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爆企业经营风险的估判以及防范对策资料

对民爆企业经营风险的估判以及防范对策资料
对民爆企业经营风险的估判以及防范对策资料

对民爆企业经营风险的估判以及防范对策

湖南神斧集团湘器公司陈瑜

在新的民爆行业管理政策和管理格局的大调整下,我国民爆企业面临更加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破产实现企业资产重组,支持发展企业集团,使资源配臵向优势企业集中。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受到质疑和挑战,居安思危、与时俱进成为企业经营的主旋律。企业要在竞争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不断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企业必须始终处于高度的警惕状态。民爆企业由于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对经营运行中存在经营风险往往感到先天不足,造成了在市场经济运行体系中的失利和失误,如何预测和估判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风险、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已经成为民爆企业决策层正在思考的敏感问题。

经营风险又称营业风险,是指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供、产、销各个环节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所导致企业资金运动的迟滞,产生企业价值的变动。经营风险时刻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必须防患于未然,对企业经营风险进行较为准确的计算和衡量,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存在一天,风险也必然跟随一天,每一个经营环节都有风险的发生。对企业进行经营风险的估判以及提出预警机制并不是为了要完全消除企业的风险,(并且要想完全消除也是不可能的)而是对企业的风险有一个明确的识别和评估,以至于能够提前采取措施,将其有可能产生的危害控制在一定的可接受的范围内,尽力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对企业经营风险估判的必要性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必须树立和加强危机意识。一是企业不仅面临国内竞争,而且也意味着必须按照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竞争,必须经过国际大风大浪的洗礼和锻炼。二是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压力来自于日益成熟和需求多样化的客户、显示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替代品和供应商等。三是企业内部管理系统风险因素增多,客观上要求企业设立各种监控体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四是新技术、新发明、新思路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各种信息涌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高,谁就主动,谁的决策反应速度快,谁就抢占良机,企业一步失误可能会遭受致命性的打击。

二、对企业经营风险估判的现实性

1、我国民爆行业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行业格局的大调整促使民爆企业的大重组,企业将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民爆企业的计划经济成分仍留有各种痕迹,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体系正在摸索中构建,新旧的磨擦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每个企业都要关注和适应这种环境,即使是风头正劲的企业也不可高枕无忧,需要建立预警机制。

2、我国民爆企业规模上普遍偏小,生产经营集中度低,规模效益差,“小、散、乱”的状况十分突出,生产企业工艺设备落后,自动化水平低,生产、流通、使用脱节,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一条龙模式尚未形成等问题,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其生命力十分脆弱,要求企业建立预警体系增强抗风险能力。

我国大多数民爆企业已经比较适应于过去那种不规范的市场经济和竞争环境,面对变化莫测、错综复杂的国际竞争显得十分被动,从目前来看,国内民爆企业真正能够与国际跨国集团相抗衡的企业寥寥无几。有相当比例的民爆企业正在破产的边缘苦苦挣扎,部分企业领导忙于各种风险和危机的处理,已经无暇顾及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决策机构成了消防队,主要领导成了消防队队长。

总之,面对变化莫测的外部竞争环境,面对需求多样化的用户群,面对虎视眈眈的跨国公司,面对国家政策对民爆产品的生产、储运、使用安全的严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预警管理机制迫不及待。

三、民爆企业可能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分析

笔者通过对整个行业四十多年的运行历史分析,借鉴国内其他行业的案例,结合民爆企业在兼并重组后的现状,认为有以下风险值得关注:

1、企业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经营中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已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如债务拖欠,合同诈骗,盲目担保,公司治理结构软化监督乏力,投资不作法律可行性论证,项目运作缺少法定决策程序,企业决策人治化,轻易挪用资金,难以识别保险单、票据、信用证诈骗等等。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甚少,导致经营风险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一是苦于民爆行业安全压力大,积极寻求第二主业,对合作伙伴资信情况考察不细,导致上当受骗。二是法律关系不清,对经营活动把握不准,风险增大。三是忙于做大集团,乐观签约,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一旦形成纠

纷,损失难免。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四是对合同履行重视不够,导致后续工作被动。有的企业对合同的履行不够重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不清,应收帐款得不到及时收回。五是对应收帐款催讨不力,导致风险或者损失。一种是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另一种是由于货款拖欠时间过长,欠款企业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或者经营状况恶化,甚至破产,丧失偿还能力。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交易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的风险。在当前“信用危机”等不良市场环境下,随着民爆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使民爆企业面临价格混乱、信用控制不严格、应收账款管理松散、绩效考核不合理,甚至产生大量的呆账、坏账,销售利润被大量侵蚀等现象,这一切源于企业缺乏规范的信用风险控制管理体系。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的落后,是造成信用风险损失的根本性原因。(一)信用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民爆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缺乏客户资信方面的资料;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中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账款回收上缺少专业化的方法。例如,有的企业单纯用销售提成的方法激励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而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结果是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累积越来越多,呆坏账比例逐步增加。目前许多企业解决拖欠问题多采取“事后”控制的方法,即只有在账款被拖欠了相当长的一段

时间后才开始催收,结果出现了“前清后欠”的现象,使企业顾此失彼,包袱越背越重。(二)客户信用管理问题突出。“企业最大的、最长远的财富是客户,然而企业最大的风险也来自客户”。客户作为企业重要的业务资源,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许多企业由于客户信息收集和管理方式的落后以及市场环境的限制,造成企业普遍缺乏足够的客户信息或占有过多虚假的客户信息。这种企业和客户信息的不对称性造成了交易双方的不平等,过高的信息风险和客户信用风险导致了交易风险损失。(三)赊销风险管理不科学。在竞争白日化的民爆产品销售中,赊销已经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趋势。然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在赊销业务管理中仍沿用传统销售管理方式,赊销业务授权不合理,对赊销总量上缺少计划和控制;在具体业务受理和审批手续上不合理,缺少统一的信用政策和科学的授信管理制度,因而缺少有效的风险控制。另外,对于应收账款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目前我国民爆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重点在事后管理,即对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所使用的手段无外乎是财务记录和欠款催收。企业对逾期应收账款产生的源头缺少有效的控制,前清后欠,在应收账款管理上疲于奔命,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四)基本风险管理职能缺失。国内一些民爆企业领导者还没有认识到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在观念上不重视客户的信用管理,认识上的不足,管理的不到位,造成了企业风险控制职能的缺失,在我国民爆企业现在的管理职能中,信用风险中的重要一项应收账款的管理基本上是由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两个不同的部门承担。然而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的职能。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常常出现职责分工不清、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

