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_T2207-2015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DB13_T2207-2015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DB13_T2207-2015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ICS13.020.10

Z 05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2207—2015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2015-05-20发布2015-07-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为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和提高环境监理技术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同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开发服务中心、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兰国谦、范超英、胡博、宋艳君、于遵、邸树林、潘玉龙、武兰顺、冯兆东、杨蓉、杜志江、徐荣香、胡新婷、付克强、张军辉。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理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以及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2 术语

2.1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2.2

环境监理单位

指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

2.3

环境监理项目部

环境监理单位针对每个建设项目成立的、全面负责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部门。

2.4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是由环境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并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环境监理委托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环境监理工程师。

2.5

总监代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设项目总监代表。总监代表是由项目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项目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行使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环境监理工程师。

2.6

环境监理工程师

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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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环境监理员

环境监理员指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2.8

旁站

在涉及防腐防渗等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环境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9

巡视

环境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2.10

环境保护达标监理

指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各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理,包括环境质量达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确保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有关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2.11

环境保护设施监理

指对项目设计中拟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建设情况开展环境监理;监督检查所使用的与环保工程相关的材料、以及施工布置、施工时序的合理性;跟踪监督环保工程投资落实情况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2.12

生态保护措施监理

指对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减缓、恢复、补偿和重建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环境监理。

2.13

环境管理监理

对环保报批手续履行、环境管理制度制订与落实、环境管理机构建设、环境监测监控计划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与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理。

3 基本规定

3.1 环境监理目标

环境监理作为一种第三方咨询服务活动,其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3.2 环境监理依据

3.2.1 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DB13/T 2207—2015 3.2.2 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

3.2.3 环境监理合同。

3.2.4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3.2.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2.6 其他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文件。

3.3 环境监理原则

3.3.1 早期介入、全过程监理原则;

3.3.2 科学、公正、独立、服务原则;

3.3.3 权责一致原则。

3.4 环境监理时段

环境监理工作分为设计、施工、试运行三个阶段。

a)设计阶段:自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文件之日起至项目开工;

b)施工阶段: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取得试运行批复文件;

c)试运行阶段:自项目取得试运行批复文件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3.5 环境监理范围

环境监理范围包括项目的建设区域及受施工影响的区域。

3.6 环境监理项目类型

3.6.1 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3.6.2 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包括石化、化工、火电、农药、医药、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水泥、造纸、电镀、印染、钢铁、有色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3.6.3 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煤矿、矿山开发、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集输管网、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码头、港口、500千伏及以上高压输变电等建设项目。

3.6.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中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

3.7 环境监理重点关注内容

3.7.1 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选址或选线、平面布置、工艺及环保设施等是否发生重大变更;

3.7.2 主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

3.7.3 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急设施与措施,如事故池等。

3.7.4 与环保相关的重要隐蔽工程,如防腐防渗工程等。

3.7.5 项目建成后难以或不可补救的环保措施和设施,如过鱼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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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可逆转的环境影响的防范措施和要求,如施工作业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等。

3.7.7 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与公众环境权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如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

3.7.8 “以新带老”、淘汰落后产能等环保措施和要求。

3.8 环境监理文件报送制度

3.8.1 环境监理单位按优化后的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并将环境监理报告按时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3.8.2 建设项目开工前,形成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3.8.3 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形成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3.8.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形成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报告及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 环境监理机构及设施

4.1 环境监理机构

4.1.1 环境监理项目部组建

环境监理合同签订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组建环境监理项目部,并将环境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项目总监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监理项目部在完成环境监理合同约定的环境监理工作后方可撤销。

4.1.2 环境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及规模

环境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环境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敏感度等因素确定,其组织形式主要包括矩阵式、直线式、职能式等。环境监理人员的数量和配备标准可随工程实施情况作相应调整,从而满足不同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需要。

4.1.3 环境监理项目部人员构成

环境监理项目部一般包括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和环境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项目总监代表。更换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调整环境监理工程师时,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4.2 环境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4.2.1 应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4.2.2 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环境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2.3 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4.2.4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

DB13/T 2207—2015 4.2.5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品。

4.2.6 不泄露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2.7 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4.2.8 严格监理,平等待人。

4.3 监理人员的职责

4.3.1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职责

4.3.1.1 确定项目环境监理项目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环境监理合同。

4.3.1.2 主持编写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审批项目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环境监理项目部的日常工作。

4.3.1.3 核查环保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

4.3.1.4 检查和监督环境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4.3.1.5 主持环境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暂停通知,签署项目复工申请表。

4.3.1.6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相关内容、进度计划。

4.3.1.7 提出与环保相关的工程变更意见。

4.3.1.8 参与项目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

4.3.1.9 参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4.3.1.10 组织编写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环境监理月报、各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专题报告和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3.1.11 组织整理环境监理资料,并按规定向相关单位移交。

4.3.2 总监代表职责

4.3.2.1 负责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环境监理工作。

4.3.2.2 按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4.3.3 环境监理工程师职责

4.3.3.1 负责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4.3.3.2 负责环境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签发监理指令。

4.3.3.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环境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3.3.4 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环境保护相关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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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5 参与环境保护设施中隐蔽工程验收。

4.3.3.6 定期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提交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3.3.7 根据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环境监理日志和巡查记录。

4.3.3.8 负责环境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环境监理月报、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各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

4.3.3.9 核查环境保护相关的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核实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相符性。

4.3.3.10 核查环保措施和设施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

4.3.3.11 完成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4.3.4 环境监理员职责

4.3.4.1 在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4.3.4.2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与环保相关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影像资料。

4.3.4.3 对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并留存图像资料。

4.3.4.4 承担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环境监理工程师报告;对隐蔽工程留存相关记录及影像资料。

4.3.4.5 做好环境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环境监理巡查记录;汇总整理环境监理文档和影像资料。

