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

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
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

山东财经大学

09级工商二班

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

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来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全球化在全球成为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随着民族的独立,新兴国家的兴起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日益错综复杂,各国联系进一步密切,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的新局面,而且这种趋势随着时代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当代国际环境总体是和平的,核问题,恐怖主义,霸权主义,地区冲突,经济贸易关系,区域经济,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日益成为考量国际关系稳定的重要因素。一个稳定的国际关系是世界各国和平共处,安定发展的必要,也是人类进步的必要条件。因此处理好国际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简而言之,国际关系是指人们超越国家界限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社会关系,它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等关系。社会关系讲求公平与正义,在国际关系中公平与正义显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多的人强调建立一个公平与正义的国际关系,在一个公平与正义的国际关系体系下,各国,各地区才能和谐相处,才能实现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

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正义在汉语词典中的意思是公道正直;正确合理。在当代国际关系中完全实现公平与正义是不可能的,公平本来就是相对的,公平的国际关系相对于自由的国际关系来说无不是国际关系的一大进步,无不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给与国际社会各国更多的理解,更多的包容,更多的和平,更多的发展。

“公平正义”本身,即含有尊重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差异,平等地包容多元主体的正当权益,以寻求共赢效果的意思。因此追求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正义是国与国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的需要,我们应该认识到公平正义是协调各个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在国际社会中树立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因此在处理国际关系中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使各国在处理国际关系中得最广泛的支持;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国际社会的团结合作与共赢。

因为目前的分配制度缺乏公平考虑,体现的自由平等思想,从全球范围来讲这个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全球的生产能力已远远大于全球人口的消费能力,2008年的危机不是生产不足而是生产过剩,但人民的物质需求仍然得不到满足——这一现象迫使人们开始思考,开始转变,开始以公平正义来挑战自由平等。因为自由平等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带来的就是不公平和不正义。

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公平正义具有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公平正义的历史性表现在它受一定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包括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发展状况的制约,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都是不同的。公平正义的相对性则表现在它总相对于一定时期社会某种不合理的规则或现状而言,不存在绝对不变的衡量标准。因此我们决不能把科学的公平观与完全公平的平均主义划等号,也不能把科学的正义观与绝对正义划等号。从公平正义的历史性出发,我们应充分考虑到国际社会发展的实际,既尽力而为,努力在现有条件下大力促进国际关系中的公平正义;又量力而行,不超越目前的发展阶段,能做的先做,不能做到的等条件和时机成熟后再做,逐步国际关系中的公平正义。

当今世界,国家间竟争和合作的态势空前广泛而活跃,冷战时期对立的两大

阵营经东欧颜色革命后瓦解,现在又重新组合,形成新的交流合作和对立竟争局面,现在的形势很象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纵横捭阖,施展外交才能和外交力量争取在国际社会中占据有利地位,但是国际间阵营的对垒和划分也逐渐清晰起来,国家间交流合作以及对立竟争一般遵循两条标准:一,价值观认同,二,利益关系。首先是价值观问题,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确立了不依价值观划分国际关系的准则,但是你不把价值观做为尺度了,并不等于别人也这样认为。由于制度和价值观的不同导致在许多方面中国和西方国家分歧严重,磨擦颇仍,冲突不断,尤其是同美国的关系充满波折,始终不能走上共同合作、共促发展的良性轨道。其次是利益关系。利益这个指挥棒仍然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句话说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个原则被一些外交家视为圭臬。自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间合作加强,人们认识到,国际社会应当遵循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如尊重人权、民主政治、言论自由、种族平等、和平共处等普世观念,以强调主权而否认人权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批评和抵制,强调特殊性而否认普世原理也越来越难以服众。当今社会,尊重人权既是二次大战后国际社会取得的最重要的普世价值观念,也是人类走出相互杀戮和暴政专制的重要阶梯,当今世界,凡是践踏人权残害生命的行径无不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谴责。对这个问题,各国社会不能再僵守着过去的观念和陈旧的认识,百般抵制,消极接受。各国更要落实到行动中去。

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完全实现公平正义是相当困难的,但是为了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宁我们应当倡导公平正义,把公平正义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

