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文件

首先登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打印《登记表》。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原发证机关办理:

1、签字、盖章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

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

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书面申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申请书 武汉市商务局: 我是武汉凯力龙贸易有限公司,现特申请对国际贸易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国际贸易流通经营权,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开发拓展对国际贸易易货物进出口业务的个人独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100万人民币,帐户开设在中国工商银行硚口支行,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17号。武汉凯力龙贸易有限公司座落在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北民营科技园),位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北大门”,江汉区西北角,东起常青路,西隔张公子堤与桥口区接壤,南临江达路,北以张公堤为界与东西湖区相望。园区于1994年正式动工建设,控制性规划面积156公顷,经市政府批准用地面积70公顷(1050亩)。2001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民营科技园,享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江汉经济开发区除了有很好的政策扶持外,还有很多大型物流快运公司,方便公司业务拓展。公司经营人即是法人:符加伟,男,28岁,大学毕业后进入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从事于国际贸易相关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国际贸易实践经验,并于2010年创立了武汉凯力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武汉凯力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符加伟先生并没有放弃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其先后考入华中科技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攻读MBA专业,并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经营者经过多年的国际贸易实践以及行业积累的业务关系,为我司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奠

定了夯实的基础。 目前武汉凯力龙贸易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代理法国进口葡萄酒的销售以及葡萄酒文化的推广,代理的产品包括波尔多、朗格多克、普罗旺斯、阿尔萨斯等地庄园葡萄酒,拥有独立的酒庄与恒温贮藏仓库,与国内许多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向团体或个人直接供货、品酒宴会策划,葡萄酒保存与储存解决方案、葡萄酒知识培训、礼品包装搭配和葡萄酒鉴赏、品酒等。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代理销售已经不能满足公司司发展的要求,需要公司取得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资格,以适应公司长期的发展。除此之外,公司还对其他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有强烈的意向,主要产品有生活日用品,例如便携式方便碗筷、桌布、环保纸杯、环保纸袋等生活易耗品;卫生纸巾、婴儿尿不湿、护理用品、儿童玩具等母婴用品。目前公司经营的所有产品均有相当高的质量保证,有质量监管部门的认证和许可。有业务关系往来的国家主要是欧洲地区和非洲以北地区,外汇流通主要以美元、英镑、欧元为主。公司目前以进葡萄酒类、食品等为主营业务,后期逐步拓展到环保型生活易耗品等。相对于而言,重复消费品市场更大,容易进入,生活易耗品后期市场更加稳定,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后期也会因此而建立很好的稳固市场。 以上是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及公司发展规划,望批复。 申请单位:武汉凯力龙贸易有限公司 2012年06月25日

网上招标备案流程

网上招标备案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大)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二、办理流程: ( 一)、招标备案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进行网上注册;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初步发包方案;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 5、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招标,发出《建设工程招标备案表》。 ( 二)、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资质及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招标范围; 5、投标报价要求; 6、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过程

现将本公司的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过程和大家分享,估计还有很多的人是不知道如何去做的。一.经营者所在地的外贸局外贸服务处进行备案登记。 需要材料: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该公司章 以上材料各2份递交外贸局外贸服务处,并电脑预录入。 5个工作日后到省外贸厅领取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章,时间需要保持一致。 二.海关步骤。 (1).海关业务科,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需要材料: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开户许可证 4 公司章程 5 国税税务登记证 6 企业印章、报关专用章、企业负责人或主管报关业务负责人和报关员印章备案文件 7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帐本设置情况、财务负责人名单的资料。 8 〈企业情况登记表〉一份,〈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若干份 9 自理报关申请书 10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12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另需带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国税登记等原件。 程序: 1. 业务科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2. 业务科科长签字认可 3. 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4. 回到业务科拿缴款通知,到业务大厅缴费15元。 5. 到海关档案室进行预录入,缴费100元 6. 回到业务科,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2).办理电子口岸以及IC卡 需要材料: 1 组织机构代码 2 企业营业执照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 国税登记证 5 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 办理步骤: 1.填表、购卡。 〈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预录入,

