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手续办理程序

停车场建设手续办理程序
停车场建设手续办理程序

四、停车场建设手续办理程序

一、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前期办理程序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主体单位持拟建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审查意见,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意见;

2.主体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初步设计,规划部门根据设计方案制定控制性详细性规划,出具初步规划条件;

3.主体单位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划拨手续,领取公共停车场国有土地使用证;

4.主体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的备案手续;

5.主体单位组织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提出审查意见。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规划部门依据市政府审批的控规向土地储备中心核发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权的规划条件;

2.土地储备中心将相关资料转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

3.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受让方签订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主体单位持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等资料,按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许可证;

5.主体单位履行完各种手续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公共停车场土地使用证;

6.主体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备案手续;

7.主体单位组织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提出审查意见。

(三)以合作方式新建地上立体停车库(塔)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建设主体提出建设申请;

2.提供建设地点的土地权属证明和合作开发协议书;

3.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主体提供建设设计方案及图纸。

上述材料送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与市停管中心联合办公室审查把关后报规划部门审批。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主体单位持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等材料,按规定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主体单位持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部门的批文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申请办理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主体单位收到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验收过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将验收报告及相关竣工资料报消防支队及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五、严禁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规划方案和对外出让,否则,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收回一切享受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商业经营权。

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贵阳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库)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 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停车场(库)的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停车场(库)的日常工作。 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公安、建设、城管、土地等部门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停车场(库)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鼓励单位或个人根据专项规划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库)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库)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停车场(库)。 改建、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景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增建或者补建停车场(库)。 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含有关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停车场(库)竣工后,应当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诱导系统等公共停车(库)信息系统的建设,并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库)。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停车场(库)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须按程序报经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设置临时停车场,设置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场。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临时停车场的,按照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经公安交通、城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合理设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不得停放大型车辆。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txt不怕偷儿带工具,就怕偷儿懂科技! 1品味生活,完善人性。存在就是机会,思考才能提高。人需要不断打碎自己,更应该重新组装自己。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08年07月07日 16时01分 36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6月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或室外场所。 (一)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停车场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临时占

地等方式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经营性场所。 (二)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机动车辆停放的非经营性场所。 (三)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内临时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泊位。 第四条(管理主体)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检查。 临时停车泊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价格、财政、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逐步建立机动车停车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第五条(管理原则)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配建为主,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投资) 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七条(智能化建设)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停车自动计时收费设备等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智能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应积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应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第八条(规划编制) 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需要,会同土地、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的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土地拍卖取得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 (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 (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 (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15)契证(复印件) (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1)土地成交确认书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

(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表(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 8、交评 (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 (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或1:1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 (1)造价审核报告书:设计单位做的每一幢房屋的单体预算上报发改局审核(2)申请报告 (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 (5)初步设计文本 12、城管审核绿化 (1)、申请报告 (2)、绿化申报方案(一式四份):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 (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 (4)、立项批复文件 (5)、绿化率计算表(见反面)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 (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 管理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0年01月12日 16时59分 157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动车” “停车场”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效廉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停车者与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自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含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 自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道路停车场的占道管理和人行道停车场的管理。 建设、规划、土地、工商、价格、财政、税务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 第五条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道路、土地部门编制,作为城市交通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最完整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生态停车场的设计与规划

景区生态停车场的设计与规划 生态停车场是一种新型的、科学的停车规划理念,体现了人与自然空间环境的和谐共生。何为生态停车场?景区生态停车场的设计与规划是怎样的?下面带大家一同来了解。 生态停车场是指在露天停车场应用透气、透水性铺装材料铺设地面,并间隔栽植一定量的乔木等绿化植物,形成绿荫覆盖,将停车空间与园林绿化空间有机结合。 生态停车场既能解决停车问题,又能改善生态环境,生态停车场是景区和城市停车规划建设的发展方向。生态停车场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1景区生态停车场设计原理 所谓生态停车场,暨在地面适当种植绿化,并在停车场种植或移植树木,利用树木作为车位与车位之间的隔离手段,最终达到“树下停车,车下有草,车上有树”的环保效果,其设计原理如下: 强调景区的自然协调性 对旅游景区来说,停车场是游客上下车,车辆周转、临时停放的地方。旅游场所的配套设施,尤其是停车场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个景区的人文景观和对其他地区的吸引力。 因此,旅游景区停车场规划的首要问题是依据场地本身的自然条件与周围自然风景的统一协调,能最大地借用景区的自然地形地势条件,依势而造。在停车场区域内大客车与小汽车要分区停放, 用绿化划分出各自的停车空间。

