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流程图

林业行政处罚流程图

林业行政处罚流程图

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档案条例》情况汇报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和《**省档案条例》情况汇报 ***档案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档案条例》,扎实推进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现将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9月,是***人民政府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乡镇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和资料。1997年6月机构改革,档案局与档案馆合并,履行全县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使用行政和事业两种编制,为县委、县政府的直属机构,隶属于县委序列,由县委直接领导,核定编制13名。2008年1月,县档案局(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内设办公室、监督指导股、管理利用股、编研股等4个职能股室,现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干部11人,职工2人。文化程度大学9人,大专2人,高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4人。馆藏档案资料66408卷(册),其中档案49029卷,资料17379册。2011年12月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一)领导重视,档案事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档案工作,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把

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档案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同步协调发展。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印发《***“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的工作目标,为档案事业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到档案馆现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同时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的神圣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夯实基础业务,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能力,推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档案管护设施进一步改善 县委、县政府重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多次拨出专项资金,建设档案馆库和添置档案管护所需的设备设施。一是县财政拨出230多万元新建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档案馆大楼。新馆占地面积550平方米,建筑面积2730平方米,建筑高度22.5米,库房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采用框架结构,顶层有隔热层,每层库房内均有封闭外廊,采取了保温隔热、防潮、防光、防尘、通风等措施。二是陆续安排专项经费添置档案管护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密集架225节,244立方米,安装消防自动报警、防盗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空调、去湿机、温湿度计等调控设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三)依法治档,档案法制建设上新水平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听证流程图

行政复议流程图

行政检查流程图 发现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调查,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 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现场检 查,当事人在场 制作现场笔录,当事人和执 法人员签字 未发现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流程图承办机构依法作出其他 处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承办机构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予以没收依法予以销毁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依法解除强 制措施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 承办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 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流程图 r 申请 申请人提岀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安阳市水利局 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 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并向申请人岀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 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 式,但自接收材料 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 r 专家评审(30日内完 成) 审查 安阳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审查(15日内完成) * k. ^1 -------- 备注:流程图所 指的“日”均为 工作日 安阳市水利局档案室结案(立卷归档) G 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 或者在1日 内一次告知申 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 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 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 理,并向申请人岀具加盖本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 日期的书面凭证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流程图 「申请 ' 申请人提岀行政许可申请 市民之家水利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安阳市水利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 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岀具加盖本行政机关 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 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 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安阳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审查(15日内完成)专家评审(30日内完成) 备注:流程图所 指的“日”均为 工作日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岀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综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综处进行审查。 1.4审查:由法综处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管理部门:法制与综合业务处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综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综处进行审查。 1.4审查:由法综处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 1-23项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四)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行为的处罚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外国人行为的处罚 (六)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行为的处罚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行为的处罚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行为的处罚 (九)对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行为的处罚 (十)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行为的处罚 (十一)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行为的处罚 (十二)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行为的处罚 (十三)对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以下行为的处罚 (十四)不按规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行为的处罚 (十五)不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行为的处罚 (十六)不按规定办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备案手续行为的处罚 (十七)不按规定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应当重点收集和保管的档案目录行为的处罚 (十八)拒绝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的处罚 (十九)对造成档案损失的,能够确定档案损失价值的,按照档案损失价值予以赔偿,不能够确定档案损失价值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档案专家、鉴定人员评估确定后予以赔偿行为的处罚 (二十)不依法进行审批行为的处罚 (二十一)不依法进行鉴定和验收行为的处罚 (二十二)不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罚 (二十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处罚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人防工程建设(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限县辖区范围) 2、人防工程使用、报废与拆除审批(限县辖区范围) 备注:流程图所 指的“日”均为 工作日

3、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运行流程图 备注:流程图所 指的“日”均为 工作日

二、行政处罚类程序流程图 1、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不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行为的处罚。 2、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处罚。 3、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 4、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5、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人防部门备案等的处罚 6、建设单位未取得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7、建设单位未组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以及对不合格的人防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处罚 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人防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罚 9、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10、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人防工程的处罚 11、承包单位将承包的人防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处罚 12、人防工程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或者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或者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等的处罚 13、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的处罚 14、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处罚 15、施工单位不履行人防工程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 16、人防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罚 17、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人防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森林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图(精)

森林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图 刑事办案程序:受案-→立案-→办案-→破案-→结案 一、涉林案件 接受案件案件来源→询问相关当事人参与人、当事人→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验笔录、示意图、木材检验笔图、照片、录像→资料→立案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讯问当事人传唤、拘传→收集相关证据证人证物、证明材料→呈请刑事拘留拘留证、拘留通知书→抓捕犯罪嫌疑人24小时讯问→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户籍证明、佐证材料等→破案呈破案报告书→呈请批准逮捕逮捕证、逮捕通知书、换押→整理装订卷宗制作起诉意见书、换押→移送起诉。 二、森林火灾案件 接受案件报警→赶赴现场→控制行为人→走访调查相关线索→现场勘查(面积、起火点、引火物品中、损失情况笔录示意图、图片、录像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当事人、目击证人→立案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讯问当事人传唤、拘传→呈请刑事拘留拘留证、拘留通知书→抓捕犯罪嫌疑人24小时讯问→送看守所关押→完善证据材料→破案破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提押、逮捕证、逮捕通知书→整理装订卷宗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起 诉。 三、野生动物案件 接受案件案件来源→现场勘查笔录、示意图、照片录像→立案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物品扣押(野生动植物品,作案工具等扣押物品清单→讯问当事人传唤、拘传→讯问相关证人或相关当事人→样品送检鉴定结论→呈请刑事拘留拘留证、拘留通知书→抓捕犯罪嫌疑人24小时讯问→送看守所关押→破案破案报告书→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佐证材料→呈请批准逮捕换押、逮捕证、逮捕通知书→整理装订卷宗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起诉。

