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工程三部)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工程三部)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工程三部)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1、单体工程5万m

2、群体工程10万m2以内工程: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项目经理

工程部总工程师批准,并由部向生产管理处备案。盖陕建集团印章。

2、单体工程5万m2、群体工程10万m2以上工程: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工程部总工程师

批准:经营管理部部长;盖陕建集团印章。

3、重点工程、特殊结构工程: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工程部总工程师

批准:集团总工程师;经营管理部、科技质量部、安全生产监督部各部门评审会签后,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盖陕建集团印章。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工程部设备动力部长

批准:工程部总工程师,加盖陕建集团印章。

二、方案审批流程:

施工方案划分为三类:

A类:工程施工一般需要编制的施工方案。

B类:国家强制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是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制。

C类:国家强制要求编制应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是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制。

1、A类方案

编制:项目技术员、专业施工员。

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

批准:项目经理;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

2、B类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工程部总工程师

批准: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加盖陕建集团印章。

3、C类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工程部总工程师

批准: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加盖陕建集团印章。

C类方案要求进行方案论证: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分为两种方案论证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的工程,由集团科技质量部组织行业专家按要求进行论证。

第二种方式:由各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的工程,由项目部向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由监督站组织专家按要求进行方案论证。

说明:B类、C类方案的划分,在工程开工前,按建质[2009]87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针对本项目进行识别,形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识别清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识别清单》(在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中)。

4、方案报审(批)表:与方案审批级别相对应。

A类方案:在施工单位意见栏中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加盖项目经理部章;

B类、C类方案:在施工单位意见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盖项目经理部章;在总包单位意见栏:先由工程部总工程师签字再报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签字且盖集团印章。

5、专业分包施工方案

编制: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员)

审核: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审批:专业分包单位总工程师

方案报审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项目部章。

方案报批表:“施工企业意见栏”加盖专业分包单位公章;根据专业分包分部分项工程按施工方案划分的A、B、C三级,在“总包单位意见栏”盖项目经理部章或集团公章。执行对应的报批程序。

三、地基与基础、主体、竣工验收自评报告的审批流程

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自评报告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项目经理

批准:工程部总工程师;并报科技质量部备案。盖陕建集团印章。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自评报告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项目经理

批准:工程部总工程师;并报科技质量部备案。盖陕建集团印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自评报告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项目经理

