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新能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制度带批注

0828新能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制度带批注
0828新能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制度带批注

0828新能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制度带批注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会计核算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凭证编制规范 (3)

第三章核算审核与监督 (6)

第四章期末结账管理 (9)

第五章往来结算管理 (11)

第六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财务核算管理,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有用性,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所属单位”)。公司各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核算工作的管理,并对会计信息核算结果负责。

第三条公司核算工作按照主要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本制度主要用于规定日常核算规范方面的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由《财务会计报告制度》规范。

第四条核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核算工作,必须保证原始凭证合法、完整,保证证证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第二章凭证编制规范

第五条核算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应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法的票据,财务

人员应予以拒绝接收,核算人员不得进行会计复核工作,并有责任按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其中:

1、往来款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借款单、银行往来单据、收入确认单据等;

2、存货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购进或销售发票、运单、出入库单、质检单、合同或协议等;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批示、购进发票、银行付款凭证、运单及报关单、验收单、合同或协议、竣工报告等;

4、对外投资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批示、合同或协议、银行付款凭证、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及章程等;

5、销售收入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售电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凭证等;

6、费用核算的原始凭证包括:报销审批单、费用原始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合同或协议等;

第六条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经济业务摘要(摘要必须简明扼要地表明经济事项的主要内容)、对方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3、所有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原件附在第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附原始凭证复印件并注明相关记账凭证的日期及凭证号。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对于错账冲正、结转损益等没有原始单据的记账凭证,需由核算人员自行填制原始凭证或编写调整说明,不得不附原始凭证。

4、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发现填写等错误时,使用同方向红、兰字冲正。所有冲正调账凭证,必须经报表会计审查签章后办理。

5、手工填制记账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对于机制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必须要有制单人员、记账人员、复核人员姓名。

6、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

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账号、金额和内容等(或由原出票单位在留存联的复印件上加盖鲜章),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

7、其他财务人员持有的原始凭证需在获取后五日内及时传递给核算人员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得积压。

8、对于当日填制的机制凭证与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后暂以活页夹装订,至月末结账完毕后全部装订成册。

机制总账、明细账和报表于每年年终审计并调账完毕后打印装订成册。

第三章核算审核与监督

第七条职责分工的控制:

(一)所有记账凭证必须经审核才可入账,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不能为同一人;审核人员应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后通过财务软件在会计凭证上生成审核标记;

(二)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凭证的编制工作。

(三)公司本部财务部会计负责编制会计凭证,报表会计审核无误后签章确认,并在财务软件中执行“审核”和“记账”操作。

第八条只有经“审核”完成的凭证才能进行“记账”,系统自动过账至明细账及总账的相应科目;报表会计每月对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及分析性复核,发现差异及异常的,责成财务会计及时查找原因并更正;财务部会计在系统中执行结账操作后,系统自动将总账和明细账核对后结账,如发现不一致,将显示报警信息。财务部会计应及时查找原因,属会计差错的,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及时更正。

第九条对会计科目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阅、更新:新能源及所属各单位均遵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规定的会计科目体系表在财务软件中设臵会计科目。对于华能集团已经统一设臵的明细科目,公司对同级明细科目的增设必须经华能集团批准,对于华电集团未统一设臵的明细科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统一设臵公司本部和所属各单位的下一级明细科目。报表会计负责每年末对会计科目进行审阅。财务经理对新增明细科目进行独立复核, 会计科目审阅后,报表会计和经理在会计科目表上签字确认。系统管理员在财务主任审批后在财务系统中进行会计科目变更的权限相应

设臵。

对于公司未统一设臵的明细科目,所属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自行设臵下一级明细科目。此外,所属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管理需求,提出会计科目表的修订意见,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公司本部报表会计和财务部主任审批。

第十条采用财务软件记账的,在设臵操作员权限时,需按职责分离的原则进行设臵。软件的系统管理员由报表会计担任, 并负责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操作员权限的设臵,但操作员权限的设臵及变更需财务经理审批后才可进行, 所属各单位用友系统操作员权限的设臵及变

