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含临时工、母子公司员工),对每个人均具有约束力,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章:请假管理

第三条请假指员工因有事、生病、受伤等原因不能上班而申请获取假期。请假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负责登记、审查、批准等日常工作和档案管理。

第四条请假会影响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因此,员工请假必须亲自办理手续,不准口头或电话请假,不准由他人或部门代劳,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特殊情况(如急病、急事、工伤、交通事故等)可采用口头或电话形式预先请假,并由部门出据证明材料,假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条,采用统一请假文本格式,明确请假类别、原因、事由、期限、姓名和请假日期等情况。请假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有效,若未获批准请假人必须上班,如果请假未获批准或没有请假而未上班则视为无故旷工。

第六条除工伤假、产假外原则上请假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请假期超过5天必须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行政公文等),特殊情况(如急病、生育、意外等)

可假后补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请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办理请假手续,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也不允许采取分段请假等方式回避请假程序和期限,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请假可分特殊假和一般假两种类别,其中特殊假有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助产假、探亲假六种假名;一般假有病假、事假二种假名。

第九条根据请假类别和名称,请假的期限、条件、批准权限、办理流程等各不相同。

第十条请假程序:申请(填写假条)核实确认批准销假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请假由个人申请,采用逐级审批制,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根据请假类别和期限,其审批权限各有区别,具体如下:

(一)除工伤假外,5天以下的假期由所在部门审核批准;5天—15天以内由所在部门核实报一级职能部门(如分厂)批准;超过15天由所在部门核实,经一级职能部门审查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批准。

(二)工伤假统一由所在部门出据,一级职能部门验证,经安保部认定后,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应签字确认。

(三)原则上假期满后不再续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

(四)超过规定期限请假须由总经理亲自批准,其工作

安排视公司情况而定,社保由个人全部承担,并停发一切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各制造厂综合办负责归口辖区内的请假管理,参照该请假程序执行,每月5日前须将请假情况以表格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病假:指员工生病或非因公受伤须治疗或疗养请假。请假期限视病情和医生诊断而定,原则上最多不超过90天,如病情较重、身体极度虚弱等可沿长至1年,特殊情况(需要放化疗或采取其它免疫措施、身体难以康复)需要长期治疗可再续假1年。个人因病不能前来办理,可允许其家属凭医院证明到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填写代请假条,待本人好转后补办正式手续。遇此情况所在部门须加以认真核实。请假超过5天以上则必须凭正式的医院证明方可准假,否则不予请病假。假期满后视其身体情况决定工作安排,如无工作岗位或本人不能胜任所安排的岗位,可排队待岗或按国家规定申请病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四条事假:指员工非因公事须亲自处理而请假。假期原则上最多不超过60天,假期满后视情况决定工作安排,如无工作岗位或本人不能胜任所安排的岗位,可排队待岗或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工伤假:员工因公受伤、中毒、患职业病或经市工伤认定部门确认视同工伤需治疗和休养而请假。请假时须凭部门《事故报告书》、安保部出据的《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请假条请假,如果未出据《工伤认定书》或内容填写

不具体、不完整,则不予受理。本人因伤不能亲自请假的由部门及时提供情况说明报告,待本人恢复后补请假条。请假期限视伤情和医生诊断而定,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80天,特殊情况可凭医院诊断和治疗资料延长假期,但不得超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限。如受伤当时不能确定请假天数的于补假时将住院和疗养期合并计算。假期满后须进行工伤事故处理,待事故了结或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方能安排工作,如本人不愿继续从事工作,可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偿。为确保工伤保险能及时理赔,发生工伤事故后,部门必须于8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和安保部提供书面事故材料(重大事故须立即电话通报,并在2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材料)。

第十六条婚假:指本人合法结婚请假。请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如特殊情况(夫妻双方不再同一地,路途较远等)需要增加天数,可事先向所在部门申请调休或换休,但最多不超过3天。

第十七条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亲自前往办理或吊唁而请假,假期为3天。直系亲属是指四代以内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含继父母、有供养关系的养父母)、配偶父母(含继父母、有供养关系的养父母)、配偶(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子女(含有供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其余直系亲属及旁系亲属不能请丧假,但可以向部门申请,通过调休、代班等正当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产假:指女职工怀孕、生育、流产请假,产

