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汽车金融公司介绍

国内汽车金融公司介绍
国内汽车金融公司介绍

一、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

一、性质:中外合资公司

二、股权结构:由通用汽车金融,上汽通用,上汽财务三方合资组建,其中,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占40%股权,上汽财务持有40%的股权,上汽通用持有20%的股权

三、职能定位:组建目的是将通用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金融服

务公司多年的全球汽车金融服务经验与上汽对中国市场的认识相结合,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

公司的基本业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十七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十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十七)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金融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放汽车贷款,由零售信贷与库存融资两大业务模块组成。

截至2010年Q2 零售信贷业务批发信贷业务

覆盖城市数量228 212

经销商数量1085 571

四、影响:尽管公司零售信贷资产已接近156亿元人民币的巨大规模,但资

产质量仍旧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截止2010年二季度最新数据,公司整体信贷资产不良率仅为0.17%,为行业最低。公司目前为上海通用旗下所有品牌提供库存融资服务,主要包括别克、雪佛兰、卡迪拉克等品牌。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建成一个覆盖范围广,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营销网络,秉承“诚信专业,以客为尊,创新锐进”的经营理念,稳居国内汽车金融行业的领军位置。

二、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性质:中外合资企业(由日本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经营)

股权结构: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占股65%,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股35%职能定位:该金融公司为购买日产品牌和英菲尼迪品牌轿车的顾客提供个人新车消费信贷业务,同时,为经营上述品牌轿车的经销店提供库存融资。

主要业务范围:为最终用户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 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 - 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 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代理业务。基于对中国汽车市场和汽车产品的深刻认识,东风日产将致力于将全球先进的汽车金融服务理念与中国客户的需求相结合,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专业购车贷款服务。我们相信,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借助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在全球金融服务业务的丰富经验、借助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本地的运营经验和广泛影响力,必将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成为中国金融服务业一颗璀璨的新星!

三、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性质:外商独资(由日本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独资成立)

股权结构:日本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00%

职能定位: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目标是为丰田汽车用户和经销商提供方便快捷的汽车金融服务,业务涉及车辆保险、金融、汽车贷款、二手车、汽车用品等业务。为了拉动业务,丰田汽车金融最近推出了一项针对普瑞斯的优惠购车方案,消费者通过丰田汽车金融公司贷款购买普瑞斯可以免去第一年的利息。经典案例:消费者购买一辆车价为 13.98 万元的花冠 1.8L 手动挡,首

付 20% , 3 年还清,每个月的还款金额为 3531 元。这样,3年下来的利息大约为 1.6 万元 ~2.0 万元。

影响:丰田在努力为中国奉献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外,更以“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和“人才培养”为中心,积极开展扎根于中国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努力融入中国社会,为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力争成为受中国社会认可和信赖的优秀企业公民。

四、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性质:外商独资企业(由德国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股权结构:德国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职能定位: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是中国第一家外商全资汽车金融公司,自2004年9月正式在中国营业以来,大众汽车金融(中国)一直致力于为中国的广大汽车消费者提供先进的汽车金融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大众汽车金融(中国)与大众汽车集团的合作经销商建立了非常积极、紧密的合作关系。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积极地推广与发展业务,通过大众汽车集团经销商网络促进了上海大众、斯柯达,一汽-大众奥迪和大众进口汽车的在华销售。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率先推出了创新的低月付产品--“弹性信贷”和传统的“标准信贷”。这些为汽车消费者量身定做的汽车金融产品,满足了更多人群的不同的需求。在经销商展厅的方便、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和汽车金融产品的“透明价格”得到了汽车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大众汽车金融(中国)的汽车金融产品的另一个重要优势是消费者无须支付任何担保费或其他第三方费用。所有这些都大大节省了客户的宝贵时间和金钱。

另外一个加强对经销商支持的重要步骤是营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经销商融资方案(Floorplan)”,这也是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投放的一项新业务。

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已经在中国的汽车金融市场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业务正在按照预期的计划稳步发展着。