更需上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报表会计对财务软件的用户权限列表每半年审阅一次。若增加财务人员或根据职责分工调整,需增加用户或权限的,经财务部主任批准后,系统管理员更新财务人员权限,双方在用友系统权限列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财务主任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估计每年审阅,并根据公司需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更新及时提出补充、更新意见,并报总会计师审批。涉及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其中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产生的会计政策变更须上报华电集团审批。

公司不得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作出的判断等。

第四章期末结账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期末结账的管理,保证交易或事项全部正确计入所属的会计期间。企业必须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不得为赶编会计报表而提前结账,更不得先编制会计报表后结账。

第十四条公司在编制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向财务部经理和总会计师报告,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五条公司期末结账流程如下:

(一)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盘点表;

(二)会计负责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会计负责公司与子公司对账,包括资金往来余额、现金流量等;

(四)财务部会计及相关业务部门一起与外部单位、个人进行往来账的核对;

(五)会计负责检查往来账、固定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若存在,计提减值准备;

(六)会计负责进行应计提、摊销费用的处理。需计提的费用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房租物业费、利息等;

(七)会计将所有原始凭证全部入账,及时完成凭证编制工作,报表会计负责凭证审核。

财务部在进行上述核对时应注意做好截止性测试,保证不存在销售、采购、费用等的跨期现象。

第十六条子公司期末结账流程如下:

(一)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盘点表;

(二)会计负责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财务部会计与子公司业务部们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产成品结存情况,并及时进行在建工程的暂估转固、存货采购的暂估入账等;

(四)财务部会计与实物管理部门一起进行实物盘点,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五)会计负责与外部单位、个人进行往来账的核对;

(六)会计负责检查往来账、固定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若

存在,计提减值准备;

(七)会计进行应计提、摊销费用的处理。需计提的费用包括职

工薪酬、折旧费、房租物业费、利息等;

(八)会计将所有原始凭证全部入账,并及时完成凭证编制、财

务负责人负责审核凭证。。

第十七条公司于每月末进行结账,结算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年度结账时,需将全部损益类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年利润”科目需再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损益类科目、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年度结账后,将资产负债类科目余额结转下期或者转入新账。

第十八条当月已结账目不得更改。

第五章往来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的往来结算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月末对各往来款余额要列出分户清单。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与清理制度,具体管理分工为:

(一)公司:基建部、 __负责预付设备款、工程款的核对与清理,其他款项由财务部负责。

(二)子公司:所有往来款项的核对与清理均由财务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与清理:

(一)每季末由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核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对于核对中产生的差异,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参见本条款四)

(二)财务部每月编制帐龄分析表,对应收、应付款项逐项按账龄长短进行分析,对于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尚未收到的款项,敦促业务部门及时催收。帐龄分析表由报表会计编制,并经财务经理审核。

(三)财务部至少每季度向对方寄发对账单进行应收、应付账款核对,发现不符,及时处理。具体对账程序如下:

1、会计根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填写应收、应付款项对账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后,向对方传真或寄发对账单;

2、会计负责催收对账单,并要求对方盖章确认对账结果;

3、财务部对收回的对账单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存在差异。存在差异的,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四)对核对清楚的差异,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1、属于收付款时间性差异的,由财务部写出说明,并复印期后首款凭证附至对账单后;

2、属于对方记账错误的,由财务部督促对方重新确认;

3、属于财务部记账错误的,由财务会计编写调账说明,经财务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整;

(五)客户对账单作为财务档案单独装订、保管。第二十二条公司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应付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或收益。坏账损失或收益需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内容仅供参考

上市集团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上市集团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中会计基础工作的内容与具体要求,是各会计独立核算主体必须遵守的规则。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会计职能部门对日常会计核算的操作。(集团)公司参股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三、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㈠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㈡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应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确定具体的成本核算规程和方法,并报公司资产财务部备案。核算规程和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变更。如确需变动,应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㈢(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及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规范,设置会计科目。 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㈤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会计业务知识”继续教育(不少于40小时),并获得财政局规定的合格证书,否则不能参加会

