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评审办法

专项方案评审办法
专项方案评审办法

武汉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建设部87号文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及开展论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函[2009]300号),现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未经专家论证的不得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供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资料中,必须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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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专项方案编制及审核

5.1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2专项方案编制包括如下内容:

5.2.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5.2.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标(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5.2.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5.2.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2.5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5.2.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5.2.7计算书与相关图纸。

5.3专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进行编制,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施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必须由总承—2 —

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技术负责人签字。

6、专项方案专家认证

6.1专家论证会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不应含本项目建设各方人员),由专家论证会组织方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论证专家库中直接抽取。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确有困难的,可委托武汉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助联系专家(以下简称“市建设安全专家委”),并应签订委托协议书。市安全专家委协助组织专家论证的范围见附件一。

6.2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包括:

6.2.1专家组成员;

6.2.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6.2.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人员;

6.2.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2.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组织方可通知工程受监安全监督部门派员列席论证会。

6.3专家论证会,由专家组成员共同推选一名专家任组长,主持论证会议并起草论证意见报告,所有参加论证的专家应在论证意见报告上签字,并对论证意见负责。专家论证报告作为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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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6.4专家论证会必须完成以下程序:

6.4.1与会人员签到;

6.4.2专家熟悉方案与现场;

6.4.3方案编制人介绍方案并解答专家疑问;

6.4.4专家发表意见并填写专家意见表;

6.4.5专家组合议,形成专家组论证报告并签字;

6.4.6施工单位整理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相关单位与会人员签字。

6.5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6.5.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6.5.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6.5.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6.6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7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专家论证报告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7、专项方案实施

7.1专项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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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后形成的最终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重新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7.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3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7.4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7.5监理单位必须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7.6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必须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监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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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当及时向工程受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7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专项方案及其论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建设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7.7.1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7.7.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专项方案未经专案论证的、未按专家论证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的。

7.7.3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

附件:1、武汉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开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

方案论证的范围

2、专家论证会议签到表

3、专家意见书

4、专家组论证报告

5、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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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武汉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开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的范围

一、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二、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三、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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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拆除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三)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五、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的联系电话:8572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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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家论证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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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专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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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专家组专家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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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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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审阅人:—14 —

主题词: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细则通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0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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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方案专家评审细则(模架工程)

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细则(2015版) 模架工程 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

目录 1总则 (1) 2程序 (1) 3纪律 (2) 4技术准则 (3) 4.1符合性论证 (3) 4.2实质性论证 (3) 4.3论证结论判定标准 (5) 4.3.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5) 4.3.2脚手架工程 (6) 4.3.3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 (7) 4.3.4爬模工程 (8) 4.3.5单层钢结构工程 (10) 4.3.6多层、高层钢结构工程 (11) 4.3.7大跨度空间钢结构工程 (12) 4.3.8高耸钢结构工程 (14) 4.3.9幕墙工程 (15) 4.3.10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6) 4.4关键节点识别标准 (17)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细则(2015版) (模架工程) 1总则 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1号)和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1.2《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下称本细则)适用于参与专项方案论证活动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 1.3专家应本着“安全第一、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进行方案论证工作。 2程序 2.1抽取专家。论证组织单位从市住建委网上办事大厅登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得到组长同意。 2.2钢结构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时,专家组成中相应有钢结构、幕墙技术专家。 2.3专项方案预审。论证组织单位按照《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将方案上传,专家应会前审阅方案,为论证会做好准备。 2.4论证会及论证报告。组长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论证,通过现场勘察、质疑和答辩,专家组独立编写和签署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报告(见附件1)。 2.5宣读并提交论证报告、接受劳务咨询费。组长向与会各方宣读论证报告,并将报告(组长保留一份)提交给组织单位,按规定标准接受劳务咨询费。 2.6专项方案的跟踪。专家组长按照《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跟踪。论证组织单位在论证会上将跟踪费交给专家组组长。2.7对于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并将其上传至危大工程管理平台,专家组长或专家组委托的组员审核修改后的方案并上

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篇一: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菏泽交通联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月一月一日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重要文件,可视为指导现场施工的法规,是施工过程科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有针对性特制订如下规定:一、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业标准、地方规定、施工图等。 二、编制内容:1、概况;2、施工部署及施工进度计划;3、施工准备;4、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5、施工总平面图;6、技术质量措施;7、季节性技术措施;8、安全、消防等管理措施;9、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和分析; 三、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部各部门参与编制的人员在“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上签字(附件1),交由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并在会签表上签字。签字齐全后报公司技术科,由技术科等相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讨论,将讨论意见签署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会签表”上

