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格式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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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委托书(银行查证授权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承诺函

九、法定代表人承诺函

十、中标人确保工程质量、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及确保工程资金不外流承诺书十一、中标人确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十二、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按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投标函上标明的投标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

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精编【招标投标】投标文件格式表格

【招标投标】投标文件格式表 格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正)本 XX高速公路XXXXXXXXXX段 边坡防护修复工程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XXXXXXXX 报价单位名称:XXXXXXXXX

二〇一五年X月XXXX日

目录 一、商务部分 报价函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6)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1) 主要人员简介表 (13) 其他资料 (17) 报价人企业简介 (19) 二、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20)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21) 施工组织设计 (23) 施工总体计划表 (38) 其他资料 (39)

报价函 XXXXX(报价人全称)授权XXX(报价人代表姓名)经理、工程师(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XXXXXXXXXX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的施工工期:60日历天;质量:合格;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的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

2016年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条例全文

2016年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最新整理的2016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希望可以帮到你!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投诉与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第十条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第十一条

2020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 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 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 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 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 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 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 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 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 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2015年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2015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投标表格大全

招投标表格大全(监理)

注:1、附计划、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代理合同原件; 2、本表填写一式两份 、 招标公告(监理) (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的,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监理范围: 建筑面积:监理周期 质量目标:结构类型及层数: 标段划分:

二、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项目(第标段)的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信用手册(原件)在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假除外)。 2、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传真: 年月日

招标公告(监理)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的,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监理范围: 建筑面积:监理周期 质量目标:结构类型及层数: 标段划分: 二、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就上述项目(第标段)向招标人进行投标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的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

招投标文件格式(完整版)

招投标文件(完整版) (参考格式) 说明: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因为评标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此外,招标文件是签订合同所遵循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因此,准备招标文件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到采购的质量和进度。本文档是在综合分析各行业招投标文件共性特征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的通用格式版本,可供一般企业(包括招投标双方)在制作相关文件时借鉴参考。 投标邀请书/投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供货地点 四、交付期限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八、投标担保要求 九、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十一、投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概述、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投标总体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三、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与付款要求:投标报价与报价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付款方式及要求 五、合同签订 六、安装及验收要求 七、安全施工 八、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要求 九、交付使用期限 十、其他要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一般规定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投标费用 (四)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时间变更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投标)

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

投标总价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封一3 总说明 第页共页 工程名称:

表一0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表一02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表一0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注。 表一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2018版本)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2018版本) 创新炎黄 百家号05-0915:44 2018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

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新版招标法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 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 2017年7月11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和条件; (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全文(2018最新版本)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全文(2018最新版本) (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 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 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 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 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 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 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 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

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 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 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 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第 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 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 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 活动。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 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 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 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 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

投标格式表格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委托书(银行查证授权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承诺函 九、法定代表人承诺函 十、中标人确保工程质量、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及确保工程资金不外流承诺书十一、中标人确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十二、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按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投标函上标明的投标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

一金额),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招投标法实施细则(2018版)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2018版本) 2018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中国招标投标法(最新版)知识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招投标表格大全

()招标工程登记表 (监理)

2、本表填写一式两份、

招标公告(监理) (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的,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监理范围: 建筑面积:监理周期 质量目标:结构类型及层数: 标段划分: 二、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项目(第标段)的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

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申请人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信用手册(原件)在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假除外)。 2、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 3、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传真:

年月日

招标公告(监理)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的,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监理范围: 建筑面积:监理周期 质量目标:结构类型及层数: 标段划分: 二、投标报名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就上述项目(第标段)向招标人进行投标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的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投标书模版(完整版)

投标函 :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 ( 职务、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为(大写)(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其投标自开标日期有效期为个日历日。 8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总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单位为元。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投标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总体项目报价(人民币):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投标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商务条件偏差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5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十三)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

工程类投标书范本及表格模板

工程类投标书范本及表格模板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 8362839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 8362839 ?更多资料请访问.(.....) 第1章 工程类投标书范本 投标书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招标文件编号] 的[工程名称] 工程的招标文件, 遵照《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有关文件后, 我方愿以人民币[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价, 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 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开工, [] 年

[] 月[] 日竣工, 即[施工日历天]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 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做为履约保证金, 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 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 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 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 盖章)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地址] 电话: [开户行电话]

(完整版)投标一览表等相关表格投标文件格式汇总

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3-1 投标分项报价表(计入投标总价的项目) 3-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不计入投标总价的项目) 4.货物说明一览表 4-1 叉车说明一览表 4-2 备件备品推荐表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编写的 有关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资格证明文件 9-1 资格声明 9-2 制造商资格声明 9-3 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9-4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9-5 证书【附银行资信证书(大于等于3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需要提供)】“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2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编写的有关文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资格证明文件;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电汇、汇票或支票) (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元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有效期日数)个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5.7条款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2018投标书范本最新版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投标书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注:需按下列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一、投标书封面格式 投标书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 投标单位:(公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________________公司(招标方) 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全权代表_______________(全名)___________(职务)经投标方正式授权并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注册的投标方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___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价格表;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和_______________产品。(2)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投标方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或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这些内容。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均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事项,投标方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或受到的任何投标。并自行承担与投标及相关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风险、损失。(4)投标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据招标文件到制定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 (5)投标自开标日期有效期为___________个自然日。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方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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