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组织架构

消防组织架构
消防组织架构

消防组织架构

消防应急预案

1.0目的

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2.0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管理处火灾扑救工作。

3.1总指挥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管理处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3.2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1)如总指挥不在,行使总指挥职责;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3.3灭火组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在火警发生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2)负责报告火灾的扑救情况;

3)负责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等待调查;

3.4疏散组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灾威胁的人员、重要文件及时疏散

到安全地方;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保证消防车辆能自由进出,保持小区内外各通道畅通;

3.5警戒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组织清洁工、绿化工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3.6后援支持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2)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4)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4.0内容

4.1火灾确认

中控室发现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报警或接到火灾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到现场查看。

4.2预案启动

1)巡逻员在接到通知后带上灭火器迅速到达现场,证实是火灾后,立即用对讲机或

电话向中控室报警。

2)中控岗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立即联系总指挥,如联系不到总指挥,由现场职务最

高者担任临时总指挥。

3)总指挥根据中控岗的描述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4.3火灾报警

1)总指挥决定是否报“119”。

2)中控岗报警时必须讲清下列事项:火灾发生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报警人

的姓名和岗位。

3)中控岗值班员按消防组织架构及时向各岗位发出通知。

4)中控岗与巡逻人员保持联系,并随时向总指挥报告火情。

4.4火灾准备

1)总指挥接到火灾信息后,即到中控室组织灭火工作,并随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火灾的扑救情况。

2)中控岗人员立即启动消防广播通知用户进行疏散(以下通告要重复广播):

请注意:现在本小区*栋*号发生火灾,请在本栋的住户不要惊慌,听从管理处员工指挥,向楼下疏散,同时要做到如下几点:

a.人员有秩序由消防通道步行下楼;

b.如果来不及下楼,可按楼层就近情况疏散到*层平台。

4.5组织救火

1) 安全主管接到中控岗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灭火,并随时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2) 中控岗用电话通知备勤安全管理员发生火灾地点。

3)所有安全管理员听到火警警铃后,灭火组人员穿戴好战斗服,携带灭火器工具迅

速奔赴火灾现场灭火疏散组将小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灾威胁的人员、重要文件及时疏散到安全地方。

4) 接到通知后,各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迅速奔赴自己的岗位,做好消防工作,

并随时与中控室联系。

6) 后援支持组组长派人到小区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指示消防栓位置。

4.6疏散抢救

1)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

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部署组织一定力量灭火,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2)疏散救人的方法。

a.由总指挥发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广播引导人们从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带,

疏散组负责安排疏散工作。

b.疏散顺序:首先为着火层人员,其次是着火层上一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二层

人员,并依次往上。当火灾层以上很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疏散火灾层下一层、下二层人员。

c.与此同时,疏散组还要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按要求撤离。在检查时,要

特别注意以下地点:墙角、门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体的下面,因为人惊慌时,常常躲在这些地方,尤其是儿童。

d.当楼层火灾面积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引导、疏散受困人员到安全地带,然

后再设法转移到地面。

当火场被困人员暂时无法施救时,可利用消防广播引导火场人员进行自救:如用被条连结成绳吊落下层的方法;或密闭窗、堵塞孔洞,防止烟气窜入房间,再用水淋湿门

e.窗降温,清除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过来,若房内有救生器材,则

引导他们使用这些器材,如救生绳、缓降器、救生袋进行自救。

3)疏散救人时要注意的事项。

a.在火灾情况下,要由消防楼梯疏散。

b.疏散时,要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

c.疏散时,要沿着紧急出口标志批示的方向走,并要弯腰或爬行前进,因烟气都悬

浮在上部。

d.为搜查未疏散人而进入关闭的房间之前,要先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如果很

热表明里面已有火。如果要开门一定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置人于死地。

如果房间内火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时,应立即将门关上。

e.对受伤的人员,除在现场进行急救外,重伤者还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4)疏散与保护物资,是灭火过程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对受火势威胁的各种物资,以及业户的贵重物品、车辆、设备以及图书档案资料等是采取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情来决定,其目的是尽量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

