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认购协议书--律师修改版本

签署本认购协议之日起七天内,即在年月日前,乙方须与甲方签署《地下车位买卖合同》,并付清车位总价款即人民币元整(含定金)。逾期不签署《车位买卖合同》或者不付清车位款的,视作乙

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不可抗拒力等因素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甲乙双方如需变更本认购协议内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九、乙方需确保其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的真实性,若有更改须以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联系不上或通知书未能到达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和《物权法》,本小区车库不属于公用建筑面积;

十一、其它约定:

备注:以上款项不含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本认购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销售代表: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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