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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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业务

仅仅在两三年间,银行同业业务急速膨胀。

到2013年一季度末,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11.6万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近13%,为2006年上市银行同业资产规模1.6万亿元的近10倍。按13%的比例估算,中国银行业整体的同业资产规模,接近20万亿元。

银行同业业务最初限于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以解决短期流动性,这是“同业”概念的溯源。从2010年以来,同业业务逐渐发生了质的变化,发展成商业银行利用同业拆入资金或吸收理财资金,扩大各种表外资产,幻化出各种各样的同业业务,科目不断变化,除了传统的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同业票据转贴现,又衍生出同业代付、同业偿付、买入返售等各种“创新”。

不用纠结于这些日新月异的新名词之含义。究其根本,不过都是银行信贷资产的出表利器。对大多数银行来说,这是规避监管资本要求、拨备成本、绕开存贷比硬杠杠,大幅“节约监管成本”,是不可能不做、不得不做的科目游戏。至于6万亿元信托也好,近2万亿元证券资管也罢,再或产权交易所挂牌个近万亿元,都仅仅是过一下手的通道业务,银行始终是主角。

银行资产出表,吸纳的资金何来?还是银行自己。2010年后规模呈级数递增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3年6月底,已达9.85万亿元,成为承接这些出表信贷的主要买家。

个案更惊悚。一家贷款规模仅300多亿元的广西北部湾银行,资产可以做到1200亿元,奥妙就在同业科目下。这样长袖善舞的城商行,已非个别现象。为了满足监管当局对上市、跨区域经营所规定的资产规模要求,一年多花几千万元成本吹大资产负债表而已。

被称为“同业之王”的兴业银行,则超越了资产出表的初级阶段,进入下一重境界。它的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是36%,但是来自同业业务的利润已经占到全部利润的一半。玄机不玄,兴业银行搭建银银平台,左手是中小银行的理财或同业拆借资金,右手提供买入返售的同业资产,兴业银行坐收中间业务收入。

如果不是存在业内担心的隐性担保问题,兴业银行表面上几乎已经达到了西方银行财富管理的境界:无风险对冲。

问题恰出在隐性担保,整个银行业的问题,同业业务的风险点都出在这里:

如果没有银行信用的隐性担保,就没有刚性兑付的理由,银行理财何以几年间就蓬勃至10万亿元?如果没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违规提供担保的“抽屉协议”,那些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投资等信贷政策频频限制的项目,如何能被制作成买入返售产品,顺利出售给资金泛滥的农商行、农信社?

资产在银行体系表内表外腾挪,风险没有离开须臾。

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失效、风险没有分散、甚至那些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的限制型的信贷政策,也是失效的。是否构成系统性风险?观察者自有答案。

2013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要求央行和银监会关注同业资产和银行理财的问题。

监管当局首先采用总量控制的办法遏制这一势头。2013年3月,银监会发布8号文(点击察看链接),要求商业银行理财非标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25%。有多家银行同业业务占资产的比例远远高于13%这样的平均数,超过了30%。

2013年6月发生在银行间市场所谓的“钱荒”事件,再度暴露同业市场资金价格易大起大落,个别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一触即发。

此后有消息称,央行正在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酝酿出台规范同业市场业务的针对性措施,包括可能要求中资银行的同业业务“解包还原”,无论是表内投资还是出具的各类担保,都要按照表内的同类型业务标准计提拨备;银行将同业业务审批的权限,统一上收至总行……

同业现象已提出抉择:是让银行变幻科目做不规范的假出表,还是应该走标准化的资产证券化之路?国务院6月19日的文件提出,信贷资产证券化要常态化,已经作出了回答。

银监会有关部门透露,监管当局正在拟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的有关政策,很快出台,这将成为银行的一项常规业务,未来不再受试点的额度限制。目前还需一事一批,将来审批方式有望变成资格审批。

与监管赛跑

几乎每出台一个监管政策,都使得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增速受到一定影响,但几个月后,又会再度扩张

同业业务发生在金融机构之间,最初仅限于银行间的短期资金拆借。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从银行对证券机构资金的托管起步,同业范围已从银行扩展到信托、证券、基金、租赁、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横跨信贷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自2009年以来,银行体系流动性宽松,而信贷额度管制相对严格,资金大量配置在资金业务上,叠加同业业务的持续创新,商业银行已相继在总行层面成立了同业部门,近年同

业资产规模不断膨胀,同业业务量、收入、利润等,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占比和贡献明显提高。

“2008年‘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的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暴增,造成银行业对资本金的严重饥渴,各种表外融资手段层出不穷,银行没有正规的资产出表的渠道,创新只能围绕着表内资产搬表外。”一位银行人士说,这些“创新”的实质仍是银行突破存贷比限制、节约风险资本、表内资产表外化。

2010年、2011年,由于融资类银信合作、票据贴现等“绕规模”的手段相继监管限制,同业代付成为资产出表的主要操作模式,尤其被中小银行广泛采用,至2012年更迅猛扩张。

同业代付业务是指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他行提供融资,他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他行代付款项本息。

在2012年4月银监会发文规范同业代付业务之前,同业代付规模已超过1万亿元,自监管机构要求同业代付入表、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后,同业代付业务规模持续收缩。此后银行开始大量运用买入返售科目。

信托受益权的买入返售快速增长,主要始于2011年下半年。这是因为2011年7月银监会禁止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委托贷款、信托转让、信贷资产转让、票据资产等,要求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的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三项于2011年底前转入表内,并按照规定计入风险资产和计提拨备。

2013年3月底,银监会下发8号文规范银行理财的表外非标资产,但很快,银行同业资金以单一信托购买信托收益权规模大涨。

买入返售机器

买入返售的金融资产,可以是债券、票据、信贷资产、应收租赁款和信托受益权等,什么都可以。

买入返售业务,创新始于被业内称为“同业之王”的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2012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927.97亿元,其中一半买入信托受益权,有3947亿元。同年,同业业务增速更高的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买入信托受益权也分别达到967.7亿元和969.68亿元。

2012年底,兴业银行同业资产规模达1.17万亿元,占总资产36%,在16家上市银行中高居榜首。其同业资产规模已经基本等同于贷款规模;同业利息收入最大,占公司全部利息收入的比重达38%,已经接近贷款对利息收入的贡献。

同业买入返售,其本质与逆回购无异,是协议约定先买入,到期再按固定价格返售,实际是资金融出的过程。买入返售一般放在应收款项类投资,或可供出售类资产科目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配置范围,包括债券、票据、信贷资产、应收租赁款和信托受益权等,什么都可以,期限较短,二年以下、一年期限为主。

正常情况下,一般同业市场的利率在4.5%-5%,银行理财的成本也在这个范围内;银行出表信贷的收益6.5%左右,信托融资成本在7%-8%之内,此外,信托或券商资管,收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通道费。

