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基本规定

本行支付结算业务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和其他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我行支付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支票、银行本票、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汇兑等。

第二节票据使用管理原则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以及按人民银行和我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及我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单位、个人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人民银行《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及《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记载,单位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的,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第三节支付结算管理原则

办理支付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对

持中国居民身份证未在我行开户或留存个人信息并的客户,应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验其身份真实性。

各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上述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办理支付结算应准确、及时、安全,并做到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第四节支付结算业务中相关的反洗钱规定我行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合规部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包括下列大额交易:

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内容参照本行的《反洗钱操作手册》。

第五节相关说明

本行在未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之前,相关业务的清算应委托本行的代理清算行进行处理。使用代理行代理服务的具体操作参照与代理行签订的协议规定办理。各地区存在不同操作方法的业务,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支票业务

第一节受理转帐支票业务

第一条受理凭证

转帐支票、进账单

第二条审核要点

转帐支票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转帐支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金额是否相符;

转帐支票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等不可更改事项是否被更改,其他可更改事项更改后是否有原记载人签章;

背书转让的转帐支票是否按规定范围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进账单上的出票人和持票人名称是否与转帐支票记载的一致。

第三条处理流程

柜员记帐岗

(1) 受理本行转帐支票业务:

审核转账支票和进账单的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完整;如收、付款人均在本行开户的,进TAIBS系统记账操作后将进账单回单联加盖银行章返回给客户;如收款人不在本行开户,以票交方式提出的,使用同城提出贷方交易处理。交易金额超过记帐柜员权限的凭证,将支票、进帐单交由分支行营运专员授权。

(2) 受理他行转帐支票业务:

在系统里进行账务处理,在转账支票与进账单上盖章,将支票、进帐单交清算打码员。

清算打码员

(1)按照当地人行规定对提出票据打印磁码;打印本次交换的批控卡、提出卡(汇总表)、流水清单;

(2)核对提出卡(汇总表)上的提出借、贷方笔数、金额是否与本场票据交换登记簿一致;

(3)在提出的卡、单据、流水清单上按当地人行规定加盖票据交换章或其他印章;

(4)将票据、卡、清单交分行分支行营运专员。

分支行营运专员

(1)核对提出票据是否与系统记帐内容一致,重点是对提出贷方票据进行核对,核对票交登记簿;

(2)按当地人行规定,在提出贷方凭证上盖章;

(3)将交换票据封包上锁与票据交换员(票递公司)办理交接。

第四条要点提示

如持票人为转帐支票付款人,则无需在支票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

如转帐支票背书转让,注意核对持票人名称是否与进账单记载的收款人名称一致。

加强对印鉴真伪的审核,严防伪造印鉴盗取客户资金。

分支行营运专员对提出票据的收款人应认真复核,防止进账单被调换。

提出贷方凭证均要求加盖记帐柜员、复核柜员名章,当地人行要求加盖其他印章的,按当地人行规定加盖。

第二节受理现金支票业务

第一条受理凭证

现金支票

第二条审核要点

是否使用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为该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

核对出票人在支票上的签章与预留签章是否相符;

支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支票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有更改,其他更改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第三条处理流程