讲究以人为本 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将停车场建在地下或水下,而腾出的地面最好用于建游园,搞绿化,或扩大水面。要在整个停车场的合适位置分散布置一些休闲设施、指示牌、公共休闲亭等,最大限度地 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服务。 提倡可持续性 市场上有一种新产品,草坪格,是一种具有环境亲和力的产品,它的出现既解决了停车问题又美化了环境。它与混凝土网砖相比绿化率大大提高,其绿化率能达到90%,负载能力可达20吨/㎡。其特殊设计使其安装快速简便,便于移动及耐高压、对环境无污染,既环保又生态。

项目工程建设经过流程及其相互手续办理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编制单位:XXX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

目录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1、项目建议书 2、选址意见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设计要点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固定资产投资核准证 8、招标与不招标方案核准表 9、岩土地勘、初步设计 10、施工图设计 11、工程规划许可证 12、施工、监理、分包 13、质监、安监报建 14、施工许可证 15、质量监督报告、安全备案登记证 16、竣工验收备案

一、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一、项目建议书 1.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委托合同; 2)项目立项申请及项目建议书; 1.2批准文件 1)项目建议书批复(即立项批复) 二、选址意见书 2.1应具备的条件及文件 1)申请人申请文件(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2)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上报计划文件 4)申请人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 5)如属工业项目和其他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一下资料: a.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 b.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意见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

c.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 d.其他特殊要求 6)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7)必要时提供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书; 8)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2.2批准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3.1所需附件及组成文件 1)法人责任制 2)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向书(规划部门) 3)土地使用预审意见(国土部门) 4)节能评估报告批复(发改部门) 5)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是否覆盖重要矿藏报告审查意见 6)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部门,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意见(环保部门) 8)取水许可证、水土保持审查意见、防洪安全评价(环保部门,水土保持需委托由资质第三方机构编制) 9)抗震设防审批意见(地震局)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改善公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室内、外(含地下)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车辆停放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或者其他特定人群使用的车辆停放场所。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单位、个人的待建土地、空置场所和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设置的车辆临时停放场所,以及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培育和扶持停车服务行业的发展。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是全市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和经开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其他各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财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人防办、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政府通过建设停车信息服务平台,推行智能化停车管理模式,向社会提供便捷的泊车信息。 第七条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社会参与、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情况,编制停车场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停车场规划应当明确停车场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并与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停车场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后,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商业街区、居住区和下列建筑、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配建、增建、扩建停车场,并不得改变用途:(一)火车站、机场和公路客运、货运枢纽; (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

智慧景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设详细设计方案

智慧景区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设详细设计方案 景区停车场管理系统是智慧旅游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系统通过高清车牌识别准确记录识别车牌号码,确保车辆的进出有据可查,进出可控,固定车辆可快速通过电动挡车器,加强停车场的高效和安全管理,并实现停车场收费管理和高效运营。系统采用多级架构,除了岗亭的节点管理,还可被景区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方便景区管理人员实现对景区运营状况的全面感知和把控,以提高景区停车场资源的利用效率。停车场管理系统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结合远程监控系统,在一般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加强对景区车辆的状态监控和即时通讯能力,通过设置在各停车场外的LED屏以及其他方式信息发布渠道实时发布各停车场的停车状况,使游客能够轻松了解景区停车信息,提高景区内停车管理的效率,并方便游客迅速找到车位、快速通行,提升游客停车体验。

