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群德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定暂行方案

为了确保教师职称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如下职称量化评分办法:

一、工龄教龄得分(含职员):

1、工龄分每年1分。

2、教龄分每年1分。

注意:计算时,年减年,算整年;离职函授年不计教龄,只算工龄。

二、现任职得分:

校级领导8-6分;中层领导(正副主任、保卫科长)5-4分(根据任职年限两年及两年以上计5分、两年以下计4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团支部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

0.25/期,最高不超过2分,且不重复计算。

三、各级获奖得分:

1、教学经验论文分:(以发表或获奖论文为准,合著的能确定主研的占65%,不能确定的各自均摊)

国家级5-4分;省级4-3分;市级3-2分;县级2-1分。(教育行政部门及直辖科研单位组织的按此标准计分;其他合法机构刊物组织的降一档加分。四年内取最高一次计分)

2、教具制作分(含课件):(此项有合制作的同上)

国家级5-4分;省级4-3分;市级3-2分;县级2-1分。(四年内取最高一次计分)

3、竞教得分:

市级6-4分;县级4-2分;区级一等奖2分。(四年内取最高一次计分)

4、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先进个人计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5分;县级4分。区、乡、校的优秀班主任计1分。(四年内取最高一次计分)

四、工作业绩分(近四年八期、多科、多班的求平均数):

5×(全区同级班数-所教科占位+1)/全区同级班数

注:专职微机教师(任课三个班及以上)和专职远教计业绩分。不足三个班的微机教师和其他非闭卷统考科原则上不计分,三个班计参评人平均数的0.4,每多一个班多平均数的0.1,到平均数的0.7止。远教0.5-0.7。如果微机教师和远教教师是同一人,业绩分不得大于计参评人平均数×0.9。

五、升降位分(近四年八期)(同上,多科班求平均数)

占位在前四分之一每上升一位加0.4分;次四分之一每上升一位加0.3分;中四分之一每上升一位加0.2分;后四分之一每上升一位加0.15分。占位在前四分之一每下降一位扣0.1分;次四分之一每下降一位扣0.15分;中四分之一每下降一位扣0.2分;后四分之一每下降一位扣0.25分;

六、学历分(全日制与函授等同,双专科视作本科):

中师2分;大学专科4分;大学本科6分。

七、工作量得分:四年八期每期工作量分直接计入。

原则上以各期期末结算每人工作量为准。

各学科工作量标准:

(每班标准为45人,超1人增加工作量0.01/人;30-45人按1计;29-20人按90%计;19-10人按75%计;10人以下按60%计;微机课按校定计算,远教按0.7计)

八、在本校工作一周年加1分;两周年加4分;三周年及以上加10分。

九、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罚期内,原则上不参评;取消处分不满两周年的扣3-10分。

十、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或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旷课较多,严重影响学校工作开展的扣2-10分或按规定延迟评职称。

十一、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形成决议给予作检讨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扣2-5分。

十二、因工作不负责、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其恶劣影响的扣3-15分或取消当年评职资格。

十三、说明:

1、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能晋升职称的当年不予晋升职称。责任自负。

2、积分求和上不封顶,从高到低定拟评人。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者,以年龄长者优先。

3、凡各条之间有抵触的,就高不就低算分,同一项目不累加。

4、上述条款以在本校工作为准。借调出或因病、事停课一期以上的原则上不在本校当年参评(重病住院除外)。

5、此方案2007年9月起执行。特殊情况需修订此方案,须广泛征求意见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最终解释权在学校行政)

西充县群德小学

二00七年九月

附:

同意此方案签字:保留意见签字: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XX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关于印发2014年XX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XX学校评聘委员会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XX、XX 三、评聘综合考核条件及分值分配 (一)、评高级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参与本次职称评聘 1、中专以下学历 2、非正规期刊发表论文 3.在2016年(2014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以及不在岗上班的(符合国家法定休息的除外)4.2017年9月30日前不在岗不在编人员不参评。 (二)、评一级教师没有市级(含市级)及以上级别出课证(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的教师不参评。 考核评聘考核项目及分值。 1、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一年加1.4分截止到2016.12.31日 2、任职年限:职称评定以来每一年加2分截止到2016.12.31日 3、班主任: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3分;科任教师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1分 4.论文与著作:按网查有中国出版总署新闻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中国期刊网),如查不到的论文和著作必须在以上网站查到发表期刊号是正规期刊、可视为论文的真实性。要有原件,按国家、省、州、分别加2、1.5、1分 5.公开课:必须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出课证。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6.竞赛类: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竞赛所获得的指导或辅导奖项、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7.科研课题:以结题证为准,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8.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的证书为准。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9.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0.个人基本功大赛奖: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人基本功大赛奖。(没有学生参与的)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1.高学历加分:获国家正规院校学历,本科(含本科)以上加1分。 12.专职领导加分:从事专项领导工作。从晋级以来脱离教学一线起算。每一年加0.2分。 说明:学历要大专以上文凭。要有国家正规院校的学历,培训类学历要达到2年以上,比如中央党校培训的学历。2000年以前的要到组织部档案局调出学历登记表、学历证明、成绩单等。2000年以后的要有网查学历信息,带二维码的那张。 1、所有业绩材料时间是晋级以来截止于2015年12月31日前。 2 论文、结题、著作、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是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部门为准。工业大学、商业学院不可。 3 “培训类”的各种荣誉不打入评聘范围考核。 4、借调改行的回到原单位参评。 5、遇依据方案评比得分相同者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学校考核总分居前者优先晋级。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热爱教育事业,尊重

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方案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坚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规则办事,决定对下列几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聘任指标15倍接受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和表决。 1、资历记分:从评为受聘职称后每一年记3分。 2、教龄记分:每一周年记2分。 3、骨干教师记分:被评为全国、省、市、学校小学骨干教师,分别记 4、3、2、1分;被评为上述相应层次学科带头人,分别记 5、4、3、2分(凭证只记一次分,不按年加分)。 4.职务加分:校级正、副领导每年分别记6、5分,中层正、副主任每年分别记4、3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记3分,处室干事、备课组长每年记2,工会小组或学科仪器保管员成员每年记1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其他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班主任每期记15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多项兼职按最高职务分加兼职次项分的一半记分)。语、数学教师教双班者每期记05分 5、出勤记分:每年出全勤给5分,迟到、早退每年1—5次,记4分,迟到、早退每年在6—10次以内者给3分,事假3天或病假10天之内(含)给4分,出现旷会、旷课现象的不给分,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旷课3节以上者取消当年聘任资格,其他情况每年给2分(以受聘当年办公室、各处室检查统计考勤结果给分)。 6、评优记分:获国、省、市或学校党政、表彰的“三优(三先)”、优秀(先进)教师(含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先进)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加4、3、2、1分,其他主管部门实行单项表彰的分别记3、2、1、05分,(同年同一系列获奖仅取最高奖项记分、不同系列得奖可以累积加分,从受聘时前五年起记分)。 7、考核记分:教师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以前名次(含)记5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10%—30%之间名次(含)记4分,排在岗教师人数的30%名次至考核合格者记3分(此项按学期累计加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规定可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0、教学成绩记分:同年级同学科比较,语最低与最高不能相差(含)6分、数学不能相差(含)8分,否则低者记0分。在年级班平均分1分(含)以内记5分、低于者再以2分为标准依次减1分。体艺学科专任教师通过考核小组评分分优、合格两等,其中优者(占20%)按语、数学教师的平均得分记分、合格者教师(80%)相应减1分。规定无法比较成绩的,不兼课的教师,按每学期加3分计算。 11、教学素质记分: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素质测试(如计算机考试、“三字一画一话”测试、理论、业务考试等)成绩合格者记2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规定免考者记2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 12、教学比赛记分:承担全国、省、市或学校主办的教学比赛(优质课、课例、优秀教案、说课、课件制作、自制教具等)获一等奖分别记7、5、3、1分,获二、三等奖者各依次减半记分,承担校级公开课每节记1分(开放日上课不计)同一项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记分,多人合作按平均分记分,从受聘时前5年起记分。承担萍师附小大讲堂讲座者每次记2分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实验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使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注重实绩原则:注重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2、资历倾斜原则:考虑教师教龄、资历及临近退休等相关因素,并予以适当倾斜。 3、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本方案组织评聘工作,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二、基本条件 (一)评聘对象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且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近一年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聘: (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2)教育教学行为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不称职的; (3)因违规办班、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受到查处的; (4)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5)不符合上级部门关于职称评聘相关规定的。 三、评分细则