经审查无误后,从出票人账户付出并配款、对数、核对户名后,将款项交客户。

第四条要点提示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

持票人为个人的,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第三章银行本票业务

第一节签发银行本票

第一条受理凭证

本票委托书

银行结算业务及流程

一、银行结算业务: 银行作为社会各项资金结算的中介, 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方式进行清算行为和开展的业务。 二、银行结算业务的种类和内容: 1.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银行以银行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业务; 2. 商业汇票结算业务:银行作为受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业务; 3. 银行本票结算业务: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结算业务; 4. 支票结算业务: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结算业务; 5. 信用卡业务:银行通过发行信用卡实现经济主体结算的业务; 6. 汇兑结算业务: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业务; 7. 委托收款结算业务: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业务; 8. 托收承付结算业务: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业务; 9. 信用证结算业务: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信用证,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款项的结算业务。 三、银行结算业务的具体流程: 1.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流程:(1)申请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向开票银行申请银行汇票;(2)申请人将款项交开票银行;(3)开票银行开出银行汇票;(4)申请人将汇票交给收款人;(4)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向银行出示汇票要求付款;(5)特别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签发现金 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须为个人,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2. 商业汇票结算业务流程:(1)开票人在承兑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开票人开立汇票;(3)开票人向收款人支付汇票;(4)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向承对银行出示汇票要求付款;(5)承对银行收取手续费。 3. 银行本票结算业务流程: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支取现金;(2)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演变及未来趋势研究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演变及未来发展建议 一、我国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历史沿革 我国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根据分类方法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分类,按照实现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手工操作、单机操作和联机操作三个阶段,下面根据每种支付结算体系的特点做具体的介绍。 (一)手工操作阶段。从1984 年到1993 年这段期间,我国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是手工操作体系,实施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建国初期,我国的支付结算体系是借鉴前苏联的模式而建立的,形成了四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行使工业领域的银行职能,农业银行行使农业领域的银行职能,中国银行行使国际业务领域的银行职能,建设银行行使建设领域的银行职能,进而形成了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制,中国银行是国际结算的政策性银行,四大银行之间的业务几乎没有交集,不存在业务竞争。手工操作阶段的银行支付结算包括同城、异地和国际结算,分别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同城的结算需要结算人将保存好的纸质票据提交至票据交换所,交换所的工作人员在认真审核票据后,进行手工结算;异地结算需要结算人通过邮政部门将纸质票据寄到目的地,通过运输传输支付凭证;国际结算由中国银行独家办理。这个时期的网络完全不发达,因此,其结算方式只能依靠手工方式,银行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支付结算系统,只能通过纸质票据进行支付结算,由于大多数银行网点只办理居民储蓄业务,而办理结算的网点很少,结算方式单一、十分不便捷。 (二)单机操作阶段。从1994 年起,互联网开始兴起,在银行业也得到了初步而普遍的运用,相比手工操作阶段,支付结算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除了互联网的兴起,这个阶段我国的银行体系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994 年以前,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商业化,使得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断涌现;我国正式在1994年设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这个阶段的支付结算方式在同城、异地和国际三个方面的操作也有所改变。在同城结算方面,省级以上的城市能够实现跨省的票据交换,在很多发达地区都得到了普及,手工操作由自动清分机代替,并打破了行政区划,大大简便了票据支付结算的手续,加快了票据支付结算速度。在异地结算方面,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各地方的银行之间逐渐实现了联网操作,央行和各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统一的支付系统,支付结算方式不再是邮路传输,而是以电子传送的方式进行支付操作,通讯线路的设立使异地间的联行结算得以实行,个人账户的通兑和对公账户的通存也得以实现。单机操作阶段一直持续到了1999 年,之后又迈向了一个新阶段。 (三)联机联网操作阶段。21 世纪以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断进步,各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概要

中国外资 2012年7月下总第269期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杜坚 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几乎占有全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总量的大部分比例,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反应,一个是国际结算产品种类,一个是国际结算总量,另一个是国际结算手续费收入。 下表列示了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主要产品。从表中可以看到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产品主要集中在信用证、汇付托收等常规性方式,而新型的国际结算方式仅出现在少数的银行业务中。从四大国有银行的先行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产品类型可以看到中国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产品种类比较丰富, 客户可选择的余地相对来说比较大,而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由于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时间滞后与其他四大银行,国际结算产品集中于传统的信用证、托收、汇付等等,其中工商银行也涉及了福费廷、国际保理等新型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表1 四大国有银行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产品 数据来源:四大国有银行网站 如下分别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2009年到2011年国际结算总量的数据图表,通过图表可以看到中国银行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鉴于中国农业银行的国际业务起步较晚,农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规模要落后于其他四大国有银行。从2009到2011年的总体趋势来看,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都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长率,主要受益于我国在金融危机后的进出口贸易总额的

逐渐恢复和不断增长。中国银行2011年的国际结算量是招商银行同年的结算量总额的将近4.17倍,在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际结算量差距也相对明显,中国银行的国际结算量是中国农业银行的2 倍多。 图2 2009-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国际结算总量(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年度财务报告 图3 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结算总量比重 数据来源: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年度财务报告 通过上图中2011年四大国有银行的国际结算总量的比例可以看出,中国银行在整个四大国有银行中占了35%之多,其次是工商银行占了28%。从整体来看,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银行的国 际业务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中国银行开展国际业务较早而且一直定位于国际化的银行的发展战略。 dio:10.3969/j.issn.1004-8146.2012.7.010 (下转第28页

银行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实物贵金属销售及回购业务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实物贵金属销售及回购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中国银行出纳制度》、《中国银行实物贵金属代理销售及回购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品牌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品牌实物贵金属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特制订本规程。 第一章业务介绍 第一节基本规定 一、本规程所指实物贵金属销售及回购业务包括我行自营品牌贵金属销售与代理贵金属企业销售贵金属两部分。 1、自营品牌实物贵金属销售:我行自行借入原材料或利用积存金库存作为黄金原料、自行设计并经总行指定贵金属加工企业铸造的品牌实物贵金属产品,通过我行网点或其他电子渠道向企业或个人出售。 2、实物贵金属代理销售:我行接受贵金属企业的委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在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或通过其他电子渠道代理贵金属企业与投资者(企业或个人)进行实物贵金属制品买卖。 二、产品销售模式。产品销售模式可分为铺货式销售和订单式销售。 (一)铺货式销售是指贵金属合作企业根据银行销售需求,提前生产加工出产品并配送至银行网点,通过银行渠道进行销售,银行实现销售后根据约定的资金清算结算流程将销售基础金额上划至总行金融市场中心指定账户或将销售 款项全额划转至贵金属合作企业结算账户。 (二)订单式销售是指贵金属合作企业不提前生产产品或仅提供少量产品供网点柜台展示,客户有需求并下单订购时,贵金属合作企业再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相应产品生产和配送,银行收货或客户提货后再由银行根据约定的资金清算结算流程将相应款项全额划转至贵金属合作企业结算账户。 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中各类贵金属制品的销售模式、定价方式、销售价格、规格种类等销售信息详见总行每期发行通知。 三、个人和机构客户都可购买我行销售的实物贵金属制品。 (一)个人客户可以从阳光卡(活期一本通)转账或以现金购买。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交易金额单笔转账类5万元以上(含)、现金类1万元以上(含)的,客户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商业银行结算支付业务 简答题

