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成立专业合作社

怎样成立专业合作社
怎样成立专业合作社

怎样成立专业合作社

组建条件

(一)因地制宜组建专业合作社

1、要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选项目,这是农业种养业项目能否成功的决定因素。各地的自然环境条件、每个人的技术能力及市场条件大相径庭,同样一个项目,在这个地方发展比较好,在另一个地方就不一定适宜发展。比如:重庆市开县1999年建成的辽叶高梁专业合作社,建社6年来,就是根据当地自然资源,逐步引进了反季蔬菜、“王冠李”、榨菜、高粱等种植项目,变过去单一的种粮食,发展到种植各类经济作物,建立了各种农产品生产基地2万多亩,使入社农户的人均纯收入由1998年的865元,增加到2005年的2955元。

2、要有产业优势。一般来讲,一个区域经济由于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及政府的扶持引导,会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创建的专业合作社才具有生命力。如某县政府经过多年努力,培育了全县辣椒产业,种植面积达13万亩,产量达10.4万吨,供销社围绕辣椒产业在全县组建了21个辣椒专业合作社,覆盖了16个种辣椒的乡镇,入社社员达到8000多户,占种辣椒农户的20%。2005年合作社收购销售辣椒8.6万吨,占全县总产量的82.7%,不但使合作社社员的辣椒销售率达到了100%,而且通过二次反利使入社社员平均增收430元,合作社也成为了辣椒产业的龙头。

3、要有市场需求。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农业项目选取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业种植效益的高低。市场似一只无形的手无

时无刻不在制约着农产品的价格。因此,创建种养殖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先了解、熟悉、分析市场行情,把握、预测市场,选择市场前景好、商场竞争能力强的项目,才有可能取得好的效益。如:重庆南川市太平永红西瓜品质好,在当地市场供不应求2004年南川市供销社牵头组建了永红西瓜专业合作社,并注册了“金佛山”商标,制作了专用包装,由合作社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销售,南川“金佛山”牌西瓜很快成了重庆市名瓜,2005年该合作社种植了1000亩西瓜,种植户的亩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合作社越办越好,社员由成立之初的55个发展到现在的220个,成为重庆市的示范专业合作社。

4、要有农民的合作意愿基础。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自愿。因此,专业合作社创办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愿望,坚持入社自愿的原则,不能搞强迫命令或变相强迫农民入社,要多做解释说明工作。

(二)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

组建专业合作社除了要考虑上述因素外,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同地区的合作社成立的具体条件有所差异,但基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数量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不少于五人,其中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从事捕捞生产经营的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的社员至少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合作社社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

(3)承认并遵守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

中国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但是具有公共管理职能或受委托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法人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社员(成员)权利: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利用本组织提供的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按照单程规定分享盈余;查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财务会议报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社员(成员)义务: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组织出资;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组织订阅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2、有基本的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决定专业合作社有关事宜的重要原则和规定,也是规范社员行为的准则,主要内容包括:(1)名称和住所;(2)业务范围;(3)社员资格及加入、退出和除名;(4)社员的权利和义务;(5)组织管理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6)社员出资方式、出资额;(7)财务及资金管理;(8)盈余分配及亏损处理;(9)章程修改程序;(10)合作社的变更、解散、清算;(11)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12)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1)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一般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名+村名(地名)+生产经营项目名称+专业合作社。如:。

(2)专业合作社的住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也就是合作社的办公地点,刚发起、较少的合作社可以选择在合作社发起人、生产经营大户的家里,可以与龙头企业、村支“两委”的办公室一起办公,有一定条件的合作社应修建自己的经营用房和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要布置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社员(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理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理事会主任、监事会主任、会计职责,财务管理办法,服务承诺,技术服务资料等;应设置四簿:基本情况簿(社员花名册)、销售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意见簿;应配置桌椅、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社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经济组织,全体社员需要认缴出资(股金),股金一般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身份股是农民取得合作社社员资格的证明,愿意加入合作社的社员,要入身份股,具有身份股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的服务和优惠,享受产品按交易量返利,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社员的身份股要设置的低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每个社员的身份股可适当高些,具体标准有合作社章程确定。投资股是合作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设立的,由全体社员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投入还是不投入。但投资股可以享受合作社的经营盈利分红。

