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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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北京某开发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 3 -第三章总承包的选择............................................... - 4 -第一节工作范围的确定.......................................... - 4 -第二节企业队伍的选择.......................................... - 4 -第三节工作界面的划分.......................................... - 5 -第四节业主驻场管理............................................ - 7 -第四章总承包的管理............................................... - 7 -第一节阶段管理................................................ - 7 -第二节目标管理............................................... - 11 -第三节技术管理............................................... - 15 -第四节环保管理............................................... - 16 -第五节风险管理............................................... - 16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 - 17 -第一节施工进展信息........................................... - 17 -第二节造价成本信息........................................... - 17 -第六章廉政要求.................................................. - 18 -

第七章后评估及合作伙伴管理...................................... - 19 -第一节后评估................................................. - 19 -

第二节建立合作伙伴........................................... - 19 -

第八章附则 .................................................... - 20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项目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择优选用重视项目、标准高、技术强、管理严的总承包企业暨项目部;合理划分与各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总承包的专业作用;建立与集团各类开发模式相适应的总承包合作伙伴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战略规划等文件;

(二)与集团颁发的《规划设计管理办法》、《工程成本管理办法》、《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并行使用;

(三)本管理办法为面向全集团的共性文件,各单位在执行中应针对本单位或项目的特性,细化落实到部门及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集团项目管理副总经理的职责

(一)直接对集团总经理负责;

(二)全面负责集团总承包管理;

(三)全面负责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四)对集团大型开发项目施工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五)对集团各公司开发项目进行指导、协调。

第四条集团项目管理部的职责

(一)发挥集团对项目的参与、指导、监督、控制作用;

(二)负责编制集团项目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是集团项目管理主控部门;

(三)负责集团直接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前期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及启动;

(四)对集团直接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控;

(五)对控股公司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控,提供支持服务,并对方案等关键节点进行把关。

第五条项目部的职责

(一)配合集团项目管理部进行集团直接投资项目的前期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及启动工作;

(二)负责集团直接投资项目开工后全过程管理,对项目落实集团项目管理部的上述工作;

(三)负责组织项目后期评价工作。

第六条控股公司

(一)负责本公司投资项目的建设全过程管理;

(二)配合集团项目管理部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总承包的选择

第一节工作范围的确定

第七条总承包工作范围的确定,要预先与规划设计管理相结合

(一)将其写入立项批复、规划意见书;

(二)形成相对应的施工图出图计划。

第八条土地开发,以拆迁、大市政工程、绿化为体系划分总承包范围,相关专业分包,原则上纳入以上各总承包范围;各类专业配套设施(例如:供电设施)可进行专业分包,管理上,配套设施若有土建总承包时纳入其管理。

第九条大规模房地产开发项目,以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为体系划分承包范围,形成专业汇总管理,相关专业分包,原则上纳入以上各承包范围;各类行业化专业工程(例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可直接分包,管理上,签订三方合同协议纳入相关承包范围。

第十条小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在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四个方面选择为主的一方为总承包,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须我方控制的材料设备采购,以指定的形式或以谈判后交由总承包定货的形式纳入相关承包管理范围。

第十二条在同一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各类总承包应只招一个。需招两个以上的同类总承包时,要向集团报批,内容包括:说明原因以及相应措施。

相应措施包括:装修等材料的统一性、场地使用、我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安排等。

第十三条对在同一施工面上有多专业的分项工程,应尽量消除多分包单位交叉施工的现象,以避免交叉损坏,无资质限制时,应统一纳入总承包范围。

第十四条对后期保修易出问题的分项工程(例如:防水工程),应尽量纳入总承包范围。

第二节企业队伍的选择

第十五条制定对总承包的入围标准

(一)规定额度的银行资金证明;

(二)考察同等项目;

(三)组织对其委派项目经理的答辩;

(四)对所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提供近三月社保等企业交付证明,若今后换人要求所换人员在本企业任职一年以上。

第十六条总承包招标时明确:发现挂靠现象,取消该总承包企业三年投标资格。

第十七条结合项目的性质规模对总承包提出不同要求

(一)对住宅、公建强调设备安装能力;

(二)重点项目考虑与政府的配合能力;

(三)小型项目强调成本、效益;

(四)钢结构等特殊项目强调专业资质及近期业绩。

第十八条结合项目的特点对项目部结构提出不同要求:

(一)项目经理不能兼任;

(二)专业人员的配置符合项目特点;

(三)不能自行更换项目部主要人员,保持工作连续性;

(四)公司可对不称职的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予以撤换;

(五)项目部要有廉政协议;

