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

AQ2007.3-2006

作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6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0-1发布2007-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依照AQ2007.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制定,用于指导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系统,以达到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不断消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绩效,防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发生的目的。

本标准全部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南大学、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兴凯、李晓飞、张涌、史秀志、边卫华、高士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创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或其独立生产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4161—1993矿山安全标志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3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3.1方针

3.1.1方针的制定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

3.1.2方针的内容

方针应阐明企业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和对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并简明扼要。

方针的内容应体现:

——企业风险特点;

——预防伤害和疾病;

——预防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3.1.3方针的沟通与传达

方针的制定应确保员工充分参与,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企业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所有员工熟悉和理解。企业应向相关方和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

3.1.4方针的评审与修订

企业应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

企业应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

3.2目标

3.2.1目标的设立

企业应设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目标。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安全生产方针一致;

——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

——具体并可测量。

企业应制定目标实现计划并保证实施。

企业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测。

企业应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1法律法规意识

4.1.1企业各级人员均应了解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特别是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义务。

4.1.2企业应定期了解各级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4.2需求识别与获取

4.2.1应确定渠道,识别、获取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4.2.2企业应建立有效途径,及时获取员工或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

4.3融入

4.3.1企业应将识别并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中。

4.3.2企业应根据识别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需求,对所有层次人员提供培训。

4.3.3企业应向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影响的人员,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或为其建立获取途径。

4.4评审与更新

4.4.1企业应确保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进行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

4.4.2企业应确保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有效性。

5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5.1.1责任制的建立

企业应建立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的描述应具体、简明、界定清晰并能考核。

5.1.2责任制的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5.1.3责任制的沟通与评审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管理层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5.2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

5.2.1安全管理机构

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意识、知识和能力。

主要负责人应在最高管理层中指定标准化系统专门负责人,以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

5.2.2安全生产委员会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的职责;

——委员会成员应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员工代表。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应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企业应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5.2.3特殊职位人员任命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特殊职位人员,应由主要负责人书面任命。

被任命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5.3员工参与

5.3.1企业应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特别是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

5.3.2企业应确保员工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活动,并建立收集、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事项的渠道。

5.4文件与资料控制

5.4.1文件控制要求

应建立文件控制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

安全规章制度应能被所需要的人员获取。

5.4.2安全规章制度

应根据风险和作业性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特殊作业现场管理与审批制度、特殊工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4.3安全记录要求

企业应对主要的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建立安全记录,并确保对安全记录的有效控制。

安全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清晰;

——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编号清晰、标识明确;

——易于识别与检索;

——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明确保存期限。

5.5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

5.5.1外部联系

企业应建立外部联系渠道,明确职责,确保与外界就相关安全事项进行及时有效的联系。

企业应采用文件化的形式,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事项,特别是可能影响企业周围居民安全健康及相关方的事项。

5.5.2内部沟通

企业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沟通制度,明确沟通的方式、时机、内容、职责及信息的处理。

主要负责人应定期与员工就安全问题进行沟通。

企业应制定合理化建议制度,听取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及建议。合理化建议制度应有效地执行,以确保管理层是以公平的方式来评审所提出的各项建议。

5.6系统管理评审

5.6.1企业管理层应定期组织实施管理评审,评价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实施状况,识别不足和需要改进的事项。

5.6.2管理评审应建立在真实反映企业安全管理状态的有效信息之上。管理评审过程应文件化,评审结果应与责任人、员工及相关方沟通,并确保依据评审结果制定的行动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5.6.3企业应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5.7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

5.7.1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能力满足企业要求。

企业应确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并保存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

企业应对供应商的供应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供应商在企业现场活动时,应遵守企业的安全要求。

5.7.2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的管理制度,确保承包商的能力满足企业的要求。

企业应确定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并保存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

企业应识别承包商工作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井在允许承包商的员工使用企业的设备、设施前应对其进行培训。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服务过程实施检查,以识别及控制承包商造成的风险。

