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协议(危险化学品执法监察坐诊专家)

龙泉镇聘请危化品专家查隐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上级“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镇安监站(以下简称甲方)聘请淄博鲁维制药有限公司专家(以下简称乙方)对辖区内12家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重点一般行业企业开展专家查隐患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聘用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聘用依据: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以及《淄川区专家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专家查隐患管理制度,聘请一名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坐诊专家。

2、聘用年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检查频次:所聘专家对辖区内12家危化品企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检查频次以安监中队执法监察次数统计,中队执法监察携带专家一并检查,每月具体检查时间由安监站与专家协调商定,必须保证检查效率和质量。

3、告知义务:安监站提前对辖区内12家危化品的工艺流程、主要危险源告知专家,并提供每个企业的安全评价供专家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为专家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主动配合专家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专家按计划按要求实施检查。

4、督促整改:对专家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由专家督促和企业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企业落实整改,安监中队定期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查出的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期限、资金、人员、预案、措施”五到位。对异常危险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实施停产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5、归类建档:按照专家检查制度,制定专家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隐患现场拍照,实行“一企一档”,建立专家检查台账和事故隐患登记台账,督促企业上报专家查隐患整改报告,并及时公示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6、费用支付:专家费用为 300元/个次,每季度结算一次。

7、办公装备:安监站安排必要的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站工商贸监管室,并按照要求为专家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与安监站工作人员合署办公。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专家应具备相应资质和学历要求,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2、专家在检查过程中要紧紧围绕该企业工艺过程和《危险化学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国家、行业、地方制定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化工企业在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填写专家查隐患登记表,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企业主要负责人,专家通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双方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当地安监部门。

4、针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

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年月日

龙泉镇危化品企业专家安全检查记录

龙专检 [ ] 号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联系电话

检查专家检查日期年月日

存在问题

和隐患

整改意见

和建议

检查专家(签名):

企业意见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注:本检查记录一式三份。企业、专家、镇安监站备案各一份。内容填不下可附页。

龙泉镇危化品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复查记录

龙安监复查字[ ] 号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联系电话

检查专家复查日期年月日复查依据

复查

内容

复查

结论

检查专家(签名):

企业意见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注:本检查记录一式三份。企业、专家、镇安监站备案各一份。

聘请化工专家安全检查协议

附件1 聘请化工专家安全检查协议(参考) 甲方:(企业) 乙方:(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安监[2008]6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安全检查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聘请不少于2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对本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本企业被安监部门确定为红色监管等级或具有较高危险性反应工艺的,聘请专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确定为橙色监管等级的,聘请专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二次。 3、对本企业的工艺危险性、危险源点、安全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应如实告知专家,为专家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主动配合专家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专家按计划按要求实施检查。 4、对专家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异常危险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实施停产整改。 5、建立专家安全检查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6、给付专家安全检查费用元/次。

二、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 1、专家应符合有关资历要求和知识要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2、受甲方委托,定期对其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把《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作为重点,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经检查、整改和复查,企业的总体布局、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等重要设施及仓库、储罐区等重要场所部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当地安监局。检查结束后,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4、针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应如实记录并由企业存档。 三、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有违反,由当地安监局按有关规定查处。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报当地安监局。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安监局局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议题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皮局长传达12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并就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5年,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发放为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以许可为总抓手,促进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一是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取证工作的主动性,加快许可证办理进程,分别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许可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是以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为目的,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甲类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没有取证的已建成生产企业和甲类经营企业,多数是安全条件差、企业负责人认识程度不够、申请办证的积极性不高。按照省局许可工作进度要求,分别以安委会、市局名义下发通知,建立了周调度制度,要求县区政府、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目前,已有68家生产企业、350家甲类经营企业取得许可证。 三是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做好乙类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在材料和现场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不走过场,突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范、可操作性,确保达到安全经营条件。共有28家取得经营许可证。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实施规划控制,加强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在全市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规划情况的调查,结合省局要求,对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项规划工作做出部署。严格设立审批程序和条件,要求各县区加大对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查处,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法律法规意识。 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今年4月份,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设立审批和乙类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工作纳入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由窗口统一办理,促进了危化品监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扎实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周调度制度。安监、交通、公安、质监、化工协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责任,部署开展剧毒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了对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7家企业,制定了关闭或搬迁计划,其中3家已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强化了企业“双基”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建立预警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多次组织演练。通过集中整治,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

