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常见问题类型分析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常见问题类型分析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常见问题类型分析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常见问题类型分析

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主要包括对在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的审计和对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的竣工决算审计。无论是在建审计,还是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类型是有共性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在2004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而之后,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因此,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下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常见的问题主要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包括未批先建,重大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原初步设计批复部门审批,以及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等。

二、征地拆迁方面

项目建设用地通常会涉及到征地拆迁工作。而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资金拨付链条长,且直接与被征地群众利益相关等,因此情况比较复杂,容易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也是基建项目审计中的难点和重点之一。征地拆迁方面,常见的问题包括未经国土部门审批违法征地,未征先用土地,闲置征用土地,超征耕地少缴耕地开垦费,截留、挪用、少付征地补偿资金损害农民利益,编造虚假征地拆迁合同套取补偿资金等。

三、工程管理方面

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主要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在工程管理方面,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有招投标不规范(包括未经招标直接发包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不符合规定、发标至截标时间不符合规定、评标结果不公正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多结算或少结算工程款,工程超概或实施概算外工程,工程成本核算不真实(包括其他项目支出挤列工程成本、利用虚假发票套取工程建设资金及通过关联交易向有关关系人输送利益从而加大工程成本等),因管理不善导致损失浪费、工程事故频发或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

四、财务管理方面

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财务管理虽然是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主要还是服从和服务于工程管理审计,重在对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从财务的角度进行落实,予以量化。仅从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有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项目前期工作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项目贷款建设期利息与经营期利息入账的正确性等。

对于具体的基本建设项目,因所属的行业不同,相应的行业特点及管理法规不同,审计发现的问题也会有所不同。特别是一些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基本建设项目,其问题类型更是千差万别,无法一一列举。这里,仅凭个人审计经验,对常规基建项目审计中常见的问题类型简单列举,为同行提供一些审计的思路,以资共勉。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工程结算审计是强化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重点搞好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所谓工程结算审计,是以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在以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签证为依据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参考国家及地方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对发包单位所做的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几年来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实践,发现工程结算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高估冒算、虚假结算、重复结算、结算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等。下面谈谈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常见的主要问题、审计的难点、以及审计的有效方法。 1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的问题。 1.1工程招标工作不严谨,趋于形式化。 工程招标的主要作用除了择优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外,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价格,从而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但是,有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内容过多,对合同的签订没有约束力,招标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招标工作不严谨,标书内容不规范,使得签订合同时要重谈条件,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的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范围内的增加工程等,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 1.2合同签定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规范。 审计发现,分包工程合同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签订滞后,有些工程管理跟不上;合同工程内容涵盖面不够,合同工程内容与结算工程内容不一致,结算工程内容超出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工程合同内容不规范、漏洞较多,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 1.3结算时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进行结算。 结算时对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不熟悉,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工作内容、计价依据及结算条件进行结算,审计经常发现,如某项目部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使用2001年***省安装估价表,而结算采用2000年石油建设安装预算定额。又如合同约定按合同附件综合费率表取费,结算时却另计合同综合费率表之外的费用,造成结算价超高的不合理现象。 1.4签证单、变更单虚假,内容含糊不清楚。 主要问题有签证内容虚假、恶意篡改、只增不减、内容含糊不清楚等情况。审计时常发现签证工作量超出施工现场实际工作量或常规,对签字的人进行调查落实,签字确认的人对现场的情况竟不清楚。如有某管线安装分包工程,签证单中草袋护坡6523m3,约26万元,审计时发现没有图纸或相关的收入依据,联系现场验收人和技术员竟发现都不是该工程实际负责人,也不清楚情况,经现场查证后属虚假签证。变更或签证内容含糊,如某厂增加φ159×7管线安装500m,没有其他相关施工的说明,是埋地还是架空,其运输方式、安装方式、防腐方式、检测方式等都没有说明,给结算留下活口。 1.5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 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重算工程量;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混合计算,按规定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分开计算;定额中已包括在一起的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预算中已计算的工程量实际未施工,结算时不扣除等;当项目组成比较复杂或由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时,交接部位或跨工种部位最容易发生重复结算。 1.6对定额的工作内容和使用说明不熟悉,看到相关的定额随意套用,重复套用。