5.8安全认可与奖励

5.8.2企业应确保所有层面的员工均能参与个人的认可过程。

5.8.3企业应通过公告牌或电子信息媒介,展示安全表现信息。

5.9工余安全管理

5.9.1安全宣传资料应传阅或张贴,包括家庭和社区。

5.9.2工余的事故应报告和分析。

5.9.3培训和宣传内容应包括如何预防工余意外。

6风险管理

6.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求

6.1.1一般要求

企业应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度,辨识各类危险源,并系统地进行风险及其影响的识别与评价,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

企业应确保不同层面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过程。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考虑所有的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包括:

——正常和异常的情况;

——现在和将来的生产活动;

——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化。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应文件化,并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回顾。

6.1.2方法的确定

选择与企业相适应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并确保方法的适应性、一致性、可重复性及可评价性。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应能提供充足的信息。

6.1.3辨识与评价流程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包括如下过程:

——准备;

——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转化为风险的条件;

——量化风险结果;

——划分风险等级。

6.1.4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原则

企业应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消除;

——替代;

——工程控制、隔离;

——管理措施;

——个体防护。

当员工安全健康与财产保护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1.5持续风险评价

持续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包括:

——使用前检查;

——计划任务观察;

——设备检查;

——工前危险预知;

——交接班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

——定期检修;

——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

6.2风险评价

6.2.1企业应进行初始风险评价,初始评价过程应综合考虑:——生产工艺过程风险;

——危险物质风险;

——设备、设施风险;

——环境风险;

——职业卫生风险;

——管理风险;

——法律、法规、标准需求;

6.2.2初始风险评价结果应包括各种风险可能发生过程的描述和风险的级别,并按危险性排序。

6.2.3企业应依据初始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风险分级管理。

6.3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

6.3.1基本要求

企业应建立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完成关键任务风险分析。

企业应根据关键任务风险分析结果,编写作业指导书。指导书应简明扼要,突出关键步骤及要求。

6.3.2工作票与许可任务管理

企业应认定需要工作票或经许可方可进行作业的范围,并对工作票或许可的签发人进行培训和能力评估。企业应定期对工作票或许可作业的范围进行评审与更新。

6.3.3任务观察

企业应建立任务观察制度,并对从事任务观察工作的人员进行观察方式、方法的培训。

企业应保存任务观察记录。

7安全教育与培训

7.1员工安全意识

7.1.1意识的辨识与输入

企业应对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考察员工对安全健康问题的掌握与熟悉程度。

新员工在聘用后应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当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对工作现场特定要求进行回顾。

管理层特定意识应与其个人的安全管理职责相适应。

7.1.2意识提升

企业应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意识培养的需求机制,并确保该机制的有效运行。企业应建立全员安全意识宣传计划,并利用各种视听资料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7.2.1需求识别与分析

企业应识别、分析培训需求。

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技术发展的需要;

——变化管理的要求;

——风险评价结果;

——相关方的要求。

7.2.2培训要求

企业应针对已识别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

企业应保存所有培训过程和结果的纪录。

7.2.3培训评审

评估的途径应包括:

——学院反馈;

——绩效改善调查;

——管理层反馈;

——测试结果的分析;

——现场应用能力的跟踪。

8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8.1设计要求

8.1.1企业应制定设计管理制度,对设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8.1.2企业应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1.3设计应充分考虑风险评价结果,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批。

8.1.4企业应妥善保存设计文件和图纸,包括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开拓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开采终了平面图等。

8.1.5施工组织设计,基建期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生产期由矿山企业自行编制。

8.2采矿工艺

8.2.1企业应建立采矿工艺管理制度,以确保:

——采用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台阶参数适合揭露的矿体地质条件;

——设备、设施之问相互匹配,并满足工序要求;

——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企业生产要求;

——开采范围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内。

8.2.2企业应按照适当的回采顺序进行回采,做到:

——按规定保留矿(岩)柱和挂帮矿;

——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和工作平台宽度符合设计规定;

——设备、设施和工序之间相互匹配;

——在规定的范围内开采。

8.3生产保障系统

8.3.1企业应建立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制度应重点关注运输、排土、供配电、防排水和防灭火等系统。

8.3.2运输线路条件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运输能力应满足生产要求,且运行可靠。