四、信访案件 接受案件登记→根据信访内容进行初查(询问当事人、现场勘查→立案(行政案件,按行政案件的处罚程序办理或立为刑事案件→处理意见告知信访人信访签字→按刑事办案程序办理。

林业行政处罚及其案例分析

林业行政处罚及其案例分析 重庆市林业局政策法规处米仁忠 一、林业行政处罚概述 林业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而应当受到林业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查处的行政违法事实。 构成林业行政案件必备条件,一是具有明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二是具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事实,三是依法应该给予林业行政处罚。 (一)林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点 1、林业行政处罚的概念:林业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有林业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制裁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 2、林业行政处罚的特点: (1)林业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处罚的一个重要方面,属于行政法律制裁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 (2)林业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林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4)林业行政处罚必须依法依规实施。 (二)林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1)林业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 (2)林业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适用林业行政处罚的权限必须是法定的; (3)林业行政处罚的程序必须是法定的; (4)需要受到林业行政处罚的行为必须是法定的。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林业行政执法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动輒训斥等现象;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 3、以人为本的原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纠正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的错误认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坚持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严肃执法、文明执法,在管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应当以教育行政相对人守法为目的,视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轻重依法酌情实施行政处罚。 5、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的原则。 (1)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 (2)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保障当事人要求行政赔偿的权利。《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给予的林业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林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行政许可流程图

行政许可流程图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否

需携带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附图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年度投资计划(区发改委办理) (12)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权限内)流程图 违反相应法律法规

企业首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需提交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不需核对原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提供复印件,不需核对原件)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劳

行政总务-行政许可流程图50页 精品

附件1 行政许可流程图 附件2

行政许可听证流程图 附件3 45种参考适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1.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 我(单位)现向(行政许可法定实施机关)申请 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注:本申请书只提供大致格式,供相对人提出许可变更、延期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申请时参考适用。 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受地点: 接受时间: 接受材料目录: 1、 2、 3、 4、 …… 经办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名称):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问题及需补正的内容如下: (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 请你(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条第项第款的规定,将补正后的材料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5.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 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

福建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印发《全省森林公安派出所统一悬挂职责制度及字框设计规范》的通知

福建省森林公安局文件 闽森公局[2010]49号 福建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印发《全省森林公安 派出所统一悬挂职责制度及字框设计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区)森林公安局、分局、省直属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森林公安“五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森林公安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经省局研究制定了《全省森林公安派出所统一悬挂职责制度及字框设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森林公安派出所 统一悬挂职责制度及字框设计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全省森林公安派出所悬挂字框的基本内容、尺寸和颜色。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森林公安派出所。 二、基本内容 (一)所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全所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负总责; 二、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对全所工作进行决策; 三、组织全所民警做好辖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治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组织民警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 五、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完善装备管理制度,提高装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六、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所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长做好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林区治安防范工作,制定目标、计划和工作措施; 二、组织、带领和指导责任区民警开展责任区治安管理与安全防范工作,督促责任区民警完成岗位工作目标;

三、组织、带领和指导责任区民警依法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治安和刑事案件; 四、组织、带领和指导责任区民警开展调查研究,熟悉掌握林区“山情、林情、社情”等有关情况;定期分析林区治安形势,适时向所长提出预防、打击方案; 五、协助所长、教导员做好其他工作。 (三)教导员工作职责 一、主要负责队伍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所长做好派出所全面工作; 二、抓好民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安排落实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三、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协助调查处理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五、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责任区民警岗位职责 一、建立辖区内的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和收集上报情报信息; 二、积极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建立良好警民关系; 三、管理和指导辖区内的护林组织和林区治安防范队伍。 四、查处辖区内森林公安派出所有管辖权的案件。 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辖区涉林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案(事)件、灾害事故。 六、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任务。

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流程图

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流程图 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行政负责人审批 对认为不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不予立案 对认为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立案条件: (一)有违法行为发生;(二)违法行为是应受处罚的行为;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四)属于一般程序适用范围。 调查取证,依法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经调查发现没有违法事实的,报行政负责人审批,撤销立案 经调查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 经调查发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并连同《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和证据等有关材料,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法制工作机构,由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 本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凡决定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制发《举行听证通知》,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被处罚人,按要求填写《林业行政处罚送达回证》并取回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承办人应当将案件材料立卷。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终结,承办的单位应当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向交办单位报告。

