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码头环保管理制度(初稿)

船舶码头环保管理制度(初稿)
船舶码头环保管理制度(初稿)

污染物申报制度(参考)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管理政策。

二、严格按照国家、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如需排放污染物,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的要求,按程序进行上报。

三、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有关会议、活动。

四、单位法人对因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

转移联单制度(参考)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二、转移联单申报程序:

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2、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三、填报资料:

1.填写《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

2.提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四、填报说明:

1、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3、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五、相关惩处

在危险固体废物转移过程中,未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接受处罚。

岗位责任制度(参考)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航标站船舶的环保管理和垃圾处置工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及各级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面的管理政策,负责本经营单位的环保申报、资料管理和统计工作。

三、严格按照创模要求,定时收集垃圾、污水,并清运上岸。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四、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有关会议、活动,参与节能环保办公室的对外联络工作。

五、对因本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

巡查制度(参考)

一、巡查范围

巡查范围包括航标站船舶生产操作区域、生活居住区域、以及船舶附近区域内的油污、废水、垃圾等排放情况。

二、巡查要求

(一)查清船舶排污状况。重点巡查污水直排、垃圾乱扔等破坏水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记录巡查情况。对排污口进行分类有效标记,准确记录排污口位置、排放污水性质、污水排放量和来源等,并注明时间、地点和主题。

(三)定期上报巡查结果。环保专员完成现场巡查任务后要对巡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按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巡查结果。

三、巡查时间

(一)经营高峰期实时巡查

(二)每日重点巡查

(三)每周全面检查

风险防范制度(参考)

一、定期组织开展航标站船舶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二、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以口头、电话、书面报告等形式按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同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减少污染。

三、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进展和处理情况进行续报。

四、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船舶环保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参考)

一、船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负责环保工作及管理,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或环境污染问题负责。

二、环保员具体负责环保工作及管理,负责按要求收集处理船舶废水、垃圾,开展定期巡查,做好环境风险防患,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或环境污染问题负具体责任。

三、档案员负责环保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按要求建立专门的环保档案,定期收集档案资料并分类归档。未按要求建立档案或档案内容遗失的,追究其责任。

船舶环保管理档案制度(参考)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船舶和码头综合整治标准》要求,做好主城区嘉陵江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善航标站船舶环保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1.上级部门传达的各类环保政策文件。

2.与市政环卫部门签订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合同。

3.污水、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台帐。

4.污水、垃圾委托处理费用支付凭证,船舶用水发票、抽

水记录。

5.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资料。

6.各项管理制度原件及日常执行情况的资料,航标站环保

工作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资料。三归档要求

1.航标站指定专人负责环保档案的管理。

2.档案质量必须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

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查询。

3.档案资料及时进行分类归档。每一份档案拟定简明确切

的标题,划定保管期限,填写档案资料目录,按照时间

顺序装订成册或装入档案盒。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

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

放在针对的年份立卷。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

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负责船舶环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对垃

圾处理台账进行整理,归档,保管两年以上。

4.管理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环卫管理

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doc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三、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活废水、以及生活废水闭路循环、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安管部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四、职责 1、项目部 (1)负责公司范围内环保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2)负责本公司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及设备参数的管理更新。 (3)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维修及预算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环保设备配件的采购,以及易损件的备件做库存。 (5)负责环保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及含环保设备的大修计划的编制和计划的实施工作。 (6)负责组织环保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设备更新和大修中环保部分的项目验收工作。 2、船舶部 (1)负责建立和完善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管理制度,并监督各船舶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相关的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对各船舶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及培训。 (3)负责组织对环保设备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 (4)负责审核环保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并指导新增环保设备的选型和效果验收。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 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 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安全隐患(以下简称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建立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 3

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环境安全隐患,是指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上的缺陷或者危险状态。 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4

较小,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监控运行,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实行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分级负责体制。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专业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属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环保优先、安全第一、综合治理; (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全员参与; 5

环保运营部门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站现场管理制度 环保运营部是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运营队伍,为更好的服务于客户,保障客户的正常生产,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部门员工须认真阅读,自觉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轮休时间由现场主管安排; 2、上班时间要求穿着工衣,衣冠整洁,佩戴好劳保用品,不按规定执行出现工 伤公司不予负责; 3、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违者视情况严重性给予处罚; 4、员工每天的工作期间做好办公区间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 洁等6S工作; 5、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的 形象,违者处罚; 6、服从领导分配、服从公司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违者处 罚; 7、认真耐心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8、严格执行本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做好运行记录; 9、运营主管每周须组织运营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成果; 10、现场职员除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外,必须严格遵守厂方相关管理制度,如 有违者,按照相关条例处罚。