空等种种问题。(五)缺乏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中,信用管理与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相互交叉,缺一不可。这就要求信用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信用管理、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计划、审计、生产、营销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历。目前,我国教育系统还缺乏信用管理专业,专业研究人员很少,需求和供给缺口极大。企业在选拔任用信用管理的员工时,缺乏科学、严格的标准,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人员被配臵到了信用管理工作岗位上,致使信用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偏低,信用风险管理工作难以切实有效的开展。

3、安全风险。民爆行业是高危行业,属于国家安全控制行业,风险管理是保障生产施工作业安全的基础工作。全面识别人、机、料、环境、制度规程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搞好生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管理,认真开展施工作业前的风险识别、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异常情况的应急处臵是民爆企业解决安全压力的重要措施。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领导在生产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相对较好的时候,抓安全工作的力度在减弱,标准在降低,研究经营活动多,考虑安全生产少,强调要求多,具体措施少;工作部署多,检查落实少;还有少数企业的一些基层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基层基础管理薄弱,工作流程不严密,作业程序不严谨,事故查处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部分岗位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岗位操作规程没有覆盖生产作业每个环节,施工现场管理粗放,"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风险管理不落实。主要表现在HSE体系管理在现场不落实,基层干部员工缺乏风险识别意识,系统风险管理能力低,生产施工作业前,对施工设计、现场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状况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没有全面识别,对识别出的

风险削减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动态风险识别的良性机制。三是反违章的措施不得力。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性措施,在辨识"三违"现象上不细、在督查"三违"行为上不实、在查处"三违"人员上不严;一些基层单位的部分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司空见惯、不管不问,甚至违章指挥。个别员工对反违章活动认识不清,还没有形成自觉的行动;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违章现象还依然存在,习惯性违章还时有发生。四是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格。存在不严不细的问题。五是少数民爆企业对事故管理不严肃。还有少数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事故信息,极个别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一些企业对事件管理不重视,对未遂事故原因不深究,对险兆预防无措施,对责任人处理避重就轻,导致重复的事故屡次发生。

4、产品结构调整风险。“十五”期间,民爆行业产品结构调整的政策是鼓励发展系列乳化炸药和性能优良的无锑粉状炸药,限制并逐步淘汰铵梯炸药和其他落后的炸药;鼓励发展性能优良的导爆管雷管、电雷管,限制并逐步淘汰火雷管和其他落后的雷管;鼓励发展高强度导爆管和低能量导爆索等系列化索类产品,限制并逐步淘汰导火索。如果企业产品结构调整跟不上市场发展需要和国家产品结构调整政策要求,就可能被迫对现有传统产品进行限产或停产,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5、政策性风险。一是税收政策风险。大多数民爆企业都实行了整体搬迁和安全技术改造,大多数被列入“十五”期间享受三线调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享受免税、退税政策已经接近尾声,如果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将对民爆企业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的风险。民爆行业被称为“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民爆器材及爆破工程业务的

发展状况对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业等行业的依赖性较强。而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业又是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行业,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极高。近年来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今年投放4万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内需推动了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发展。因此,市场对民爆器材的需求量随之有大幅度的增长。民爆器材市场对国家宏观产业政策敏感性极强。如果上述政策发生变化,民爆器材市场将受到一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也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三是行业管理风险。民爆器材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属性,是国家专控产品,由国家对民爆器材生产、流通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并建立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民爆企业科研、生产、销售、储运和使用各个环节,须遵守国家一系列管理法规和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管理松懈,违反相关规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甚至会被吊销有关生产经营凭照,或者因不能及时取得有关经营凭照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在国家行业管理体制发生变化时,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会受到影响。

5、企业运行风险。一是受主管部门限制较多。民爆行业属于特种行业,除了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和证照管理制度外,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规模、合同生效、产品定价、生产投资等方面均受到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的行政管制。主要表现为:主管部门在核发生产经营凭照的同时限定了所属凭照的产能规模;民爆器材产品买卖合同须经省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民爆器材产品实行国家指导价;民爆企业新建、改扩建生产线须主管部门审批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企业在上述各种行政管制下,生产规模可能受到一定限制,不利于民爆企业通过充分自由竞

争发展壮大;签订的经济合同可能因主管单位审批不批准而失效;国家指导定价也限制了民爆企业的利润空间;已建成的生产线可能因验收不合格而延期投产,这一切都会影响民爆企业效益的迅速提高。二是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风险。如果遇能源紧张,煤、天然气涨价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民爆产品成本将提高,效益下降;如果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产量或销售政策改变,将会影响企业原材料的正常供应。三是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民爆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了较稳定的客户群。企业的销售收入对其形成较大依赖。四是整合风险。由于行业政策的调整,各省民爆企业纷纷都进行了整合和重组,如果整合不力,就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效益下降。五是管理风险。目前国内大多数民爆企业都是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股份公司,在由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司过渡的过程中,其管理模式、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还需不断完善。新的管理模式的推行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运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企业存在着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风险。六是市场分割、业务受区域市场限制的风险。民爆器材的销售受安全性的要求,一般不宜长距离汽车运输,铁路运输受运力限制,因此存在一个合理的运输半径,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民爆器材市场呈现出以本地销售为主的区域性市场特征。上述情况限制了民爆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市场占有率,影响了企业利润的持续快速增长。

当然,企业在市场运作中还远远不止上述所列风险,根据企业实际,正确预知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发展、经济效益的各种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是民爆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怎样才能提高企业预防和规避风险的能力呢?