假可提前办理,假满后出具相关医院证明。产假期限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和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国家规定产假期以外的期限均视为病假。由于水泥企业的特殊性,考虑到母婴安全与健康,可将产假与病假合并请假,请假期限可延长到1年。特殊情况(如产后母亲或子女身体虚弱,子女无人照料)可经总经理批准再请事假1年,但工作安排视公司情况而定。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必须请假,且产后休息不得少于90天,难产或剖腹产另须增加15天。

第十九条助产假:职工配偶生育子女,在分娩前后请假,假期为3天,离家较远职工可以向部门申请,通过调休、代班等正当方式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

第二十条探亲假:是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双方任何一方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或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双方任何一方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而请假探望。请假期限为3—10天(含路程),每2年享受一次,不可累计合并享受。公司所在地市级境内为3天,省内为5天,省外(或超过300公里)为10天。探亲假以外的期限按事假处理。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父母

是指自幼(16周岁以前)抚养职工长大,现在仍与职工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职工的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的,如有末成年(指16周岁以内)的子女寄养在本市以外的地方,可以同等享受探亲待遇。职工探亲要严格遵守有关探亲的规定,服从公司安排,不影响生产经营大局,如享受有带薪年假或公司当年有安排放假时则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二十一条请假后本人必须进行销假,销假地点为该次请假的最终批准部门,如超过规定期限则须在人力资源部销假。假期满后没有及时到岗、销假或弄虚作假延长假期的,按旷工或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应达5天以上)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上各类假名的准(销)假手续必须分别报送人力资源部和企管部,以便人事、劳资和考勤管理。请假超过1月的,公司及部门有权补充人员顶岗,员工假满后不保证从事原岗位工作。

第二十三条假期在5天以内由所在部门安排工作,5—15天以内,由一级职能部门安排工作,超过15天则须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工作。工伤假超过5天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第二十四条对请病假、产假、工伤假的职工在安排工作时须仔细了解其身体状况并查看病历或伤残体检等资料决定上班与否。必要时可要求职工提供书面保证,承诺个人能够从事所安排的工作,防止出现复发和二次受伤。排队待

岗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否则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五条严禁在请假期间从事兼职或有偿劳务活动,否则视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有权责令其改正、赔偿损失,必要时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上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离开公司的,经批准后可以外出,但须及时报安保部以方便考核和出门登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还须报公司办公室批准),超过半天则应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第二十七条职工请假状况必须在考勤簿上(或系统中)如实载明,如与请假条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考勤人员及所在部门责任。

第二十八条集团所属子公司视同一级职能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由子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章:休假管理

第二十九条努力确保员工正常休息是维护员工权益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措施。员工休假主要有周休假、节日假、带薪年假等。

第三十条根据2008年1月1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按照最新的法定节假日11天计算,职工月平均工作日定为20.83天(365-52×2-11)/12=20.83),月计薪日为21.75天((365-52×2)/12=21.75)。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上班实行每日8小时制,超过规

定时间上班须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如确有必要可视为加班。公司开设有单班作业、两班作业和三班作业。其中单班指长白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时间可按时令或24节气进行调整);两班指两班轮换作业,即开设早中班,早班为上午8:00至下午16:00,中班为下午16:00至晚上00:00,必要时可合并上班,次日休息;三班作业指开设三班,即增加夜班,从晚上00:00至次日早晨8:00 。故意拖延、工作散漫、消极怠工及其它非正常方式致劳动效率降低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除不给予任何补助外,还应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二条周休假为每周休息假期。按照规定每周休息2天,一线操作工人实行轮休制,周一至周日期间轮流休息,后勤科室人员则周末休息。根据目前人员状况结合行业特点,目前暂实行休假1天,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双休,未休息或休息天数不足则视为加班。

第三十三条节日休息主要是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其中法定节假日有春节2天(正月初一至初二),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各1天,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10月3日),中秋节、元旦节、除夕各1天,共计11天。为提高员工休息待遇,可将周末假日与法定节假日合并连休。其余节假日有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针对公司的女职工放假半天,如果当日为周末休息日则不再另行放假,公司发文另作安排除外。

第三十四条带薪年假是指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

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年休假的有关规定:(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龄计算日以人事档案记录的进厂日期为依据。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工伤假累计1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工伤假累计15天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工伤假累计20天以上的;

5、员工请产假或小产假超过15天以上的;