五、福特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性质:外商独资企业(由美国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独资成立)股权结构:美国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职能定位:是美国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在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05年年中获得了在中国境内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许可。福特汽车金融旨在用先进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汽车金融服务,不断改进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价值和竞争力,支持福特产品在中国的销售。福特汽车金融与遍布全国福特经销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中国的福特汽车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汽车金融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福特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目标是通过发挥母公司在全球的竞争优势支持福特品牌汽车在中国的销售和服务,并且确立了在国内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领域的领先地位。目前,全国超过190个城市的320多家长安福特经销商都已经与福特汽车金融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分期业务合作。六、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一、性质:中外合资公司

二、股权结构: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公司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标致雪铁龙荷兰财务公司三方合资建立

的中外合资公司,东风集团股份25%,神龙公司25%,标致雪铁龙融资银行(标致雪铁龙荷兰财务公司)50%。

三、职能定位:它将为东风标致和东风雪铁龙两个品牌的经销商库存车辆提供融资,并向购买东风标致和东风雪铁龙汽车的最终客户提供贷款。

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批发业务、零售业务。批发业务是根据各经销商的经营及财务情况,授予一定的融资额度,提供以单车融资为特点的新车、试乘试驾车融资及二手车库存融资,并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批发业务始于2006年,目前已遍及中国所有省份。2009年,总共为275家经销商、16.5万台车提供了融资,批发业务渗透率达到了62%。

零售业务则是通过经销商网络,向购买新车的个人和法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等形式的融资服务,今后还将向购买二手车的最终用户提供消费信贷服务。通过这种方式,购车和消费信贷能够有机结合。零售业务开始于2008年9月。2009年作为零售业务第一个完整的业务年度,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公司共完成了7500个合同。目前零售业务覆盖了中国的18个省市,同近200家经销商进行合作。合同保有量为1万个,其中1000个为企业贷款合同。

五,成就影响:公司采用全球汽车金融领域最佳运作模式,通过提供专业、可靠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使广大汽车消费者享受高品质专业化汽车金融服务所带来的便利,体验更为轻松方便的生活。

七、沃尔沃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性质:沃尔沃集团子公司

股权结构:外企独资,沃尔沃集团拥有100%股权。

职能定位:沃尔沃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向集团旗下的沃尔沃建筑设备(含路面设备)、沃尔沃卡车、雷诺卡车、山东临工等品牌提供客户融资服务。其客户融资包含为终端用户提供的零售融资服务,以及为授权经销商提供库存融资服务。

发展历程及影响:

2008? 沃尔沃金融服务管理资产超过1,000亿瑞典克朗

2009? 沃尔沃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获得融资租赁营业执照,从而开始向终端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 沃尔沃金融服务收购ACE Sogo 租赁公司,在日本东京成立沃尔沃金融服务(日本)有限公司

2010? 沃尔沃金融服务相继在印尼和泰国与欧力士印尼有限公司和大华银行泰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沃尔沃金融服务印度在印度的班加罗尔市正式成立,作为一个独立的业务部门隶属沃尔沃(印度)有限公司

? 沃尔沃金融服务总部迁址到美国北卡罗莱那州的格林斯伯格市2011? 沃尔沃金融服务与SREI BNP Paribas在印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沃尔沃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的金融产品旨在帮助客户购买沃尔沃生产的设备,提供极具竞争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凭借汽车金融公司的以下优势:、·简单的贷款申请程序、·高效的审批流程、·灵

活的贷款偿还计划、·长期的金融支持、·丰富的产品和过硬的技术实力、·快速的周转时间、·丰富的产品知识、协助经销商和客户取得事业的成功。

八、宝马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性质:宝马集团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股权结构:宝马金融是宝马集团的一部分。

职能定位: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目前和未来产品的设计都致力于为BMW客户解决车辆拥有的成本问题。公司将开展零售和批售金融服务以及租赁业务,支持所有宝马集团制造产品。批售金融服务为宝马集团经销商新车、试乘试驾车提供单车融资金融产品;零售金融服务为宝马集团经销商所销售的车辆提供标准零售贷款、弹性贷款以及尊选二手车贷款产品。