4.3.4.6 完成环境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4.4 环境监理设施

4.4.1 建设单位应提供环境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环境监理单位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在完成环境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4.4.2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配备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5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5.1 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5.1.1 环境监理单位收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进行首次现场踏勘。

5.1.2 与建设单位签订环境监理合同,组建环境监理项目部。

5.1.3 通过研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结合首次现场踏勘情况,编制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指导环境监理工作。

5.2 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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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收集项目相关设计资料,对项目设计文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环境监理建议。

5.2.2 依据设计文件核查结果,编制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5.3 施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5.3.1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环保审核,在施工单位入场后,组织召开环境监理首次工地会议,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交底,明确环境监理关注点与监理要求,建立沟通网络。

5.3.2 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对主体工程、配套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环保相关的隐蔽工程、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符合性进行现场监理,编制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5.4 试运行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取得试运行批复后,对主体工程、配套环保设施的调试运行情况,环保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理,在主体工程达到验收工况、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后,编制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5.5 验收总结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5.5.1 对设计、施工、试运行三个阶段的监理情况进行总结,编制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技术材料之一。

5.5.2 参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移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

5.6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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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试运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验收总结阶段

DB13/T 2207—2015 6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及工作方法

6.1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6.1.1 工作记录制度

环境监理记录是环境监理信息汇总的重要来源,是环境监理工程师作出行动判断的重要基础资料。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记录,重点描述对项目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监督情况,描述当时现场状况、发现的主要环境问题、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涉及变更设计、会议决定、往来信息、环境事故等相关工作情况。记录资料主要有: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监测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等。

6.1.2 文件审核制度

文件审核制度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对项目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编制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进行符合性审核的规定。

6.1.3 会议制度

6.1.3.1 会议制度是指环境监理单位确定的必须参加或组织的各种会议的规定,用于讨论、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环境监理会议主要包括首次工地会议、环境监理例会和环境监理专题会议。

6.1.3.2 环境监理例会,应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参加单位与人员、会议议程等。环境监理单位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反映会议成果,报送参会单位和相关单位,作为约束各方行为的依据。

6.1.4 报告制度

6.1.4.1 环境监理报告是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监理单位通过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全面、系统反映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反映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状态,报告形式包括环境监理定期报告、环境监理专题报告、环境监理阶段报告、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提交所需报告。

6.1.4.2 环境监理定期报告主要包括环境监理月报、年报等,定期报送建设单位并按要求报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6.1.4.3 对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调研基础上,编制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6.1.4.4 环境监理单位在完成设计、施工及试运行各阶段环境监理工作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反映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形成各阶段报告。

6.1.4.5 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就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设计、实施、试运行情况和相应的环境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6.1.4.6 环境监理报告是建设项目申请试运行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材料之一。

6.1.5 函件往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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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1 环境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通过下达《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项目暂停通知单》等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及时纠正或处理;对采取口头通知的,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相关单位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须及时致函环境监理工程师。

6.1.5.2 环境监理单位应对相关单位整改、闭合情况及需要建设单位协助事项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环境监理工作联系单》,提出存在问题和相应处理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落实。建设单位应就整改措施和计划及时回复和反馈环境监理单位。

6.1.6 奖惩制度

环境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结合施工合同条款和建设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建立环境保护奖惩制度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环境监理工作成效。奖励可包括通报表扬、经济奖励等形式,处罚包括通报批评、撤换责任人员、暂缓或扣减工程进度款支付等。

6.1.7 应急报告与处理制度

6.1.

7.1 环境监理单位应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是否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现场发生环境紧急事件时,环境监理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可直接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监理意见。

6.1.

7.2 当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或出现环境隐患,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应签发项目暂停通知。

6.1.

7.3 项目暂停期间,环境监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环境影响情况,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建设单位进行复工检查并签署项目复工申请表。

6.2 环境监理工作方法

6.2.1 核查

依据环评及批复内容,核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实际建设内容等变化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内容、选址选线、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的符合情况。

6.2.2 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根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制订的工作计划,通过现场巡查、旁站、监测等方式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环保措施及设施的施工组织与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环保效果,这是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

6.2.3 发布指令

环境监理人员在环境监理过程中通过发布监理通知单、项目暂停通知、工作联系单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需要沟通解决的事项,向施工单位发出纠正、整改或停工指令等。环境监理发布指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环境监理单位应上报建设单位。

6.2.4 记录

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对现场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等情况的记录,一般包括现场环境情况描述、环境监测数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记录形式包括文字、数据、影像等。

DB13/T 2207—2015 6.2.5 报告

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对某一阶段或某一专题环境监理情况,向建设单位或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对于建设项目施工或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共同编制环境监理专题报告。对不符合情况拒不整改的,由建设单位协调处理,不能妥善处理时应报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6.2.6 宣传培训

环境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对各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开展环境保护培训,通过培训和宣传教育以提高和统一项目施工单位和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项目建设中促使其主动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7 环境监理实施方案

7.1 环境监理实施方案编制和提交

7.1.1 环境监理实施方案作为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应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前完成编制。

7.1.2 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的环境监理范围、监理时段,所采取的监理方法、制度等,按要求向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

7.2 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内容

7.2.1 总则

7.2.1.1 项目背景:项目来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委托环境监理的时间。

7.2.1.2 环境监理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域和受施工期影响的区域。

7.2.1.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评文件和现场踏勘情况,按照实际情况说明。

7.2.1.4 环境监理依据。

7.2.2 项目概况

7.2.2.1 项目基本情况

7.2.2.1.1 地理位置: 项目建设位置,周边关系(附图),建设地点现状(附图)等。

7.2.2.1.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主体构筑物建设内容及主要参数,主要生产设备数量及参数,新建项目和现有项目的依托关系等。