6、当年有旷工等严重违纪行为或受停工处罚的。

执行休假时参考上年度请假与处罚情况,并结合当年休假前情况,确定员工是否有资格休假。

(三)年休假在1—12月份内视生产经营情况和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可集中一次休完,也可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实施。生产一线在安排时尽可能结合停产、限产机会统筹安排,后勤科室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交替安排。如员工预先有特殊安排(如度假、婚礼等)须事先向所在部门申请,经部门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合并两年休假休息,但不得提前预支下一年度休假。

(四)如遇公司当年正在技术改造或进行重大变革,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年终时可给予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适当加班补助。

(五)年休假不可冲抵病假和事假,也不可采用调换班或其它方式延长假期。

(六)部门安排年休假时须提前1周将具体安排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无薪休假是指在公司因生产经营确实发生困难时允许员工请假休息,且假期内不给予任何报酬的特殊假。该种休假须公司统一安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一般情况每次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期间的社保及相关福利照常核发,属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假后补缴。

第三十六条非正常休假为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出于战略考虑而安排员工休假,该种休假视具体情况由公司临时决定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需要,如节假日或公休日不能休假或休假不足的可以择日补休,否则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加班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其它休假(含放假)而未休者不再给予任何补助。

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并随法律法规规定而适当调整。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 ------------- 贵州毅鑫恒博贸易有限公司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2清明节;3劳动节;4端午节;5中秋节;6 国庆节;7春节;(无法及时休息的过后补休处理) (二)有关规定: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每一法定假日的放假天数。用生产工作占用员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员工薪水补贴。 2、法定假若适逢星期日,须连续计算,不另加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年积计以15天为限。 (二)病假:病假一次超过3天者应具备医院证明,病假每年积计30天为限。 (三)婚假;员工结婚假为5天。 ---------------------------------------------------------精品文档---------------------------------------------------------

------------------------------------------------------------------------------------------------------------------------------- ------------- (四)产假:女方可请假90天;小产10天(遇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丧假: 本地员工为3天,外籍(大陆)员工为6天。 (六)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发生事故伤害,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书,给予工伤假。 (七)年薪休假:是指员工为本公司服务或工作时间达到三年以上而给予 的奖励性休假。 1、工龄1年以上的优秀员工,可享有年薪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追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员工年休假可用于冲抵事假。 参考贵州省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全年给予 5天年薪休假。服务满五年(不含五年)至七年以上者为7天,满十年未满二 十年者以上者为10天,此后每增加一年,其年功假增加一天。最多以15天为限。 ---------------------------------------------------------精品文档---------------------------------------------------------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制定此请假管理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 期内的员工。 第二条公司员工请假,需要向所在车队队长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 车队队长应及时把员工《请假条》交给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三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及其请假相关手续 的规范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递 交给各车队队长。如因身体不适等紧急状况需要临时请假的,应该在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给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五条员工请假期限届满时,如出现紧急状况而需要继续请假的,同样应该在 上班前电话联系车队队长,并同时将请假原因、时间等具体情况以短信方式转告队长以作备案使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仍没有补办好请假手续的,一律当旷工处理。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需经车队队长批准;请假4天以上的车队队长批准 后,还需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否则请 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车队队长请假,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员工确实是因为生病不能坚持工作的,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 出具的病历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没有返岗的,一律当旷工处理。 第十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总经理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范制度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为1年即2015年9月13日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休假秩序,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参照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休假类别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休假类别: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路程假、学习假、工伤假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假期。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休假安排以公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员工在一周内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工作后的假日,公休假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如无特殊规定、调整和工作安排,公休假实行自然休假。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在公休假加班的,经公司批准后,根据工作安排予以换休。

第六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属于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4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三)员工累计工作年限须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按公司工龄计算。 (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按照应休天数一次性集中安排或分次安排。在休假年度内员工未书面提出年休申请的,视为放弃年休假。 (五)员工申请年休假最低期限为半天。 第七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离开工作岗位1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假证明书(或病情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病假。 病假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病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累计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一)本人累计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3个月,满五年的为6个月。 (二)本人累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1.doc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1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草稿)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 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 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