与债券相比,买入返售产品与理财产品的期限更为匹配,更加灵活。当然,比起要公布资产负债表,要经过一系列审核程序和达到发行条件的债券产品而言,买入返售的标的更容易暗箱操作,也蕴含更高风险。

招商证券研报显示,从上市银行同业资产结构来看,2012年买入返售资产占同业资产比例达45%,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国有商业银行(除农行)同业资产结构中,存放同业占比(即拆出资金)较高,而股份制银行中买入返售资产占比较高。

今年6月,巴克莱对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的风险作出警示,指出其在利用信用风险资产(票据和信托受益权)的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打擦边球,而这些资产的违约风险,要远高于以债券为标的的逆回购和回购的风险。

从今年的信托资产规模排名来看,去年位于前三甲的外贸信托和平安信托已经出局,取而代之的,是来自“银行系”的建信信托和兴业信托,两者分别为建行、兴业银行的控股子公司。兴业信托2011年被兴业银行收购后更为现名,2012年底的总资产已经超过了5000亿元。

业内人士透露,这两家信托公司管理资产规模激增的主要原因,即信托受益权这类通道业务的猛涨。

比如,有企业拿不到银行贷款,兴业银行可以通过其下属兴业信托给它发个信托贷款,资金也可能由其他银行提供,做成信托收益权的买入返售,通过兴业银行打造的同业“银银平台”卖给其他银行,兴业银行坐收中间业务费。

票据为王

大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大行签票-中小银行贴现-转贴现给大行”,票据买入返售,实质上是变相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同业资产

与兴业银行主要做同业业务中的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不同,民生银行主要抢占了贴现票据买入返售。

票据常用于贸易结算。当企业贸易背景得到银行认可后,支付20%-100%的保证金,银行便为票据签署付款承诺,即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在30天至180天。票据买入返售是指,开票行将票据权利卖给另一家银行获得贴现资金,并在票面到期日之前的某个日期重新将票据买回。

某大行计财部人士表示,大中型商业银行作为开具承兑汇票的签发行,开具承兑汇票并不纳入信贷规模,然而一旦贴现,就要纳入信贷规模,属于表内业务,同时受到存贷比的限制。于是,包括民生银行在内的一些股份制银行便和大行形成了“默契”,通过票据买入返售帮大行削减信贷规模。

据财新记者了解,大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大行签票-中小银行贴现-转贴现给大行”,即大银行赚取利息和保证金后,为了削减信贷规模将票据转卖给中小银行,之后大银行会从中小银行手中逆回购买入票据,将这笔交易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下,同样不计入信贷规模。

在票据市场上,可以看到票据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的两个交易对手方群体,一个是股份制银行以此帮大行削减信贷规模,另一个是农信社、农商行等资金相对充裕的中小金融机构,以此帮城商行削减信贷规模。

民生银行成为银行界的票据大户。2012年末,民生银行同业生息资产规模为10489亿元,其中买入返售票据资产规模大幅增长近于翻4倍,达376%,余额达6168亿元,占比高达84%。2012年公司买卖票据价差收入为42.24亿元,对营业收入贡献占比达4.1%。

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告诉财新记者,对买入返售的贴现行而言,并不存在风险。“我们就掌握一条,票据是大行出的。我们有同业之间的评审,谁的票可以接,接多少,都有量化标准。”

对于民生银行和大行之间的票据业务,洪崎解读道:“对大行来说,在市场中把散在外面的票据收回来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我们给这些票据做托收,最后几天都集中到我这里,我帮他们兑付后,再交给他们。等于是我们不怕麻烦,愿意帮大行做他们最后两天不愿意做的事情。通常从收到还,也就是三五天的事情。”

中信证券研报统计,2012年上市银行年报显示,全行业票据买入返售规模 2.4万亿元,较2011年翻倍增长,尤其是中小型银行增长较快。过去几年,银行票据承兑量已从季均约2万亿元的规模飙升至4万亿元。

国信证券邵子钦认为,目前票据买入返售业务虽然形式上属于同业业务,但实质上是变相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同业资产,是曲线满足企业客户融资需求的一种手段。“换句话说,只要存在需求,那么即使不通过票据,也会有其他的同业资产负债形式满足需求。”

国都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邓婷则认为,和兴业银行主要做的买入返售的信托收益权相比,民生银行的票据买入返售业务风险更小。兴业银行信托收益权平均久期有九个月,票据的久期则比较短,因此民生银行的流动性更好,其负债和资产都能较快重置。

资金提供者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的表现十分激进,成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购入同业返售资产的重要金主

一般认为,国有大行由于资金实力雄厚,往往是同业市场的资金净借出方,而其他银行是净借入方。但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的表现也十分激进,成为重要的资金拆出方。

全国农信社机构(包括农商行、农合行)共约2300家,其中农信社1858 家、农商行247家、农合行173家。各省市级农信社平均贷存比约在60%-70%之间,多数农信社贷存比不到50%。与邮储银行一样,在商业银行因为贷存比红线而焦头烂额之时,农信社长期苦恼的是如何实现资金有效运用,提升业绩。

重庆农商行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6月很多银行闹‘钱荒’,我们银行没有。那时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很高,曾找我们拆借资金。”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类农信类机构存款余额约12万亿元,贷款余额约8万亿元。除了上缴准备金1万多亿元,还有两三万亿元的资金运用空间,投向包括同业存款、

票据、债券等,而其可以投资的债券不过万亿元。为了获得相对高的收益,票据、银行理财产品,都成为农信社的主要渠道。由于能力有限,一些农信社出现了资金市场部整体外包的现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兴业银行“银银平台”上,合作的小银行有几百家,其中农信社最多。

兴业银行自2007年搭建的“银银平台”,为小银行包括城商行、农信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包括同业往来业务、代理各项理财产品、承担IT承包业务等。初期以清算服务为主,近年来更多资金交易乃至资产配置。这些小机构把钱放在央行作为超额准备金利率很低,只有0.64%,而作为同业存款存放在兴业银行,利率可达2%-3%,如果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则收益更高。

据财新记者了解,山西临汾尧都农商行也在尝试“银银平台”模式,冠之以“农信同业理财”,主要面向山西省的农信社,提供尧都农商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尧都农商行集中资金之后委托给保险机构资管部门,投资方向分两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债券、货币市场的产品;另一类是全国范围内高收益的非标资产。

知情人透露,运行不到一年,尧都农商行同业资产余额已达100亿元,占其总资产三分之一强。尧都农商行是山西省内惟一一家监管评级达到二级的农信社,市场份额在当地占60%,远超当地的建行、工行。

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已成为银监会监管风险排查的重点。

2011年6月底,银监会下发了197号文(《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点击察看链接),其叫停与农信社双买断的违规票据会计处理业务——由于农信社监管和审计不严格,往往将“信贷类票据资产”和“拆借类票据业务”统一记账,导致这一部分资金不计入“信贷”而计入“同业”,将信贷转移至同业项下,规避监管。