图1.停车场管理功能 1.1.1 系统概述 本系统采用车牌识别等多种配置方式的出入口控制系统,适应各类出入口场景,实现了出入口控制管理高度智能化,有助于解决现景区内的车辆出入口管理上的各种问题。 海康威视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可准确记录识别车牌号码,确保车辆的进出有据可查,进出可控,景区内部车辆快速通过电动挡车器,加强停车场的高效和安全管理。利用电动挡车器、车牌识别单元等设备,除了管制车辆的进出外,还可统计空余车位余量,对于每辆车停车时间进行计算和分析,实现收费管理。 系统采用道路停车场引导屏发布停车场车位实时信息,引导车主找到最方便的停车场,最优化景区停车资源,在黄金周对车辆进行适当分流,缓解停车压力。地磁诱导系统利

用地磁检测器、地磁管理器对车位状态进行识别,利用区域引导屏发布车位实时信息,引导车主停到适当车位,提升游客停车体验。车主可以通过各类引导设备快速、自如的找到车位、取车,节省大量时间,可以提升整个停车场的智能化和信息化程度,将原来需要人工处理的问题交由智能设备处理,既节省了大量的人工成本,又保证了各种数据的及时、准确、有效,并提升整个停车场的用户体验。 1.1.2 系统架构 系统架构如下图所示: 补光抓拍 单元出入口控制机 自动挡 出入口控制 终端远距 中心平台服务器 引导屏 地磁检测器 地磁检测器地磁管理器车位检测系统刷卡收费 现金付费 网络传输 出入口视频一体出入口控制终端交换机 线圈检测器防砸线圈图2. 停车场系统架构 停车场管理系统主要由出入口管理组成,整套系统由前

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1、现场三通一平:申请临时用水开口(生活、施工用水) 申请临时用电 建设施工围墙 2、办理土地证 3、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 4、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5、进行地质勘查,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勘查报告。 6、委托地震检测,出具“地震评估报告” 7、进行初步设计 8、进行施工图设计 9、委托建伟施工图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缴纳审图费、散装水泥押金 10、规划审批图纸存档,用于办理各项手续 11、监理招标、合同备案 12、施工招标:需“建设单位招标工程管理会签单”盖章,劳动保障金、民工保障金。合同备案 13、委托消防大队消防图纸审核: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程项目定点意见书、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等级表,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14、办理工程管理手册(登记表:由监委、劳保、审图、开发办、监理备案、质检、安监等12部门盖章) 15、办理“建设单位招标工程建筑管理会签单”,办理“淄博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联系单”,并交纳以下费用: A、已办理缴纳劳动保障金 B、已办理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C、工程交易费

D、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E、综合开发管理费 F、安全防护文明村是非,取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审核意见书” 16、办理报建证 17、办理开发许可证 18、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9、办理安全施工措施检查备案手续 20、办理施工许可证 21、办理城市绿化规划许可证,委托绿化设计 22、办理人防异地建设许可证 23、办理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办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24、办理防雷检测登记手续 25、办理墙体节能检测手续 26、办理档案报送责任书 27、办理雨污水排入城市管道责任书 28、办理天然气申请,委托天然气图纸设计 29、委托电业局配电房电力设计及施工,电力开口 30、自来水开口 31、采暖开口 32、委托有线电视设计、开口、施工 33、委托电话、宽带施工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长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适应机动车停车需求,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机动车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为不特定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 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为本单位、本住宅区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为停放机动车依法统一施划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市停车场使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价格、工商、财政、税务、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车场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六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用地供给和资金投入,在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本市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停车自动计时收费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规定和有关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停车需求状况,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定修改程序进行审批。 第九条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遵循节约利用资源和停车需求调控原则。 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中心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 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城市停车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和配建标准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共停车场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竣工验收的公共停车场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调整城市规划需改变公共停车场用途的,应当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采取招