合同管理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王勇孙艺鹄(审计署长沙办) 摘要:合同管理审计是基建投资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亦具有重要的意义。伴随我国对国际通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推广,基建投资领域合同管理逐步规范,但亦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对当前合同管理审计中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方法。 关键词:合同管理审计常见问题对策 近年基建投资领域合同管理在逐步规范的同时,亦涌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引起审计机关的重视,并在合同管理审计实践中对审计方式和方法进行更新。 一、基建投资审计中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类型 1、合同内容对具体事项约定不明确,实践中缺乏指导性。虽然当前不少部门都推出了各自基建投资领域的合同范本,但由于项目不同的背景条件,通用合同条款往往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造成部分合同条款约定不规范,或者必须依靠补充合同(或条款)来另行约定。 2、合同内容对招投标结果形成实质上的变更,成为参建各方规避招投标监管的重要手段。实践中,承包单位往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施工管理各个环节、施工风险和交付的建筑产品做出各种承诺以方便中标,一旦中标后却经常出现不按照中标内容签订协议,或者在未提高标准的情况下,另行签订各种目标和质量管理等补充协议,使得合同与招投标结果出现实质变更。 3、部分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内外勾结,以虚假合同(或虚假合同内容)、重复合同、让利合同等形式损害国家利益。 (二)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类型 1、未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条款。按照合同内容的区别,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四大类型:一是承建单位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二是承建单位因种种原因(包括业主要求),不按照设计工程设计内容施工,该建内容不建,不该建设的乱建;三是项目建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四是项目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建设延期。 2、未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实践中这种情况主要有几种表现:一是不严格履行合同专用条款,按通用条款进行结算,增加工程造价;二是变更单价不依据合同条款约定原则确定,增加工程造价;三是工程量计量原则违反合同约定,增加工程造价;四是业主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建单位结算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 3、责任分摊不按合同约定,承建单位通过各种手段向业主转嫁风险。虽然理论上参建各方都存在向其他方转嫁风险的情况,但出于保护国有资产的考虑,国家审计较多关注的由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转嫁风险的情况。审计实践中,这种情况主要表现为:一是承包单位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分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相应的工程损失或者后续处理费用却由业主承担;二是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将应由承包单位承担风险转嫁给业主承担。通常承包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对各个工程清单子项的施工流程、措施、工艺标准及相关施工规范

审计常见问题浅析

我对审计常见问题的一点浅析审计是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内审是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的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经济事项也愈发复杂。为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经济主体依法办事,审计部门近年来加大了审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预算、资金、收入、建设项目、经济责任、经费使用、专项治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发现和通报了一大批财务管理的问题。涉及企业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覆盖面包含了各行各业。 我从事财务工作已经16年,辗转安通服多家子公司、分公司,也经历过几个不同的财务岗位,我深刻体会到审计在监督财务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过程中重要性。没有审计,财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就无法得到保障,企业各种业务的经济成果将无法得到真实体现。在现实中,怎样能让审计迅速切中要害、暴露问题,从而达到目的是个发人深思的

问题。如今中国上市公司众多,日常各类审计也接踵而至,然而很多问题并未如期得到暴露。相反而是在次次合格的表面下直至某一导火索事件突发,方才将一系列重大问题一并引出。 审计的切入点,通常是有别于寻常、脱离一般规律的行为或表现。在审计过程中,通过对被审单位账目的审阅、比较、分析,结合自身的经验判断,就可以从异常现象中发现疑点。然后由疑点入手,进行延伸调查,扩大审计范围,就比较容易发现问题。结合多位同行的一线审计实践经验,就异常现象的几种表现谈一点浅薄的看法: 一、指标分析 首先应该引起注意的,就是各类经济指标。 (一)、经济增加值(EVA) 经济增加值(EVA)=税后利润-资本费用,指从税后净营业利润中扣除包括股权和债务的全部投入资本成本后的所得。其核心是资本投入是有成本的,企业的盈利只有高于其资本成本(包括股权成本和债务成本)时才会为股东创造价值。EVA是一种全面评价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和为股东创造价值能力,体现企业最终经营目标的经营业绩考核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二)、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是指利润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工程结算审计是强化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重点搞好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所谓工程结算审计,是以规定的计算规则,在以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签证为依据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参考及地方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对发包单位所做的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几年来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实践,发现工程结算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高估冒算、虚假结算、重复结算、结算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等。下面谈谈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常见的主要问题、审计的难点、以及审计的有效方法。 1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的问题。 1.1工程招标工作不严谨,趋于形式化。 工程招标的主要作用除了择优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外,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价格,从而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但是,有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容过多,对合同的签订没有约束力,招标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招标工作不严谨,标书容不规,使得签订合同时要重谈条件,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的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围的增加工程等,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 1.2合同签定管理不到位,合同容不规。 审计发现,分包工程合同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签订滞后,有些工程管理跟不上;合同工程容涵盖面不够,合同工程容与结算工程容不一致,结算工程容超出分包合同工程容;工程合同容不规、漏洞较多,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 1.3结算时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进行结算。 结算时对合同容及相关条款不熟悉,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工作容、计价依据及结算条件进行结算,审计经常发现,如某项目部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使用2001年***省安装估价表,而结算采用2000年石油建设安装预算定额。又如合同约定按合同附件综合费率表取费,结算时却另计合同综合费率表之外的费用,造成结算价超高的不合理现象。 1.4签证单、变更单虚假,容含糊不清楚。