7.2.2.2 项目进展情况:主要介绍环境监理接受委托时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设计情况、施工情况等。

7.2.2.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重点描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环保“三同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相关要求。

7.2.3 环境监理工作要点

7.2.3.1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工作要点:对设计文件中项目选址、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建设规模、设备选型、环保措施等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的符合性进行核查,明确核查内容及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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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过程中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建设规模、设备选型、环保措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监理,明确监理内容及工作方式。

7.2.3.3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工作要点:对试运行过程中主体工程、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理,关注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和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明确监理内容及工作方式。

7.2.4 环境监理机构设置

明确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岗位、职责。

7.2.5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宜采用流程图的形式体现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

7.2.6 环境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包括投入项目的监理设备,监理工作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

7.2.7 环境监理主要成果文件

整个环境监理过程中需向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交的文字、影像等资料名称汇总。

7.2.8 附图附件

7.2.8.1 附图:地理位置图、周边关系图、平面布置图等。

7.2.8.2 附件:环评批复文件、附表。

8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

8.1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内容

8.1.1 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施工图及审查意见,还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收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电磁及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及批复等文件。

8.1.2 对项目设计文件内容进行符合性核查,编制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8.1.3 关注有无更新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8.2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要点

8.2.1 主体工程设计文件核查

对主体工程设计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进行核查,主要包括工程选址或选线、工程规模、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排污节点等内容。

8.2.2 环保设施和措施设计文件核查

对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措施设计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进行核查,对于未在设计文件中落实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督促建设单位落实。

8.2.3 涉及环境敏感区设计内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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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核查工程与环境敏感区位置关系、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艺等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8.3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报告提纲

8.3.1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建设性质、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规模、产品方案、项目投资、总平面布置、公辅设施、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设计内容及收集的主要设计资料等。

8.3.2 区域环境概况

主要包括区域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目标。

8.3.3 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8.3.4 监理工作情况

描述设计阶段环境监理过程,包括采取的环境监理方法、方式等。

8.3.5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成果

8.3.5.1 设计单位资质

8.3.5.2 主体工程设计内容符合性监理成果,包括工程选址、选线、工程规模、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排污节点等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性。

8.3.5.3 公用辅助设施设计内容符合性监理成果,包括给排水、供热、供气等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性。

8.3.5.4 配套环保设施设计内容符合性监理成果,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性。

8.3.5.5 生态保护措施与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符合性。

8.3.5.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符合性。

8.3.5.7 环评及批复文件中规定的其它环保措施设计内容符合性监理成果。

8.3.6 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8.3.7 结论: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的结论应明确项目设计文件中是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9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9.1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内容

9.1.1 收集相关施工资料,一般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相关环保设施合格证和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扬尘控制方案等。

9.1.2 采取巡视、旁站等环境监理方式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内容、配套环保设施等与环评及批复文件的符合性进行监理,编制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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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参加项目设计交底,了解项目设计要点及设计变更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环保相关内容是否满足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进行审核;组织召开首次环境监理工地会议,建立沟通网络和工作关系,明确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关注点与监理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编制《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9.3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要点

9.3.1 施工期环保措施监理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

9.3.1.1 水环境监理:对施工期间废水来源、排放量及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对受影响水体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9.3.1.2 大气环境监理:对施工期间废气来源及控制措施进行检查,重点关注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必要时对可能受影响的敏感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9.3.1.3 声环境监理:对施工期间产生噪声和振动设备数量、位置及噪声、振动控制措施及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使施工场界噪声、振动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必要时对可能受影响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避免振动、噪声扰民。在城市区域夜间施工的,还应监理是否按程序进行了备案和公示。

9.3.1.4 固体废物处置监理:对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的来源、产生量及处置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或处置。涉及危险废物的,应监理其是否按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

9.3.2 建设符合性监理

结合项目设计资料、施工进展情况,核查工程建设内容、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生产规模、防腐防渗措施及各类环境保护设施、生态影响减缓及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是否符合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防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及使用落后生产设备等情况发生。

9.3.3 环保“三同时”监理

核查配套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是否满足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制度;对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要求的“以新带老” 、淘汰落后产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9.3.3.1 环保设施

9.3.3.1.1 污水处理设施:监理其处理能力、工艺流程、排水管网布置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9.3.3.1.2 废气净化设施:监理其收集、净化系统的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9.3.3.1.3 噪声和振动控制措施:监督其隔声降噪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9.3.3.1.4 固废处理、处置措施:依据固废性质,监督其贮存设施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9.3.3.1.5 隐蔽工程:监理其防渗做法、防渗层厚度等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9.3.3.1.6 排污口:是否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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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核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自动切断导排系统、监控系统),应急设施建设位置、种类、规模,应急物资、设备的储备是否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9.3.3.3 生态保护措施监理

核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监督其实施效果。具体的保护措施包括生态影响减缓措施、陆生/水生动植物环境监理、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区监理、环保搬迁监理、场地恢复措施、土壤修复措施等。

9.3.3.3.1 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自然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9.3.3.3.2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包括为保护野生动植物采取的各种迁移、隔离保护、建设动物通道、人工增殖放流等方面的措施,复耕绿化等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9.3.3.4 其他措施监理

关注环评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以新带老”、淘汰落后产能及总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9.3.4 环境管理制度监理

9.3.4.1 核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污染防治要求检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要求。

9.3.4.2 核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相应要求,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9.3.4.3 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监督各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制定的环保培训和宣传计划,分批次、分阶段地对职工进行环保教育。

9.3.5 环境敏感目标监理

9.3.5.1 核查项目选址、线路走向与环境敏感目标的位置关系是否发生变化。

9.3.5.2 监督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环保搬迁安置工作是否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9.3.5.3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项目控制范围内是否有新增的环境敏感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

9.3.5.4 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施工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环境敏感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施工完毕后,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恢复。

