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制度

森林资源监督制度

森林资源监督制度

加强基础工作管理,提升监督系统自身能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审核签字制度》、《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表彰奖励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伐区设计审核制度》

加强协调沟通,营造顺畅的监督环境以“搞好协调,及时沟通、当好参谋,做好服务”为出发点,围绕“监督与服务并重、严格灵活并用、加强协调沟通、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力构建宣传平台,加强监督工作软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监督简报》形式积极宣传监督工作的职责、任务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有效地发挥了舆论导向作用,扩大了监督工作的影响

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为了准确掌握改制后驻在局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要加强对伐区设计、木材生产、营林生产、林政和林地管理、木材加工等方面的调查研究。

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大力提高森林资源核查质量

在伐区作业质量2—3%的监督检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全面、细致,对采伐作业质量、伐区清理质量、水土保持、资源利用等各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驻在局进行沟通,要求及时整改,并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切实提高作业质量。在伐区调查设计质量监督检查中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对设计单位要提出整改建议,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抓住重点环节,突出对源头消耗的监督

为了做好采伐源头的监督,控制好源头消耗,要采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找准监督工作的突破口,重点围绕以突出对调查设计质量的监督、突出对伐区作业质量进行监督、突出对调整限额项目的监督三个方面,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

加大营造林实绩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控制“育林基金”和“天保资金”的使用

把营林工作做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贯穿于整个监督活动的绐终,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后,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培育、保育结合、休养生息”的经营方针,努力构建了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努力把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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