关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解读

关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解读 营商环境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市委决定将2020年作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成立高规格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努力将遂宁打造成为全省投资服务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法治环境最优的标杆城市。当前,人才、技术、资金的流动,已呈现出向法治环境良好区域集中的趋势,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实践证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平等保护、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理念贯彻到执法司法各环节,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市委政法委作为优化法治环境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察督办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为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强化优质法治服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平等保护,着力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严禁政法部门、政法干警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干预经济纠纷,严禁选择性执法司法,严禁随意占用企业资金、场地、交通工具,严禁以服务为名对企业"吃拿卡要"。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坚决打击针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贷等违法犯罪,专案侦办、挂牌督办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妥善处理具有导向性、标杆性的重大案件,依法保护企业物权、债券、股权、自主经营权。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 (二)强化公正司法,着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法律程序,准确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防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尽可能减少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加大涉企业生效判决执行力度,严惩拒执违法犯罪,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高于90%。加强涉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对企业违法查封、冻结、扣押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历史问题,不盲目翻旧账,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对定罪证据不足的,坚持疑罪从无。坚持有冤必申、有错必纠,依法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对造成损害的,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三)强化主动服务,着力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畅通企业立案"绿色通道",实现当场立案率达90%,3日内立案率达100%。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依法适用减免缓诉讼费政策,将诉讼费占案件总金额的平均占比降低至0.8%—5%。加快涉企案件的办理,将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降至50天内,执行案件平均耗时降至110天内,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从法定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治安、户籍、道路交通、出入境等方面服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立涵盖律师、仲裁、公证、鉴定、一站式诉讼服务等多方位、立体化法治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支持鼓励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确保80%以上的商事纠纷引入专业化解平台高效集约处理,降低商事主体维权成本。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探究和思考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探究和思考 蔡武作者简介:蔡武,男,1976年12月出生于江西省丰城市,原在江西省丰城市律师事务所工作,现工作于奉新县人民法院,在法院期间先后从事过执行、行政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系中华哲学会会员,法律硕士(JM)在读,先后写过多篇理论性学术论文。 [论文提要] 我国当前的“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升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而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建立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目标,更应当是司法工作的价值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落实到司法机制上就是要保证司法和谐。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已具备了很好的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在制度上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和比较系统的法律体系,建立起了一个独立的具有极大权威的司法系统和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并且有了健全的律师制度;人们在思想上已普遍对法律形成了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律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中的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司法和谐的构建及其进程。由此,从我国目前社会实际和司法实际出发,探究一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 [以下正文] 一、公平正义的表述

公平正义是一个恒古至今讨论不息的主题,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为解决各类社会冲突而追求或持有的一种法律理想和法律评价。正义在中文中指语言文字上的恰当与正确,或对某种理论或学说的纠偏和匡正。比如我国唐朝有《五经正义》、《史记正义》。公平与正义合成一个词,叫做公正。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合法社会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如道德、法律、政策等)及正当的程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正义则是公正的理念,包括社会、政治和法律上的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构筑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全社会进行长期努力,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使人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 何谓公平正义,在近现代理论史上有着很不相同的理解。马克思认为诸如“公正”、“平等权利”等一类观念,都是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处在不同经济地位上的人,对特定利益格局是否公正会有不同的判断。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此表达的尢为清楚。马克思强调要从经济关系出发来看待包括“公正”在内的观念。而罗尔斯从设想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即人都处在“无知的面纱”中的“原初状态”(类似于“自然状态”)出发,推出公平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第一条是自由原则:“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和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第二条为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解,使得人们有理由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它们所设置的职务和岗位对所有人开放”。可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差别原则是建立在自由原则基础上的,是从属于自由原则的。只有在贯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才能贯彻差别原则,决不能以牺牲前者来满足后者。 我国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坚持以维护、实现、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法律职业人员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

社会公平的意义

社会公平的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激发和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 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①能促使社会合作取得成功,有利于社会合作的不断延续; ②能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③能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社会冲突,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胡锦涛“社会公平观”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 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9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胡锦涛强调,亚太区域合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应该携起手来,充分运用亚太经合组织这一合作平台,深化合作,拓展合作,不断朝着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目标迈进,不断造福亚太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据9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 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一段话:“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笔者相信,这是一段令许多人欢欣鼓舞的话语,这是一段让我们对未来充满着期待与希望的话语。 胡锦涛主席强调“坚持公平正义”的深层含义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更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解读这段话,我们与公平正义及民生走得更近,与人民群众走得更近。“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这