9.4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提纲

9.4.1 项目概况。

9.4.2 区域环境概况:主要包括区域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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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9.4.4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情况。

9.4.4.1 环境监理工作统计。

对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投入的人员、设备、采取的工作方法、现场工作情况、形成的文件等进行统计。

9.4.4.2 建设符合性监理。

9.4.4.3 环保“三同时”监理:包括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

9.4.4.4 施工期环保措施监理。

9.4.4.5 环境管理制度监理。

9.4.4.6 环境敏感目标监理。

9.4.5 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9.4.6 结论: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的结论应明确项目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9.4.7 附图附件

10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

10.1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内容

10.1.1 收集相关试运行资料,一般包括设备运行台账、生产记录、监测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10.1.2 对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的试运行情况,环境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等开展监理工作,编制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工作报告和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0.1.3 督促建设单位在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

10.2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要点

10.2.1 主体工程试运行情况

了解主体工程试运行情况,关注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产排污节点等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10.2.2 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及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监督和检查建设项目各类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情况,对项目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环保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对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非正常工况环保措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0.2.3 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各类环境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检查试运行期间废水、废气、固废等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台账执行情况。

DB13/T 2207—2015 10.2.4 参加试运行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2.4.1 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试运行检查,监督和检查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0.2.4.2 参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汇报项目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0.3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报告提纲

10.3.1 项目概况。

10.3.2 区域环境概况:主要包括区域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目标。

10.3.3 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

10.3.4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工作情况。

10.3.4.1 环境监理工作统计:对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投入的人员、设备、采取的工作方法、现场工作情况、形成的文件等进行统计。

10.3.4.2 主体工程试运行监理。

10.3.4.3 配套环保设施试运行监理。

10.3.4.4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监理。

10.3.4.5 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监理。

10.3.4.6 环境管理制度监理。

10.3.5 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10.3.6 结论: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的结论应明确项目试运行期间是否满足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环保要求。

10.3.7 附图附件。

11 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1 总体要求

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应真实全面反映环境监理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监理过程描述应阐述清楚,重点突出,结论明确。监理报告内容简洁、准确,文本规范,数据可靠,资料详实,计量单位标准,图表科学规范,并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提交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11.2 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内容

11.2.1 总则

简述项目背景、监理依据、监理范围、监理时段。项目背景主要介绍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审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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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项目概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工艺路线、产品方案、项目投资、总平面布置、公辅设施、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设计内容及收集的主要设计资料等。

11.2.3 区域环境概况

主要包括区域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保护目标。

11.2.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

重点描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环保“三同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相关要求。

11.2.5 设计阶段环境监理

对照环评文件和环评审批文件梳理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环保设施、环保措施、生态保护、风险防范、防腐防渗、以新带老、环保搬迁等措施;列表说明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发生设计变更情况。

11.2.6 施工阶段环境监理

11.2.6.1 说明监理内容及监理方式。总结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环保设施是否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相符,是否发生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现象,与环保有关的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11.2.6.2 总结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是否发生环保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影响试运行等情况。

11.2.7 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

说明监理内容及监理方式。总结主体工程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非正常工况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11.2.8 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分类总结各项环保措施、生态恢复措施、防腐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以新带老、环保搬迁等“三同时”落实情况。

11.2.9 问题和整改情况:总结各阶段发现的主要环保问题及整改情况。

11.2.10 结论:通过总结环境监理工作成果,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全面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

11.2.11 附图、附件、附表

11.2.11.1 附图:地理位置图、周边关系图、平面布置图、给排水管网图、环境保护设施分布图等。

11.2.11.2 附件:环评批复文件、必要的监理过程文件。

11.2.11.3 附表:必要的监理过程表单。

12 环境监理资料管理

高速公路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高速公路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1

目录 (二)工程进展情况 (4) (一)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5) (二)工程质量指标 (5) (1)水环境影响 (6) (2)声环境影响 (6) (3)环境空气影响 (8)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9) (一)废水治理措施 (9) (1)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9) (2) 含油污水控制措施 (10) (3) 生活污水、垃圾控制措施 (10) (二)废气治理措施 (11) (三)固废治理措施 (12) (四)噪声治理措施 (12) (一)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13)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3) (二)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14) (三)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4) (四)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14) (六)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15) 1、环保监理工作方法有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15) 2、环保管理制度 (16) (七)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16) 2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XX高速公路第A驻监办所管辖1~4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592+265.462~ K1620+600,全长28.5公里。 第一合同段里程桩号为:K1592+265.462~K1593+830,起于思南至XX公路主线桥,止于XX县龙坑镇龙坑村西侧,路线全长1.565公里。龙坑互通式立交由主线、A、B、C、D、E、F、G、H匝道、龙谢线和龙坑镇改路一、改路二、改路三、改路四等项目组成,路线总长度11.8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龙坑枢纽互通立交、半面山大桥、龙坑大桥。 第二合同段里程桩号K1593+830~K1604+100,起于XX县龙坑镇望月潭山庄附近,止于XX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路线全长10.412公里,长链142.468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坑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白果隧道和龙王庙大桥。 第三合同段里程桩号K1604+100~1612+800,起于XX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止于XX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路线全长8.718公里,长链18.345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乐理枢纽互通立交、理智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杨柳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和乐民河大桥。 第四合同段里程桩号K1612+800~K1620+600,起于XX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止于白蜡坎村,路线全长7.8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鸭溪互通式立交、鸭溪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水洋湾服务区、鸭溪电厂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 (二)工程进展情况 工程进度是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期中施工活动的时间安排,是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 3

