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于今日发布

北京市建委于今日向社会发布了2004年第二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在公布典型区域租赁价格的基础上,本期继续对价格季度变化情况(与上季度比)和价格同比变化情况(与2003年二季度比)进行比较。

本次发布的租赁指导价格反映了2004年第二季度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大兴、通州、门头沟共12个区(以下简称东城等12区)58个楼房典型区域和东城、西城、崇文、宣武、丰台和通州六个区(以下简称为东城等6区)16个平房典型区域普通住房租赁市场的一般价格水平。

本期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公布的范围包括58个楼房典型区域和16个平房典型区域,与上期相比增加了4个楼房典型区域,分别是昌平区的昌平镇地区、大兴区的旧宫镇地区和黄村镇地区、通州区的通州镇地区。

据市建委住房指导价格编制发布办公室负责人杨晓主任介绍,本季度东城等12区普通楼房平均租金为楼房一居室1269元/月,楼房二居室1592元/月,楼房三居室2042元/月。

其中,本季度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门头沟10区楼房一居室平均租金为1269元/月,比上季度1280元/月下降了0.87%;楼房二居室平均租金为1606元/月,

比上季度 1574元/月上涨了2.04%;楼房三居室平均租金为2071元/月,比上季度1992元/月上涨了3.97%,普通楼房租金水平与上期相比基本保持平衡。(注:上季(2004年第一季度)编制发布的是以上10区楼房租赁指导价格。)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8区楼房一居室平均租金为1273元/月,比去年同期1216元/月上涨4.66%;楼房二居室平均租金为1644元/月,比去年同期 1514元/月上涨8.61%,普通楼房租金有较大幅度上涨。(注:去年同期(2003年第2季度)编制发布的是以上8区租赁指导价格。)

普通平房租金水平保持不变,东城等6区平房平均租金为24元/月〃㎡。

对于本季度典型区域租赁价格,该负责人介绍,楼房一居室主要集中分布在1000—1400元/月,占楼房一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57.69%;楼房二居室主要集中分布在1300—1900元/月,占楼房二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64.91%;楼房三居室主要集中分布在1900—2300元/月,占楼房三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77.78%。

与上季度(2004年第一季度)相比,楼房一居室有29个典型区域的租赁价格小幅上升,占楼房一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55.76%,涨幅为6—200元/月,分别是东城区的安定门外地区、东直门外地区,西城区的德胜门外地区、月坛三里河地区,崇文区的前门东花市地区、广渠门龙潭地区、永定门外地区,宣武区的小红庙马连道地区、天宁寺鸭子桥地区、椿树大栅栏地区,朝阳区的安贞安华地区、建外朝外地区、松榆地区、团结湖地区、京广国贸地区、安慧亚运村地区、世

纪村小营地区、劲松地区、三里屯地区,海淀区的中关村地区、四环外永定路地区、西客站地区、甘家口地区、牡丹园地区,丰台区的右外地区、南三环外地区、六里桥地区,石景山区的永乐地区、苹果园地区。有19个典型区域的租赁价格小幅下降,占总数的36.54%,降幅为2~156元/月,分别是东城区的朝内建内地区,西城区的展览路地区,宣武区的广内白纸坊西便门地区、牛街天桥地区,朝阳区的小关地区、柳芳西坝河地区、东八里庄地区、定福庄地区、酒仙桥地区、望京地区、和平里地区,海淀区的万泉庄地区、文慧园地区、西八里庄地区、清河地区、上地地区、一线地铁沿线地区、学院路四环外地区,丰台区的青塔地区。其他4个典型区域租赁价格保持不变,占楼房一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7.69%。