2013年5月,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省份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不顾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违规开展票据业务,银监会再次下发135号文排查,检查其是否通过复杂合同安排为其他银行腾挪和隐瞒自身信贷规模。

据平安证券估算,2012年以来,银行买入返售同业科目中可能通过票据回购业务隐匿的信贷规模,已经从2011年农信社违规业务监管之后的3000亿元,再次回升到2012年底的1.2万亿元。

城商行魔术

通过票据买入返售做大资产规模,是一些城商行做大资产规模的“会计魔术”

如果说上市银行做大同业表外业务是受资本市场压力,做大中间业务收入,规避资本金等监管约束;备战IPO的城商行,则为了符合上市标准,借同业资产扩张资产负债表。特别是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城商行,在过去的一年中表现惊人。

城商行扩大资产规模的手段通常有三种:增加贷款、增加异地支行、同业业务。前两者太难,后者则相对容易,即通过发行银行理财资金或拆入同业市场的短期资金,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形式,做大资产规模。

2012年,在A股低迷、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多数城商行的理财产品销售异常火爆,其收益率要比市场平均高出0.4%-0.6%。在个别地区,城商行理财产品销量超过了当地的股份制银行。

以财新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78家城商行中,同业资产与总资产的占比超过30%的有9家,分别是泸州市商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厦门银行、苏州银行、南充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邯郸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同业资产占比超过20%的则达30家,绝大多数都提出了拟上市计划。

排名前三的泸州市商业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厦门银行,同业资产占比分别高达到56.81%、49.38%和39.35%,远高于上市银行同业占总资产比例最高的兴业银行。

139家城商行中,总资产超过千亿元的达24家。很难想象,其中包括2008年成立的广西北部湾银行。

北部湾银行2008年的总资产仅为160.67亿元,同业资产合计为5.62亿元,占比仅3.5%;到2012年底,该行总资产达1217.16亿元,快速增长的同业资产占到一半,达600.97亿元,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457.64亿元。

2012年7月联合资信评估报告显示,北部湾银行同业资产主要是买入返售金融票据,同业客户主要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同业负债余额583.2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54.81%,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为大头,达到503.12亿元。

如果要看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北部湾银行2012年发放贷款及垫款仅350.14亿元,存款余额仅365.37亿元。

据知情者透露,北部湾银行同业资产猛增的原因之一是其激励机制灵活,给金融市场业务团队的激励是利润提成5%,而业内惯例是1%。

“2011年,广西北部湾银行计划在两年内即2013年实现A+H股上市。”一位接近广西北部湾银行的人士称。根据此前监管掌握的标准,城商行总资产要超过700亿元方可提出上市申请。而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等,也大多以资产规模为限设定门槛。

抽屉协议

“不出事的话,谁也不会拿出来。”这样的隐性担保有多大规模,恰是业内最关心的要害

无论是信托收益权还是票据的买入返售,都暗含了一个重要环节——银行担保,否则并无可能做得如此轰轰烈烈。

申万研报认为,计入同业项下的资产,由于被认定为对手方为银行信誉,因此不用计提“风险减值准备”,但实际上,对应的资产多数为信贷类资产,且通常为资质较差无法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到贷款的企业,潜在风险更高。

那为什么还能做得起来?因为有抽屉协议,隐性担保。

当各地分行或支行开展同业信托收益权业务时,为了解除对方银行的担忧,会提供一个密封好的信封,里面装有分支行提供的承诺函,对方收到后放进保险箱,“不出事的话,谁也不会拿出来,这就是抽屉协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这样的承诺函,实质是担保性质,或是一份有瑕疵的担保。因为一旦这个信托受益权出现了风险,银行到底承担什么责任,会存在法律纠纷。

总行是否给予分支行必要的授权,提供这样的承诺函?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证实了现实中存在上述做法,但并不愿透露是否总行出具了授权。如果分支机构没有得到总行的授权,意味着这样的承诺函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分行并非二级法人。但是,如果总行给予了授权,这样的担保势必要计入银行的风险资本。

如果没有授权,这就是一种隐性担保,脱离了总行的监控,也没有风险资本的约束。这样的隐性担保规模到底有多大,恰是业内人士最担心的。

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透露,银行同业买入返售的暗保现象很普遍,很多分行、支行都在这么做;总行是在内部审计之后,诧异地发现:“怎么还有这么大一块资产!”

另一位较大规模城商行的人士则透露,当时行内做了评估,认为法律风险很大,最后决定不参与交易。

如果买入行接受了这种“抽屉协议”,说明自身风控不严,也说明双方其实达成了心知肚明的默契。一旦发生个案风险,提供承诺函的一方息事宁人认赔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风险超出了可承受的范围,也可能将分支机构人员以违规操作为由,一开了事。

北部湾银行管理层就在年报中认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较小。但联合资信评估公司发布的评级报告称,北部湾银行由于同业资产和负债占比比较大,该类负债波动性较大,稳定性下降。

监管风向

“今年试行的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已经提高了同业资产的风险拨备,再提高不太可能”。

“商业银行的同业科目太多太复杂了。”一位金融机构人士表示对此叹为观止。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赵博文认为,巴塞尔协议对同业科目定义就较为宽泛。

相比于贷款业务,监管政策对同业业务相对宽松,比如对同业资产的风险资产权重系数仅为25%。同业业务中,即使资金的实质用途与贷款相同,不受存贷比约束,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对同业资产也不必计提拨备等。

贷款的行业投向面临严格的监管约束,同业资产的投向则灵活得多、长期的地方融资平台、地产项目,可以投向一切正规渠道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业内预计,银监会将进一步提高风险资本要求,以控制同业资产的杠杆率。但银监会人士称,“今年试行的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已经提高了同业资产的风险拨备,再提高不太可能;而降低杠杆率,更多是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的问题。”

今年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点击察看链接),调高了商业银行对其他商业银行的债权计提风险权重,三个月期限之内和三个月期限以上的风险权重分别从此前的0、20%,分别提高到20%、25%。

此外,虽然部分同业存款被纳入M2,但并未纳入贷存比考核,因此不必上缴存款准备金,未来如果这部分被纳入M2的同业存款,计入贷存比考核,则可能会相应上缴存款准备金。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应细分同业业务资产类型, 20%风险权重并不能反映不同性质同业资产的风险,比如同业存放与买入返售的风险是不一样的,应厘清哪些业务是银行之间正常的头寸划拨,哪些则是对接了“非标”资产。

华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认为,同业非标资产也应视同贷款全额提足风险资本。

2011年以来,监管部门对银行同业业务及票据业务进行了多次监管,先后发布197号文、201号文、286号文、206号文。几乎每出台一项监管政策,都使得银行同业资产规模增速受到一定影响,但几个月后,又会再度以一个新的名义扩张。“这和堰塞湖一样,不能只堵不疏导。银行有风险管理、调节资产负债表的需要、平衡风险集中度的需要。”央行人士称,走标准化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之路是必然选择。