批准:工程部总工程师;并报科技质量部备案。盖陕建集团印章。

4、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

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核:工程部总工程师

批准:集团科技质量部部长;盖陕建集团印章。

一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一般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流程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一、企业各级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过后方可实施。 二、编制者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编制及审核者都必须有工程师职称。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采取分级控制。 四、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以下具体内容:工程项目的概况;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进度要求;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主要施工程序(方法或工序)、特殊过程及主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资源的配置计划(如:施工设备、主要人员、生产设施、环境等);作业件的编制纲要计划、支持性的标准、规、质量管理体系件等件需求(可列出引用);工程所需的产品验证、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及其验证、验评的标准和规,可以引用);为施工过程、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可以简述、引用)。 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职能部门盖章。 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六、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针对工程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定,对工程中各种危险源,要制定出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七、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地方有关具体规定,组织专进行论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成实际情况相符;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八、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重要环节,为此须做好以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新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为: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目工程的危险部位、针对危险部分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九、安全技术标准规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内容和施工特点,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地国、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和企业的安全技术标准、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人保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附件2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 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 〕8 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指导和规范规划报建阶段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新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阶段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各部门已受理的建设工程、变更原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本市审批权限以外的市政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审批事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房屋、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水务、公路等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审查(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 二、牵头部门及其职责规划部门为规划报建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报建阶段的工作;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立案申请和所有立案材料,并即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负责将规划报建阶段所有审批文件一并送达给建设单位。 三、受理地点我局及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等 6 个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集中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 口统一收发案;番禺、花都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过渡期内可同时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和番禺、花都分局驻番禺区、花都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条件成熟后可改为全部在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萝岗、南沙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在萝岗、南沙分局驻萝岗、南沙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 四、受理流程 规划部门负责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各并联审批部 门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在流程限定的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流程及办事指南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手续流程 前言 本指南围绕我市建设管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进行详述。 本指南主要法律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详见法律法规汇编),还包括土地、规划、环保、卫生、消防、房管及立项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指南所涉及和以后印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等均可通过相关建设网站查阅或下载。 常熟建设信息网网址:; 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常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略)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境外设计单位必须与境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单位(详见本指南第四项),并需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详见本指南第七项第三条)。 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资格核验(详见本指南外地进市企业从业须知)。 主管科室:建设局总工室,电话:,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 (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 按规定要求需进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由建设单位办理): 1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报审表; 2 、初步设计抗震设计专篇; 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以下简称建规科)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组织选址踏勘用地,审查确认,建规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条件,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发出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供资料详附件1)、规划条件,到审批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服务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确认建设用地范围申请和用地范围(1 : 500-1 : 2000地形图),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并向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详附件2),到审批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三、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建筑方案(包括纸质文本图纸和电子文本、图件)、报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详附件3),分局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组织(规划业务科室参与)方案审查(重要建设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完毕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书面意见,需修改的应规定时间修改到位。 3、建设单位或个人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分局对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核发《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表》,同时对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建筑方案,签署确定意见、经办人并加盖确认章。 四、报审施工图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施工图(包括纸质图纸和电子文件)、审查申请报告,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核实施工图(建筑类)技术指标和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建筑方案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审查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规划科核实(市政类)项目(道路、桥梁、公园、绿地、雨污管道等)施工图技术参数与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市政类)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 3、分局或市政工程规划科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对审定的施工图加盖确认章,向行政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证。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需提交材料详附件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一.基本报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环评报告书(环保部门)———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部门)———建筑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供地(国地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审图机构)———人防审查(人防办)———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具体程序细分如下: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由当地发改部门审核): 1、项目建议书;委托相关单位做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理由和依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框算和资金来源渠道、原材料及水电气配套条件、三废情况及处理措施、项目达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分析,然后拿出建议; 2、总平面规划图;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总平面图是拿来报废的,因为规划部门的设计任务书还没出具; (二)、选址意见书和选址通知书核发(当地规划部门) 1、附项目建议书批复; 2、按控规核发项目地块相关设计指标,即选址通知书; 3、建设单位根据规划部门的规划要求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招标,选择建筑方案和设计单位;

(三)、用地预审(国土部门) 1、用地农转用手续相关资料; 2、在用地现场公示,相关街道、村居出具证明; (四)、环评报告审批(环保部门) 1、委托相关单位写环评报告书,花钱的,然后由环保部门安排评审会,作修改后上报环保部门; 2、环评公众调查表; 3、环评报告项目现场公示程序;没有不良反映的话,再作环评批复; (五)、建筑方案会审及批复(规划部门) 1、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标;中间过程很长,发布标书到开标30日,顺利的话选择好设计单位及方案,然后进行修改,再由规划部门组织相关10多个单位进行评审,出具会议纪要; 2、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作修改; 3、图纸到审查中心做日照分析,如有不合规定,重新调整到满足为止; 4、交通影响评价分析;业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作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成果交由公安的交警部门来会审并提出意见后修改;若车位不足或者车道等不满足当地要求,则总平面又得重新调整,到全部满足后再报批; 5、规划建筑方案上报待批复,需要说明的是,审查时间都是前置的,等他们审查后认为可以上报才会接件,这时间不纳入部门办事承诺时段内;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制度

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批制度 (2018年6月修订) 一、目的 为了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审核、审批予以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要求,特编制此制度。 二、原则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遵循科学、先进、切实、可行的编制,以设计图纸、施工规范为依据,从现场条件和实际出发,以坚持质量第一,确保施工安全和工期要求为基点,合理安排,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择优采用先进施工方法机械,以求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工期,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成本,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实际使用 集团公司的科研成果、工法和专利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需要编入关于体系管理方面的 要求时,应与集团公司《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相一致;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版幅采用A4纸,附表和附图可 采用A3纸对折装订,排版顺序为:1)封面;2)审核人员名单(必要时);3)目录;4)正文;5)附录;6)附表;7)附图;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体,使用 法定的计量单位; 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涉及到技术专利或需要保密的新技 术、新工艺、新配方的关键技术资料和数据不得编入; 6、满足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 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7、检查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或网络 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有效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四、编制及审批程序 1、学习、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技术要求和施工规 范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

