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伙协议

基金合伙协议

基金合伙协议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住址: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______

认缴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_______________%,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__%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

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_________%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

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

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______承担责任。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______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___进行投资。

(二)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1、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

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某某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

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第二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第三十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第三十一条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第三十二条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三十四条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第三十五条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

决。

第三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第三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第四十条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

第四十一条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四十二条一般项目你: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四十三条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_________%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四十四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_________%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九章:保密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四十九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五十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______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______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十四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金合伙协议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_______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

认缴情况: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_______________%,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__%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_______________%。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

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_________%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

_________%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______承担责任。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______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一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

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___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

1、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2、一般项目你: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3、特殊项目: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_________%以上重大投资项目,

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三十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_________%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

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九章:保密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五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六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

「完整优质版」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合伙协议范本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二O二O年月

声明与承诺 管理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特此声明并承诺如下: 1.在募集资金前,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 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2.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 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3.本公司已在签订《「」合伙协议》前向私募基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 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4.本公司将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 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0年8月_____日

声明与承诺 本私募基金投资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私募基金投资者,特此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私募基金投资者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 2.本私募基金投资者的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缴付至「」的出 资来源合法; 3.本私募基金投资者已充分理解《「」合伙协议》的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4.本私募基金投资者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 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0年8月_____日

基金合作协议

基金合作协议 基金合作协议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作者帮大家整理的基金合作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基金合作协议1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1、研究内容:如何以技术平台,进行设计及检测。 2、技术内容:设计、检测、流程优化、统计学处理。 3、合作期限:从国家基金项目立项开始至基金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为止。 二、双方分工情况 1、甲方:如项目获立项资助,及时足量提供检测所需的病人标本、统计学处理及技术路线的修正。 2、乙方:如项目获立项资助,的设计、临床应用、检测流程的优化。 三、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1、甲方:本项目主要由甲方申报和实施,双方本着保质保量完成整个研究项目的原则,在研究技术、课题人员培养等方面保持密切合作与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检测数据的结果结论。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检测标本的详细临床资料。双方均有责任不对第三方泄露检测资料,除非在乙方

书面许可并签章情况下,并不受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影响。甲方因提供标本,在临床研究过程中对病人造成的各种伤害及其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未经合作双方一致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签约双方保证本协议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甲方场地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平、客观条件、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乙方合作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需要随时参与项目研究,在时间和物力等条件上予以保障,保证整体研究的顺利进行。乙方有权利了解检测标本的详细临床资料以便调整检测技术路线。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检测数据结论。双方均有责任不对第三方泄露检测资料,除非在甲方书面许可并签章情况下,并不受协议变更、解除或终止影响。未经合作双方一致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签约双方保证本协议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乙方场地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现有技术水平、客观条件、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1、如项目获立项资助,甲方将支付乙方探针设计劳务费、试剂费用项目总经费:#元。 2、资金支付方式:#。 五、成果分配 1、产权归属: 科研成果署名:合作双方可以就合作研究结果发表论文,并有合作对方主要参与者署名,按贡献大小排序。如果发表文章数量为偶数(含各等级杂志),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按#%比例分配双方,例如第一作者为甲方,则该文章通讯作者为乙方。如果发表文章数量为奇数,甲方可优先获得第一作者。如发表国家级以上及文章,由甲方优先选择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成果转让: 由合作双方商议决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时,协议当事人有优先购买权。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基金合作协议(精选8篇)

基金合作协议(精选8篇) 基金合作协议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方式: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在中国共同合作发起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乙方房地产项目,获得合理投资收益。根据《_____》、《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负责基金的设立、筹资、募集和管理运作。 1、甲方以其多年从事金融服务行业所拥有的投资基金管理、国内国际投融资运作、金融产品策划销售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为依托,为甲乙双方合作发起的私募基金组建基金策划、管理运作专业团队,负责基金的策划、设立、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金融产品策划及法律事务服务。 2、乙方依靠其从事项目投资的丰富经验及拥有的雄厚资金实力,为本基金的成功发起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及种子基金,与甲方合作成功设立、运作本基金。 3、由乙方推介项目、提供种子基金和基金销售募集工作,甲方负责基金的策划、协助乙方进行基金的募集工作及基金后期管理工作,向社会召集不超过48名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本合伙企业,每年按约定支付给有限合伙人固定投资回报,即达到种子资金放大的效果。 4、在基金存续期间,甲方依协议约定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绩效费等费用。 第二条、基金设立与运作