(附件2)。然后由总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批意见签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附件3)。 附件1: 施工组织设计会签单 附件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会签表 附件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篇二:专项方案审核、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根据建质[XX]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有关管理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管理办法》覆行编制审批规定。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念及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开挖深度≥3m)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深度≥3m)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产品设计评审的管理办法.doc

版本号 序号版本修订内容修订日期修订人No.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会签部门品管部 生产 部 技术 相关 部门 采购 部 分发部门品管部 技术 中心 生产 部 技术 相关 部门 制定 部门技术中心 制 定 审 核 批 准

版本号 1目的 为规范产品的设计评审、验证,确保设计输出满足相应阶段设计输入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全新项目、改进项目、研究项目,自立项后的设计开发至批产前的全过程阶段的评审管理。 3职责 3.1技术中心开发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设计和组织样机制作,针对不同阶段评 审的内容要求,在评审会前完成评审会议所需的书面材料(包括《评审检查表》),并提交至技术管理部审查,审查通过后,负责组织评审会、编制评审报告。 3.2技术管理部:负责审查评审资料完整性以及监督评审流程的合规性。 3.3品管部:负责样机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负责产品相关项目评审意见的反馈。 3.4技术中心工艺工程师:负责完成工装准备、工艺文件的编制,在评审会前完成评审会所 需的书面材料;负责项目评审项目意见的反馈。 3.5生产部:负责完成小批试制和生产及生产验证的评审反馈。 3.6采购部:负责协助项目组在评审中部件的不符合项整改中与供应商联系,并及时送样。 3.7评审成员:评价项目各阶段‘输出’是否满足、符合设计输入、设计任务书、设计目标 的要求;评价前期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闭环;参照评审主题项目,评价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负责将评审意见和问题,填写于评审记录表中,反馈评审组织者。 4管理内容 4.1产品开发项目分类: 4.1.1全新项目:根据市场信息、企业发展战略和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开发的全新 产品。 4.1.2改进项目:根据市场变化,在成熟产品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产品。 4.1.3研究项目:指针对某个问题或某项新技术而展开的一系列研究工作,它主要以解决

专项方案评审办法

武汉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以下简称“建设部87号文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我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及开展论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函[2009]300号),现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未经专家论证的不得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供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资料中,必须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安全管理制度。 —1 —

5 、专项方案编制及审核 5.1 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2 专项方案编制包括如下内容: 5.2.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5.2.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标(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5.2.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5.2.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 验收等。 5.2.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监测监控等。 5.2.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5.2.7 计算书与相关图纸。 5.3 专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进行编制,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施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必须由总承包单 —2 —

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应急预案评审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507 应急预案评审制度 Emergency plan review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实现生产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的基本要求、方法、内容及程序,适用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负责签发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

2、安监部长职责 协助总经理负责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3、安监部职责 (1)负责《施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协助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和准备情况,并对抢险或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4)负责组织施工原因调查和分析; (5)负责应急演练的策划和实施; (6)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7)经营部、工程部参与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8)负责对员工的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9)定期对应急预案评价人员、应急救援、抢险队员进行培训; (10)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 (11)对施工现场抢救效果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4、经营部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应急演练的策划与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四、工作程序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形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定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应急预案形式评审内容及要求,见《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2)要素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正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

公司关于方案审核的管理办法

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管理办法 公司在2014年7月15日公布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模板,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现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综合交底 1.在各项目部成立时,由工程管理部、总工办、安全生产部对项目部进行综合交底,列出需要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清单(详见附录一)。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电子版上报。通过审核之后,持纸质版完善签字流程。加盖公司公章后,报一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至工程管理部备案(含内部审核表)。 3.在施工现场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有较大的工程变更时,对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进行相应的修改,并重新上报进行审核。二.审核部门具体分工 1.安全生产部主审“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和有关大型机械设备的专项方案,以及其他方案中涉及到以上方案相关方面的内容。 2.总工办主审剩余的其他方案(含施工组织设计)。 3.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总工办、安全生产部审核通