计证验证,该员要离开会计岗位。 ㈥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应按月初的外汇市场牌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双重计量和反映。月末将外币帐户余额按月末外汇市场牌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进行调整,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四、登记会计帐簿 ㈠各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㈡总帐和明细帐应定期打印,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审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字或盖章。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㈢启用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在帐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帐簿页数、记帐人员、审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名,并加盖印章和财务公章。 1、每本帐簿应在首页右上角粘贴印花税。 2、总分类帐应按“股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粘贴印花税,以后年度只对增加部分贴花。 3、所有帐簿应对所贴印花税进行注销。 4、记帐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盖章。 ㈣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会计核算制度与办法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是进行财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所依据的一般规则和准绳。《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十三条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为依据,如实放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它要求会计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也就是被确认的会计事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对其发生的时间、数量以及文字说明等进行的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与经济活动的事实完全符合。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就无法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管理,也将导致错误的决策。 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001年加入)融资租赁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他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在具体会计实务中,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往往存在着与其法律形式明显不一致的情形,这就要求会计

核算按其实质进行处理,而不是拘泥于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 3、相关性原则 所谓“相关性原则”,是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要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相关联,也就是要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会计信息,而不是漫无目的地提供使用者所不需要的或无足轻重的会计信息。按照我国的情况,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三方面的不同需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 4、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改变,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贯彻一致性原则的目的,是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利用上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考核、评价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根据本期的会计信息去制定下一期的计划,借以进行正确的预测和决策,避免因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而引起分析、判断上的错觉。 5、可比性原则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XX资源集团公司各企业的核算办法,统一核算口径,特制订以下会计核算制度,XX科技的 所有分、子公司,必须执行该标准,XX资源的所 有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四条: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第六条:本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本 位币记帐;结算日对外币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因市场汇价不同 而发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 物。 第八条:本公司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实际投资成本计价。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认 为当期损失,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时,按

单项投资的成本与市价的差额确认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 第九条: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第十条:XX股份公司期末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各帐龄 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比例 一年以内5% 一至二年10% 二至三年20% 三年以上30% 第十一条:XX资源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 坏帐准备,计提比例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为: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 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 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十三条: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各类存货以实际成 本计价。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和产成品的发

分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大背景,配合各区域分公司的成立,更好的规我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核算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分公司等二级核算单位。 第三条分公司应设立会计机构,或则由公司总部指定专门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部门要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外设机构会计主管人员向总机构财 务经理负责。 第四条分公司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管理会计档案。 第五条分公司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会计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分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并经外设机构会计主管人员审核。 第八条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分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录的文字采用中文。 第十条分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一条分公司采用的合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应经公司批准,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 第十二条分公司作为独立的投资中心,既要对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又要对投资效果负责,由公司总部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各区域分公司设立独立核算帐套,独立核算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利润,为了总公司汇总报表方便,各分公司会计科目和公司总部设置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部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向分支机构拨付的投资款、分支机构上交利润款、企业所得税、暂借款等款项;分支机构 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部往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总机构拨付的投资款、向总机构上交利润款、企业所得税、暂借款等款项。 第十五条各分公司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总部负责汇总报表 第十六条分公司在当地税务注册之后,在当地领取发票,在当地开票。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可以根据各地税负水平,来做好税务筹划安排,决定在哪里开票。 第十八条分公司在外出经营地独立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等地方性税,企业所得税按总公司的分配额在当地预交,总公司汇算清缴。 第二章总分机构资金往来业务处理 (一)资金往来会计处理 1.投资资金。核算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拨付的开办费用和运营资金。(1)总机构在“其他应收款——部往来”科目下设置“向分支机构投入资金”三级明细科目核算,拨付投资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部往来——向分支机构投入资金,贷:银行存款;收到返还投资款时作相反分录。期末余额在借方,为分支机构未返还的投资款。(2)分支机构在“其他应付款——