社会公平正义含义

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强调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这使我们对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深远影响。 编辑本段 如何正确理解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现在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义,却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就拿人们关心的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来说,人们对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人的能力有强有弱,承担的风险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说,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还有人说,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过一定限度就难说公正了。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公平正义呢? 所谓公平正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正,一般来说,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愿望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会产生公平正义的问题。但要准确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必须用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眼光来分析。 首先,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认识是不同的,没有恒定不变的公平正义的标尺。今天我们认为“不公正”的现象,历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过;今天我们认为“公平”的事情,随着历史的发展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不公平”。马克思曾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关于永恒公平的观点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因此,我们应该把公平正义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中来讨论。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可编辑版】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心得体会—浅谈公平正义的认识中央政法委决定201X年对全体政法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我个人认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旨在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队伍素质、业务素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想达到预期目的,就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司法理念是指导司法制度设计和司法权实际运作的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因此,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司法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检察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检察制度都蕴含着一种司法理念,司法理念通过检察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检察人员在行使检察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

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检察权来表现出他们的司法理念。再次,司法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检察改革的成败。因此,司法理念已深深地熔入检察制度之内,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司法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检察制度。而有什么样的检察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司法理念。下面我想谈一下对公平正义的粗浅的理解。在百姓的眼里,检察官是国家和法律的化身,是国家检察权的行使者是社会正义和社会良知的象征。检察官要不负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就必须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专业知识深厚的、司法技能娴熟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要具有较高的文化和道德素质和较娴熟的业务能力。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化的进程,需要建立相应的检察制度来作保障,同时还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现代司法理念,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就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检察官要树立公正的理念才能够保证其所行使的职权不失公正性。因此,公正的理念应当成为每一位检察官进行行使检察权的精神和灵魂。检察干警应当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成不成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执法人员要学会善于和正确运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息讼宁人,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以公

从哲学的角度看待社会公平

从哲学角度看待社会公平正义 一、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坚持矛盾分析法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回避矛盾。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党的十七届一次会议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各种矛盾是客观的事实,也是合乎规律的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包含的利益关系,不在于人们之间有没有利益矛盾或冲突,而在于如何认识、纳和化解这些矛盾。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解决好主要矛盾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大家切实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甜蜜果实。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利益急剧分化,已经到了一个关节点,如果不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努力推进公平正义,使利益分配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就会背离共同富裕的长远目标。为此,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解决这一矛盾,不但在指导思想上确立了公平正义的发展原则,而且采取各种重大的有力措施去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建设公平正义社会要遵循客观规律 公平正义是有条件的、公平正义的制度和公平正义感分别属于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任何公平都不是无条件的。在中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产力还不发达的生现实情况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来提要求,防止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去追求公平,搞超越阶段的急于求成。公平正义是相对的,它总是相对于某种规则和某种不公平状况而言的,它不否认差别。在人们对自己利益追求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利益占有的多少是不同的,也是正常的。 三、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公平正义问题 建设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是一个需要全社会长期努力的工程。需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德、制等素质,使道法他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参求公平正义的行为。而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2012-6-8 15:55|发布者: admin|查看: 441|评论: 0|原作者: 律达网|来自: 律达司考网 摘要: 一、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 ... 司考法理学重要知识点详解。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律达司考网的小编将 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一、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 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 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义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 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要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不违反法 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 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二、正确处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 程序与实体是法治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法治的公正也分别通过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得以体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 有密切的联系。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外部形式,是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和重要保证;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内在目标,也 是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在法治实践活动中,要正确处理好程序与实体的关系,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合理均衡,一方面,应当高 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保证程序的公正;另一方面,不应极端化地强调程序而忽略实体上的公正,反对 那种“只要程序公正,实体则必然公正”,以及“只要程序正确,实体则可以在所不问”观念和做法。 三、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公正与效率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一方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 率而损伤实质公正;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法治活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如果执法者在法治活动中拖延推诿,