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1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2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3依法管理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的作用1给付作用;2沟通作用;3替代作用;4反映作用;5促进作用。支付结算业务的特点1支付结算业务处理过程与会计核算过程同步进行;2结算业务的凭证格式由银行统一制定;3收款方、付款方开户银行之间的资金清算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完成;4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5银行风险较低,收入稳定。支付结算业务的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 票据的特征1票据时有价证券,票据时表示财产权的证券2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的权利义务由票据的设立而产生3要式证券4文义证券5无因证券6流通证券7返还证券 票据行为及其特征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就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并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的权利义务而成立的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行为 票据行为的特征: 1要式性 2无因性 3文义性 4独立性 形成票据行为代理关系的要件。1必须在票据上记明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2票据上应当有表明其“代理关系”的记载3票据代理人自己应当在票据上签章 票据保证及其特征票据保证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的履行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1票据保证是一种要式行为2票据保证是单方法律行为3票据保证既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又是一种独立的票据行为4票据保证的保证人于被保证人在清偿票据时无前后顺序之分5票据保证的保证人在代被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取得的不是代位权或求偿权,而是取得追索权 银行汇票的特点1银行汇票结算通用性强2有利于客户急需用款和及时采购,凭票购货,余款自动退回3银行汇票使用灵活,持票人可以一次性转让也可以通过银行分次支付4银行汇票兑现性强 商业银行参加票据交换的条件1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核定交换号码2配备专职交换员3按交换场次和时间交换4开立清算账户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遵守的结算纪律1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开户的账户是其办理资金收付的工具,不准多头开立基本结算户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3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正交易和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4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5办理结算的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支付结算操作风险的成因1内部操作风险(1)人员因素操作风险(2)流程因素操作风险(3)系统因素操作风险2外部操作风险(1)外部欺诈风险(2)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引起的操作风险(3)外部突发事件风险 银行卡业务操作风险的分类1持卡人信用风险2不法分子冒用、诈骗风险3商户操作不当的风险4发卡机构内部作弊风险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与管理,明确各信贷管理部门职责,理顺信贷操作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资金营运效益,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有关制度及《某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我行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信贷业务运行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操作遵循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不适宜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信贷业务,要实行岗位分离或其它有效的制约形式。 第四条各支行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五条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审查 ——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第六条支行办理授权范围内信贷业务流程: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向支行信贷业务部门提出信贷业务申请,信贷业务部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进行调查 (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审查。 (二)审查。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对信贷业务部门移交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签批,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签批后,报贷审小组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贷审小组审议后报支行行长审批。 (四)报备。支行行长审批后,向总部信贷管理部门报备。 (五)经营管理。向总部信贷管理部门报备同意实施后,由支行信贷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信贷合同,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 第七条办理超授权范围的信贷业务流程: 客户申请,支行受理并初步认定后,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支行信贷业务部门进行调查,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初审,支行贷审小组审议,支行行长审批同意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的风险与对策(20210315110033)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的风险与对策 国际结算业务是通过两国银行办理的由贸易或非贸易引起的债权债务的清偿,它以国际贸易为前提,又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础业务类属中间性业务。国际结算过程存在多重风险,但风险不等于损失,操作得当,风险可以预防,可以转化为收益;如不当,风险即会成为损失,同时,国际结算涉及到国家金融管理的有关法令、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惯例与准则、银行信誉、银企责任及业务的具体操作等诸多方面,比较复杂。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和外向型经济将会有更快的发展。这一切为国际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而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对外商投资企业结售汇的全面实施、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国外金融机构的进入,从风险角度讨论和研究国际结算业务将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热点。 由于国际结算本身有国际性、科学性、融资性、知识性和惯例多、发展快等特点,使国际结算中产生的风险具有以下特点:涉及范围的国际性与结算方式的结算工具有相关性、与融资活动的相伴性、形成原因的多样性、表现手段的欺诈性、防范过程的复杂性。上述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国际结算的风险是指在国际间货币收支调节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经营上和管理上的问题而引起的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危险。本文力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寻找防范对策。 一、票据结算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票据是国际结算的重要支付凭证,它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汇票。目前使用的许多国际结算方式都是汇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银行转让票据,使国际贸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因而票据就代表金钱。正因为这一点。国内外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上票据做文章,禾I」用假票据及有关银行支付凭证对我国进行诈骗。其类型类有: 1、伪造大额银行汇票导致的风险。由于国外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国内居民接触国外的外票不多,一些诈骗分子常常利用伪造的银行票据进行诈骗。曾有这样一个案例“一港商交来500万元的银行远期汇票一张,客户要求贴现汇兑,两周内完成。银行工作人员在验票时发现该汇票由某日本财务中心开出,受益人为河南某公司,付款期限为一年,指定美国洛杉矶大和银行付款,但汇票无银行汇票字样,也无银行承兑字样,经与大和银行北京代表处联系,确认洛杉矶大和银行没有这家单位开户也没有签发过或承兑这张汇票,证明系伪造。 2、将起初票据注销产生的风险。国外的不法商人利用起初的票据,主要是支票,在国内交我方银行验票确认,骗取货物,而后利用交货与国外收款之间的几天时间内将账户内存款转走,将其注销,成为空头支票。 3、伪造大额存款凭证及金融债券带来的风险。 票据存在的风险,从票据表面看一般有以下特点;持票人签字涂改、假冒;支票被止付、持失、甚至已被废;票据的银行名称、印鉴伪造;出票不符合惯例等。