5)需要疏散与保护的物资的几种情况:

a.重要物资受到火、烟等直接威胁而无法保护时,要进行疏散,特别是业户贵重物

品和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资,必须立即疏散。

b.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以及受较大压力的桶、罐等容器和设备,在火势威胁下有

发生燃烧、爆炸或散发毒气的危险时,要抓紧疏散或加强保护措施。

c.当物资妨碍消防员接近火源而影响灭火行动时,要尽快搬移。

d.对有助火势蔓延的物资,要迅速转移。

6)疏散与保护物资的要求和方法:

a.一般情况下,应先疏散与保护贵重的、有爆炸和毒害的以及处于下风方向的物资,

然后疏散和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和其他一般物资。

b.在受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掩护疏散物资的人员,保护他们的安全。

c.疏散搬走物资时,对贵重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

d.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道路,应放在免受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方,并派人保

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e.对需要就地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根据不同情况用水射、冷冻、降温或者用浸

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使用石棉板等隔火材料将其与火焰隔开。

4.7配合消防部门救火

1)当消防队到达小区后,各岗位值班员做好引导、配合等工作,管理处经理将现场

总指挥权移交消防队现场负责人。

2)火势被扑灭。中控室收到火灾确实已经扑灭的报告,记录熄火时间。

3)总指挥宣布救火结束,发布解除紧急状态通告。

4.8现场恢复

1)组长以上人员集中到会议室开会、总结并做出修整措施。

2)管理处经理组织人员对住户进行安抚工作。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整改通知.doc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通报典型案例要求做好今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准备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培训、代报名、虚假承诺等行为2019年9月16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针对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消防救援部门主动配合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强化监管,认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通报了近年来违规培训、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落实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配合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三是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四是对发现确认的虚假承诺行为,由有关部门及时

依规处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出于营利目的,以“官方指定培训”、“内部绝密资料”、“押题保过”、“代报名”、“挂证挂靠赚钱”等虚假欺骗信息甚至伪造公文等违法手段,招揽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报名考试,扰乱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秩序。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与当地人社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借鉴消防救援局整理的《涉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培训、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附后),利用多种媒体尤其是网络手段,大力宣传违规报名、虚假承诺、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强化警示教育,使公众充分了解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内容、要求和程序以及虚假承诺的不利后果,诚信报名、诚实参考。 附: 涉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培训、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典型判决案例 案例一:孙某远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犯罪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17日,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某远伪造《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

中国应急管理部:取消100米以下建筑消防验收

中国应急管理部:取消100米以下建筑消防验收(附全文) 除了25米高的医院、100米高层、5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2500平方米儿童老年场所、甲乙类多层厂房或仓库外的其他建筑都不 需要消防验收了。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 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倒查工程建没、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 《意见》明确指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源头治理,深化简政放权,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消防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

一 取消公众聚集场所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部门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通过互联网向消防部门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消防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营业。 二 取消一般建设工程 消防验收和备案 仅对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医疗建筑和其它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生产和储存甲、乙类易燃品爆危险物品的多层厂房、仓库等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实施

消防验收,审批时限缩减一半,不再对其他建设工程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 加强对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的抽查。本意见下发前消防部门已经受理尚未办结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属于前述应纳入消防验收范围的。不再实施消防验收和备案。 三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资质许可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消防技术服务结论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登条件,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加强对相关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 取消消防产品市场

