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二、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三、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经营服务制度

1、指导使用农资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其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2、对自己所经营的产品应做出质量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

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或含有违禁成分的农药)以及撤销登记的农药。

3、认真做好所经营农资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工作,即做好进货台账、销货台账的填写,并对所售产品签发商品质量信誉卡。

农资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资实行专库专储,入库分类整齐堆放,不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露天存放。

二、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资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他损失。

四、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资进行分类保管。

六、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农资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一、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二、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资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三、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四、随时检查农资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五、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要身体健康,每年做一次健康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换人。

二、管理人员进入库房,要做到先开门窗通风,再进库。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每次作业完后及时用清水清洗。

四、搬运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如有污染,及时清洗,发现中毒症状及时离场就医。

五、破损农药及包装物不得随意乱扔。

六、搬运、堆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农资店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农资经营店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二、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信誉卡、质量承诺书;

三、产品标识明确、质量保证,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宗旨,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或未经审(认)定品种和无登记证号的农资产品,不销售国家命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四、诚信经营,讲道德、守信用,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

五、健全农资质量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机制,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不与食品及其它商品同时摆放销售。

如有违反承诺,愿意接受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的处理。

承诺店(点)名称(盖章):

承诺店(点)负责人签字(盖章):

质量监督举报电话: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一、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

二、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

三、喷药前应仔细检查药械的开关、接头、喷头等处螺丝是否拧紧,药桶有无渗漏,以免漏药污染。喷药过程中如发生堵塞时,应先用清水冲洗后再排除故障。绝对禁止用嘴吹吸喷头和滤网。

四、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嬉闹。每日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

五、用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盛过农药的包装物品,不准用于盛粮食、油、酒、水等食品和饲料。装过农药的空箱、瓶、袋等要集中处理。浸种用过的水缸要洗净。

六、施用过农药的地方要竖立标志,在一定时间内禁止放牧,割草,挖野菜,以防人、畜中毒。

七、操作人员如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脸和皮肤等暴露部位,及时送医院治疗。

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制度

1,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要求,农业经营者必须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妥善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严防环境污染。

2、从事农药经营的企业及个人应设置专门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设备及暂存场所,农药包装袋和包装瓶应分开存放。

3、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实现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农药经营门市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暂存场所应当采取防雨淋、防渗漏的措施。

5、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及时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时间、数量、废弃物来源、经营场所负责回收的人员等详细信息。

6、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保存2年以上。

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建立从农药生产、经营到使用环节的可追溯体系,高水平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我县实行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消费者首次到我县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药产品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农资经营店如实完整登记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用途等信息,建立购买人电子信息档案。

2.各农资经营门店在销售农药时,应当在认真查验填写购买人身份信息的基础上,通过重庆市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如实记载所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销售日期等,规范台账管理。

3. 各农资经营门店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农药。

4.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依法处罚农药经营企业未如实记录购买人信息的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农药使用者未按规定建立用药记录的法律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

农资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二、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三、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四、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经营服务制度 1、指导使用农资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其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2、对自己所经营的产品应做出质量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 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或含有违禁成分的农药)以及撤销登记的农药。 3、认真做好所经营农资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工作,即做好进货台账、销货台账的填写,并对所售产品签发商品质量信誉卡。

农资经营仓储管理制度 一、农资实行专库专储,入库分类整齐堆放,不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露天存放。 二、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资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他损失。 四、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五、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资进行分类保管。 六、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2篇)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农资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商品进货查验制度。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货协议;购进农资产品时,须对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批准许可、产品标准、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内容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货;进货后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做到票、证、物一致,合法有效,杜绝不合格商品。 二、经营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建立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购进农资按规定索要购货____(或合法凭据)及相关证书(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标准证等)复印件(盖章),建立农资进货台帐;销售农资产品,必须主动向购货者提供销____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建立农资销售台帐。进销货台帐(含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农资品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____、购买人、进销货时间等详细内容,保存____年以上。 三、农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____农药和杀鼠剂以及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产品;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四、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为防止农药在运输、贮存及农药经营其他接触过程中致人中毒,应采取安全防护;农药经营相关人员应当掌握一定的安全防护常