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 分:金融营业场所》 [政策规范] 阅读数:22 录入人:admin 日期:2010-2-3 15:41:5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证券、保险等金融营业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840 防弹玻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措施[详细]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监理措施 1 事前(施工准备阶段)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监理 1.1监理工作准备 (1)依据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依据国家颁发《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的规定、标准和规范实施安全监理. (2)熟悉合同文件 要有效地进行项目的监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地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不同认识和理解,起到按合同文件规定的要约和承诺作用,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工作实施之前首先对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地了解和熟悉. (3)了解现场用地环境情况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应全面掌握现场占用和借用场地及通往现场的道路情况,并根据计划开工的顺序督促施工方及时要求建设方给予提供.当监理工程师经过了解,由于地下管线,高压输电线网,交通等环境安全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处理时,应及时事先通知施工方,预先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对其开工的计划安排做好相应的调整,并报告建设方备案.甚至提醒建设方组织专家论证修改设计. (4)设计图纸的补充、复核 一个项目的设计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完全有可能在施工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将可能导致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在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图进行认真阅读,发现疑问及时提出. (5)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和表格 任何一个工程的工序或一个构件的生产都有相应的工艺流程,如果其中一个工艺流程未进行严格操作,就可能出现工伤事故.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对工程安全进行严格控制时,就要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一套相应的科学的监理程序,根据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条文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首先进行风险预测,对不同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对策,同时或在此之前要求施工方提出工程风险、危险源控制计划,供监理方审核.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对安全严格控制的目的.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监理项目做详尽的记录和填写规定表格. (6)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它原因 在施工开始之前,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障碍所在及原因和不利环境的有关资料,及早要求施工方提出防范措施.这里所指的障碍和不利环境着重是图纸未表示出的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及其它构造物,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领取,还可以到浦东新区档案局(馆)领取,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01号行政楼一楼。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查询《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具体地址: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点公

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主动公开信息。该查阅点地点位于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开放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58216302。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涉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市政府另有规定或涉及保密的除外)。 2、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府行政许可项目、程序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情况等信息; 3、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触摸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获取。 1、受理申请机构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与考试考题整理选择题篇

一、环境监理基础知识 1、( AB )是环境监理单位施工期环境管理的职责之一 A 强制要求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B 制定必要的奖惩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的工程行为采取通报批评,提出整改要求或罚款 C 根据建设单位工程总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实施施工组织设计 D 根据建设单位工程总指挥部制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环保要求,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5号文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 A、化工 B 重金属 C房地产 D水利水电 3、监理工程师评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依据() A环评 B设计文件 C过程文件D监测资料 4、向建设单位反映环境监理工作的报告一般包括环境监理定期报告、( C )、环境监理阶段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5、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以()的形式,通知承建单位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改进。 A 环境监理通知单 B 环境监理工作联系单 C环境监理日志 D环境监理工程暂停令 6、监理工程师对管道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核内容包括重点包括(P282) A选线,选址 B站场平面布置 C工艺系统 D图纸清单 7、下列环境监理工作内容的说法,正确的是() A环境监理侧重环境保护管理,确保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守法合规,环境质量达标 B环境监理重点关注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C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理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D从事环境监理均需要获得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8、下列那些工程的环境监理需要采取旁站的方式进行(P68 ) A隐蔽工程 B施工便道的平整工程 D防渗工程 9、环境监理工作程序主要包括①签订环境监理合同②设计文件环保核查③编制环境监理方案 ④施工期环境监理⑤组建环境监理部⑥试运行环境监理⑦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正确的程序是(B)P53-54 A ①②③④⑤⑥⑦ B ③①⑤②④⑥⑦ C ①③②④⑤⑥⑦ D ③⑤①②④⑥⑦ 10、环境监理在对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进行核实时,应重点防止(BC ) A 批建不符 B 使用淘汰落后生产设备 C 设备厂家 D 变更未经审批项目的实施 11、生态恢复的次序(避让、减缓、补偿、重建) 12、环境监理应该熟悉环境影响报告书哪些章节():ABCD A环境保护措施 B工程分析 C环境风险评价D产业政策 1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环保审核需重点关注( P57)等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变化,对环境敏感区采取的环保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是否落实到设计文件中。 A 工程方案变化情况 B 施工工艺与方式的变化 C 本地环境的变化 D 工程与环境敏感区位置关系的变化 14、对主体工程设计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符性进行审查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P58) A工程选址(选线)及规模 B生产工艺及设备 C 高峰施工人数及投资 D 产排污点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2〕26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 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1768上传时间:2012-03-30 15:29 冀安监管办〔2012〕26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 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制订了《河 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 一并贯彻执行。 一、确定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为二级安全生 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配合省局做好标准 化评审组织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授权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培训机构,负责对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授权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安全标准化的创建、考评和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省局各专业处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支持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请各市结合实际,做好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申报,认真组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以评审促建设,推动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 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评审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最高。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省安全监管局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公告。

山东省环境监理规范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工作规范 (试行)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

第一部分环境监理机构职能、义务 一、环境监理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一)环境监理的定位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技术服务协议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二)环境监理介入阶段 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批复开展环境监理的要求,须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监理。 (项目可研—环评及批复—初步设计—环境监理—批准试生产—竣工验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二、环境监理的职责和义务 (一)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机构须按照经备案的环境监理业务等级和范围开展相应类别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机构与环评单位的内设机构、岗位及人员实行分离,原则上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机构不应与环评单位相同;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环境监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环境监理业务继续教育培训。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应当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

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环境监理结论负责。 (三)环境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任务;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执行。 (四)环境监理机构发挥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环境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以驻场、旁站及巡查方式实行监理。及时编制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项目变更环境监理专题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并以月报、日报的形式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进度和真实情况。 (六)环境监理机构应建立环境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环境监理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做到清正廉洁。 (七)环境监理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装备,以满足环境监理工作需要。

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亮点工程照片 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第A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2013 年 1月 8日 遵毕高速公路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报送:遵毕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目录 1、 2、 二、环境概况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量指标