这就不难理解,近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向他曾就职的证监会发出邀请:欢迎证券公司来帮助商业银行做信贷资产证券化。希望借券商之手,帮助银行真正把风险分散出去。尚福林在2011年10月前担任了十年证监会主席,期间从未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松口。

风险不怕,不良资产也没有关系,关键在于定价是否合理,支持定价的整个交易体系、信息披露能否足够公平透明。这是资产证券化制度在英美资本市场推出的初衷。中国离这套体系太远,摸到了皮毛而未取其精髓。资产证券化一轮又一轮的试点,谨小慎微,但最关键的制度建设,还需要尽快提上日程。■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和建议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及建议 导读 银行同业业务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下逐渐形成的。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表明这种同业创新具有模式灵活、银行创收高和企业需求高的特点。为此,它深受各大银行喜爱。 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各银行都组建了同业业务部门,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题。但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该业务仍然存在着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同业业务管理水平,以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本文将分析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一、同业业务现状银行同业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 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自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同业业务以来,产品种类每年都在增加。比如银行可通过各类同业投资扩大资产规模,利用买入返售、拆入短期资金错配、发行理财产品出表等多种方式赚取利润。 同业部在各家银行都被定位利润中心,甚至个别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50%以上,然而在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也隐藏着一定风险。在较为严格的监管导向下,银行同业业务也开始逐渐向流动性管理、信用管理职能偏重,随着监管趋严,MPA落地执行,风险权重变化及同业资产内部结构调整下,让同业业务中资本套利空间逐步缩窄,最终结果会使得同业资产在银行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的上升空间变得非常有限。另一面,随着电商平台、非银金融机构及各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银行储蓄存款将会向非银机构转移,而非银机构剩余资金又会以同业(非银)存款形式存出至商业银行,如某宝等大型电商平台通过基金形式存出资金,商业银行的同业负债所占比例或会逐渐上升。二、同业业务产品种类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同业存款、存放同业、协议存款、非银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存单、同业代付、同业偿付、同业代销、委托投资、黄金租赁、同业赊销、票据转贴现、信托受益权、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同业理财、福费廷、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同业投资、负债、居间业务。 以上模式作为市场投融资需求的有力补充,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同业利差缩窄,加之银监加大监管力度,银行同业部门也会随之转型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三、同业业务对实体经济作用从实际情况看,同业业务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银行同业投资业务出现的“井喷”式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在融资渠道方面为企业做相应补充。所以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对我国的经济的作用归结起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服务实体经济 众所周知,我国的电子商务经济在互联网背景下得到了很快发

同业业务基本概述 课后答案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9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非标资产投资总余额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 A0.03 B0.1 C0.04 D0.06 正确答案: C 2. 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历程中,“大统一”的金融体系发生在√ A1984年以前 B20世纪70年代后 C1984年到2000年之间 D2000年以后 正确答案: A 3. 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为3个月以内√ A0.25 B0.2 C0.3 D0.35 正确答案: B 4. 流动性及定价问题小组会议召开的时间周期为√ A每季度 B每月 C每周 D每日 正确答案: C 5. 11号文中规定,监管层级在二级以上,资产规模()以上才能做非标投资。√ A100亿 B200亿 C150亿 D300亿 正确答案: B 6. 人民银行既行使央行职能,又承担商业银行职能,当时实质仅此一家金融机构。这是对我国金融发展历程中哪个阶段的描述?√ A“大统一”的金融体系 B专业化金融体系 C市场化金融体系 正确答案: A 7. 银行吸收同业存款投资债券,利用存款与债券之间的差额进行套利,这种方式属于√ A产品套利 B机构间套利

C市场套利 D跨市场套利 正确答案: A 多选题 8. 以下关于开展同业金融业务意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新的利润增长点 B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C增强经营灵活性 D节约资本金占用 E有助于降低风险 正确答案: A B C D E 判断题 9. 银监会127号文件中对同业担保业务进行了规范。×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0. 境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业务往来不在127号文规范的范围之内。√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盈利模式和发展方向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6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银监会127号文规定,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 A 三分之一 B 二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正确答案:A 2. PPP业务模式中,私人部门风险承担最大的是()√ A 外包类 B 特许经营类 C 私有化类 正确答案:C 3. 对于以下同业业务,银行的选择顺序为()× A 信托池—银行非保—资产管理计划池 B 资产管理计划池—银行非保—信托池 C 银行非保—信托池—资产管理计划池 D 银行非保—资产管理计划池—信托池 正确答案:C 4. 对于ABS类产品,底层资产的分散度指标很重要,一般单一资产占比不超过()√ A 0.05 B 0.06 C 0.07

D 0.1 正确答案:A 多选题 5. 以下属于商业银行未来经营趋势的有()√ A 交易化 B 表内化 C 短期化 D 电子化 正确答案:A C D 6. 以下属于交易类业务的是()√ A 同业投资业务 B 电子银行类业务 C 现金管理类业务 D 供应链金融业务 正确答案:A B C D 7. 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哪些方面进行转变()× A 由被动投资向主动资产管理转变 B 由池投资向项目投资转变 C 由项目投资向池投资转变 D 由非标准化向标准化转变 正确答案:A B D 8. 商业银行做同业负债,应该从哪方面着手()× A 分散化 B 集中化 C 稳定化 D 综合化

正确答案:A C 9. 对于资产业务,投资方向可以为()√ A 政银合作类 B 国企改革 C 资产证券化 D 资本市场投融资 E 跨境资产配置 正确答案:A B C D E 判断题 10. 委外是单一委托。×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XX市银行同业调研分析报告

XX市银行同业调研分析报 告

为了践行省联社“XXXXXXX”的发展战略,为XXX商行业务经营发展提供有效信息服务,为要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通过实地调研、亲身体验等方式对XXXX市同业银行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汇总。现将调研情况整理汇报如下: 目录 一、中国银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二)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 (1)起步阶段 (2)大一统时代 (3)向现代银行金融体系转变 (三)中国银行业市场格局 二、XXXXX的基本情况 (一)XXXXX概述 (二)XXXXX发展历史 (三)XXXXX市场格局 (1)立足“XXXX” (2)服务“XXXXX (3)服务“XXXX” 三、调研目的 四、调研时间

五、调研对象 六、调研人员 七、调研方式 八、调研分析 (一)XXX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二)人员岗位及硬件服务设置分析一、中国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二、建设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三、工商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四、农业银行 ①、硬件上 ②、人员配备 (三)、贷款类产品分析 一、建设银行 二、工商银行

三、XXX商业银行 (1)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 1、微小企业贷款 2、小企业一般贷款 3、小企业简易贷款 4、熊猫圆圆小企业贷 (2)个人经营类贷款 1、熊猫圆圆个人贷 2、个人经营性贷款 3、个人联合保证贷款 4、个人营运车贷款 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小企业贷款 2、个人商务贷款 3、经营性车辆贷款 4、小额贷款 五、其他银行贷款产品 (四)理财投资类产品分析 1、建设银行 2、中国银行 3、XXX商业银行 4、乐山市商业银行