6、有特定的经营服务项目。专业合作社一般选择以下经营服务项目:

(1)采购和供应社员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2)收购和推销全体社员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3)对本社社员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举办技术培训、示范,开展技术交流,组织内外经济技术合作;

(4)提供本合作社社员在生产、加工、销售方面所需的部分资金;

(5)从事农产品的运输、加工、贮藏和销售等业务;

(6)对外签订合同(在现行法律法规许可内)、开展与经济、科研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

(7)向社员提供有关经济、技术信息;

(8)本合作社需要的其他业务。

组建的步骤和程序

组建专业合作社,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才能参与民事和经济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确立民事义务。创建的基本步骤和程序如下:

(一)选择发起人

在专业合作社的筹备阶段,主要工作要由发起人来做。因此创办专业合作社的第一步就是选择发起人,发起人负责专业合作社成立前的策划、组织、协调、宣传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等工作,对专业合作社能否成功创建至关重要轨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般为1—3人。发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

2、在本地区、本行业内有较大的影响力,一般为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技术能手、基层供销合作社职工、村支“两委”干部及其他社会能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热爱合作事业,愿意为合作社事业而工作。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发起人中大多数是农村的产销大户、能人,

其次是基层供销社的职工,政府经济技术等涉农部门、公司或企业等。

(二)宣传发动

社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要建立合作社,首先要宣传发动个人或团体自愿申请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社员,由于人们对合作社的认识程度不同,往往要召开一次或几次宣传动员大会。为了成功地召开第一次宣传动员大会,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调查了解。要了解创办地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了解农民现在最需要什么,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等情况;

2、要深入分析研究。要分析研究合作社拟定的生产经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对农民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实惠;

3、要细心准备。要细心准备合作社知识,发展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怎样发展和经营管理合作社,以及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等知识;

4、要精心组织。一是要选定好动员大会地点,一般选择在主要经营项目的示范处。二是要确保参会人数,要尽可能地将同类生产经营的个人或团体邀请到会。三是要选好主报告人,一般要有一定的知识并熟悉有关情况。四是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党委政府是第一推动力,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邀请一些部门和专家学者参加。

(三)起草专业合作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是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关系,统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和办事程序而制定的规程,章程的制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章程的起草由发起人负责,可参照各类示范章程,并根据本地的实

际情况和本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类型制定。发起人可以将章程初稿提前交给部分社员了解,提出修改意见,然后再在成立大会上讨论通过。

(四)制定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章程的约束规范基础上,还需要制定具体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会议制度、工作规则、日常经营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这些都要由发起人制定,并在第一次社员大会上交全体社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五)吸收社员入社

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凡是承认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合作社股金的生产经营农户和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组织都可以成为本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农民入股专业合作社时可以一人一股,也可以一人多股;可以现金入股也可以其他资产入股。(身份股和投资股在前面已讲过)

合作社在办理农民入社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审查入社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书可以使用固定格式的印刷品,也可以由农民直接手写。

2、规范入社股金收据。合作社在没有注册登记前,由于没有公章,只能由发起人按申请我名单造册收取股金,并由出资成员签名盖章,待合作社正式注册登记后,再使用统一的股金收据。

3、制发社员证。社员认缴出资后,合作社要统一制发社员证,以确定其身份。

(六)召开成立大会

社员人数和入社股金达到章程规定的数额,完备了组建的各项条件后,由发起人主持成立大会。成立大会也是第一次社员大会,它的成功与否十分很重要,在召开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成功。成立大会的准备事项包括,会议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会议议程安排,会议表决程序、会议有关资料,出席和列席人员,候选人情况介绍等。如有可能可以请一些当地的政府官员或合作社方面的专家出席会议并讲话,以获得他们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支持,增强成立大会的影响力。