(六)中标企业要提供能体现对项目部管理力度的责任状及检查制度。

第三节工作界面的划分

第十九条业主职责

(一)决策职能——招标阶段,公司制定项目的工程管理策划书(包括总体进度实施计划、施工图出图计划、建安成本目标、招标策划、资金安排、洽商管理、材料选型计划、对影响任务完成的风险预测及预案),设定里程碑,全面规划项目各分项工程,报集团项目管理部备案;

(二)计划职能——按照项目工程管理策划书中的实施总体计划,驻场代表负责督促落实总承包需要的设计图纸、大市政条件、场地用水用电条件、工程款支付等内容,并按计划向监理发出指令启动每一阶段工作;

(三)协调职能——由公司协调属地及外部相关业务部门,获取项目实施中的支持,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四)控制职能——公司派出驻场代表对现场进行监控及纠偏,落实公司的决策、计划以及对应措施,推进各参建方的工作,依据合同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进行控制,并参加监理例会,上传下达;

(五)公司对项目制定检查制度,集团项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以上工作的检查。

第二十条监理职责

(一)监理对施工的检查监督负责,在安全、质量、成本、进度、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及鉴别上形成一元化监控,替业主严格把关;

(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参与设计交底、方案制定、厂家考察、材料鉴定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现场监理例会,对施工实施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四)负责样板先行的落实工作,下达各项开工令;

(五)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有权停工制止。

第二十一条总承包职责

(一)合同履约职责——将履约及承诺落实到位,制定管理目标,通过授权形成总承包管理全过程责任体系;

(二)现场组织职责——组建中标企业授权下专业配套的工程项目部,对项目现场按照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面安排,协调各分包、厂家的工序配合,提供总承包服务;

(三)现场管理职责——编制包含各分包及厂家内容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落实完成项目安全、质量、成本、技术、资料等方面的目标,形成覆盖全现场的施工组织管理核心,统一接受监理的管理,参加监理例会,并协调安排各分包、厂家完成业主要求及计划安排;

(四)设计反馈职责——反馈施工合理化建议,反馈专业工序之间综合优化建议;

(五)接受政府检查——建立机制,积极应对,接受指导,促进工作;并负责对相关分包及厂家的组织及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直接分包职责

(一)向总承包交纳管理费,服从总承包统一现场管理;

(二)向总承包提供计划安排,并配合纳入总承包施工组织设计;

(三)接受在总承包统一管理下的监理检查,按照安排参加监理例会;

(四)与其他分包一起,统一接受总承包协调安排。

第二十三条平行总承包的职责

(一)各家总承包进场时,在业主主持下组建总承包管理联席制度,三家以上时,根据阶段性任务主责,选择阶段性牵头方,协调工作,落实业主要求;

(二)对建筑材料、施工安排等业主有统一要求时,各家总承包要服从要求。

第二十四条规划设计职责

(一)根据施工阶段性要求,按时提供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特别是在各项招标开始前应出齐施工图,以保证招标与施工实施的一致性,并利于成本控制;

(二)对设计变更要制定预控措施,组织高效的图纸交底,达到优化并消灭图纸问题的效果;

(三)配合业主尽早落实材料选型;

(四)为房地产开发产品的理念创新及合理性价比提供设计支持。

第二十五条工程总承包的职责

总承包管理成为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即设计、施工、交付等程序打破各为一方分期介入的严格界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由总承包对各方在建设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全面协调,全方位优化协作。

第四节业主驻场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项目派驻驻场代表的管理形式,根据项目规模性质,可采用矩阵式管理或公司领导负责式管理。

第二十七条驻场代表制作为现场管理机构,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进行人员配置。

第二十八条公司授权驻场代表行使业主权利,落实该项目的工程管理策划书。

第二十九条驻场代表对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参加公司召开的部门例会,作为现场管理窗口,为各参建方梳理问题,联络公司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作为支付管理窗口,根据公司授权负责相关文件的签认。

第三十条驻场代表负责协调解决大市政的接口。

第三十一条驻场代表负责牵头对应属地管理部门,完成业主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驻场代表参加监理例会,现场检查,各项验收,并提出要求。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项目要制定专用的工程管理策划书,管理上要求:施工图在先,招标在后;方案在先,施工在后;洽商在先,实施在后。

第三十四条每月支付审核时,公司要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巡回办公,对项目进行诊断。

第三十五条为保证业务的连续性及项目管理的完整性,公司对驻场代表不宜撤换。

第四章总承包的管理

第一节阶段管理

第三十六条开工阶段业主职责

(一)提前分析项目场地情况,招标中要求总承包有相应措施承诺;

(二)落实合同中业主应提供的现场及施工条件,包括:相关手续、三通一平、测控点等,向监理、总承包办理交接;