建设工程开工前审批流程

项目开发阶段: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根 据 《建筑施工组织 设计 规范》(G B /T 5 502 - 2 09 一、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 二、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集团总工)审批;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4、施工方案(措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批,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5、重点、难点分部(分项) 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技术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批准; 6、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核准备案; 7、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三、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是指: 1、工程量大,在整个工程中占重要地位的分部分项工程; 2、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工程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项目; 4、不熟悉的特殊结构或工人在操作上不够熟练的工序。 四、在我国,大型(规模较大)房屋建筑工程标准一般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 1、流程图:

2、工程范围: 重点工程: 1)、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其他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含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定义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 3)、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4)、省级及以上科技类示范工程创建项目及“鲁班奖”、“泰山杯”等省级、国家级综合奖项的创奖工程; 5)、含有起重量100吨以上行车的工业建筑; 6)、地市级政府重点工程或公司指定的重点工程。 7)、不含以上条件工程作为一般工程。 3、编制、审批权限: 1)、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审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会审,通过后,由建设公司总工授权的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相关材料一周内上报建设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2)、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提供相关支持(必要时建设公司技术中心组织提供相关支持)和会审,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见附件2)后报建设公司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根据工程实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由建设公司总工审批(审批表见附件3)。 二、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1、施工方案由项目部专业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1)、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由分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会审合格后报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见附件1)。 2)、其中,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支护与降水、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拆除爆破等专业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专业施工单位技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

关于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的编制、审核程序和实施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单位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标准规范及地产集团和公司安全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程序和实施明确如下,请各有关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 一、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二、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在施工前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规定见附件一)为: 1、打桩工程;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 4、模板工程(应包括支拆模); 5、起重吊装工程 ; 6、脚手架工程; 7、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 8、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工程(应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 9、拆除、爆破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五、各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制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且能有效指导施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部门介绍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第四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示意图 2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计划部门(其中工业技改项目报经贸部门),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发展计划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图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 审批流程 一、项目规划选址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补充材料: 1.涉及交通或水务类项目,应补充交通或水务部门的选址意见(复印件1份); 2.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 追加材料: 根据场地选址要求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对于现有法定图则或控制性详规未确定用地边界坐标的工程(或规划认为有必要的),在选址许可事项审批过程中需进行选址论证,此过程不计入审批时限; 2.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核对原件。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 咨询电话: 二、用地预审 审批单位:深圳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公文(原件1份) 2.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5.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发改部门立项(复印件1份,核原件) 补充材料: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2份) 2.1:2000或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印件1份)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1份)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对须经上级发改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须转报与上级发改部门同级的国土资

源部门。此类项目的申请材料必须包括上述补充材料。转报预审不计时限。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 咨询电话:7,83788801 三、环评审批 四、用地方案图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市政府审批时间不计在内) 申报材料: 1.申请书(说明申请内容、原因和要求等)和申请表(原件各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②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③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④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⑤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⑥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4.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批准文件或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含地质灾害评估)(复印件1份,核原件); 6.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7.规划选址意见书中明确要求的其他部门审查意见或批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8.市、区财政投资且无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市政设施用地(道路、轨道、公园、河道等)须提交申请用地范围图及电子文件(原件)。 9.申请征(收)地返还用地的,须提交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征(收)地补偿协议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0.申请非农建设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所发《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批复》或区转地领导小组非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1.属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对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确认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2.属城中村改造用地的,须提供改造专项规划批准文件和国土部门对改造用地土地审查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3.属旧城(含工业区)改造项目用地的,须提供市政府批准改造用地的会议纪要,和改造专项规划批准文件,并提供项目计划立项批文及国土部门的批复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特别提示: 1.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方案图》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今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总体要求。要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档次和优化人居环境的有利契机。坚持?°适宜居住、舒适安全、环境优美、低碳环保、具有特色?±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批规划设计品位高、质量好、有地域特色的棚改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协调配合建设局、棚改办等管理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上共同将这一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实现民有所居、居有所乐。 哈尔滨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城市,计划经济体制下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模式使城市居民住房历史欠账较多,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住房问题成为最突出的民生问题。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第26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