关于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的思考

关于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的思考 公平和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向往和追求。它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已经成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够建设和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公平的内涵 社会公平不单是指经济公平,而是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在社会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比较接近而不过分悬殊;在法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称,人们的获得应该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作出的贡献相一致;在伦理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 我认为,从总体上说,社会公平是就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而言的,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既有经济地位,又有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还有人格地位等。与此相联系,社会公平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经济地位的平等,即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权利,它包括社会成员应平等地拥有工作、劳动的权利,在工作的机会上应该平等,社会成员应在收入分配上平等,即等质等量的劳动获得等质等量的报酬。其次是政治地位上的平等,人作为公民应该拥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政治平等的另一重要表现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是文化上的平等,文化教育对调节现代社会公平有着重要的作用,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受文化教育的权利。最后是人格上的平等,不管经济、政治和文化地位如何,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都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能随意受到污损。 二、社会正义的内涵 正义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的价值理想。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观念,认为正义就是按照均衡平等的原则将这个世界的万事万物公平地分配给社会的全体成员。 著名的社会法学家庞德在伦理学上,我们可以把正义看成是一种个人美德或是对人类需要的一种合理、公平的满足;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上,我们可以把社会正义说成是一种与社会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利益与愿望的制度;在法学上,我们讲的执行正义是指在有政治组织的社会中,通过这一社会的法院来调整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与正义的学习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与正义的学习心得 公平正义,是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共同的、别懈的憧憬和追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惟独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干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降到实处,才干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进展。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管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爱护。与西方国家公平正义别同的是,我国是以维护、实现、进展最广阔人民群众的全然利益为宗旨的公平正义。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算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并别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经过法的适用、实施,在执法实践中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惟独坚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感觉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干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阔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全体人民可以平等亲爱、融洽相处,所有这些基本上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并且,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惟独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干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三、公平正义是新阶段广阔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别断进展,广阔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别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日子中,别可以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假如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别公听之任之,别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阔人民群众的信任,妨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政法机关和广阔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爱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工作是各类社会关系、矛盾、纠纷冲突的调节器,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整个社会和广阔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经过执法活动实现、维护公平正义寄托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别习惯的地点。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阔政法干警坚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别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纳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办法,最重要的是要经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进展的机会。一方面,在立法上,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另一方面,在执法与司法过程中,要坚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到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经过法的适用、实施得到实现、彰显和弘扬,使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看得见、实实在在的能够感觉得到的结果。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制度,假如没有具有公平正义理念的人去执行,再好的制度也会打折扣,还可能走向反面;而假如执法别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别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的法管理念要求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养:一要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品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诚挚追求,是肩负起公平正义使命的动力源泉。公平正义又是善良和爱心的艺术,要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体味到公平正义的温暖,别仅需要我们有一颗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

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

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 公平正义,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共同追求和向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主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观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同时,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也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人民法院干警肩负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我们身为一名人民法院的法官,如何践行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呢?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要做到秉公执法、执法如山。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法院干警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如执法不公,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要做到秉公执法,一方面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另一方面,要克服私欲,处以公正。无私才能无畏,我们干警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法治理念,在办理各类案件中要坚决排除各种人际关系的干扰,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吃、拿、卡、要,不给钱不办案,给了钱乱办案,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办案,执法如山,以公正执法彰显公平正义。 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是严把证

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客观全面的审查证据。法院在办理刑事、民商事案件中都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实事求是,不纠缠细末枝节,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二是要严把法律关。办严格把好法律关,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三、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我们法院干警在办案程中,一定要做到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片面执法观,既要办案结果的正确性,也要讲办案过程的合法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公正与效率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效率是实现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人民法官在办理各类案件中应努力追求效率与公正的最佳结合。不能以执法公正为借口,任意拖延办案时限,久立不审、久审不判、久判不执、久执未果等等,严重超审限。我们可以说“迟来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慢作为就是不作为”。同时,也不能以提高效率为借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审判,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公正与效率务须并重不可偏废,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在机统