(三)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并注明手续齐全、条件具备的开工通知书;

(四)业主驻场代表将开工通知书交付监理,监理结合行业管理要求下达开工令;

(五)公司将上述手续报集团备案;

(六)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交底,并要求设计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设计出图计划,作为出图及设计变更截止日期的依据;

(七)按照工程管理策划书,进行全面交底及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三十七条开工阶段总承包职责

(一)及时提交经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主动与属地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形成受检体系,保证施工符合要求;

(三)与业主驻场代表及监理一起,落实并接受现场条件;

(四)组建符合合同及项目要求的总承包管理部,并将到位情况、管理架构表及联络方式报业主及监理;

(五)在入场前做好备料等工作,按照业主计划时间和品质标准,完成现场围挡、安全防护、接水接电、暂设用房,消防道路等施工准备;

(六)按照建委规定及投标承诺,设立农民工资金保证,办理劳务证件。

第三十八条施工阶段业主职责

(一)公司通过驻场代表的反馈协调,按照总承包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落实出图及设计变更等施工保证工作;

(二)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及工程管理策划书,制定工程款月支付审批流程;

(三)对根据工程管理策划书划由业主直接进行的分包及材料设备采购,在集团采购中心的指导下,按照总承包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做好考察、选型及招标工作,满足总体进度;

(四)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材料设备(包括业主指定),按照总承包施工组织设计,提前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总体进度;

(五)公司结合成本目标,制定对设计变更及现场洽商的管理办法,优化设计消灭图纸问题并避免施工附加成本,明确额度的审批权限,审批单上对发生的原因要有责任分析;

(六)重视支持服务,对监理及总承包需要业主创造的条件,需要业主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现场以联系单和业主通知书的形式进行上述工作,公司应在部门例会上落实相应部门的完成情况;

(七)重视纠偏管理,发现安全、质量、工期等问题时一定要求监理进行纠正,避免带病工作,对工期出现的滞后要求及时调整并采取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追回;当监理、总承包管理能力不足时要调整其机构。

第三十九条施工阶段总承包职责

(一)做好各工序启动前的准备工作,通过样板先行制暴露解决问题,形成质量标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验收后,正式全面实施;

(二)施工人员组织

按照施工组织计划中将各分包、厂家都统一安排在内的劳动力进退场计划,按时按量组织各方施工人员的进场登记、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生产布置、生活安排直至退场,期内,要做好所在地证件的办理、麦秋收期间劳动力稳定工作以及农民工的工资保证工作;

(三)施工机械组织

按照施工组织计划中将各分包、厂家都统一安排在内的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按时按量按规格组织各方施工机械的进场、安全验收、安全技术交底、生产布置、定期检查直至退场,期内,要做好现场各方的统一调度使用,使现场形成总承包管理的高效施工机械体系;

(四)施工材料组织

按照施工组织计划中将各分包、厂家都统一安排在内的施工材料进场计划,按时按量协调各方材料进场存放及保护条件,进场时总承包要自身做到并督办各分包、厂家做到“经监理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使用”,总承包要合理协调现场材料存放问题;

(五)施工方案管理

按施工组织设计,不断进行新进场分包、厂家施工方案的审核纳入,统一管理,落实实施;

(六)环境场容管理

对施工组织计划按施工阶段进行调整,配合监理对新进场分包、厂家进行交底,统一管理,落实实施,达到环保型现场;

(七)重视纠偏管理

当安全、质量、工期等出现问题时一定要纠正,避免带病工作,对工期出现的滞后要及时调整并采取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追回。

第四十条竣工阶段业主职责

(一)为竣工留出合理工期,避免抢工给工程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进入竣工阶段之前,公司应要求总承包通过监理汇报条件准备情况及对实际竣工日期的预测,针对问题召集各中标方法人落实相应措施,公司对不可回避之情况须及时报集团项目管理部,以便调集资源消灭问题于初期;

(三)公司领导牵头,加强项目的相关专业力量,提前落实各验收相关机构的要求,完备手续,组织验收;

(四)公司制定工程及现场移交条款,接受由总承包牵头进行的正式移交。

第四十一条竣工阶段总承包职责

(一)进入竣工阶段之前,将现场各项条件的具备情况全面分析,通过监理向业主汇报;

(二)对实际情况与原施工组织计划的竣工阶段工期进行预测,当有出入时应提前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报监理和业主驻场代表;

(三)配合业主落实与大市政的接续工作;

(四)在正式验收前,按照同等标准,分系统、分区域做好自检;

(五)配合业主进行规划验收、质量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环保验收、四方验收等各项验收,做好相应各种手续及总包范围的整改;