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 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 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初次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 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3)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 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2、当年没有通过的年检的用人单位,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员工原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一、事项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商务部关于委托44家区县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批复》(商贸函〔2009〕40号) 四、实施机关:大兴区商务委员会 五、收费依据或标准:不收费 六、受理方式及地点:书面受理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路3段15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委窗口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办理科室及时间: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委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30 九、申请材料: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提交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签字的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和办事人的身份证 6、外资企业还应提交批准证书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应提交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 2、公司地址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3、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5、其他项目变更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6、原资格证书经营范围变更应提交(仅指原自营出口变更为贸易流通型出口):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注销程序 需提交以下材料到相应的备案登记机关: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完整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

合同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1)

合同备案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一、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范围 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承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订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目前,“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中植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和《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两个版本电子合同文本,使用该两个版本合同之一的,一律通过网上办理合同的填写、报审、修改、提交备案。 二、网上办理合同备案的流程 (一)申请人注册及合同填写、报审、修改和备案 用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浏览器,登录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55605.html,/),点击网页左边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系统”窗口,进入系统,进行网上合同备案。第一步:进行网上合同备案用户注册。 输入企业信息,填写登录用户名,姓名和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通过短信方式,自动将“验证码”发给申请人进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的手机上,申请人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则用户注册成功。其中“经办人信息”中“登录用户名”为登录系统注册时使用的用户名,是申请人今后办理合同备案事宜登录系统时,长期使用的用户名,登录系统的初始密码为“123456”。 第二步:进行网上合同填写、提交备案审查。 1、登录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点击“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系统”窗口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合同备案

系统,按顺序点击“合同备案——未提交合同——新增备案”,在“新増备案”页面中输入工程基本信息,选择“备案机构(备案机构是根据工程管辖权限和所在区域,对受理合同备案的机构进行选择)”,最后点击“保存”。 2、合同填写与上传提交。合同备案申请人根据双方约定,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合同文本,在网上完成合同填写后,随同相关电子资料一并提交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备案需上传的相关电子资料清单如下: (1)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 (2)中标人的商务标和投标函附录及中标价电子数据; (3)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实行担保的工程,双方的担保函复制件(扫描件)注: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和商务标电子数据以xml格式上传

对外贸易法律规定及办事流程

对外贸易法律规定及办事流程 第一章注册内资企业 1. 工商局申领预用名通知书。通过后刻公司公章等印鉴。 2. 凭预用名通知书去银行开设注册资本帐户。 3. 股东按章程规定向银行认缴股金。 4. 凭银行出具的注册资本进帐单,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5. 凭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公章等到工商局填写申请表,领取营业执照。 6. 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税户、去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 属于特殊行业的,须到有关部门办理该行业相关证明。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一、网上申报所需要资料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程序:企业先到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将以上资料缴纳齐全后,由企业填写登记表,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中英文名称和地址,法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及组织机构代码等企业基本信息,并由企业法人签字保证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进出口业务。 乐陵外经贸局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申报,网站为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55605.html,/,转报至德州市外经贸局3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

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到海关办理备案。 二、海关备案 企业取得进出口资格后,须在海关办理备案和电子口岸后方可开展进出口业务。 所需资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证明;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6.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 企业的合同章程; 8. 海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案程序:到海关预录入科和通关科办理手续,由海关完成预录入后领取《海关注册登记证书》。 三、电子口岸的办理 所需资料:办理电子口岸除办理海关备案所需的资料外,还需填写1号表和2号表,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主管人员的信息、法人卡持卡人的基本信息、操作员卡持卡人的基本信息。 办理程序:以上资料审核无误,由海关完成预录入后领取条形码表格一份(简称3号表)。持表格先后到德州市技术监督局、德州市工商局备案盖章、德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局办理备案和盖章;办理完上述程序,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操作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和已经盖章的条形码表格到青岛海关领取IC卡;拿到卡后,回德州外经贸局备案后到乐陵市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备案;然后企业持盖完章的条形码到德州海关开通IC 卡,企业须到德州市网通购买95199拨号上网卡。企业自行安装电子口

