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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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

第二次会议

第八届工代会

2008年12月

目录

1.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组织机构 (1)

2.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教师代表 (2)

3.长坑中心学校第八届工代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

4.长坑中心学校第一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4)

5.长坑中心学校第一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5)

6.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

7.长坑中心学校第一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开幕词 (7)

8.学校工作报告 (9)

9.财务工作报告 (15)

10.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17)

11.长坑中心学校第一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闭幕词 (19)

12.议案一:长坑中心学校各级各类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方案 (21)

13.议案二:长坑中心学校教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 (23)

14.议案三:关于鼓励教师到云一、云二、云集三所小学支教的暂行规定 (26)

15. 议案四: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 (27)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

会议组织机构

主席团:黄子珙李向荣苏通水苏火旺黄明全苏庆阳

苏伟江许良标谢春兰刘淑梅杨雪彬

秘书长:苏通水

副秘书长:王云晖

资格审查组:苏火旺王东林王荣贵

提案组:吴火林苏文治陈生良

会务组:黄明全苏伟江陈少铭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代表

陈继承陈存水王新民陈金盾王金春(华美)陈少铭黄春振王宏国黄新建陈江彬苏志宏陈进丁陈夏福杨华林黄金星王金春(玉湖)王金球王春庆林钦固黄良斯陈咏梅

特邀代表:林来兴李上游、县教育工会领导

长坑中心学校第一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长坑中心学校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本次大会应选长坑中心学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副主席2名、实行等额选举。

三、长坑中心学校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名单,由长坑中心学校支部、行政会提出报县教育工会审核同意,确定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时,从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2名中,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副主席2名。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

五、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或不赞成,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表示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表示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六、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得票数相等,未能确定谁当选,应当就票数相等者,再次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主席团按得票顺序及选举的差额比例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确定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

七、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经主席团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八、宣布计票结果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得票数相等者按姓氏笔划为序。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划为序。

九、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长坑中心学校第一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选举监票人、

计票人名单(草案)

监票人:许良标官连水

计票人:王荣贵刘文波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

会议议程

一、预备会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成员。

2.通过大会议程。

3.中心学校教导主任苏火旺代表资格审查组作资格审查报告。

4.执行主席核实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并宣布大会开幕。

二、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李向荣同志致开幕词。

三、中心学校校长黄子珙同志作学校工作报告。

四、中心学校总务主任黄明全同志作财务工作报告。

五、中心学校教导副主任吴火林同志代表提案组作提案征集和处理情况的报告。

六、代表团分组讨论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专题方案。

七、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各组审议学校工作报告的意见,通过有关问题的决议。

八、表决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专题方案。

九、民主选举工会副主席。

十、上级有关领导讲话。

十一、闭幕词。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筹备组

2008年12月24日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

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组苏火旺

各位代表: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第二次教代会就要开幕了,我受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委托,就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向大会汇报。

首届教代会采用逐级民主推选的办法选出代表65 人。因新学年人事变动调出正式代表1人、辞职1人、借用1人、增补1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63人,其中男代表47人,占74.6%;女代表16人,占25.4%;行政领导16人,占25.4%;专任教师代表47人,占74.6%;45周岁以上10人,占15.87%;中青年老师53人,占84.13%。

本次大会的代表有中共党员20人,占总代表的31.75 %,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39人,占61.9 %,中专学历24 人,占38.1 %。

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严格按《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代表推荐办法》产生的,符合《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组审议,均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资格审查组

2008年12月24日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

会议开幕词

中心学校支部书记李向荣

各位代表: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于今天召开了,与会的代表将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总务主任的财务工作报告,共同商议我乡中心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大计,让我们共同对首届第二次教代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在过去的几年里,尤其是在首届教代会以来,我们进一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积极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满怀豪情,坚定信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诸多可喜的成绩。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各校立足校情切实抓好教师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抓好课改的落实和推进,做到有计划、科学地安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论文,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业务水平均得到有效的锻炼和提高。