风景区停车场规划设计

风景区停车场规划设计 一、停车场概念 景区停车场是为旅游者使用的汽车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景区中常见的车辆类型有大型客车、中小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和电瓶车。 二、旅游景区停车场设计原则 1. 一般停车场设计原则 (1)强调自然协调风景区停车场规划的首要问题是“自然”,包括场地本身的“自然”及与周围风景衔接的“自然”。最好是借用自然的地形,就势建造。停车场区内大客车与小汽车要分区停放,用绿化及道路划分出各自的停车空间。小汽车停车场常常结合场地地形及建筑物布置情况灵活分散成几个组来布置。(2)尽量留地于人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将停车场建在地下或水下。而腾出的地面最好用于建游园,搞绿化,或扩大水面。建在地下或水下的停车场要综合研究,科学设计,其内部设施要现代化。 (3)设置服务设施 要在整个停车场的合适位置分散布置一些休闲设施、一定数量的公共电话亭等,以方便游客使用。 (4)设置临时停车场 有些景区的旅游季节性非常强,旺季停车位严重不足,为避免破坏环境,不适合再修建新停车场的景区可考虑建造临时停车场。目前有一种产品叫草坪格,可广泛应用于建造临时停车场、步道。 2. 态停车场的规划原则 生态型的停车场宜采用组团式、分散式的布局。采用绿化草坪砖,以灌木为隔离线,用高大乔木和藤蔓植物遮荫。景区的停车场应成为景观,避免采用使大面积车辆曝晒的硬化停车场。国外有景区采用太阳能电池板或太阳能集热器作为停车场的车棚。既可防止车辆曝晒,为开空调而多耗油污染景区空气,又可以为景区提供绿色电源。 此外,景区停车场的建设要建一个,用一个,建成后的停车场不能移作他用,己移作他用的要设法收回。避免对景区停车造成困扰和负担。 三、停车场类型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手续流程及报件所需材料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所需附件材料 一、出具选址意见(规划证明) 1、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项目单位盖章)。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领取)。 3、可研报告或项目简介。 4、项目位置图(在现状图上标示出用地范围及四邻情 况)。 5、规划初步方案(建筑平面布局图)。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建设单位申请。 2、拟选址位置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标明用地范围,并加盖用地单位公章。 3、自有建设用地需改变用地性质的提供土地证复印件。 4、土地部门意见。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1、申请书。 2、规划设计条件。 3、提报规划设计方案。 (1)规划方案包含内容:规划说明书;绘制在1:500

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的规划总平面图、规划方案鸟瞰图、竖向定位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管线综合平衡图、绿地规划图。 (2)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建筑设计方案(每个单体建筑提报平、立、剖面图及效果图)。 (3)沿街及重点地段建设项目,提报反映相邻建筑现状的街景分析图及电子文件1套(CAD格式)。 (4)住宅项目须报日照分析图。 (5)提报单体建筑面积明细表。 (以上资料为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A3版式装订成册1份)。 4、电子光盘报批文件(图纸为CAD2006、天正以下版本)。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书。 2、已审定的规划方案1份(A3版式装订成册),附电子光盘。 3、属于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项目用地宗地图。 5、国土局出具盖章的宗地界址点成果表(西安80坐标系)。 5、属于工业项目用地,提供投资协议和土地《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环保部门意见、安监部门意见、项目备案证明或项目立项批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选址意见书的提供选址意见书。 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局规定执行。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2016年3月1日实行)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规定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流程及所需资料 XXXXXXXX 二○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立项报批 (一)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选址、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的必要性等)。 2、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 3、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 1)、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 2)、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 3)、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4)、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 5)、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注:所有附件需以业主方的名义向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 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

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 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 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 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三)主管部门 1、社会发展处 (1)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协调人口、教育、劳动、卫生、体育、文化、

停车场运营管理办法

银龙广场停车场 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满足顾客购物停车的需求,根据宜宾市物价局《关于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停车场的主要用途是为购物顾客提供方便、快捷的配套服务。停车场停放只限于小型车辆(蓝色牌照)。停车场24小时开放。 第三条第三条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收费及停车卡的管理工作。停车不足分钟免收停车费。正常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蓝色牌照)元/小时;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停车12小时以内收费元,停车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收元(由物价局审批)。 第四条减免标准 每张免费停车票可免费停车2小时,免费停车票可累计使用,超出时间按正常收费标准收费,节余时间不退换现金。因商品质量等问题投诉的停车顾客,由接待处理的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免费停车事宜。 (免费停车票由财务负责印制、预售,免费停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第五条物管部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落实和制定停车场各项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疏导和维护场内、场外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交通标志,收费标准;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事故处理等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费、免费、优惠标准收费和服务。 运营管理部负责各类促销活动、免费停车的相关沟通、协调等工作。因商品质量等问题投诉的停车顾客,接待处理的运营管理人员(顾客接待室、卖场管理人员)在处理后应主动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免费停车服务,在确定后,及时告知停车收费员予以免收停车费,事后进行签字确认,由收费员实施操作,每月终制作停车报表送运营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财务信息部负责将停车场收费员每日缴来的停车款收取入帐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对期卡收费情况每月进行核查;负责停车发票的购买及领、销、存管理。停车场收费员所用发票统一从财务领取,执行“以用顶领”的管理制度。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的免费停车,收费员实施操作,每月终制作停车报表送各部分管