项目运营现场岗位职责 为了明确员工岗位工作内容,规范员工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主管 1、负责运营项目的生产工艺运行工作,负责各班组现场调度和管理工作; 2、负责运营人员按时上下班,及时交接班,抓好生产安全工作; 3、指导班组长安排管理好生产工作,做好运营数据记录,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上报各类报表; 4、负责组织班组长及职能部门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和事故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领导和监督各运营班组遵守各工艺生产环节的操作规章和管理制度,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6、负责对运营项目生产班组有关工艺的运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工艺技术的培训; 7、负责制定年、季、月计划表,对生产物资(药剂、劳保用品等)的供应和消耗作出统计并上报上级领导; 8、对生产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的建议,对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败坏公司声誉,甚至造成生产事故和经济损失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提出处分、经济处罚以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上报上级领导; 9、负责接待政府部门的日常检查和例行检查工作,做好和业主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交流工作; 10、负责制定每月运营人员排班表,并统计考勤表于每月5号前上报公司;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环境事件管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境外公司所在国法律或项目协议、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事件,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保护违法 违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 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 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 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1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是指所属企业在生产、建设或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虽未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但受到刑 事追究或行政处罚,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环境事件, 不得伪造、篡改相关资料数据。

第二章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第五条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 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2

·热电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XX公司 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环保设施管理,保证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步、有效投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XX公司环保设施管理。 按照本规定要求,必须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均为现行有效版本,如版本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3 定义和缩略语 3.1 定义 XX公司环保设施(即污染治理设施):是指废气处理设施(包括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系统等烟气净化系统),固废处理系统(包括除灰除渣系统、输煤储煤系统的抑尘喷淋设施、灰场抑尘设备等)。 4 职责 4.1 XX公司职责 4.1.1 XX公司环保设施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XX 公司,第二级为涉及环保设施管理工作的各部门及各委托管理单位,第三级为各部门所属班组及各委托管理单位的专业部门或班组。

4.1.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环保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技术部是环保设施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3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地方环保部门等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考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4.2技术部部职责 4.2.1 负责全公司环保设施的技术管理工作。 4.2.2 负责检查各项环保指标完成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和专责人,及时调整设备运行工况,及时组织消缺,保证环保设施正常、有效地投入运行。对各单位处理不了的重大缺陷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4.2.3 随时检查督办运检各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各托管单位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办和考核。 4.2.4 负责组织各托管单位共同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检查、评比等活动。 4.2.5 负责督办、检查各托管单位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随时检查其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对无岗位证书的人员有权要求其辞退并及时更换符合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 4.2.6 负责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4.2.7 负责各托管单位有关环保设施管理制度、重要技术方案、技术措施、报表的审批或备案。 4.2.8 负责新建、扩建、改造工程“三同时”方针的贯彻落

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公车私用(或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责任人全部赔偿他人和单位的一切损失。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没、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环卫车辆(驾驶员设备)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积极参加科学文化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熟练掌握所驾车辆的各种性能,培养和锻炼灵活处理各种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驾车的技能技巧,保证行车安全。 2、车辆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对一般微小故障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对大故障则应及时报主管领导批准修理,以保证车况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因缺水、缺油,造成车辆损坏或车辆出故障不及时报修,造成事故,由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 3、配给各车的随车工具,应妥善保管好。如遗失,照价赔偿。 4、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车辆不得在外过夜,工作任务完成后,必须将车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场地,违反本规定,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5、外单位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6、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违者,除处罚金外,车辆燃料费自理。如发生事故,赔偿全部损失。 7、驾驶员酒后驾车或把车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违章驾驶,被交警处罚,罚款由驾驶员