安全生产专家聘用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专家聘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 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工作岗位:安全生产专家。 主要职责: 1、检查企业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2、发现企业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立即上报; 3、检查企业有无违反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文件要求之处,并给出整改建议。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

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甲方按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协议

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安全检查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聘请1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对本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本企业聘请专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3、对本企业的工艺危险性、危险源点、安全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应如实告知专家,为专家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主动配合专家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专家按计划按要求实施检查。 4、对专家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异常危险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实施停产整改。 5、建立专家安全检查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二、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 1、专家应符合有关资历要求和知识要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结果

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2、受甲方委托,定期对其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把《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作为重点,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经检查、整改和复查,企业的总体布局、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等重要设施及仓库、储罐区等重要场所部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当地安监局。检查结束后,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4、针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应如实记录并由企业存档。 三、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有违反,由当地安监局按有关规定查处。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报当地安监局。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及相关解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 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 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 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经有关化学品安全专家多次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名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列入《名录》的60种危险化学品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整改建议备注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1、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3、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标准)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工作条件、人员待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安全生产专家聘用协议

技术专家聘用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技术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更好的为沂水县经济发展服务,加强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技术专家之间的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聘用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技术专家。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书面通知对方。 二、甲方承诺: 1.根据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开展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专业技术研讨、危险 源评估、授课等活动,按协议有关规定发给补助/报酬; 2.向乙方提供或传达上级部门和甲方有关认证活动的信息; 3.甲方邀请乙方参加现场检查或相关组织活动时,按每个审核日发放 _________元费用; 4. 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商业保险和个人人身保险; 5. 乙方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凡在参加甲方的审核时,发生意外伤亡及其他一切事故,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三、乙方承诺: 1.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甲方安排审核活动时保证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甲方,以 防贻误甲方工作;

3.本人同意如在执行甲方任务活动中发生意外时,按协议第一项中的第6条执行; 4.甲方的管理及审核信息和客户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聘用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6.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技术专家(签字):_________

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 则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1〕114号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7-8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 关企业,结合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鲁安 监发〔2011〕96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 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 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 水平。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 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 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 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 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充分发 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 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

安全检查服务外包协议

安全检查服务外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苏安监[2008]63号文的要求,甲方为化工园区的主管单位,为对所属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聘用乙方进行安全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甲方每年需对所属企业进行四次制度化检查,因人员不足需聘用乙方1~2人参与甲方所组织的制度化检查。 2、乙方派出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安全管理水平,能发现隐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派出人员服从甲方安排。 3、费用:甲方按照乙方参加检查的情况每人次伍佰元,年终结清。 甲方:乙方: 2012年5月28日 安全检查服务外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XX市《关于规范安全服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

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定期对所属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同时督促所属企业整改隐患,把安全工作做扎实。 2、乙方具有咨询、评价提供安全服务的资质,其服务面向社会,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开展安全咨询、评价服务,愿意承接甲方提出的安全服务外包的任务。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与乙方签订安全检查外包服务。 (2)在乙方实施安全检查时,派出人员予以配合,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3)对乙方提出的检查中出现安全隐患,负责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建档等工作,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属范围内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提出隐患整改对策建议; (2)在检查中恪守道德、诚实守信,不泄露相关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3)乙方派出的检查人员,其有较高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技术能力,能够发现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实事求是的提出隐患整改意见。 5、检查的要求 (1)每季度开展检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检查企业名单,乙方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运行控制情况。 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监督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置等管理情况的监督) 作业环境的监测

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参数中现场状况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实施。 岗位、个人防护管理和使用情况。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对以往事故、事件、不符合及违章情况的统计记录。 安全标准化自评记录情况。 4.1.2安全检查类型 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的指令性检查。 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a、综合检查; b、季节性检查; c、日常检查; d、专业检查; e、本公司各级人员的检查; f、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与监控; g、不定期随机检查; 安全标准化自评。 4.2安全检查的实施要求 4.2.1安全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2.2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生产单位对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2.3综合检查 公司每季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全部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4.1. 1进行,检查结果由安全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1、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对“新、扩、改”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达不到安全条件、隐患严重的企业一律不准生产并暂扣相关证照。 3、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网点一律取缔。 4、派专人驻危险化学品重点乡镇进行全天候巡查督查,督查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公安局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恶性事件。 2、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无证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 三、县环保局 1、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环境风险进行鉴定和评估,对环境危害严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2、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擅自排放废弃物的行为,保护周边环境,对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从严处理,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县交通局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未取得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等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未取得资格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五、相关乡镇 1、负责查清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底数,并建立台账。 2、每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派一名干部驻矿进行现场监管,随时掌握企业的各种动态,督促企业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会同安监、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 六、其他部门 卫生、工商、质监、邮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从严把关,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安监部门许可,超出安全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行为。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安全专家聘用合同书.doc