8.3.3企业应合理选择排土场的位置,并确保排土场可能产生的滚石、滑坡和泥石流等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排土工艺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排土能力满足生产要求。

8.3.4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供电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不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在横过道路、铁路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应不少于两回路。

8.3.5企业应按设计要求建立防排水系统,其能力应满足防排水要求。

8.3.6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50016—2006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8.4变化管理

8.4.1企业生产工艺变化前,应经评审与批准。

8.4.2在实施变化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8.4.3企业应确保变化管理所需的制度和资源。

8.4.4变化的相关资料应完整移交。

9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9.1基本要求

9.1.1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以有效控制设备设施的规划、采购、安装(建设)、调试、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过程。

9.1.2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及其原始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的档案。

9.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安全论证。

9.2设备设施维护

9.2.1维护制度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维护制度,以确保维护系统的效率和效力。

企业应通过工艺流程和过程控制的系统评估,识别设备设施可能的故障类型,确定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

9.2.2维护计划

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应重点关注:

——排水系统;

——穿孔设备;

——铲装设备;

——装药设备;

——运输系统;

——排土系统;

——供配电系统;

——应急救援系坑;

——仪器仪表;

——备用设备。

维护计划的完成情况应书面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相关人员沟通维护情况。

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时,应识别异常情况。

企业应评估设备设施维护系统的效力,并定期或在发生变化时对其进行更新。

9.2.3检测检验

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及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列出需要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和器材清单。

企业应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保存检测检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10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0.1作业环境

10.1.1开采境界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无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植物和不稳固的矿岩等

应确保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处于稳定状态。

10.1.2采场

采场应有安全可靠的人行通道。

边坡上的浮石应及时清理干净。

采场最终边坡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

采场内的所有电力线路,应按GB16423—2006的要求敷设整齐,无乱措乱接现象。

采场道路和爆堆应经常洒水降尘。

10.1.3照明

夜间工作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均应有足够的照明。

夜间工作的采矿场和排土场,在下列地点应设照明装置:

——凿岩机、移动式或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水泵的工作地点;

——运输机道、斜坡卷扬机道、人行梯和人行道;

——汽车运输的装卸车处、人工装卸车地点的排土场卸车线;

——调车站、会让站。

照明使用电压为220V,行灯或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压不高于36V。

10.1.4安全标志

企业应建立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相应的、符合GB14161要求的安全标志。开采境界内的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的安全标志。

10.2作业过程

企业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发现潜在的或已发生的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状况,在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

进入作业现场之前,应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作业前应首先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应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作业。

10.2.2穿孔作业

孔网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打残眼。

穿孔作业应采用湿式作业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钻机稳车、行走时,钻机与台阶坡顶线之间距离应符合GB。 16423—2006的规定。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阶段边缘线的夹角不得小于45

钻机作业或起落钻架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内滞留。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

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电铲不应同时作业。

10.2.3爆破作业

有严格的爆破器材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爆破作业应按批准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在最终边坡附近爆破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和采取减震措施。

爆破工作开始前,应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前应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统一指挥。

爆破后。爆破员应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0.2.4铲装作业

挖掘机、前装机作业和行走时,应做到:

——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移至安全地带;

——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无人停留;

——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

——挖掘机平衡装置外形的垂直投影到台阶坡底的水平距离符合GB16423—2006规定;

——挖掘机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并有专人指挥;

——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推土机作业和行走时,应做到:

——刮板不超出平台边缘;

——距离平台边缘小于5m时,低速运行;

——不应后退开向平台边缘;

——人员不应站在推土机上或刮板架上。

10.2.5运输作业

铁路运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列车运行速度应满足在准轨铁路300m、窄轨铁路150m的制动距离内停车的要求;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545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1. 1为加强施工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财产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施工生产,防止爆破事故,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 2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1. 3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1. 4必须执行定时爆破制度。

1. 5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1. 6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全面领导,组织爆破工程实施,并检查实施情况; b、监督检查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c、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和使用; d、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1. 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b、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c、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