二、狠抓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的养成教育。学校坚持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以班队活动为途径,以国旗下的讲话教育为契机,通过每日检查每周的评比等活动,有效促进“三优一学”的巩固和提高,德育环境大有改善,文明礼仪逐步养成。在巩固已有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常规教育的内涵,学生日常管理进一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使学生守纪律,懂文明,讲礼貌。深受各级领导、检查组的赞扬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三、信息教育持续走在内安溪兄弟单位的前列,全乡有十所小学配备了多媒体教室,实施“校校通”工程,使大部分教师掌握了电脑基础知识,为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提供保证,本学年在中心、南斗、月眉、中华、三村、珊屏、田中、玉湖、凤山等学校举行了多媒体教学公开课,巩固了信息技术教育成果,促进了教研工作的落实。

四、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这学期增加中心幼儿园的环境改造和设备器材添置的投入创办了第二中心园、南斗幼儿园,中心学校综合楼等

项目,均有较大的投入,得到极大的改善,受到上级和社会的充分肯定,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基础设备,进一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

五、“教育督导”检查、“校务公开”检查、“县基层小学管理先进学校的评估验收”、“市级绿色校园的评估验收”、小学生作文竞赛等各种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成绩,让人欣慰。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过去的工作我们感到欣慰,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教育事业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今天的事业是昨天事业的延续,明天的理想靠的是今天的奋斗,我们如何进一步提高师德水平,如何进一步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如何在课改进程中,进一步改变教育观念,开拓创新,如何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更长足的发展都是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座诸位是长坑中心学校三百多位教师的代表,是各小学的精英,教师群体的骨干,因此我们要对中心学校各项工作要积极参与,要围绕这次工作报告和首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评优评先方案》、《聘任小高职称量化积分方案》等制度的完善和建立,进一步集思广益,提出建议,建言献策,充分表达教师意愿,为中心学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计划,再创优异成绩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各位代表同志们,会议之后,我们要进一步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最近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造和谐社会,创办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落实教代会通过的各种方案,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促进长坑中心学校教育事业的继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长坑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祝教代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学校工作报告

中心学校校长黄子珙

各位代表、老师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这是我乡小学教职员工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中心学校向各位代表汇报一年来的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乡基础教育工作在上级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带领全体教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办学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落实新课程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促进新课程改革的稳步推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㈠注重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效益

1.中心学校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每周的行政例会。中心学校重要决策及重大开支都经过行政会讨论,从不搞“一言堂”。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管理效益显著。

2.一年来,中心学校班子依法依章管理,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同时狠抓落实。

3.重视教职工参与管理,2007年12月26日召开教代会,广泛、虚心地倾听老师的意见,中心学校的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工代会讨论通过,对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的提案及时抓落实。本次教代会、工代会召开之前,中心学校分别召开班子成员会、部分校长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上次教代会通过的议案进一步完善充实。

4.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把握正确的办办学方向。中心学校党支部被县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5.狠抓行风建设。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依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㈡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一年来,中心学校狠抓教师队伍建设。致力于转变教师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良好师德、师风已初步形成。

1.切实抓好教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中心学校统一下发学习笔记本,把教师的学习笔记纳入常规工作检评内容,进行量化,计入教师考核成绩。

2.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中心学校开展"用爱心呵护生命,让生命教育进课堂"为主题的教师演讲比赛、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县、乡‘关于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会议精神的通知”、举行“德育论文及成功教育案例”评选等活动。

3.一学年来,在平凡的教育工作岗位上,涌现出许多默默无言,辛勤工作的一线老师,基层小学领导。本学年度,云集小学黄金星校长被评为县“优秀教育工作者”、王龙全、陈彩碧、王燕妹、谢石等老师被评为县“优秀教师”“章美凤”老师被评为县“先进德育工作者”、王泳昆、王木贵、苏小丽、谢永峰等老师被评为县“优秀班主任”。苏庆阳校长等11人被评为乡“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黄新建校长等14人被评为长坑乡“优秀教师”、陈夏福校长等77人被评为中心学校“优秀教师”。王云晖、陈江彬、官芳兰被评为“安溪县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㈢狠抓德育管理——提高学生行为规范化水平

一年来,中心学校德育工作以“五爱”教育为主线,以学生规范养成教育为重点,以少先队活动为主阵地,促进学生良好基本道德的形成。

1.小学生一日常规的养成教育与训练常抓不懈。在巩固已有教育与训练效果的同时,继续深化常规教育的内涵,学生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中心小学每周评选“行为规范”之星有特色。