发展历程:宝马金融于2007年进入中国市场,开展零售和批售融资业务。通过合作,宝马金融为超过100家经销商提供融资业务,并为宝马零售客户提供贷款服务。

2009年,宝马金融的业务总额达654亿欧元,税前利润达3.65亿欧元。在全球,宝马金融不仅包括单纯的贷款和租赁业务,其提供的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涵盖6项主营业务。

2010年,由IBM进行的一项关于汽车品牌的汽车金融公司的不记名调查中,宝马金融超越其他已经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凭借这种合作模式,整体表现赢得第一。

成就以及影响:宝马金融不仅是一个成功的盈利单位,也为维系客户的忠诚度作出重大贡献,为宝马集团的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持九,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性质: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子公司

股权结构:外企独资

职能定位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发展及成就:作为全球第三大制造商专属金融服务提供商,戴姆勒金融服务具有卓越的战略地位.戴姆勒金融服务总部位于德国柏林,在全球 40 多个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作为戴姆勒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成立并开始在中国开展业务。

影响: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同时为轿车和商用车提供消费信贷和经销商融资的汽车金融公司.为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在中国开展这项计划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开发了中国市场,为车主购买汽车提供了大量的帮助。对奔驰系列的汽车销售有着不可磨

灭的作用。

汽车金融行业发展背景、现状、趋势与解决办法-精选

汽车金融行业发展背景、现状、趋势与解决办法 从新车市场、二手车市场到整个后市场,汽车市场每年的业务规模为数万亿元之巨,并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中国38%的汽车金融渗透率,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平均超过50%的汽车金融渗透率,再考虑到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的金融需求,中国汽车金融蕴藏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从购车前、购车中到购车后,其间每一个环节,都在迅速互联网化和金融化。再加之消费者尤其是年轻消费群体对互联网化消费和金融方式的接受度越来越高,加入汽车互联网金融市场角逐的巨头越来越多,创新业态不断产生并壮大,中国汽车互联网金融的市场空间将爆发出巨大潜力。 1.汽车金融的定义 汽车金融,是指汽车的生产、流通、购买与消费环节中融通资金所产生的金融活动,主要包括资金筹集、信贷运用、抵押贴现、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相关保险、投资活动,是汽车制造、流通、服务维修与金融业相互结合渗透的必然结果。 20 世纪20 年代初,为了促进汽车销售,美国的汽车生产厂家组建自己的金融公司,通过占用自身资金流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的服务,开始了汽车信贷消费的历史。 2.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历程 2004年以后,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开始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而前期汽车金融业务的重要参与者——商业银行,也并没有就此归于沉寂,他们一方面通过彼时开始萌芽的信用卡分期业务在消费信贷领域同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竞争,另

一方面,则依托商业银行在汽车生产厂家扩大产能之际,纷纷切入各大汽车集团新建生产基地的项目融资,并沿着产业链条逐步开展对汽车经销商的预付款融资和库存车融资,将信贷的投放上移到生产制造环节和批发环节,海量的资金涌入和信贷支持也间接推动了中国汽车行业维持至今的十年发展黄金期。 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起始于国内汽车产业开始启动的20世纪90年代初,虽然到目前仅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也受汽车产业布局和信贷政策调整等诸多方面的影响,经历了从诞生到爆发式发展,再到后期的剧烈震动,直至最终趋于稳步发展的阶段。 汽车金融在定义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汽车金融涵盖汽车零部件生产、汽车整车生产、汽车经销商购入库存和一般消费者购买汽车等各个环节内发生的资金融通行为。狭义的汽车金融主要是指在汽车的流通环节中融通资金所产生的金融活动,包括对经销商的建店贷款、设备融资和库存车融资以及对汽车消费者的消费贷款、融资租赁和车辆保险等。 3.中国汽车金融整体发展现状与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16 年我国汽车市场呈现产销两旺的态势,产销总量再创历史新高,扭转了2015年汽车市场颓势。2016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11.9 万辆和2802.8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4.5 和13.7%,较2015年增速分别上涨11.2和9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销量增长14.9%,商用车销量增长5.8%,新能源汽车增速达53%。 2014年我国汽车金融市场整体规模超过7000亿元,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汽车