(矿山安全)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一、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1、各露天开采应有批准的总体设计方案,开采之前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施工设计,按照施工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3、开采工作面有浮土或危石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禁止在边帮底部休息和停留。 4、采、装、支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人员进行任何修理或调整工作。停止工作时,把机械设备撤离开安全地点,夜间严禁露天采、装、运作业。 5、在雷雨、暴雨、大雾天气时,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和装载机、汽车作业。 6、在坡度大于25度的边坡上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定期检查试验,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7、根据季节及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雨季、风季、酷暑、严寒的安全防洪工作。抓好防灾工作。 8、露天开采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如不能设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严禁上下同时开采,露天矿开采范围内的架设输电线,必须符合碎石场 的设计要求或高于碎石场各种机械设备。 ?二、防尘作业规程 1、空气质量:所的作业地点空气含尘量不得超过2mg/m3。 2、作业地点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不超过如下规定:一氧化 碳CO≤30mg/m3,氮氧化物(换算二氧化氮)NOx≤5mg/m3,二氧化硫SO2≤15mg/m3。硫化氢H2S≤10mg/m3,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石英、石英岩等) ≤2mg/m3。 3、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 浮物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6.5-8.5,贮水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 4、产尘区作业人员佩戴好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在到I级标准要求。?三、排土作业规程 1、排水场应保证不致威胁矿场、工业场地、耕种区及其他国家规定应保护 设施安全,其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2、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之间,有一定安全距离。 3、排土场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排水设施,而且应有场人负责排土场 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

金属矿石安全操作规程

金属矿石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金属矿石的装卸作业过程,使装卸作业能够安全、优质、高效地进行,制定本作业规程。 二、适用范围 散装铁矿、锰矿、铜精矿、铅精矿的作业。 三、装卸要求 (一)装卸作业要做到“八清”,即船舱清、甲板清、码头清、道路清、机具清、库场清、轨道清、车卡清。 (二)抓斗运行线路要与船边布对正,及时回收洒落船边布的矿石,防止流失或积多压破船边布。 (三)天气干燥时,作业现场、道路要洒水,确保无明显扬尘。 (四)作业完毕,清理粘附在机具上的铜精矿、铅矿后方可机离现场。 (五)铜精矿、铅精矿装卡,轨道边用篷布或纺织布铺垫,卡底及卡内四铺设塑料薄膜,防泄漏。 (六)堆位干净无积污,货物按堆位堆垛,无混货,不交叉污染。 (七)粉状货物易随水流失,雨季要采取防流措施,一般用篷布苫盖,苫盖必须严密,不露不漏。 (八)货堆形成圆椎形或龟背形,堆面平整圆滑,不窝水、藏水,防止货物随雨水流失。 (九)货堆标识清楚,准确,堆头牌插牢。 (十)装卸及收发货数字、数量准确,货差、货损率不超过0.5%或达到约定标准。 (十一)作业场地干净,无积污。 (十二)卸船及时,不延误船期或超过约定卸船期限。 (十三)装卡前清净车卡,堵密门窗。 四、操作方法 (一)作业前门机就位,挂船边布,了解船舱积载。指导员、仓库理货员要检查舱内作业机械、运输机械无污积和无残存杂质,才可开始作业。 (二)门机从舱四周均匀抓货,以减少清舱作业。 (三)装载机给自卸车装货注意均匀,不偏重,不超重,防止货物溢出。 (四)自卸车载铜精矿、铅精矿、铅精矿过满,应上车整理拍实,防止洒落。 (五)自卸车按指定路线运行。 (六)货堆用水泥档板围隔,档板交接严密无泄漏。 (七)逐层堆垛,分2-4层高,每层高约3.5米。 (八)装载机归堆要随倒随归,适时安排推土机配合开道上堆加高。

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露天开采、水力与挖掘船开采中的采掘、运输、排土、防排水与防火、电气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工业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设计、建设和生产。 本标准不适用于饰面建筑材料露天矿山。 2 引用标准 GB 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2141 货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 GB 13349 大爆破安全规程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 16424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J 70 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A 53 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metal and nonmetal opencast mines