2.少先队组织在学校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围绕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开展了“明礼诚信——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少先队主题活动。

3.扎实开展读书活动。认真组织“迎奥运促和谐”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王秋华、王玉冰、陈春苗老师指导同学参加县征文比赛,分别荣获二、三等奖。李永治、刘桂香老师指导同学撰写的《诚信教育读本》演讲稿荣获县二等奖。

4.重视做好家校配合工作。中心学校统一印发家校联系本。家访制度基本落实,在学校工作检评中,除发现个别学校外,家访率都在80%以上。

5.建章立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⑴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和各基层小学都成立以校长为组长

的安全整治(防汛工作)领导组,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师生生命、学校财产的安全。

⑵制订并实施《长坑中心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普法工作、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教育、防灾抗灾等工作作为重点。从规范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入手,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中心学校校长和基层小学校长签定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衡阳小学、三村小学、小西小学、云集小学、水缸小学、青苑小学、扶地小学、南洋小学、云一小学、中心幼儿园被评为第四批县级“平安校园”,至此,我乡所有小学均通过县级“平安校园”验收。

⑶密切家校联系,共同承担少年儿童的安全监护责任。中心学校统一印制《学生安全责任书》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要求班主任和学生、学生家长签定责任状,明确家长必须承担教育督促的责任,确保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㈣狠抓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1.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管理的重点。学校领导和老师形成共识: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中心学校制定相应的奖教措施。评选一批“教学质量优胜班级”,对质量较好的班科任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

2.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前提下,遵循“针对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并适度、从易到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小学布局调整。本学年,已经完成水缸小学高年段、南洋小学高年段的撤并工作。

3.抓常规促质量提高。把教师常规工作管理的重点放在基层小学,中心学校统一印发《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检评表》,要求基层小学实行每月一检制度,同时,中心学校通过重点监控、跟踪检查等手段,保证过程性管理措施的落实,从而推进学校工作的开展。中心小学、玉湖小学、三村小学、文坪小学教学质量总体较好。

4.常规管理进一步落实。去年中华小学、文坪小学、中心幼儿园被评为县级学校管理先进单位,今年,中心小学、凤山小学又申报县级“常规管理先进校”评估,中心小学通过市、县“绿色学校”评估验收。

㈤狠抓教研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一是举行教师优质课比赛。官芳兰老师荣获县级“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王梅菊获县级“课堂教学”二等奖、陈彩碧、陈金莲、陈该得、吴淑英、王梅菊、王泳昆、王玉冰、苏小兰、傅振亮等老师被评为乡级“教坛新秀”。

二是努力实践课题研究。积极申报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同时认真做好安溪县十一五第一批教育科研课题的教学研究、阶段小结等工

作。

三是是抓好领导深入课堂的活动。严格执行县教工委、教育局有关学校领导听课、兼课、开设讲座的规定。中心学校领导深入课堂,和老师一起探讨教材、研究教法,鼓励老师在课堂教学上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探索,把以培养创新和思维能力为主的教学方法,贯穿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把“备”的重点放在对学生的了解和教材的分析上;把“教”的重点放在学生的学法指导上,把“改”的重点放在分层要求、分类提高上,把“导”的重点放在学生的心理、思维的疏通上;把“考”的重点放在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上,因材施教,经常鼓励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充满信心,并对每个学生的实际问题,对症下药,让每个学生都能愉快学到知识,都健康成长。

四是抓好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能力跟踪活动。为充分发挥学校多媒体设备辅助教学实效,提高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能力,组织了对已配备多媒体教室的中心、玉湖、三村、凤山、南斗、月眉、中华、田中、崇阿、珊屏等10所小学的一级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能力的听课、评课。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能力的提高。

五是抓好教师各项业务技能竞赛。一年来先后开展了“品生”优质课的评选、“成功教育案例”评选和各种论文比赛等,有效地促进了教师业务能力的提高。官芳兰老师在参加县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优质课现场赛中荣获二等奖,一年来,教师论文在县级及以上评选中有56人次获奖。