马克思开创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

摘要:马克思在哲学史上实现的一种革命性变革,就是开创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马克思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的时代背景是19世纪末期,人们为了摆脱人与人的不合理的社会关系,追求社会真正的公平正义的新时代。马克思在哲学史上从哲学态度和哲学对象、人本论基础、唯物论基础、辩证法基础、社会存在论基础、观察世界的哲学立场、哲学的使命和性质、哲学价值观、哲学思维方式和哲学家的人格理性精神十个方面实现了根本的变革。把握马克思这些思想的深刻蕴涵,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入理解现代哲学凸显“以人为本”时代主题的历史根源和思想逻辑有所助益。 关键词:马克思;公平正义;人类学哲学;以人为本 一 马克思创立自己哲学的时候,就反对传统哲学仅仅停留于空谈或思辨性的方面,不关心人民疾苦,不解决人类社会存在着实际上不公平正义的问题,他要求自己的哲学要从“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出发,使自己的哲学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这些奠定了马克思“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的发展方向。这种哲学发展方向指引着马克思的哲学视野关注探索和解决人类社会不公平正义的现实问题。由此,马克思开创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 18至19世纪,西欧主要国家完成了由封建专制社会向资本主义的变革,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说,不仅要摆脱传统的和封建的人对人、人对物的依赖,而且也要摆脱新兴的资本主义的人对人、人对物的不合理的依赖,进一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的新时代。因为,从西欧为主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又产生了新的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人类社会又因为资本主义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当代人类,特别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的合理生存和健全发展造成新的阻碍,资本主义和劳动异化给人类社会造成新的深重灾难。这与马克思“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是绝对不相容的,马克思也由此走上对资本主义不公平、非正义进行深刻批判和辩证否定的理论研究道路。 19世纪前后,在西欧为主的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了多种“追求公平正义”的哲学流派和政治思潮,对马克思的人类学哲学的研究和创立产生过重要影响。譬如说,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工业革命、社会政治革命以来,人类进步精神超越宗教的统治而关注人类生命、人类尊严、人类自由、人类平等、人类价值、人类幸福、人类解放等等,但这些都是一种广义的追求公平正义的哲学思潮。其最激进的表现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的兴起。马克思正是这一哲学流派和政治思潮中最进步的代表,由此马克思开创和发展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人类学哲学。 马克思在1842年就基于理性思考提出“追求公平正义”的哲学思想,马克思认为:“这种哲学思想冲破了固定不变的、令人难解的体系的外壳,以世界公民的姿态出现在世界上。”这种“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变成当代世界的哲学”。对于这样一种哲学应该如何命名呢?马克思把它定义为“为人类而工作”的哲学,是要从理论上批判现实社会中“人的异化”的哲学。马克思始终强调他的哲学是“因为人而为了人”的哲学,这就进一步表明了马克思创立的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新哲学。这种“追求公平正义”的新哲学用“人类学哲学”来命名是最贴切的,因为,这种命名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物”和“人”、“人类世界”的整体意义上实现了近代哲学革命的转向,马克思不仅实现了自己哲学世界观的革命,而且开创了人类“追求公平正义”哲学发展的新时代。 二

西方哲学家的正义观

西方哲学家的正义观 一、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 柏拉图是第一个系统地思考“正义”的哲学家,他的正义观贯穿于《理想国》一书,是其民主和法治构建理论的基础。在《理想国》中,柏拉图首先在书中第一卷中对当时流行的“正义”概念进行了批判,与对话者一起一步一步去接近找到他所理解的正义。 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即言行诚实。他认为,正义的实现与金钱有关,“有了钱财他就用不着存心作假或不得已而骗人了。当他要到另一世界去的时候,他也就用不着为亏欠了神的祭品和人的债务而心惊胆战了。”而柏拉图认为,这种正义只是一种行为正义。且,还债的对象和还债的时机也会导致不正义的情况出现。比如,一位朋友借给我们一件武器。后来他发疯了,接着想要我们归还这件武器。肯定有人会说我们不应该把武器归还给他,还给他是不对的、不正当的;毫无保留地把事情告诉一个疯子也是不对的、不正当的。此时,我们就“不能用说实话和把我们受委托的任何东西归还原主来定义正当的行为。波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即给每个人应得的。根据他的说法,“善待朋友”相当于拯救生命的医生,水手们谨慎航行以确保托运人安全抵达目的地;“把恶给予敌人”就相当于“在战争中联友而攻敌的时候”。而柏拉图认为,这种正义因为对象过于明确反而导致了模糊。因为如果医生没有患者,而舵手没有航行或战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正义是没有作用的呢?换而言之,“正义只对无用的东西有用,那么正义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同时,有时敌友并不能明确分类,那么我们就会混淆善恶给予的对象,那么这样的话,很可能会出现帮助坏人、危害好人的情况。色拉西马霍斯认为正义即强者的利益,公平正义完全是国家实际掌权者依法对臣民的任何行动所强加的名称,并认为他们都是为了增加他们自己个人的或阶级的利益。柏拉图认为色拉西马霍斯的观点没有道德的含义,,统治者本人还会依据其欲望对权力尽行扩充。当强者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下属的利益时,他的行为也是非正义的。 柏拉图详尽地阐释了正义的两种形态: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并进而指出了正义实现的三种路径。柏拉图认为一个正义国家的组织应该像整个宇宙和个人的有德行的、和谐的灵魂一样,由理性在其中占统治地位。同时,这个国家里有三个阶层,正如灵魂的三部分各自的功能那样:各个阶级之间的关系也相当于康健灵魂中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有三个阶层的公民,即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统治者拥有的德性是智慧,因而居于国家的最高层面。他们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的职责是通晓治理国家的知识,能依靠自己的智慧力量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来管理国家;护卫者的地位仅次于统治者,其所拥有的德性是勇敢,他们经过一定的教育,作为治国者的辅助者,主要职责在于用忠诚和勇敢保卫国家的安全,从而维护国家的安定秩序;生产者作为最后一个阶层拥有节制这一品性,他们接受一定的技能培训,主要职责是为国家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据此,柏拉图认为,如果每一阶层的人都能固守其位置,各司其职,那么“整个国家将以非常和谐的方式发展,所有阶级都将获得大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在讨论国家正义时,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的三个阶层分别具备智慧,勇敢和节制三种美德,且各司其职、和谐共存,便可称为国家正义。而一个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知识点梳理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维护公平正义》 知识点梳理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知识点梳理 (一)公平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 ①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②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 ③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3.重要性: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②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4.如何坚守公平? ①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②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 ③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怎么办?),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