四、民爆企业估判和规避经营风险的对策

1、建立严密有效的组织机构。

最根本的风险控制在于体制,体制的核心是法人治理结构。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后,所有者对经营者如何控制和制衡、如何防止经营者滥用权力就是一个大的问题。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形成这样的机制:所有者通过法定形式进入企业行使职能,通过在企业内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保障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为了适应新体制的规范运作,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不断健全完善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同时,把建立企业董事会决策程序制度作为实施战略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者首先要去分析和确定风险,即通过对经营政策、运营程序及以往事故的调查报告研究分析并结合与员工、顾客以及有关专家的广泛交流来确定自己组织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企业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经营风险的研究、分析、监控,并进行风险控制的组织、指导等工作,从组织上、力量配臵上保证风险控制的系统性和足够的工作力度。机构的设臵要坚持合理分工,相互制衡。

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可以对经营风险的防范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中安全生产制度、会计控制制度、授权报批制度、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制度、关键岗位的业务规程等关系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都是关键。建立完整而严密的控制体系,从制度上保证每一种可能的风险因素都有监控,每一种业务都有管理规范,如企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金流动风险,作业风险,法律风险,会计风险,信息风险,策略风险等。制定完成的各种制度,还要根据

内外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改正,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防范风险的效能。按照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的要求,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加强信息披露,规范信息披露的制度和内容,及时、真实、透明地披露生产经营信息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有长远影响因素变化动向(如政策环境、金融市场等)的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国际资本市场以及投资者对股份公司的反应和要求,改善和拓展股份公司与国内外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等的经常联系渠道,主动向他们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努力改善外部经营环境。

3、建立灵敏的信息、预警系统。

借助先进的装备和信息管理技术,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对民爆企业来说,在安全生产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履行严格的规章、程序。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即对于反映经营、资产状况的重要指标,如国内外形势、行业态势、企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等,根据历史数据及与同行的比较,确定合理的警戒线。企业预警风险管理和预警组织是企业预警风险、分解风险、降低风险,化风险为优势的重要职能部门。企业风险管理作为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是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来的具有自我纠错防错功能的组织,专司风险管理系统的监测、识别、诊断与矫正,承担企业风险管理功能的实现,对企业的战略管理和执行管理进行监测、识别、诊断与风险管理的功能。

企业预警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发生前的预防,而非发生后的处理。为此,首先,建立一套规范、全面的预警管理程序是必要的:

(1)企业内部组建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尽可能选择敢于创新、善于沟通、

严谨细致、处乱不惊、具有亲和力等素质,熟知企业和本行业内外部环境,有较高职位的管理人员和较高业务素质的专业人员参加。

(2)常规性的调查分析征兆。危机总会在不同阶段和领域表现出一些征兆,应从生产部门、研发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经销商及同业竞争者等渠道收集显性和隐性的危机信息,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危机开列清单,预先予以警示。

(3)建立灵敏准确的外部环境监测系统。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外部环境监测系统,密切关注其具体状况及变化趋势。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首先要对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状态。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密切注意与本企业相关的各种因素,如政策因素、环境因素、技术因素、目标因素和制度因素等变化发展趋势,从因素变化的动态中分析预测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

(4)拟定预警管理计划,进行风险管理的模拟训练。定期确定危机主题,进行危机处理训练,这不仅可以提高危机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还可以监测已拟定的管理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确立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制定相应的处臵方案,建立风险处臵的预案库,并根据经营、环境等的变化,不断充实或更新,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持适当的资源储备,确保风险损失发生时能够做出及时有力的反应,有效地控制风险损失。

4、加强风险教育,提高企业风险意识。

对于各类风险案例要经常向员工宣讲,特别是企业管理者,对于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要经常提醒员工注意。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杜绝因企业内

部因素造成风险损失。企业应树立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即在风险发生前,企业全体员工对风险的普遍性和严重性要有足够认识,将风险预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管理程序;面对风险,临危不惧,积极主动迎战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最终消除风险。无锡小天鹅公司推行“末日管理”,将风险意识变成全体员工的理念,保证了企业健康、快速地成长。企业经营者和所有员工面对着市场和竞争,都要理解竞争,时刻充满危机感,都要理解企业有末日,产品有末日。昨天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今天的成功,企业最好的时候往往是最不好的开始。“末日”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企业危机意识应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意识,理念支配行动,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始于市场,终于市场。

5、善于利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

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法与企业越来越密不可分,民爆企业要善于利用《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利益受损、造意外事故等情况下,充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兼职或者专职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企业可根据本单位人员和业务量等状况,设立专职或者兼职法律顾问,具体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和诉讼代理工作。未经法律顾问审查同意,不得签订和变更合同。三是认真审查合作方的资信情况,谨防上当受骗。签订合同前,要对合作方的工商登记、资产、信誉及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对于公民个人开办或控制、无资产、操作不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要尽量规避。对于资信情况不明朗,但确有合作必要的,要通过严格财物控制、同时履行、对方提供

担保等方式予以防范和化解风险。四是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履行善始善终。五是慎重开展紧密型、法人型联营业务,预防联营风险。在紧密型、法人型联营中,有的是联营各方组成新的法人企业,有的是以一方企业的名义对外经营,对紧密型、法人型联营项目要慎重。对于有些项目确实需要联营的,尽量采取协作型联营即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各自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六是加强应收帐款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应收帐款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财务部门日常对应收帐款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报告应收帐款情况,控制应收帐款规模;定期召开有主管领导、经营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参加的企业经营活动及应收帐款情况分析会,对合同的履行、资金回收、存在的风险等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对于没有还款诚意,有较大风险的应收帐款,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制定应收帐款的催收、签认、资料保管等具体操作规范,保全证据,完善法律手续;把应收帐款作为考核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主要内容,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追究制度,对于不尽职责、滥用权利、贪图私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从而形成应收帐款管理、回收的长效机制,有利有节的开展工作。七是视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对债务的态度,确定清欠方案。当发生纠纷时,通过协商解决,实行各方利益的双赢,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必须有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心理和技术准备,一旦出现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落实,或避而不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停产停业可能;债务人欠债较多,有可能被起诉;或已经涉及重大诉讼,且诉讼进程表明其将败诉等情