国内主要汽车金融公司或机构介绍

国内主要汽车金融公司简介 1.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GMAC-SAIC)成立于2004年8月,总部位于中国上海,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是由上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美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现更名为Ally Financial Inc.)和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三方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公司,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40%;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20%。其组建目的是将通用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多年的全球汽车金融服务经验与上汽对中国市场的认识相结合,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专业汽车金融服务。该公司自2004年8月成立以来,汽车零售信贷和批发信贷两项主营业务始终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截止2010年12月,公司资产规模突破282亿元人民币。 其业务范围包括: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十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十七)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金融业务。 具体业务包括:接受中国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代理业务,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信贷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放汽车贷款,由零售信贷与库存融资两大业务模块组成。 截至2010年Q2 零售信贷业务批发信贷业务 覆盖城市数量228 212 经销商数量1085 571

汽车金融公司发展论文

汽车金融公司发展论文 摘要:入世以来,随着汽车消费的持续走高,汽车金融产业日益得到重视。尤其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颁布实行,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美国通用、福特和德国大众等国际著名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在中国设立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而国内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如何借鉴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套符合国内汽车消费环境的汽车金融产业发展之路,是当前我国政府及汽车制造业亟待思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的难点与市场前景,并对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提出了战略性建议。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君合律师事务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8年第1号)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2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4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X明康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XX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等字样。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五条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 (三)具有符合《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汽车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制度;

(六)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X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中主要出资人须为生产或销售汽车整车的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七条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1名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丰富的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 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如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至少应为汽车金融公司引进合格的专业管理团队。 第八条非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近1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二)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经营业绩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遵守注册所在地法律,近2年无重大XX违规行为; (六)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汽车金融公司股权(中国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九条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除应具备第八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第十条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中国银监会根据汽车金融业务发展情况及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调高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十一条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须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应由主要出资人作为申请人,按照《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

[国内主要汽车金融公司或机构介绍]汽车金融公司有些

[国内主要汽车金融公司或机构介绍]汽车金融公司有些国内主要汽车金融公司简介 1.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GMAC-SAIC )成立于xx年8月,总部位于中国上海,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是由上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美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现更名为Ally Financial Inc.)和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三方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公司,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 )40%;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20%。其组建目的是将通用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多年的全球汽车金融服务经验与上汽 __市场的认识相结合,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专业汽车金融服务。该公司自xx年8月成立以来,汽车零售信贷和批发信贷两项主营业务始终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截止xx年12月,公司资产规模突破282亿元人民币。 其业务范围包括: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十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十七)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金融业务。 具体业务包括:接受中国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代理业务,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信贷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汽车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汽车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汽车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一、消费主体年轻化,汽车信贷接受度显著提高 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7,594美元,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与居民购买力的增强促使消费结构升级,也进一步加快了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同时,由于80后逐渐成为主体消费人群,他们对于汽车按揭贷款、融资租赁等模式的接受度更高,而且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车贷产品的丰富度和灵活性视为购车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预期汽车消费金融将随这一波消费结构变革,提高其市场渗透率。 根据中国汽车消费者研究,近九成的80后消费者计划在未来五年内购买或租赁汽车,而造成80后的消费者不买车(或暂缓)买车的主要原因为负担能力不足,生活需求可通过步行和公共交通满足以及担心高昂的养车成本。80后的消费者深受互联网影响,对新信息和商品的接受度较年长一代更高;汽车融资租赁等在欧美行之有年的汽车金融商品,能帮助消费者以较低的成本达到购车或用车的目的,亦逐渐受到80后消费者青睐。 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的日趋完善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消费金融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认为,目前央行的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金融征信体系的数据核心,但在数据维度、渠道和覆盖面上存在诸多限制;截至2013年底,基础数据库收录了自然人8亿,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仅有3.2亿人,约5亿人未被征信系统覆盖;一部分消费者因缺乏信用数据,同时也无法提供房产证明或大额存款证明,而被排除在商业银行汽车贷款服务范围之外。 随着个人征信业市场化开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贷公司和P2P企业,不仅能够借助第三方平台征信数据完成客户资质评估和授信过程,从而争夺银行商贷未覆盖的消费群体,还能利用大数据信用评估系统对贷前审核、贷中监控、贷后管理各环节做到有效的风险控制。 三、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自三个渠道:股东存款、银行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其中银行贷款为其主要融资渠道。一直以来,汽车金融公司一方面同银行相互竞争,一方面又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其业务拓展。单一的资金来源推高了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降低其金融产品的竞争力。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对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例如,继2013年银监会宣布资产信贷化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再逐笔审批证券化产品发行后,央行又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实行注册制放行,备案制和注册制将大幅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发行成本,提升市场参与机构积极性,加快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步伐,缓解汽车金融公司资金流动性等难题。2014年,包括上汽通用、大众、丰田、东风日产、宝马、福特和广汽等多家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了总规模超过150亿元的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战略分析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战略分析 摘要:入世以来,随着汽车消费的持续走高,汽车金融产业日益得到重视。尤其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颁布实行,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美国通用、福特和德国大众等国际著名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在中国设立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而国内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如何借鉴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套符合国内汽车消费环境的汽车金融产业发展之路,是当前我国政府及汽车制造业亟待思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的难点与市场前景,并对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提出了战略性建议。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