过之后,方可报公司总工程师处进行终审。 4.终审通过,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公章。三.处理办法 1.各项目部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清单结合施工进度列出各个方案完成的具体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编制并立即上报。严禁等多个方案编制完成之后一起上报。 2.总工办和安全生产部在没有累积未完成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情况下,于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当天开始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方案的审核,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发给项目部。通过审核的,立即报公司总工程师终审。 3.项目部在收到整改意见第二天开始的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整改并再次上报。 4.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在3次之内(含3次)通过审核。 5.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部门(项目部)当月考核不合格。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意见表 (2).docx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评审时间:2018年 1 月 9日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科创新园三地块(G036****号宗地)地点深圳 *** 方案名称塔楼区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 结构类型层数层 /栋建筑面积m 建设单位深圳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承包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类别: ■深基坑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它: 危险性较大工程基本情况: 本次土方开挖范围为西塔塔楼区域,包括核心筒基础、10 根外框柱基础和6根人工挖孔桩承台以及两者之间 的底板。核心筒深坑平面尺寸约为42m × 37m ,深度分三级,与坑外高差分别为 2.3m 、 6.4m 、 9.2m 。坡面开挖方式为放坡开挖,按1:0.5比例放坡开挖,采用土钉墙支护。 二、专家组审查综合意见及修改完善情况 专家组审查意见:(可另附页) 一、总体评价 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基本齐全,采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有针对性,主要施工方法、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和工程特点,能满足有关规范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方案中施工质量管理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 二、意见与建议 1、完善项目周边环境情况、开挖区域的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及开挖区域支护设计概况。 2、补充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3、完善和细化土钉及喷射砼施工参数、施工方法及其技术控制措施。 4、补充高差变化处的土方挖运技术措施、明确坡顶限载要求,细化土方挖运过程中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 5、补充施工过程中的变形监测、安全巡查、巡视措施,并做好记录与反馈。 6、完善应急预案,补充应急责任人员名单及其联系电话、应急设备、应急物资以及相关应急单位联系电话等。

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要点

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要点 (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要素? 一、规划方案预审主要内容: (1)规划控制指标: 1、规划控制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点要求: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 2、建筑退让是否满足设计要点要求:退让城市道路红线、退让绿化保护线、退让河道保护线、退让高压线、退让用地边界等? 3、建筑间距:必须满足《南京市城市规划实施细则(2007版)》的要求? (2)规划配套指标? 1、基层社区中心和居住社区中心: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和建筑规模设置应符合《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和设计要点要求? 2、托儿所、幼儿园:应按服务范围均匀分布,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点要求? 3、小学、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点要求,其体育用地、绿化用地以及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配套设施应满足《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要求? 4、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配置,应以地下停车为主,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

(3)规划设计要点提出的规划引导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二、专家评审主要内容 1、区域分析及项目定位? 2、总平布局及功能分区? 3、道路系统及交通组织 4、空间形态 5、日照分析? 6、小区出入口设计? 7、绿化环境景观设计 8、建筑单体设计? 9、竖向设计? 10、建筑朝向、采光和通风? 11、建筑风格 12、住宅群体组合? 13、建筑体型? 14、建筑节能设计 15、建筑立面 16、建筑色彩? 17、无障碍设计

扩初阶段评审的管理办法

扩初阶段评审的管理办法 一、总则 1、通过扩初评审,使方案设计得以深化。 2、优化设计,保证扩初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 3、规划建筑、结构、水电配套、景观等设计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图纸表达清楚、正确无误。 4、统一扩初评审程序,明确相关责任。 二、适用围 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扩初设计的评审。 三、参与部门及各部门职责 方案设计阶段由各房产公司设计部主导。 参与部门:集团设计中心、工程部、成控部、企划部、销售部、各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邀请相关专家)。 1、设计部: 1.1组织评审会议,并将相关资料至少提前二天发给与会者。 1.2收集、汇总评审意见,剔除不符合设计规要求的意见。 1.3将评审结果上报公司领导,签批后反馈给进行修改完善。 1.4确定最终设计图纸并上报签批。 2、工程部: 集团及子公司工程部参与评审,从工程角度对方案提出意见,并于当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给设计部。

3、成控部: 3.1在参加评审会议前,对方案做成控分析。 3.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评审意见。 3.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4、销售部: 4.1在参加评审会议前,从销售角度,对设计的整体效果,外立面,户型等做出分析。 4.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部门评审意见。 4.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5、企划部: 5.1在参加图纸评审会议前,从企划、宣传、项目推广及促进销售成交量的角度对方案提出分析。 5.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部门意见; 5.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6、采供部: 6.1在参加图纸评审会议前,对图纸所用材料做出分析。 6.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部门评审意见。 6.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四、扩初评审流程执行标准: 1、各部门部预审:设计部在收到方案图纸后1个工作日将图纸发送给各主管领导和参加 评审会议的相关部门,进行各部门部讨论预审。各部门在收到图纸3个工作日,熟悉图纸,整理完成部门意见(工程部给出是否邀请相关专家参加会议的意见)延期考核0.5 分/天。