(一)资历 1、教(工)龄:参加工作年限,每年计2分。(以工资信息表中参加工作的时间为依据) 2、任职资格: A、取得现任职称资格每年计1分(提供现职资格证书原件); B、取得拟聘职称资格(即所申报的职称资格),每年计1.5分,但与现任职称资格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分。(提供拟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3、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按等次计分:研究生5分,本科(含双专)4分、专科3分、中师2分。 4、校龄:进入本校工作(从借入算起)15年内每年记1分,超过15年,每增加5年加2分(如:满20年记17分,满25年记19分,满30年记21分,满35年计23分)。 (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以近五年(十个学期)中每学期本人绩效考核分与全校教师绩效平均分之差的总和,按考核年数平均,计算出年均考核分,再加基础分100分和考核次数分(每年0.2分)为此项得分。(不足五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数为准,但不少于两学期考核成绩。教辅人员每学期绩效考核分取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分。)具体公式为:绩效考核分=100+[(A1-B1)+(A2-B2)+......+(An-Bn)]/N+0.2N 其中:A为本人当学期绩效考核分,B为当学期全校教师平均考核分,n为参与考核次数,N为参与考核年数。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_1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and through the record of the terms, effective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 案正式版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方案资料适用于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所提出的 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并通过明文或条款的记录,加以有效的监督与执行,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本着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四重”原则,并严格按照xx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订此方案。 二、评聘对象: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 三、晋职条件: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

具体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评聘办法: 1、民主制定评聘标准(全体教师讨论通过)。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教师积分高者胜出。 2、评聘标准: (1)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 (2)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截止XX 年8月31日,教龄满1年积0.5分。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5分。 (3)工作业绩积分(考核近三个年度)见下表: 荣誉类别

20181青云中心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聘方案

青云中心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谯人社发〔2012〕157号)要求,结合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聘任范围 薛阁办事处在编在岗教师中,取得或达到一级职称资格的未

聘或未评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聘任办法 1、组织方式:按照《关于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核定各学校一级应聘空岗数,中心小学制定量化评分细则,组织开展竞聘工作。 2、确定拟聘人员:(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核各应聘人员的有关条件符合规定后,直接确定拟聘人员;(2)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已在农村聘过一级职称的教师凭一级聘任书优先聘用;如出现并列名次(同级别)的年幼让年长(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年幼者第二年如有空岗直接聘任或报卷。(3)若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面临退休,男58岁,女53岁优先照顾。 五、工作程序 1、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尹安峰 副组长:秦林、王海燕 成员:袁强、薛平、刘艳秋、高强、董玉民、李洁、谭友付、王成、陈雷、李收、周历声、桑影、柴腾跃、刘春玲、姜莹、王宗民、王瑜、郝建红、景成坤、张金玲、孙海燕、刘屹。

2020年整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doc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最新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方案

黑池镇中学 教师职称晋级评定标准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加强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正确导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并重,注重教育教学效益和质量的方向,高质量地完成教师职务评聘的推荐工作,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稳步发展。 二、参评条件 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三、评审程序 1 、成立当年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监察小组; 2 、个人申报,并递交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 3 、申报教师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 4 、个人送交有关证明、材料备查评分; 5、学校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按评分标准考核评分; 6 、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申报对象得分情况; 7 、领导小组统计申报对象定量考评总分,并列出定量得分情况表 (按高分到低分排列 ); 8 、按校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推荐结果进行公开和公示; 9、被推荐对象领表、填表、整理材料; 10 、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再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四、评审办法 我校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评选实行“评委打分加业绩打分”相结合的办法,按得分高低和分配的指标,依次确定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总得分相同时,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成员优先考虑任职年限、工作量等因素投票决定。打分细则如下: 1 、学历分(最高1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记 15分,专科文凭记 13分,中师学历记10分,不累加,记最高得分。 2 、工龄分(最高15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教龄满25年以上,记15分,教龄满20--24年,记13分,教龄满15--19年,记11分,教龄满10-14年,记9分,教龄10年以下,记7分.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2019年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2017年最新四川教师职称评定最新细则消息5月17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系列配套办法,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范围和具体时间表。 改革范围 此次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州)、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小学校)。民办中小学校教师也可以参照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此次改革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 统一中小学职称设初中高级职称 据悉,此次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包括: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