解密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

作为银行表外融资的新型工具,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近几年已成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中广泛流行的操作模式。商业银行通过信托收益权买入返售的形式,将传统上属于资金业务的同业业务演变成了类贷款业务,这种类贷款业务与银行常规的贷款业务相比,有如下几个优势:(1)不纳入银行存贷比考核,存贷比考核的公式是贷款/一般存款,上限是75%,由于同业资产不体现在贷款额度中,这对于存贷比较高而信贷额度不足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来说,吸引力明显;(2)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为3个月以内20%、3个月以上25%,而常规贷款业务的风险权重很高,比如投向工商企业的,风险权重为100%;(3)这种类贷款业务中的同业负债无需缴纳准备金。 买入返售业务的基本操作模式是三方协议模式,这种模式中通常会出现甲、乙、丙三方,甲方一般是资金过桥方,乙方是实际出资方,丙方是提供信托受益权远期受让的兜底方,也常常是融资客户的授信银行。三方协议模式从2011年开始兴起,到2012年大发展,再到2013年的衍变和创新,走出了一条金融压抑下独具特色的同业创新之路。 模式一:抽屉协议暗保模式 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是最简单、最基础的操作模式,通常是B银行由于信贷额度或贷款政策限制,无法直接给自己的融资客户贷款时,找来一家A银行,让A银行用自己的资金设立单一信托为企业融资。这种模式下,B银行作为风险的真正兜底方,与A签订承诺函或担保函(暗保),承诺远期受让A银行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或者基础资产。这里B银行有两种兜底方式,一种是B银行出资受让信托受益权,另一种是B银行直接收购针对融资客户的基础资产。 前一种方式的优点是银行不用在表内发放一笔贷款,不用真实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但缺点有两个:(1)如果B银行用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这样B银行成为信托受益人,但问题是信托计划并没有就此终止,信托到期时信托计划无法结束,就会发生信托贷款逾期,而信托逾期是需要向监管机构上报的;(2)很多银行的分行是不具备投资信托

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银行同业业务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深圳金融》2014年第3期 摘要: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和创新活跃的重点领域,银行同业业务为市场提供优金融势服务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争议而广受关注,近期市场又在讨论银监会预期的“同业融资管理办法”新规范的出台。本文立足市场实际,对银行同业业务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发展建议。 关键词:银行同业业务、制度经济学 一、银行同业业务现状 (一)同业业务概念。狭义的银行同业业务指依据人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金融机构间的资金拆借业务。这是基于资金流动性缺口而拆借资金的传统同业范畴。广义的同业业务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从主体上看主要是服务银行自营和代客两方面的交易需求。交易涉及的市场主要有银行间货币市场、票据转贴交易市场、信贷资产交易市场、信托资产交易市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外汇衍生及商品交易市场等。从产品功能看分为四类1, 1四类业务的主要品种有,一是资金类,如同业拆借、同业借款、人民币质押外币质押借款、货币互存、债券回购、票据回购、信贷资产回购,同业存放、债券代持、股票质押融资等;二是投资类,如债券投资、票据转贴、同业代付、投资信托计划、理财计划等;三是资产管理类,如银行理财投资信托计划、投资理财产品、信托贷

资金类、投资类、资产管理类、交易服务类,这四类产品在交易中往往通过组合交易和相关机构的链条式参与,实现各方交易目的和盈利收益。近年来,在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引领下,同业业务发展迅速,新产品层出不穷,同业业务量、收入、利润等在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占比和贡献明显提高。 (二)银行同业发展现状 1、市场需求推动快速发展。银行同业业务是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业务品种。是金融市场生态系统中,各个主体发挥资源优势,整合社会金融服务能力、降低成本,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银行同业业务的核心是同业交易,通过市场化的“交易”实现资源在金融机构间的优化配置,是市场发展的基本需求。 从银行间市场发展看,至2013年7月银行间债券市场余额26.7万亿元,信托市场融资余额1.3万亿,票据资产余额2.2万亿元,银行作为主力投资者,通过配置和交易债券支持直接融资发展和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从社会融资结构来看,非信贷资产已占到社会融资总量的50%,其他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融资、债券等渠道贡献大幅上升,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发展,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成为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新通道。 款、私募股权、信贷资产买卖等;四是交易服务类,如代理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贵金属商品市场交易、风险资产或不良资产交易、信托通道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类通道业务等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号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银发[2014]127号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在便利流动性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二、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同业拆借应当遵循《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发布)及有关办法相关规定。同业拆借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并在上述会计科目下单独设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三、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存款相关款项在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借款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同业借款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 四、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受托方同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

银行同业业务的6种典型模式及其操作要点作为银行表外融资的新型工具,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近几年已成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中广 泛流行的操作模式。商业银行通过信托收益权买入返售的形式,将传统上属于资金业务的同业业务演变成了类贷款业务,这种 类贷款业务与银行常规的贷款业务相比,有如下几个优势:(1)不纳入银行存贷比考核,存贷比考核的公式是贷款/一般存款, 上限是75%,由于同业资产不体现在贷款额度中,这对于存贷 比较高而信贷额度不足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来说,吸引力明显;(2)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权重为3个月以内20%、3个 月以上25%,而常规贷款业务的风险权重很高,比如投向工商 企业的,风险权重为100%;(3)这种类贷款业务中的同业负债 无需缴纳准备金。买入返售业务的基本操作模式是三方协议模式,这种模式中通常会出现甲、乙、丙三方,甲方一般是资金 过桥方,乙方是实际出资方,丙方是提供信托受益权远期受让 的兜底方,也常常是融资客户的授信银行。三方协议模式从2011年开始兴起,到2012年大发展,再到2013年的衍变和创新,走出了一条金融压抑下独具特色的同业创新之路。模式一: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抽屉协议暗保模式是最简单、最基础的 操作模式,通常是B银行由于信贷额度或贷款政策限制,无法

直接给自己的融资客户贷款时,找来一家A银行,让A银行用自己的资金设立单一信托为企业融资。这种模式下,B银行作为风险的真正兜底方,与A签订承诺函或担保函(暗保),承诺远期受让A银行持有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或者基础资产。这里B 银行有两种兜底方式,一种是B银行出资受让信托受益权,另一种是B银行直接收购针对融资客户的基础资产。前一种方式的优点是银行不用在表内发放一笔贷款,不用真实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但缺点有两个:(1)如果B银行用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这样B银行成为信托受益人,但问题是信托计划并没有就此终止,信托到期时信托计划无法结束,就会发生信托贷款逾期,而信托逾期是需要向监管机构上报的;(2)很多银行的分行是不具备投资信托产品权限的,审批权限在总行,比如工农中建的二级分行和很多股份制银行的一级分行都没有这个权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分行就不具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能力。第二种方式是收购融资企业的基础资产,也就是B银行向融资客户发放一笔表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以流动资金贷款偿还之前的信托贷款,这样信托计划顺利结束,信托贷款不会出现逾期。但这种方式 要占信贷规模,并且B银行必须真实具备对融资企业的授信额度。关于收购基础资产方式,有这样一个背景:银监会在2012年初出了一个文,不允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远期受让信托受益权,也不允许给信托直接做担保,这样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对基