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分项工程方案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

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核管理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质量与安全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核。 二、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本标段专项方案编制的依据主要为第七标段图纸、重庆市相关参 考性资料、上级单位下发的专业性意见及指导性施工文件、国家颁布 的规程、规范及施工技术标准等文件以及项目人员专业可实施性经验。 2、编制原则 (1)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有实现的可能性。 (2)满足施工工期要求,制定专项方案时要以满足工期要求为前提,在制定技术方案时尽量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先进的施工技术,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确保工期。 (3)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制定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质量和安全,并提出相关保证质量及施工安全的控制措施,使方案符合技术规范、操作规范和安全规程等要求。 (4)在合同价控制下,尽量降低施工成本,使方案更加经济合理, 增加施

工生产的盈利。 三、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 (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相关预案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附图。 以上七条主要内容可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及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增减。 四、审核程序与责任分工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初审,审核的过程中进行仔细审查及完善方案内容,初审完成后交由项目经理终审修改,并签字。 2、填写总承包部下发专用施工方案报审表上报总承包部进行审核,由总承包确认方案内容是否可行,方案内容合格后进行签字及盖早。 3、填写监理单位下发专用施工方案报审表上报监理单位,若方案内容无异议,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及签字。

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报告

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报 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安徽佳益制衣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 2014年11月4日由安徽佳益制衣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公司编制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共十一项进行了评审。经与会专家认真审核形成如下意见: 该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具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所规定的各项要素,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切合公司生产的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蚌埠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经与会专家一致讨论决定同意该预案上报蚌埠市高新区安监部门备案。 评审专家组评审签名表 序号专家姓名签名备注 序 号 专家姓名签名备注 1 组长 4 2 副组长 5 3

附件: 《综合应急救援预案要素评审表》 《消防安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危险化学品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机动车辆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中毒中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危险化学品库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办公场所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食堂宿舍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机动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2014年11月4日

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细则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抄送:省安监总站、市建委田庄主任、季良副主任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办公室2008年9月17日印发

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暂行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模板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设计评审管理办法

三阶文件 制定日期 页 码 第1/3页 拟制 审核 批准 修订次 修订内容 日期 1 制作与发行 会签 1.0 目的: 为避免整个新产品设计过程由专案工程师一人包办,从而使设计在不同开发阶段有不同的职能部门参与设计,使新产品开案时就形成设计团队,并明确各职能板块的项目负责人,特制定本办法。从设计阶段植入QA 理念 2.0 范围: 适用于所有全新产品开发设计评审,从新产品立项、ID 设计、产品设计、功能样机、试产各个阶段的评审。 3.0 职责: 营销中心:负责新产品立项申请,设计需求信息的提出,各阶段评审的参与。 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的立项、ID 设计、产品设计、样品试作各阶段的召集及参与。 品质中心:负责新产品品质控制的策划,设计评审的参与。 生产技术部:负责新产品生产技术、设备的评估,设计评审的参与。 采购中心:负责新产品新物料的采购风险评估,设计评审的参与。 财务中心:负责新产品的成本评估。 4.0 定义: 无 5.0 程序内容: 5.1 设计评审共分为5个阶段,新产品立项评审、ID 设计评审、产品设计评审、功能样机评审、 试产评审,每一阶段的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设计,每个阶段的评审必须有评审记录及相关的测试报告,所有评审OK 后直至开发结案。 5.2 设计评审与《新产品开发控制程序》不相冲突,设计评审须符合《新产品开发控制程序》 评审节点。