1、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即_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人民币__________亿元(以最终实际募集到的金额为准)。 3、基金存续期限:__________年。前__________为投资期,之后为延续期,经合伙人同意最多延长__________年,延续期内可申请转让。 4、甲乙双方成立“_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针对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项目,设立发起基金,并对基金共同管理,共享盈利。 第三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并承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与、订立及执行本协议,或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 2、乙方为保证本基金的成功发起设立,共提供相当于发起基金规模________%,即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的资金作为种子基金,乙方出资种子基金______________万元,即占基金规模的________%,注入双方成立的合伙企业,作为在日后具体投资基金中基金管理人种子基金出资,以便基金的募集、运作等工作,并以此在基金的未来收益中得到比其他合伙人更高的分成收益。 3、甲方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证券法》、《基金法》及《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起草基金设立所需基金内部治理方案、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基金产品、产品推介书。 4、由甲乙双方召开基金推介会,向社会定项招募________名有限合伙人,成立“______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投资乙方项目。 5、甲乙双方应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职责,有效地整合各类资源和渠道以开展基金募集和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本基金运作成功。 6、乙方为本基金的成功发起,一次性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人民币________万元,在本协议签订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打入双方指

基金合作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各方商议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合伙基金的运作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散。 第四条合伙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各法人合伙人和自然人合伙人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二章合伙基金的名称、经营场所、出资及资产管理人 第五条本合伙基金拟定名为合伙基金。合伙基金的设立地点为广州。 第六条本合伙基金的出资由总额为人民币亿元的货币构成。 第七条全部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基金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基金的财产。 第八条资产管理人有限公司为合伙基金全部财产的管理者,是本合伙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基金目的、经营范围及期限第三章 第九条合伙基金目的:合伙基金财产定向投资于设立在香港的项目公司,并通过该公司实现在大陆收购三家金矿公司(或者合伙基金理事会决定的金矿公司),将收购的金矿公司装入香港壳公司。合伙基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并执行买壳上市的运作,并实现全体合伙人最佳经济效益。本合伙基金不从事证券二级市场投资。 (售出因买壳上市而持有的上市公司股分除外)

第十条合伙基金财产的使用范围仅限于股权投资活动。 合伙基金根据实际情况,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可改变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合伙基金经营期限: 自香港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 3 年。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满 8 个月,未实施买壳上市计划的,本合伙基金可以经清算后解散。若合伙基金收购金矿后,未能将其装入上市公司的,合伙基金将通过变卖金矿的方式,按出资比例将转让款返还给有限合伙人;如果无法转让,则采用开采金矿的方式继续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普通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发生亏损时,先由普通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未超过普通合伙人的出资额,则返还给有限合伙人本金,亏损超过普通合伙人出资额,普通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剩余的亏损由有限合伙人承担。 本合伙基金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允许,可以延续合伙基金的经营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情况 第十二条本合伙基金由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一个,有限合伙人个,具体情况如下: 2 第十三条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基金执行合伙事务,为本合伙基 金的惟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也为管理合伙基金财产的资产管理人。 本合伙基金的全部财产委托资产管理人持有和管理。资产管理人应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持有本合伙基金货币资金和股票,并委托银行对专户进行托管,并签订托管协议。 资产管理人受本合伙基金委托,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合伙基金财产,保证合伙基金财产的完整和安全性,因违反相关法律或者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基金财产损失的,对合伙基金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私募基金合作协议精选5篇

私募基金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投融资项目结成长期的共同发展联盟,并在融资项目的合作上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用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共同为新型城镇区域性经济发展需求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企业项目与资金供求的强有力对接,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3、在双方保密条款约束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按项目要求提供相应详细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条、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各地项目在中国XX地区发行___________专项基金,并进行融资渠道合作。 2、甲方出任乙方的基金募资顾问(包括财务顾问、募资策划等),在对乙方项目进行充分的内部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寻找基金出资人,向乙方推荐各类企业、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客户,协助开展潜在投资者接触、基金募集推介等顾问服务。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向国内项目投资者定向推荐乙方及乙方的项目。 (2)为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设计基金产品并募集资金。 (3)在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推荐项目投资者的确认函后,向甲方的目标客户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者的联系。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等资料。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3篇)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3篇)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3篇)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性质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新中源地产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准的名称为准),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企业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从事,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 __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者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人,有限合伙人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者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 (一)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执照号:

基金合伙协议

基金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作伙伴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作为合伙人(以下简称“合伙人”):(姓名)、(姓名)、(姓名)。 第二条合伙企业 1.1 合伙人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 1.2 本企业的名称为(名称),注册地址为(地址),经营范围为(范围)。 1.3 本企业的行为以合伙人协商达成一致为依据。 第三条合伙期限 2.1 合伙期限为(期限)年。 2.2 合伙期限届满前,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续约。 第四条出资额 3.1 合伙人应按照出资比例分别出资,以确保本企业运营的资金需求。 3.2 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出资额为(金额),出资比例为(比例); (姓名)出资额为(金额),出资比例为(比例); (姓名)出资额为(金额),出资比例为(比例)。 第五条出资方式

4.1 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或无形资产出资等形式,但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4.2 合伙人应按照各自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4.3 出资后,合伙人对本企业享有出资额对应比例的权益和收益。 第六条损益分配 5.1 合伙人根据其出资比例享有本企业的纯利润的权益。 5.2 合伙人的损失按其出资比例分担。 5.3 本企业的分红、分配等事项由各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管理方式 6.1 本企业的日常管理由合伙人共同负责。 6.2 合伙人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专长参与管理工作。 6.3 合伙人应诚实守信,忠实履行合伙义务。 6.4 合伙人可以根据需要选聘或委派其他人员参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纠纷 7.1 合伙人发生法律纠纷时,应优先协商解决。 7.2 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通过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8.1 本协议经所有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协议期满后,经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延期。

基金合作协议书范本

基金合作协议书范本(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基金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联系方式: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在中国XX共同合作发起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乙方房地产项目,获得合理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内容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负责基金的设立、筹资、募集和管理运作。 1、甲方以其多年从事金融服务行业所拥有的投资基金管理、国内国际投融资运作、金融产品策划销售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为依托,为甲乙双方合作发起的私募基金组建基金策划、管理运作专业团队,负责基金的策划、设立、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金融产品策划及法律事务服务。 2、乙方依靠其从事项目投资的丰富经验及拥有的雄厚资金实力,为本基金的成功发起提供基金成立前期筹备费用及种子基金,与甲方合作成功设立、运作本基金。 3、由乙方推介项目、提供种子基金和基金销售募集工作,甲方负责基金的策划、协助乙方进行基金的募集工作及基金后期管理工作,向社会召集不超过48名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本合伙企业,每年按约定支付给有限合伙人固定投资回报,即达到种子资金放大的效果。

合伙型基金合伙协议的条款

合伙型基金合伙协议的条款合伙型基金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 合伙型基金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 (一)合伙协议的结构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应含有“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合伙协议的结构包括:合伙企业(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合伙人及其出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管理方式、托管事项、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和身份转变、投资事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费用和支出、合伙人会议、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违约责任、一致性等。 (二)管理方式 合伙型基金的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给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管理人和管理方式,并列明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权限及违约处理办法做出约定。但是,合伙协议不得做出有限合伙人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或变相参与基金管理、投资决策及其他超越《合伙企业》规定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行为的约定。 合伙协议不得通过设立由部分合伙人参与的理事会等日常机构,行使超越合伙人会议的职能。 (三)托管事项 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托管的,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托管机构的名称或明确全体合伙人在托管事宜上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挑选托管人、签署托管协议等。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托管的,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本合伙型基金不进行托管,并明确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四)投资事项 合伙协议应列明本合伙型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以及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所投资标的担保措施、举债及担保限制等做出约定。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范本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范本 私募基金合伙协议 合伙人一:(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二:(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希望共同组建私募基金进行投资,并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1.1 甲方和乙方一同合作组建私募基金,共同承担基金的投资和管 理职责; 1.2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期货、商品等 投资品种; 1.3 甲方和乙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作为基金的合伙人,共同分享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第二条出资比例和金额 2.1 甲方出资比例为________%,乙方出资比例为________%; 2.2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签署后十 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资。 第三条基金管理

3.1 甲方和乙方共同组建的私募基金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进行运作; 3.2 乙方应当制定详细的投资决策规则,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决策的 必要信息; 3.3 乙方应当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定期报告,并按照约定的时间 向甲方提供运营报告。 第四条分配方案 4.1 基金的投资收益,按照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2 分配的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应在此日期前 向甲方提供分配报告和款项汇总表; 4.3 分配款项应当在收到分配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 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退出机制 5.1 甲方和乙方可以协商一致决定基金的退出时间,退出方式可以 为私募基金的清算、转让或其他方式; 5.2 在退出时,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基金的剩余资产。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 双方应当对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运营报告、收益分配等信息 进行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基金合伙协议

基金合伙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合称为“合伙人”)于(日期)签署:甲方:(合伙人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合伙人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丙方:(合伙人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

