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试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1总则

1.1?为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规定适用于我市新建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质量通病防治,其它工程可参照执行。

1.3未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的住宅工程,不能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评奖活动。

1.3住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活动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执行本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设计单位应明确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相关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有关单位进行交底。

2.4?施工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5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2.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2.8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或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推广证。

2.9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所规定的以外,还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并核查相关资料。

2.10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是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10.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10.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10.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通病管理措施

3.1建设单位

3.1.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通病防治的责任及奖罚措施。

3.1.2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

3.1.3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督促建设各方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查并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3.1.4在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

3.2设计单位

3.2.1设计单位应对易发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实施优化及细化设计方案,并用节点构造详图予以明确。

3.2.2?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不得选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对设计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明确施工要求、构造措施和验收标准。

3.2.3?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3.2.4?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和处理,并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通病,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3 施工单位

3.3.1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当将设计不当或不符合本规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设计

单位提出改进意见。

3.3.2?施工单位应在住宅工程开工前单独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3.3 根据经审查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对作业班组进

行技术交底,并开展样板示范。

3.3.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因下道工序会覆盖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在隐蔽

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场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3.3.5记录、收集和整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方案、材料检测、施工措施、技术交

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方案。

3.4.2编制《质量通病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

3.4.5应加强工序质量监控,强化事前控制,将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作为工程质量控

制的重点。

3.4.3?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自检和专检制度,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

的验收,对易产生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部位或工序,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确保每一道工序符合要求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4.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

4.1?设计

1、住宅设计时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及洞口时,凹口、洞口周边楼板宜加厚并采用双层双向配筋。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

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2、平面横向尺寸变化大的开间、大小房间尺寸悬殊的小板、二层、屋面及建筑物

两端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直径不宜小于φ

8㎜。在砖混结构中,凹口阳角及阴角处应设置构造柱。

3、在现浇板断面急剧变化处、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板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0㎜,直径不应小于φ8㎜,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温度收缩钢筋在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洞口削弱处应每侧配置附加钢筋。

4、在房屋各楼层面阳角处、阴角处及较大板块的四角部位上、下侧,宜设置直径与原面筋相同的双层双向间距100㎜钢筋,其范围为L/4(L为长跨尺寸),上侧钢筋放在负筋下面,下侧钢筋放在下部钢筋的上面,钢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d。

5、砌体结构在板的温度收缩应力较大区域(如跨度达3.6M或以上),应在房屋的中部上表面布置双向钢筋。

6、大柱边角部板上部负筋长度应从柱边起算。剪力墙柱根部板面负筋宜适当加强。

7、除底层框架结构外,砖混结构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240㎜,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宜大于300㎜。圈梁转角处应增加2φ12转角筋。

8、现浇板砼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否则必须有减少混凝土收缩的设计措施。

9、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房屋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超长结构应进行温度变形分析,板内配筋沿超长方向的间距不大于150㎜,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温度应力产生的影响。

10、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10㎜,厨房、浴厕、阳台现浇板不得小于90㎜。

12、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屋面、外墙或外露构件的保温设计,减少温度变化和日照变化对混凝土构件产生不利影响。屋面必须设置保温隔热层,并禁止采用现浇水泥珍珠岩保温层。

13、预埋管线不应集中通过楼板,应分散布置,设计中水、电、设备各专业应当相互配合,在同一位置管线重叠不得超过两层,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且不应超过50㎜,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5㎜。

14、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若在跨中没有上排钢筋,则沿管线方向在板的上表面增设φ6双向间距100宽600㎜的钢筋网片,多根管线并排时,增设钢筋网片的宽度应超出管线每边300㎜。线管不应平行布置于梁边150MM以内。

15、严禁将给排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梁板中。

4.2?材料

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对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对防裂抗渗要求较高的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铝钙含量不宜大于8%。使用时水泥的温度不宜超过60℃。

2、骨料。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3%,石子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拌制混凝土宜采用中、粗砂,不应采用粉砂和细砂。有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混凝土中加入纤维等抗裂材料。

3、矿物掺合料。粉煤灰必须符合国家Ⅱ级灰的标准,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渣粉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沸石粉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10%;采用复合矿物掺合料时,其掺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30%。掺和料的总量不应大于水泥用量的50%。

4、外加剂。选用外加剂时,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使用混凝土搅拌站中的回收水时,应经过沉淀,去除砂石、泥浆澄清后方可使用。

6、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规定,根据要求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耐久性及工作性能等进行配合比设计。

7、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中粗骨料(石子)的用量,对于现浇混凝土楼板,每立方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

8、预拌混凝土中应控制混凝土的砂率,混凝土的砂率宜控制在40%以内。

9、坍落度在满足施工要求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较小的混凝土坍落度;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坍落度应小于50MM,采用泵送混凝土时、楼板、屋面的混凝土坍落度宜小于120㎜;高层建筑混凝土楼板坍落度根据泵送高度宜控制在小于180㎜,多层及高层建筑底部的混凝土楼板坍落度宜控制在小于150㎜。

10、严格控制现浇楼板混凝土单方用水量≤180 kg/m3。

11、水泥用量,普通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宜为270~450kg/m3,高强混凝土不宜大于550kg/m3。

12、混凝土供应商提出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和相关生产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1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认真填写混凝土塌落度检测表(见附表1)

4.3施工

1、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编制混凝土浇筑方案,夏季应尽量避开当日高温时段,春季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下施工,以防止混凝土在塑性状态下因迅速失水,而引起塑

性收缩裂缝。现场应有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如停电、预拌混凝土供应中断时的处置措施)。

2、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改变水灰比,提高混凝土的坍落度。施工单位必须对预拌混凝土坍落度进行逐车检查,对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坍落度应每台班检查不少于两次,对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支撑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必须通过模板设计,使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立杆应对准,并铺设垫板。现浇板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严禁在虚土上支撑模板。

4、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后浇带两侧的支撑拆除时间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待后浇带闭合并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拆除。

5、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管线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管线施工同步。

6、严格控制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以及钢筋间距。混凝土浇筑时应铺设架空通道,保证钢筋不位移不变形,并应确定专人负责,全程监控。

7、现浇梁板中钢筋保护层的控制按以下要求执行:

1)垫卡及垫块:禁止使用碎石做梁、板等钢筋保护层的垫块。梁、板的钢筋保护层宜选用塑料垫卡;当采用砂浆垫块时,强度应不低于M15,面积不小于40×40㎜。梁垫块应垫于主筋处,厚度为纵筋保护层厚度减去箍筋直径。垫块上应按图1预留18#绑扎固定铁丝。

图1

2)支架及马蹬: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小于φ10㎜时,应采用图2a 所示支架,支架间距为:当采用φ6分布筋时不大于500㎜,当采用φ8分布筋时不大于800㎜,支架与受支承钢筋应绑扎牢固。当板面受力钢筋和分布钢筋的直径均不小于10㎜时,可采用图2b所示马蹬作支架。马蹬在纵横两个方向的间距均不大于800㎜,并与受支承的钢筋绑扎牢固。当板厚h≤200㎜时马蹬可用φ10钢筋制做;当200㎜≤h≤300㎜时马蹬应用φ12钢筋制做;当h大于300㎜时,制作马蹬的钢筋应适当加大。马蹬的底角应有防腐措施。

图2a图2b

8、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分散布置在上下层钢筋网片之间,在多根预埋管线的集散处,预埋管线应采用放射形分布,避免紧密平行排列,线管间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5㎜。当三根(或多根)预埋管线组成三角形(或多边形)时,边长不应小于1500MM。

9、现浇板混凝土浇筑时,应设置板厚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混凝土。

10、混凝土浇筑宜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11、混凝土板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初凝前宜进行二次振捣和初次抹压工艺,板混凝土在二次振捣后应进行表面一次抹压,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以减少板表面的细微龟裂。

12、结构工程施工速度不得过快。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O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堆放建筑材料等重物。吊运上来的建筑材料应轻放、分散就位,不得过多地集中堆放,以减少楼面荷载和震动;在没有采取特殊措施和承载能力分析的情况下临时堆载不得大于板的设计承载能力。

13、模板及支架拆除的时间、顺序要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承重结构构件的模板支撑拆除必须使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跨度小于8m的梁板,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跨度大于8m的梁板及悬臂结构支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时,但上面仍然有施工荷载时,也不应拆除。没有特殊规定的混凝土浇筑完后七天内,不得拆除立杆的横向拉结。

14、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12h以内应覆盖养护,可采用麻袋或薄膜包裹覆盖,并淋水保湿;对普通混凝土上述过程至少应持续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天。提倡结构施工采取“保湿”施工工艺(冬期施工除外),保持混凝土表面在较长时间内处于潮湿环境。冬期施工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5、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施工缝的留置不得设置在负弯矩的末端300MM范围内;施工缝和后浇带处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清除交接面浮浆(石子外露1/3,不得将石子打断)和污染(严禁沾染油污),在结合处铺设原浆或界面剂结合层,原混凝土面应提前淋水保湿72小时以上,浇筑时不得有明水。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主体结构浇筑60D后进行,浇筑时应采用高一强度等级的微膨胀混凝土。

16、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并加设临时支撑。

17.现浇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

5墙体工程裂缝防治

5.1设计

1、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应以控制变形值为主,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采用复合地基的住宅工程平均沉降计算值不大于150㎜,并按规范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

2、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薄弱部位的主要防裂技术措施。

3、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应设置伸缩缝,对于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和混凝土砌块房屋长度大于35m时,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可能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的地方。

3、砌体结构构造要求:

1)底层和顶层(包括跃层)外墙窗台在标高处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小于120mm,且宜为砌块模数,宽度同墙宽,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并且在窗台下部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的暗柱高度为150mm左右,厚度同墙厚。见下图四。门窗洞口应设置过梁。其它层次沿外墙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上述纵向钢筋均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2)房屋顶层两端1-2个开间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500mm的通长配筋砂浆带,配筋不少于2φ6,并与构造柱可靠连接。出屋面阁楼砌体应在中部设通长拉接加强筋。

3)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圈梁应沿内外墙拉通。顶层的门窗两侧应设芯柱或构造柱,并且在温度应力较大处增设构造柱。顶层外纵墙端开间窗边应设置防裂构造柱,构造柱断面不小于240毫米*120毫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20。

4)顶层、底层和女儿墙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5)斜屋面应在檐口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4、框架填充墙构造要求:

1)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墙体,应设置间距不大于4.2m的构造柱,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设置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或构造柱等加强措施。

2)墙体高大于4m的,应在墙体半高处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贯通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厚度不小于120mm,且高度宜为砌块模数,宽度同墙宽,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砌块墙体的长度大于4m时,宜加设构造柱。墙段长度大于5 m时,墙顶应与梁底或板底拉结。

3)每层设置通长配筋砂浆带1~2道,配筋不少于2φ6,并应与构造柱可靠连接。

4)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内墙面应采用钢丝网(直径≥0.9mm)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内墙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5、采用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或耐碱玻璃网布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6、混凝土柱边门垛小于240mm、窗间墙小于360mm时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

7、墙体尽量设置在梁体中部,不得直接布置于板上,确实免不了的要进行墙底部

结构加强。

8、砌体拉结筋、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

9、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1.26平方米.K/W。

10、屋面保温(隔热)层或屋面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应设置分隔缝,并与女儿墙隔开,其缝宽应为30㎜。

11、当外墙设置通长窗时,窗台应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下应设置抗裂柱,间距不大于3m,抗裂柱内配不小于4φ12纵筋及φ6@200箍筋;压顶和抗裂柱纵筋搭接、锚固长度不小于500mm。

12.砌体应严格按照抗震构造要求设计,砌体开洞大于等于2.1米的必须在洞口两侧设置混凝土、构造柱等加强措施。

5.2 材料

1.墙体砌块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蒸压粉煤灰砖出厂时,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

告、干燥收缩曲线和时效范围内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单位、证书编号;合格证编号、出釜日期、出厂日期;技术指标;发货数量;检验部门与厂家检验人员签字盖章等。

3.施工时施砌的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出窑停放期宜为45d

以上(不应小于28d),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砌块进场后,在现场的堆场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4.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生产,应采取蒸养措施,产品须标明生产日期。干