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摘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他们进行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成果利用 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主体受权或受托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 部门或单位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 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所进行的独立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 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有: 1、审计工作缺乏规范 目前在实践中,审计工作的不规范性带来的主要问题是,由于缺 乏具体操作指南,审计评价指标既缺乏依据,又无统一标准,经济责 任审计结果不能体现出干部的差异性,导致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受到质疑。对于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审计内容、范围不明确;对于不 同行业、不同基础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标准不统一,对于领导干部任 期经济责任的认定,存在较大随意性,特别是涉及个人直接经济责任 时,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容易出现分歧。 2、审计目标不明确 由于审计理念陈旧,视野狭隘,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财政 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差别不大,审计内容和重点停留在传统 财务收支纠错查弊上,不能较为完整地反映领导干部任期业绩和经 济活动全貌,难以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全面评价;审计工作跟不上宏观 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对掌握不同职 权、在不同风险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没有做到重点突出,不能体 现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掌握资金和审批权利的重要部门、经济运行的 薄弱环节、群众反映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单位,领导干部出现问题的 几率,比一般单位要高得多,如交通和土地等部门的领导干部。这从 另一方面反映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制度缺陷,是导致干部监督不 力、腐败现象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 3、审计人员素质难以审计工作的需要 首先,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由于我国审计事业起步较晚, 因此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而且现在的审计人员多为一个 专业,专业知识比较单薄,不能适应新的情况。再加上现代经济责任 审计相对审计人员来说,仍属于一项新生事物,更增加了审计的难 度。其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较低。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 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对审计人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水 平要求很高的工作。此外,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干部个 人,一旦查出了问题。追究起责任来,上下左右的说情者,或明说或暗 示、或硬缠、或软磨、甚至封官许愿搞感情投资,凡此种种往往使审计 人员原本就很薄弱的职业道德,经受更加严峻的考验

审计意见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311396841.html, 审计意见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 作者:仇嫒雯巩永林 来源:《商情》2013年第43期 【摘要】本文基于沪市A股上市公司2008—2012年年报的相关信息,采用四种年报披露及时行的测量方法、构建了三个模型、从绝对及时性和相对及时性两个角度,全方面研究了审计意见及其不同类型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结果发现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较好,反之较差;审计意见越严重,年报披露及时性越差,但在不同的及时性测量方法及模型下这种关系并不完全显著,得到的结果有一定差异。 【关键词】审计意见;年报披露及时性;年报时滞 一、引言 及时性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范畴之一。Bushee & Noe(2000)的研究表明,公司披露信息的决断与投资者对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的需求有关。会计信息很大一部分价值体现在时效性方面,只有毫不延迟地披露信息,才能避免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在信息占有上的时滞,才能使投资者适时地理解吸收信息,并迅速反映到自己的投资决策中。我国年报信息披露有严重的“前松后紧”现象(唐松华,2004),大部分公司选择在最后期限四月底扎堆披露年报信息,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审计意见对市场评判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投资者通过年报披露知晓公司的审计意见,而年报披露的早晚直接关系到投资者获取审计意见类型的及时性,因此本文研究了审计意见对年报披露及时性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 (一)国外相关文献 Whittred(1980)发现,那些获得保留意见的澳大利亚公司通常审计报告时滞更长,并且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越严重,审计报告时滞越长,年报披露的时滞越长。Gilvoly和Palmon(1982)的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的年报披露时间呈逐年缩短的趋势;包含坏消息的年报更容易推迟披露。此外,众多学者(如Ashton等,1987;Kinney,McDaniel,1993)对 影响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考察导致审计报告延迟的原因,诸如审计者结构、公司规模、未预期盈利的方向、存在的损失、财务困境和行业因素等,结果一般都认为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过程迟滞了审计报告的披露。 (二)国内相关文献