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 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汽车金融有六种模式分析

汽车金融有六种模式,谁能吃到这块“肥肉” 汽车后市场发展到今天,从洗车、保养、美容、二手车交易、维修……每一个领域都 涌现出了无数的O2O创业者,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大量的创业者一股热血涌入进去没 多久就被拍倒在沙滩上。当然,在这股互联网+大风的吹拂下,还是涌现了不少优秀的汽 车后市场创业团队,并且不断有新的游戏参与者加入。 互联网汽车金融作为汽车后市场非常重要的一块,眼看这场好戏才刚刚开始。从各条 小路杀出来的选手正在开始汇集,他们将共同角逐这片新的天地。 一、C2C综合服务平台模式 与很多二手车交易平台一样,汽车后市场的C2C平台模式能直指用户痛点而广受欢迎。上周,C2C二手车电商人人车刚刚宣布获得了腾讯领投的C轮融资,另外一家C2C 车险和汽车保姆服务平台“我是车主”也刚刚完成A轮融资并估值过亿。C2C平台的模式二 手车以及金融服务正逐渐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关注,那么这种模式凭什么能取得如此成绩? 首先,作为汽车综合服务平台,C2C平台模式链接了车主和汽车服务人员(如车险从业人员、汽修技术员等),打破了传统的车主与商家模式,从车主——商家(老板)—— 技术服务人员,到车主——技术人员,整个过程更加开放透明,同时能让车主和技术服务 人员双双受益:前者获得价格优惠,服务加倍的享受,后者工作自由收入更多。 此外,在二手车金融服务这块,C2C的模式省去了不必要的车险购买中介环节及成本,同时还能通过平台代办服务功能享受更多的快捷便利服务。毕竟,对于车主们来说,车险 理赔、车辆年审等等繁琐的业务太过繁琐,交由代办服务专职人员代办服务也是一件美事。 不可否认,这种C2C的模式对于提升汽车保险业的服务水平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是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其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二、汽车电商模式 以汽车之家、易车网为代表的媒体汽车电商平台纷纷通过与汽车金融公司合作率先推 出了各种金融服务,汽车之家推出了分期购车,易车网则推出了买新车贷款、各种汽车保险、理财产品等。与此同时,眼下正有各类二手车交易平台也在开始布局互联网金融,比 如通过金融切入二手车电商的平安好车、优信,人人车、车猫网刚完成融资也即将推出金 融服务。

汽车金融管理办法

汽车金融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年第1号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于12月2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4次主席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中国汽车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不得

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等字样。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五条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 (三)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汽车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制度; (六)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它设施;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中主要出资人须为生产或销售汽车整车的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七条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1名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丰富的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情况简介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情况简介

(一) 公司简介: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是2004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专业汽车金融公司,当时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2007年,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之下,当年实现两次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 ●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40%;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20%。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业务一直保持飞速增长,信贷资产规模连年翻番。截至2010年6月,公司资产总规模已经超过250亿元人民币,信贷资产规模超过235亿元人民币。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10亿元,税后净利润3.57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利润水平。 (二)股东简介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1994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投资98.592%及1.408%组建,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公司现任董事长刘榕,总经理沈根伟。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九部一室一办,即总经理办公室、党办、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公司金融部、固定收益部、证券投资部、会计结算部、信息技术部。