@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地方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 1.2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1.3集团所属各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实施程序和操作文件,并认真组织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章管理原则 2.1利益均衡,环保优先的原则; 2.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原则; 2.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4定岗定责,落实到人的原则; 2.5集思广益,全员参与的原则; 2.6环保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2.7环境管理制度化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领导体制和职责 3.1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集团、子公司、部门、三级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集团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集团所属子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子公司确定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成立环境保护部门归口管理。 3.2环境保护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4)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5)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6)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7)协助部门开展技术革新,推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组织经验交流,做好对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的监测及处理工作。 (8)监督检查所在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发现环保隐患,提出整改,对于有重大环境事故隐患的给予制止。有以下严重情节的,应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核准,给予通报批评,或予行政处罚、经济罚款,或者两者并处。 a)“三废”治理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没有达到“三同时”要求而擅自投产的; b)有成熟的工艺条件而不积极治理“三废”,任其污染环境,经决定限期治理仍不执行的; c)有“三废”处理设施而弃置不用,或不按工艺要求有效治理,经提出整改意见仍不改进的; d)因“三废”污染引起人员中毒、污染大气和水源造成群众投诉、指出后仍无治理措施的。 第四章环境保护日常管理 4.1通用管理规定 4.1.1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4.1.2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4.1.3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4.1.4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1)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保设备的设施运行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提高环保设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 3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有关环保法规 4 环保设施分类 废气治理设施 锅炉的除尘设施、脱硫设施、烟气净化设施; 生产废气处理设施; 防止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其它设施。 废水冶理设施 生产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设施; 废水回用设施等。 固废治理设施 锅炉产生的炉渣等的堆存设施和场所;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收集、贮存、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的设施场所等。 5 设施管理 公司安环科负责对投入运行的环保设备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其排污、运转情况,指导各使用单位解决设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环保设施的管理要纳入各车间的生产管理体系,配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建立健全

岗位环保责任制、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和各项环保设施规章制度。对环保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做好环保设施资料收集和管理,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的环评、“三同时”资料,各项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资料、技术改造资料、环境监测资料等,掌握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 对环保设备、设施要建立健全检查、维修验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设备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储备量。 保证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及管理的资金投入,按照规定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费用进入产品成本,公司安环科要定期对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实行环保设施停用报告制度。各单位环保设施如需拆除或停运,必须提前10天提交申请,说明停运原因、补救办法及预后效果、停运时限等事项,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或停运。 6 设施使用和维护 新建的环保设施,须经环保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环保设备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同时保养、同时维修。 严格执行公司环保设施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运行台帐,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情况进行记录。 生产单位要对环保设施统一管理,有效利用环保设施,防止环保设施超负荷运行,保证其处理能力。 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检测和调试,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环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和运行。 环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标准是达标排放、正确操作、健全记录。 环保处理设施需暂停运转、拆除或闲置或更新改造必须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和批准。 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应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提交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境保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三、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活废水、以及生活废水闭路循环、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安管部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四、职责 1、项目部 (1)负责公司范围内环保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2)负责本公司环保设备设施台账及设备参数的管理更新。 (3)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维修及预算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对环保设备配件的采购,以及易损件的备件做库存。 (5)负责环保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及含环保设备的大修计划的编制和计划的实施工作。 (6)负责组织环保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设备更新和大修中环保部分的项目验收工作。 2、船舶部 (1)负责建立和完善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管理制度,并监督各船舶环保设备设施管理相关的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对各船舶相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业务指导及培训。 (3)负责组织对环保设备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检查考核工作。 (4)负责审核环保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并指导新增环保设备的选型和效果验收。 (5)参加环保设备设施改造项目、设备更新和大修中环保部分的项目验收工作。 (6)负责编制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记录。 (7)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封存、报废处理的评定工作。 3各船舶 (1)负责贯彻执行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2)指定环保设备设施责任人进行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有关环保设备的技术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情况记录。 (3)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环卫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节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 知 中油安〔〕7号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国家审批项目和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国家审批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省级及以下审批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施工建设环境保护、试生产环境保护和竣工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当遵循“环保优先、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原则,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监督,从源头防止污染和保护生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

生猪定点屠宰场环保管理制度

生猪定点屠宰场环保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我公司环境部门必须做到: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2、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3、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我公司提交停机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4、按规定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公司,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存档,每年填好环境保护设施档案。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奖励或处罚: 1、擅自拆除或者限制环保设施的; 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排污严重超标的; 3、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生产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经设施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或循环使用。 五、设施必须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 监测结果记录。

六、污水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科审 1、需暂停运转的; 2、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4、污水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水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科。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 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科的; 4、拒报或谎报污水处理设施情况的 八、设备管理规定 1、设备巡回检查 设备巡回检查项目为:在线监测房内、外设备、仪器的运转情况、工作是否正常,数据显示是否正确,现场设备是否缺少、有无明显损坏、房顶是否漏风、漏雨、门窗是否损坏等。 2、设备故障处理 各班环保员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后,要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立即派专人前往处理,如不能处理,通知生产商进行处理。 3、安全管理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一条:垃圾、粪便清运车辆的配备,可以参照下列因素确定:(一)垃圾、粪便年平均日产量及高峰期日产量; (二)垃圾、粪便清运方式; (三)车辆定额吨位; (四)单班日清运次数; (五)车辆完好率。 第二条: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和产权转移 (一)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购置新车后,应当进行一次保养调整,并组织技术人员、驾驶人员、修理人员学习掌握新车的性能