(六)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成品保护,及时清退场,并按业主要求完善工作,正式移交。

第四十二条结算阶段业主职责

(一)公司可委托相关专业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工作,相关专业公司通过集团数据库抽选;

(二)公司及时整理过程管理资料,对结算工作制定方针、排出计划,结合审计要求向对方进行交底,统一结算口径;

(三)结算资料以审批单形式通过公司各相关部门确认并签批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签批,依据合同要求的标准不留隐患;

(四)公司对每一单项结算要纳入项目目标成本统一分析,坚持工程结算不能超工程成本目标的原则;

(五)对总承包与各类分包、厂家的支付关系要进行分析,制定避免纠纷的措施;

(六)结算过程中要掌握政府对农民工支付的政策,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第四十三条结算阶段总承包职责

(一)依据业主制定的结算工作方针、计划,编制结算资料;

(二)在规定的日期内将结算资料报监理、业主公司审核;

(三)提供手续齐全真实有效的设计变更、现场洽商等支持性文件;

(四)理解政府审计政策,按其要求合理结算。

第四十四条保修阶段业主职责

(一)公司针对每一合同特点制定专用保修协议书,包括中间回访以及保修期满的验收要求,双方签认,对监理按政府规定实行;

(二)对于直接分包及厂家的保修协议书,要落实总承包责任(例如:关联及配合责任);

(三)保修开始前要组织与物业管理方的交底培训;

(四)保修期内要督查各方联络方式的有效畅通,督促回访;

(五)保修期满要验收签认,仍有遗留问题要与支付共同考虑;

(六)保修期出现问题,监理应到场履行职责,追诉监理责任;

(七)保修期结束前,要组织验收,并将保修情况纳入对该单位的评价;交集团项目管理部进数据库。

第四十五条保修阶段总承包职责

(一)签定保修协议书;

(二)落实保修责任人并提供联络方式,保证维修随叫随到;

(三)进行中间回访(例如每年雨季开始前后进行防水检修);

(四)保修期结束时接受验收。

第二节目标管理

第四十六条安全管理中的业主职责

(一)公司按照工程管理策划书将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及承诺书中;

(二)标书中措施费等相关报价,要求在技术标中对应体现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投入,以便今后工程款支付时对安全有实物量审核;

(三)直接分包、厂家的招标要安排其向总承包交纳管理费,并要求其服从总承包管理;

(四)我方在现场的设施及人员要遵守安全规定,并接受监理及总承包的安全管理;

(五)驻场代表对总承包进场后编制安全管理方案报监理审批事宜负责落实;

(六)驻场代表对总承包实行全过程封闭式现场管理并有相应配套措施事宜负责落实;

(七)驻场代表对监理例会要将核实在施人员安全教育比例、持证比例纳入日常议程事宜负责落实,通报各单位违章情况;

(八)驻场代表在各场合支持监理因安全隐患发出的整改停工令,符合条件才能复工;

(九)驻场代表负责督促总承包落实责任工作;

(十)支持总承包用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去规范全现场消灭违章,各参建单位都要严格遵守;

(十一)条件许可,公司对现场设立适当安全基金,通过定期安全评比发放附带奖励的流动红旗。

第四十七条安全管理中的总承包职责

(一)进场首先进行安全防护,备齐安全用具;

(二)每天施工前,每道工序开始前,首先落实安全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三)在监理的指导要求下,建立全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各参建单位的安全工作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四)对全现场的安全负责,统一对应属地管理;

(五)按照规定及业主安排,收取总承包管理费,提供总承包服务;

(总承包管理费对应的内容还包括施工用电、工序协调等其他服务、管理,需签署协议,全面约定)

(六)将入场教育统一制度化,并要求各参建方报表,统一掌握在施人员持证情况;

(七)负责将属地管理、业主、监理的安全要求贯彻到各参建单位;

(八)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并与评比结合,创造以人为本的安全氛围;

(九)各施工作业面设安全员监督,做到有施工就有安全员在场杜绝违章;

(十)动火作业必须设看火人员,配齐灭火设备,易燃易爆物专门存放;

(十一)组建现场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培训演习;

(十二)现场生活区设立24小时管理人员值班,在消防、饮食上符合行业规定,并搞好农民工的文明娱乐活动;

(十三)出现安全问题,必须召开现场分析会;

(十四)为加强安全管理,可向业主提出合理配合方案。

第四十八条质量管理中的业主职责

(一)招标时,针对项目特点,通过技术标出题和业绩要求,择优选择有相对专长并对项目重视的施工单位;

(二)公司在合同谈判时,要将具体质量要求落实进合同及承诺;