其业务范围包括: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十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十七)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金融业务。 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 LLC)是建立于1919年,是历史上第一家专业经营汽车金融业务的公司。2009年财富500强排名第66位。GMAC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之一。其核心业务除全球汽车信贷以外,还涉及保险、抵押和一些商业金融运作(如企业借贷)。整个经营区域涵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其目前最新股权结构为上汽汽车集团持股51%,通用汽车持股49%。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其零部件的生产。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Abstract (1) Key Words (1) 一、引言 (2) 二、汽车金融发展的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汽车金融的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汽车金融的主体和服务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汽车金融的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发展汽车金融的作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我国汽车金融发展历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汽车工业长期保持快速发展趋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汽车金融渗透率偏低.......................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商业银行占主导地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汽车信贷消费占比较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我国汽车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我国信用体系不够完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汽车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我国汽车金融产品较少.........................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国内汽车金融市场的主体单一...................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汽车消费税过多...............................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居民消费观念不科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国外汽车金融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国外汽车金融发展的状况及趋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国外汽车金融服务模式比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美国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德国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日本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国外汽车金融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对策..........................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逐步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加强我国汽车金融产品创新、业务结构创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加强汽车金融公司的主体地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减轻消费者税费负担...........................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树立现代消费观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16)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三条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申请包括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 公司拟设地银监局(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是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机关,银监会是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批机关。 第四条银监局对汽车金融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资料实行签收制度。 第五条符合《办法》第五条的申请人应向银监局提交汽车金融公司筹建申请表及《办法》第九条要求的资料。 第六条银监局在签收到筹建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如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形式,银监局将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并由申请人补充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银监局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银监局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受理。

第七条银监局负责对筹建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并上报银监会。 银监局应在受理申请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银监会负责对筹建申请进行审批,应在银监局受理筹建申请后6个月内对已受理的筹建申请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八条银监会作出不批准筹建决定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自不批准筹建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人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的申请。 第九条获得筹建许可的申请人申请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向银监局提交延期申请表和延期申请报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申请经银监局审核同意后报银监会核准。 延期只限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拟设公司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应向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表及《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资料。 第十一条银监局负责受理和审核开业申请资料。有关受理和审核程序与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相同。 银监会应在银监局受理开业申请后3个月内对已受理的开业申请作出是否核准的书面决定。

企业战略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战略分析

企业战略汽车金融公司 发展战略分析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文档资源★★★摘要:入世以来,随着汽车消费的持续走高,汽车金融产业日益得到重视。尤其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颁布实行,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美国通用、福特和德国大众等国际着名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在中国设立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而国内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信贷方面也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如何借鉴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成功经验,摸索出一套符合国内汽车消费环境的汽车金融产业发展之路,是当前我国政府及汽车制造业亟待思索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的难点与市场前景,并对当前我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提出了战略性建议。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 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汽车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汽车金融”字样。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汽车金融业务,不得在机构名称中使用“汽车金融”、“汽车信贷”等字样。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五条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 (三)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具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汽车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操作、风险管理等制度;

(六)具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六条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中主要出资人须为生产或销售汽车整车的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七条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中至少应有1名出资人具备5年以上丰富的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 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如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至少应为汽车金融公司引进合格的专业管理团队。 第八条非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近1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二)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经营业绩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四)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遵守注册所在地法律,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汽车金融公司股权(中国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九条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除应具备第八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中国汽车金融公司盈利模式分析.精讲

中国汽车金融公司盈利模式分析 3.1 汽车金融公司定义 3.1.1 汽车金融公司的定义 3.1.2 汽车金融公司的特 3.2 汽车金融公司与其他汽车金融服务机构的比较分析3.2.1 三类提供汽车金融服务企业的差别 3.2.2 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优势 3.3 汽车金融产品的开发与销售 3.3.1 汽车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3.3.2 汽车金融产品的营销与管理 3.4 汽车金融市场 3.4.1 汽车金融市场的一般概念