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二)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持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签发的行车路单执行任务。 (三)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投入使用,必须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五)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六)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修理质量保证体系。 (七)车辆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车辆发生故障后,修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检验人员应当认真进行修理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八)垃圾、粪便清运车辆与洒水车辆的报废,应当在运营四十万

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九)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权转移,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执行。原车的附件、工具、档案等应当随车转移。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单位负责解释该制度,必要时可对该制度进行修改。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花垣县亚星选矿厂环保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亚星选矿厂环保工作,改善厂区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选厂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 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选矿厂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建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李山森同志任组长,谭仕军任副组长。成立选厂环保安全科,李佑聪同志任科长兼环保员。环保安全科在选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定期召开选厂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分析环保工作形势,研究决定选厂环保工作重大事项。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六条重视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厂区环境。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选厂的日常生产管理中。 第七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选厂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渣和噪声污染治理,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 第八条加强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申报企业生产和排污状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及

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是选矿厂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选厂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选厂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环保安全部职责 1、在环保安全科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选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具体负责本选厂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掌握和研究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执行 情况,查找问题和隐患,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对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整改 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4、负责对选厂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各类台帐记录,进行记 录汇总,并将检查结果报环保科长和法定代表人。 5、负责企业员工的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 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做好培训记录及档案资料管理。 环保员职责 1、积极参加各类环保培训,认真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本岗 位的环保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负责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有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2、加强对所负责的各类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修和 维修后验收制度。每天检查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运行时间和正常运转率,确保各类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3、认真记录各类环保台帐,台帐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环保职能部门的检查,按照检查意见及时整改,消除 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预防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选厂环境污染事故,系指企业生产过程中短时间内造成未经处理的大量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或噪声污染环境的事故。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范

环卫作业车辆治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治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操纵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治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治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依照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

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要紧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治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

环保集团运营管理制度

XXX集团运营管理制度 运营部管理制度 (讨论稿)

目录 一、部门职责 (1) 二、管理制度 (2) 2.1工艺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工艺管理制度 (2) 第三章工艺规程编制原则 (2) 第四章工艺规程编制容 (3) 第五章职责分工 (3) 2.2生产汇报制度: (4) 2.3水质质量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水质管理体制 (5) 第三章水质质量管理的要求 (6) 第四章职能划分 (7) 2.4安全检查规定: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围和准则 (8)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和检查容 (8) 第四章检查报告填报和检查结果和处理 (10) 2.5 运营管理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11) 2.6运营管理部设备档案管理规定: (14) 第一章总则 (14)

第二章设备档案管理的容和要求 (15) 第三章设备档案容 (16) 2.7 运营管理部技术改造、更新的规定 (17) 第一章总则 (17) 第二章技术改造和技术更新的围 (17) 第三章技改立项申请的编制 (17) 第四章职责分工 (18)

一、部门职责 运营管理部作为汉科环境科技集团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下属各项目公司运营业务的直接管理,树立项目公司的效益意识,监督项目公司年度各项计划的执行,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以及在未来的工作中,开发委托运营业务。运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新建项目公司基建工程完工并具备调试条件后,由运营管理部组织进行工艺系统调试工作,并移交项目公司管理。 2.各项目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艺规程、运行管理制度等由集团运营管理部在调试过程中组织项目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编制。 3.运营期,各项目公司根据生产实际提出的技术改造、管网扩建计划,由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相关的技术、采购、财务、工程等部门进行审核,经集团总裁办批准后进行实施。 4.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公司年度预算的初步审核工作,并将初审结果上报集团管理层,完成最终审批 5.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各项目公司的大、中修计划,并监督其执行。6.集团运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核各项目公司的生产运行经济技术指标和考核指标,由集团各相关部门会审批准,并根据各项目公司阶段上报的完成情况统计、评审、考核。 7.项目公司的季度和年度考核由运营管理部组织实施。 8.各项目公司生产运行中出现的确实无法自主解决的技术及运营问题,应主动向集团相关部门上报。在确实得不到解决办法时,再向集团运营管理部书面报告,由运营管理部协调集团公司资源,组织技术力量予以解决。 9.运营管理部不介入项目公司的日常事务,但有知晓的权力。项目公司必须根据事件大小,实时或在周报、月报材料中汇总上报处理结果,不得瞒报,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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