(三)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驻场代表,对照工程管理策划书,审查监理大纲及总承包的质量管理方案能否满足我方要求,直至通过;(可征集销售、物业管理单位的意见)

(四)公司组织设计交底优化图纸,简化交叉工序、对施工通病采取设计对策;

(五)公司制定对监理总承包各阶段质量工作检查验收计划,明确日期、标准、责任人,并报集团项目管理部备案;

(六)将以上检查做为考核结果进入监理费、工程款的支付审核流程;

(七)对重大技术方案,要求总承包组织专家论证会;

(八)驻场代表负责督促总承包方落实责任工作;

(九)驻场代表对施工质量通病的防治负责,公司对其应有相关授权;

(十)驻场代表参加现场样板鉴定会,必要时请公司、集团参加;

(十一)驻场代表必须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当有目标降低的苗头时,必须逐级上报。

第四十九条质量管理中的总承包职责

(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设立质量目标,编制技术措施,报监理审批;

(二)在监理的指导要求下,建立全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将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纳入统一控制体系;

(三)对工程整体质量负责,统一对应属地检查;

(四)各工序实行施工样板先行制,条件许可时做样板间,经监理通过后,指导全面实施;

(五)掌握市场信息,为业主提供优选的材料产品;

(六)对漏水、裂缝、回填沉降、墙面不平、线角不直等质量通病必须有防范措施,监理须一段一验收;

(七)现场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控制不合格因素流入下道工序,采用表格记录签字,由监理验收业主备案;

(八)对农民工组织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上岗;

(九)负责将属地管理、业主、监理的质量检查要求贯彻到各参建单位;

(十)制定现场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十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召开现场分析会;

(十二)统一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并监督分包对其他单位成品的保护;

(十三)为提升工程质量,可向业主提出合理配合方案。

第五十条进度管理中的业主职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a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八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 a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4月26日 星期日 检索工作邮箱:用户名密码登录设为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发布 索 引号:000013338/2019-00548主题信息:建筑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文单位: 生成日期:2019年12月23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 有 效 期: 文件名称: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建市规〔2019〕12号主 题词: 废改立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项目工程总承包规划项目投标报价管理方案规定

^` 管理体系文件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现行版本:A 控制性质:受控 受控号: 持有者:

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各项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确保投标报价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 职责 3.1 报价经理 3.1.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1.2参与投标策略会 3.1.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1.4参与投标开工会 3.1.5参与现场踏勘 3.1.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1.7参加投标工作会 3.1.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1.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1.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1.11编制投标报价 3.1.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1.13参与投标澄清 3.1.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2 计划控制工程师、商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健环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开车经理、综合经理 3.2.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2.2参与投标策略会 3.2.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2.4参与投标开工会

3.2.5参与现场踏勘 3.2.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2.7参加投标工作会 3.2.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2.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2.10参与投标澄清 3.2.11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3 项目总工 3.3.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3.2参与投标策略会 3.3.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3.4参与投标开工会 3.3.5参与现场踏勘 3.3.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3.7参加投标工作会 3.3.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3.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3.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3.11审核投标技术方案 3.3.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3.13参与投标澄清 3.3.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4 投标项目经理 3.4.1组织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 3.4.2主持一般投标项目投标策略会 3.4.3组织编制项目投标计划 3.4.4组织召开项目投标开工会和工作协调会3.4.5组织现场踏勘 3.4.6整理汇总澄清问题,提交给业主 3.4.7组织投标工作会 3.4.8组织编制投标文件 3.4.9组织投标文件评审 3.4.10组织编排投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管理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 管理规定 标准英文名称(四号黑体加黑) 2015-XX-XX发布2015-XX-XX实施 xxx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内容 (2) 参考文献 (4)