1. 甲方、乙方、丙方均为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投资者,希望通过合作成立一家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基金”); 2. 合伙人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并共享基金的收益和风险; 3. 合伙人希望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基金的顺利运作。 经协商一致,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 “基金”指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用于投资特定项目或资产。 1.2 “合伙人”指甲方、乙方和丙方。 1.3 “出资额”指合伙人在基金中的出资金额。 1.4 “收益”指基金投资所获得的利润、股息、利息、分红等。 1.5 “风险”指基金投资所面临的市场波动、经济变化、政策风险等。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出资 2.1 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各方的出资额如下: 甲方出资额:(金额) 乙方出资额:(金额) 丙方出资额:(金额) 2.2 合伙人应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共享基金的收益和承担风险。 2.3 合伙人应在(日期)前将出资额支付至基金账户,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2.4 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出资额转让给第三方,但可根据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进行内部转让。 第三条: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3.1 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共同决策基金的投资方向和策略。 3.2 合伙人应选举一名负责基金运作和管理的管理人,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管理人的选任和解职。 3.3 管理人应按照合伙人的决策进行基金的投资和管理,并及时向合伙人提供相关报告和信息。 3.4 合伙人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决策等重要事项,并记录会议纪要。 第四条:基金的收益和分配 4.1 基金的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基金运作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的薪酬、审计费用等。 4.2 基金的净收益应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3 分配的收益应在(日期)前支付至合伙人各自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基金的退出和解散 5.1 基金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基金所持有的资产、转让基金份额等。 5.2 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决定基金的退出时间和方式。 5.3 基金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达到约定的期限、基金目标实现或无法实现、合伙人决定解散等情况。 第六条:保密条款

基金合伙协议

基金合伙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合伙人")于(日期)签订: 第一条合作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定合伙人之间就设立和管理基金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确立各 方在基金运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合作形式 1. 合伙人同意以合伙方式共同设立和管理基金。 2. 合伙人应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合伙份额和出资比例。 第三条基金管理 1. 合伙人同意委任一名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 和决策。 2. 管理人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 管理人应向合伙人提供定期的基金运营报告,并及时向合伙人通报重大事项。 第四条出资和分配 1. 合伙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基金注入资金。 2. 基金的收益和亏损应按照合伙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 分配利润前,应扣除基金运营费用和管理人的报酬。 第五条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 合伙人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基金收益的权利。

2. 合伙人有权参与基金的决策,并对基金的投资策略提出建议。 3. 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及时提供所需的资金。 4. 合伙人不得擅自转让其合伙份额,除非经其他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基金终止和清算 1. 基金的终止可以由合伙人中任何一方提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生效。 2. 在基金终止时,应进行清算,清偿基金的债务,并按照合伙份额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第七条保密条款 合伙人同意对基金的运作、投资策略、业务机密等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 1. 合伙人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 2. 若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九条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本协议适用(适用法律),任何争议应提交至(管辖法院)进行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生效。 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份数),每方执(份数),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为基金合伙协议的标准格式,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模板(双GP+自主管理模式)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模板(双GP+自主 管理模式) 本协议是由有意在进行股权投资的合伙人签署,以确定合作事项和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 背景: 为了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合伙人决定成立一个股权投资基金,旨在通过投资各类股权项目获得回报。此基金将由两个普通合伙人(GP)和一个有限合伙人(LP)组成。两个GP将参与基金的运营和管理,负责制定投资策略和决策。LP将作为出资人提供资金支持。 一、基金条件 1.1 基金名称:[基金名称] 1.2 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1.3 基金规模:[基金规模] 1.4 基金持续期限:[基金持续期限] 1.5 出资比例:

- GP1: [出资比例] - GP2: [出资比例] - LP: [出资比例] 1.6 出资方式:[出资方式] 1.7 投资策略:[投资策略] 二、合伙人权益 2.1 普通合伙人权益: - GP1: [权益比例] - GP2: [权益比例] 2.2 有限合伙人权益:[权益比例] 2.3 利润分配: - GP1: [利润分配比例] - GP2: [利润分配比例] - LP: [利润分配比例] 三、基金管理 3.1 基金运作:

- GP1负责执行投资策略并监督基金日常运作。 - GP2负责市场调研和投资机会分析。 3.2 基金委托:GP委托独立监管机构进行基金运作监督和目标 控制。 3.3 基金报告:基金的运作和绩效将定期向合伙人进行报告。 四、基金退出 4.1 基金退出方式:基金期满、终止或其他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基金将进行退出。 4.2 退出机制:退出事件发生时,将按照约定的比例将基金净 资产分配给各合伙人。 五、保密义务 5.1 所有合伙人应对基金和合作事项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 露相关信息。 5.2 除非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披露本协议内容。

