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

购售电合同

甲方: ${custName}

乙方: ${compName}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监制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本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电力用户和本省售电公司之间签订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购售电交易。

三、本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约定。

四、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规则,本合同内容应相应修改或补充。

目录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第二章双方陈述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

第五章电能计量

第六章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合同变更

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

第九章合同解除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十四章其他

附件1:交易电量分月计划预排表附件2:交易电量确认函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custName},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custArea} ,在${custArea}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cus tSocialcode} ,住所:${custAddress}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custLegalname} 。甲方用电户号:${cu stElec_Id}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custOpenbank} 账号:${custOpenaccou nt} 。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compName}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

,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custVoltagelev} 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custT_capacity} 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符合江苏省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2、乙方在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

3、甲、乙双方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及电网经营企业的输配电网络完成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定义

1.1.1合约电量:是指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计划交易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交易合约电量”和“年度交易合约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合约电量”、“集中竞价交易合约电量”和“挂牌交易合约电量”。

1.1.2双边协商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

则,在满足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要求并经电力交易中心认定的前提下,以“双边协商”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3集中竞价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4挂牌交易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挂牌”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5结算月:是指电力用户已使用电能的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月。

1.1.6结算电量:是指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为本合同出具的结算凭据中的抄表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结算电量和年度结算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交易结算电量、集中竞价交易结算电量和挂牌交易结算电量。

1.1.7电网经营企业:指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或其他按照相关规定在江苏省内获得输配电网运营权的公司。

1.1.8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能源监管机构确认。

1.1.9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台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等。

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第二章双方陈述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

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能源监管机构均未做出过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方签署的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化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

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与其他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根据与售电公司、电网经营企业签订的《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三方购售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电网经营企业提供的有关接入和用电服务。

3.1.2与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1.3获得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

甲方的义务包括:

3.2.1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制用电系统。

3.2.2事先向乙方或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电力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根据实际用电需求,准确预测年度购电量及交易月份用电量,并按时提交《交易电量确认函》(见附件2)。

3.2.3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如实提供用户用电信息,配合乙方、电网公司及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电量交易、电费结算、数据统计等工作。

3.2.4按电力相关规定和《三方购售电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电费。

3.2.5电力交易电量不得转供或变相转供。

3.2.6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的权利包括:

3.3.1要求甲方提供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3.2发生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调整用电量计划。${LongPriceGap}中${LongSCharge}中${LongProportions A}中${LongProportionsB}中${biddingPriceGap}中${biddingSChar

ge}中${biddingProportionsA}中${biddingProportionsB}中${bidD eviationRatio}中${bidAssessProportionsA}中${bidAssessPropor tionsB}

乙方的义务包括:

3.4.1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为甲方提供电力交易服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按规定结算。

3.4.2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3.4.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支付电力交易相关费用。

3.4.3 协助甲方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

3.4.4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4.5向甲方和电网经营企业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

交易周期:本合同交易周期自 ${ctStartYear} 年${ctStartMonth} 月 ${ctStartDay} 日至

${custStopYear} 年 ${custStopMonth} 月${custStopDay} 日。

交易电量: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交易周期内的全部用电量,预估交易电量为 ${ctpower} 万千瓦时${ctpowerMWh}(分月计划预排见附件1),其中年度交易合约电量${LongAs socElec}万千瓦时${LongAssocElecMWh}, 剩余电量为月度

交易合约电量。双方约定交易电量以甲方每月在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月度交易前个工作日提交给乙方的《交易电量确认函》(见附件2)${biddingelecMWh}为准。${biddingele c}

交易模式:

双方另有约定如下:

双方另有约定如下:

乙方对甲方当月的实际用电量与双方确认的计划电量进行偏差统计,就甲方月度偏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双方约定处理原则为:

${bidAssess}

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及省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第五章电能计量

电力交易涉及的电量计量点在《三方购售电合同》中约定。

电力交易涉及的电能计量装置要求、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照《三方购售电合同》约定执行。

电力交易结算电量以甲方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结算依据。

第六章结算和支付

在结算周期内,甲方的电度电价(费)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电力交易中心、电网经营企业申报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结果形成,功率因数、峰谷比调整、容量电费(如有)仍由电网公司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的政策执行。

甲方按《三方购售电合同》约定交付用电电费,原有向电网经营企业缴交用电电费、计费方式以及结算流程均保持不变。

甲方收益直接在向电网经营企业缴交用电电费中扣减。

第七章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

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双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时,双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违约条款约定如下:

违约的处理原则

8.2.1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2.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章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9.1.1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9.1.2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章不可抗力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合同任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0.1.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10.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10.1.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对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其他方带来的损失。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扩大的损失。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首先应尽量调整交易和生产计划,尽可能使结算电量接近合同电量。

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报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 ) 种方式处理:

(1)双方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custStopYear} 年 ${custStopMonth}月${custStopDay}日止。

${rider}

第十四章其他

保密

甲、乙双方均应保证其从另一方取得的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技术等内容)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做出披露的情况除外。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内容,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标的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

通知和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按照约定的联络信息发给对方,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络信息为止。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本合同与《三方购售电合同》互为补充;当《三方购售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协调。

本合同中有关解除、争议解决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报送能源监管机构和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备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乙方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格式上报按国家相关政策法

规和交易系统技术要求等应当报备的合约关系、成交量等非涉密信息。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

份,分送有关机构。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1:《交易电量分月计划预排表》

交易电量分月计划预排表

公司名称(盖章):

签署人:

日期: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试行文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四川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售电公司与符合四川电力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之问签订的购售电交易合同。 二、电力用户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同时与两家及以上售电公司签订本合同;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本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再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 三、合同双方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适当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等。 四、本合同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发电厂、电力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和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目录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第二章双方陈述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 第五章电能计量 第六章结算和支付 笫七章合同变更 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 第九章合同解除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十四章其他 甲方(电力用户):,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手机: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售电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已取 得四川省电力市场交易资格,企业所在地为,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人代表/授权代理 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手机: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量为千瓦(kW)或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符合四川省电力市场准入条件且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电力 交易中心”)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2.乙方在四川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符合四川省政府主管部门对售电公司准入的相关要求,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资产总额为万元,可从事年售电量为。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

编号:______________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甲方: 乙方: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电力用户和江苏售电公 司之间签订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购售电交易。 三、本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约定。 四、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规则,本合同内容应相 应修改或补充。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 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 , 在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电户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 。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 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银行:---------------- 账号:---------------- 。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__________ 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______ 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符合江苏省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购售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42876 购售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购售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购售电合同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装机容量为5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水电厂和单机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火电厂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其他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项目可参照使用。《示范文本》不适用于发电企业向大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情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 (试行文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四川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售电公司与符合四川电力市场准入要求的发电企业以双边协商形式签订的年度购售电合同。 二、合同双方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适当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等。 三、本合同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发电厂、电力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和市场化零售供用电合同。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目录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第二章双方陈述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电能交易及电价 第五章电能计量 第六章电量、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合同变更和转让 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解除 第九章不可抗力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与期限 第十三章其他 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 甲方(售电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销售企业,已取得四川省电力市场交易资格,企业所在地为,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人代表/授权代理 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手机: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发电企业):,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 号:),本协议所指电厂调度名称:,税务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手机: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为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备案程序,并通过四川省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审核的售电公司,具备在四川省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资产总额为万元,可从事年售电量为。 2.乙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的(水力、火力、风力、太阳能)发电厂,装机台数为台,分别为兆瓦(MW)台(年投产)、兆瓦(MW)台(年投产)、兆瓦(MW)台(年投产)、兆瓦(MW)台(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购电人:,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电场(机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售电人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本合同为期兆瓦(MW)的风力发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 (2)风电场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并且并网调度协议在有效期内。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风电场: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3]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装机台数为台,机组编号及容量详见附件一,机组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4]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期兆瓦(MW),装机容量为兆瓦(MW)(装机台数为台)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实用版

YF-ED-J520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实 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GF-2014-0515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能源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四年七月 《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一、《风力发电场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风力

发电场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其他未出台示范文本的可再生能源电厂项目可参照使用。《示范文本》不适用于发电企业向大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情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据实填写,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的,请填写“无”。《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1],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

购售电业务合同协议合同书保底分成

购售电业务合同协议合同 书保底分成 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

购售电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日期:年月日 购售电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201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以及201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国家通过放开售电侧市场,鼓励相关企业成立售电公司,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售电领域,利用市场力量推动电力生产、传输、供应、销售的改革,探索新型的电价体制、电力交易体制和发用电管理体制。按国家在电力行业的电改政策,用电大客户企业可以申请大客户直购电优惠。甲乙双方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可以合作开展购售电业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交易周期和电量 甲方承诺向乙方购买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又称“交易周期”)的万千瓦时电量。 各月份意向交易电量如下:

上述分解电量仅供参考,具体每月委托电量以上月10日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委托电量确认函为准。(附件1:《委托电量确认函》)。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电量按在甲方目录电价的基础上下降分/千瓦时(含税)作为保底价差,如果当月成交价差超过保底价差,则超过部分双方进行利益分成,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二、甲方授权为《委托电量确认函》签署人。甲方有权知悉当月竞价过程、交易数据、交易结果,必须按时缴交电费。 三、甲方当月实际用电量与申报电量(长协分解部分+月度竞价部分)偏差在±5%范围内,产生的惩罚价差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5%范围,超出部分的惩罚价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按合同约定及政策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为甲方申请用电优惠,并根据结果收取服务费,无效果不收费,但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履约的,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或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预期效益(预期收益=乙方最大月收益*合同剩余月数); 3、因一方违约,守约方通过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主张权利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因财产保全申请的支付给第三方的担保费、公证费及其他取证费用。 五、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版

编号:_____________购售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1.1 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网经营企业,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1.2 鉴于乙方拥有装机容量万千瓦的公用发电厂,需要甲方提供机组启动电力并通过甲方电网出售该发电厂所生产的上网电量。甲方同意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规定全额购买乙方的上网电量。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其附件。 1.3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同意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二章定义 2.1发电厂:指乙方在投资建设的万千瓦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2.2 发电机组:指发电厂内的万千瓦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额定出力:指发电厂各台发电机组的汽轮机(或风力发电机组或光伏组件等)铭牌出力。 2.4 调度最高出力:一般指发电厂各台发电机组的铭牌发电能力,特殊情况下指发电厂发电机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皆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 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符合省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2、乙方在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 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 承诺' 注册' 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 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 (3)甲、乙双方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及电网经营企业的 输配电网络完成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省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文件,本着平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等、自愿、公平1.1定义

贓腳好威辭鍛嘛I制划交易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交易合约电量"和“年度交易合约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名为“双边协商合约电 量"、“集中竞价交易合约电量"和“挂牌交易合约电量” 1.1.2双边协商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在满足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要求并经电力交易中心认 定的前提下,以“双边协商"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交易 的合约电量。 1.1.3集中竞价合约电量:是指佐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力用户交易的合约电量. 1.1.4挂牌交易合约电量:是指售电方依据电力市场规则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获取的与电则以“挂牌"方式获取的与电力用户

交易的合约电量。 1.1.5结算月:是指电力用户已使用电能的按公历计算的自然月. 1.1.6结算电量:是指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为本合同出具的结算凭据中的抄 表电量.其中按时间区分的命名为月度结算电量和年度结算电量;按电力交易类型区分的命 名为双边协商交易结算电量' 集中竞价交易结算 电量和挂牌交易结算电量。 1.1.7电网经营企业:指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或其他按照相关规定在江苏省内获得输配电网 运营权的公司. 1.1.8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 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穏定限額以 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措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能源监管机构确认。 1.1.9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馭日以外 的公历日。 1.1.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 龙卷风' 台风' 海聽、暴风雨'泥石流' 山体滑坡、水灾' 火灾、地震' 台风' 雷电' 雾闪等;核辐射、 战争、痙疫、骚乱;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岀台有关规定、 规则等. 1.2解释 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彩响 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 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埃。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 月' 年均为公历日' 月' 年.

购售电合同(分成)

购售电合同 合同编号: 日期:年月日

购售电合同 甲方: 乙方: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可以合作开展购售电业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交易周期和电量 甲方承诺向乙方购买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又称“交易周期”)的万千瓦时电量。 各月份意向交易电量如下: 上述分解电量仅供参考,具体每月委托电量以上月10日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委托电量确认函为准。(附件1:《委托电量确认

根据每月市场竞价结果,甲乙双方对每月竞得电费价差进行利益分成(含税),分成比例为:甲方占 60% ,乙方占40%(如签订协议时甲方未成为广东电力市场用电企业合格主体,以及由此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在广东电力交易机构顺利备案,则重新签订2017年度购售电协议)。 二、甲方授权为《委托电量确认函》签署人。甲方有权知悉当月竞价过程、交易数据、交易结果,必须按时缴交电费。 三、甲方应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申报信息,以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电量交易采购工作,甲方有权知悉当月竞价过程、交易数据、交易结果。 四、甲方逾期缴纳电费,造成乙方未能及时获得相应分享收益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 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双方月度交割电量与当月交易电量(当月双边协商合约电量、当月集中竞价中标电量之和)偏差超过【±100%】的,超过部分电量视为违约电量;当发生违约时,按甲方违约赔偿约定如下: 甲方缴纳按结算月月度竞争市场平均成交价差与低于部分电量计列的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计算如下: 违约金=|月度考核电量×月度竞争市场平均成交价差| 月度考核电量=|月度交易执行偏差率×月度交易电量| 月度交易执行偏差率=(月度交割电量-月度交易电量)/月度交易电量×100%, 月度交易电量=月度双边协商合约电量+月度集中竞价中标