前言 为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各工序间顺利交接,规范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活动,使之受控、有序,促进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对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协调和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企业标准化系列标准之一,这些标准是(可选项,适用于系列标准): Q/DG ×-××××《××××××××××××》; Q/DG ×-××××《××××××××××××》。 本标准由xxxxxx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总承包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承建总承包项目施工工序交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DL/T521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第8部分 DL/T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国内有关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3.2 总承包商 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3 分包商 总承包商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将总承包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或服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当事人。 3.4 施工工序 施工工序指从接受施工任务直到交工验收所包括的主要阶段的先后次序。是工程项目在整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和规化,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投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投资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项目,含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委托代建的投资项目。按经营活动分为公益性项目和实业拓展项目、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管网、路灯、绿化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环保、文卫和其他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业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房地产、旅游、农业、能源等综合性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有资产维修装修项目。 第三条实行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相关部门、子公司具体承担项目建设的实施与过程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工期、安全、投资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有效管控,促使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高效运行、规操作。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立项审批、案审定、招投标(含公开、比选、邀请、竞争性谈判)、成本控制(含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主要材料设备确价、审计结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考核评估和保障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分工。 (一)集团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流程的制定,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制定集团公司工程类项目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组织工程项目规划案设计及审批、实施(融建)案编制、立项、建设红线、地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组织招投标工作(含公开招标、比选、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组织协调解决工程招投标投诉、纠纷;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立、管理和维护;收集、汇总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向集团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动态信息;联系协调规划、国土、建设、发改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房产公司负责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组织管理等)进行督查和考评;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工作(重点涉及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增加、减少投资技术经济签证现场定性定量等情况按程序核定和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调查及 按程序确价、组织竣工结算初审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款项拨付审核,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工程项目土地手续、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可、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 为了更好的协调施工,确保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 2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 (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综合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 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 项目启动、 项目策划(合同范围策划、进度计划估算、费用估算、风险评估、组织机构策划等)、

项目实施(勘查、设计管理,项目开工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管理)、 项目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监控等)、 项目收尾(资料管理、项目交付、合同收费)。 三、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 1)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有效测算及风险评估,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成立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3)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 一、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部 (1)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及设备管理部进行EPC工程投标报价。 (2)负责EPC工程合同签订。 (3)按税务管理要求将设备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签订。 2、工程造价部 (1)负责EPC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及费用控制。 (2)负责合同价款的分析,调整不平衡报价偏差,合理确定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安费,制定内部计价依据。 (3)负责测算项目设备购置费与工程建安费的成本考核指标,报请公司批复后下达,组织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设备管理部下达设备购置费控制指标。 (4)协助设计院开展限额设计,参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5)按设备采购与施工分别统计并确认设备销售收入与工程总承包收入。 3、设计公司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计管理。自行设计,或进行委托分包。 (3)代表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分包合同。 (4)参与设备管理部设备订货。 (5)派设计代表到项目经理部,进行现场服务。 4、设备管理部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备管理。设备招标、选定,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付款、供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办法0001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办法 17. 1风险管理体制及计划 总承包项目部应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17. 1. 1总承包项目部应根据总承包项目管理承包方案,系统地全面进行项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制订相应的对策, 制订风险管理计划。 17. 1.2风险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风险管理目标 (2)风险管理范围 (3)风险源与风险事件 (4)风险分析和评估 (5)风险策略与应对措施 (6)风险管理人员与责任 (7)必需的资源 17.1.3施工过程中,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随工程进度不断识别各种项目风险,并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分解,落实人员加以控制,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 17. 1.4项目经理部应对所有识别出的风险制订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以达到消除、减小或转移风险的目的。 17. 2风险分析

重大合同风险17?2?1 (1)特大型工程: 1)预计累计为发包人垫资赊销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在开工 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保证金到发包人指定帐户: 2)月进度款支付比例在60%以下; 3)预计工程竣工时,累计完成工程量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的差额比例自在拟投标额的10%以上,且偿还期限超过竣工后6个月。 (2)BT、BOT、BOOT、EPC、BD方式或类似的方式筹建: 工期罚款在30万元/天以上,或约定的累计罚款额在合同额的3%以上且累计罚款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3)较大风险合同: 1)合同额在1亿元以下,但质量奖项约定为国优工程及鲁班奖的,且罚款在300万元及以上; 2)工期罚款在10?30万元/天,或约定的累计罚款额在2%?3%且累计罚款额达到100?200万元; 3)发包人为该工程的项目企业; 4)其他具有新型、疑难法律关系。 17.2.2在设计阶段中所存在的风险 (1)结构设计风险。由于设计考虑不周而造成结构的缺陷或造成设计的浪费。 (2)工艺设计风险。工艺设计发生缺陷会使项目受到巨大损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总承包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完成本工程,规范现场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管理质量,保证项目各项管理目标得实现,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总承包管理规定,各分包应认真按照以下规定严格执行。 第1条总则 1.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总承包管理协议及各单项协议 书。 1.2各分包单位入场后必须按协议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遵守各项管理制 度。否则总包将报请业主,以后该分包施工过程中一切责任自行承担与总包方无关。同时,总包方停止对其提供一切配合服务。 第2条项目对分包的基本要求 2.1 总包对分包的基本要求: 2.1.1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的统一管理,接受资质审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1.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文明施工与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治安保卫责任书、临电、机械安全责任书。. 2.1.3分包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临电工人等。 2.1.4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如实上报进场人员,人员变动时应及时上报。 2.1.5分包应及时、准确上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到总包存档备案。 2.2 分包进场会签制度 分包进场前要办理会签手续,并按照会签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由各部门的总包负责人和分包负责人签字,最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所有签字齐全后方可进场施工。 2.3 函件的联系形式 为了使文件在收发过程中不发生丢失、遗漏,总包单位特指定专人进行