公安部消防局网站 消防规范汇总

附件:现行消防技术规范一览表(截至2015年)公安部主编 序号现行国标代码 及版本号 规范名称发布日期施行日期主编部门主编单位 1 GB51080-2015城市消防规划规范2015-1-212015-9-1公安部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GB51054-2014消防站建筑设计规范2014-12-22015-8-1公安部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3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 计防火规范 2014-12-22015-8-1公安部上海市消防局 4 GB50219-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014-10-9 2015-8-1 公安部 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 5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8-27 2015-5-1 公安部 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四 川消防研究所 6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 术规范 2014-1-29 2014-10-1 公安部 中国中元国际 工程公司 7 GB50878-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 施工及验收规范 2014-1-9 2014-8-1 公安部 公安部天津消 防研究所 8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范 2013-9-62014-5-1公安部 公安部沈阳消 防研究所 9 GB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013-6-8 2013-12-1 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10 GB50313-20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 范 2013-3-142013-10-1公安部 公安部沈阳消 防研究所 11 GB50694-2011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2011-7-26 2012-6-1 公安部四川省公安消 防总队 12 酒 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 术规范 2011-6-6 2011-8-1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公安 部 中国建筑第五 工程局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 13 GB50039-2010农村防火规范2010-8-182011-6-1公安部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14 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8-182011-6-1公安部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15 GB50565-2010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10-5-312010-12-1中国纺织工 业协会、公安 部 中国纺织工业 设计院

消防安全组织架构图

消防安全组织架构图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消防安全总指挥 灭火组 组长: 组员:职责:负责扑灭初期火 灾通讯联络组组长:组员:职责:负责火灾工作中的联系抢险救灾组组长:组员:职责:负责设备设施的抢救,受伤人员的医护 急救疏散组组长: 组员:职责:疏散引导人员逃生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 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的配备 消防安全副总指挥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 工作技能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 2008 ] 5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公消[ 2008 ] 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 近年来,为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我局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函》(劳社部[ 2005 ] 235号)的要求,依托中国消防协会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对以技能为主的消防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消防职业资格是从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人员,才能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在消防行业和岗位实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源头上把住消防职业人员准

入的“门槛”,是提高社会消防职业人员素质的治本之策,对于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积极推进辖区内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立。各地接此通知后,要按照“发挥社会资源作用、行政部门监督推进、完善技术服务机制”的要求,认真学习研究《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附件1)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根据本地特有工种人员数量和两年内确保消防特有工种岗位持证上岗的要求,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数量做出规划和实施计划,同时,由总队组织本地省级消防协会按照建站条件和工作程序指导承建单位建设鉴定站,按时完成本辖区鉴定站的建站工作。各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2008年底前报部消防局,抄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积极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对于依法必须持证上岗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在两年内完成由上岗培训证到“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同时,各地要对辖区内以技能为主的消防从业人员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保安等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四、加强对辖区内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监督管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接受公安部消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管理和指导,对各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日常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要会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鉴定站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和证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3年对鉴定站工作进行一次评

超市消防安全组织架构

日日新超市消防组织架构 1.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负责,负责指挥协调现场,掌握全局事态发展动 向、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事态发展的状况和解决处理的结果。 2.副总指挥:由店长担任,协助总经理执行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 (1) 通讯联络组: 组长:张萍 副组长:王平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王平 防损部长 李洋 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组(客服) 紧急抢险组(防损 信息部) 安全疏导组 (防损员) 救护组(采购部综合办) 图1 总指挥(总经理) 张萍 消防主管 让瑞如

组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任务:遵照指挥部指令,及时准确的报警、接警或请求其他单位救援,保障通讯交通畅通无阻,力争在极短时间内赶赴出事地 点,执行应急任务,并以最快速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紧急抢险组: 组长:陶海元 副组长:李洋 组员:防损全体成员 任务:主要负责各种抢救设施和器材的现场发放、使用、水源的疏导,障碍物品的拆除等,配合抢救现场的相关工作。 (3)安全疏导组: 组长:罗琳 副组长:营采部区域经理 组员:营采部全体成员(包含导购及理货员等促销人员) 任务:负责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引导,快速疏散并撤离,防止拥挤、踩踏等事件造成次生灾害。 (4)救护组: 组长:杨瑞燕 副组长:彭淑红 组员:财务部办公区人员、收银员 任务:紧急应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按事故的种类采取不同措施,如负责人员救护。同时负责抢救收银机区域、现金室现金,电脑 中心重要文件,软盘等。 三、紧急事件的处理原则 1. 预防为主,计划为先:做好日常安全方面的工作,消灭隐患,减少紧急事 件的发生,如保持地面无水渍,就可以减少顾客滑倒、摔伤而发生的意外事件。 2. 处理迅速、准确、有序、有重点:发生紧急事件后,首先保持镇静,有序