同业拆借概述

同业拆借概述 同业拆借(放)指的是银行之间为了解决短期内出现的资金余缺而进行的相互调剂,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发生在一个工作日结束后银行对账目进行结算时发现资金出现多于或短缺的情况下,为了使第二天的工作照常进行或对富余款项进行利用。他的主要交易对象为超额准备金,拆入行向拆出行开出本票;拆出行则对拆入行开出中央银行存款支票即超额准备金。对资金贷出者而言是拆放,对拆入者而言则是拆借。同业拆借发生量大,交易频繁,对市场反应敏感,能作为一国银行利率的中间指标。同业拆借除了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外也可以是双方直接联系,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拆借是借助于一些大规模商业银行作为媒介,这些大银行除自己拆借外也向同行提供信息,为有需求者牵线搭桥。还有部分国家通过专门设立的拆借公司来进行。同业拆借期限短,一般为1至2天至多不过1-2周,拆款利息即拆息按日计算,拆息变化频繁,甚至一日内都会发生变化。 [编辑] 同业拆借的特点 同业拆借,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融通资金的期限一般比较短; (2)参与拆借的机构基本上是在中央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交易资金主要是该帐户上的多余资金; (3)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短期、临时性需要; (4)同业拆借基本上是信用拆借。同业拆借可以使商业银行在不用保持大量超额准备金的前提下,就能满足存款支付的需要。1996年1月3日,我国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开始试运行。 [编辑] 同业拆借的原则 同业拆借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自主自愿、平等互利原则

同业拆借作为一种市场信用交易,必须充分承认和尊重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坚持自愿、互利原则,任何强制性的干预,都会影响银行利益和资金合理流动,不利于同业拆借的健康发展。 2.短期融通原则 同业拆借是一种短期性借贷,其资金来源是拆出行暂时的超额准备,其资金运用是解决拆人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在西方国家,拆借期限一般是隔夜的,今借明还,最多不过3.5天。在我国,头寸拆借不超过7天,短期拆借最长不超过4个月。因此商业银行应避免将同业拆借资金用于发放长期贷款和进行长期投资。 3.恪守信用原则 这是同业拆借的基本要求。在拆借双方中,拆出行的资金一般是暂时闲置的资金,期限短、资金数量有限,因此,拆人行一定要按照“有借有还”的原则,保证按期偿还。拆人行如果违背这一原则,一方面会给拆出行的资金周转带来极大困难,另一方面也会使拆人行本身丧失在同业当中的信誉。 [编辑] 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同业拆借市场是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拆借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同业拆借市场是货币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备受金融机构及货币当局的重视。可以分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1)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①同业拆借市场最初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调剂在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上的准备金余额。由于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出与流入每时每刻都在进行,影响流出与流入差额的不确定因素千差万别,这使得商业银行不可能时刻保持在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上的余额恰好等于法定准备金余额。存款准备余额不足须支付罚息,并且,在出现有利的投资机会,而银行又无法筹集到所需资金时,银行就只有放弃投资机会,或出售资产,收回贷款等;而超额准备又意味着银行有资金闲置,导致利息收入损失;为解决这一困难,头寸多余行和头寸不足行就要进行准备金交易。因此,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在于满足金融机构之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头寸余缺调剂的需要。②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容量的扩大,证券交易商和政府也加入到同业拆借市场当中来,交易对象也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它还包括商业银行相互之间的存款以及证券交易商和政府所拥有的活期存款。拆借目的除了商业银行满足中央银行提出的准备金要求之外,还包括市场参与人轧平票据交换差额,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等目的。 (2)从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角度来理解同业拆借市场的作用。

同业业务资产负债10项类容详解

前言 笔者将从“同业业务”角度入手结合资产负债表思路为大家进行解读。此处,同业业务定义严格按照127号文的定义: 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 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下面将对同业业务,从定义出发立足于具体实际结合相关规定,三个维度为大家详细解读相关的内容。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资产质量的下降,银行的盈利来源与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而基于资金成本优势的银行同业业务成为了近两年银行所极力扩张的业务领域,尤其是商业银行不断地加码同业业务,令各大银行的同业资产规模急速扩大。2014年银发[2014]127号文和银监办发[2014]140号文的出台,并没有改变这一趋势,同业业务创新不断突破,但基本原理仍然基于以下笔者将介绍的几种业务类型展开。 首先,从资产端和负债端出发,同业业务主要分为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两块: 一、同业资产从资产端出发同业业务主要涉及存放同业、同业存单、拆出资金、买入返售、同业代付、同业借款和同业投资7个方面的内容。 1、存放同业(Nostro),商业银行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从期限上来看,以活期款项和一年以内的定期款项为主。127号文明确规定存放同业只能期限一年以内。 此处的存放同业与同业存放(同业负债端将提及)是银行间为了各类业务往来清算方便或其他原因(比如互作存款规模、以同业存款为投向的表内理财等)而存放的。

存放同业与拆出资金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之所以分成两类其实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其与拆出资金的相同点在于: (1)本质上均为一种信用借款,不需要资金融入方提供抵押资产; (2)期限一般较短;不占用信贷规模; (3)需要占用风险资产,根据融资方的性质不同和借款期限不同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如融资方为政策性银行,风险权重为0,融资方为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2012年以前4个月以内风险权重为0%,4个月以上为20%,2012年之后调整为3个月以内风险权重为20%,3个月以上风险权重为25%,融资方为其他金融机构,风险权重为100%。 存放同业与拆出资金主要区别在于: (1)该科目下款项需要在对手方开立账户,资金存放在资金融入方的该账户中,资金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信用风险相对更低; (2)该科目下业务更倾向于盈利目的,操作流程相对复杂; (3)期限相对更长; (4)没有期限和最高限额的限制。 存放同业资金占总资产比重2013年以来在2.5%-2.8%之间波动。 2、同业存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在同业拆借交易中心交易。 同业存单这块有具体的期限额度的限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6月30日颁布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对同业存单进行了期限上的限制。法规要求: “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

银行同业业务分类及现状

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及指引2017-08-02 “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 原标题:银行同业业务现状分析及建议来源:华尔街见闻作者:周海滨普兰金融大连分公司总经理,曾任某股份制银行总行票据金融事业部产品中心负责人银行同业业务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格局下逐渐形成的。银行同业业务的增长表明这种同业创新具有模式灵活、银行创收高和企业需求高的特点。为此,它深受各大银行喜爱。在近年来,银行同业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各银行都组建了同业业务部门,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题。但过程中尚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该业务仍然存在着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率风险,为进一步提高同业业务管理水平,以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本文将分析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同业业务现状 银行同业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自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同业业务以来,产品种类每年都在增加。比如银行可通过各类同业投资扩大资产规模,利用买入返售、拆入短期资金错配、发行理财产品出表等多种方式赚取利润。同业部在各家银行都被定位利润中心,甚至个别以上,然而在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50%银行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