经责审计常见的问题

审计常见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表现形式:应纳入预算的各项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含罚没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或者截留、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一)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二)款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三)款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之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 2.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表现形式:部分单位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际未纳入;单位收入、支出未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条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和第七条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 [1998]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财政部令第9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1996]财政部令第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二)款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之规定: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3.违规调整预算 表现形式:自行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调整,改变支出科目、数额。 定性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95)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 处理处罚:依[2004]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三)款违反规定调整预算之规定: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4.白条进账 表现形式:原始凭证未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监制章的规定发票的。 定性依据:违反了〔1993〕财政部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就是强化经济监督得一种具体体现,也就是重点搞好效益审计得一种具体方法。所谓工程结算审计,就是以国家规定得计算规则,在以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签证为依据准确计算工程数量得基础上,参考国家及地方额站颁发得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对发包单位所做得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几年来对工程结算审计得实践,发现工程结算普遍存在得问题有高估冒算、虚假结算、重复结算、结算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等。下面谈谈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常见得主要问题、审计得难点、以及审计得有效方法。 1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得问题。 1、1工程招标工作不严谨,趋于形式化。 工程招标得主要作用除了择优选取合适得施工单位外,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得工程价格,从而起到控制投资得作用。但就是,有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内容过多,对合同得签订没有约束力,招标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招标工作不严谨,标书内容不规范,使得签订合同时要重谈条件,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得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得未纳入招标范围内得增加工程等,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 1、2合同签定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规范。 审计发现,分包工程合同常见得问题主要有:合同签订滞后,有些工程管理跟不上;合同工程内容涵盖面不够,合同工程内容与结算工程内容不一致,结算工程内容超出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工程合同内容不规范、漏洞较多,工程结算得依据难以确定。 1、3结算时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进行结算。 结算时对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不熟悉,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得工作量、工作内容、计价依据及结算条件进行结算,审计经常发现,如某项目部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使用2001年***省安装估价表,而结算采用2000年石油建设安装预算定额。又如合同约定按合同附件综合费率表取费,结算时却另计合同综合费率表之外得费用,造成结算价超高得不合理现象。 1、4签证单、变更单虚假,内容含糊不清楚。 主要问题有签证内容虚假、恶意篡改、只增不减、内容含糊不清楚等情况。审计时常发现签证工作量超出施工现场实际工作量或常规,对签字得人进行调查落实,签字确认得人对现场得情况竟不清楚。如有某管线安装分包工程,签证单中草袋护坡6523m3,约26万元,审计时发现没有图纸或相关得收入依据,联系现场验收人与技术员竟发现都不就是该工程实际负责人,也不清楚情况,经现场查证后属虚假签证。变更或签证内容含糊,如某厂增加φ159×7管线安装500m,没有其她相关施工得说明,就是埋地还就是架空,其运输方式、安装方式、防腐方式、检测方式等都没有说明,给结算留下活口。 1、5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 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得尺寸界限,重算工程量;应扣除得工程量不扣除,不同规格得分项工程混合计算,按规定应合并计算得工程量分开计算;定额中已包括在一起得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预算中已计算得工程量实际未施工,结算时不扣除等;当项目组成比较复杂或由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时,交接部位或跨工种部位最容易发生重复结算。 1、6对定额得工作内容与使用说明不熟悉,瞧到相关得定额随意套用,重复套用。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内容简介: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内部审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应大力加强内部审计的宣传力度,扩大内部审计的影响,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为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内部审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应大力加强内部审计的宣传力度,扩大内部审计的影响,建立健全与内部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更好更快地发展作出贡献。 关键词: 现代企业审计对策分析1 审计的作用分析 1.1 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1.2 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1.3 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1.4 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 2 当前内部审计的问题 1 思想上重视不够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由于人们在思想上认识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大多数企业领导不重视,认为内部审