况,应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6、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所谓内部控制,是为实现经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及相关法律的遵循等组织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实施者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其他员工。内控制度是企业为有效实现其目标而设计的内部制度安排,它是为整个企业而设计的系统,企业不应该有任何人能脱离该系统的控制而自由运作。现在人们越来越发现,公司的风险来自于内控制度的缺失或形同虚设。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就是授权和监督。公司所有人的权限都是在这个组织中被授予的,并要得到有效监督。整体而言,企业要建立内控制度的知识管理平台,将内控手册电子化、规范意识普及化;将企业内控规范与日常业务运作结合,并实现实时监控;建立企业重大风险事项的内控预警平台,防患于未然;建立完善的集团管控体系,加强对分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监控;建立有效长期的内控审计监督机制,持续跟踪改进内控风险管理体系。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内控环境。企业要建立明确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专门机构,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保证审计独立,并且注意加强文化建设、法制观念,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二是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上,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资产管理和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财务因素等内部因素。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外部的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社会信用、用户行为等社会因素。三是内部控制

活动。首先要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实行销售预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报关与记录分开;其次要实施授权审批控制和会计系统控制;还要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的财产保护控制;另外,实行全面预算,明确各职责权限,规范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四是信息与沟通。注意内外部信息收集与整合和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和协同,并建立反舞弊机制和投诉与举报机制。五是内部监督。保证内部审计独立,设立常规监督与专项监督。

7、推行经营风险审计,客观评估企业风险,防患于未然。

以企业经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称为经营风险审计,通过专门的审计方法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区别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审计关注的重点不仅仅是企业财务错报,而是通过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经营策略、企业法律环境等方面的测试,评估企业的经营风险。以企业经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越来越被许多国家所重视。美国sox法案404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当局在报送财务报告时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声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随着以企业经营风险为导向的新的审计方法在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运用中的日趋成熟,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已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相关准则,简称"风险审计准则"。我国也正在借鉴国际审计准则和其他国家审计准则的经验,积极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审计"相关准则。

8、把安全风险估判作为民爆企业的重点工作。

认真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要求,强化安全风险管理。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

经营、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活动。二是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治;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常态机制。三是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技术支撑、信息、教育培训、宣传文化、应急救援、投融资、安全目标责任八大支撑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基础。四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确保其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政策,切实增加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工厂、车间、班组及职工,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本单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标准,作为安全评价、执法检查和资质审查依据,作为新增经营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建立企业安全资质、从业人员安全资格淘汰机制,建立高危行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制度,将员工基本情况、安全培训、违章情况等信息记入安全档案,用人单位可随时查阅员工安全信息。实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将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安全绩效挂钩,凡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大小和责任大小,扣除有关人员一定比例的安全绩效工资,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感,用经济管理办法筑牢全员安全防线。六是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建立事故隐患风险控制机制,治理老隐患,防止新隐患,形成一套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整治的常态机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

态。要继续推进全员、全过程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健全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维权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严格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源头上严把安全准入关。要充分发挥安全评价、安全专家组等中介服务机构作用,组建安全工程师服务队伍,用懂行的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专家管理安全、治理隐患。七是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治本机制。要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鼓励支持职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与的隐患排查,对隐患登记建档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将隐患排查治理寓于执法检查与日常排查之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常态机制。八是培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实施“人才兴安”。启动安全基础教育工程,拓展培训覆盖面,拓宽培训范围,坚持安全培训“归口管理、统一规划、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统一证件”原则,依法开展企业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发证,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九是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面贯彻2007年11月1日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信息报送、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协作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和快速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

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信息综合和督促检查。

市场经济的残酷,不仅要求我们要有识别这些风险的能力,还必须增强危机风险意识,居安思危、临危思变,领导层要理性决策、沉着应对,与时俱进、智慧经营,未雨绸缪,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已是刻不容缓。

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条建议

关于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60条建议 各位企业家: 您好!依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固是我们的共同追求。自2008年以来,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涉及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大幅度增加。为了关心企业获得更加安全稳固的进展,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我们对长期以来专门是去年以来发生的大量诉讼案件中所反映出的企业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就您在经营治理企业过程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所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建议,供您参考: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躲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关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储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阻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幸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关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峻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畴,以幸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形。 6、假如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觉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益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能够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然而务必自明白或者应当明白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益。因此,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假如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同时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8、假如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幸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和谐”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9、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不管您是债权人依旧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假如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假如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尽管选择“连带保证”依旧“一样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样保证”字样。假如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企业多角化经营的风险与防范

企业多角化经营的风险与防范 摘要:企业在内部诱因和外部诱因的共同作用下同时在多个产业展开竞争。而多角化战略在为企业拓展生存空间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经营的各种风险。本文分析识别了企业在多角化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以基于资源的战略管理理论为基础,对多角化经营中的风险防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字:多角化风险风险防范企业资源 一、问题的提出 当产业内的扩张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就会谋求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企业在多个不同的产品市场中展开竞争时,就成为了一家多角化公司。 自安索夫提出多角化这一概念以来,多角化经营不但成为企业战略研究的焦点,同时实践中许多公司都纷纷实施了多角化战略。 (一)企业进行多角化的动机 对于企业多角化扩张的原因,安第斯?潘罗斯认为存在外部诱因和内部诱因1。外部诱因指吸引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的外部环境的状态,它可能以机会或威胁的形式存在。例如,公司经过定位分析后追求的富有吸引力的机会,或者是公司所在的主业面临市场需求下降的窘境。内部诱因,通常是主动的,包括公司更加充分地利用和开发其现有资源的愿望。公司会因为难以出售或出租未被充分利用的剩余能力,而通过多角化扩张把这些资源和能力用到新的业务中。 (二)企业多角化与企业绩效的复杂关联 20世纪60、70年代欧美企业的多角化浪潮之后,不少多角化经营的大企业渐渐迷失方向,企业资源分配效率、控制权等遇到严重问题。于是此时出现了反思多元化战略的势头,一些学者的研究也指向“多元化存在折价”,涌现了一股“归核化”浪潮。此后,随着,多角化和归核化在核心竞争力概念上有融为一体。 但是,目前国内外的学术届围绕多元化与企业绩效的讨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就国1Edith Penrose, the Theory of Growth of the Firm (London: Basil Blackwell, 1959).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