时也隐藏着一定风险。在较为严格的监管导向下,银行同业业务也开始逐渐向流动性管理、信用管理职能偏重,随着监管趋严,MPA落地执行,风险权重变化及同业资产内部结构调整下,让同业业务中资本套利空间逐步缩窄,最终结果会使得同业资产在银行总资产中所占比重的上升空间变得非常有限。另一面,随着电商平台、非银金融机构及各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种类不断丰富,银行储蓄存款将会向非银机构转移,而非银机构剩余资金又会以同业(非银)存款形式存出至商业银行,如某宝等大型电商平台通过基金形式存出资金,商业银行的同业负债所占比例或会逐渐上升。 二、同业业务产品种类 就目前同业业务发展情况来看,银行同业业务的产品种类主要分为三大方面,即:从负债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从资产端出发的同业业务和居间、投顾、委托代理等中间业务收入端出发的同业业务。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同业存款、存放同业、协议存款、非银存款、同业借款、同业存单、同业代付、同业偿付、同业代销、委托投资、黄金租赁、同业赊销、票据转贴现、信托受益权、券商资管计划、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同业理财、福费廷、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同业投资、负债、居间业务。以上模式作为市场投融资需求的有力补充,为更多市场主体提供了便捷渠道。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同业利差缩窄,加之银监加大监管力度,银行同业部门也会随之转型不断创新,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 三、同业业务对实体经济作用 从实际情况看,同业业务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银行同业投资业务出现的“井喷”式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盘活存量所以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对我国在融资渠道方面为企业做相应补充。信贷资产,

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行为~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制度及《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资金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存放同业业务是指省联社及辖内成员行社资金富余时~根据资产配置的需要或因办理支付结算等业务需要~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协议存入相应款项的业务。 第三条协议存放同业业务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存放同业业务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接受存款行原则上是具有办理存放同业业务资格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必须与接受存款行签订正式的存放同业协议。 ,三,成员行社办理存放同业业务~除符合以上要求外~接受存款行必须同时具有其上级行同意办理资金存放业务的批准文件~且存放同业协议利率原则上应明显高于系统内约期存款的实际利率。 第五条利用全国金融机构间债券市场以回购等方式融入外部资金的~根据资金融入成本~可开展有效益且安全的协议存放同业业务。 第六条严禁以存放同业的形式购买理财产品等。 第七条辖内成员行社开展存放同业业务~实行事前报 2 备咨询制度。 第八条成员行社事前报备咨询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业务报 备申请表。

,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存放同业款项协议书。 ,三,接受存款行的上级行对存放同业业务利率、期限 及金额的授权书。 ,四,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 第九条辖内各成员行社应制定相应的授权授信制度~ 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条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业 务操作流程 2、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报备 咨询业务操作流程 3、金融机构定期同业存放协议 4、金融机构活期同业存放协议 5、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业 务报备申请表 6、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存放同业业务审批表 7、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报 备咨询回复书 3 附件1: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存放同业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提示:认真评估接受存款行资信情况;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存放期限与本单位资金加权期限相匹配。

金融市场基本理论概述

金融市场概论 在现代经济系统中,有三类重要的市场对经济的运行起着主导作用,这就是要素市场、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要素市场是分配土地、劳动与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市场,产品市场是商品和服务进行交易的场所。在经济系统中引导资金的流向,沟通资金由盈余部门向短缺部门转移的市场即为金融市场。 §7.1 金融业的发展 第一阶段 19世纪以前 以实物货币为主体 金融机构从事货币兑换业务 第二阶段 19世纪以后 以信用货币逐步代替实物货币

金融业以银行业为主体 第三阶段 19世纪70年代以后 金融创新导致银行业的市场份额下降 金融市场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第四阶段 现在及以后的发展 以金融的国际化,电子化,网络化,经济虚拟化为主要标志 §7.2 金融资产的定义 金融市场的定义 金融市场通常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包括以下三层意思: 1、金融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有形和无形的场所。 2、金融市场反映了金融资产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的供求关系。 3、金融市场包含交易过程中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各种运行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价格(包括利率、汇率及各种证券的价格)机制。金融资产的定义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为金融工具或金融证券。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基础性金融资产与衍生性金融资产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债务性资产和权益性资产;后者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包括债务性证券和权益性证券。 分类:1、货币 2、债务性证券 3、权益性证券

4、衍生证券 机制与定价运行机制 定价机制 利率机制 汇率机制 风险机制 监管机制 主体行为 筹资行为 投资行为 套期保值 套利行为基本定价原则:预期未来现金流的现值 基本定价公式:()11T t t t v C R ==∑+ 其中C t —— t 时收到的现金流 R —— 投资者要求的市场收益率 T —— 现金流发生的期限V —— 资产的现值,即内在价值 金融市场与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差异 在金融市场上,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已不是一种单纯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借贷关系或委托代理关系,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资金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暂时分离或有条件的让渡; 市场交易的对象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即货币资金。 市场交易的场所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无形的,通过电讯及计算机网络等进行交易的方式已越来越普遍。

2014年4月24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

每经记者袁君发自上海 改进版“9号文”终于如期而至。5月16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127号文”),进一步规范银行同业业务。 多位专业人士分析称,“127号文”的主要目的,在于约束同业类型的非标(非标准化资产)业务,未来该类型业务可能得随着到期逐步消化,难以新增。对高收益的非标业务进行压缩,总体上无疑会给银行的利润带来影响。 某股份行同业部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不同银行来说,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部分同业业务规模日趋庞大的城商行、农商行估计影响较大。 不过,自去年年中开始,不少银行已逐步压缩并调整了同业业务的规模和结构。 非标资产收益将下滑 近年来,金融机构非标业务发展迅速,虽然存在诸多风险,但其超高的收益率还是让银行“难以割舍”。此次“127号文”对非标业务的压缩,无疑会给银行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冲击比较大的是买入返售这块的业务,这块是腾挪同业非标资产最主要的一种方式,而‘127号文’对传统类型的非标业务进行了很大的限制。”某股份行同业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要做非标业务,就按照规范来做,实际上就和做贷款差不多了,对资本的消耗会很大,利润也会大幅降低。 除了对传统的买入返售业务进行严格限制,“127号文”还对金融机构饱受诟病的期限错配也予以明确规范。“127号文”提到,“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过去,金融机构通过‘短借长贷’,用较低成本的资金投资于期限长、利率高的资产,来增加其利差收入。这种期限错配的行为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一旦资金紧张,短期利率就会飙升过快。”某银行业分析师指出,期限错配受到规范后,银行非标业务的利差收入将明显降低。