2019年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直供电

编号:_____________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的发电厂,装机台数为 台,分别为兆瓦(MW)台(年投产)、兆瓦(MW)台(年投产)、兆瓦(MW)台(年投产)、兆瓦(MW)台(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乙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 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第一条定义 1、计量点:指经甲乙双方及输配电服务方确认的本合同中直接交易购售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2、合同电量:指经甲乙双方协商,由本合同约定的直接交易电量。 3、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电力监管机构确认。 4、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购售电合同范本

GF—2003—0511 购售电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三年十月

《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装机容量为5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水电厂和单机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火电厂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其他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项目可参照使用。《示范文本》不适用于发电企业向大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情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根据现行体制,《示范文本》按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是同一实体考虑。如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不是同一实体,则双方应对本合同相应章节或条款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 六、《示范文本》尚未考虑“竞价上网”情形。实行“竞价上网”时,合同双方应按照电力监管机构有关规则、办法对本合同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待“竞价上网”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到一定时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制定新的《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1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抽水蓄能电站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抽水蓄能电站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售电方): 鉴于: (1)乙方在(拥有/兴建)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的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电站”); (2)电站已/将并入甲方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站:指位于由乙方拥有/兴建/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单机容量为兆瓦,装机台数为台,分别为、、、号机组)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2 计划停运:指电站机组处于计划检修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 修及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 1.1.3 非计划停运:指电站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 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退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 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 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4 强迫停运:第1.1.3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5 等效强迫停运率=(强迫停运小时+第1、2、3类非计划降出力等效停运小时)/ (运行小 时+强迫停运小时+第1、2、3类非计划降出力备用等效停运小时) 1.1.6 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统计期间小时的比值,即: 等效可用系数=(可用小时-降出力等效停运小时)/统计期间小时。 1.1.7 发电工况启动成功:根据电网调度指令,在给定期间内,按有关规程将一台机组从停运状 态转为发电运行状态定义为一次成功的发电工况启动。

2017年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空白)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2017年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 交易代理合同 甲方:赛德瓷 乙方:华网电力售电 年月日

目录 第1章定义和解释 第2章双方述 第3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章交易电量、电价 第5章电能计量 第6章结算和支付 第7章合同变更 第8章合同违约和补偿 第9章合同解除 第10章不可抗力 第11章争议的解决 第12章适用法律 第13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14章其他 附件一代理工业园区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电量、电费明细表 附件二电力用户注册信息表 附件三月度委托电量确认函

委托交易代理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交易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赛德瓷,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瓷工业园区,在浮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 ,住所:浮梁县瓷工业园区枫林路2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谭建湘。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华网电力售电,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省市兴国路65号总部经济区14层1403室,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MA35HUDD05,住所:省市兴国路61号创业家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思霈。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 赛德瓷 联系人: 周秒军电子: seedtc163. : 0 手机: 传真: 0 邮编: 333400 通讯地址: 浮梁县瓷工业园区枫林路2号 乙方名称: 华网电力售电

联系人: 温秋微电子: jxhwdl163. : 0 手机: 传真: 0 邮编: 341000 通讯地址: 省市章贡区兴国路61号总部经济东座7楼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 为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千伏安(kVA)的用 电企业。符合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省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 与直接交易的方案要求的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2)乙方在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 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省能 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的售电 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 甲、乙双方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及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络完成 购售电交易,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省能源局关 于开展省工业园区企业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的通知》(赣 能运行字〔2017〕44号)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修改稿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 甲方(电力用户): 乙方(售电公司): 二零一八年

委托代理交易合同(协议) 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

千伏(kV),总用电容量(或变压器容量)为千瓦(kW)的用电企业,用电户号为:。 (2)甲方全年用网电量为兆瓦时(MWh),全年最大用网负荷为兆瓦(MW)。 (3)乙方在河南省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并具有国家相关法规及文件所规定的售电设施、场所和专业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河南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周期和交易方式 1.1 甲方同意将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全部用电量,委托乙方参与市场化交易。 1.2 在委托周期内,乙方负责依据交易规则代理甲方参与市场化交易等。 二、委托电量和电价 2.1 交易电价 2.1.1 甲方零售电价是甲方用电侧结算的电度电价。甲方零售电价由交易合同电价、输配电价(含输配电损耗、交叉补贴,下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乙方代理服务费率(含税,下同)顺加形成。 2.1.2 交易合同电价是通过交易平台发布的乙方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成交电价,是乙方在发电侧的购电价格。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光伏电站备案,向公用电网供电的光伏电