3.4.2 发展汽车金融市场中的政府行为 3.4.3 发展汽车金融市场的具体案例 3.5 国内外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3.5.1 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3.5.2 国内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 3.5.3 国内外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比较 3.5.4 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对策 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3.1 汽车金融公司定义 如今的金融业早已脱离了商业信用时代,产生了大量不针对某个特定行业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我国也是如此。无论什么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多么重要,都没有必要设立与之部门相对应的金融机构。

但汽车金融公司似乎是一个例外。在美国,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除了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信贷联盟等传统综合性金融机构以外,在汽车金融市场中起着主导作用的是专业性的汽车金融公司。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汽车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这种特殊性使得专业性的汽车金融机构具有许多一般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优势。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目前,汽车金融已经取代汽车制造业和汽车营销部门成为汽车产业的核心,上可为制造业提供资金支持,下可连通消费市场,为产品设计、生产流程等起到指导作用。 3.1.1 汽车金融公司的定义 由于各国金融体系的差异,业务功能的不同,加之汽车金融公司在金融资产中所占份额的有限,国际上对汽车金融公司尚没有统一的定义。下面是关于汽车金融的几种定义: 1.美联储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间接定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将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划入金融服务体系的范畴,它是从金融服务公司业务及资产组成的角度对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进行间接定义的:“任何一个公司(不包括银行、信用联合体、储蓄和贷款协会、合作银行及储蓄银行),如果其资产中所占比重的大部分由以下一种或多种类型的应收款组成,如销售服务应收款、家庭或个人的私人现金贷款、中短期商业信用(包括租赁)、房地产二次抵押贷款等,则该公司就称为金融服务(财务)公司”。从这一定义中可以间接得出汽车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制度

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制度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考核说明 (3) 4.考核内容 (3) 5.理商运营管理能力 (3) 5.1代理商工作沟通达标率 (3) 5.2代理商运营管理与监督 (4) 5.3代理商业务运营管理达标率 (4) 6.代理商销售能力 (4) 6.1代理商业绩达标率 (4) 7.1代理商租后管理达标率 (4) 8.1评分机制 (4) 8.2奖励机制 (5) 9.附录 (5)

1.目的 为了规范对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汽车金融业务合作代理的考核机制,明确代理商准入后的业务运营能力的考核监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代理商的管理。 3.考核说明 为加强公司审视代理商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业务水平提供基础,公司特对旗下代理商制定评分、评级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将以业绩为出发点,围绕代理商业务各环节运营管理工作而展开。 4.考核内容 内容将围绕代理商运营的前、中、后三个端口分四大考核内容板块进行考核,并针对每个板块的内容项设置分值,根据板块内容每月完成值予以相应评分,各代理商每月分值将由公司做记录考核。 5.代理商运营管理能力共40分 5.1代理商工作沟通达标率 5.1.2代理商人员具备良好表达、理解能力,沟通交流畅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和通知,贯彻落实执行到位。(5分) 5.1.3代理商邮件文本编写规范,主题明确,内容具体清楚,附件完整合规有效。(2分) 5.1.4代理商岗位划分合理,必须要有运营岗、资产管理岗、代理商管理岗三个工作岗位,并且保证该岗位人才具有一定专业度。公司培训师将对此三类岗位实施定期考查,考查分值低于80分的必须再次回公司总部接受培训。(3分) 5.1.5代理商人员工作态度必须要积极主动、能配合、执行公司下发的任务。代理商工作人员不得消极配合、不主动配合或对下发通知不予置理,如经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反馈3次,当月即直接扣除该项分值。(5分) 5.2代理商运营管理与监督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 第一条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三条 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申请包括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 公司拟设地银监局(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是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机关,银监会是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批机关。 第四条 银监局对汽车金融公司筹建和开业申请资料实行签收制度。 第五条 符合《办法》第五条的申请人应向银监局提交汽车金融公司筹建申请表及《办法》第九条要求的资料。 第六条银监局在签收到筹建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如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形式,银监局将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并由申请人补充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银监局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银监局在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受理。 第七条 银监局负责对筹建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并上报银监会。 银监局应在受理申请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银监会负责对筹建申请进行审批,应在银监局受理筹建申请后6个月内对已受理的筹建申请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八条银监会作出不批准筹建决定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自不批准筹建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人不得再次