农资管理制度

农资管理制度 农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资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管的制度。农资管理对于提高农田生产力、保障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农资采购、存储、使用和销售等方面介绍农资管理制度。 首先,农资管理制度的基础是农资采购环节。农资采购应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制定计划,统筹农资的品种、数量和质量,并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采购合同。采购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对农资品种和质量有一定的了解,以确保采购到合格的农资。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其次,农资管理制度要求对农资进行科学的存储管理。农资的存储应采取封闭、通风、防潮和防火等措施,防止农资受到潮湿、高温和火灾等不良环境影响。农资应分类存放,按照品种和用途进行区分,避免不同性质的农资混放。同时,应建立农资库存管理制度,实现对农资的库存数量、存货周转率等指标的监控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库存过多或过少的问题。 第三,农资管理制度要求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资。农资使用应根据农作物的品种、生态环境和生长期,制定科学的施肥、保护和治理方案。施肥应考虑土壤养分状况和农作物需求,进行合理施用,避免浪费和环境污染。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说明书和农药登记证使用,避免超量、超频次使用,防止农产品残留物超标。

最后,农资管理制度对农资销售也有明确要求。农资销售环节应建立健全的销售合同制度,明确农资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格等信息,保障农民和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对农资的流向、销售量和经销商等信息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农资销售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农资管理制度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建立健全的农资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各级农业部门应加强对农资管理的监管和指导,加强培训,提高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农资管理水平,推动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行业的农资使用管理制度

农业行业的农资使用管理制度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农资使用的管理有着严格的 要求。农资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资使用,提高 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本文将从农资采购、存储和使用三个方面介绍农业行业的农资使用管理制度。 一、农资采购 农资采购是农资使用管理的起点,合理的农资采购对于农业生产至 关重要。农业行业应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农资采购流程,确保农资的品 质和安全性。具体措施如下: 1. 供应商选择:应根据农资品质、价格、服务质量等因素,选择合 格的供应商。通过签订合同、召开采购会议等方式确保供应商具备必 要的法律资质和经营能力。 2. 农资品质检验:采购到的农资应进行品质检验,确保符合国家农 资质量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确保检验 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农资采购计划:农资采购应按照农业生产的需要制定采购计划, 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数量。充分考虑农作物的生长季节、生产需求和 市场变化等因素,避免因采购不当导致农业生产的损失。 二、农资存储

合理的农资存储是保护农资品质和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农资存储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 1. 选址合理:农资仓储设施应选择在干燥通风、避光降温的地方, 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农资受潮、变质或被人为破坏。 2. 农资分类:根据不同农资的性质、特点和存放要求,将农资进行 分类存放。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农资应与食品、饲料等储存区域分开,避免污染。 3. 温度控制:根据农资的储存要求,合理控制储存环境的湿度和温度,避免农资受潮、结块或发生挥发。 4. 库存管理: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农资的进出库情 况和库存数量,确保库存充足、更新及时。避免农资过期和浪费,减 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三、农资使用 农资使用是农业生产中最直接的环节,合理的农资使用有助于提高 农业生产效益,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农资使用管理制度应包括 以下内容: 1. 农资配比:根据土壤质量、作物需求和生产目标,合理配比农资 种类和用量。避免农资的过量使用或不足使用,提高农资的利用效率。 2. 施肥技术:根据作物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状况,选择适当的施肥 方法和施肥时间。注重施肥量的精确控制,避免过量施肥造成土壤污 染和环境破坏。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规范农资经营管理,促进农资经营的正常运行,保障农民和消费者的权益。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经营者。 2. 经营资格 2.1 农资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2.2 农资经营者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并持有农资经营许可证。 3. 农资采购管理 3.1 农资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的程序和要求。 3.2 农资经营企业应优先选择合法、质量可靠的农资供应商,并进行长期合作。 3.3 农资采购应遵守产品质量、产地、价格等有关规定,确保采购的农资符合标准和要求。 3.4 农资采购记录应详细并完整,包括供应商信息、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内容。 4. 农资库存管理 4.1 农资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明确库存的管理流程和标准。