燥收缩率不应大于0.045%、相对含水率应符合下表规定。

5.砌筑砂浆使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不同品种的水

泥,不得混合使用。

6.砌筑砂浆用砂应采用中粗砂,不宜使用细砂,严禁使用混合粉。人工砂、山砂及特

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后,方可使用。

7.砌筑砂浆使用的石灰膏应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

石灰膏,磨细生石灰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8.砌筑砂浆中掺加的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

使用。承重墙体禁止使用有机塑化剂,填充墙使用有机塑化剂时,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9.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应按有关规定

进行复验。

10.用于增强的玻璃纤维网格布,应为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网眼尺寸≤8mm×8mm,

单位面积重量≥160g/m2,耐碱断裂强力(经向和纬向)不小于1250N/50mm,7d(80℃的1:10水泥浆中浸泡)耐碱强力保留率(经向和纬向)≥90%。

5.3施工

1施工准备

???1)砌块砌筑前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情况、设备条件等制定施工方案。

???3)墙体砌筑前宜按照设计图纸的房屋轴线编绘墙体砌块平、立面排列图。应根据砌块规格、灰缝厚度和宽度、门窗洞口尺寸、过梁与圈梁的高度、构造柱位置、预留洞大小、管线、开关、插座敷设部位等进行排列,并以主规格砌块为主,辅以相应的配套砌块。

???4)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不积水。装卸砌块时严禁翻斗倾卸或丢掷。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分别堆垛整齐,高度不宜超过1.6m。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

???5)砌块应防止被雨水淋湿,不得使用被雨水淋湿的砌块。雨季时砌块应提前备料并置放于室内。砌块应防止被油污等污染。

???6)砌筑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体混凝土结构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运输与堆放应避免磕碰,防止缺棱掉角。不同品种的砖、砌块不得混砌。镶砌时,应采用与多孔砖、小型空心砌块材料强度同等级的预制混凝土块。

3、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4、砌筑砂浆应使用砂浆搅拌机拌制。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当掺加外加剂时,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min。掺用外加剂时,应先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时投入外加剂溶液,外加剂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浆中。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好后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2h和3h内使用完毕。

5、砖、砌块浇水及含水率:

1)常温状态下,烧结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严禁干砖上墙砌筑;

2)常温状态下,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8%~12%,严禁干砖或雨水浸泡含饱和水的砖上墙;

3)普通混凝土小空心砌块不得浇水,宜为自然含水率,潮湿的混凝土小空心砌块不得进行砌筑,当天气干燥炎热时可提前稍加喷水湿润。轻骨料混凝土小空心砌块施工前提前洒水湿润,但不宜过多;

4)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可在砌筑面适量洒水;

5)当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应根据材料特性及专用砌筑砂浆的要求确定是否浇水及浇水方式。

6、砌筑方法:

1)对于抗震设防地区的烧结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应采用“三一”砌筑法砌筑,

2)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应采用底面朝上反砌法施工。水平灰缝应采用坐浆法满铺小砌块全部壁肋或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竖向灰缝应采用满铺端面法,即将小砌块端面朝上铺面砂浆再上墙挤紧,然后加浆插捣密实,并随砌筑随将灰缝勾成3~5㎜的凹缝。

3)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的水平灰缝采用铺浆法,一次铺浆长度不得超过两块砌块的长度;竖向灰缝采用满铺端面法(方法同上),并随砌筑随将灰缝勾成距墙表面为3~5㎜的凹缝。

7、砌体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

砌筑砌块的砂浆应随铺随砌,墙体灰缝应横平竖直、厚度一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灰缝厚度及灰缝饱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控制在8~12㎜。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低于70%;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水平灰缝厚度和垂直灰缝宽度应控制在8~12㎜。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

3)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的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5㎜,竖向灰缝宽度宜为20㎜。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竖向缝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

4)当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时,灰缝厚度应根据材料特性及专用砌筑砂浆的要求确定,但灰缝饱满度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8、砖、砌块搭接长度:

1)烧结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5mm。

2)混凝土空心小砌块墙体应对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的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不应小于150㎜。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9、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小高度的2/3。10、砌体留置的拉结筋应与原结构有可靠连接,墙体内的拉接筋应平直,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灰缝相符合,和砌筑砂浆有效握裹,端头带90度弯勾,严禁钢筋随意弯折,拉接筋不得位于砌块的空洞上方。

11、填充墙应分为二次砌筑(即在1.4m以下、1.4m以上分二次砌筑,应留置不少于5~7天的间歇期)。距梁板底部约300mm高的砌块墙体,至少应间隔7d,待下部砌块墙体变形稳定后再砌筑。梁底与填充墙接缝处应留有30~80㎜的空隙,待间隔7d后宜灌注入高性能PU发泡填缝剂固结或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塞实(见图六);若采取梳砖补砌时应沿墙方向对称塞砌,斜砖宜为60度,两侧和中部三角空隙应用预制式干硬性膨胀

砂浆填塞、补砌紧密。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空隙的补砌方法如上所述。墙段长度大于5 m时,墙顶应与梁底或板底拉结。

12、当门窗洞上口至梁底距离小于200㎜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

13、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斜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槽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上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砌块墙体内设置暗管、暗线、暗盒应考虑采用开槽砌块或订制砌块,也可从砌块空洞内穿管。特殊情况下应在砌筑砂浆达到强度后用专用电动机械开槽、钻孔,但不得引起砌块松动和开裂;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开槽深度不宜超过墙厚的1/3;管道埋设完毕后,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或干硬性砂浆填封密实牢固,抹灰层应设置耐碱玻璃网布加强网片,网片宽度应跨过槽边150㎜。在预埋暗线、暗管等的孔槽间隙,应先用砂浆分层填实,并沿缝长方向用聚丙烯纤维防裂砂浆粘贴涂塑耐碱玻纤网格布加强(见图二)。严禁水平方向开槽。

14.线管预埋密集的墙体(如住宅楼梯间墙),应在墙体砌筑时预先留出线槽,并沿墙高每20cm加设拉接钢筋。在管线预埋完毕后用C20细石混凝土浇灌填实(见图三),不得在砌块墙体砌筑完毕后切割凿打线槽。