企业经营风险及防范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甚少,导致经营风险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对合作伙伴资信情况考察不细,导致上当受骗 目前,有些公司是国有企业独家投资或者合资开办的,但大多数商贸公司是公民个人开办的。一些不法商人,在申办公司时,伪造资本证明资料,骗得注册,或者借用他人资金注册后又予抽逃,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没有正式、真实的帐册,开办者往往把公司的有效资产落到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下,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合作公司的资信情况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投入资金或者供给货物后,便被不法商人占有、转移或者挥霍,无法收回。就是起诉到法院,由于股东虚假注册、抽逃资本和非法占有公司资产的证据难于收集,也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如有两家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煤炭合同,一公司出资50万元,另一公司负责经营,利润共享,实际上是借贷关系。负责经营的公司是王某用其父母的身份证,以其父母的名义开办的,其任经理。王某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向亲友筹借的,验资后即抽回偿还了借款。出资公司50万元到帐后,王某用20万元偿还了债务,其他款项因欠税被税务部门扣划。其提出要想继续运作,必须追加投资,使出资公司骑虎难下。 二、法律关系不清,对经营活动把握不准,风险增大 法律关系不清,错定合同性质和名称,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无法确定。如,某集体企业与一民营公司做买卖,集体企业出资40万元,由对方购买煤炭,提供储煤场地和工具,集体企业负责销售煤炭,利润三七分成,属于合作经营合同。而在操作中,集体企业却与民营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和场地使用合同。在合同履行中,该民营公司擅自在煤炭中掺入沙石,强行销售煤炭,集体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无论从买卖合同,还是从场地租赁合同,对方均无违约之处,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果以合作经营签订合同,则对方存在严重违约,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乐观签约,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一旦形成纠纷,损失难免 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好多项目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合同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虽然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因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归于无效。 四、盲目联营,陷入联营陷阱 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往往是各方招商引资的对象,面对复杂的情况,稍有不慎,一旦投入资金,便会陷入矛盾和纠纷之中。如,某公司用600万元购买某商城的房屋,并以此为投资,与该商城联营设立公司,经营装饰材料市场。由于联营前,没有认真调查商城对市场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也没有将房屋产权办到联营公司名下,导致在以后的经营中纠纷不断,市场的投资人、施工单位通过诉讼手段取得了对市场房屋的租赁收费权,致使联营公司无房可管,无费可收,造成该公司600万元投资被架空。 五、对合同履行重视不够,导致后续工作被动 有的企业对合同的履行不够重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不清,应收帐款得不到及时收回。如某建筑企业为某大学城建设校舍,部分校舍已投入使用,拖欠工程款上千万元。由于建设方拖欠设计院、勘探等部门费用,这些部门拒绝向建筑企业提供有关资料,致使无法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方以建筑企业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为由,拖延对工程的验收和决算。工程没有决算,就无法确定建设方欠款确切的数额,作为施工方的建筑企业就无法主张

如何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如何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信睿咨询:水藏玺) 企业在年度经营的过程中,始终会处于一个动态的经营环境当中,这就造成企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经营风险,这些经营风险有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如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持续经营风险,也有可能来自企业外部的,如自然灾害、经济环境变化、政治环境变化、市场波动、文化环境变革等,因此建立经营风险管理机制对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至关重要。 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是企业以合理的风险成本投人,通过对风险的确认、选择和控制,以期达到最大的经营安全度。 一、企业内部年度经营风险管理 企业内部经营风险通常包括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持续经营风险等。 1.人力资源风险,包括核心人力资源对企业经营目标不认同、核心人才的流失、由于人力资源激励不到位造成的怠工、人员供给不足导致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导致企业支付能力下降、员工技能不足造成岗位不适、违法用工风险等。企业一方面在确定年度进行目标的时候需要考虑人力资源现状,同时也要为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政策作出优化与调整。 2.技术风险,包括企业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趋势理解及应用不足、产品升级换代滞后、新产品研发投入不足等。 3.财务风险,包括现金风险、投资风险、融资风险、税务风险等。 4.管理风险,包括管理变革失败、管理理念陈旧、流程创新不足、管理制度及规范墨守陈规等。 5.法律风险,包括经济合同风险、用工风险等。 6.持续经营风险,包括企业接班人风险、家族传承风险、竞争能力衰退风险、产业或产品生命周期风险等。 二、企业外部年度经营风险管理 企业外部经营风险一般包括自然灾害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政治环境风险等。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风险及规避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风险及规避方式 万科于2009年5月8日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万科在全国20多个城市设立物业公司,万科物业系统的员工数达到13173人,占万科总员工数的约80%;万科物业的员工数量结构比例与其对万科的销售、利润贡献严重不对称。2008年万科物业管理总收入约2.53亿元,仅占万科全年营收的0.6%,2008年万科物业实现的毛利仅851万元,与万科全年净利润40.3亿元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投入较大,风险更大。因为准入门槛较低,企业数量还在倍增。虽然是一个保本微利的行业,它却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巨大的经营风险,如何控制经营风险,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讲,是亟需探研的一个课题。 一、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的风险种类及特征 每个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都是有风险的,物业服务企业也不会例外。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大的,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而言,风险远远超过其它行业。了解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求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很有必要。 1、一般企业的经营风险 1.1创业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在企业创业的初始时期容易发生。这种经营风险的发生,来的最早,让创业者防不胜防;二是它有相当的隐蔽性,创业者不易觉察或无暇顾及;三是它是企业其它经营风险的根源。很多企业创立之初,重视市场,重视产品研究,而不关注企业内部管理,忽视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对市场的潜在需求研究不透彻;对市场变化趋势没有预见性;对宏观行业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经营者缺乏全面管理的能力;没有建立必要的财务帐目;设备和技术选择不当;低估所需资金,忽视税务。 1.2现金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损益表上利润的期末余额巨大,但实际上企业现金表中的期末数额却小到几乎为零甚至是负数。经营者以为,帐面上的利润就是现金,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这是因为物业服务费欠费虽然也计入收益,但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收到现金。另一方面,我们拖欠外判单位的应付帐款也没有及时支付出去。这种误解往往使企业的现金状况发生假象,经营者因而在企业扩张或新项目上马时忽视了对现金供需的平衡核算。现金是企业的血液,从日常经营活动看,只有提供足够的现金,企业才能正常运转。没有充足的现金,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后果,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因而降低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信用等级,最终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甚至资不抵债,走向破产。现金风险主要表现在:业主只对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感兴趣,而忽视了指标掩盖下的问题;