税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

税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行政权力流程图(一)行政审批流程图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城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优化时限:0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 核对资料 相对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 受理部门反馈结果 发放《发票领用薄》 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相关资料:(1)《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印制表》。(2)税务登记证件。(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4)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办理时提供) 纳税人 是 否 2.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城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法定期限:4个工作日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优化时限: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 核对资料 相对部门处理 办税服务厅处理结果 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 相关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纳税人 是 否 3.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城中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优化时限: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 核对资料 相对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 发放《发票领用薄》 一次性提示应补正 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相关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3)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详细说明申请延期原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情况,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4)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5)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6)《资产负债表》。(7)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应报送因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 是 否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核准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专项执法检查人民群众举报 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 关材料,报报主管局长批准,适用一般程序。 主管局长批准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初始执法证,开展调查,收集书 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勘查笔录和现场笔录。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出具书面案件调 查终结报告,并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区发改委审核 行政处罚案件来源 日常监督检上级部门交办 对公民处以xx元、对法人或 其他组织处以xx元以下罚 款,适用简易程序 执法人员二人 以上出示执法 证,告知违法事 实和处罚依据 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 决定书交付当 事人,并收取罚 款 核审 主要核审内容:1、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2、当事人的基本 情况是否清楚;3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4、定 性是否准确;5、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6、处罚是 否适当;7程序是否合法。核审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超出管辖 权的案件,按 有关规定移 送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处理适当的案件,同 意执法人员意见 对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的案件,建议 执法人员补正 对程序不合法的 案件,建议执法 人员纠正 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由委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举行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对定性不准、 适用法律不 当、处罚不当 的案件建议 执法人员修 改。 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交代诉权 执行 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市 发改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复议或者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 行政判决书 结 案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米易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执法公示是指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县林业局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四条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公示内容 第一节事前公开内容 第五条林业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公示县林业局内设执法股室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二)执法依据。公示林业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权限。公示林业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范围。 (四)执法程序。公示林业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五)救济方式。公示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六)监督举报。公开县林业局接受监督举报的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以便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第二节事中公示内容 第六条对林业调查对象实施检查,应当提前将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具体要求等书面告知被检查单位。 第七条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林业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八条结合工作职责制作服务指南、岗位信息公示牌。

1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及说明

气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文字说明: 1.立案:每单位必须建立《案件登记薄》,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之后立即进行登记,并在7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制机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必用文书:《立案审批表》。 2.调查:由各执法队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勘查笔录》、《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局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

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在不停止或不纠正涉嫌违法行为将可能发生危险或扩大危害的情况下,可制作《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不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原因:《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局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7)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气象部门法制机构、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审查。 必用文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 择用文书:《行政执法通知书》、《笔录续页》、《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解除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鉴定委托书》、《鉴定意见书》、《现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涉嫌违法行为通

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 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 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附件2: 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人:陈震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 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 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事一流程,分别填报。 附件3: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人:陈震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核发选址意见书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 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 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事一流程,分别填报。 附件2: 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盖章)玉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人:陈震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行政处罚通用流程图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通用流程图 在监督检查及抽验中发现案件线索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 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处的 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 发现、分析违法行 为、案件受理 立 案 调查取证 案件审核 送达与执行 不符合立案条件 结案归档 被处罚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违法行为轻微,不予立案,责令整改; 2、属于信访案件的按信访程序办理;3不 符合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决 定 法规科 合法性审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听证告知 符合省局确定的重大、复杂的案件,举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 违法事实不成立,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违法行为轻微,免予处罚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合议 1、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2、有违法事实; 3、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 围;4、属于本部门管辖。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分管负责人批准立案,并确定 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 经办人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报承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有管辖权部门。 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办人填写《立案申请表》报承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经办人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依据及陈述申辩权,听取当事人的称述和申辩。7个工作日内报所属机关备案 属于当场处罚的 承办人现场检查、调查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检查笔录》,依据法定情况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承办人填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书》、《查封扣押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依法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制作《查封(扣押)延期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制作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物品需要检验、检疫、鉴定的制作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 现场检查、调查要有两名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名,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办案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人员应当保守秘密。 调查终结 调查终结,承办人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审签。 组织3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 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合议。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 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 进行案件调查时,对已有证据证明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出具《责令改 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合议、重大案件讨论予以撤案的,承办人员制作《撤案审批表》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 案件合议、重大案件讨论,记录人要制作《案件合议记录》、《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补充证据 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 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称述申辩笔录》。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 申辩而加重处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 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填写 《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 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 法规科制作《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表》。 当事人逾期放弃称述申辩的,承办人员予以记录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应当在20日,组织听证,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送达《听证通知书》,依法应当回避,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延期、中止、终止听证的,制作《听证延期通知书》、《听证中止通知书》、《听证终止通知书》,听证《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制作《听证意见书》。 法制科填写《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意见书》 涉嫌构成犯罪的,承办人员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批表》报机关正 职负责人,机关正职负责人3日内作出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承办人员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自接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同时填写《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告知当事人。 经承办机构、分管领导审批、承办人员《填写结案报告》。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本章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逾期不履行,申请制执行前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10个工作日后行》填写政处罚强制执行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申请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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