15、砌块墙体与不同材料(如混凝土梁、柱、板)的界面,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抹灰前浇水湿润,再沿缝长方向应先抹一道宽度为300mm、厚度为10mm的聚丙烯纤维防裂砂浆找平层(1:1:6水泥混合砂浆掺入抗裂纤维,掺量为1.0kg/m3),再将宽度为250mm的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均匀压入砂浆面层中(见图五、图六、图七)。

16、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17.在砌筑中,已砌筑的小砌块受撬动或碰撞时应清除原砂浆,重新砌筑。???18.墙体每日的砌筑高度应根据墙体的部位、气温、风压等条件分别控制,日砌筑高度一般不宜大于1.4m,雨天施工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19.施工中如需设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600mm,且顶部应设过梁。填砌施工洞口时所用砂浆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上料口、施工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洞口四周按框架结构与非承重墙交接处的办法处理。

???20.砌块墙体砌筑应采用双排脚手架或里脚手架进行施工,严禁在砌筑的墙体上留设脚手孔洞。

??????21.小于240MM宽度的独立砖垛应采用实心砖或空心砖内灌满C15混凝土砌筑,并有连接加强措施。

?22.施工中对墙体构造柱边的予留挑眼应提前予留,不得在刚砌筑的墙体上开洞剔槽,更不得扰动刚砌筑好的墙体,如发现扰动开裂的砌体应及时处理。

23.混凝土多孔砖墙体宜用专用砂浆砌筑及抹面,抹灰前用界面剂处理,处理厚度宜2-3毫米。

24.砌块墙体门窗洞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门窗洞两边200mm范围内的砌块墙体宜采用不低于MU10.0混凝土实心砖砌筑,如采用空心砌块,砌块孔洞应用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填实。

???②门窗洞口四角(400mm×500mm)范围内用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加强(见图四)。

?③窗台应加设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压顶。门窗洞口上方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压顶和过梁入墙长度不小于250mm,或锚入柱内;压顶和过梁的高度应符合砌块的模数。

6外墙渗漏防治

6.1设计

1、住宅工程的外立面设计应简洁,减少凹凸形状。

2、住宅工程的外墙结构围护应采用低吸水性材料。

3、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与墙体材料特性相匹配的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4、墙体两种不同材料构件交接处应设置加强网。外墙外侧加强网应采用热镀锌电焊网(丝经为0.9±0.04㎜,网眼尺寸为12.7㎜×12.7㎜)或钢板网(厚度为0.9±0.04㎜,网眼尺寸为12.7㎜×12.7㎜),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外墙外侧加强网不宜采用网格布。

5、在凸出外墙面的线条、空调板、雨蓬、屋顶露台(平台)等部位上口的墙体中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防水翻边的要求同本规定第8.1款要求),并且对对上述部位应进行防水节点设计。

6、设置砖砌女儿墙的平屋面工程,构造柱及其拉结筋应按规定设置。女儿墙根部应设高度≥250㎜的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女儿墙顶应设厚度≥60㎜的钢筋混凝土压顶。

7、外墙装饰涂料宜采用防水性能优良的弹性涂料。

6.2材料

材料要求同5.2的要求。

6.3 施工

1、外墙砌筑时应严格控制灰缝饱满度,水平和垂直灰缝的饱满度均不得小于80%。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断裂的砌块严禁使用在外墙上。

2、外墙构造柱及圈梁支模时不宜留置洞眼,应采取穿墙螺栓、“步步紧”或其它固定措施。对于穿墙孔宜采用微膨胀剂砂浆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堵塞密实,对悬挑脚手架等预留洞,采用细石混凝土内掺膨胀剂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堵实。

3、混凝土外墙面的爬架孔洞、对拉螺栓孔洞,在挂网、抹灰之前,应清除孔洞内塑料管及杂物并用水冲冼干净,以1:2微膨胀剂砂浆,从内外分二次堵塞密实。穿墙塑料套管可采用电钻搅除。

4、外墙穿墙管道的套管应焊止水环,主管与套管间隙应使用柔性材料填塞,并用防水油膏或防水胶封口。

5、当门窗洞上口至梁底距离小于200㎜时,门窗过梁应与结构梁整浇。上料口、施工洞封堵时,顶端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加膨胀剂填实。

6、外墙两种不同材料构件交接处的加强网,应按设计或本措施要求选用合格材料,加强网应采用锚栓固定,固定间距不得大于300㎜,外墙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

7、外墙抹灰前结构基层应刷界面处理剂以增强基层的粘结力。外墙抹灰应分层进行,每层厚度宜控制在5mm~7mm。抹灰层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应采取加强措施。

8、外墙粉刷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垂直分格缝间距宜不大于3m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缝深宜为8㎜~10㎜。

9、外墙粉刷停息点应留置在楼层混凝土梁或圈梁的中部,并且各粉刷层的停息点相互错开,面层应按分格缝一次性粉刷完毕。

10、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墙面凹线槽应在墙面凹槽内采取防水措施。

11、水落管应采用管箍钉固定牢固,管箍钉应伸入墙内不应少于100mm,禁止用小木楔固定管箍,管钉周边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12、外墙面砖铺贴粘结牢固,无空鼓、勾缝密实。外墙面砖勾缝,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或专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应密实。二次勾缝采用5mm直径圆形抹缝工具来回拉至缝面光滑,表面擦抹整洁,并及时洒水养护。

13、外墙干挂饰面板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嵌缝,嵌缝深度不应小于3mm。预埋件、连接件处应进行防水处理。

7抹灰工程裂缝防治

7.1设计

1、设计应明确抹灰工程的具体作法、材料要求、构造详图等。

2、底层抹灰砂浆强度不应高于基层墙体,中层抹灰砂浆强度不应高于底层抹灰砂浆。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上。

3、基层为混凝土、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及蒸压粉煤灰砌块等材料的表面应设计界面处理剂进行界面处理。

4、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轻质隔墙板的抹灰宜采用石灰砂浆、混合砂浆或粉刷石膏。

5、外墙粉刷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间距不大于6m,并采用高弹塑性、高粘结力、耐老化的密封材料嵌缝。其中女儿墙内侧及压顶粉刷的分格缝间距不大于3m,分格缝应有节点详图,并有防水处理措施。