计工作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没有直接的关系,可有可无。部分企业领导人认为内部审计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于是,他们便随意撤并内部审计机构,精简内部审计人员,从而出现将内部审计机构撤消或将内部审计人员精简并入财务部的普遍现象。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完全体现,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也难以完全发挥出来。 2 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法规、标准相对滞后。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和报告审计意见时所必须依据的原则、规范和尺度,它是衡量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标准。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准则,使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过程中缺乏规范性,从而对审计造成许多问题,尤其是违纪问题难以确切地定论,导致企业内部审计缺乏约束力。 3 审计缺少重点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仍然以传统的财务审计为重心,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评价及报告,或受制于单位领导的意图,工作的主动性和目标性不强,与现代企业制度对内部审计的要求极不相称。 4 审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目前绝大部分内部审计人员是从财务部门或从其他部门改行而来,知识面单一的情况十分严重,不能较好地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二是专职人员较少,兼职人员较多,后续教育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系统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现代审计手段的掌握更加缺乏,电算化内部审计,网络信息内部审计处于空白。三是个别审计人员受社会不良风

浅析基建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基建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一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的不断扩招,使得高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在建设资金不断增加的形势下,不仅可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增强高校办学实力,还会因为经验不足,导致工程质量、工程决算、工程工期等审核不达标,出现了很多审计问题。现今,我国高校基建工程经费多由国家财政拨付,非常紧张,加之基建工程管理并不是高校管理的强项,所以,为此确保工程质量、节省建设资金、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强化高校基建工程审计。 1 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常见的问题 1.1 高校领导未重视基建工程内部审计 现今,在高校部门设置中,内审部门不完善、人员缺失等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存在审计部门边缘化的现象。与此同时,一些高校把审计、监察、纪检部门进行了合署办公,安排几名工作人员从事审计工作;一些高校尽管设有专门的内审部门,但只是以一种形式存在,安排2- 3 人办公,根本未配备专业的工程审计人员;一些高校甚至既没有配备专业的工程审计人员,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计部门,导致审计工作繁重,进而对工作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因为内部审计未得到高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导致工作威信与地位不足,进而对基建工程审计质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2 内部审计人员力量薄弱,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基建工程审计资金额度比较大、程序比较复杂、中间环节比较多、专业性较强,是一种融合了市场、管理、经济、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所以,基建工程审计人员除了要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之外,还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与相关专业知识。然而,一些高校在配备审计人员的时候,未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导致一些不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混入工作队伍,影响了工作效率;一些高校甚至将审计部门当成是安置闲人的地方;一些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人员不是来自工程领域,缺乏对审计专业或者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的了解,就是精通审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但缺乏对基建工程知识的了解,进而导致基建工程审计工作无法全面落实,并且增大了审计风险。 1.3 审计方法与手段落后,应变能力差 现今,在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工作的时候,高校依然采用传统审计方法,依靠审计人员手工计算核对相关数据,此种传统审计方法不仅会加大劳动强度,还会增加工作时间,降低工作效率,并且出错率相对较高,已经无法满足高校快速发展的需求。除此之外,随着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产生与运用,建筑市场变化越来越快速,尽管造价管理部门会定期发布有关信息,但是在最新市场价格信息收集方面,审计人员依然感觉难度很大,无法真正和市场接轨,进而导致审计工作无法全面贯彻实施,也就达不到预期的工作效果。 1.4 审计监督不当,工作滞后 现阶段,高校基建工程的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局限于项目完工后的决算审计。然而完工后的决算审计不能对基建工程全程予以监督,致使

事业单位审计检查常见问题分析

事业单位审计检查常见问题分析 摘要:在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中,开展审计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但是目前在事业单位的审计检查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现本文就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其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事业单位审计检查问题对策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行政管理部门,是为社会发展而服务的,若其内部的管理中就存在问题和不规范现象,则势必会严重影响其服务质量。为此,加强事业单位的审计管理就显得很有必要。可以说,审计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从而影响单位的整体发展。因此,只有积极对事业单位审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才能够有效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一、事业单位审计检查常见的问题 (一)收支状况不真实 有的事业单位会将一些本应纳入本单位正常预算的资 金进行转移,大部分会将资金转移到比较隐蔽的地方,逃避上缴,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是常见的问题。还有的单位会将收入不记录到账本上,隐藏实际的收入情况。