收发文工作。本项目的所有文件将用统一的《工作联系单》进行沟通。分包单位应指派专人到总包签字领取文件,有需要分包做回复的,分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用文件形式进行回复。 第3条总、分包方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3.1 总包方的工作 3.1.1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分包进场的施工条件。 3.1.2 提供用水、用电的接入点。 3.1.3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 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的畅通。 3.1.4 协助业主、监理作好分包方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3.1.5 总包方需根据工期总体计划 , 对工程实施综合协调管理。 3.1.6 对进场施工的分包单位按专业、区域管理施工。在建立现场综合管理机制 ,保证全面工作整体进展的同时 , 完善专业性、区域性管理体系。 3.1.7 总包方有权对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单位进行手续审查 , 对进场的人、机、料具进行检查 , 对做工人员证件不齐 , 机具未达标的 , 有权责令其改正 , 对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进场;对虚假、欺骗行为有权处理。处理结果通报业主及各方。 3.1.8 明确施工总包、分包管理职责 , 建立健全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有序施工、守法施工。遵守政府有关施工工地行业要求 , 保证工地治安、交通、市容、卫生等达标。 3.1.9 协调各专业施工工序 , 及时提供分包施工作业面 , 保证分包施工顺利进行。 3.1.10 对各分包施工单位提供配合服务,超出合同范围内的配合内容发生的费用,分包方另行支付给总包方。 3.2 分包方工作分包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2.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总计划:在施工前7天上报总包方。 月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计划、第一个月计划在施工前7天上报 周计划:在每周四下午上报下周计划,第一周施工前3天上报总包方。 3.2.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分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 , 由分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在进场前签订安全、消防、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责任状。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 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 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重大安全环保因素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二章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内容 第四条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二)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三)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四)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五)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 (六)重大安全环境因素控制 (七)应急准备与响应 (八)项目现场安全环保奖惩管理 第三章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工程师,根据公司已建立的《项目环 境因素清单》、《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项目设计文件,按 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确定控制程序》识别、评价施工过程安全、环境因素,编制《××

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根据《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规定》确定应进行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编制《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 第七条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实施计划》、《××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和《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编制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并报送工程建设部经理进行审批。 第八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环保管 理方针和目标、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清单、项目施工适用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施工过程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监督和测量、项目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 第九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审批后,进行发布并分发给项目 项目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分包商、用户等。 第四章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第十条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分包商项目经理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环保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组织、监督和管理,协调施工 过程各单位之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关系,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管理例会, 处理项目现场重大安全环保事项。 第十一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 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等。安全工程师可以受项目经理委托,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现场安 全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应列入《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 第五章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总承包部管理制度(通用稿)--计划管理

施工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工作,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进行,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实现施工进度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达到质量、进度、效益的有机结合,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所有施工单位。 第二章计划的编制 第三条. 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 (二)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利用人力和设备; (三)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风险。 第四条. 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二)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三)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四)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五)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六)征地拆迁及道路运输情况; (七)甲方、总承包部确定的阶段节点工期目标。 第五条. 进度计划的划分 (一)进度计划按时间分为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二)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以及月度计划必须由总承包部审批后,报监理审查,周计划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月度计划编制,不需要单独报总承包部审

批,但是,各施工单位必须每周将周计划提交总承包部驻施工工程师审批。 (三)施工计划按照先总承包部内部审核后外部监理、甲方审批的原则进行,如监理和甲方有其他要求,还应按照监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上报,如监理和甲方未做要求,总承包部应按照内部计划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控制。 (四)总体施工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采用梦龙或其他程序编制)和主要工作横道图(采用project编制)两种形式分别编制,年、季以及月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一种形式编制,列出各主要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完工时间、最早开工、最迟完成时间,并包括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以及与计划相配套的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劳动力使用计划、设备使用计划、材料使用计划等。 第六条.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14天内,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符合甲方、监理工程师、总承包部规定的施工进度总体计划和阶段计划目标,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 (二)编制计划时,工程内容细化到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主要施工流程),时间以月度为单位。 (三)其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概况和主要工程数量; 2.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及资源配置; 3.主要工程的施工顺序; 4.简要说明主要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等; 5.各单位工程在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完成的工程量,配备的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数量; 6.对总体计划及资源配置进行工效分析; 7.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等,附横道图、工程管理曲线、关键工程节点网络图(有时间参数); 8.劳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表(或图);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提高苏交科集团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1.2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2术语 2.1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2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合同。 2.3设计 将业主要求转化为项目产品描述的过程。即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档案的过程。 2.4采购 为完成项目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的过程,本办法特指设备、材料采购。 2.5施工