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露天矿山。 4 管理 4.1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级职能机构对其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3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卫生机构和通风防尘专业队伍或专职安全人员。 4.4 矿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和通风、防尘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作矿山实际工作经验。 4.5 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职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0h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34-15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工人担任。 2、爆破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炮棍要用木质的,并且要直,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3、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点清数量,雷管和火药必须由爆破员亲自领取、退还和携带,其他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 4、雷管、火药往工作地点携带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领取火药后要立即上锁。 5、火药运到工作地点后,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全地点,不得混放。 6、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严禁将炸药、雷

管寄存在其他地方。 7、装配引药要在安全地点进行,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8、装配引药的数量要以当时需要的数量为限。 9、装药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仝地点。 10、放炮要一次装药一次拉炮。 11、放炮前,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未经班长或组长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12、放炮撤人时,爆破员要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时,爆破员必须连续三次喊话或鸣笛,并确认放炮地点无人时,才能放炮。 13、放炮后,爆破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的情况,检查炮窝和炮眼数是否相符,如有危险必须处埋。发现残炮、瞎炮要收集起来,交回火药库。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不全(缺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标准号: GB16424-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发布日期: 更新日期: 10月05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矿山井巷、地下开采、运输和提升、通风防尘、电气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及工业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它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 2引用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13349大爆破安全规程 GB14161矿山安全标志 GBJ70矿山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J21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metalandnonmetalundergroundmines 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地下矿山。 4管理 4.1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2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3矿山企业、坑口(车间)均应设置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员;采掘队应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经常下现场的人员担任。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__GB_l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l6423—2006 2006年6月22日发布 2006年9月1日实施

目录 L.范围........................................................ - 1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术语和定义.................................................. - 2 - 4.总则........................................................ - 3 -5露天部分 .................................................... - 7 -5.1基本规定 .. (7) 5.2露天开采 (9) 5.3运输 (15) 5.4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 (23) 5.5饰面石材开采 (25) 5.6盐类矿山开采 (28) 5.7排土场 (34) 5.8电气安全 (40) 5.9防排水和防灭火 (45) 6.地下部分................................................... - 46 -6.1矿山井巷 . (46) 6.2地下开采 (54) 6.3运输和提升 (60) 6.4通风防尘 (78) 6.5电气设施 (82) 6.6防排水 (89) 6.7防火和灭火 (92) 7.职业危害防治............................................... - 95 -7.1管理和监测 .. (95) 7.2健康监护 (97)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 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持有放 炮员合格证的工人担任。 2、爆破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炮棍要用木质的, 并且要直,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3、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点清数量,雷管和火药必 须由爆破员亲自领取、退还和携带,其他人员不得领退和 携带。 4、雷管、火药往工作地点携带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 专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领取火药后要 立即上锁。 5、火药运到工作地点后,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