4.2 农资经营企业应定期检查和清点库存,确保库存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4.3 农资经营企业应分类储存农资,确保不同类型的农资存放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4.4 农资经营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科学制定库存管理策略,避免库存过高或过低。 5. 农资销售管理 5.1 农资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的流程和要求。 5.2 农资经营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销售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等。 5.3 农资经营企业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应对销售的农资进行质量检验和合格证明。 5.4 农资销售记录应详细并完整,包括购买人信息、销售产品信息、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内容。 6. 资金管理 6.1 农资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6.2 农资经营企业应科学制定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6.3 农资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农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农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农资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农资管理安全,在农业生产中做到安全生产、安全使用、防范风险,维护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制定本农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生产中的农资管理,包括农药、化肥、种子、农膜等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物资。 第三条农资安全管理原则:风险防范为主、综合管理、科学施策、依法经营。 第四条农资安全管理目标:做到安全使用农资、科学施策控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稳定。 第五条农资安全管理责任:农资安全管理属于全体从业人员共同的责任,农资经营单位及农民是农资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管理。 第二章农资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按照国家有关农资管理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农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农资安全风险评估,将风险控制措施纳入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农资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资管理档案,记录农资的进出库、存储、销售情况,并制定相关流程,并配备专人负责农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使用农资的方法和知识。 第十条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农资市场的动态,做到农资销售合规合法。 第十一条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强化农资质量检验,确保农资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农资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库存管理工作,及时处理过期、损坏的农资,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农资管理档案中。 第三章农民的安全使用农资 第十三条农民在使用农资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农资的使用说明,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农民应当选择符合质量标准的农资,并从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假冒伪劣农资。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资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农资,保证农资质量安全,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三条农资经营者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与农民的沟通渠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农资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有关农资经营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五条农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资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农民购买到安全合格的农资。 第二章农资经营许可 第六条农资经营者应取得经营农资的许可证,符合相关条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农资经营许可证应当按规定公示,方便农民查询。 第八条农资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年审手续,确保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性。 第三章农资质量安全 第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向农民提供质量合格的农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农资。

第十条农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商品验收制度,确保进货农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农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防止农资过期损坏。 第十二条农资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农资质量抽检,确保农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四章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农资经营者应提供农资使用指导和技术咨询,解答农民疑问。 第十四条农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产品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农民投诉问题。 第十五条农资经营者应加强与生产厂家的沟通合作,提供及时的产品维修与更换服务。 第五章农资经营守则 第十六条农资经营者应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保证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农资经营者应加强农资市场监测,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第十八条农资经营者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第十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加强与农业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资公司管理制度

农资公司管理制度 农资公司管理制度「篇一」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办公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公司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员工考勤实行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均须到指定地点签到,上班时间以签到为准,下班未签到或有特殊情况而事先未向领导及办公室说明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迟到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一月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私请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统计,满事假一天,按月工资/21.5天扣发工资。 五、请假批准权限:各部门经理有一天批假权,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临时离岗须通报办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联系。 六、请假人员逾期不归,又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不可抗拒情况,有证明者除外。 七、员工病假需有医务部门的病假证明,病假按月工资/21.5天×天数扣发工资,病假超过15天,全月无工资。职工因违反纪律,打架斗殴造成病、伤者,休息治疗期间不得按病假处理。 八、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予十天晚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后事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农资市场管治规章制度范本

农资市场管治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资市场是指供应农业生产所需农资的地点,包括农资销售场所、仓库等。 第三条农资市场的管理包括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秩序管理、农资质量安全管理、市场服务管理等。 第二章市场准入管理 第四条农资市场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农资经营政策,并取得相关许可证件。 第五条农资市场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资格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第六条农资市场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安全、环保和卫生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七条农资市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防毒及其他应急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市场秩序管理 第八条农资市场应当制定市场秩序管理规定,明确各方义务和权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价格、交易、投诉等制度。 第九条农资市场应当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恶意抬高价格、哄抬市价或者强行捆绑销售。