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新战略实施,特制定了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以区为主,市区结合;二是全市统筹,综合协调;三是易地安置优先,边建边拆,先建后拆;四是整体改造,综合配套;五是棚改与住房保障有序衔接;六是棚户区改造与促进城市发展良性循环有机结合。从2011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消灭老城区棚户区。 为了使棚户区改造工作更好的更快的的开展,我市从政策扶持入手,加强了三个方面: 1.用好用足国家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入研究国家棚改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扶持政策,组织专门力量,跑部进京,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今年争取国家棚改专项补贴1至2亿元。 2.用足我市现有棚改扶持政策。积极有效运用我市现有土地划拨、税费减免、配套建设、征拆资金存储等各方面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作用。 3.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出台规划保障政策,优化项目规划指标,棚改项目规划范围内的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用地要与容积率挂钩,在满足规划出精品、出环境以及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优化挖潜,保证项目效益。出台土地出让金周转保障政策,试行土地挂牌预申请制度,即在棚改计划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图

一、相关说明 如果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需经过项目洽谈和项目准入阶段后,才进入项目立项阶段,其他项目直接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1、项目的洽谈 拟选址长沙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如初步确定能达到项目准入相关标准,由投资商提供项目落户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概念设计方案及投资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园区)应按要求填写好《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估报告》(见附件3) 2、项目的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并召开党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后,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对拟引进的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将项目综合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计划书(见附件4)及部门意见审核表提交各业务主管部门(农业项目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工业项目由工信局负责、服务业项目由商务局负责、社会公共事业项目由发改局负责)。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请招商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3)、前置会议初审 (a)业务主管部门将乡镇申报材料分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给出具体审核意见。 (b)业务主管部门综合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具的审核意见后,报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c)将项目相关材料送县商务局汇总,县商务局将汇总材料报县主管领导审核。 (d)县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参加前置会人员原则上为各参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e)一、二、三产业重大项目需报县分管领导同意,由业务主管部门送商务局汇总,报请招商引资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直接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通过的项目、直接上会的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发改局提供),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必须在长沙县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在长沙县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初稿),并

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

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咸阳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OO八年三月

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成本控制,明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收方签证、施工方案、索赔(含工期及合同价款的索赔)的工作程序,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 总则 2.1 权利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2 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对应的经济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2.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应编制一份经济签证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2.4 一月一清原则:承包单位每月10日前向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报送上月实施完成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以上资料对应的经济签证,经营发展部在每月25日前审核完成。 2.5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完工后,流程规定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履盖之前签字确认。 2.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经济签证(即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7 二次审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的造价经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审核后,办理经济签证。若在工程竣工验收

后,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时发现经济签证有错误,以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为准。 2.8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 2.9 复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规定、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事前确认,完工后,立即复核,以复核为结算依据,但必须保留确认和复核原件。 3 定义 3.1 设计变更:与工程设计有关,记录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文件。即除正式施工图以外的,由设计单位出具或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出具的正式施工依据,主要体现在图纸的变化上,其工程量和做法变化最终必须在竣工图中体现。包括内容如下: 3.1.1 由于设计图纸本身错漏,包括由于设计施工图不符合设计规范或施工规范而发生的,及由于设计误差造成各专业之间矛盾而产生的进行纠正、补充、完善设计等,以及由此导致发生构造或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1.2 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提出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和使用功能,包括由于专项验收规范要求调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内容或重新划分调整施工范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2 技术核定(洽商):与工程设计有关或记录现场变化的工程洽商文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或施工方或监理方提出但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包括以上(3.1条)内容及以下内容: 3.2.1 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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