楼房二居室有36个典型区域的租赁价格上涨,占楼房二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67.92%,涨幅为14~407元/月,分别是东城区的安定门外地区、朝内建内地区、东直门外地区,西城区的月坛三里河地区、展览路地区,崇文区的广渠门龙潭地区、永定门外地区,宣武区的椿树大栅栏地区、天宁寺鸭子桥地区、小红庙马连道地区、牛街地区、广内白纸坊地区,朝阳区的和平里地区、世纪村小营地区、小关地区、安贞安华地区、三里屯地区、建外朝外地区、京广国贸地区、团结湖地区、劲松地区、酒仙桥地区、安慧亚运村地区,海淀区的万泉庄地区、甘家口地区、西八里庄地区、西客站地区、中关村地区、一线地铁沿线地区、牡丹园地区、学院路地区、永定路地区;丰台区的六里桥地区,石景山区的永乐地区、苹果园地区,昌平区的13号线地区。有13个典型区域的租赁价格小幅下降,占总数的24.5%,降幅为8~100元/月,分别是东城区的东四北新桥地区,崇文区的前门东花市

地区,朝阳区的柳芳西坝河地区、东八里庄地区、定福庄地区、望京地区,海淀区的清河地区、文慧园地区、上地地区,丰台区的方庄地区、丰台镇地区、南三环外地区,门头沟区的门城地区。其他4个典型区域租赁价格保持不变,占楼房二居室典型区域数的7.55%。

楼房三居室有3个典型区域的租赁价格上涨,占楼房三居室典型区域数的33.33%,涨幅为100~300元/月,分别是朝阳区的团结湖地区,海淀区的中关村地区、一线地铁沿线地区。有3个典型区域租赁价格下降,占楼房二居室典型区域数的33.33%,降幅为50~150元/月,分别是朝阳区的柳芳西坝河地区、京广国贸、建外朝外地区。其余3个典型区域租赁价格保持不变,占楼房三居室典型区域数的33.33%。

与去年同期(2003年第二季度)相比,楼房一居室只有4个典型区域的租赁价格小幅下降,占楼房一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8.33%,降幅为31~156元/月,分别是宣武区的广内白纸坊西便门地区、牛街天桥地区,朝阳区的柳芳西坝河地区,海淀区的一线地铁沿线地区。海淀区的万泉庄地区1个典型区域租赁价格保持不变,占楼房一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2.08%,其他43个典型区域价格上涨,占楼房一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89.58%。涨幅为2~350元/月。

楼房二居室有3个典型区域的租赁价格小幅下降,降幅为15~40元/月,占楼房二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6.12%,分别为朝阳区的十里堡地区、海淀区的文慧园地区、丰台区的方庄地区。其余44个典型区域价格上涨,占楼房一居室典型区域总数的93.61%,涨幅为24~407元/月。

对于租赁价格变化的原因,杨晓主任认为:2004年一季度1、2两个月,恰逢春节,外地人返乡,学生放假回家,租房的人数急剧下

降,成交量下降,随之而来的就是租金下降;2月下旬、3月份,外地务工人员和学生返京,房屋需求量急剧增加,房屋租赁成交量大幅上升,在短时间内,租金水平大幅上涨。之后的第二季度的4、5、6月份,租赁需求趋于稳定,租赁成交量下降,租赁价格回落,本季度(2004年第二季度)与上季度(2004年第一季度)相比成交量和租金水平基本持平。

通过对2004上半年与2003年上半年租赁市场的比较,2004年第一季度租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2004年第二季度与2004年第一季度相比,租赁价格变化基本符合季节变化规律,2003年—2004年我市租赁市场基本平稳。由于受到“非典”影响,2003年第二季度租赁市场出现异常,租赁成交量和租赁价格降幅较大,造成本季度(2004年第一季度)租赁价格比去年同期(2003年第二季度)有较大幅度增长。

依然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在住房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要参考住房租赁指导价格中典型区域基准住房的标准和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住房装修状况、距公共交通站点距离、住房租金的付款方式、住房设施齐备程度以及居住区的环境和物业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出租或承租住房的实际租金。