㈥多方努力,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1.三村小学综合楼、扶地小学教学楼落成,于今年秋季投入使用。中心小学宿舍楼封顶,预计明年三月份可以完工,玉湖小学危改项目也正加紧各项手续申办。

2.中心小学、凤山小学、中华小学、扶地小学的学生课桌椅全部更新,南斗小学部分更新。

3.衡阳小学争取当地村的支持,对教室门窗进行维修。

4.南斗小学完成厕所改建及挖井,彻底解决用水难的问题,大大改善了师生生活条件。

㈦初幼教工作,协调发展

1.在办好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师资优势、闲置校舍的作用,投入近20万元再建两所公办幼儿园,目前三所公办园的学前儿童四百多人。

2.分别在第二中心幼儿园、南斗幼儿园举行幼儿教学研讨观摩活动。

3.做好小学教师转岗学前(幼儿)教师报名培训宣传发动工作。本年度有

10位小学教师转岗担任学前教育工作。

4.完成0至5周岁幼儿造册建档工作。我乡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4.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

5.16%。

一年来,我们取得的一些成绩,是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仍清醒地看到不足和所面临的困难:教师的教育观念要进一步转变,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等制约我乡基础教育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

二、2009年的工作思路

1.扎实推进“双高普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高普九”工作的通知,认真对照指标要求,积极完成各类事业计划,确保各项指标稳中有升。

2.全面深化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①扎实做好以校为本的科研工作。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课改实验为重点,以改革课堂教学为中心,以研讨活动为载体,以考试评价为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科研制度,认真落实校本教研工作,努力营造课程改革实验研究的浓厚氛围。②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结合当地的情况和学生的兴趣,开发各具特色、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校本课程。

3.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各界助学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办学条件。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①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要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文化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②狠抓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③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心理保护能力。④大力加强法制教育。

5.继续探索教师工作的评价。在去年中心学校出台的《教师工作量化评估方案(试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教师工作评价更客观、更切合实际。

6.加强师德建设。

7.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第二中心幼儿园、南斗幼儿园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我乡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

8.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一支优质、高效的基层小学管理队伍;制订实施教师支教、交流方案。整合、均衡师资力量。

各位代表、老师们,回顾过去,我们问心无愧,在几代长坑人的努力下,长坑乡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已经有了很大改善,长坑基础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外安溪的差距已经很小。展望未来,我们任重道远。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在茶乡人民渴望孩子得到良好教育的今天,如何使我们的教育和经济发展相适

应,留得住学生,办家长、社会放心的学校,这需要我们更多的付出。让我们携起手来,开拓创新,奋勇前进,积极深化教育改革,为长坑乡基础教育事业的腾飞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财务工作报告

中心学校总务主任黄明全

各位代表:

受中心学校行政会委托,我就2008年1—11月中心学校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向各位代表作个汇报,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财务工作管理情况

一年来,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中心学校为健全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作了以下工作:

1.中心学校的财务管理活动始终依据现行的法规和制度办理,做到真实合法,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收费严格按安溪县教育系统涉农(小学)收费公开标准执行,一年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代办费实行“单独核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在学期结束前进行结算,并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收支情况。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把原始凭证送到县会计中心审核、报支,各校在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中不断得到充实。

2.加强财政预算,努力增收节支,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一年来中心学校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在首先保证工资发放的前提下,同时,积极向上级向社会争取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一年来,完成了扶地小学、三村小学综合楼的建设工程,中心小学的综合楼建设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利用社会捐资行为,中心小学、南斗小学、凤山小学、中华小学均已添置了全新的学生课桌椅,大大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

3.规范财务行为,健全现况控制制度,完善财务操作规程,促进财务管理合法化、规范化。中心学校的财务工作,严格遵守财务操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各项财务收支送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认真编制和积极完成各项财务工作。同时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把钱用在刀刃上。

二、2008年1—11月教育事业经费活动情况。

㈠事业经费收支情况

1.收入合计:1137万元,其中①财政补助收入969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84万元;③事业收入8万元;④其他收入76万元。

2.支出合计1127万元,其中①事业支出1069万元;②其他支出60万元。

3.收支结余为8万元。

至2008年11月30日止,尚有部分教育经费还未拨付到位,所有应拨款将于12月31日前拨到位,各校将根据长坑中心学校总务处结出的余额进行报账。

㈡2008年1—11月杂费收支情况

1.收入总计58万元。

2.支出总计52.1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2万元,印刷费支出1万元,水电费支出5.8万元,邮电费

3.6万元,差旅费3.2万元,会议费2.8万元,培训费支出0.6万元,劳务费9.2万元,维修费9.7万元,其他费用

4.2万元.