(二)巧立名目搞创收 行政事业性的收费标准和审批都需要一定的程序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没有经过批准审核的项目经费都被视为是不合规定的,属于乱收费的行为。但是有的事业单位还是会超出规范做事,借助种种理由,收取各种费用。 (三)支出项目不合法 部分事业单位会虚报支出金额,列举各项支出事项,扩大支出范围。相当一部分的事业单位会以发放员工补贴或者是奖金等接口来扩大支出金额的申报,还有一些事业单位会巧立各种名目扩大支出金额。事业单位在进行支出金额的申报时,没有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员工人数进行金额的估计,只是一味的进行假设性的考虑,造成支出范围的扩大,支出金额往往申请数额巨大。 (四)票据管理混乱 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使得一些资金的使用没有详细的记录和存储,也没有具体的办理手续,使得资金的使用十分混乱。在票据上也没有按照相关财政部门的标准加盖公章,甚至有的事业单位的票据根本就不符合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事业单位私印票据,使得票据的管理十分混乱。 二、事业单位审计检查常见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财务管理缺乏监管

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财政部门再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国有企业年报进行抽审的办法。这一办法有利于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现代制度的建立,使之尽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社会经济警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年报抽审中发现,国有企业年报审计尚存在许多问题,应予以重视。存在问题社会中介机构在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 . 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但有些社会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待国有企业的年报审计较为随意。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承接年报审计业务前,未认真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也未对审计风险作出初步的评价;第二,审计中往往不太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行业的特殊政策缺乏了解和研究;第三,审计抽样所选样本不具代表性;第四,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和适当性不够,有的甚至仅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声明书来替代审计程序。2 . 对国有企业年报的合法性关注不够。社会中介机构对年报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但我们发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的会计报表,不合法性问题依然存在,且有的还相当突出。如抽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劳务等收入不计营业收入、支付的费用直接冲减营业收入、变换手法将上级主管部门摊派的款项挤列成本费用、应缴国家税金挂账不缴,时间久了转列其他科目偷税等违反国家统一财务会计税收制度、法规的问题。违法问题有些是审计人员因政策水平、审计能力等过失未能被发现,有些则是查出后,出于某种原因,审计人员没有按规定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在审计报告中揭示。原因分析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1 . 社会中介机构自身生存、发展和利益趋使是问题存在的根源。当前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执业水平、审计人员素质、职业道德等差异较大,中介机构间的业务竞争并不都是以高质量的执业水平而取胜。如有的审计机构从自身利益考虑,违反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去迎合和满足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审查后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账的,不提请审计单位调账,应当出具有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结果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现行审计制度的不完善是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如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的行为只要求予以充分关注,而不一定要对此作专门审计,因此往往是年报审计后对企业存在的违纪问题未能得以充分揭露。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违反法规的行为恰恰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又如财政部规定,年报的汇总时间为4 月底之前,按此时间层层布置,到了县一级国有企业,年报上报时间必须在1 月1 5 日前上报。现行制度规定审计报告需与年报一起上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按一家事务所审计七八家国有企业统计,二三天得审定一家。如此短的审计时间,其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empirenews.page--] 3 . 对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模糊认识是问题存在的间接原因。多数国有企业认为年报审计,除了代替财政部门的决算审批工作外,并没有得到其他部门的认同,企业还是要接受工商、税务、审计、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年报审计并没有减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反而加重了负担,因此对待年报审计不重视,不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认为国有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并未成为投资者、政府部门、债权人和国有企业管理者当局十分关注的财务信息,报告的经济鉴证意义不大,也不会象上市公司那样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因此对待国有企业年报审计较为随意、轻率。正是由于上述的模糊认识,国有企业年报审计流于形式,出现企业花钱买审计报告的现象。 4 . 缺乏内部质量监督是问题存在的一个因素。为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各事务所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实务制定了统一的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详细地列明了审计项目审计所采用的程序等内容,审计人员只要按照审计工作底稿所规定的内容完成并打"",填上数字就可以了,在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时,又一般采用分析性复核,这样难以判定审计人员是否真正履行了必要的审计工作程序,有没有存在重大遗漏。完善建议1 . 加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和审核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 工程结算审计是强化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重点搞好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所谓工程结算审计,是以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在以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签证为依据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参考国家及地方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对发包单位所做的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几年来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实践,发现工程结算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高估冒算、虚假结算、重复结算、结算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等。下面谈谈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常见的主要问题、审计的难点、以及审计的有效方法。 1 工程结算审计常见的问题。 1.1工程招标工作不严谨,趋于形式化。 工程招标的主要作用除了择优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外,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价格,从而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但是,有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内容过多,对合同的签订没有约束力,招标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招标工作不严谨,标书内容不规范,使得签订合同时要重谈条件,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的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范围内的增加工程等,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 1.2合同签定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规范。 审计发现,分包工程合同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签订滞后,有些工程管理跟不上;合同工程内容涵盖面不够,合同工程内容与结算工程内容不一