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5.在学习和生活中实现公平的途径: ①在家庭里尊老爱幼,保持地位平等;②同学之间平等地交往,互相帮助; ③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公平; ④在竞争与合作中遵守相同的行为规则; ⑤正确看待自己的利益,尊重他人权利。 6.制度如何保障公平: ①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 ②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正义 1.内涵:凡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弱者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 2.正确认识正义: ①正义是社会明的尺度,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社会的期待和追求; ②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 ③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④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3.正义有哪些要求

公平与正义的哲学发展

公平与正义 摘要 在我阅读了柏拉图的《理想国》以及康德的《纯粹理性与批判》,还有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后,我觉得我可以在公平与正义这个论题上以发展史的形式,来论述从古希腊到现代社会,人们对道德的公平与正义的哲学上的认识由抽象的,到具体可衡量的变化历程,以期望能从中体会到人的思想的发展,还有对功利主义的正确认识。 从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我们隐约模糊的感受到了公平与正义的影子,但是我们只是知道我们该这样去做,却似乎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去做,这样去做对自己有什么样的好处,或者对社会有什么好处。于是我们便试图在康德的理论中寻找答案,康德注意到研究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公平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自由和道德这两个概念,有这两个概念,我们离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有了充分的理解,进而对道德有了新的看法,于是就有了边沁的功利主义道德。 关键词:柏拉图康德边沁公平与正义道德自由 一、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对公平与正义的解读 在《理想国》第一卷中,从苏格拉底和玻勒马霍斯等人的讨论中,我们发现:

1、什么事是正义的:最浅显的是欠债还钱。但是,如果对象 不同,那么正义与非正义就说不清了。 2、正义是否有用:订立契约的时候,正义是有用的。可是除 此以外,在平时的生活中,正义的作用如何体现呢? 3、正义是否是强者的利益:在这里,正义这个概念涉及了利 益,而谈到利益,正是我们下面边沁理论提出的功利主义所 需要讨论的。 当时的苏格拉底对正义确实有着自己的认识,而且提出了许多到现在都很难以回答的难题。最后,苏格拉底也不得不承认:“既然我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也就无法知道正义是不是一种德行,也就无法知道正义者是痛苦还是快乐的。” 尽管没能给出具体的概念,但是,柏拉图还是在正义与公平的基础上建立了哲学王的理想社会状态,将人按其出生的价值赋予同等的权利及义务。告诉我们的的是,要想得到公平和正义,就需要各司其职,将整个社会纳入哲学王的统治之下,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 二、康德的对公平与正义的解释 康德提出“正义的原则是一种道德原则,这个原则应该是客观的,普遍的,不只是诉诸于道德直觉主义,是人们能够认识到的,它应该是评价人们的行为的正当性的根据。正义的原则是要除去一切与人的主观需要和愿望有关的因素,也不涉及任何自然的目的,而只是以理性作为其依据,因而是普遍的,形式的,必然的。只关心人的自由