契约型基金合作协议

契约型基金合作协议 一、背景 本协议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就合作设立契约型基金达成,双方均同意按照协议条款履行自身相应的义务,以实现共同发展。 二、定义 本协议下述定义如下: •契约型基金:指依法设立、以特定投资目标或投资领域为限、采取特定的投资策略和运作模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基金。 •净资产值:是指基金份额在扣除相关费用(如管理费、托管费等)后,投资组合中所有资产价值与负债价值之差额。 三、合作基金的设立 1.甲方和乙方共同设立一只契约型基金,甲方投资额为xx万元,乙方投资额为xx万元,共同出资xx万元作为基金初始净资产。本次合作以等额出资方式进行。 2.基金管理人:甲方指定基金管理人为xx公司,乙方同意接受该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3.基金托管人:乙方指定基金托管人为xx公司,甲方同意接受该基金托管人的托管。 4.基金名称:基金名称为xx基金。 5.基金类型:契约型基金。 6.基金投资者:仅限于合伙人及其委托的特定投资者。 四、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1.基金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xx领域,可投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xx、xx、xx、xx等产业。 2.基金投资策略:基于长期价值投资的策略,重点关注xx、xx等优质机构的成长性投资标的,但不排除其他各类优质标的的投资。 3.对于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或操作,需要经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合伙人的审批。 五、基金筹资及分配 1.本基金的各项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存款存息等)扣除管理费及托管费后,应按比例划分给甲方和乙方。 2.管理费:管理费采用每年基金净资产的xx%的比例进行计算。 3.托管费:托管费采用基金净资产的xx%的比例进行计算。 4.本基金的运作期为10年,如未能实现合伙人既定的投资目标,则按照协议约定对各合伙人的分配权进行调整。

基金合伙协议

基金合伙协议 协议标题:基金合伙协议 一、背景介绍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为“合伙人”)就共同设立和管理一项基金(以下 简称为“基金”)达成协议。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的顺利运作和管理。 二、定义 1. 基金:指合伙人共同设立的投资基金,用于投资各类资产,实现投资收益。 2. 合伙人:指签署本协议并共同设立基金的各方。 3. 出资额:指合伙人为加入基金而向基金支付的资金金额。 4. 出资比例:指合伙人在基金中的出资额占基金总出资额的比例。 5. 管理费用:指基金运作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经理费、基 金会计费等。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 合伙人应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向基金支付出资额,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基金 投资收益。 2. 合伙人有权参与基金的决策和管理,并享有基金的信息披露权。 3. 合伙人应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 要的信息、协助基金管理和决策等。 4. 合伙人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1. 基金的设立:基金由各合伙人共同设立,设立后应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并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2. 基金的投资策略: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并应在基金合伙协议 中明确规定。 3. 基金的管理:基金的管理由基金经理负责,基金经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管理职责。 4. 基金的运作:基金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运作,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决策、风险控制、资金运作等。 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1.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由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可以采取固定比例分配、优先分配 或其他方式。 2. 基金收益的分配应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人应按照各自的出资 比例享有相应的收益份额。 3. 基金收益分配应在每个分配周期结束后进行,分配比例和时间应在基金合伙 协议中明确规定。 六、基金的退出和解散 1. 合伙人退出: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或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基金。 2. 基金解散:基金可以因合伙人一致决定、达到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 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解散。 3. 基金解散后的清算:基金解散后,应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清算,并 将剩余资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约后正式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方法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性质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新中源地产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准的名称为准),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第七条合伙企业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企业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者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人,有限合伙人人。除本协议另有相关约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者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XXXX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执照号; XXXX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住所地执照号工 (二)有限合伙人 XXXX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执照号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范本)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商议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额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xxxx 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7 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允许后,可以延长或者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允许,不得增加或者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1

(一)普通合伙人 Xxxx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二)有限合伙人 1、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2、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3、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允许,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亿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首期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所占比例1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2

有限合伙(基金)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性质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新中源地产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准的名称为准),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住所为: 第三章合伙企业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者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人,有限合伙人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者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执照号: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执

照号: (二)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执照号: 身份证号: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必须保证合伙企业必须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基金合伙合同书(标准版)

基金合伙合同书 (标准模板word版) 甲方:XX公司或XX个人乙方:XX公司或XX个人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签约地点:XXX省XX市XX地

基金合伙合同书 ______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基金主体: ______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与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______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协议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本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主要经营场所。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业务,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投资方式:股权投资。 第十条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存续期:合伙企业存续期为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廷长存续期年。 第十二条投资期:存续期前年为投资期,后两年为退出期 第十三条组织形式: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 第三章合伙人及其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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