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13类消防产品不再强制性认证

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13类消防产品不再强制性认证 7月29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对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监管总局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继续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十三类消防产品不再强制性认证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在29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表示,《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制定消防人员职业规范,明确消防人员及近亲属从业限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消防部门与消防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 简政放权、便民利企是此次消防执法改革遵循的原则之一。根据《意见》,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透露,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琼色表示,放宽市场准入后,针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能违规从业的问题,将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并相应增加有关罚则;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取消事前审批后,针对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营业问题,也将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诺的法定依据;实施事后核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场所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从重处罚。 “需要说明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管理目前还未完全具备实施条件,应急管理部正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实施。”琼色说。 本次消防执法改革,还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仅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介绍,调出的13类产品如消防水带、消防车等,基本是消防部门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产品,还有一些与消费者直接接触较少,这些产品质量比较稳定。通过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1万余家企业,可以大

公安部消防局知识竞赛题

公安部消防局知识竞赛题 1、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A ) A、正确 B、错误 2、我国大陆通用的火灾报警电话为( B )。 A、120 B、119 C、112 3、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A ) A、正确 B、错误 4、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A ) A、正确 B、错误 5、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A ) A、正确 B、错误 6、报警人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后,应该到门口或交通路口等待消防车到来。(A ) A、正确 B、错误 C、不一定 7、全国消防日是( B )。

A、1月19日 B、11月9日 C、9月11日 8、使用灭火器灭火时,要对准火焰的( C)喷射。 A、上部 B、中部 C、根部 9、在没有发生火灾时,消防器材可以挪作他用。( B ) A、正确 B、错误 10、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A ) A、正确 B、错误 11、一般教室都有两个门,为容纳更多的学生能否将其中的一扇门上锁或用课桌堵上。 (B ) A、能 B、不能 12、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A ) A、正确 B、错误 13、公安消防机构(B )指挥调动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A、无权 B、有权 C、不得

14、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 C )。 A、只收灭火器材药剂耗损费 B、收取人工费用 C、不收取任何费用 15、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 C)审核。 A、人民政府 B、设计单位 C、公安消防机构 16、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B )。 A、消防检查 B、消防验收 C、认可 17、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B )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A、公安机关 B、公安消防机构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8、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时(C )。

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图

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图 指令传输线 信息反馈线 督促网络运行、 消防安全责任人 叶俊奇 消防安全管理人 叶俊奇 保卫部消防安全责任人 陈振钟 财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刘华静 消防工作专兼职人员 教职员工 电工、水暖工 火患整改资金落实 重点部位细化为类、点 (保卫部巡查、岗位自查) 消防设施细化为类、点 (定期检查、测试、维护保养) 工 作 情 况 定 期 报行政管理部门责任人 黄瑞芝 单位综合管理部门 张庆丰

爱情散文两篇

我爱的迎春花 嫩嫩的鲜黄在风中摇摆,好美又好香。枝丫伸展不高也不长,就象懵懂的梦,在感知里做起,那样的懵懂和那出其不意。也许真的是眼前一亮,那样的忽然,有一种意外的醒,穿过梦的墙。就象几朵嫩黄的花瓣从印象里和意识里扑面而来,带着一种美丽的春香而来,清柔柔的美,悄然的挂在爱的枝头上,就象随风摇摆的身姿,柔柔的在你的眼前摆弄。你好像穿插在其中,沐浴着那黄意的美,宛如置身于清凉凉的春意里,是那么的清馨盎然。 一刹那,就象自己的心笑起来,宛如你的出现。心在颤动的时候,就象你出污泥而不染的时候,对一朵花来说,是一种最美丽的诠释。那是好俏皮的花朵呀?那么的欣然的出现,象有一种说不出的清馨陶醉。难道你真的看出我内心的孤寂,特意在这里点拨我那孤苦伶仃寂寞的心吗?这时你好象深有体会的摆弄着腰肢,在向我输送爱的心意,用那鲜嫩的黄在濡染我,在暖化我。我象被你的舞姿窈窕的美而折服,在细闻你的芬芳,在掬着你美丽的新意。 我不是在特意为你培植,也不是在特意为你修枝剪丫,我是真的喜欢你的美,清凉凉的沁人心脾,仿佛自己都沉浸在那美丽的春日里,