安全专家聘用合同书 导语:合同的功能大抵是确认双方的合作或交易关系,细化权利义务,提示和规避风险。如下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工作岗位:安全生产专家。 主要职责: 1、检查企业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2、发现企业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立即上报。 3、检查企业有无违反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文件要求之处,并给出整改建议。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甲方按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专家服务协议范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809-39 专家服务协议范文(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专家服务协议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顾问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乙双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2、由于甲方被安监部门确定为红色监管等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甲方聘请乙方每季度应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3、乙方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甲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甲方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4、乙方定期安全检查应着重于甲方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主要检查甲方安全设施运行及其完好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安全评价

报告与甲方实际符合情况、甲方各类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等。 5、安全检查过程中,乙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和甲方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检查记录由专家和甲方分别留存,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6、针对乙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甲方应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保障安全的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7、安全专家可针对甲方隐患情况,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也可于每次专家检查前,对上一次检查出的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也应如实进行记录并存档。 8、甲方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健全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甲方应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必要性(精)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必要性 摘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不容疏忽的安全隐患。这一现实情况,使得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既需要纵向的层层监管,又需要横向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学科的广泛协作,既需要政府的重视与管理,也需要企业与大众的关注。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安全管理、建立事故救援体系等都是形成科学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1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蚀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的过程中,若处理不当疏于管理,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涉及的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显著增加,很多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性、反应性和毒性本就决定了事故的多发性和严重性。现代化学工业的生产呈设备多样化、复杂化及过程连接管道化的特点。如果管线破裂或设备毁坏,会有大量易燃气体或液体瞬间泄放,迅速蒸发形成蒸气云团,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下限。云团随风漂移,飞至居民区遇明火爆炸,造成极大灾难。危险化学品由于设备密封不严,人员操作失误或处理不当等因素,容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会导致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严重污染。正是危险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使我们在利用其益处的同时,也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避免其带来的对生命、财产、健康及环境的伤害和损失。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我国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规体系,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定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名录》等,这对有效控制和预防危险化学品的危害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体系标准矛盾、与国际不接轨等突出问题。 化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为人们所知的化学品有500-700万种之多,且每年以数万种的速度产生新合成化学品,其中绝大多数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国家现行最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和《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都是2003年出台的,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

聘用专家协议模板

聘用专家协议模板 精选资料聘用专家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籍贯:联系电话:手机住宅其他在沪居住地址上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在此期间甲方只要提前天通知有权提前终止本聘用协议双方间除约定索赔事项外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乙方的工作内容是:()()()()()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工作时间按工作需求而定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商定解决。 乙方从事业务研究及经营管理增加的时间不作加班处理。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条件根据乙方所从事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权益(酬金、商业保险、聘用助理费用等)合计为税前元人民币每月发放时间。 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职务与职务成果均归甲方如有必要登记为乙方职务发明则需明确甲方无条件的使用权。

许可他人使用权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一律归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信息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进行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并非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也并非主要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但利用了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信息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进行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并非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且没有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

哪些部门负责监管危险化学品

哪些部门负责监管危险化学品 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截止8月13日21时,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50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17人;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70人。据天津港集团公司报告,目前有数十人尚无法取得联系,正在积极搜救中。 根据爆炸仓库业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官网,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天津口岸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业务的大型中转、集散中心,其仓储业务中,基本都属于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化学品。 13日下午,公安部消防局新闻处副处长雷进德告诉澎湃新闻,根据仓储单可以知道,涉事企业里面应该有硝酸铵、硝酸钾、电石,有四大类几十种易燃易爆物品,气体、液体、固体的都有。 13日22时,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主管、中国环境报社主办的官方微博《中国环境新闻》刊发文章《哪些部门负责监管危险化学品?》,文章称对危险化学品监管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 国务院2011年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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