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话管理方案

公司电话管理方案
公司电话管理方案

******有限公司电话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服务质量,保证管理系统的联络畅通和指挥的不间断,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即日起将严格对公司电话、个人电话(手机、小灵通等)进行监督管理,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除装卸工外的全体人员(装卸工由各班组

组长负责管理)。

二、关于公司办公电话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上班时间公司电话责任到个人。公司各部门电话根据部门内部人员值班情况,制定出电话接听管理细则,并交与行政处备案。

第二条、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接听电话最好在铃响三声之内,但最多不能超过五声。

第三条、电话出现故障,应由值班人员及时排除,如个人无法排除的,及时报知行政处。

第四条、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发现,除话费自己承担外,另处于50元/次的罚款。

三、关于员工个人手机接听的规定:

第一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人员的手机、小灵通须在行政处备案,如有更换,三天之内报行政处登记。如未及时报知的,一经查出,给于50元的罚款。

第三条、公司员工、管理人员的手机在8:00—20:00(包括休息时间),一律处于开机状态,以便紧急时随时联系。

第四条、员工个人手机出现故障、欠费停机等,须在24小时内及时排除,并通知行政处其它联系方式;上班期间外出者,报知行政处外出时间及回归时间。

第五条、个人手机因特殊原因在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接听的,应在半小时之内给予回复。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接听私人电话不能超过10分钟。

四、关于违反电话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第一、由行政处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司电话接听现象进行不定时抽查,如有发现或被人举报违反以上规定者,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20元/次的处罚,之后罚款每次递增10元(递增处罚以月为单位计算)。

第二、个人手机无故出现故障、欠费停机等,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接通的(有第三方人员在场见证),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给予其本人50元/次的处罚。

第三、员工在上班期间,接听私人电话超过10钟以上的,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10元/次的处罚。

以为规定简称为:

二“无”,二“及时”;即:无故障待机、无欠费停机;及时听电话、及时回复。此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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