四、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 6、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六、项目建设情况结论

(一) 遵毕高速公路第A驻监办所管辖1~4 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592+~K1620+600, 全长28.5公里。 第一合同段里程桩号为: K1592+~K1593+830,起于思南至遵义公路 主线桥,止于遵义县龙坑镇龙坑村西侧, 路线全长1.565公里。龙坑互通式立交由 主线、A、B、C、D、E、F、G、H匝道、龙谢线和龙坑镇改路一、改路二、改路三、改路四等项目组成,路线总长度11.8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龙坑枢纽互通立交、半面山大桥、龙坑大桥。 第二合同段里程桩号K1593+830~K1604+1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望月潭山庄附近,止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路线全长10.412公里,长链142.468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坑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白果隧道和龙王庙大桥。 第三合同段里程桩号K1604+100~1612+8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止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路线全长8.718公里,长链18.345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乐理枢纽互通立交、理智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杨柳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和乐民河大桥。 第四合同段里程桩号K1612+800~K1620+600,起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止于白蜡坎村,路线全长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鸭溪互通式立交、鸭溪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水洋湾服务区、鸭溪电厂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 (二) 工程进度是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期中施工活动的时间安排,是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环境监理技术方案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动环境监理工作,落实环境监理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行为,提高环境监理队伍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的运行,实现环境监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环境监理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一、环境监理员各岗位职责 (一)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并保证按合同要求规范地开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审定环境监理部内部各项工作管理规定; 3、组织编写环境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4、组建项目环境监理部,调配监理人员,指导环境监理业务,并负责考核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审查、签署并汇编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等; 6、定期巡视工程现场,指导监理人员工作; 7、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8、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9、定期召开环境监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10、完成本单位及建设单位委派、必须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11、对环境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环保工程停工要求做进一步的现场调研,对确实存在重大环保隐患的问题,在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和原因的同时,下发停工令,并抄送工程监理单位;

12、对环境监理工程师转报的环保工程复工要求,须在接到复工要求48小时内做出回复,对可 以重新开工的环保工程签署意见转报工程监理单位; 13、对涉及环保工程的变更设计应进行审查,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 14、监督检查环境监理工程师对各项环保工程选址确认工作。 (二)环境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执行具体环境监理任务; 2、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编写其分管的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 3、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并负责编写环境监理情况通报; 4、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月计划审核表、月工作进度及执行情况报告表,合理地安排环境监理计划; 5、深入现场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环保工程经科学合理的分析后,向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申请下发停工令,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复工要求须在24小时内连同对复工意见一并上报总环境监理工程师; 6、结合环评、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并在接到环保工程选址确认材料后24小时内做出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者,施工单位可自行开工; 7、完成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环境监理员主要职责: 1、在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环境监理工作;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环境监理单位名称) 年月日 1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 ××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批准: 审核: 编写: (××环境监理单位名称) 年月日 2 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目录 前言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2、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3、工程施工进展情况 4、工程位置、任务、规模 5、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量、开工和完工时间二、环境概况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量指标 三、环保投资 对照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投资,评述投资的到位情况 四、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2、海洋生态与渔业资源 3、声环境影响 3 4、环境空气影响 5、陆域生态环境影响 6、社会环境与景观影响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8、………环境影响 9、环评批复主要意见 五、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 5、……… 6、………

六、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开展情况 1、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2、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3、工程环境监理范围和内容 4、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5、工程环境监理涉及的环保管理体系 6、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4 7、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8、沟通协调 与地方环保局的沟通联络、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七、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成果和取得的环境绩效 (一)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2、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3、噪声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4、固体废物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5、………措施落实情况 小结 6、事故应急措施 小结 7、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小结 8、其它环境恢复措施情况 5 小结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考试的试题汇总..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培训考试的试题分为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三大类。第一期 一、选择题汇总(包括其他期) 1、污水物理处理方法:过滤、重力分离、离心分离。 p21 2、化工行业挥发有机物(VOC)的处理方式: p129(湿法吸收、干法吸收、冷凝法、膜分离法、生物法、催化焚烧、热力焚烧等) A 湿法吸收 B 冷凝 C 膜分离 D 生物法 3、化工行业水污染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包括: p135(ABCD) A 罐区围堤 B 装置区围堰 C 事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 D 事故污水应急贮池 4、环境监理单位在环保专业及环境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技术优势 P3 (环境监理作借助其在环保专业及环境管理等业务领域的技术优势,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有效落实环评文件和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协助建设单位强化对承包商的指导和监督,有效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5、环境监理文件资料包括: p90(下面全是) A 环境监理合同 B 环境监测报告C环境监理方案、细则D施工单位《施工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查意见E监理日志、巡视及旁站记录F环境监理

各类会议纪要G环境监理定期报告(月报、季报、年报)和专题报告H 环境监理联系单等I环境监理阶段报告、总报告J其他有关文件 6、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填埋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p132 A 焚烧 B 运输 C 储存 D 回收 7、500kv 电气方面的设计要求的安全距离是多少(5m)? A:5m B:10m C:20m D:30m 8、穿越自然保护区的监理要点 p314 9、环保专项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环评及批复、项目试生产批复、验收项目变更情况报批手续、批复文件或说明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验收主要的生产设备清单(与环评设计对比,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厂区平面布置、工程破土时间、建成时间及工程投资、环保投资比例等内容、建设单位环保机构设置、环保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10、生态恢复的次序(避让、减缓、补偿、重建) 11、环境监理必须关注环评报告中的哪些内容:ABCD A 工程分析 B 环保措施 C 环境风险 D 环境监测 12、某防渗工程正在施工,问应采取什么监理方式:BD

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亮点工程照片 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第A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2013 年1月8日 1