佛山备案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网上收件:申请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地址http://119.145.135.38/fscx/)在线申办,并上传该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的全部电子化申请资料,按信任优先原则,不需提交纸质文件。 二、网上受理:资料齐全发出网上受理回执,并短信通知;需要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发出网上补正意见,并短信通知,申请人上传需补正的电子化资料。 三、网上审核:网上受理后进行网上核对、审核,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并发出网上审核进程动态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审核通过的,不发放纸质版诚信手册,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电子信息为准)。 办理时限:承诺10个工作日(不含网上预审2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一、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下列资料: 1.《<诚信手册>领取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小区的住宅),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应的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椅、电话、电脑等)。 6.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企业派驻佛山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或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登记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驻佛山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及下列人员:企业派驻的持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持园林项目负责人证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的园林助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以上人员不得重复;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前3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基数、缴费期限等); 8.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二、市外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需要提交并上传下列资料: 1.《<诚信手册>领取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已购买或租赁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图(即办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流程图(即办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备案登记依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底14号) 二、备案登记范围 日照市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三、备案登记条件 1、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内、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备案登记书面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五、备案登记程序 1、企业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55605.html,)提交备案登记,并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应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北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3、各区县、办事处对外贸易经营者向区县、办事处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市直范围内向市外经贸局提出申请; 4、各区县、办事处外经贸部门初审合格后,转报市外经贸局 5、市外经贸局审核合格后,给予备案登记,并颁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六、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依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新备案企业填表说明 请按照以下图示选择备案机关。

提交后进入下一填表界面 经营者中文名称:填写企业中文名称 经营者英文名称:填写企业英文名称 住所: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 营业地址: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中文(经营地址与住所一致时可填住所内容)英文营业地址:填写企业实际经营地址英文。 备案地址:请选择企业注册区县(滨海新区、塘沽区、开发区、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均选择“天津市塘沽区”,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均选择“天津市南开区”)经营者类型:与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一致(三资企业注意选择三资类别,个体经营者选“个体户”)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时请不要输入短 线“-”,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无此项。

联系电话:填写企业有效联系电话号码 传真:填写企业有效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填写企业电子邮箱或企业联系人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填写企业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号: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无此项。 工商注册日期: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格式例:2010-01-01)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有效证件号:填写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注册资金: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折美元:外资企业填写此项(单位为万美元),并将美元折成人民币值填写在“注册资金”栏内,持有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的企业应按照证明中折算值填写。内资企业不需填此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此栏为个体工商营业者(个体户)及在外国(地区)经营的企业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负责人姓名: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者姓名”有效证件号:填写企业经营者有效证件号码(身体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企业资产/个人财产:填写营业执照中企业资产,个体工商营业者需填写公证书中个人财产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

刻章备案须知以及办理流程

刻章备案须知以及办理流程 一、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公章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 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政府批文或本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文件; 2、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 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民政部门核发的团体登记证明; 2、民政部门同意刻章证明; 3、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外地驻穗机构、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市公 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到南沙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外地驻穗机构需提供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核发的《全国各地驻穗代表机构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其 复印件一份,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需提供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以及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机构注册证》原件及其复印一份; 2、派出机构同意刻章证明; 3、驻穗机构(办事处)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对外经营者备案办理流程-商务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流程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登录填写《登记表》并上传营业执照电子版。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企业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双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上。 (二)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必须);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

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编号:进出口企业代码: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

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注: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面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表正反面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 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 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 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 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合同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合同备案: 1、施工企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有) 2、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有) 3、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提供) 5、由公证处密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或收件回执复印件;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有,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招标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复印件。(若不是,即不用提供)

施工许可证: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网下 载填写资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资证明) 3、市公安消防局或消防大队或公安分局消防股出具的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有)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资料(有) 5、市住建局签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复印件(有)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塘提供,需要携带原件核对)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7、已办理监督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 (有) 8、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提交方案) 9、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提交:□《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商品混凝土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向混凝土公司取)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复印两份) 11、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部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面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表正反面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机关 签章