部编人教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8.1《公平正义的价值》优秀教案

公平正义的价值教学设计

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 第1课时公平正义的价值 1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公平和正义的意义。 教学难点: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据说,在古罗马军队中,士兵每天定量得到一块面包充当全天的口粮。一开始,切割面包与分配面包的任务是由长官一人担任,于是长官往往切割下最大的一块留给自己,然后按关系亲疏决定切割下面包的大小进行分配。由于分配不公平造成军队内部矛盾甚至内讧的事

不少。为了防止因争夺食物产生的争斗,罗马人很快找到了一个极好的规章:当两个士兵拿到了一块面包后,规则要求一个士兵来分割,而另一个士兵首先出来选择属于他的一半。在这种规则下,分割面包的士兵出于自利,只能最大限度地追求平均分配。戈登认为,这种法律是从每个人的自利角度来制定的,以使其行为公平合理。自律法考虑到了每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一个集团的利益,不是那些制定和执行这些法律的人的利益。这也构成了西方以制度保证公平分配的传统。 我们该如何认识公平呢?(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认识公平 活动一:“分黄金”的故事 1.阅读教材第107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栏目。 2.通过情景模拟,再现教材中所描述的故事情节。 剧本示例:古时候,有一位父亲临终前,把三个儿子叫到跟前,说:“老大啊,你精明能干,我不用太担心。老二啊,你虽能力一般,却很有孝心。老三啊,你身残体弱,心地善良,叫我如何安心。”说完,老大回话:“父亲,作为兄长的我会照顾好他们的。”老二应声附和。老三也宽慰父亲不必为自己担心。父亲接着说:“既然如此,现在你们每人拿一锭黄金,这剩下的一锭就给老三,你们还有何异议?没有就都回吧!”三人异口同声应道:“必当谨记父亲教导。”退出。 3.(1)假如你是这位父亲,你会怎样分配这四锭黄金?(2)结合“分黄金”的故事,谈谈你对公平的看法。 提示:(1)平分。(或大儿子精明,二儿子有孝心,一人一锭,三儿子生计困难自然理应多分,这也符合中华传统。)(2)公平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或行为方式;公平就是每个人都能在良好的合作中得到应得的利益;公平要帮助和扶持弱势群体。 活动二:探究“公平”内涵 1.阅读教材第107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栏目。 2.依据你对公平的理解,请对上图中的行为和政策进行评价。 提示:违反了交通规则接受处罚是公平的,找朋友摆平就违背了公平原则,也是违法行为。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让孩子们都能上学是国家保障公平的措施。 教师讲述:公平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都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活动三:探究公平对个人和社会的作用 1.阅读教材第108页“探究与分享”栏目。 2.让学生逐一阅读图片,然后分别发表自己的见解。并思考每一幅图片反映出的社会意义价值。 提示: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目标导学二:正义的力量 活动四:热点再现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公平正义的价值》省优质课一等奖教案

公平正义的价值》教学设计

公平的作用: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 重要保障。 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正高举高打挑战星巴克市场地位的瑞幸咖啡 ( luckin coffee ) 今日又出重拳:发布公开信批评星巴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4 条和第17 条的有关规定,并将在有关城市法院对星巴克提起诉讼。 为什么我们反对不公平竞争? 不公平竞争有何影响?解答问题: 不正当竞争就是不公平,不公平必然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其它企业的发展和进步,阻碍社会技术革新。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公平的作用: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像梁山好汉那样劫富济贫是否属于正义? 正义却是体现在对弱者的帮扶,就像对上文中杜某夫妇的救助,就属于正义,但是劫富济贫,却是错误的,富有没有错,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我们应该用其它正义的方式帮扶弱者。 正义的意义: 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它要求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 欣赏视频:聂树斌观看完聂树斌案件视频,你有何感想? 生活中的正义应该体现在哪里? 有感而发:聂树斌从被认定死刑显然是非正义的,虽然正义的审判最终来到,但是伤害已经无法弥补,在我们的生活中,正义更应该体现在法律中,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人民利益。 正义的意义: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 正义作为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往往被当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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