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3分包 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特指设计分包、施工分包。 1.4试运行 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2.6管理机构 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为跨部门的非常设机构,成员包括集团内部的勘察设计专家、项目管理专家、 施工技术专家、风控和法务专家、财务专家等,专家人选由相关 部门推荐,报项目投资部,分管副总裁批准,工作时由项目投资 部负责召集。 2.7职能部门 3.2.1项目发起部门 (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跟踪、客户维护; (2)负责项目方案策划; (3)完成项目评审流程; (4)组织项目投标,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 3.2.2项目评审委员会

2020年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2020年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近日,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历经两年时间、两次征求意见,这一《办法》的出台,有望为工程总承包多个重要领域的发展指导方向。 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出台的《总承包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动: 1.总承包方式适用上,赋予建设方更大自主权; 《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这与上一版《征求意见稿》中“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前期条件明确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相比,大大简化,并拥有更多自主空间。这体现出有关部门希望通过总承包自身的优势而非行政规定将其推广。 2.明确支持联合体承接总承包项目 《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此前,工程总承包是否可以联合体的形式承接,两次征求意见稿中都未有提到。同时在现实中,各地方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

有的地方允许,但还有的地方,例如吉林,只允许设计或施工中的一家,不允许联合体。 此次新规出台,无疑将统一各地对于联合体承接总包项目合规性的认识。 3.前期设计单位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 《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其中标红部分是相较于上一次《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的部分。这意味着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前期设计单位也可以参与总包项目投标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 《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充分条件,担任项目经理不一定需要注册执业资格了。 5.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业主方)

绿能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则 1.1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提高效率,保证项目质量和投资收益,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今后的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独资和控股企业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2 项目类别和部门职责划分 2.1对项目的实施,实行分级管理 2.1.1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和项目具体情况,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划分为以下两类: 2.1.1.1一类建设项目:LNG 工厂、储备库、加气站、撬装式 LNG 装置及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2.1.1.2二类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投资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 2.1.2 管理权限划分如下: 2.1.2.1 项目经理的选派。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选派;二类建设项目,由各分、子公司选派并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备案。 2.1.2.2 考核。一类建设项目,集团公司工程部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二类建设项目由所属分、子公司同项目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企管部,纳入集团公司统一考核。 2.1.3 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一类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二

类建设项目由分、子公司组织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2.2工程部职责 工程部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部门,下设项目组和概预算办公室。 2.2.1 工程部职责 2.2.1.1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资控制承担主体责任。 2.2.1.2负责制定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流程。 2.2.1.3负责编制集团公司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2.1.4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对一类建设项目经理的选拨和委派,并与委派的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 2.2.1.5负责组织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 2.2.1.6参与项目开发,配合市场部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拟定项目的初步建设方案。 2.2.1.7组织招投标工作,负责审查招投标项目范围及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格,审查工程建设合同。 2.2.1.8负责协调分、子公司、承包商、监理、勘察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2.2.1.9负责审核项目组提交的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资金、物资需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2.2.1.10负责监督项目相关制度的执行。 2.2.1.11负责组织审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节点、重大设计变更,并报集团总工程师审批。 2.2.1.12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工程物资管理记录,做到有据可查、进出相符。 2.2.1.13负责督促项目组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检查管理、归档。

EPC总承包招标管理规定

EPC总承包招投标ESHS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完善EPC总承包板块管理体系,防止因招标文件缺少部分要求或审查不严而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项目建设将产生很大影响,特制定该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节对光院的工程建设板块。 3、规范性引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管理内容和要求 1、招标工作人员应查验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外埠入当地投标备案通知材料,项目负责人及八大员等证书原件(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资质证书)。 2、要格外重视对投标单位技术力量、拥有机具设备的考察。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对项目需投入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素质、数量进行描述,防止投标单位委派不懂安全技术、施工技术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而导致的安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产品。 3、要求招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及安全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时间,并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承担的施工任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承担总责。 4、招标文件应对投标单位提出建立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 5、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的配置、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护措施、临时措施、以及工期保证措施等,制定关键阶段及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成本和报价的逻辑关系。 6、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明确其总包与分包的规定,以防范其自身施工

能力不足时寻求实施不规范的分包及协作。 7、招标文件必须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管理协议,安全风险抵押金等相关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在评标阶段、合同订立阶段严格落实到相应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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