个人期末企业经营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企业经营的简单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基于经营管理综合实践课模拟的企业经营环境条件 保险13 卓懿 43 现实中,企业的进行风险管理工作是企业能否正常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经营管理综合实践课上的企业经营活动,虽然是一个模拟实践过程,但是进行风险管理的工作也应该是各企业模拟经营中必要的工作,只有通过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才能找出应对措施,做出合理的经营决策并能及时的对每期经营活动做出调整。 仔细分析模拟经营系统的条件,各企业所面对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经营风险四大类。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的不确定变动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在模拟经营环境的条件下,企业主要面临的市场风险有市场需求风险和竞争者风险。 (一)市场需求风险 在有限的市场经营模拟条件下,不同市场在不同经营时期对于不同的型号产品的需求量有所不同。并且,某一特定市场的下一期特定型号的产品需求量,是由本期市场所有此型号产品的总生产量和市场不同时期不同型号产品需求增长比例等因素共同决定的,但是由于生产企业之间一般信息不流通,各企业的获取信息和分析预测市场能力强弱不同,所以会造成下期市场需求量的不确定性,形成了市场需求风险。 (二)市场竞争者风险 企业面对的竞争者主要包括本地市场竞争者和外来竞争者。市场中竞争者的数量无法从模拟系统中直接得知,所以竞争者的数量充满了不确定性。另外,竞争者的市场影响力(由企业投入广告、进行质量认证等经济决策决定)和竞争者的产品定价都是未知的,与此同时,企业与竞争者对信息和获取能力的不同,也会造成信息不对称,所以企业和竞争者围绕凭借信息不对称,展开的博弈的结果也是未知,这些不确定性都有在未来造成企业损失的可能。 市场风险应对措施: 1.有效利用模拟平台给出的产品生命周期曲线、各分市场需求比例等条件,并且主动了解收集其 他企业的大致生产量,合理估算出市场下期需求量。 2.利用经验数据合理分析市场竞争者数量。每一期竞单时,注意留意系统中参加竞单的企业数量, 以此为基数,适当增减一两个数量,估算出下一期竞争者数量区间。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 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法制经济,企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合法化经营。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从其诞生直到终止,就与财经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注重遵守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制度,必将会引发诸多的风险和纠纷,轻者会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重者企业就会的破产,而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还会触犯国家的刑事法律。那么,与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法律制度有那些?它们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首先清点一下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是以规范市场主体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三资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等;二是以规范宏观调控行为为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法、计划、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环境法及相关法规等;三是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等;四是以规范社会分配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五是以规范经济监督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及相关法规。下面我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法律为主兼顾其它内容(并不是说其它方面不重要,其它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设计这样的交流角度只是为了适应大家的思维方式。下面说的简的是其它方面,详的是本次的中心),从非诉讼业务角度(粗略解释诉讼与非诉讼的区别、联系),择其主要的内容和与会的企业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 一、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第一个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风险。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真正含

企业法务工作与企业经营风险的规避问题研究

企业法务工作与企业经营风险的规避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 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经营风险不可避免、不可回避,这对企业法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务部门作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主责部门,一定要把好风险防范关口,及时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合法的建议,发挥防范和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的作用。本文主要从法务工作的特点和内容入手,分析了法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并从理念、制度、人才队伍建设三个层面就企业如何做好法务工作、规避企业法律风险问题做出了比较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企业;法务工作;经营风险;风险规避 、企业法务工作概要 1.企业法务工作的主要特点企业法务工作是非常繁琐细致 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它贯 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具有全方位、多视角、覆盖面广泛等特点。从现实意义上来讲,企业法务工作伴随着企业的成立、经营、清算、注销等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不管是企业的名称核定、章程制定,还是企业的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劳资关系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抑或企业的分立、 兼并、收购、清算、解散等,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从这一角度来说的话,企业各项工作都需要专业的法务部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企业法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般说来,企业法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是为 企业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如对企业常见的法 律问题提供咨询或建议,开展法律审核工作,参加与企业相关的