站项目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参考此《示范文本》,在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简化条款内容签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 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据实填写,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的,请填写“无”。《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 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示范文本》附件中略去的部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约定。 目次 第1 章定义和解释 第2 章双方陈述 第3 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第5章上网电价 第6章电能计量 第7章电量计算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公司购售电合同

合同编号:GCL/JSSD-SD-2018-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 购售电合同 甲方: 乙方: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监制 2018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符合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准入要求的电力用户和江苏售电公司之间签订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的年度(月度)电力交易是指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开展的购售电交易。 三、本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对《合同》进行补充约定。 四、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规则,本合同内容应相应修改。

目录 第一章定义和解释 第二章双方陈述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 第五章电能计量 第六章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合同变更 第八章合同违约和补偿 第九章合同解除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十四章其他 附件1:交易电量分月计划预排表附件2:交易电量确认函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 购售电合同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电力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1、购电方(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用电企业,企业所在地 ,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甲方用电户号:。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账号:。 2、售电方(售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企业所在地为,在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最高用电电压等级为 _ 千伏(kV),总变压器容量为 _ 千伏安(kVA)的用电企业。符合江苏省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全面

编号:_____________ 购售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购售

电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购电条件 1.1甲方应自行设计、安装、调试与乙方电站联网的配套输变电设施。并且具备接受乙方电站并 网及连续接受上网电量的条件,且验收合格。 1.2乙方应按设计和施工要求,自行安装、调试电站放电机组,使其具备并入电网安全连续发电 的条件。且验收合格。 1.3乙方应按已审查确定的接入电网的设计方案和电网的要求,安装、调试电站联网设施,使其 具备并网连续运行的条件,且验收合格。 1.4甲、乙双方已签订了并网协议。 第2条运营维护 2.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省动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省电网地区调度规程》,并与甲方调度部门签订“调度协议” 。如果调度协议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应以本合同为主。 2.2甲方每年根据购电计划结合乙方上年实际上网电量完成情况。制定本年度购乙方电计划。 2.3乙方无功岀力按有功岀力的执行,无功电量均按的功率因数进行核算。. 2.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调度指令运行发电机组。 2.5乙方并入电网后应遵循只发不供的原则,向甲方提供电站发岀的全部电量(电站用电除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岀售电量。 2.6乙方应参与电网调峰。按甲方调度要求,峰时段加大岀力,谷时段减少上网。 2.7甲乙双方按产权分界分别运营维护好各自的设备。 2.8 并网线路停电检修时,乙方严禁向电网倒送电。 第3 条电能计量 3.1计量装置由乙方投资,上、下网计量点原则上设在产权分界处。计量点应装设正、反向计量的有功、无功脉冲电能表各一块;计量装置必须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三条和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

购售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新版

甲方(电力用户): 乙方(售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天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国家及湖南省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现就电力交易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应按湖南电力交易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申报信息(见附件),乙方为甲方办理湖南省电力直接交易准入资格,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交易周期内的所有电量。 2、甲方同意将交易周期内的用电量委托乙方以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或其他交易模式购买。 3、甲方应将历史用电数据以及交易周期每月预测用电量填好后盖章以书面或邮箱方式发给乙方。 二、交易电量和周期 电量合计万千瓦时。交易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省电力交易中心通知为准)。 三、收益分成1、乙方承诺所购的电价低于甲方执行的目录电价 2、甲乙双方约定对购买电量的成交价差(实际成交价与电网目录价的差额)进行利益分成,分成比例为:甲方占,乙方占。甲方获得的收益在其电费结算日的次月应缴电费中折扣。 3、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停产、停业或者不按时缴纳电费、欠缴电费产生的偏差电量考核由甲方承担,其余情况由乙方承担。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目录销售电价,则按新目录电价对应执行。 四、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权责 ①甲方有权知悉交易数据及结果。 ②甲方出具电力交易授权委托书给乙方。 ③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装机容量、负荷和生产计划等用电详细信息资料,准确预测用电量,发生电量特殊调整及时协助乙方纠正,在每月20日个工作日前向乙方申报次月用电需求、次月需求变化。 2、乙方权责 ①乙方应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降低电价。 ②乙方应及时将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与甲方有关交易数据、结果通知甲方。 ③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节能降耗。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方为有效。 2、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规则或不可抗力等,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其它 1、甲乙双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各项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意一方知悉对方的任何文件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本合同书签订后,甲方在同一交易周期内不得与其他市场主体再次签订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电量交易合同。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和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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