3.结余合计5.9万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的国家经历过种种坎坷,迎来了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2008年即将过去,充满希望的2009年即将到来,新的一年,面临的难题还很多,如:要达到2010年”双高普九”验收标准,我们在办学条件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任务十分艰巨,资金缺口还相当大.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勇于面对现实,迎难而上,多渠道措集资金,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管理好各项教育经费,做到“用之得当,用之合理”,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来搞好我们的财务工作,相信2009年我们将会更加丰收。

以上报告,请代表们审议。

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

作报告

提案组吴火林

各位代表:

我受长坑中心学校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第二次提案工作小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同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首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处理的情况

去年召开的首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一次会议,共征集到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47件,经过提案小组审查整理,根据提案内容分为6类,并且绝大部分提案和建议都得到了落实。如“关于小高职称聘任方面的”(16件),“关于评优评先方面的”(6件),“关于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质量监控的”(16件),都已经由一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关于校园安全工作”(5件)方面的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已加已以落实;“关于论文评选”(1件),中心学校已经建立了“论文评选组”,由中心学校领导及教代会代表临时、随机抽出的成员组成“评选小组”,每次论文评选都要先组成“评选小组”。“教师体检”因为意见尚未统一,可以继续征求更多数人的意见;而关于“学校资金投入”方面,中心学校已经有计划有步骤地投入一些资金,帮助一些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和解决部分实际问题,但中心学校财力极为有限,不可能一一解决各校的资金困境,各校应与当地村两委多交流,多方筹措;关于“课务安排”(1件)已要求各校在课务分担上要遵循公正合理,人尽其才的原则。

二、关于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情况

本次教代会自11月底发放提案表,截止至12月15日24时,共征集到提案25件,经过提案小组审查整理,根据提案内容分为8类,

1、关于学校类区划分的3件;

2、关于教师交流及人事调配的6件;

3、关于资金投入方面的4件;

4、关于评优评先、论文评选的2件;

5、关于幼儿园建设的2件;

6、关于教育教学管理的5件;

7、关于小高职务聘任老年组年龄调整的1件;

8、建议继续执行上次教代会通过的各种方案的2件。

其中,关于评优评先及论文评选方面的已转送教导处协调,涉及到论文评

选中参赛者担当评委一事的,确实是组织工作的重大失误,今后一定杜绝此种现象;关于资金投入方面的,也如前所说,中心学校已经并且将继续根据财力按计划统筹兼顾进行投入,至于增加大规模校的统筹资金扶持小规模校,我们已经在做,百人校以下不统筹,就是一种扶持,目前小规模学校的办公经费困难,需要各校积极与当地村两委进行协调,以及通过今后的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来进行解决;关于幼儿园建设方面的,在资金投入方面正如上所述,至于独立校园问题,目前尚难以解决,只能依靠小学部、幼儿园各自加强管理,和谐共存;关于小高聘任中年龄组的划分,大家认为当前的划分方法还是比较合理的,不宜更改;至于上次教代会通过的各种方案,在未进行修改并经教代会通过之前,当然应遵照执行;关于学校类区划分、教育教学管理以及人事交流调配建议,提案组将呈交中心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部分进行调研。

三、关于提案格式规范化的建议。

各位代表,提案和建议反映了代表们对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关心,也代表了广大教职工的愿望和利益,是代表们履行职责的表现。提案、建议的问题,有的已经落实,有的正在着手落实,有的将经过研究讨论后再作决定,所有的提案和建议,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代表们积极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提案,为圆满地开好这次教代会提供了保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提案组认为今后的提案应该进一步规范:①提案应该由代表提出,至少应有一人附议,或者由小组整体提出;②提案应该一事一案,不能在一份提案中简要列举几个问题或几条建议;③提案内容要完整,应该包含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④提案要站在全局的角度,要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不能是个别学校或个别老师的个人愿望。

总之,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履行好代表职责,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把广大教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学校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反映出来,以便学校领导科学决策,保障我乡基础教育工作的和谐发展!