成立大会主要议程有以下几项:

1、听取发起人报告本组织筹备工作情况;

2、选举社员代表;

3、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主任。社员较少的可只选择执行理事和执行监事,或选举产生社务管理委员会;

4、讨论修改和通过本组织的章程;

5、讨论修改和通过本组织内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6、讨论修改和通过本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其他有关事项。

(七)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发给法人营业执照,准许其围绕社员的生产、加工、销售等项目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注册登记时,一般应向工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合作社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成立专业合作社要尽快进行工商登记,否则国家的有关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就享受不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

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及运作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及运作模式 一:基本情况。 合作社成立于xx年x月30日,合作社设立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理事会八名,监事一名,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其中管理人员5人,社员服务指导人员8人,中级职称2人,现有社员x0人,截至目前,我社拥有玉米联合收割机五台,小麦联合收割机7台,900型拖拉机五台,500型拖拉机200台,400性拖拉机226台,自走式喷雾剂20台,200型四轮喷雾机20台,背负式喷雾喷粉机500台,烟雾机80台,远程风送车载打药机2台,五菱之光服务车33部, 二:管理模式。 我社制定了八统一、四个一管理模式,1,、统一供应肥料、农药、种子。2、统一统防统治。3、统一耕作。4、统一收获。5、统一供货价格。6、统一服务收费标准。7、统一管理。8、统一培训。四个一是:一张名片,一本工作日志,一个社员证,一个服务目标。 聘请有专业财务人员,依据现代会计制度,建立规范账目,每年会计年度结束,确保各项收支的规范透明,三:运作模式: 1、我社首先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对社员基本情况登记造册,除社员耕地外,又辐射带动耕地面积有20000余亩,

2、聘请x县农业战线上知名离退休专家为技术顾问,设立专家服务热线和电脑视频,解答社员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3、对社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分散和集中培训,现场解答社员提出的问题。 4、每社一套流程服务机械和药械,从犁、播、管理、收实行一条龙服务。 5、实行社员享受优惠政策,服务和物资供应价格都比市场价有百分比优惠, 6、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作物印发技术明白纸,及时送到社员手中。 7、所供应的农用物资,都是符合国标或者企标的。 8、因所供物资和指导失误等给社员造成损失的,我社承担全部责任。 9、我社还建立高产创建样板田,新模式、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田。 10、定时与不定时组织社员互相交流经验,参观学习好的种植模式等。 四:取得成效。 1、通过三年来的合作社发展壮大,不但有固定的社员,还有等待批准加入的更多社员, 2、合作社集中耕种、管理、每亩耕地的生产成本比不

关于成立XXX专业合作社方案模板

关于成立XXX专业合作社方案模板 一、XXX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概况 1.简介: XXX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田坪镇罗家寨村XXX村民组,占地50亩,共建设2个生猪养殖场,预计年出栏生猪2000头。 2.股东及出资构成: XXX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由组织部职工及罗家寨村委会作为合作社成员,该项目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组织部职工现金投入总投资98%,罗家寨村委会投入总投资2%(提供50亩土地作为投资股东,该土地以年租金1万元的方式计算,租金来源为每出栏一头生猪抽5元作为土地租金费用)。 二、资金来源: 1.总投资:50万元(修建猪养殖场、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及其他费用等); 2.集资方式:在单位范围内以签署协议的方式筹集资金; 3.集资对象:县委组织部全体职工 4.资金筹措及出资方式:副科级以上干部出资额不少于3万元,工作人员出资额不少于1万元,出资不设上限。 5.股份收益方式:总投资100股,每5000元拆合1股,坚持多投入多收益的原则,按所持有股份分配收益; 6.效益分析:每头生猪按目前市场价全年可纯收入250元,总计500000元(其中:10万元用于全年开支,包含人工工资、土地租金及其它费用);人均每股收益2500元; 7.入股时间:2015年 10月日至2015年 10月日;