6、抹灰砂浆中宜掺用聚丙烯纤维(或其它抗裂材料)。用于抗裂砂浆中的聚丙烯纤维长度一般为10—12mm,宜采用三叶型或Y型。使用时计量应当准确,其掺入量为1.0kg/m3。

7、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内墙面应采用钢丝网(直径≥1mm)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内墙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外墙采用钢丝网(直径≥0.9mm)抹灰加强带进行处理,外墙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

7.2材料

1、抹灰工程使用的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品种、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厂三个月后的水泥,应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抹灰工程用砂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5的中砂。严禁使用石粉、混合粉。

3、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天,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天,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

4、磨细石灰粉的细度过0.125mm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最少不小于3d。

5、粉刷石膏自生产之日起,存储超过三个月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

6、抹灰基层处理用的界面处理剂,宜选用与墙体材料特性相匹配的专用界面剂。

7、外墙涂料层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耐洗刷的弹性涂料;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

8、禁止使用淘汰材料(如107胶等),108胶应满足游离甲醛含量≤1g/kg,并应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9、用于抗裂砂浆中的聚丙烯纤维应符合CECS38:2004《纤维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增强的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应符合JG158耐碱网格布的技术要求。聚丙烯纤维和耐碱网格布应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0、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裁割尺寸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

???11、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片位置偏差:埋置位置应位于抹灰层上表面内5mm处,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片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搭接时两层网格部之间必须满铺砂浆。

???12、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与基体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铺设平整,涂塑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应无脱落,空鼓率不大于10%,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7.3施工

1、基层处理

1)抹灰前应先用钢丝刷将墙面满刷清理一遍,清除松散物、浮灰和污物,并将墙面低凹处修正补平、灰缝补满,并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抹灰施工。

2)管道穿越的墙洞应及时安放套管,并用1:3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塞密实。

3)电线管、接线盒应安装牢固,管道埋设完毕后,线槽、盒槽四周用1:3水泥砂浆或1:1:6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对空隙大的用细石混凝土),表面用木抹子拉毛,并设置加强网片,网片宽度应跨过槽边150㎜。

4)消防箱,配电箱应安装完毕,四周用砖砌堵实,箱的背面铺钉钢丝网,钢丝网应盖过原预留洞边150mm。

5)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混凝土等抹灰基层应采用机械喷涂或笤帚涂刷1mm~2mm厚胶质水泥浆等界面处理剂,以提高界面粘接力,涂刷后应适当浇水养护,防止形成粉化层。

6)混凝土表面凸出部分应剔平,并将蜂窝、麻面、露筋、疏松部分剔到实处,刷胶粘性素水泥浆(内掺水重10%的108胶)或界面剂,然后用1:3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平。

7)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砌块、轻质隔墙板表面的缺楞掉角处,应用1:1:6水泥混合砂浆(掺用水量20%的108胶水)分层修补平整,每遍厚度为5~7㎜。

8)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应采用膨胀细石混凝土从墙体两侧分两次封堵密实。外露钢筋头、铅丝头及木头等要剔除干净。

9)轻质隔墙板应将胶泥满抹板顶及板侧凹槽内,挤紧板凹凸槽面,并用铁件固定轻质隔墙板,板间缝隙宜为5㎜,板下空隙用1:2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嵌并捣实。

10)两种不同材料构件交接处、施工过人洞砌体接槎处应铺设加强网,加强网应按设计或本措施要求选用钢丝网或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内墙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外墙加强网宜使用钢丝网,钢丝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

2、墙面抹灰

1)抹灰宜应在砌块墙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抹灰施工前应对砌体进行验收。抹灰施工宜在砌筑完成60天后并不得少于30天、框架填充墙的墙顶空隙嵌填完成7天后进行。冬雨季抹灰施工,其间隔时间应视墙面的含水率和干燥程度适当延长。

2)抹灰前基层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浇水量以水分渗入基层深度约8㎜~10

㎜为宜,混凝土基层浇水渗入深度可浅些。浇水量应根据施工季节、气候和室内外操作环境等适当调整。

3)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0㎜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

4)抹灰应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后一层抹灰应待前一层抹灰七八成干后进行。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5㎜~8㎜。

5)外墙抹灰面层应设置分格缝,分格缝表面应密实、光滑,无砂眼。水平分格缝宜在窗台、窗眉处设置;垂直分格缝间距宜不大于3m设置。分格缝的缝宽宜为20㎜,缝深宜为8㎜~10㎜。变形缝等部位必须采用耐候密封胶封缝。

6)底层抹灰表面应拉毛,表面不应太光滑。内粉面层应按整面墙和天棚一次性粉刷完毕,中间不留接缝;外粉面层应按分格缝一次性粉刷完毕。

7)轻质隔墙板板缝用50宽玻纤网贴平、压实,满刮胶泥一遍。充分干燥后,用胶泥分两次将凹槽处刮成与表面相平,再分层粉刷。

8)外墙内面抹保温砂浆应在内墙面或顶板的阴角处相交。先抹完保温墙面,再抹内墙面或顶板砂浆,阴角处砂浆层直接顶压在保温层平面上;或先抹内墙面或顶板砂浆,在阴角处搓出30°角斜面,保温砂浆压住砂浆斜面。

9)每天施工完后,已失去强度的剩余砂浆不应上墙。

3、顶棚抹灰

1)混凝土顶板抹灰宜在上层地坪做完后进行。房屋顶层内粉刷宜待屋面保温层、隔热层施工完成后方可进行。

2)混凝土顶板上外漏的铁钉、铅丝及木头应剔除干净,剩余的铁钉、铅丝头应刷防锈漆防锈。模板拼缝处的错位、突起应打磨平整。

3)混凝土顶板抹灰前应浇水湿润,底灰宜采用混凝土界面剂抹2㎜~3㎜厚,并随手扫毛,养护后再进行粉刷。混凝土顶板总抹灰厚度宜控制在12㎜以内。

4)混凝土基层平整度如小于3㎜时,顶棚可以采用免抹灰施工方法施工,采用免抹灰施工方法时混凝土基层清理干净后,必须先批一遍素水泥胶浆,干燥后才能批其他天棚腻子。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5、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应在拌和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气温高于30℃时,应在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