上海广电公司会计核算规章制度文件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修订稿)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工作,依照国家财政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重要会计核算制度,是公司及其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会计核算的依据,是控股、参股公司会计核

算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内实行各级、各类会计人员的统一治理;在会计核算上实行统一会计政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核算方法,统一会计报告格式。凡属统一范围内的具体规定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制定及解释,公司及各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无条件地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节会计核算的原则 一、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采纳借贷复式记帐法。 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三、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为依据,准确、及时、

真实、全面地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及其他经营业务事项,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 四、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或有关协议(投资投入)计价,除股份公司财务部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 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除股份公司财务部另有规定者外,不得随意变更。 六、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采纳公历日期。 七、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界限,以正确地计算企业当期损益。 八、会计核算应当遵循慎重性原则,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一是简化核算程序,二是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完整版)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财务会计制度 1、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领导企业财务工作,设置会计机构,对财务人员进行配置、考核。 (3)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部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财税法规、会计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项费用按规定支出范围和标准列支,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5)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各项资金使用需领导批准后才能支付、报账。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

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 3、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出纳工作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各项费用支出按规定报销,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准确、完整,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3)银行存款余额账实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底结账时作出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 (4)严格遵守现金结算制度,不得借用、挪用公款,公司人员借款要经财务领导批准,对借款人员及时督促结账。 (5)支票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申请单方能开具;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对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6)出纳收付必须经会计审核无误,未经会计审核的凭证应拒绝支付。若因出纳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7)现金收付要当面点清,金额较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9)现金日记账所纪录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加或删减;日记账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或隔页,不得损坏账簿;文字和数字必须准确无误、整洁清晰,如有改动,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

分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总则 1、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总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分公司的实际现状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下辖各分公司。 3、各分公司以实际发生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分公司自身的各项经营活动。 4、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5、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 7、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8、分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遵循的几条基本原则: (1)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当期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3)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确认。 (4)分公司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9、本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总公司财务部。 目录 第一章、会计机构设置及内部管理制度 (2) 第二章、岗位职责 (3) 第三章、现金管理制度 (5) 第四章、采购管理制度.........................................................6第五章、费用管理制度 (8) 第六章、商品管理制度 (11)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3) 第八章、直营店销售管理制度 (15) 第九章、会计报告制度 (18)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9) 第十一章、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20) 第十二章、资产核算制度 (22) 第十三章、负债核算制度 (29)

2020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称“XX公司”)的会计核算政策,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及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XX公司和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XX公司及子公司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部门要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和管理会计档案。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要经过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公司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十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资产计价基础。 第十一条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十二条公司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十三条公司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四条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对外币现金和存款,应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条本单位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 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四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九条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页脚内容1

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章填制会计凭证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编制记帐凭证。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五条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第十六条实行会计电算化,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第十七条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为: 审核人员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经过复核人员复核后,交由出纳人员收款或付款;出纳人员根据已收款或付款的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并按现金、银行日报表的要求填制日报表,连同会计凭证交记账人员记账。 第十八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第三章登记会计账簿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页脚内容2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认真学习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总分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总分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设立分公司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按照业务板块设立,如总公司下设租赁分公司、物业分公司;有的是按照区域设立,如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还有的是迫于经营地的要求,为满足投标所需而设立的空壳分公司。 4、从会计核算模式上看,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非独立核算,也就是分公司不设置会计账套,不独立编制会计报表,它所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统一纳入总公司的会计账套核算,相关凭证传递给总公司,由总公司记账,总公司编制会计报表。 二是独立核算,也就是分公司单独设置会计账套,单独编制报表,单独保管会计档案。 从税收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看,建议分公司采取独立核算模式。 5、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它没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当然,为了独立核算经营业绩,分公司也可以使用「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科目。