遵毕高速公路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报送:遵毕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2、工程进展情况 二、环境概况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量指标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2、声环境影响 3、环境空气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四、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2、废气治理措施 3、固废治理措施 4、噪声治理措施 五、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开展情况 1、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依据 3

2、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 3、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4、工程环境监理程序 5、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及制度 6、环境监理工作目标及方法 六、项目建设情况结论 一、工程概况 4

(一)工程简介Array遵毕高速公路第A驻监办所管辖1~4 合同段,起止桩号为:K1592+265.462~ K1620+600,全长28.5公里。 第一合同段里程桩号为: K1592+265.462~K1593+830,起于思南至遵 义公路主线桥,止于遵义县龙坑镇龙坑村 西侧,路线全长1.565公里。龙坑互通式 立交由主线、A、B、C、D、E、F、G、H匝道、龙谢线和龙坑镇改路一、改路二、改路三、改路四等项目组成,路线总长度11.86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为:龙坑枢纽互通立交、半面山大桥、龙坑大桥。 第二合同段里程桩号K1593+830~K1604+1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望月潭山庄附近,止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路线全长10.412公里,长链142.468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龙坑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白果隧道和龙王庙大桥。 第三合同段里程桩号K1604+100~1612+800,起于遵义县龙坑镇理智村北侧,止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路线全长8.718公里,长链18.345m。主要控制性工程有:乐理枢纽互通立交、理智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杨柳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和乐民河大桥。 第四合同段里程桩号K1612+800~K1620+600,起于遵义县鸭溪镇大岚村南侧,止于白蜡坎村,路线全长7.8公里。主要控制性工程有:鸭溪互通式立交、鸭溪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水洋湾服务区、鸭溪电厂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 (二)工程进展情况 工程进度是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工期中施工活动的时间安排,是表示施工项目中各个 5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质检机构 - 上海市金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质检机构 上海市高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113 地址:华山路1954号 邮编:200030 电话:62932313 电子邮箱:hvlab@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高压电器、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断路器电容器、脉冲电容器及直流电容器、直流高压发生器、工频高压试验装置、无局放试验变压器、冲击电压发生器、高电压分压器测量系统、高压交流断路器等产品。 常务负责人:傅正财 上海市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112 地址:邯郸路99号 邮编:200437 电话:65557357 电子邮箱:gqyan@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钢铁及合金、硅钙合金、硅铬合金、锰硅合金、金属铬、金属镍、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锌及锌合金、镁及镁合金、锡铅焊料铅及铅合金、金属锡、海绵钛、钛及钛合金、贵金属等金属材料类产品。 常务负责人:鄢国强 上海市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003 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23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827477;64080713 电子邮箱:czqyjs@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自行车、电动车、助动车及自行车零部件等相关产品。 常务负责人:陈直青 上海市贵金属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2-08 授权证书号:048 地址:宜山路716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839409 电子邮箱:Gold@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金银铂制(饰)品、金银铂材料及其合金、钻石、翡翠、水晶、软玉、珍珠、红宝石、蓝宝石等产品。 常务负责人:刘卫东 上海市工业自动化仪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111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03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516349、64701936 电子邮箱:xujianping@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气候环境试验、机械环境试验、可靠性设计与评定、防爆安全试验、电磁兼容、温度、显示仪表、流量仪表、机械量、执行器、物位仪表、电气安全等。 常务负责人:徐建平 上海市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01 地址:中山南一路210号 邮编:200011 电话:63167536 电子邮箱:qgfrjbj@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工业和家用缝纫机及零部件、缝纫机电机及控制箱等。 常务负责人:吴剑敏 上海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02 地址:山东中路230号四楼 邮编:200001 电话:63617376 电子邮箱:shzbzljd@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手表、钟等。 常务负责人:闻跃鸣 上海市工具五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12 地址:天目中路258号 邮编:200070 电话:63171914 电子邮箱:stisc@https://www.360docs.net/doc/818393001.html, 承检范围:工具五金制品园林工具及千金顶等起重工具 常务负责人:汤金根

环境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环境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质量,推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业规范化建设,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暂行规定》及《兵团环保局建设项 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环境监理单位”),必 须按照本规定申请并取得《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证书》(以下 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 第三条凡在兵团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省外环境监理单位,应持有当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并 经过兵团环保局审定和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四条兵团环保局负责统一核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在兵团管理范围内使用,有效期为3年。 第五条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资格均受本规定约束。 第二章环境监理机构的资质条件、申请与审查 第六条环境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其中企业法 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

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调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三)具备10名以上取得环保部或兵团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 (四)配备能够满足环境监理需要的仪器和设备(附件1),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五)具备完善的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第七条申请资质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证书申请书(附件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四)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工作场所、场地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兵团环保局,兵团环保局受理资质证书申请,应当出具受理回执。兵团环保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资质证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决定准予资质证书的,须在兵团环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决定不准予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环境监理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提出变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名称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四、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02年4月1日起执行。今后国家下达新的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19类、177项。 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 材料(试件)试验通则 1、本标准所列建筑材料试验、新产品鉴定检验及产品型式检验取费,系由委托方按相应国家规范、规程、标准的检验批量和检验取样办法,取样送到实验室进行试验的取费标准。实验室接样员经核验委托内容与试样数量、质量后接受委托。施工现场材料检验应按有关要求实行见证取

样。 委托方可委托实验室去现场取样,需附加抽样费,其试验结果对该批进场材料质量负责。2、实验室接受委托后根据其试验能力、工作量以及是否汇集批检的有关规定向委托方交待完成日期并按期完成试验任务。执行双、三班倒的试验以及正常试验连续夜班的项目都不属于加班,不得核收加班费。确属委托加急的试验应安排在确保完成正常工作量之后,且不得超出检测能力25%的工作量,并按该项试验费的200%核收加急费(总额为三倍试验费),并在收据上注明试验基价。 3、材料试验结果有可能为“无效”,实验室应及时通知委托方补送试样。因试验失误造成补做的试验工作量,不得核收任何费用,并应及时检查原因予以纠正,连续二次的无效试验,应退