谢谢!

学校教代会实施办法

XX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支持校长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3)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 第六条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处室、教研组、年级组等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完整篇.doc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中角镇九年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 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有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一、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二、教代会的职责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三、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教代会产生的办法及各种制度

考绩制度 一、按三个平行班计算: 一、二年级:及格率为95%,人平85,优秀率80%,巩固率100% 三、四年级:及格率为90%,人平80,优秀率70%,巩固率100% 五、六年级:及格率为85%,人平75,优秀率65%,巩固率100% 1、达到一标奖20元,如果同年级如某一标都未达到,按达标计算,学校只设及格率、人平率和优秀率这三率奖,设巩固率奖(除正当转学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排挤学生、流失学生在期末考试成绩该生按零分计算)。 2、名次奖:第一名奖60元,第二名奖50元,第三名奖40元(注:名次与名次之间相差千分之一算并列名次)。 3、凡镇抽考年级,按一、二、三名拿奖,只是名次奖不设达标奖。 4、凡单科在镇上获第一名奖120元,第二名奖110元,第三名奖100元。 5、抽考年级自然、思品、社会获第一名者30元,第二名奖20元,第三名奖10元。 6、1-5年级思品、自然(科学)、社会按所带班级计算,达一标奖10元,若该班三达标另奖10元,若该科都不达标与街办学区进行比较拿考绩奖。 7、抽考的小科,如:体育、音乐、美术(与街办进行比较)获 一、二、三名分别奖30元、20元、10元。 8、不带考试科目的教师及后勤人员拿第三名奖。 9、学前班由学校统一考试,考后按80%的人数计算,达标指数与一年级同算。

考勤制度 1、在岗教师要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元,并扣当月0.1分,旷工一节扣4元分,并扣当月1分。 2、每月常规教学检查:备、教、批、辅、评、研各个环节要符合要求,少一环扣2元,期末考试。 3、教职工有事请假半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条一律视为旷工,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假、命假。 4、病、事假半天不得全勤奖,旷工半天扣10元,按月结算。 5、婚、丧假均为5天,25岁以上,产假90天,剖腹产105天(都含星期天)。 6、教职工在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30天,学期结束不发当事人一切福利待遇。 7、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必持请假条,一周之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8、教职工一月内有3节课的机动假(3节课不能并用),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这3节课可以不列入考勤(若下一年考核中有并列分数的老师,可参考机动假)。

学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范文

学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范文尊敬的教体局工会秦主席、各位代表,同志们: xx中心校第八届教代会,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今天隆重开幕了。现在,我受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作学校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予审议,并请列席代表和在百忙之中专程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XX年,在教体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镇广大教师的奋力拼搏下,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面工作,紧紧围绕县教体局的工作目标,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教研兴校、发展学生,成就教师,辉煌学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工作业绩为目标导向,以竞争促提高,以集体明荣辱;立足科学规范管理,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强力打造品牌学校的治校方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行新课程改革,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质量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化三项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幼教、普教、成职教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弘扬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奋发向上,争先创优,遵规守纪,团结合作的xx精神文化,创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了我中心校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心校被市教育局、人事局评为承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中学被县政府评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优胜单位。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开展了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

活动。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安排部署,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确定了提升素质,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学校的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明确了活动开展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即党员干部受教育促进教职工的道德水平有新提高,科学发展上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方法有新改进,人民群众得实惠力争教育教学质量有新提升。在三访六问活动中,征求到意见、建议56条;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大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促进工作的目的。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先后召开3次会议,修订完善了《教师评奖评优方案》、《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考核细则》等6项制度。培树了爱岗敬业标兵赵维树,孝老爱亲模范李桂芬,校本教研标兵马瑞雪等14位各层次的先进典型。搞好党建工作,加强党性教育,抓好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增进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们着力解决了当前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影响我中心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发展的制约因素。围绕树正气、强队伍、严管理,抓质量、促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加强了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组织教职工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我反思,着力解决了教职工思想性、进步性和纪律性不强等问题。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的职权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的职权 教代会是学校的常设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使我校民主管理制度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教代会工作制度。下面就是找总结网小 编给大家整理的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希望对你有用!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 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 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 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 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工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在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积极配合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协助行政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业务、文化,不断提高教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师德教育,开展为人师表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工队伍。 三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实行教工监督,发挥广大教工在社会主义学校建设中的作用。