致,结算工程内容超出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工程合同内容不规范、漏洞较多,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 1.3结算时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进行结算 。 结算时对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不熟悉,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工作内容、计价依据及结算条件进行结算,审计经常发现,如某项目部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使用2001年***省安装估价表,而结算采用2000年石油建设安装预算定额。又如合同约定按合同附件综合费率表取费,结算时却另计合同综合费率表之外的费用,造成结算价超高的不合理现象。 1.4签证单、变更单虚假,内容含糊不清楚。 主要问题有签证内容虚假、恶意篡改、只增不减、内容含糊不清楚等情况。审计时常发现签证工作量超出施工现场实际工作量或常规,对签字的人进行调查落实,签字确认的人对现场的情况竟不清楚。如有某管线安装分包工程,签证单中草袋护坡6523m3,约26万元,审计时发现没有图纸或相关的收入依据,联系现场验收人和技术员竟发现都不是该工程实际负责人,也不清楚情况,经现场查证后属虚假签证。变更或签证内容含糊,如某***厂增加φ159×7管线安装500m ,没有其他相关施工的说明,是埋地还是架空,其运输方式、安装方式、防腐方式、检测方式等都没有说明,给结算留下活口。 1.5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 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重算工程量;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混

上市公司审计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在上市公司审计中,经常遇到以下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现在此提出,共同探讨。 一、税务问题 企业的会计往往是税务会计、发票会计,审计中如果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调整,收入、费用等的确认方法与税法的规定往往有重大差异,难以调和。具体又有以下一些问题。 (一)流转税问题 税务部门对收入及有关的流转税的确认,通常以发票为依据。如果报表收入多于发票金额,往往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但是,会计准则对于收入的确认与税法的规定不同,造成会计收入确认比税法滞后的情况。这种时间性差异在调整时往往受到很大限制。如调低以前年度收入后,并不能调减税金,但以后年度报表收入可能会高于发票金额(因将以前年度收入滞后的原因)。企业会担心如果税务部门按报表收入征税,可能导致重复征税。同时,年度之间进行纳税调整的工作量也很大。如果不做调整,又有违反会计准则、虚增收入之嫌。 (二)所得税问题 1.公司虚增收入、少计费用,导致多交所得税,上市审计时予以调整,利润减少,所得税却无法调减(因为尽管原来计错,退回的可能性不大)。 2.上市审计中,对前三年的报表按《企业会计制度》调整后,除累计利润的变化外,利润实现的时间也可能有较大变化。在期末应交税金不变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对前三年各年度损益表中的所得税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与当期利润相匹配?但是这样可能使前两年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金余额出现负数。 3.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造成的时间性差异(特别是因计提各项准备所造成的时间性差异)目前通常按“应付税款法”核算,容易造成损益表“所得税”金额与税前利润严重不匹配。理论上,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但对中国企业来说,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往往是很不谨慎的。因为中国的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比会计利润往往是提前的,而不像国外,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比会计利润往往是滞后的,典型例子如会计使用直线折旧法而税务使用加速折旧法。因此如果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通常会导致出现巨额的“递延税款借项”(国外则是巨额的“递延税款贷项”)。而这些“递延税款借项”未来能否兑现,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包括税务政策、企业未来有无足够的应纳税所得,等等。其实,递延税款借项与递延税款贷项同样有可能无法实现,但不能实现的“递延税款借项”将导致巨额损失,“递延税款贷项”则是收益,因此,国外普遍采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出于谨慎原则,在国内却很难行得通。 (三)对几种解决方案的思考 1.企业除每月按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再按税法编制纳税申报表,并编制调节表调节二者之间的差异。但这样操作必须得到税务部门支持。目前,只有所得税有纳税调节表,但不能充分反映时间差异的影响;流转税则很少有调节表。税务部门仍存在过分强调发票与报表“就高不就低”的现象。 2.以前年度多报收入导致多纳税的,应允许改正。不过,目前理论上可以,实际上却难以操作。 3.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缩小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距。目前按税法计算的利润往往时间提早、金额夸大,严重增加企业负担,不利于鼓励投资。建议借鉴外国经验,通过推迟纳税时间来鼓励投资。特别是上市公司,运作较为规范,一般不会偷税漏税。目前“宁可多征,不可漏征”的模式对上市公司的打击最大。 二、往来款计息问题 股份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款是经常存在的,其中的应收款是否应该计息,往往存在争议:如果计息则有非法拆借资金之嫌,还存在回收性的风险,可能不够谨慎;不计息则又有侵犯股份公司利益之嫌,可谓左右为难。