6、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养护期应不少于7天。???8楼地面工程渗漏防治

8.1设计

1、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应进行防水设计,防水设计应明确细部的防水构造、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或明确选用标准、通用图集的索引号。

2、下沉式卫生间应在结构下沉部位和填充回填后分别设置防水层。

3、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及层间退台屋面、顶层露台、平台等周边墙体除门洞外,应向上设计一道同墙宽、高度不小于200㎜(且应符合墙体砌块的模数)、强度不低于C20混凝土的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

4、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他房间楼(地)面低30㎜,并且高低交接处的楼板负筋宜采用分离式设计,以保证浇筑混凝土时楼(地)面标高差。

5、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防水层沿墙面上翻高度不小于300㎜;有水喷溅到的墙面,防水层沿墙面上翻高度不小于1800㎜。

6、管道穿过卫生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处,必须设置套管,套管顶部至少高出装饰面层50㎜。

7、一般单面临墙的管道,离墙应不小于50mm,双面临墙的管道,一边离墙不小于50mm,另一边离墙不小于80mm。

8、毛胚房卫生间的大便器、小便器、浴盆、洗脸盆及拖布盆的排水管管口应高出毛地面80~100㎜。

8.2材料

1、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的防水材料,宜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或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及聚乙烯丙纶卷材,基层处理剂应选用与涂料、卷材相配套的材料。

2、防水涂料、卷材及配套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3、下沉式卫生间填充层宜采用轻质材料,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8.3施工

1、钢筋混凝土防水翻边应与楼层板混凝土同时浇筑。

2、管道、地漏预留洞口应保证洞口成型尺寸和位置准确,严禁随意开凿洞口,预留洞口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安装前,预留洞口周边应凿毛,并仔细剔凿成上大下小的喇叭口形。

2)预留洞口的封堵应采用可靠的模板支设措施,底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封堵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并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

4)封堵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采用掺有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洞高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并在管道四周形成10mm×10mm的凹槽,用防水油膏嵌实。

5)管道安装、有防水要求的楼地面施工完成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深度为20㎜~30㎜。

3、立管与套管的间隙应用防水嵌缝材料封堵密实。

4、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基层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圆弧应符合选用的防水材料的要求。防水层应铺涂至套管的上口。在突出楼(地)面的管根、阴阳角等部位,应做防水附加层增强。

5、找平层、防水层、面层施工前,基层应清扫、冲洗干净,并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6、楼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楼地面低5㎜。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一、楼板裂缝施工预控 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2、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对楼板配筋方案不合理、构造配筋设置不到位、楼板刚度过小的,应及时在图纸会审记录中予以调增。 3、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楼板裂缝防治专线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实施。静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 4、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须包括一下内容: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技术要求:; (2)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包括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搀和料品种与掺量、外加剂品种以及其他现场施工需要的技术参数;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在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明确; (3)模版体系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计算和防治立杆传力应力集中的构造措施; (4)模版周转套数; (5)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控制; (6)电器线管未知、多层线管交叉控制; (7)板厚控制; (8)混凝土浇捣控制;

(9)混凝土初凝前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 (10)混凝土养护方式与时间控制; (11)终凝后上人放线时间控制; (12)钢筋、模版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 (13)拆模时间控制; (14)其他必要的控制措施。 5、建立单位应制定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裂缝防治监理要点。 6、施工单位应对各工种实施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二、楼板裂缝施工过程控制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 (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已提交的施工参数核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内容,按规定对预拌混凝土坍落度及和易性、保水性、粘聚性等性能进行逐车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加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置、坍落度测试等,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3)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 2、模版体系施工 (1)模版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模版材料的选取与支撑体系的支设。除满足设计计算工况和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施工中吊装荷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总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 1. 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2. 填充墙墙面裂缝; 3. 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4. 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3. 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4. 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5. 外窗渗漏; 6.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7. 屋面渗漏; 8. 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9. 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10.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11.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12.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13.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14.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15.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16.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17.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连接不良; 18.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19.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一)楼板设计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民形状突变。 2.设计单位在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进行设计时,在确保楼板承载力的前提下,应适当提高楼板的刚度。 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4.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配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5.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小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 6.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7.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8.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 (二)楼板裂缝施工预控 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2.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3.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楼板裂缝防止专项施工方案。 4.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技术要求; (2)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包括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掺合料品种与掺量、外加剂品种以及其他现场施工需要的技术参数;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在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明确; (3)模板体系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计算和防止立杆传力应力集中的构造措施 (4)末班周转套数 (5)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控制 (6)电器线管位置、多层线管交叉控制 (7)板厚控制 (8)混凝土浇捣控制 (9)混凝土初凝倩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 (10)混凝土养护方式与时间控制 (11)终凝后上人放线时间控制 (12)钢筋、模板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 (13)拆模时间控制 (14)其他必要的控制措施 5.监理单位应制定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旁站简历实施细则,明确裂缝防止监理要点。 6.施工单位应对各工种实施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与供应 1.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 2.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设计。 3.预拌混凝土生产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严格配合比设计及计量。 4.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产品说明书》,其中应明确混凝土防治裂缝注意事项。 5.严禁在运输途中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四)楼板裂缝施工过程控制 1.预拌混凝土现场验收 (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已提交的施工参数核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内容。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加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置、坍落度测试等,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3)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2..模板体系施工 (1)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方案

张坝·渔子溪国际社区HR2、HR3区17-19#楼 质 量 通 病 防 治 措 施 方 案 施工单位: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一、工程概况 (3) 二、管理措施 (3) 三、旋挖钻孔桩桩基础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3) 四、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 (3) 五、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3) 六、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 七、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质量通病 (5) 八、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 九、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 十、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 十一、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7) 十二、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措施 (7) 十三、建筑物临空防护栏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8) 十四、电气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措施 (9) 十五、避雷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措施 (10)