银行现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我行现金业务操作,根据《xxxxxx银行出纳制度》、《xxxxxx银行柜员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 1.分行应在辖属网点中指定一家现金代理行(分行本部或某个网点,简称现金上级行)统一办理辖内各行现金的缴存与请领业务,资金的最终清算仍然通过各辖属网点在分行(简称账务上级行)的备付金账户进行。 2.对于采取支行派员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方式的分行,各网点应在现金上级行预留印鉴,向上级行领取现金时凭加盖预留印鉴的“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办理。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印鉴,控制现金请领的风险。 3.现金调缴时应由双人押运,库管员与押运人员(双人)在相关凭证上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登记手续,明确保管责任。 二、向人民银行领缴现金 (一)领取现金 现金上级行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时,由库管员根据库存现金情况及用款计划,经有权人审批后填写“现金收入/付出凭证”(第二联),签开人民银行现金支票或人行规定的相关凭证,并加盖预留印鉴,库管员在现金支票存根联上签章后,与押运员做好现金支票的交接手续。押运员在“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上“押运人签章”处签章。押运员持现金支票随同守押人员向人民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领取现金时,应当场验看券别,逐捆卡把,清点总数。 现金领回后,押运员与库管员当面办妥交接,无误后库管员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对于原封新币,开箱、拆包、拆捆和拆把清点时,应在监控下进行,且至少二人在场。拆箱、拆包前先检查原包装有无异样,拆封后先点包卡把,后清点细数。由发行库取回的现金,对外支付拆捆、拆把时不得丢弃原封签、封条,原封签、封条在款项付出日营业终了账平款清后才能销毁。现金核对无误后,库管员凭“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使用[7003现金收缴]交易,选择“现金收入”,办理现金入库手续,系统自动登记库存现金登记簿并打印“现金收入/付出凭证”核实行,将加盖个人名章及“附件”戳记的支票存根联作附件随当日传票装订。 (二)交存现金 库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需向人民银行发行库交存现金时,库管员应填制“现金收入/付出凭证”(一式两联)和人民银行的“现金交款单”,经有权人