固定资产审计常见问题分析

(一)购入固定资产常见舞弊 购入固定资产常见的舞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付款中的舞弊,另一个是收物中的舞弊。 1.付款中的舞弊 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昂贵,不同的供货商可能提供不同的价格,其中,最低价与最高价之间有时相差悬殊,这时,以最低价付款,以最高价要求对方开票,可以由采购者吞并两个价之间差异。另一种情况是,由购买方多付购物款,由供贷方多给回扣(现金回扣,不在票上反映,不打条子和收据)。可以看出,在购入固定资产环节的付款中舞弊,在一定程度上是供货方与购货方相关人员串通所引起的,这使查证工作具有较大困难。此种舞弊,应重防轻查,所谓“防”,是指建立市场信息搜集与采购分离制度,建立双 人选购制,建立招标购建制度,建立购买与付款职责分离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结算制度,防患于未然。 对付款中舞弊的查证,首先需收集当时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对市场多种价格的平均值进行测算,然后据以评价被审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格;如果价格差异较大,则有舞弊的嫌疑,应通过内查外调进一步查实。 内查,主要是找执行购买业务的人员个别谈话,询问主管领导的看法,同时,对票据的真实性、票据上金额与付款数额的一致性进行核查。外调,可以查阅供货方发票存根联与购买方所收发票正本金额是否一致,了解销售的一般折让与回扣,并对原购货的付款情况进行查询,以获得真实信息。 2.收物中的舞弊 常见的问题是,所购固定资产质量比较低劣,虽然可以使用,但使用效

率、加工精度等处于下等水平。、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有:供货方的欺诈;购货人与供货方串通提供低质量的固定资产;购货人因缺乏技术知识而未觉察到固定资产存在质量问题。前两种属舞弊行为,后一种属于过失;第一种行为在检查前可能已显露出来,毋需查证,检查人员主要是查证上述第二种行为。 对供货方与购货人串通而购入低质量固定资产的舞弊进行查证,应做好下述工作: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其质量等级;最好是找有权威的外部机构执行鉴定;审阅购进固定资产的合同,对合同的质量要求是否具有合理性进行评判;以固定资产质量鉴定书与合同规定质量相比较,找出质量的差异。询问购物人发生差异的原因,询问供货人并要求退货。如果缺少合同,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很小;如果供货方已撤销或逃跑,取证也将失去线索。对于购买低质量固定资产的当事人,应追究其经济责任与行政责任。 (二)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常见舞弊 自制自建固定资产需单独计算成本,一般发生舞弊主要集中在费用的列支上,以下问题应重点关注: 1.私票公报 以给私人买物的发票,在公家(企业)账上报销的行为屡见不鲜,尤其是许多单位基本建设自设一套会计账簿、独立计算工程成本的情况下,极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在目前,公款大吃大喝,有许多是真正私人名义上的宴请;给单位购的物与给个人购的物实难分辨;查处私票公报有相当多的困难。 当购货获得发票时,检查人员应拄意有无验收凭证、入库凭证,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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