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完善评价标准,适当倾斜农村教师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评价标准要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学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向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在评价机制上,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在水平评价中,将全面实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此次改革,将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和推进教师职称工作改革,规范职称聘任工作,实现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县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供讨论修订后实施。 一、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2013年新标准),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首聘)或聘期(拔高)、教龄为主,综合考虑荣誉称号及论文(仅取最高等级计分)、远程研修、教师交流、班主任等因素,实行竞聘。 二、聘任条件及期限 (一)聘任范围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竞聘(首聘)。 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已经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拔高”聘任。 (二)聘任条件 符合2009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专业技术等级岗位首次聘用指导标准(试行稿)》执行。 1、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职业道德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所需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

和任职年限。对50周岁以下的教职工的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和用语情况同考核、评优相挂钩,凡被通报批评两次的教师,该学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被通报批评三次或以上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同时取消职称评定、晋级的资格,限期不能整改的,将不再聘用。 2、竞聘条件 (1)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五级岗位; (2)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六级岗位; (3)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九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八级岗位; (4)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九级岗位; (5)聘任助级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一级岗位。 (6)2016年1月1日前,按规定取得相应中、高级技术职务资格的符合聘任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竞争聘用十级、七级岗位。 (三)聘任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用期限为3年,本次聘任后,聘期为2016年1月—2018年12月。 三、聘任赋分 (一)、首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为1年2分。(满半年计2分,不满半年计1分)。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2017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 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评、聘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 1、任教龙岗小学得1分,任教华城小学、张庙小学得2分;任教土山小学得3分,任 教斗镇小学、青岭小学得5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教师自愿参 加支教。支教1-2年得5分,具体支教时间、支教地点由中心校办公室安排(职称兑现后 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 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天扣3分,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 扣0.1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 查学校日志。(请假情况由所在学校校长出具证明并签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 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文及以上,其他为省级)、省 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 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 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 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长丰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长丰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 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提供的证 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及下一年评、聘资格)。

南沙区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竞争工作方案(模板)

南沙区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竞 争工作方案(模板) 为顺利推动我区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竞岗晋升工作,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14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评聘问题的意见》(穗人社发〔2015〕15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5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职称改革制度的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学校岗位设置情况 1、本单位人员聘用情况:至2015年4月1日止,学校已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人,已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已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人,已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已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有人。 2、本单位岗位空余情况:(学校填写) 三、竞岗、推荐评审岗位数量(模板) 竞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个,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个,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中小学二级教师)个。 推荐评审: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个,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个。 (竞聘的岗位数在取得相应职称的低聘教师与拟正常晋升人员教师的分配数为:中学、幼儿园6:4;小学7:3)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双桥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双桥小学教师职称及设岗定级评聘方案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设岗定级的评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组长:田宽 副组长:代香碧聂奎 成员:杨刚漆国先徐念熊明英文慧 二、适用对象 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评分内容及标准(满分200) (一)学历6分 本科及以上6分;专科4分;中专或中师2分。 (二)教龄20分 10年(含10年)内5分;11—20年10分,21—30年15分,31年以上20分。 (三)职务20分 正校级每年2分;副校级每年1.6分;中层干部每年1.4分;教研组长、工会组长每年1.2分;班主任每年1分。兼职(含班主任)以得分最高的职务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20分。(看近10年) (五)政治业务和教育教学 50分 按近6个学期教师政治业务考核汇总得分申报者中最高折合为4、4、6、6、8、8,其他参聘人员以此类推,算出该学期得分,再累总分为综合得分。 (六)荣誉称号20分

获校、镇、县、市、省、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各种荣誉称号依次加分、1分、2分、4分、6分、8、10分。同一学期内同级或不同级表彰以其中一次最高荣誉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20分(看近10年)。 (七)教学竞赛、课题研究获奖30分 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2 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4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4、3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6分;同一项以最高荣誉加分。课题研究结题获奖,课题组织实施者,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 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5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课题参与者折半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30分(看近10年)。 (八)教学辅导10分 在教育系统主办的各类学生竞赛,辅导学生获奖。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县一、二、三等奖或优胜奖分别加4、3、2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4分;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5分;同一项以最高荣誉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10分(看近10年)。 (九)论文10分 教育类论文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0.5分;获县一、二、三等奖奖分别加3、2.5、2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3、2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3分;国家一、二、三等奖或优胜奖分别加10、8、6、分;同一项以最高荣誉加分。教育类论文发表,县级刊物加1分,市级刊物加2分,省级刊物加3分,国家级刊物加4分。参聘者最高分折合为10分(看近10年)。 (十)出勤10分 旷课一节扣0.5分,一天扣3分;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学校规定可请假期、婚、丧、产假,绝症除外(看近2年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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