一、工程概况 XXXXXX工程位于XXX市XXX,距XXXX市区5公里。本工程是集办公与商业为一体的超高层民用建筑,地上33层,地下室共4 层,一层二作平时民用车库,地下三、四层作为人防平战结合的地下车库。XXXXX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7000m2,其中四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43203m2。XXXX建筑高度为105.75m,标准层层高为3.0m,地下室一至四层层高分别为4.1m、4.0 m、4.0m、和4.2m,无结构转换层。±0.00 相当于绝对标高273.1m,本工程由XXXXXXX设计,XXX投资兴建,XXXXX监理。 二、管理措施 1、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2、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检测。 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5、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三、旋挖钻孔桩桩基础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机械必须鉴定合格,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标定且能保证正常工作,主要工种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施工中采用的钢材、水泥、砂子、石子、外加剂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进场要进行外观等检查,需要进场检验的应按规定抽样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本桩基基础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 4、桩基验收前,按规定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检验结构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 四、桩身质量不符合要求 1、桩基础施工时应严格监测,垂直偏差应小于0.5%。 2、采用砖护壁时,不应干码堆砌、砌体、砌筑质量及砂浆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砌体验收规范的要求,砌体与土体之间必须用M5.0以上的砂浆填实。 3、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土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 4、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水排除干净,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积水或帮淋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灌注。 5、桩基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压坏(偏)已施工的桩基等;表层土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保证机械行走过程中的稳定性;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表层采取铺垫等压实处理措施。 五、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1、砌筑砂奖应采用中砂,洁净过筛。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并按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

常德市建设局文件 常建通(2008)87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常德市建设局办公室2005年7月21日印发

常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本办法是结合本截然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督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办法。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办法》的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并按实际办理决算。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4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5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1总则 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输变电)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1.2本工作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建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 1.3本工作规定是结合全国大部分地区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状况,在《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基础上,针对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混凝土、砌体、粉刷层、楼地面、门窗、屋面防水制作等项目或方面存在的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编制的。 1.4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工作规定。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工作规定》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 2.5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和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建设单位 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设计单位 3.2.1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施工单位 3.3.1认真编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3.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万科地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万科地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初稿 为了在竟争日益激烈的房地产市场,实现并永久保持中海地产的品牌,必须很抓工程质量。住宅工程作为中海地产的主打产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是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且是一项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工程各相关单位、各部门对各工作环节必须齐抓共管,方能达到目的! 为此,发展管理部特编写本导则初稿,祈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公司各位同事都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奉献出来,我部再结合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完善,并将作为公司工程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现将《导则》初稿印发给你们,在《导则》初稿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发展管理部联系周正格联系。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 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公司新建的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深圳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 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我司组织实施,督促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 履行《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公司应作相应部分的 投入。 2.3设计管理部应重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设计管理的内 容。 2.4发展管理部、地盘及监理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地盘

3.1.1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制定合理的工程建设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设计管理部 3.2.1在住宅工程设计管理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协调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 设计交底。 3.3 发展管理部 3.3.1 负责收集整理本导则,跟踪导则的实施情况。 3.3.2 在导则的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并督促各相关方按本导则进 行工程质量控制。 3.4施工单位 3.4.1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 审查、地盘批准后实施。 3.4.2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 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4.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 收等相关资料。 3.4.4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 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4.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 监理单位审查、地盘批准后实施。 3.4.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 结报告》。 3.3监理单位 3.4.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最完整)

恩施州怡嘉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工程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 编制单位:重庆市万州清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A栋) 恩施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B栋) 恩施州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C栋) 恩施州兴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D栋) 恩施州兴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E栋) 编制组人员:

审核单位: 编制日期:二0一0年十一月三日 目录 一、施工概况··2 1.1.工程项目名称和参建单位名称··2 1.2.工程概况及说明··2 二、质量通病防治保证管理体系·3 三、编制依据··4 四、防质量通病实施目标·5 五、工程质量通病各项防治措施方案·5 (一)外墙渗漏防治措施··5 (二)变形缝渗漏防治措施··13 (三)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开裂控制与防治措施··16 (四)墙体裂缝控制与防治技术措施··26 (五)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32 (六)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37 (七)室内标高与几何尺寸控制质量通病防治方案··41 (八)屋面渗漏防治措施··43 (九)楼地面渗漏防治措施··50 六、质量通病防治管理措施·54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和参建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恩施州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工程 建设单位:恩施州蓝盾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恩施州同欣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威斯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恩施州天工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中南勘察设计院 恩施州天工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参建单位:重庆市万州清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A栋) 恩施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B栋) 恩施州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C栋) 恩施州兴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D栋) 恩施州兴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E栋) 1.2.工程概况及说明 恩施怡嘉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工程位于恩施市学院二巷,地势平坦。整个小区包括有5幢建筑物,拟建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161.70㎡,其中建筑总占地面积约为3200.00㎡,总建筑面积约为59100.00㎡,地下面积约3500㎡。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 1 总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操纵。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 差不多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治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和谐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显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纳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藏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依照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一现浇混凝土板裂缝、板厚不足的预 防 1板面钢筋的支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 应优先选用长条马凳(如图一) 。搁置时按排连 续放置,排间距不大于800mm ,边排距端部边缘 不应大于200mm 。支撑件应置于板底钢筋以上, 不得直接 搁置于模板上。 长板马凳加工示意图 (图一) 2现浇板内电气及智能等线管应避免交叉和过 度集中布置,禁止三层及以上管线交错叠放,现 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间, 线管直 径小于1/3板厚。住宅工程楼板宜双层双向布置 钢筋,当采用板分离式配筋时,应在无上层钢筋 区域沿管线方向增设0 6.5@150,宽度不小于 450mm 的钢筋网片。 3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做好现浇板厚度的控制标 示,每1.5-2m 2范围内宜设置一处,浇筑过程应 进行插签检查厚度。 4端部无搁置的板面钢筋应设置横向搁置钢筋 (如图二)。 板横向搁置钢筋示意图 (图二) 二填充墙砌体裂缝的预防 1外围护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应增设构造柱或采 取其它可靠拉接措施。 2填充墙砌至梁底、板底时,应留一定的空隙, 砌筑完应至少隔14天后方可补砌挤紧,起头收 尾均应用预制混凝土块抵紧。 3空心砖填充墙与混凝土相交接处应用实心配 砖排头。 4暗埋管线开槽处,应先清理、补槽后,再增加 钢丝网 抹灰处理,单边不应小于 150mm 。 5门、窗洞边距框架柱、构造柱或墙小于 200mm 时,应设置现浇混凝土门、窗垛,且应按设计配 置构造钢筋,并不低于(图三)所示构造要求。 (图三) 三 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的预防 1禁止以结构层或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初装饰 验收。找平层应采用水泥混凝土 (含细石混凝土) 铺设,强度不低于 C20,并留设试件。 2表面应进行压光收面或压实拉毛处理。 3楼地面平面变化处应设置分格缝。 4楼地面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期不少于 3天。 四顶棚开裂、脱落的预防 1顶棚宜采用免抹灰工艺。 2在批腻子前应先进行基层处理,确保基层平 整、干 现浇门窗垛 !?. I 220