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综述 手机银行(客户端)是指基于手机平台研制开发,客户只需将手机号与我行账户绑定,就能让客户的手机成为一个掌上的银行柜台,随时随地体验各项金融服务。 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 (一)我的账户:账户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账户挂失、修改别名、账户删除、生成账户二维码名片、设置默认账号等。 (二)转账汇款:本人账户互转、行内转账、跨行汇款、跨行快汇、手机号转账、转账交易查询等。 (三)充值缴费:提供移动、联通、电信、燃气费缴费等第三方缴费项目,该业务需要与公共服务单位、通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方可实行。 (四)二维码:扫一扫收款、扫一扫付款、付款二维码、收款查询等。 (五)定活互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通知存款、定活互转查询。 (六)资金归集:对于已签约网银互联支付协议的他行账户进行资金归集(此项业务需待我行网上银行跨行清算系统上线后方可使用)。 (七)我的贷款:贷款详情、还款历史、还款计划。 (八)主动收款:实现客户向他人主动收款请求,经收款确认后可收款成功,发送出收款请求后,可随时查询收款状态。 (九)公务卡:提供公务卡激活、查询密码设置修改、已出未出账单查询、公务卡还款、积分查询等功能(此项业务需待我行发行公务卡后方可实行)。 (十)个人设置:登录密码修改、限额修改、预留信息设置、个人信息管理、令牌挂失、令牌同步。 (十一)公共服务:银行公告、优惠快讯、资费标准、网点查询、安全提示、电子银行章程、联系我们。 (十二)金融助手:理财资讯、存贷款利率查询、存贷款计算器。 手机银行(客户端)客户按照注册方式不同,分为自助签约客户和柜面签约客户。我行根据不同的注册方式,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手机银行服务。 手机银行(客户端)业务提供“短信”、“令牌”、“贴膜卡”三种客户身份确认方式:手机银行签约认证方式默认选择“短信”,客户可只单独选择“短信”作为唯一认证方式,也可搭配“令牌”或“贴膜卡”认证方式,其中“贴膜卡”认证仅为方付通手机银行客户设置,“贴膜卡”认证方式不得与“令牌”认证方式并存。 手机银行自助注册客户采用密码方式,无需认证。 第二章手机银行(客户端)客户管理 第一节手机银行(客户端)客户开户 一、个人手机银行(客户端)客户开户基本规定 我行个人客户可持本人活期结算存折(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一家支行办理个人手机银行(客户端)的柜面开户业务。 支行操作员应认真审核客户的开户证件,登录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开户人的身份进行识别,以确保客户的身份资料真实有效。审核无误后,告知客户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守

银行防范支付结算风险工作总结(共5篇汇总)

第1篇银行如何防范支付结算业务风险 银行如何防范支付结算业务风险 有偿征集原创文章,为您创收投递文章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支付结算风险是银行在运用结算工具从事货币活动、资金清算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随着银行支付结算渠道的扩大,票据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商业银行在注重加强支付结算服务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支付结算的管理和风险的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一旦转化成现实的损失,将直接影响着银行、企业资金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支付结算作为银行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环节,其防范风险尤为重要。一、支付结算风险的表现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已渗透 支付结算风险是银行在运用结算工具从事货币活动、资金清算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随着银行支付结算渠道的扩大,票据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商业银行在注重加强支付结算服务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支付结算的管理和风险的防范。支付结算风险一旦转化成现实的损失,将直接影响着银行、企业资金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支付结算作为银行工作的重点内容和 重要环节,其防范风险尤为重要。一、支付结算风险的表现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已渗透到银行会计结算工作的各个环节,其表现形式也呈多样化。当前,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是银行在清算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或系统内联行资金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两大类。一类是个别行、社在同城结算和联行清算环节上控制不严所产生的风险。同城票据交换和联行清算环节是会计部门发案较高的部位,主要存在着同城票据交换和暂收暂付款项挂账管理不严、汇出汇款管理薄弱、联行对账不及时,以及印、压、证三分管执行不力等现象。1997年1月3日至3月13日,建设银行南京分行下关支行票据交换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自制进账单、偷盖印章、空提票据交换等手法,先后7次将1440.3万元资金转出提现;工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汉口分理处会计员胡某,利用代班接柜、掌管压数机之机,并偷盖印章,签发金额为900万元和700万元两份银行汇票,内外勾结交由深圳某公司经理行骗。另一类是商业银行将资金矛盾转化为结算矛盾,利用联行体系的关联性而导致的地区性支付风险。这种风险突出表现在各银行系统联行汇差资金占用严重,资金调度失灵,各基层银行占用汇差进行超负荷经营,造成大面积的支付困难,各行备付率极低,有的甚至在人民银行透支,人民银行的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难以正常进行,严重的会由一个行、一个系统的矛盾演化为地区性、系统性的支付困难。 (二)票据风险 随着票据的广泛推广使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进行诈骗,而产生的风险日趋突出。主要表现为 (1)伪造变造票据、诈骗盗用资金。犯罪分子通过涂改、挖补等手段更改出票金额、收款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防范与控制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防范与控制 目录 一、支付结算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 (一)同城结算风险。 (2) (二)信用风险。 (2) (三)票据风险。 (3) (四) 内控风险。 (3) 二、支付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4) (一)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形式化 (4) (二)内控机制缺失 (5) (三)支付结算风险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 (5) (四)支付结算风险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6) 三、支付结算风险防范对策 (6) (一)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管理机制。 (6) (二)强化中央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监管,保证支付体系安全。 .. 7 (三) 依法准确及时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7) (四) 加强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8)