本次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将通过北京市房屋置换中心放心中介信

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111996346.html,)以及首都部分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同时,为了方便广大消费者了解各典型区域的租赁指导价格,市建委还印制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指导价格手册》,半个月后,大家可以在以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信息采集单位取得(按笔画排序)。

附: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说明》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各区平均租金水平》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4年6月15日

附件一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住房租赁指导价格说明< 本次公布的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必须结合本说明使用,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本次公布的是2004年第2季度各典型区域内普通住宅楼房、平房的基准住房租赁指导

价格。

◆政府规定的各项税费由租赁双方各自交付,水电费由承租方交付,供暖费及物业费由出

租方交付。

◆租赁双方可参考指导价格,综合考虑装修状况、住房配套设施齐备程度、距公共交通站

点的距离、所处小区环境和物业管理状况、住房租金付款方式等因素确定实际成交租金。

◆本次公布的指导价是指以下基准住房的典型区域租赁指导价格:

楼房基准住房标准

80年代、90年代建设一般装修(铺地砖,粉白墙,简单浴室及厨房装修)有简单家具,简单家电有管道天然气(或煤气)、管道暖气、热水器及厨具

一居室建筑面积40-52㎡位于典型区域内交通便利的地点

二居室建筑面积53-65㎡周围环境一般

三居室建筑面积66-85㎡

平房基准住房标准

一间建筑面积为13-19㎡上水下水通畅

两间建筑面积为22-30㎡带有简单厨房

北京市2004年第2季度各区平均租金水平

2004年第2季度东城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04年第2季度西城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04年第2季度朝阳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04年第2季度石景山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04年第2季度昌平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04年第2季度大兴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04年第2季度通州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04年第2季度门头沟区住房租赁指导价格

2018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修订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昌平_ 区 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目前最规范-北京租房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

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5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5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江苏省公租房导则-试行100907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试行) 主编单位: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

目录 1 总则 (1) 2 规划设计 (2) 3 建筑设计 (3) 4 结构设计 (5) 5 给排水设计 (5) 6 电气设计 (6) 7 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 (8)

1 总则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导则。 本省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本试行导则规定,非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可参照本试行导则规定或另行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居住人群及住房需求的不同分为三类:宿舍类、公寓类(单居套型)、住宅类(小套型和大套型)。 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为导向,坚持安全、适用、卫生、经济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筑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政府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应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角度考虑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与施工,积极推广住房部品构件工厂化、住宅产业化,实现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除满足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规划设计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布局可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选址宜在城市中地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配套较齐全区域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规划户型比例。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兼顾规模和经济效益,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适当提高托幼、小学、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医疗站等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住区应设租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其建筑面积应为住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8‰。 住宅类的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位按照辆/户配置,非机动车位按照不少于2辆/户配置,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适当在地上配置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小型货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坚持地域性原则,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良好绿色生态环境景观。绿化植物避免盲目种植,不应布置人工水景。应结合室外活动广场,为居民锻炼和儿童、老人活动设置室外健身、活动器械。 公共租赁住房及户外公共活动场所,宜按照住户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公寓类和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中无障碍住房的比例不低于3%,尽可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 3 建筑设计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设计应坚持“小套型、精细化、可变性、成品房”的原则,满足“安全、适用、卫生、经济”的基本要求。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

2019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租房69709

BF——2018——0603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合同编号:YT-FS-2113-78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 行成交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 承租人(乙方):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区(县)_____街道办事处_____(乡镇),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或房

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附件: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目录 1 总则 2 规划设计 3 建筑设计 4 结构设计 5 给排水设计 6 电气设计 7 室内外装修设计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和促进我省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导则。 1.2 本省范围内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本试行导则规定,非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可参照本试行导则规定或另行规定。 1.3 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居住人群及住房需求的不同分为三类:宿舍类、公寓类(单居套型)、住宅类(小套型和大套型)。 1.4 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求为导向,坚持适用、安全、经济、卫生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筑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5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政府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应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角度考虑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与施工,积极推广住房部品构件工厂化、住宅产业化,实现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6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与建筑设计除满足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 规划设计 2.1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布局可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选址宜在