第十条农资市场应当定期组织市场清场,整治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农资市场应当加强对农资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农资市场应当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购买和使用农资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农资质量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农资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严格把关农资质量,不得销售假农药、劣质农药等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农资市场应当建立农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和抽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农资市场应当加强对农药和化肥的专业指导,指导农民合理使用,防止过量施用造成环境污染和农产品安全问题。 第五章市场服务管理 第十六条农资市场应当提供便捷、高效、诚信的服务,为农民提供购买农资、咨询、技术指导等全方位支持。 第十七条农资市场应当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农资市场经营者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农资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023年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农资经营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资经营管理,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资经营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便民利民、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三条农资经营管理参照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自主的原则,加强市场监管、消费者保护和农商互动,促进供需平衡。 第四条农资经营管理分为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由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户共同参与,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政府应加强对农资经营的指导和监管,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农资经营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的利益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生产环节管理 第六条农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农资生产企业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八条农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九条农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提供农产品使用效果监测、咨询等服务。 第十条农资生产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农产品需求,提供适宜的产品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销售环节管理 第十一条农资经销商必须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才能进行农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农资经销商应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管理,确保产品品质和数量的安全。 第十三条农资经销商应向农户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确保农产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农资经销商应加强对农户的培训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五条农资经销商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户的安全意识和科学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农资经销商应主动配合政府的监管检查,提供销售记录和产品追溯相关的信息。 第四章农户管理 第十七条农户在购买使用农资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八条农户应按照农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农资,切忌滥用农药、化肥等农资。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农资经营活动,保障职工权益,提高 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农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全体职工遵守本制度,依法履行农资经营管理职责,确保农资管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透明、公正。 第四条农资经营管理应当以保障生产的要求,保护生态 环境为前提,保证农产品质量为出发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核心。 第五条农资经营管理程序包括采购、存储、出库、报损、销售等环节。 第六条农资管理应当按照“先预防为主,后执法为辅”的 原则,加强不良信息分析和处理,防范农资管理风险。 第二章农资采购管理 第七条农资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 术要求,选用合格农资、保证质量。

第八条农资采购招投标,应当在《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第九条农资采购应当有明确的采购计划和采购程序,并 制定明确的采购流程和记录。 第三章农资存储管理 第十条农资库房应当按照规定建造,保证库房质量符合 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农资入库时,应当检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 无破损、变质等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和处理。 第十二条农资库房安全应当加强管理,保证库房无火源、防水、防潮等措施,安全通道畅通,在库房外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农资库房应当按照品类分类存储,建立保管账簿,实行“先进先出”原则,保证库存农资质量。 第十四条农资库房应当制定明确的存储管理制度,规范 农资存储操作。 第四章农资出库管理 第十五条农资出库应当按照需要领取农资材料,合理分配,确保设备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农资出库应当有专人负责,仅凭领用单出库, 确保农资准确无误地到达使用地。

农资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

农资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 农资店员工管理制度1 员工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员工管理,使员工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农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农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农资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资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 第二条农资公司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所有员工、董事、执行董事和监事。 第三条农资公司管理制度的履行方式包括遵循和执行、监督和检查、评价和改进等环节,并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条农资公司管理制度的违反者,将依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招聘制度 1. 农资公司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能力和素质为主要评判标准,不得进行任何歧视。 2. 招聘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考察,遵循程序规定,确保所选拔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3. 招聘人员要进行合理薪酬的讨论,在公司薪酬架构规定范围

内为其提供合理的薪资。 4. 招聘人员要签署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执行。 第二条培训制度 1. 农资公司要根据岗位需求,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2. 员工在参加培训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签到和签退,并将培训成果及时应用于工作实践。 3. 公司要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内容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薪酬制度 1. 农资公司的薪酬制度要公平、合理、透明,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估,以确保薪酬与员工价值相匹配。 2. 薪酬制度要结合公司发展和员工能力提供激励机制,可以设立绩效奖金、股权激励和福利等激励方式。 3. 薪酬制度要遵守国家劳动法和税务法规定,同时满足员工的合理期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三章组织管理