具体法律纠纷的调处活动,协助企业起草和修订企业法律规章,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等。 二是起草各种法律文书。包括各种民事起诉状、答辩状 等民事诉讼类文书,以及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等各种刑事诉讼书,以及一些其他相关文书,如合同、企业规章等等。 、企业法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分析 1.企业法务工作的三项功能法律风险防范功能。企业法务 工作应采取预防为主、防 控结合、救济为辅的基本工作原则,企业法务工作的核心就是以最小的法律风险和最低的法律成本来换取企业最大的经济利益。在降低企业风险、“防患于未然”的同时,为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一旦出现问题,尽可能地通过法律救济手段积极弥补,尽量降低企业风险损失,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法律监督功能。企业法务人员的工作过程实际是对企业 合同履行状况、知识产权维护状况、债务债权实况、企业经营状况的全程跟踪和监督。企业法务工作的开展过程是对企业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的过程。 宣传教育功能。宣传教育功能实际是企业法务工作的附 属功能,通过法律专业人员的答疑解惑、专业法律建议、法律讲座等,有效地宣传了法律政策和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企业职工的积极参与则有利于增强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职工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企业法务工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企业法务工作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 作用。企业只有在合法范围内经营才能持久健康发展,而企业的合法经营离不开企业法务工作支持。在实际的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法务不仅是企业在资金流向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的保障,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实现预算管理的目标,这对于当前市场经济的分配情况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企业法律能够促使企业在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培训大纲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 培训大纲 主讲人:冯涛 电话: E-mail: 课程目的: 首先,企业管理面临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从公司设立、生产要素获得,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再到公司解散或破产,无不牵涉到法律以及法律风险。加入WTO后,我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法律求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直面国际法律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课程时间:2天 课程对象: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招聘广告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第二讲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六、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第二部分:企业外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一、违反签订合同基本原则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同违反合法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承诺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举证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通过传真来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合同主要条款欠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违反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履行中的单方面中止和解除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协作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适当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情势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外观主义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理预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违约金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未违约方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措施 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法制经济,企业要想发展,离不开合法化经营。公司是市场的主体,从其诞生直到终止,就与财经法律结下不解之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注重遵守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制度,必将会引发诸多的风险和纠纷,轻者会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重者企业就会的破产,而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还会触犯国家的刑事法律。那么,与经济活动相关联的法律制度有那些?它们对企业的经营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首先清点一下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一是以规范市场主体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三资企业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等;二是以规范宏观调控行为为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法、计划、投资、国有资产管理法、财税法、金融法、自然资源法、环境法及相关法规等;三是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它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等;四是以规范社会分配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五是以规范经济监督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主要包括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及相关法规。下面我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法律为主兼顾其它内容(并不是说其它方面不重要,其它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设计这样的交流角度只是为了适应大家的思维方式。下面说的简的是其它方面,详的是本次的中心),从非诉讼业务角度(粗略解释诉讼与非诉讼的区别、联系),择其主要的内容和与会的企业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

一、企业在经营中面临的第一个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所有者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风险。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了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真正含义。其真正含义主要是通过设计一系列内部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者之间的关系,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管理者的决策失误,保证公司的日常经济活动能顺利进行,为公司赢取更大的利润。许多民营公司虽然也把“法人结构治理”这个舶来词叫得震天价响,也花大价钱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重新设计,但他们在进行相应的架构设计时没有把所握好所有者、决策者、管理者的分界点,在公司领导层或决策层里,投资者、技术持有者、管理者围绕着公司的控制权明争暗斗,或暗渡陈仓或合纵连横。把一些原本有着不错经营业绩的公司搞得面目全非。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来讲,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其实是法人治理结构的细化,是企业运行的保障,是永葆公司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公司章程相当于宪法地位,其它实施细则相当于各项法律和法规,他们共同左右着公司日常经营和运行。一旦这些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设计得不严密或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企业的日常经营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民营公司到底如何治理,我们先来看两组很有趣的数字。一组数字是:美国的500家大企业中,175家是家族企业;法国最大的200家公司中,一半是家族企业;在意大利,只要出行,就离不开菲亚特集团老板阿涅利家族的产品;台湾1997年公布的97家企业集团中,属于家族企业的就有84家,占86.6%,非家族企业13家,占13.4%。另一组数字是由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00年度500家上规模民营企业中,第一名为联想集团(控股)公司,年营业额为284.414亿元,最后一名为上海德胜联兴印铁容器有限公司,年营业额仅为1.68亿元。超过50亿元的只有7家企业,超过10亿元的只有58家。如果折算成美元,我国民营企业的规模大多数不到1亿美元,在美国,只能算是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另外,从企业员工人数也能反映出我国与美国在企业规模上的差别,美国的大型企业员工多至十几万、几十万,少的也的几万人。在我国,即使像华为、联想这样的“巨头”,其员工也不过七、八千人。大家不要忘了,人越少,企业也就越好管理。▲案例①胜通细板厂股权纠纷案;②万科股份案是一反一正的两个例子。

企业经营风险及防范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复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甚少,导致经营风险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对合作伙伴资信情况考察不细,导致上当受骗 目前,有些公司是国有企业独家投资或者合资开办的,但大多数商贸公司是公民个人开办的。一些不法商人,在申办公司时,伪造资本证明资料,骗得注册,或者借用他人资金注册后又予抽逃,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没有正式、真实的帐册,开办者往往把公司的有效资产落到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下,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合作公司的资信情况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投入资金或者供给货物后,便被不法商人占有、转移或者挥霍,无法收回。就是起诉到法院,由于股东虚假注册、抽逃资本和非法占有公司资产的证据难于收集,也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如有两家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煤炭合同,一公司出资50万元,另一公司负责经营,利润共享,实际上是借贷关系。负责经营的公司是王某用其父母的身份证,以其父母的名义开办的,其任经理。王某开办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向亲友筹借的,验资后即抽回偿还了借款。出资公司50万元到帐后,王某用20万元偿还了债务,其他款项因欠税被税务部门扣划。其提出要想继续运作,必须追加投资,使出资公司骑虎难下。 二、法律关系不清,对经营活动把握不准,风险增大 法律关系不清,错定合同性质和名称,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无法确定。如,某集体企业与一民营公司做买卖,集体企业出资40万元,由对方购买煤炭,提供储煤场地和工具,集体企业负责销售煤炭,利润三七分成,属于合作经营合同。而在操作中,集体企业却与民营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和场地使用合同。在合同履行中,该民营公司擅自在煤炭中掺入沙石,强行销售煤炭,集体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无论从买卖合同,还是从场地租赁合同,对方均无违约之处,无法追究对方责任。如果以合作经营签订合同,则对方存在严重违约,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乐观签约,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一旦形成纠纷,损失难免 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好多项目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合同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虽然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因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归于无效。 四、盲目联营,陷入联营陷阱 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往往是各方招商引资的对象,面对复杂的情况,稍有不慎,一旦投入资金,便会陷入矛盾和纠纷之中。如,某公司用600万元购买某商城的房屋,并以此为投资,与该商城联营设立公司,经营装饰材料市场。由于联营前,没有认真调查商城对市场房屋是否享有所有权,也没有将房屋产权办到联营公司名下,导致在以后的经营中纠纷不断,市场的投资人、施工单位通过诉讼手段取得了对市场房屋的租赁收费权,致使联营公司无房可管,无费可收,造成该公司600万元投资被架空。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现代社会,企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形形色色的企业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元素,企业承载着盈利的使命,然而,在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也如影相随。 据中国法律网讯:现代社会,企业已成为最重要的商事主体,形形色色的企业触及社会的各个角落。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元素,企业承载着盈利的使命,然而,在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也如影相随。可以说,企业从产生、发展到消亡,每一个环节都布满风险,但其最终的落脚点或者说最终的风险必然是法律风险。那么,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增强控制法律风险的能力, 进一步实现企业运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就日益成为各大企业管理人所要考虑的重大问题。 中航油(新加坡)、安达信……这些“血”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在今天,企业的生产盈利水平与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家企业不注重法律风险的防范,数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经营成果也许只需轻轻的几次电脑鼠标点击就在数秒时间内灰飞烟灭。因此,笔者认为,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每个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更需要熟悉掌握法律风险的来源及其预防措施,这样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才能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才能将企业的管理工作事半功倍,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管理成本,为企业的永续经营和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一、提高管理者法律意识、切断法律风险发生根源。 所谓企业法律风险,就是指企业经营中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审查、逃避法律监管所造成的经济纠纷和涉诉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或已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对于企业而言,企业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就像市场机遇无处不在一样。“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产销行为……”,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也日趋复杂多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如果还只是停留在这种事后救火的法律救济方式上来维护合法权益,已经远远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企业管理者可以不精通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笔者认为,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完全是可以事前预防的。即便是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故”还是频繁发生了,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的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不够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还不够深,在法律风险防范上的投入还不够多(包括精力和金钱的投入)。据统计,美国企业平均支出的防范法律风险的费用占企业收入的1%,但是中国呢?大多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严重不足,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就更高。 经验告诉我们,企业经营存在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去注意它,防范它,任其发展。因此,注重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熟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的安全检查,把隐藏在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时发掘出来,事先采取防范或预防机制规避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切断法律风险发生的根源。 二、防患于未然,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企业要“长治久安”,需要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规避机制,预先知道风险的所在并进而设法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随着我国法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我们的企业管理者也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法律意识要有一个大的提升,即从“救火”意识到“防火”意识;从法律救济意识到法律防范意识;从依法维权意识到依法治企意识。总之,要使我们的法律意识完成一个从被动意识到主动意识的提升。