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 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四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 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1、办公室人员(上午8:00 —下午17:30); 2、生产工作人员(上午8:00 —下午18:00) 3、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加班的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五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5-30分钟之内的扣25元/次,超过30分钟的扣50元/次;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一天扣除3天平均工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辞退。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 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少于 2 天(不包含2天)经由车间主管审批,部门经理签字方可生效。请假超过2天-5 天(含2天)经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5天的,需总经理批准,未经相应部门领导批准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需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1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定依据 第2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管理部门 第4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5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6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 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公休假 第7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8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 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9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事假 第10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第11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审批单”,否则按旷工 处理。 第12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13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日。单次事假3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 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15条员工每请事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100%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病假 第16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 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17条请病假2天(含2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2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 事假处理。 第18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1)员工每休病假1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50%扣除本人工资。 2)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1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第九章工伤假 第19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20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第21条工伤休假一般最长为12个月;工伤事故发生后,也可按国家及地区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第十章婚假 第22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 天婚假。 第23条婚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第24条再婚的可享1天婚假。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员工休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863公司员工休假制度 Company employee leav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在公司中,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假期,如病假,结婚假,节日假等等。员工休假公司会制定哪些正规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

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2

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草稿)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电子组立制造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子组立制造部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派遣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文员处备案。需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 《请假条》,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制造课长)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部长/统括)同意后,需经人事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 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 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 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管理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第九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课长以上级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第十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一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

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 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二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三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5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 第十四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勤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 第十五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 15元/天工资。 第十六条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第十七条(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长核准,3天以上由部门统括审批,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办公室核准,3天以上由办公室审批, 并报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 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 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 则以旷工论处。 8、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 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企业年假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员工年休假制度:暂行办法如下:标准及规定: (一)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累计工作时间的计算:新聘用人员,从正式进入本公司之日起计算(办理了正规的调动手续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四)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连续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公司实行计划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

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全年休假计划并平衡推进,确保员工当年的年休假当年休完,不再发放年休假工资。 (六)假期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请、休假管理 (一)员工休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逾期不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权限参照《考勤管理规定》。 (三)员工若需请事假,应先休完年休假后方可请事假。 综合部 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二、休假时间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休息 (3) 第一节日休息和周休息日 (3) 第二节法定节假日休息 (3) 第三章休假 (4) 第一节年休假 (4) 第二节探亲假 (5) 第三节婚假 (7) 第四节丧假 (7) 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 (8) 第六节病假 (8) 第七节工伤假 (10) 第八节事假 (10) 第九节公假 (10) 第四章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 (11) 第五章休息休假的管理及程序 (12)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㈠休息,包括日休息、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㈡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含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和公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时制度分为: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㈢不定时工作制:无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排班制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的完成。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222员工请假管理办法规定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Employee Leav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

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上海XXXX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KZ0601-4 拟定: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2013-05-01

一、目的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 (1)行政班的员工:08:30—17:00(中餐时间:11:30-12:00) (2)轮班的员工: 两班倒:早班:08:30—20:30,工作时间共11小时; (中餐时间:11:00-11:30、晚餐时间:16:30-17:00)晚班:20:30——08:30,工作时间共11.5小时; 三班倒:早班:08:30——17:00,工作时间共8小时;(中餐时间:11:00-11:30) 中班:16:30——00:30,工作时间共8小时;(晚餐饭时间:16:30-17:00) 夜班:00:30——08:30,工作时间共8小时; (3)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的轮班及工作时间上下班。 (4)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其它人员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5)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及班次,如因工作需要进行班次及时间调整,应由所有部门提前填写《调班申请单》交人事部考勤专员调整班次,不得擅自调班。 2、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上班的,员工必须于事前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并于每日16:30分前交人事行政部审核。无特殊情况,事后补填的《加班申请单》一律无效。 (2)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 (3)以下情况不计加班: (a)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延时工作。 (b)在非工作时间进行的员工培训和会议。 (c)未按规定办理书面的加班申请手续的。 (d)办公室工作人员,未经上司指派或同意工作时间的延长。 (4)各部门安排行政班人员延时下班或休息日来公司工作,工作时间采用相同时间换休。换休最晚不得超过次年度的3月31日,过期视为作废;延时工作最少以1小时为基数累计。 (5)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不支付加班费,不定时工作制员工迟到、早退;依据本规定执行。 四、考勤管理: (1)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刷卡考勤,考勤以人事行政部电脑记录为准,电脑考勤由人事行政部每天负责核对,保安人员负责监督员工打卡。 (2)部门负责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核对,防止员工刷卡不工作如有异常及时通报人事行政部处理。 (3)任何员工不准代替或委托他人打卡,否则记公司书面警告或解除劳动合同。 (4)由于员工忘记带卡或考勤卡丢失、损失无法刷卡时,可在门卫保安处《无法刷卡人员登记表》上登记考勤时间,不登记者按旷工处理,保安人员监督登记时间。