年月日本对外贸易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 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核、生物、化学、导弹等各类敏感物 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从事任何危 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对外贸易经 营者备案登记表》。 五、在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 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 年月日 注:1、备案登记表中“组织机构代码”一栏,由企业、组织和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填写。 2、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有限/无限责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

3、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中,如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备案登记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入川备案办理流程及所需

入川备案办理流程: 办理入川备案首先必须要在四川成立分支机构,如果在四川有了分支机构可直接跳到第二部分:第一部分 成立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一.首先是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 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 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刻制上网印章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四.到分管的税务局报到(办理所需时间:十个工作日左右)成都益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第二部分 办理入川备案所需资料 1、《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申请表》申请表一式四份,A4 页面打印; 3、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报告书;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 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价及复印件) 5、四川省工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提供全国注册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总人数不少于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 8、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面积不小于150 平米,附加房产证复印件)。 本文由成都益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徐州市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我市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从2013年1月正式上线后,用人单位有关用工(退工)登记、参保(停保)等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为:单位如招聘了新职工,需要先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了劳动合同,需要先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一、新增单位登记 新的用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二份)。已参保的用工单位,只需提供用工单位单位社保编号。 二、用工登记备案 (一)新增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二)合同续签 已办理过用工登记的人员,在续签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提供: 1、《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 (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4、续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09年5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其身份证可不提供)5、原《录用备案花名册》(2013年2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可不提供) (三)劳动关系转移(资产购并重组集团内部转移等) 1、《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五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

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三、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徐州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告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减少错误,尤其是员工身份证号码及劳动合同信息等,应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是因报送信息错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应到徐州市人力资源中心二楼社保机构服务窗口作变更登记。 2、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用人单位在办理5人以上业务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K盘或电子数据。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报送电子数据,建议各用人单位提醒新增员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外地务工人员到其暂住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 3、对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K盘申报成功后,携带有关纸质资料办理用工(退工)备案手续。 4、凡不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55605.html,(服务大厅-网上下载-录用备案和退工登记相关资料下载:《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人员基本信息》等电子数据格式(人员基本信息未初始化的新增人员,录用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人员基本信息》电子版信息)。 5、用人单位办理用工(退工)备案10人以上的,请K盘申报或提供电子报盘,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册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方法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方法》已于2004年6月19日经商务部第九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方法 第一条为促进对外贸易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从事物资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

托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然而,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方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三条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治理。 商务部托付符合条件的地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受托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托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治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登记网络”)

的相关设备等条件。 关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托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登记印章,并对外公布。备案登记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托付函和备案登记印章,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网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关于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及未按本方法第六、七条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收回对其托付。 第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程序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能够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

企业备案流程

企业劳动备案流程 一、企业工资备案报告(书面上报) (一)基本情况:公司基本信息、经营范围,年度经营计划,劳动者人数; (二)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确定办法(如实行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计件工资制等);各类工资制度的具体工资分配办法;工资正常增长办法;奖金分配办法;津贴补贴分配办法;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 (三)工资支付制度: 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和形式(如现金支付、银行卡发放等等);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患病、假期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工资扣除事项;工资支付的其他事项;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注:原件审核后退还) (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四)总公司给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分支机构) (五)外资及合资企业的商务部门批复复印件(外资企业) 三、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一)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附件1),书面上报; (二)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版上报,电子信箱:jnldgxk@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55605.html,。 (三)附件2上报后,经审核通过,即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四、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 (一)登陆网上备案系统并输入人员信息 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55605.html,,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

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系统,程序如下: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填写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具体步骤如下:将人员信息录入到“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点击“浏览”,选择填写完毕的“附件3 劳动用工信息表”,点击“上传Excle 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二)备案完成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1、网上备案 点击“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姓名—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选择原因—“提交”。 2、书面备案 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附件4),并持有关材料报劳动关系科: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调动函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劳动关系科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名册》; 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劳动关系科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名册》; 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3、出具备案证明 劳动关系科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办理职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联系单位: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市政府大楼东侧小楼203室) 联系人:王焱;联系电话:2967163;邮箱:jnldgxk@https://www.360docs.net/doc/829755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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