自己都变得那么的亮丽和清新。 不论工作还是爱情,一但遇到她之后,就象一种解药,立刻爽心见效,心爽开心起来。那花的美是那么的令我陶醉,我就象把渴望的唇对向你,在闻你的花香,在吻着你清新意,那么的令人沉醉和着迷。 这样美丽的花儿叫我怎能忘记?你是花儿,注定我的美丽常将于你相伴。虽然美丽的界定是不同的,但我就喜欢你的美丽。你把最美丽的清馨给我,把最美丽的心意给我,你用你那清香的美丽点缀我,把你淡雅的芬芳输送给我,你把第一次绽放的美就毫无瑕癖的给了我,我能不心醉吗?你不畏惧任何环境的威逼,你把你的美为我尽情的舒展,你用你那鲜亮出奇的新意告诉我,你用那美丽在爱我,在喜欢我。你在沉沉的疲乏的梦里脱颖而出,你不畏严寒的冷漠和孤寂,依然决然的用你的爱把我的美丽呵护,你是那么出污泥而不染的绽放出来,你把你特定的美丽鲜亮的绽放给我,叫我掬醒了我的梦,那样的为你苏醒。 可是就是你那美丽的小黄花,虽然看上去是那么的柔弱还象是那么的弱不经风,但你没有看出来,你那绽放的美,就会叫你想一生一世。看上去是那么的弱小,岂不知你是最勇敢的花,你用你那特定的美把寒冷的冬天赶走,你给人们带来春意,你用你花的暖暖透了人们的心窝。就象那硬邦邦的冰溜子,也不你的美融化掉,咔嚓嚓的溜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3号――关于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8115329026.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s://www.360docs.net/doc/8115329026.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3号――关于启用国 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的公告 经应急管理部研究决定,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件类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是证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身份,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有效证件。本次启用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以下简称《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 二、证件式样。《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均为本芯式,规格为11厘米×7.5厘米,证件塑封采用阻燃防水材料,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制作,证件封皮颜色《干部证》《退休证》为黑色、《消防员证》《学员证》为暗红色,封面烫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徽及文字,背面凹烫“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监制”字样,内夹单页折叠式证芯。 《干部证》《消防员证》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单位、职务、衔级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退休证》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原单位职务、批准退休时间、衔级、原职务(技术)等级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持证人自然信息加密生成的二维码嵌印至内芯底部。《学员证》使用专用证芯,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部别,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 《干部证》《消防员证》编号采取“应急消”冠字头加8位数字的编号形式,《学员证》编号采用学员本人注册学籍的学号。 三、证件发放对象。《干部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的管理指挥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的消防员;《学员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在校学员;《退休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批准退休的干部和消防员。 四、证件使用管理。《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证件封皮、证芯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统一印制。《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由总队级以上单位、消防救援院校的政治机关按规定制发。各类证件在发证机关栏、个人照片处分别加盖发证单位证件专用章和制证钢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式样) 应急管理部 2019年1月29日 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8115329026.html,/fg/detail2096244.html

公安部消防局143号令注消工程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3号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2月2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管理,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消防安全技术服务与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第五条公安部消防局对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增强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鼓励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应当依法登记和开展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协会不得从事营利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不得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注册 第八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活动。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是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审批部门。 第十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第十二条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pdf