8.本次集资实行集资自愿、利润与风险共承担原则; 三、集资管理: 1.出资人需提供合法身份证及个人相关资料进行集资登记; 2.出资人与合作社签订一式两份的《集资协议书》,盖有合作社公章,方可保证出资人集资的合法有效性; 3.所集的资金只用于XXX生猪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开支和必要的投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动用资金; 4.集资凭证不得作货币流通,可以在合作社内部职员之间转让,但不能转非本单位职工; 5.合作社职员之间的集资凭证转让,转让双方必须上报合作社备案,填写《集资转让申请》,并得到合作社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有效; 6.出资人有退出集资和取回本金的权力; 7.出资人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破坏合作社的根本利益、名誉和违法犯罪等行为,合作社有权利剥夺其出资人的权力,劝其退出合作社,归还本金; 8.出资人如中途退出集资,应书面向合作社提出退出申请,并填写《集资退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9.退出集资:(1)因特殊原由,出资人不满一个周期(一年为一周期)退出集资时,合作社以自接到出资人提出退资申请1周内归还其本金,按合专社收益计回报额;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合作社; 10.如出资人退出集资,则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所有权利; 四、XXX生猪专业合作社项目负责人: 1.总负责人:XXX 2.具体负责人:XXX 五、本次集资最终解释由XXX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流程详解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登记的办事程序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其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需要有具体人牵头组织、办理和落实,通常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设立人(社员)推举的代表(发起人)或者共同委托的代表人(以下简称发起人)牵头组织、办理和落实。 一、到工商进行注册登记事项咨询,领取工商注册登记表格 1、咨询。发起人首先要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具体登记办法等事宜进行咨询,掌握要办事项。 2、领表。领取工商注册登记规定必须填报的各种表格,具体要领取哪些表格,以国务院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为准。 二、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报批申请名称登记 表格领回后,办理工商登记需作的第一步工作首先是要确定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名称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然后才能进行其它方面的登记筹备工作。 发起人要根据予设立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的生产经营内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全体设立人共同研究确定本社的具体名称。由于名称中的字号(商号)在登记部门辖区不能重叠,因此要多确定几个名称的字号(商号),以便在工商登记检索中如果发现重叠,有备用的字号(商号)确定名称。名称确定后,即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核准。 名称的申报需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第一,组织全体设立人共同研究确定本社的具体名称。 第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填写《登记申请书》。 第三,办理设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四,全体设立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或《登记申请书》上签字。 第五,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索核准。 三、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登记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 摘要: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迅速发展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新的市场主体和引导?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载体?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主要表现在缺少人才?短缺资金?缺失信任和紧密联结不够?规模运作不大?持续发展不足?在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是抓好组织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规范运作和注重人才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had come across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all kinds of farmer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has become the main body of new market and the carrier leading the farmer entering the market. However, due to a late start, some problems need to be solved urgently at present still exist in the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cluding lack of talent, funds, trust, close connection, large scale oper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ased on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including ensuring organization construction, strengthening the policy support, regulating the operation, boosting talent construction, brand construction, and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construction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年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机械化社会大生产之间矛盾的有效举措;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它不仅是农村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的载体,而且也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保障,其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开始施行?《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有以下3个特性? 1.1 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

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合作社办理流程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 办理部门:所在地的市辖区或者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1、到工商局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准合作社名称; 2、在广东红盾信息网下载表格(或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拿取),填报后到工商局登记办理; 3、具体要提交的材料:⑴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⑶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⑷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⑸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⑺住所使用证明;⑻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⑼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⑽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二)办理合作社公章 办理部门:公安局

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的中括号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

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201011部门意见)

广元市农业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司法局 广元市财政局 文件广元市商务局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元市地方税务局 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监管分局 广农发〔2010〕119号 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 各县区农业局、发改委、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广元银监分局各县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农业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号)、省农业厅等十一厅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川农业〔2009〕196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到2010年6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434家,数量快速增长,水平不断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有待规范、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有待增强,需要不断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近几年来,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实践证明,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发挥示范引路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的有效措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程序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程序 1. 发起筹备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5. 组建工作机制 6. 登记、注册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六)住所使用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由发起人【****】,【***】户农民自愿组成,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合作社,社址设在【****】 第三条 本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宗旨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 第四条 本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为社员供应所需生产资料,如:【***】、【***】、【***】等;收购【***】、【***】等农副产品;提供机械、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五条