城市中地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配套较齐全区域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 2.2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需求确定合理的规划户型比例。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兼顾规模和经济效益,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2.3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规定。适当提高托幼、小学、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医疗站等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 2.4 公共租赁住房的住区应设租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 理用房,其建筑面积应为住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8‰。 2.5住宅类的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位按照0.1辆/户配置,非机动车位按照不少于2辆/户配置,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适当在地上配置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小型货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2.6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景观绿化设计应坚持地域性原则,体现所在地域的自然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创造良好绿色生态环境景观。绿化植物避免盲目种植,不应布置人工水景。应结合室外活动广场,为居民锻炼和儿童、老人活动设置室外健身、活动器械。 2.7公共租赁住房及户外公共活动场所,宜按照住户需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公寓类和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中无障碍住房的比例不低于3%,尽可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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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版) 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合同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区(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二零xx年xx月xx 日起至二零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2019版

构思新颖,品质一流,适合各个领域,谢谢采纳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协议书

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协议书 (逐宗配建) 编号:杭保配建[201 ]号 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179号 邮政编码: 310006 经办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联系电话:

根据《杭州市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18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17〕4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地块坐落: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地上总建筑面积: 二、配建要求 (一)乙方确认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需经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须按甲方书面确定的配建户型、面积、套数及位置等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乙方同意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且建设标准与品质不低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 (三)乙方同意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幢或单元布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统筹配置并共享配套基础设施和

公建设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宅之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隔离。 (四)乙方同意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朝向与所在地块多数商品住宅保持一致。 (五)乙方同意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幢或单元周围不设置包括但不限于公厕、变电所、垃圾直运接驳点(垃圾房)等有污染、辐射和异味的配套设施;相比小区其他商品住宅更远离高压铁塔、通讯基站、高架桥梁、铁路等外围可能会影响生活居住的市政配套。 (六)乙方同意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同步设计,并按土地出让合同和本协议约定按期开工、按期交付。分期开发的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须在首期开发项目中全部落实,并确保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先行开工、先行交付。 (七)乙方同意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实施装修,并先行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样板房及公共区域样板层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样板房及公共区域样板层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全面开展装修工程。 三、建设标准 (一)户型比例 成套两居室(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占总户数的70%,单套建筑面积以55~65平方米为主;成套一居室(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占总户数的30%,单套建筑面积以45~55平方米为主。 (二)车位比例 乙方移交甲方的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原则上要求设在公共租赁住

北京市房屋租赁(最新版)(最新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最新版)(最新版) Beijing housing rental (latest edit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北京市房屋租赁(最新版)(最新版) 前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本文档根据租赁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三)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转为他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若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2020个人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2020个人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2020个人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1】租方(甲方)________ 性别: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2020个人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2】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制定本导则。 1.0.2本市范围内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本导则规定,非成套公共 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另行规定。 1.0.3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阶段性需求为导向,坚持安全、 环保、实用和经济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筑工程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0.4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施工应当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2规划与单体建筑设计 2.1规划设计 2.1.1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当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选址宜在地 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市政配套齐全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 2.1.2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兼顾规模和经济效益,公共租赁住房可适当 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2.1.3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设计指标》、《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的规定,适当提高托幼、小学、社区医疗卫生等配套标准,配置洗衣房、食堂、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适当在地上安排运动健身器械区和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及自行车停车位,方便居民使用。 2.1.4公共租赁住房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标准设置,每户自行车位不应 少于2辆,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 2.1.5公共租赁住房绿化景观应做到集中与分散结合,立体与平面结合,观