员工管理制度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则预先公布),因业务需要照常上班应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中秋节 6.国庆节 (二)每星期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具备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三)结婚: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二天。 (四)分娩: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军政各机关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内的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以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人员由经理助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规定天数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七日以内按日计扣薪。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为止,中途到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间比照中

休假管理制度(最新)

休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出勤管理、规范员工休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3. 休假类别 年休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 4. 休假申请单样式 见附件。 5. 休假程序 5.1 员工休假,原则上不能影响生产或业务。 5.2 员工休假时,必须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定的《休假申请单》(注明休假类别), 得到部门负责人确认和领导批准,办理好业务交接,并将《休假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5.3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班,必须于当日应到岗1小时前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 人力资源部;员工必须在病愈或事后上班的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 5.4因私事请假:有年休假的,先休年休假;无年休假的,先调休假;无调休假的, 休事假。 5.5 提前上班或假满上班应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未按时销假的,将按继续休假或超假 处理;未经请假或超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5.6 休假单位:年休假、病假、事假按半天为单位进行休假;其他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5.7 公司领导外出(含公差和因私请假),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向董事长报 告并得到批准。 7. 休假种类 7.1 年休假

7.1.1连续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年休假。 7.1.3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2个月后享受的第一个公历年度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当年 满一年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4员工在离职的当年,年休假天数计算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工作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7.1.5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1.7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对生产关联部门的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年休假;对其他 部门的员工,在不影响业务的前提下,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制定好年休假休 假计划(确保年休假全部休完),按请假程序灵活安排年休假。 7.1.8年休假为全薪假,只在当年内有效,不能顺延、结转或合并至下一年度使用。 7.2 病假 7.2.1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不能出勤时,可请病假。 7.2.2请病假者,在提交休假申请单时,必须出示浏阳生物园医院或区级(含区医院) 以上医院病假条;对没有出示病假条的休假申请,将作事假处理。 7.2.3对存在质疑的病假,人力资源部可要求休假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核实。 对弄虚作假开具假病假条者,一经查出,视情节严重作旷工或开除处理。 7.2.3病假工资按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7.2.4病假超过1个月者,病假工资为浏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2.5病假影响绩效考核。 7.3.婚假: 7.3.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婚假为3天。 7.3.2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双方依法登记初婚的,婚假为15天。 7.3.3婚假自领证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3.4婚假须在试用期后方可申请,申请婚假时,须提前15天将结婚证复印件和休假 申请单呈交审批,并持本人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确认。 7.3.4婚假包含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017年最新制度大全】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 1.休息日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法规精神,不同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假期类别 员工请假依其性质分为以下八种:年休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 (1)年休假 公司正式员工,在本公司服务已满1年,年休假为5天;在公司服务已满5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在公司服务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③员工来司时间将按就近原则取每年1月1日或7月1日,休假年度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每年7月1日至次年7月1日。公司鼓励员工按时休年休假,如工作允许,年休假应集中休,原则上每年休假次数不超过两次。 ④员工同时享有年休假和串休假时,应首先休年休假。

⑤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填写“放弃年休补工资申请单”,公司按该员工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工伤假 ①员工在执行公务或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必须逐级上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实,经事故分析,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伤假。 ②工伤假须有公司指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 ③工伤期限及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病假 ①公司员工享受病假待遇,但必须持有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如无证明,按无工事假处理。 ②住院病人根据病情及医院诊断,公司另行考虑。 ③病假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 员工因私无法正常出勤时,须事先请假。 (5)婚假 正式员工法定年龄初婚,享受婚假三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以发结婚证书时间为准)享受婚假十天(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与年休假在同一年度内,只可享受一种。若因员工本人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可在本年度内补休。本年度内未能补休完时,不再补休。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突发或紧急情况下临时请假,可在工作时间之前打电话 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在返回公司的首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的临时请假后,需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 四、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3天以内的须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方可生效; 2、请假3天-5天(含)以内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 方可生效; 3、假期大于5天的须提前1周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公司行政部审批,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4、请假员工按照请假审批流程提前填写《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交至行政备案方可生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病假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病程诊疗记录》、《挂号单》,否则按事假处理。病假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薪资。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车间部分岗位可自行安排调休(不影响正常生产)。其余岗位请假均取消满勤奖励。 事假累计超过48小时或累计请事假次数超过10次只发本岗位基本工资;员工无故旷工或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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