摘要:目前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一系列的惊天大案、要案给我国商业银行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迫使监管部门和各商业银行将支付结算风险的防范提上议事日程。这一切都表明我国银行业在提高其运作效率的同时,加强支付结算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刻不容缓。面对薄弱的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低下的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及不足的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加强支付结算风险的监测和评估的研究,提高银行业运作效率和可靠性较西方银行更为迫切。 关键词:支付结算风险风险管理风险防控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一种重要性金融风险。它是指债权方在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因偶发的和不完全确定的因素所引起资产损失的可能性。新经济模式(如网络银行、互联网贸易等)、更为复杂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战略、技术系统的可靠性、交易量的提高、监管要求的日趋严格等,都增大了金融机构面临的支付结算风险。 一、支付结算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同城结算风险。 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非票据、结算凭证权利人通过盗窃或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得他人票据和结算凭证,并通过银行同城结算而获得票款、结算资金。另一种是银行同城票据交换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结算风险。同城票据交换已成为银行系统经济案件的高发地带。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由于支付过程中,一方拒绝或无力清偿债务而使另一

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银行支付结算工作自查报告 人民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11银发[ⅩⅩ]37号,我行于12月10日至12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行支付结算业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自查业务时间范围为ⅩⅩ年1月1日至ⅩⅩ年12月20日,自查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等。 一.明确分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行领导对此次自查工作相当重视,明确了具体分工,由各部门对照示范行的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后由会计核算部经理会同相关负责人对各业务环节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自查工作质量。 二.自查的基本情况 1.各部门人员能积极地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2.能按时报送支付结算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情况,及时制定完善支付清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的危机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培训。 3.严格按照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办理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 4.按照人民银行电子对账系统的要求,每天及时、准确的通过系统核对账务。 5.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票据结算业务,同时组织推广创新支付结算工具。 6.认真、及时的完成可人民银行布置的结算管理方面的情况调查及专题文字材料。 7. 为协助业务部门做好银行卡推广工作,各自营网点于今年9月份开展了银行卡宣传工作。 8.按照《账户管理办法》等账户管理规章制度,合规使用银行结构代码,岗位设置规范。 9.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支付结算测试题

支付结算测试题库 二、单项选择题。 1.大额支付系统 B 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A.批量 B.逐笔实时 C.每日一次D.每日两次 2.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机构是A 。 A.直接参与者B.间接参与者 C.特许参与者D.普通参与者 3.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库)是 B 。 A.直接参与者B.间接参与者 C.特许参与者D.普通参与者 4.国家处理中心收到支付业务信息后,对清算账户头寸足以支付的,立即进行资金清算,并将支付信息发送资金清算行;不足支付的,按 C 。 A.先清算,日终前补足资金 B.先清算,次日上午前补足资金 C.资金清算的优先级次及收到时间顺序作排队处理 D.人民银行主动提供贷款 5.因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资金不足清算导致支付业务排队等待后,一旦资金筹足,最先清算的支付业务为 D 。 A.支付业务收费 B.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 C.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清算 D.错账冲正 6.在清算窗口关闭前的预定时间内,对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资金仍不足清算的普通支付业务, C 。 A.人民银行分支行按规定提供高额罚息贷款 B.允许隔夜透支 C.退回发起行 D.立即清算

7.对有疑问或发生差错的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应在 A 发出查询。 A.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上午 B.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下午 C.当日至迟下一日上午 D.下一日日终前 8.小额支付系统查复行业务人员依据查询书的内容,认真查阅有关账册、凭证和资料,应在收到小额支付系统查询信息的 A 按规定格式予以查复。 A.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上午 B.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下午 C.当日至迟下一日上午 D.下一日日终前 9.实行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账户余额控制时,清算账户 C 。 A.不得被借记 B.不得被贷记 C.超过该控制金额的部分可以被借记 D.不足该控制金额的部分可以被贷记 10.接收行已贷记接收人账户的支付业务,对发起人的退回申请,应 C 。 A.立即办理撤销 B.立即办理退回 C.通知发起行由发起人与接收人协商解决 D.立即通知接收人办理退回 11.下列各项中,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是 C 。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B. 定日付款的汇票 C. 见票即付的汇票 D.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1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付款方式是 C 。 A.定日付款 B.出票后定期付款 C.见票即付 D.见票后定期付款

