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办理工作程序

一、简要介绍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获得一次性奖金1000元,年满60周岁以后直至死亡,独生子的父母每人每年领取600元,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年领取700元养老生活补助。独生子女16岁以前,不承担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以下升学照顾:小学毕业升本县(市、区)初中时,在未“普九”的县加20分优先录取,初中毕业报考本地、州、市一级中学的加10分优先录取,报考本县(市、区)其他高中的加20分优先录取,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高等院校时,给予加20分优先录取,按标准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杂费、文具费(实行“一费制”的准免除)。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三、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4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四、办理程序

(一)、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3)乡计生办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二)、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

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三)、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五)、办理所须证件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8、到乡计生办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若有什么不清楚可直接向新华乡计划生育办咨询,电话:0873-*******

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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