赏与功能结合;小区景观和绿化应采用节水设施,提高用水效率。 2.1.6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应当布局合理、空间紧凑、利用充分,根据需 求确定合理的规划户型比例。 2.2建筑设计 2.2.1公共租赁住房户型设计面积标准如下表 3.2.1-1 表3.2.1-1 卫生间使厨房使用面建筑面阳台建筑面面(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 简具应备使用居套型单左右30和排单电加热43≤≥室合一)(厅烟厨具的条件 小套型左右404≥4≤≥3 中套型左右504≥≥43≤ 大套型以下604≥3≤≥4 注。过5%结是指根据不同平面和构类型上下浮动不超1:上表所称“左右” 为主,适当配置大套型。以中小套型设计户型应注2: 设计。行准进3:单居套型可按照宿舍标注 。2.7m2.2.2层高应为 厨房应当配备灶台、洗菜盆、操作台,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宜采用厨2.2.3 米。0.9房整体式橱柜。单面布置厨具或双面布置厨具时,操作净空不小于 卫生间应配备洗面盆、盥洗镜、坐便器、淋浴喷头、排风扇等必要设2.2.4 施设备。 户内应预留洗衣机位置,并设置上、下水管线。2.2.5 阳台宜采用封闭式,应配备晾晒衣物的设施。 2.2.6 户内应预留分体空调的外墙预留孔、具备冷凝水集中排放和室外机安2.2.7 装条件。 2.0w/2.2.8不采暖楼梯间户门应有保温措施,当传热系数小于2m,不时·k 得设计落地窗、外飘窗。 结构设计2.3 2. 2.3.1应当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部品,提高部品化率,减 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采用六类预制部品:第一类为非砌筑类型的建筑内、外墙板;第二类为满足建筑装饰用的制品;第三类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包括楼梯、叠合楼板、阳台、雨蓬等;第四类为预制主体结构构件,包括预制梁、柱及承重墙等;第五类为钢结构和轻型钢结构用的构配件;第六类为其他符合标准化设计、工厂加工、现场安装条件的建筑部品。 2.3.2高层建筑应优先采用轻质高强材料,减小结构自重和材料用量;设计

出租房价格确定办法

. 出租房价格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规律,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提高租赁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区加强和规范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所管房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招标 为了规范出租房管理,保护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 对于需要公开招标的出租房,其租赁价格按以下流程确定: 1、相关人员对市场租赁价格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周边市场实际情况,初步草拟每一处房产的价格区间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领导小组; 2、根据需要委托从备选库中随机抽取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市场租赁价格评估; 3、领导小组在综合评定摸底调查租赁价格和评估租赁价格的基础上确定租赁底价并征得产权人同意; 4、通过传媒或张贴招租通知的方式,发布竞租信息; 5、拟定竞租文件; 6、竞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竞租文件,并交纳履约保证金; 7、招租人根据竞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竞租开标,并邀请各相关部门及房屋产权人单位人员参加竞租开标会,对竞租开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8、采用竞租人投标,价高者中标的方式招租。如最高竞租报价低于租赁底价则另行组织招租;如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的,且报价不低于租赁底价,并符合竞租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的,招租人可以直接确定竞租人为竞得者; 9、公开竞租确认竞得者后,在竞租文件规定期限内与竞得人签订《房地产租赁契约》; 10、将竞租结果书面函告房屋产权人。 二、市场比较法 市场资料比较法即通过对比较实例租金作情况、租期、区域和个别因素修正后,得出评估租金。所选择的可比实例应与所估对象在租赁合同(如租期长短、付款方式、责任)等契约内容具有一致性或相似性。 供参考

2018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编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房屋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为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电子银行),押付,每期租金于起租日前支付下一次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7)(8)由甲方承担,(1)(2)(3)(4)(5)(6)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上网费、(6)车位费、(7)供暖费、(8)物业管理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 10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1 个月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7 日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改变、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版)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

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 期: ,,。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 2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下载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下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4]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一)租金标准:▁▁▁▁▁▁▁▁元/(□月/□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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