提出同样的申请。 第九条获得筹建许可的申请人申请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向银监局提交延期申请表和延期申请报告,说明延期原因。延期申请经银监局审核同意后报银监会核准。 延期只限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 拟设公司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应向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表及《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资料。 第十一条 银监局负责受理和审核开业申请资料。有关受理和审核程序与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相同。 银监会应在银监局受理开业申请后3个月内对已受理的开业申请作出是否核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银监会负责核准汽车金融公司的开业申请及业务范围。对外国独资汽车金融公司和中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由银监会负责颁发《金融许可证》;对中资汽车金融公司,由银监局负责颁发《金融许可证》。 汽车金融公司金融许可证管理应执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委托,由银监会向被批准开业的外国独资、中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代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被批准设立的外国独资、中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收到批准开业文件后,到银监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凭银监会批准文件、金融许可证和上述批准证书办理企业注册登记。银监会在代发当日将批准证书存根送商务部。 第十四条 汽车金融公司章程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机构性质、注册资本金、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经营管理和中止、清算等事项。 第十五条 汽车金融公司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金融业务工作或属于大中专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拟设公司开业申请资料应包括从事过金融业务工作及大中专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占从业人员的比例。

中国汽车金融发展历史于现状

所谓汽车金融服务,主要是指在汽车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资 金融通活动,它是由资金融通活动中涉及的汽车金融机构、 汽车经销商、汽车购买者、汽车金融工具等几个关键因素所 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汽车消费者的贷款购车、汽车 经销商的库存、设备及营运资金融资、汽车保险、汽车租赁 及汽车置换等多方面的业务。在汽车工业已经相当成熟的欧 美日等国家,汽车金融服务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渗透到 了汽车销售、维修、使用等各个方面,其中,60%-80%的整 车销售是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实现的。而在我国,通过消费 信贷方式实现的整车销售还不到新车销售的20%,因此汽车 金融在我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本文主要介绍了汽车金融 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目前的现状,以期对贷款购车者及对汽 车金融感兴趣的人士提供一些帮助。  1、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历程 就汽车金融服务中最主要的部分——汽车消费信贷来说,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归纳为4个发展阶段:萌芽阶段、爆发阶段、调整阶段和稳步发展阶段,经历了从诞生、爆发、振荡到稳步发展的过程。 1.1 萌芽阶段(1993年-1998年9月) 在我国,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概念最早是由北方兵工汽贸公司于1993年提出的,当时的汽车分期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汽车经销商为主,经销商自筹资金,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购买汽车的服务;另一种是以汽车生产厂家为主,厂家先向经销商提供车辆,经销商再向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最后经销商向

厂家返还车款。这两种方式在当时国内汽车消费相对低迷的时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一次性付款购车所承受的经济压力,刺激了汽车消费。但是由于缺乏金融机构的全面支持,必然要求经销商具备非常强的资金实力、资本营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因而总体规模十分有限。 从1995年开始,金融机构开始直接参与汽车信贷消费业务。当时,为了刺激汽车消费需求的有效增长,一汽集团、上汽集团、长安汽车公司及天津汽车公司等纷纷成立了各自的财务公司,他们联合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和规模之内,尝试性地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但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同时相关金融机构也缺少相应经验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暴露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以致中国人民银行曾于1996年9月下令停办汽车信贷业务。这一时期,由于受传统消费观念影响,汽车信贷消费尚未为国人所广泛接受和认可,因此总体信贷消费规模十分有限,截止1998年,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仅为4亿元人民币。 1.2 爆发阶段(1998年10月-2003年上半年)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9月出台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是这一阶段开始的最明显的标志,而后央行在1999年4月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信贷消费正式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同时也有了比较可靠的政策依据。这一时期,国内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杭州等城市,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同时各大保险公司的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也迅速,对汽车消费信贷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商业银行也非常重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视之为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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