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住宅质量通病防治 1.总则 1.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外观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 2.4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4.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建设单位 3.1.1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不得将建设工程支解发包,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3.1.5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3.1.6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7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1.8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项目、做法和技术质量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通过施工合同确定和实施。 3.2设计单位 3.2.1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导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 第二条本实施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等)。 第三条本实施导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导则的规定。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 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导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 (一)应当贯彻执行实施导则,制定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措施。 (二)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必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如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工程经济控制性指标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具有充分依据;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 第九条设计单位 (一)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强化各专业协调配合,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设计;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当按本实施导则落实相应的设计措施。 (二)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三)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有足够的可靠性,住宅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规范规定的允许值。桩基及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承载力的检验。设计文件中应注明二次装修承载控制值。 第十条施工单位 (一)在图纸会审时应将不符合本实施导则的情况及时告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二)针对工程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对容易产生空鼓、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的部位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必须将本实施导则规定的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门审查、建设单

威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附件2 威海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一、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 通病表现形式:现浇板易产生贯通性裂缝或上表面裂缝;现浇板外角部位易产生斜裂缝;现浇板沿预埋线管易产生裂缝。 治理主要措施: 1.1 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对楼板配筋方案不合理、构造配筋设置不到位、楼板刚度过小的,应及时在图纸会审记录中予以调增。 1.2 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在未设梁的板的边缘部位设置暗梁,提高该部位的配筋率,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能。 1.3 应加大现浇板的刚度。现浇钢筋混凝土双向板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20mm,厨房、厕浴、阳台板不得小于90mm。对于过长的单向板,设计时应进行抗裂验算,合理确定加密分布筋的配置。 1.4 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1.4.1 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

配制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1.4.2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 1.4.3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导致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且不小于Φ6@200。 1.4.4 管线应尽量布置在梁内,若梁内管线过多应适当加大梁截面,当楼板内需埋置管线时,管线必须布置在上下钢筋网片之间,且不宜立体交叉穿越,确需立体交叉的不应超过二层管线。线管在敷设时交叉布线处可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混凝土浇筑顺利且振捣密实。当两根以上管并行时,沿管方向应增加Φ4@150宽500mm的钢筋网片,做到在应力集中部位有双层布筋。 1.5 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1.6 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后浇带处应设置双层钢筋,后浇带混凝土与两侧混凝土浇筑的间隔时间不宜小于2个月。 —2 —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 1 总则 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防止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控,其它工程质量通病的防制可参照本规范规定执行。 1.0.3 本规范规定了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管理质量通病、工艺质量通病防控的基本要求。当规范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控方法、措施和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工程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工程。 2.0.2 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施工中和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质量缺陷,通常也称为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通病。 2.0.3 住宅工程工艺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施工中易发生的、常见的导致产生实体质量通病的工艺问题。 2.0.4 住宅工程管理质量通病 住宅工程施工中易发生的、常见的导致产生实体质量通病的管理问题。 2.0.5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 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工艺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的防止、控制方法和措施。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取严格管理措施,防止所建设住宅工程发生质量通病; 2、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完善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并在设计交底时向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3、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时,应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将质量通病防控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4、应将质量通病防控技术措施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任务书》(见附录A),工程竣工验收时对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验收,明确验收结论; 5、施工期间定期检查质量通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质量回访,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 3.0.2 设计单位防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应确保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遵守以下规定: 1、采取控制质量通病的相应措施,绘制相应节点构造图,并将通病防控的设计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中,应对质量通病防控的设计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3.0.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质量通病防控设计措施进行审查,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控制设计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3.0.4 施工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质量通病防控措施的具体落实,并遵守以下规定: 1、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分包单位应制定分包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控措施,经总包单位审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2、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包括实体质量通病、管理质量通病和工艺通病防控重点,材料、施工等方面防控措施,通病防控验收及落实责任要求等内容; 3、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施工;

六安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教程文件

六安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定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住宅工程质量缺陷,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预与治理工作,制定本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活动,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一、住宅建筑的设计长度大于4Om时,应设置变形缝。 二、砌体工程 1、砖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Omm,纵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顶层两端房间砌体沿高度方向设置间隔不大于1.3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顶层两端房间的门窗两侧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芯柱间距不应大于3m。每层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顶层两端房间砌体沿高度方向设置间隔不大于1.3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φ8。顶层的门窗两侧应设芯柱。其它各层门窗

两侧砌块孔应用C20砼灌实。 3、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7.5。 4、墙体与框架梁柱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墙体和框架梁柱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50mm。 三、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 1、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的设计厚度不应小于11Omm (厨房、浴厕、储藏等小开间板厚不应小于90mm)。 2、屋面、厨房、浴厕及建筑物两端的房间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板上部钢筋应为负弯矩钢筋连续配置,间距不宜大于150mm。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 3、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4、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板上部钢筋宜设钢筋小马蹬固定,小马蹬间距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宜。 5、现浇板中的线管应布置板厚的中部或中部偏下;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进行过渡;线管的直径宜小于板厚1/3,当线管上部无钢筋时,应在管线上方垂直管线增设φ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总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 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 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的规定。 2.2 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5.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 建设单位 3.1.1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 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 设计单位 3.2.1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 施工单位 3.3.1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3.3.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 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3.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 3.4.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3.4.2 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3 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 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4.1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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