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规范

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规范 [隐藏]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现场执法准备3第三章现场执法检查要点4第四章现场执法检查取证5第五章现场执法后续工作6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行为,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环境现场执法是指环境监察机构依法对排污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但辐射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除外。第二章现场执法准备第四条现场执法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证件准备环境监察人员须随身佩戴《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行政执法证》等有效执法证件。 (二)取证准备环境监察人员须携带《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环境监察整改意见书》、《环境监察通知书》等记录表格,林格曼烟气黑度仪、快速检测设备(pH试纸或试笔)、采样瓶、样品标签等采样工具,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取证设备。第五条现场执法检查必须由2名以上(含2名)环境监察人员组成。第六条环境监察人员到达环境监察现场后,土动出示环境监察执法证件,向被检查单位表明身份,核实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地址等,提出协助调查要求:对拒绝现场检查的,环境:监察人员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可由当地村

(居)委会工作人员见证签名,同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第三章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第七条检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四项: (一)询问询问排污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协助调查的人员职务及联系方式;询问工商登记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和准确地理位置信息。 (二)检查四周情况了解企业周边状况、厂区功能区划分、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检查生产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原辅材料、产品、主要生产设备、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防治措施、污染物治理没施情况,特别注意生产变化、原材料消耗、排污变化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有污染物产生的工艺设备是否发生改变:检查排污单位的生产工况,判断是否停产、试生产(运行)、正式生产(运行)。 (四)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污染物是否分类收集并得到有效处理,生产场所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第八条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四项:检查是否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取得环保部门批准文件,是否按环保部门批准文件执行。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取得前是否已开工建设;检查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发五年后,

施工期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XXXXXX工程 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总结 XXXXXX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环境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投入 (4) 三、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目的、原则、范围和重点 (5) 四、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 (8) 五、环境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及执行情况 (9) 六、工程环境监理效果评价 (14) 七小结 (14)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XXXXX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XX 设计单位: XX 监理单位:XX 施工单位: XX 3、开工完工时间:XX 自2013年12月12日正式开工,至2014年12月31日码头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2015年11月20日码头水工建筑工程全部施工完成。 本工程全部由XXX有限公司设项目监理部。监理内容包括港池疏浚、码头水工、护坡、港区道路、堆场。 (二)工程区域自然地理特征 1地形、地貌情况 XXX。 XX。 2 地质情况 根据地质调查和区域地质资料,工程场地范围内及其附近无活动性断裂带通过,场地无滑坡、坍塌等不良地质作用,现有河岸稳定性较好。

3 地震情况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场地地处河床边;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1组,特征周期0.35s。 4水文情况 工程所在XX,1959年至1985年平均流量为477 m3/s,2002年最大流量为9655m3/s ,最小流量为50 m3/s ,平均含沙量0.128kg/m3。桂林水文站多年平均流量127 m3/s,最大流量5740m3/s(1998年),最小流量5.3 m3/s(1974年)。平乐水文站多年平均流量389 m3/s,最大流量11800 m3/s,最小流量13.2 m3/s。据广西省水文地质资料记载,在2005年6月24日出现了历史最高的洪峰水位26.75米,超过警戒水位9.45米,是90年以来的桂江历史最高水位。 5气候条件 本工程属于南亚热带气候,其气候特征是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夏长冬短,夏雨冬干。多年平均气温21.80C,极端最高气温39.50C,极端最低温-30C,年平均风速1.6米/秒,年最大风速17米/秒,年平均降水1503.6毫米。 二、环境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投入 按照项目环评批复要求,本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采取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模式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环境监理的总体监理责任,工程部具体负责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所有监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定义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定义:是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主要功能: ①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全面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批复文件相符性任务; ②依据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督查项目施工中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③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有效执行,以驻场、旁站或巡查的方式实行监理; ④发挥环境监理单位在环保技术及环境管理方面的业务优势,搭建环保信息交流平台,建立环保沟通、协调、会商机制; ⑤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 工作对象:主要是工程中的环保设施、生态恢复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受工程影响的外部区域。 工作内容: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生态保护是否满足环保要求,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好各方关系。 实情况)及其邻近受影响地带(工程建设中对周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将影响区域内需要特别关注的环保对象列为敏感目标,及时关注、掌握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的环保情况)。 环境监理意义:①提高环评有效性;②落实三同时,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③强化建设单位环保自律行为;④实现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

环境监理特性:科学性、独立性、服务性、公正性。 监理工作制度:①工作记录,②报告,③函件来往,④环境监理会议,⑤奖惩,⑥竣工自查、初验,⑦事故应急体系及环境污染事件处理,⑧培训和宣传教育,⑨档案管理,⑩质量保证。 工作程序:①编制监理方案;②签订合同、组建监理机构;③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环保审核;④编制环境监理细则、明确环保工作重点、向承包商环保交底;⑤根据实施细则等文件开展现场环境监理;⑥协助业主申请试生产,编制监理报告; ⑦试运行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完善主体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⑧协助开展竣工验收,编制总结报告,向建设单位移交建立档案资料。 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类型: ①涉及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②高风险重污染项目,包括石化、火电、农药、医药、水泥、造纸、电镀、印染、钢铁、重金属排放、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等建设项目; ③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水利水电、煤矿、矿山开发、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集输管网、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码头、港口等建设项目; 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开展环境监理的其他建设项目。 环保工程监理(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情况,根据三同时原则,确保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得到落实,各项环保工程有效实施,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个阶段落实到位)环保达标监理(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污染因子达到环保标准要求的环境监理工作内容,根据环评文件中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具体要求,确保水、气、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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