教代会工作制度(精)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 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 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 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 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

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育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育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二、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的任务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 三、教代会的职责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和通过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由校长颁布施行。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四、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和义务 1.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 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代表调离学校时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停止。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教职工代表。 2.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闭会期对学校有关工作检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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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重点中学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___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委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9-11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第 2 页共 16 页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则、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并通过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结构工资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定期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在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积极配合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 第 3 页共 16 页

学校教代会、工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和学校领导干部,其中教师、职工代表应过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教职工代表参加学校管理委员会,就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协助校长决策。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遇重大事项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四、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任何借口,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进行修改。 五、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的或者经常性的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汇报,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 1、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教育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或书面工作报告。

教代会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方案和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工会工作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山东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 施 细 则

山东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代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教代会各项职能。 第五条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代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依

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能。 第八条教代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通过教职工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和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五)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执行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七)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民主进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始施行。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国教育报》记者唐景莉就此采访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问: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请问《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效果如何? 答: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 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目前,全国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的建制率也达到40%,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请问《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比较,有很多制度创新。 一是《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法律效用和适用范围。 《规定》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具有更强的法律效用;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涵盖范围大大扩大。 二是《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基本形式的地位。 与《暂行条例》相比,《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受了30多年实践的检验,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三是《规定》创新了教代会的组织方式。 《规定》明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除了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对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其下属单位,如院、系建立二级教代会,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一些地区设立区域性、行业性教代会制度,行使相应的职权。 四是明确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规定》规定:“学校应当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是《规定》赋予学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规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后赵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2)、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六、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 七、教代会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实施方案

大湾镇中心校教代会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条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依据法律和法规行使职权,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学校工作,学校也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的决议。教代会依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使职权,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教代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第六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听取、审议、通过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 第八条讨论、通过学校校委会制订的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第九条讨论教职工集体福利,并提交代表大会讨论,进一步听取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十条对学校领导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学校领导和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候选人经群众选举成为教代会代表参加教代会工作。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占全部教职工30%左右。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各方面的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80%。 第十二条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教代会代表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正确代表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第十四条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并应得到认真的答复; 3、有权对教代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梅峰初级中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 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重要事项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

(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 1.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重要议题的贯彻落实,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代表提案、大会方案的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部门所不能决 定的问题。 3.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 重要议题。 讨论通过这类议题时,主席团应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重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 4.及时向党委和校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5.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⑥尊重并支持学校行政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与工会和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二)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市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政治建设,推进校务公开、管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应当把校务公开、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协调关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作用。 第五条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校长也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管理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围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学校其他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校收入分配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评议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推荐学校领导干部人选的工作。

教代会制度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工会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职工,其中任课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院负责。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或列席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学校决策的讨论。 3、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改工作。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积极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组织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镇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文件精神,有效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镇教育的实际情况,定此制度: 第一条建立教代会的目的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条教代会的性质 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是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教育引导教职工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育造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四条教代会的职权 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落实四项职权是教代会制度的核心,是检验教代会工作成效的关键。四项职权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

(一)行使审议建议权。 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以及重大改革方案或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建议权的特点。一是校长把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目的在于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同时也可以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发展目标,达到上下沟通、群策群力、为办好学校共同奋斗的目的。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通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行使审议通过权 1.审议通过权的基本范围。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教职工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2.审议通过权的特点。审议通过权的内容既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相联系,又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类问题,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校长不能颁布施行。同样教代会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必须取得校长的同意,否则也不能颁布施行。因此这类问题应由校长与教代会共同商议决定。 (三)行使审议决定权。 1.审议决定权的基本范围。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2.审议决定权的特点。审议决定权的内容都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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