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范文

一、基本建设程序 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中,建设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应遵循的建设程序: 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许可→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备案→施工招投标→质量、安全报监→申办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 二、基本建设程序节点涉及建委的办理手续 (一)规划选址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等;申报条件:1.需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政府投资或需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且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政府投资或需要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村社、建管所、政府签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拟选址范围1:500实测地形图,含四邻环境,注明开县独立坐标系拐点坐标; 4.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5.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用地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

例》第四十二条;申报条件:1.取得与《规划条件函》的内容相符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文件的建设项目;2.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满足《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要求,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本案文件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采用开县独立坐标系);4.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供地的意见;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二、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重庆市开县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采用开县独立坐标系);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5.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6.土地主管部门意见;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处罚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3条第2款。法律责任:依法拆除。 (三)方案设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 (四)初步设计及审查

景区停车场日常运营管理方案

为确保景区停车场有序运行,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完善景区停车场运营管理机制,现制定冰沟河景区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景区停车场运行机制,提升景区停车场的容纳量,保证在景区运营期间,停车场能够正常运转,应对车流量暴增等突发性情况,为游客提供最满意的旅游停车服务,让景区服务质量在游客心中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二、具体措施(一)停车位的规划和使用1、合理划分利用好停车场地。利用景区有限的停车场地,划分出日常停车区域和应急停车区域,在景区车流量正常时开放日常停车区域;在景区车流量较大时,如果出现日常停车区域不够用的情况,立刻开放应急停车区域,确保进入景区游客的车辆都能正常停放在停车场。2、及时掌握停车场车位空缺情况。对停车场电子系统进行调试,将停车场车位空缺情况在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实时显示,在进入景区车流量较大的时候,安排专人观看显示屏,通过对讲机向现场引导人员进行实时传达车位情况,保证游客车辆快速安全停放。3、现场对进入景区车辆进行引导。根据当日进入景区车流量,实时安排人员对进入景区车辆进行引导停放,保证在停车场现场不出现拥堵现象。4、对进入停车场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将驶入景区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进行分类管理,车辆驶入或驶出停车场时如果有景区纸质或电子门票,则车辆可以免费进入;如果驶入车辆无纸质门票或电子门票,则车辆在驶出停车场时按照1小时5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停车时间不够1小时的按照1小时收取。在景区停车场车流量较大的时候,严格按照凭票进入的原则进行管理,没有景区门票的车辆禁止驶入停车场。5、做好对进入景区车辆的登记检查。

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对进入车辆进行自动识别,安排专人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禁止进入景区停车场,并将车辆情况登记上报。(二)停车场日常管理1、人员的管理。景区停车场共安排5名工作人员,根据人员组成情况确定1名负责人,负责景区停车场的日常运转和与景区运营部的联络。2、人员的考核与考勤。景区停车场负责人负责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每月向运营部报送考勤情况,运营部根据出勤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的考核与其工资挂钩,出勤率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运营部每月对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停车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签字。3、人员的培训。运营部每月组织停车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主要学习公司的基本制度和停车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三)建立建全工作制度1、制定景区停车场工作制度。制定景区停车场管理办法、景区停车场管理员岗位职责、景区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纪律、景区停车场管理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景区停车场文明礼貌用语及规范等制度,保证停车场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2、设立景区停车场车辆登记本、管理人员交接班登记本,管理人员考勤表,将景区停车场的所有工作都落到实处。三、工作要求停车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景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挥个人能力,履职尽责,将停车场的功效功能发挥到最大,给前来景区旅游的每一个游客提供优质满意的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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