企业加强经营风险防控的方法研究

企业加强经营风险防控的方法研究 摘要在煤炭行业寒冬的洗礼下,资金链的断裂迫使诸多煤炭企业关门倒逼,因此,货款能否按时回收对煤炭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本文旨在立足煤炭企业生产销售实际,通过研究探讨采用何种方法、哪种措施、怎样的途径加强货款回收,达到企业资金风险和经营风险防控的目的。 关键词煤炭企业货款回收风险防控 一、研究背景 煤炭“黄金十年”以来,市场主导权异位,贷款制度由原来的预付款变为赊销,而赊销的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煤企通过银行信贷等高成本途径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在不堪重负的资金压力下,众多煤企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宣布破产。究其原因,盖因外欠货款太多,陈欠款及烂账已经像一座大山压得企业难以喘息。对此,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化解煤炭行业的冰点局面,特别是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的指挥棒下,煤炭企业不能只依赖于国家政策的他救,必须在国家政策的利导下进行挖潜自救,这样才能冲出重围,获得再生。 二、研究意义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被视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血液。煤炭企业业务开展的本质就是把煤卖出去,卖个好价钱,把钱要回来,因此,货款回收是企业资金链持续的重要环节。“黄金十年”以来,大量煤炭企业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导致很多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如何防范货款风险、维护货款安全、提高货款效益成了煤炭企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经营工作的重心环节。因此,货款回收在企业经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和持续发展的必然意义。 三、措施方法 由于影响企业货款回收的因素很多,涉及面很广、不确定性很强,企业的货款回收工作面临的困难很大。因此,需要多种途径综合施策,做到售后清收与售前预防双管齐下,确保货款及时回收,使企业做到资金风险规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形势和局面。 (一)预防新生欠款发生 预防新生欠款发生是规避企业资金风险的售前防控方法,旨在将资金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用?舻娜?生命周期管理、保证金制度、预付款制度、诚信用户开发等。 第一,用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用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对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交易的用户,从发运规模、合

企业如何防范经营风险

企业如何防范经营风险 【摘要】企业风险存在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中,任何一环的疏忽和纰漏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危害,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成为当今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那么企业应当如何控制经营风险呢? 首先,企业必须全面分析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评估容忍度的确认,建立规范的风险监控体系。 在风险管理框架中,由于要针对不同的目标分析其相应的风险,因此目标的制定自然就成为风险管理流程的首要步骤,并将其确认为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按照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的理论,企业应当在以下8个领域确定目标:即市场营销、创新、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实物资源、生产力、社会责任、利润需求等。 企业的目标是由相应的机构和部门去实现的,这些部门也就成为风险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企业目标与相应目标的风险确认后,定期地进行风险测评成为风险监控的重要过程。风险的测评,不仅要有测评结论,还必须对今后的控制提出前瞻性提示和防范措施。 其次,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控制和规范风险的发生。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就是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内控,就是要通过制订流程、执行流程、监控流程,来控制“不同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保证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目前,国内有众多的公司在美国上市,根据2002年7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在美上市的必备条件。 如何建立一套适应公司风险防范的内控制度呢?以下五点原则是必须遵守的: 1.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

全面解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规避方法

全面解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规避方法
2015-03-21
作者‖刘相文 夏东霞 李欣宇 来源‖百度文库
导读:从某种意义上讲,担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控了公 司的核心权力。然而,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本文拟从民事、刑事和行政三个方面,对公司法定代 表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简要分析, 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法定代 表人法律风险的防范提出建议。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根据《公司法》(2005 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 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其一 是必须在公司内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这些核心管理职务; 其二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通常而言,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 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 任。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代表公司、 履行职务的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在一 定条件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 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往往是因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或违反忠实、勤勉义务而产生。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 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 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 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 法人也 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2)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法定代表人可 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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