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供应、生产和收购,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第二章合作社资本 第六条 本社创建资本总额【*】万元,分为【***】股份,每股【***】元,其中【***】入股【***】万元(【***】股),社员入股【**】万元(【***】股)。 第七条 社员必须按其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由合作社开据股金证书。 第八条 一个社员,不论其持多少股份,都只承认其为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必须到合作社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社员 第九条 承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并认购股金者,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社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必须满足的条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4、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5、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6、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7、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8、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9、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10、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1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12、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1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14、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完整版)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纪要 会议内容: 关于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 事宜、并经全体设立人通过本合作社章程,选举理事长、理事、经理、监事等。安排合作社下一步发展规划。 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址:昭阳区镇村委会 主持人: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 出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人。 :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出席会议人员。请宣讲合作 社成立的意义、有关要求----项目的发展前景。 :今天召开设立大会的任务是,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 生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如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监事长、监 事会成员等。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入社成员通过设立这种组织, 更好地为自己所从事的分散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因而对于这一 机构的设立应符合成员的意愿和要求,最终表达所有入社成员的意 愿为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 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经理、监事长;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设立大会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三 个方面: 一、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经理、监事。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下面进行选举理事长,现在我把候选人情况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同意上述同志当选理事长的请举手,全票通过 下面进行选举理事,现在我把候选人情况向大家简单介绍一 下:。同意上述同志当选理事的请举手,全票通过 下面进行选举本社经理,现在我把候选人情况向大家简单介绍 一下:。同意上述同志当选本社经理的请举手,全票通过 下面选举监事,监事的作用主要是监督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 保证合作社健康发展,理事会成员及分社领导不得兼任监事,从成 员中来选举出组织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成员当选监事。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同意他当选监事的请举手,全票 通过。 下面由理事长布置下步工作。 :我们几个合作社的发起人在这段筹备工作中逐步形成 了以下分工,我负责合作社全面工作,主抓生产经营; 负责负 责市场开发工作、客服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策划宣传工作; 负责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管理工作。以后合作社发展需要工 作人员时,我们实行招聘。 这次大会之后,我们要建立建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分清职责,在今年内主要做三项工作: 1、做好合作社的组织发展工作,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合作社要发展没有成员的广泛参与是不行的,只有成员不断地增加,才能把产业做大做强,合作规模起来了,才能 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价格便于深加工,更能带动其它经济循环 链的发展,增加合作社的收入渠道。我们的想法是以东河台为核心, 向周边乡镇县区辐射发展,广泛吸纳村民入社,办理好入社手续,为 今后对成员进行教育、管理、培训奠定基础。

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必须满足的条件

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必 须满足的条件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1、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十一)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4、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5、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6、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7、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8、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9、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10、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1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12、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1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14、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xx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核准申请成立项目变更等所有相关表格

申请类1.1(共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申请类1.1(第2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见申请类1.10)。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类。 7.证照类别:农民成员为农业人口户口薄;非农民成员为居民身份证;单位成员为其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申请类1.2 (共4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条件及程序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条件 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业务范围; (三)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六)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七)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十)公告事项及发布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 会纪要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任命书 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XXX为本社理事长。任命XX X、XXX、XXX为本社理事。任命XXX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 XXXX年X月X 日 XXXXXXXXXX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 第一条本社名称:XXXXXXX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XXXXXXXXX村,邮政编码: XXXXX 。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XX万元人民币; 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 XX万元人民币; 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 X 名。 其中,农民成员 X 名,所占比例 XX%;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X 名,所占比例X X%; 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专业合作社填表示范文本(设立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示范文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及规范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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