商业银行支付业务

一、互联网支付业务流程分析 (一)业务模式 在基于Internet的电子支付过程中,主要涉及如下角色:客户、商户、支付服务方(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总体结构示意如下: 客户是支付过程中,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商户是支付过程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企业,或者给买卖双方提供撮合的交易平台; 支付服务方是支付过程中,给客户及商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视不同情况,可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具体而言,如果客户通过银行直接完成支付,则支付服务方为银行;如果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转结银行完成支付,对商户而言第三方支付公司为支付服务方,对银行而言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商户,银行为支付服务方。 总体业务流程为:客户通过游览器访问商户的网站,选择商品并结账;商户记录客户的订单,按照支付服务方的格式组织报文并提交;客户在支付服务方完成付款过程;支付服务方把支付结果通知商户的网站;商户为客户提供商品/服务,如下所示: 该流程图具体说明如下: 用户在商户网站等选购货物,并申请使用互联网支付; 商户生成订单,并送给支付平台,将用户转向网络支付业务系统; 支付平台收到订单请求后,返回给商户订单已接收; 用户在支付平台上选择互联网支付的银行,使用银行卡进行互联网支付; 网络支付业务系统记录用户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并将用户转向给相应支付系统: 支付平台把扣款信息发送给银行,并引导用户到银行(和实现方式有关);用户在银行完成卡、密码等信息输入,完成付款;银行把支付成功的信息反馈支付平台、用户; 支付平台向用户提供支付界面;用户完成账户、密码等信息输入,完成付款; 支付平台将支付结果通知反馈商户,商户收到支付成功通知后进行发货处理; 根据商户结算周期与商户进行资金清结算,风险识别通过后,将资金结算到商户之前关联的银行账户。 (二)资金流说明 买方和卖方的最终资金来源在银行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若买卖双方在开立支付账户,则通过资金交易的触发,产生账户之间资金及权益所有权的转移,在不发生充值和提现、退款的情况下,在备付金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发生转移;若为银行账户支付模式,则通过网关将买方通过备付金银行账户转移至,由根据约定的交易指令或交易周期将资金转移至卖方银行账户。买方可以用其管理的银行卡向其支付账户进行充值;也可以将充值的金额从其支付账户返回

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安徽农金)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的操作和管理,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应严格审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核实企业客户经办人员身份,并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规范内部管理和操作行为。 第三条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应确保综合业务网络系统记录的客户信息真实有效,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如发现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客户信息记录有误,应及时纠正。禁止为客户信息记录不全、无效或存在错误的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第四条企业必须在其活期存款账户开户行申请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第五条本规程所称注册行是指为企业办理网上银行服务注册开通手续的安徽农金营业网点。 第六条安徽农金向企业提供网上银行专业版服务。采用预植数字证书方式对企业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认证。 第二章注册管理 第七条企业申请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应指定双

人到其活期存款账户开户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办理注册开通手续,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批注“申请注册网上银行服务”及日期,向企业经办人员提示网上银行风险,在得到企业经办人员认可后,与企业签订《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依据申请表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为企业办理网上银行注册开通手续,处理完成后在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上加盖经办人员名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及服务协议转交复核员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是否与申请表内容相一致。审核通过后,在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和业务受理章,在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和业务公章,将申请表第一联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企业客户服务协议银行留存联、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专夹保管,将申请表第二联、企业客户服务协议客户留存联及其他申请材料交还企业经办人员。 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应按 第八条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反馈单》并送达注册行。 第九条企业注销网上银行服务,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