农资店各类规章制度

农资店各类规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员工安全教育 农资店将每年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包括工作场所安全常识、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应急措施等。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 设备维护与保养 要求农资店的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3. 防火和防爆措施 农资店设立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禁止在店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4. 事故报告和处理 任何事故发生后,员工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同时要进行事故的记录和分析,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品质管理制度 1. 产品质量检测 农资店对销售的农资产品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包括检测样品 的外观、包装、标签、有效期等。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相 关法规要求。 2. 农药使用管理 农资店对农药的销售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保证农药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 产品退换处理 对于质量问题的产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客户可以申请退换。农 资店要立即处理客户的退换申请,并积极与供应商沟通解决质量问题。 4. 投诉处理 对于客户的投诉,农资店要及时进行调查并处理,确保客户的合理 权益得到维护和解决。农资店要建立客户投诉档案,对投诉情况进行 汇总和分析,以改进服务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 三、员工管理制度 1. 员工招聘和入职培训 农资店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员工招聘和录用,招聘程序必须公开、公平,录用员工必须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新员工入职后,必须 接受规定的培训,包括店铺运营、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是指农资经营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营销安全和经营的合规性,在经营过程中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下面是一份农资经营管理制度的详细描述。 一、农资采购管理 1. 农资采购需按照企业经营计划进行,确保采购量和品种的准确性。 2. 采购人员需熟悉农资产品的特性和市场行情,保证产品品质和价格的优势。 3. 采购人员需认真核对供应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二、农资质量管理 1. 农资产品进货时需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进行退换货。 3. 所售农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并在售后服务中积极与客户沟通。 三、农资仓储管理 1. 农资产品进入仓库前,需进行验收和清点,并建立相应的仓储记录。 2. 仓库应符合相关的卫生、防潮、防腐蚀等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的保存。 3. 农资产品在仓库内应按照不同品种分类,方便管理和出库操作。

四、农资销售管理 1. 销售人员应了解农户的需求,根据不同地区的农情进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2. 销售人员应为客户提供农资使用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产品的正确使用和效果。 3. 销售人员需随时了解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和销售策略。 五、农资售后服务管理 1. 对于农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为客户提供退货、换货或赔偿等相应的服务。 2. 客户投诉农资产品使用问题时,应及时派人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客户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3. 农资售后服务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及时跟踪产品的使用情况和客户的满意度。 六、农资安全管理 1. 农资仓库和销售场所应设有防火设施,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 2. 农资销售人员应提醒客户正确使用农资,防止农药或化肥的误用和环境污染。 3. 农资企业应开展农药储存和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七、农资经营信息管理 1. 农资采购、销售和库存等信息需及时记录和汇总,建立完善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农资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资经营管理制度是农资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农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农资经营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农资进货、储存、销售、安全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农资进货管理 第五条农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具备农资经营资质的农资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货,禁止向没有取得农资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货。 第六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及时记录农资名称、数量、供应商、进货日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农资进货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购进伪劣农资或者超过质量标准的农资。 第八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进货的农资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供应商追责。 第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货的农资安全、干净、完好。

第三章农资储存管理 第十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资储存制度,明确储存标准和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储存管理。 第十一条农资储存应当按照农资的种类、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和分区,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农资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火的库房内,禁止将农资储存在有毒有害物品储存区域。 第十三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农资的存储情况,确保农资没有受潮、失效或者过期。 第十四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资储存台账,及时记录储存农资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并保存相关材料。 第四章农资销售管理 第十五条农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者销售农资,不得向非法经营者或者无资质的个人销售农资。 第十六条农资销售应当按照农资的种类、特性、用途提供准确的产品介绍和使用指导,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 第十七条农资经营者应当保证所售农资的质量和安全性,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召回并向消费者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农资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虚高价格或者提供违规服务。 第十九条农资经营者应当开具正规发票,保留购买农资的相关记录,便于日后追溯和核查。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1、诚信经营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台账。 二、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产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的服务。向购买其农资产品的广大农民开据正规售货发票、出具统一信誉卡。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实行召回制。 四、产品明码标价,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如发生质量纠纷协商解决,因农资假冒伪劣问题给农户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不做虚假不实的宣传,不误导消费者,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在销售活动中,尊重消费者的选择,不欺行霸市,强行销售或搭售自己的商品。 六、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 单位: 责任人:

2、废弃农药和农药包装器具回收处理规定 一、严格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义务。所有经营的农药产品都要与生产企业或上游供货商签订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协议,或受生产企业或上游供货商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回收与处置机构签订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协议,明确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费用承担方式及标准。 二、在销售农药产品时告知购买人农药废弃物回收的义务和要求,对积极配合回收的农药使用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补贴,确保农药废弃物的回收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建立专门的农药废弃物存放场地,对农药废弃物按照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 四、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 五、定期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 六、做好相关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记录并建立台账(农药废弃物回收登记表、废弃农药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农药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单位: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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