6、分公司发生的业务可以分成两类,一是对外的交易,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这些业务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正常核算,与法人公司没有区别;二是对内的事项,如总公司拨付启动资金,向总公司借款,上交利润或者管理费等,这些业务的核算有特殊性。 7、特殊性在于,这些内部事项本身不会产生损益,实质上属于总分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举例说明。 甲公司在设立A分公司时,向其拨付启动资金100万元,那么甲公司应针对这笔业务确认100万元的债权,A分公司应确认100万元的债务。从甲公司整体来看,这100万元不会影响损益,也不应当影响其资产和负债。 8、为了满足总分公司内部资金往来核算的 需要,会计制度设置了「内部往来」这个会计科目。它兼具具备资产和负债双重属性,余额在借方,表示资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余额在贷方,表示负债,相当于「其他应付款」。 上例中,甲公司拨款时: 借:内部往来—借款(A分公司)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00万元 A分公司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万元 贷:内部往来—借款(总公司)100万元

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工作规定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经济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各项公积的增减; 5、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处理办法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内容、原因、累积影响数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国家规定适用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所属公司确属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须报公司财务部批准。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上述划分均按公历起讫日确定。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三条记帐凭证一般采用通用记帐凭证,业务较多时可采用收、付、转凭证。 第四条凭证的稽核要求: (一)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的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填制单位的印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按审批权限中各授权人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编号连续,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不能以报销联作为凭证。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本企业的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 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要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作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和考核基础 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确保财产的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法》,抵制违反财会制度、财经纪律和企业章程有 关 财务会计方面规定的行为。 各级会计组织内部的会计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确认每个岗位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的进行。出纳人员不得作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关于会计核算若十问题的规定: 1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0日至次年1月95日止。会计月结账日为自然月15 日; 2. 采用借贷式记账法。 3.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分 以下四舍五入; 4. 资金收付和成本、损益的计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5. 物料用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储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库存商品储存采用 “实地盘存制”。 6. 库存商品核算方法按照进价金额核算。 7.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预计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咐算。 8.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 100元),非经营用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各种办公家具、用 具、包装容器等。 9. 凡是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 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建成本的利息等支出,均作为开业费在自营业之日分期摊 入管理费用,摊销期5年。 10. 凡是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限内摊销 五、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和管理财产物资的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交接和监交手续, 交接不活,不得离职。 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都必须建立档案,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核算主管人员 负责妥善保管。电脑储存的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档案保管,硬盘或磁盘备份必须保留。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是 本企业会计工作的根本法规,应与该制度一并严格贯彻执行。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文件 财会[2004]1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投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投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投资公司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 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模板)

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总经理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外部关系。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经理,依法行使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会计核算,真是、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上海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对于外境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条: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的原则,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制度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另行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从事特殊业务的企业,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或核算办法,经股份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科目编码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第五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实现为对象,记录和放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各企业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各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历起讫日期按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期间。 第八条;各境内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境外企业可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美元或者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为币的,向国内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折成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各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各境内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各境外企业会计记录的文字可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家的文字。 第十一条;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十二条: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会计核算或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小微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企业设财务部,主要职责: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主要人员如下:(一)出纳 主要负责现金、银行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具体可细分为:将每日所发生票据进行整理、汇总,并登记相关账簿;营业款的保管。 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会计 每月依据出纳日累计票据,整理并做出一整套完整的帐套,报表;负责纳税的申报及税款的缴纳。 依据本月及以前月份收入、支出发生情况,做出下月预算。以达到节约成本,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三)工资 为了确保工资的准确及时发放,现将规定如下: 1.考勤制度

因各种原因没有按时到工,需说明情况,报经负责人审批。每 月5日前送交财务。(法定节假日顺延) 2.绩效工资 所有员工的绩效工资,均按照相关程序报经负责人审核批准,一并于每月5日前送交财务。(法定节假日顺延) 3、每月工资于下月10号之前已账户或现金的形式发放,工资根据物价水平浮动; 二、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一)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1.企业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考勤机等); (2)各种加工设备;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企业会计制度的管理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