银行支付结算工作总结

恒丰银行南通分行2014年支付结算总结 2014年是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立足南通,加速发展的一年,是我行新核心系统上线的一年,也是人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更新换代的一年。回顾一年的工作,我行能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和上级行各项支付结算制度,力求在办理每笔业务时能做到规范准确、快速迅捷,同时在对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的改善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地说有以下几点: 一、账户管理方面。 我行由营业部负责单位结算账户的开销户及变更工作,严格按人民银行的规定要求开户单位提交相关有产证件,并审核提交的登记证书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年检,是否在营业期限范围内;对符合人行规定的方可受理,并与存款人签订结算协议,对基本户、临时户及专用支现户均通过人行核准并领取开户许可证,对一般户开户能及时通知其基本户开户行,并能将存款人相关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交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并能按人行和总行要求由专人对开户资料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坚决不允许开户,能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长期未发生业务的单位户转入久悬户管理并设台账与其印鉴卡一起专门保管。 二、反洗钱工作方面。 我行在成立初期就已成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小组,并由分行分管行长任组长,指导落实本支行反洗钱工作;设立了反洗钱岗位,落实 由固定的人员负责反洗钱具体工作。基础台账健全,我行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对员工反洗钱方面的培训,并记录在册,建立了完整的工作台账。大额现金的支取,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或与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不符的不得办理大额现金支取业务,并严格执行上级和的审批制度。我行落实专人进行大额交易数据补录工作,并能准确及时通过总行向人民银行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严格按人行有关规定办理业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帐户。 三、日常支付结算工作。 我行临柜人员在收到客户提交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时,能按照有关规定,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素,记载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将票据各要素逐一录入电脑,并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对于未使用支付密码的单位支票及现金支票逐笔通过验印系统进行验印,确保每一笔票据业务的准确性。随着二代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的全面上线,我行能够按照人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的会计核算工作。对于挂账业务能与发起行及时联系,查明原因后由主管审批做挂账入账或退汇处理,并能及时准确做好查询和查复工作,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四、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 1 、严格执行“密、压(押)、证”三分管制度 我行会计人员分工明确合理,能做好印章、印鉴卡和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使用工作,专人保管,柜员离岗或休假时能垂直交接由营业 部主管进行监交并签章确认;平时上班时做到人离章收,人离机退,中午和营业终了必须入库(柜)保管并有交接手续。柜员密码定期进行修改,并做到口令不公开、柜员不串用。 2、做好银企对账工作 我分行将银企对账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提高回收率,我行建立了台账,对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单位进行登记,详细记载了单位名称、账号、联系人及电话、已发和已收栏,为便于统计和查找还对银企对账单进行了编号。对于有未达账的由主管查明原因与单位进行沟通并在对账回执上注明。 3、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结算质量 我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日常对营业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财务部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对柜员进行风险提示。我行营业部在每天的晨会上由部门负责人和营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信贷操作风险,使每笔信贷业务从调查、审批、发放到最终收回程序清楚、手续完备、权责明确,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操作的规范化,确保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及我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建立信贷关系 第一条受理客户申请 客户首次向我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或原信贷客户变更名称时,应首先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或重新建立信贷关系,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商管理部门核发且已年审的营业执照,有特殊规定的行业还应提供有权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 客户为自然人的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身份证及当地常住户口簿; (二)已通过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会(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章程,个人合伙企业的合同或协议;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 (七)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八)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核发且已年审的贷款卡。 第二条资格审查 支行(含营业部,下同)接到客户申请及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安排信贷调查人员对客户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实,按照《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要求及我行《贷款管理办法》、《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判断其是否具备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第三条贷款户审批 (一)莱芜辖区/分行辖内,经支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查后,对符合建立信贷关系的客户,由调查人员填写《银行贷款户审批表》,经支行行长签字同意后,连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调查报告,报总行/分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异地直属支行贷款户的开立由本行信贷审查小组审批。若该客户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关联企业在其他支行已开户,总行/分行将不予审批。对不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调查人员应对客户说明理由,并退回有关资料; (二)各经营机构之间转移信贷客户,转出行必须将已审批的《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附转出原因说明书,对转出信贷客户情况的说明应实事求是,客观详细,不得隐瞒实情。转入行另行准备相关资料审批开户。 (三)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个人及其参与经营的单位,严禁与之建立信贷关系。 第四条客户变更名称 (一)借款人变更名称,必须将原名称下的贷款及利息予以清偿,清偿方式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归还或以新名称贷款还原名称贷款。 (二)承兑申请人更换名称,对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新单位出具承诺书承担原有债务,并要求承兑担保人出具继续担保的承诺书,或追加我行认可的新担保。 (三)客户使用新名称办理信贷业务,必须将原贷款户《银行贷款户审批表》退回,并提供新名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有关资料重新开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信贷业务。

《商业银行会计结算业务》大纲

《商业银行会计结算业务》培训大纲 培训目标: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操作,强化会计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本次培训将银行会计理论和银行柜面操作融合讲解,重点讲授银行基础会计业务和银行实务操作,系统讲述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会计基础、储蓄业务、信贷业务、结算业务和银行往来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讲授中结合案例分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通过培训使学员在全面掌握银行会计业务操作的前提下,加深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理解,了解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最新发展动态,提高学员的业务素质。 培训方式:讲座 培训对象:分管柜面会计业务的副行长、柜面会计业务主管、柜面会计业务人员 培训内容: 第一讲会计基础理论 一、会计科目 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 二、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实例 第二讲银行会计业务 一、存款业务核算 1、储蓄存款业务核算 (1)活期储蓄存款业务核算 活期储蓄存款开户业务:相关规定业务流程业务提示业务核算 活期储蓄存款续存业务:相关规定业务流程业务提示业务核算 活期储蓄存款取款业务:相关规定业务流程业务提示业务核算 活期储蓄存款计息业务:相关规定业务流程业务提示业务核算(利息计算、

业务处理) 活期储蓄存款销户业务:相关规定业务流程业务提示业务核算 活期储蓄存款业务风险点提示 (2)简述整存整取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等会计业务核算业务。 2、单位存款业务核算 (1)存款账户 (2)核算方法 二、贷款业务核算 1、信用贷款业务核算方法 贷款发放贷款计息及收息贷款逾期收回本息 2、担保贷款业务核算方法 抵押贷款:抵押物的选择抵押贷款的申请与审批抵押贷款的会计核算 保证贷款 质押贷款 三、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会计核算 票据业务核算 支票业务:支票的概念核算基本规定支票业务的核算 银行本票业务:本票的概念核算基本规定本票业务的核算 银行汇票业务:银行汇票的概念核算基本规定银行汇票业务的核算 简述商业汇票业务、汇兑业务、托收承付业务、委托收款业务、银行卡业务等。 四、资金汇划清算 1、资金汇划清算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做法 2、资金汇划清算业务的专用工具 3、汇划款项与资金清算的核算 五、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 1、向中央银行存取款: 2、缴存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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