银行发展同业存放业务的思考

《金融发展研究》第5期刘兰设 (山东银监局,山东济南250001) 银行发展同业存放业务的思考 近年来,在货币市场资金趋紧的宏观背景下,信贷供需矛盾突出,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升温。分析同业存放业务的来龙去脉,探讨其业务实质和问题所在,不仅对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加强银行风险监管、规范同业业务发展的必然需要。 一、同业存放业务特征(一)功能定位 传统的同业存放业务主要是基于资金清算的需要,《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同业存款”的定义是“金融企业之间因发生日常结算往来而存入本企业的清算款项”,也明确了其清算(结算)的性质。随着同业存放业务的发展,非结算类存放款项日益增多,已经成为银行融通资金、拓展业务、配置资产与负债结构的重要着力点。 (二)交易对象 按现行监管统计制度的规定,认定为金融同业的机构主要包括银监会监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境外同业等。2006年以前,保险公司定期存款计入同业存款,活期存款不计入;2006年(含)以后,保险公司存款均不再纳入同业存款范畴。 (三)利率定价 2005年3月17日前,人民银行规定同业存款利率上限为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之后,人民银行放开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改由双方协商确定,迈出了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第一步。目前,同业存款利率主要参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市场利率(Shibor )或在人民银行指导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与拆借的区别 结合《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同业存放与同业拆借的主要区别:一是交易主体不同,同业拆借的交易主体仅限于具有同业拆借市场资格的法人机构及其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而同业存放的交易主体一般没有限制。二是限额要求不同,中资商业银行的拆入、拆出限额均不得超过该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8%;而同 业存放则无金额限制。三是期限要求不同,同业拆借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不得展期;而同业存放则无存放时间限制。四是业务功能不同,同业拆借主要是为了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而同业存放一般用于业务清算。五是交易方式不同,同业拆借交易必须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中进行,即线上交易,交易资金存放央行账户,不需要在拆放行开立存款账户;同业存放业务属线下交易,需事先在存放行开立同业存款账户。六是利率定价机制不同,同业拆借利率是在市场竞价的基础上形成的;同业存放利率则更多依靠双方协商决定。 二、同业存放业务快速发展的现状及原因剖析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同业款项”余额为92696.86亿元,较年初增加14701.09亿元,同比多增315.9亿元,增速39.71%,高于各项资产平均增速22.02个百分点。“同业存放款项”余额为111872亿元,较年初增加20678.75亿元,同比少增1760.98亿元,增速28.93%,高于各项负债平均增速11.41个百分点。与2007年末相比,“存放同业款项”和“同业存放款项”规模均扩大了4倍。同业存放业务的快速发展,既是金融市场开放程度逐渐提高和市场相互渗透的结果,也是银行间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并在发展模式、考核导向、资金松紧程度等多重作用下共同推动的结果。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银行间存款资源分配不平衡 受成立期长短、机构规模、发展理念、网点分布等因素的影响,不同机构分配到的存款资源并不平衡。国有商业银行依靠成立时间长、规模大、网点多等优势,存款资源相对丰富;城市商业银行因区域性限制,存款资源一般来源于当地,拓展空间有限;农村信用社由于扎根农村、县域,存款资源相对稳定;部分股份制银行特别是新设立银行受营业网点、客户群体的制约,一般性存款资源相对不足。机构间存款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性,为开展同业存款业务创造了需求。 】 【 83

同业业务发展进程

同业业务发展进程 近年来,伴随着银行业的蓬勃发展,各家银行同时面临两大难题:一是银行资产扩张过快,导致资本需要不断补充,通过股东不断的增资扩股或者发行二级资本工具的方式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二是信贷规模受到管制,对于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要利润来源的中国各家银行,利润无疑受到了限制。为保持盈利水平,各家银行不乏野心和斗志,不断创新出理财产品、银信合作及同业业务等资产扩张工具,解决资本消耗过快和信贷额度受限这两大难题。但应注意的是,这些创新大多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存贷款业务范围之外,有些业务甚至属于监管的“盲点”,这无疑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隐患。 一、同业业务概述 广义上的金融同业业务(以下简称“同业业务”)泛指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券商、保险、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常见的同业业务包括银银合作、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基合作、银保合作、银证信合作、证信合作等。而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127号文)则对同业业务进行了具体的定义,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由于在实务中,银行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第一大行业,其规模之大,客户数量之多,在同业业务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说的同业业务就是以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为基础,以同业资金为纽带的,以实现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金融协作活动。

二、同业业务的发展历程 (一)金融机构开展同业业务的动机 说起同业业务,要从同业代理、结算、清算等简单的同业往来说起。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各专业银行互相拆借资金,自此同业拆借出现。上世纪末以来,世界范围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加强、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国内金融业历经改革重组后,金融机构数量、种类、业务多样性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利率、汇率改革不断深化,金融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国内同业之间联系渐趋紧密。从简单的代理、结算、托管到同业存款、票据融通再到信贷资产转让、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等等,同业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合作层次不断提升,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以来,在存贷比监管、信贷规模受限、利率市场化进程提速、金融脱媒加剧等背景下,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同业业务。同业业务风生水起,并不断幻化出新的形式和玩法。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信贷规模控制这一指令性的货币政策工具控制银行贷款规模。1997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不再按年分季下达指令性计划,改为按年(季)下达指导性计划。”该通知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各商业银行对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实行自求平衡。2007年,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飞涨,国际原油价格不断冲高,前三季度信贷规模也创新高。面对不断加大的膨胀预期,中国人民银行重启信贷规模控制,一年内六次加息,十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试图为市场降温。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开始探索信贷腾挪方法。 同业业务相对于存贷款业务的优势根据,在笔者看来有如下几点:

同业业务制度

同业业务制度 篇一:关于金融同业业务的最新监管规定 合规风险提示 (二○一四年第四期) 中信银行合规部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金融同业业务的最新监管规定 为促进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近日,人民银行牵头、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以下称“127号文”),之后银监会又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作为127号文的配套性政策文件。两项新规本着”强管理”、“控风险”、“回本质”的原则,旨在规范银行同业业务。为保障我行同业业务规范发展,现将有关监管重点提示如下: [对同业业务的义务性规范要求] 一、新规明确了适用机构范围和业务范围 (一)机构范围: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同业业务。(二)业务范围: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

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二、新规明确了商业银行法人总部的职责 (一)统一经营管理: 1.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 2.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已开展的存量同业业务到期后结清;不得在金融交易市场单独立户,已开立账户的不得叙做业务,并在存量业务到期后立即销户。 3.应于2014年9月底前实现全部同业业务的专营部门制。(二)统一风险管理: 1.商业银行应具备与所开展同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同业业务治理体系; 2.由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将同业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建立健全前中后台分设的内部控制机制; 4.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同业业务经营活动依法合规。 (三)统一授权管理: 1.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由法人 总部对同业业务专营部门进行集中统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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