三阶文件制定日期 页码第2/3页5.3 流程图 序号评审阶段流程描述及说明主导部门参与单位 1 营销提出立项申请,并提供设计 需求信息,经研发初步审核后召 集相关单位进行立项评审,评审 结果记录于《新产品立项评审表》 中,评审NG则修改输入需求后再 次评审,评审结果OK后进入下一 流程。 研发 业务 采购 工程 品质 2 立项评审OK的项目进入研发ID 设计阶段,有客户指定外形或有 现成外形则略过此阶段评审,新 的ID图经评审OK后才进入产品 设计阶段。 研发业务 3 产品设计阶段包含结构图纸设 计、电子方案、零部件(手板) 打样、初始成本等方面的评审, 评审NG项目需优化设计后再次 评审直到OK后进行样机打样试 作。 研发 业务 工程 品质 4 样机制作完成后经过初步电性、 光学测试合格后召集相关单位人 员进行样机评审,此阶段必须将 样机的外形、结构、组装工艺问 题点检讨评审OK后才进行试产 准备。 研发 业务 工程 品质 5 新产品试产由工程主导,研发全 程参与,试产完成后由工程召集 相关单位进行试产总结评审会 议,针对所有试产问题点责任单 位必须完成,有必要二次试产的 经重新试产后再次评审后新产品 工程 业务 研发 品质立项评审 ID评审 设计评审 样机评审 试产评审

专项方案专家评审细则 模架工程

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细则(2015版) 模架工程 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三月

目录 1总则............................................................... 2程序............................................................... 3纪律............................................................... 4技术准则........................................................... 4.1符合性论证..................................................... 4.2实质性论证..................................................... 4.3论证结论判定标准............................................... 4.3.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3.2脚手架工程................................................ 4.3.3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 4.3.4爬模工程.................................................. 4.3.5单层钢结构工程............................................ 4.3.6多层、高层钢结构工程...................................... 4.3.7大跨度空间钢结构工程...................................... 4.3.8高耸钢结构工程............................................ 4.3.9幕墙工程.................................................. 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4.4关键节点识别标准...............................................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

专家评审会管理办法

专家评审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繁荣阜康市规划建筑设计创作,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规范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地项目,均要实行设计方案专家评审。 (一)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乡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调整和完善已批准的总体规划,产业园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以及规定需上报批准的市政建设、城市交通、区域环保、园林设施等重大城市建设项目; (二)市内自治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建设保护规划;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四)城市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1)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50亩以上的房产开发项目(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2)重要的城市雕塑(位于城市道路、广场、主要城市公共空间内的高度在6米以上的); (3)城市主要出入口,中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4)城市干道两侧重要的公建及6层以上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 (5)红线宽度3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方案; (五)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 (六)专项规划(含政府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 第三条:参加评审的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规划类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一个;建筑类设计方案不得少于两个,且不能雷同。 第四条:有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阜康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实行专家公开评审,但需由建设单位进行内部评审,择优选取。 第五条:按本办法规定应实行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而未进行专家评审的工程项目,阜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项目的申报。 第六条:阜康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阜康市规划局,负责组织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所规定的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的组织协调工作。阜康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对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参加评审的设计方案文件的编制深度除按国家、自治区、相关行业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可根据需要增补以下内容: 1、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一般包括:功能分区、空间组合、景观分析、交通分析、场地分析、绿地分析、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方案评审及管理办法

方案评审的管理办法 一、总则: 1、通过方案评审审,使方案设计符合甲方及有关规范要求。 2、优化设计,保证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 3、规划建筑、结构选型、水电配套、景观等设计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图纸表达清楚、正确无误。 4、统一方案评审程序,明确相关责任。 二、适用范围: 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方案的评审。 三、参与部门及各部门职责 方案设计阶段由个房产公司设计部主导。 参与部门:集团设计中心、工程部、成控部、企划部、销售部、各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邀请相关专家)。 1、设计部: 1.1组织评审会议,并将相关资料至少提前二天发给与会者。 1.2收集、汇总评审意见,剔除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意见。 1.3将评审结果上报公司领导,签批后反馈给设计院进行修改完善。 1.4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并上报签批。 2、工程部: 集团及子公司工程部参与评审,从工程角度对方案提出意见,并于当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给设计部。 3、成控部: 3.1在参加评审会议前,对方案做成控分析。 3.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评审意见。 3.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4、销售部:

4.1在参加评审会议前,从销售角度,对设计的整体效果,外立面,户型等做出分析。 4.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部门评审意见。 4.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5、企划部: 5.1在参加图纸评审会议前,从企划、宣传、项目推广及促进销售成交量的角度对方案提出分析。 5.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部门意见; 5.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6、采供部: 6.1在参加图纸评审会议前,对图纸所用材料做出分析。 6.2参与评审会议,提出部门评审意见。 6.3评审会议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意见以书面形式递送设计部。 四、方案评审流程执行标准: 1、各部门内部预审:设计部在收到设计院方案图纸后1个工作日内将图纸发 送给各主管领导和参加评审会议的相关部门,进行各部门内部讨论预审。各部门在收到图纸 3个工作日内,熟悉图纸,整理完成部门意见(工程部给出是否邀请相关专家参加会议的意见)延期考核0.5 分/天。 2、评审会议:在设计部发出图纸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图纸评审会议(图纸中 的技术难点问题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设计部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延期考核0.5 分/天。 3、意见反馈:评审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设计部将会议意见上报,签批 后1个工作日反馈给设计院。延期考核0.5 分/天。 4、方案的确定:设计院得到反馈意见 5 个工作日(根据项目大小)内完成 方案修改,设计部收到修改后的方案,1个工作日内上报。延期考核0.5 分/天。 5、评审会议未参加,考核未参加人 0.5 分/次。 五、方案阶段评审表:

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评审实施细则

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人员组成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评审会: (一)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应当由不少于 5 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不少于 2 名岩土工程专业专家,设计、施工方案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得雷同,本项目参建各方的 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评审会;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当深基坑项目在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时); (七)其他需参加的相关人员。 苏州地区的专家可参考《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管理等事项的通知》 中专家名单,其他地方专家应是归属地市级以上专家库成员。 开挖深度超过7 米或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为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入会专家应参 考园区规划建设局所推荐的专家名单,园区规划建设局将定期更新推荐专家名单。 二、评审应提交资料及程序 设计方案评审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等文件或附件(包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图); (2)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总平面图、地下结构平面图和剖面图、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图、地质资料; (4)基坑深度 3 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类别、分布情况和结构层次、基础形式和埋深等相关数据及情况描述; (5)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施工、监测方案评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基坑支护设计文件;

(2 )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图、地下 障碍物等); (3 )经施工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专项施工方案; (5)建设单位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交的深基坑监测方案。 评审前 5 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评审资料送交入会专家,并将参加评审的 专家名单递交给园区规划建设局备案,没有得到园区规划建设局认可的人员不得以专 家身份参加评审会。 专家评审会应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专家组组长应由入会专家推举,专家对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的审查要求和内容不得低于《苏州市深基坑专项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指 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和标准。 三、评审后方案的修改 专项方案经评审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评审报告,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评审报告 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设计单位应当参考评审报告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由专家组组长审阅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或监测方案在修改完善后,由专家组组长审阅签字确认,并经施工 单位技术负责人或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 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设计、施工、监测方案经评审后需做重大变更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参考评审 报告意见修改变更,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方案专家评审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方案专家评审细则 1总则 1.1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评审细则。 1.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方案专家评审细则》(下称本细则)适用于参与施工降水方案评审活动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 1.3所有参评专家应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限制施工降水对保护水资源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作用,本着“保护优先、合理抽取、抽水有偿、综合利用”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方案评审工作。 2程序 2.1接受申请。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接受抽取专家申请。 2.2抽取专家。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名组长和四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通过电话与各专家取得联系,确认评审时间和地点。 2.3方案预审。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通过电子邮件将拟评审方案电子版发至专家邮箱,专家应于会前熟悉拟评审方案,为现场会议评审做好准备。 2.4现场会议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各专家按确认的评审时间、地点聚齐后,由组长组织专家进行现场会议评审,通过现场勘察、质疑和答辩,专家组独立编写和签署施工降水方案专家评审报告。 2.5宣读并提交评审报告、接受劳务咨询费。组长向与会各方宣读评审报告,并将报告(组长保留复印件)提交给申请单位,按规定标准接受劳务咨询费。 2.6评审报告和工作小结备案。组长应于项目评审后两日内,将评审报告和工作小结(附件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评审流程图: 接受申请 抽取专家 方案预审 现场会议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宣读并提交报告、接受劳务费 评审报告和工作小结备案 3纪律 3.1无正当理由,被抽中参审专家不得拒绝参加评审。 3.2参审专家在应诺参加某项目评审活动后,应按约定评审时间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更改承诺。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履行承诺,应在约定评审时间前24小时通知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并经确认后方可不参加本次的评审活动。 3.3评审专家在评审前发现与被评审单位有利益关系、亲属关系、隶属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评审活动。 3.4在评审会之前,除组长之外,其余专家不得与申请单位有联系,组长与申请单位的联系仅限于确认会议时间和了解会议的详细地址,组长负责通知其余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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