鸿禧华庭商住小区一期项目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职责:1、指挥组:由组长负责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副队长具体实施指挥,使 各消防施救工作能有条不紊的进行。 2、灭火、抢险组:险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失火现场利用现有灭 火器材灭火。 3 、施救组:对受伤员工进行紧急救治,并在最短时间内送医院。 4 、联络组:在险情发生时,负责和当地消防机构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 5、疏散组:负责在险情发生时,引导员工离到安全检查地带。 医疗急救电话:120 消防报警电话:119 组长 副组长 滅 火 組搶險組施救组疏散組清點組聯絡組

核准:制订人: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

公安部消防局65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公安部微型消防站-公安部印发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公安部印发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苏州鑫动安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架构图

xx(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图

xxx(单位)灭火救援人员架构图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五、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七、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十、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五、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九、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十、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

为何组建应急管理部?新机构可有效应对 复杂性风险 根据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机构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应急管理部”。 3月22日,应急管理部干部大会在京召开。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宣布了中央关于应急管理部领导班子任命的决定。 3月22日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已更新为应急管理部官网。 早在十多年前,我国就开始加强应急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及国外经验,在2006年设置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既然有这样的职能部门存在,为何又专门组建应急管理部?对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 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肇始于2003年的“非典”。鉴于“非典”事件暴露出的传统应急体系分散化、被动化的短板和不足,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与综合协调三大职责。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单灾种”型应急管理体系,即不同的专业部门管理不同类型的灾害与突发事件。比如,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灾、消防部门负责火灾事故救援、安监部门负责工矿企业事故灾难救援、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宏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多年来,应急管理以“一案三制”,即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为核心,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应急体制建设始终是制约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一块“短板”。应急办权责不匹配、“小马拉大车”,存在同级协调同级或下级协调上级的尴尬,只能成为领导应对突发事件的“耳目”与“参谋”。 “过去的应急办经常被指‘管不了帽子,也管不了票子’,包括编制、经费都不是独立的,而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有自己的编制和运行经费等。所以,我觉得应急管理部成立后有利于增强应急管理干部的认同感。”王宏伟向记者分析说,应急管理部整合了13个部门的职责,其中大部分涉及自然灾害,比如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也就是说,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主要是把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处置的职能整合在一起。 在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看来,应急管理部的成立是按照国家总体安全观的要求进行的,同时也符合国内外对于公共安全的需求。 “国家总体安全观要求我们对各方面的公共安全都要予以回应和监管,这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部委进行统筹。从国际和国内的需求看,大家对公共安全、对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等各个方面都很关注,也需要有这样的部委进行统一的管理。所以,设立应急管理部是正当时的一个改革举措。”唐钧说。 应急处置更加适应科学规律 “安全是一个复杂又系统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地震、水灾、流行病、重大火灾、爆炸、特大交通事故等安全事件,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指挥和系统处置,是很难在极短时间内达到相对较佳效果的。这次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使处置重大安全问题更加适应安全科学规律。”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教授吴超说。

消防组织架构

消防组织架构 总指挥 (管理处经理) 副总指挥 (值班主任) 灭火组组长 (安全主管)疏散组组长 (工程主管)警戒组组长 (环境领班)后援组组长(客服领班)安全管理员工程维修员清洁绿化员客服人员消防应急预案 1.0 目的 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2.0 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管理处火灾扑救工作。 3.1 总指挥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管理处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3.2 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1)如总指挥不在,行使总指挥职责;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3.3 灭火组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在火警发生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2)负责报告火灾的扑救情况; 3)负责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等待调查; 3.4 疏散组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易燃易爆物品、受火灾威胁的人员、重要文件及时疏散到安全地方;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保证消防车辆能自由进出,保持小区内外各通道畅通; 3.5 警戒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组织清洁工、绿化工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3.6 后援支持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2)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4)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4.0 内容 4.1 火灾确认 中控室发现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报警或接到火灾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到现场查看。

公安部公消65号文件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阻燃聚氨酯外墙保温芯材阻燃B1级一体板A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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