全地点,不得混放。 6、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严禁将炸药、雷管寄存在其他地方。 7、装配引药要在安全地点进行,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8、装配引药的数量要以当时需要的数量为限。 9、装药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仝地点。 10、放炮要一次装药一次拉炮。 11、放炮前,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未经班长或组长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12、放炮撤人时,爆破员要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时,爆破员必须连续三次喊话或鸣笛,并确认放炮地点无人时,才能放炮。 13、放炮后,爆破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的情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2015年10月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恩菲)向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交了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申请报告;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恩菲的申请报告作出批复:委托中国恩菲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修订工作,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等单位参加修订。中国恩菲负责总体修订工作和地下矿山部分的修订起草工作,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负责露天矿山部分修订起草工作,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负责职业病防治部分的修订起草工作。 中国恩菲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组织了《规程》修订工作小组,并于2016年10月编制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修订工作计划。2016年11月组织参编单位召开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修订工作前期准备会,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规程修订工作的初步组织安排、修订原则、工作进度安排、工作分工等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2017年3月各参编单位经过修订小组的前期工作,形成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修订稿初稿)。 2017年4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一司在北京召开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修订工作研讨会,形成了会议纪要。 中国恩菲于2017年8月组织编写人员赴苏州,与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探讨相关技术问题,并邀请苏州院参与编写规程的饰面石材开采部分相关条款。各参编单位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修订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开展工作:各参编单位先后组织专业研讨会三十多次。中国恩菲于2017年11月形成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4月11日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召开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研讨会,应急管理部领导和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的代表和邀请的机电专家参加研讨会,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 中国恩菲根据研讨会精神和专家意见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2018年7月形成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修改稿),并报应急管理部。 二、编制原则 本次修订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系统性 修订后的《规程》要适应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涵盖全部金属非金属矿山、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安全要求。定位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领域的国家强制标准。 2、实用性 《规程》修订既要立足于矿业技术发展现状,又要有适度的前瞻性;既要考虑大型矿山,也要照顾到中小型矿山,增强可操作性。 3、平稳性 本次修订以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为基础,总体框架尽量保持稳定。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274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 作规程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详 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是爆破施工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操作规程,是所有管理制度的核心。因此,所有穿孔爆破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此规程。 1、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人民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申请、购买爆破器材,得到公安机关许可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器材出入库制度,出入库及使用要有记录,保证爆破器材不丢失、转借及挪作它用。 4、爆破器材在施工现场过夜的,需得管辖区公安机关人员批准,并必须每班派两人昼夜看护,不允许过夜的,当日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退库。 5、现场临时存放的爆破器材,相抵触的需分开存放(雷管、炸药),并设专人看管。 6、爆破施工中必须遵守“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保证爆破质量。 8、标孔时,准确定位,不得估量标孔,有条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l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Safety regulations for metal and nonmetal mines 自2006-9-1 起执行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露天部分 5.1 基本规定 5.2 露天开采 5.3 运输 5.4 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 5.5 饰面石材开采 5.6 盐类矿山开采 5.7 排土场 5.8 电气安全 5.9 防排水和防灭火 6 地下部分 6.1 矿山井巷 6.2 地下开采 6.3 运输和提升 6.4 通风防尘 6.5 电气设施 6.6 防排水 6.7 防火和灭火 7 职业危害防治 7.1 管理和监测 7.2 健康监护 本标准除4.11、5.1.8、5.2.2.3、5.2.7.2、5.3.1.4、5.3.1.6、5.3.2.3、5.3.2.10、5.3.3.1、5.3.6. 9、5.4.2.6、5.5.1、5.5.2、5.5.6、5.6.1.5、5.6.1.7、5.6.1.14、5.7.2、5.8.4.3、5.8.5.3、5.8.5.4、5.8.6.2、5.8.6.3、5.8.6.4、5.8.6.6、5.8.6.7、5.8.6.8、5.8.6.9、5.8.6.10、5.8.6.11、5.8.6.12、5.8.6.13、 5.8. 6.14、6.1.1.7、6.1.4.1、6.2.2.3、6.2.2.4、6.3.5.3、6.5.1.6、6.5.2.9、 6.5.3.4、6.5.5.5、6.5.5.9、6.6.3.13、6. 7.2.1外,其余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6423-199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16423-1996和GB16424-1996相比,主要作了如下改变: ——增加了小型露天采石场、盐类矿山、基本洪水频率、设计防洪频率、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打眼前要检查凿岩机、钎子、气腿是否合乎要求,检查风水管接头是否严密,做到不漏水、不漏风,看看凿岩机是否加了油,有无损坏。 (2)打眼前,应处理好顶板和两帮浮石,并洒水淋洗工作面的粉尘。(3)严禁打残留炮眼和瞎炮。 (4)打眼时姿势应正确,不准骑在气腿上或压在机器上打眼,以防断钎伤人;向上打眼时,防止钎子落下砸脚,打下向眼时,身体不应压在机器上,防止断钎伤人。 (5)禁止打干眼,开凿岩机时先水后风,停机时先风后水,打眼时,要适当掌握水量,水量过大,容易影响打眼速度,水量过小,容易堵住钎子和使粉尘增加。 (6)开始打眼时,不应把进风门完全打开,也不应加过大的的推力,会把钎子弄断,使人受伤。 (7)根据矿岩性质,注意炮眼排列,保证巷道规格。 (8)打好的炮眼应及时清理,并要妥善保护好。 (9)机工打完眼后,负责将风管卷好放在安全地点,点完炮后开风机吹出炮烟,以免炮烟熏人。 (10)工作面炮眼打完后,要把工具清理好,其它设备搬到安全地方。 (11)要注意气腿的角度,不应过大或过小,要一点一点地向前推进,不要专靠加大气腿倾角来推进,这样可以防止别断钎子,防止由于风压突然增大使气腿上升而打伤人。 (12)工作面如有危险性片帮,冒顶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待安全后方可作业。 (13)用木撑法掘进天井时,打眼前应检查横撑是否牢固,严防坠落伤人。 (14)天井的脚踏板要把大面铺在下面,保持踏板平稳,避免机器气腿顶翻踏板,将机器和人坠落。 2、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经学习训练并具有一定的经验。 (2)放炮前,在与爆破地点有关的通道上均应配挂警戒牌,并吹口哨或大喊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 第一章总则 1. 1为加强施工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财产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施工生产,防止爆破事故,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 2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1. 3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1. 4必须执行定时爆破制度。 1. 5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1. 6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全面领导,组织爆破工程实施,并检查 实施情况; b、监督检查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c、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和使用; d、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1. 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b、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c、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 d、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e、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 8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的职责: a、负责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 b、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 c、负责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 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 d、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e、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f、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 1. 9爆破员的职责: a、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b、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 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 c、严格遵守本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卷试题.docx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100 分)过必须撤离人员。 一:填空题(每题 1 分,共 44分)19、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 ), 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 (25mm ) 。由架空线 1、露天开采过程中,作业人员在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 系( 安全带 ) 或者设置 ( 安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当采用( 橡套电缆 ) 。 全网 ) 。20、采场内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 备用电源 ), 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 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2、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 ( 安全技术措施 ) ,并在 ( 专业人员 ) 指挥下最大排水负荷。 进行。2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 ( 职业健康检查 ) ,定期报告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 3、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 帐) 、 ( 卡 ) 、 (物 ) 一致的管理制度。22、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 个体防护用品),并指 4、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当预先采取(防止下滑 ) 的措施。爬坡时 , 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 ( 最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 (防尘 ) 或者 ( 防毒 ) 等个体防护用品 . 大允许坡度 ) 。2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 ( 职业健康检 5、单斗挖掘机向矿用卡车装载时, 装入车内的物料要 ( 均匀 ),严禁单侧偏装、 ( 超装 ) 。查 ), 建立 ( 职业健康档案 ), 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6、排土场卸载区应当有 (通信设施 ) 或者 ( 联络信号 ), 夜间应当有 ( 照明 ) 。24、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 7、露天煤矿应当进行专门的(边坡工程 ) 、 ( 地质勘探 ) 和(稳定性分析评价 ) 。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 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煤矿企业必须 ( 如实 ) 提供 , 并 8、露天煤矿执行电气检修作业, 必须停电、验电、放电 , 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 , 装设遮栏并悬挂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 盖章 ) 。 ( 标识牌 ) 。25、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走( 人行通道 ) 或者 (梯子 ) 。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 9、露天煤矿内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 必须配备 ( 灭火器材 ), 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坡底 ( 行走 ) 或者逗留 10、电压小于 ( 10kv ) 的输配电线 , 允许采用移动电杆 , 移动电杆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 ) ,26、露天矿开采过程中,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 未经批准 ) 进入作业区。 特殊情况应当根据计算确定。27、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 应当充填或者设置( 栅栏 ), 并设置 (警示 11、有爆炸危险场所中的金属设备、管道和其他导电物体, 均应当 ( 接地 ) 。标志 ); 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 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 并设置 12、露天煤矿必须配置能够覆盖整个开采范围的无线对讲系统, 有基站的必须配备( 不间断 )明显的 ( 防触电 ) 标志。 电源 , 同时配置其他的有线或者无线(应急通信 ) 系统 ; 调度室与附近急救中心、消防机构、上28、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 (绝缘防护用品 ) 工具 , 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 不合级生产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系必须装设(有线电话 ) 。格的及时更换。 13、检修设备高压线路时 , 必须切断相应的断路器和拉开隔离开关, 并进行 ( 验电 )、 ( 放电 )29、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 , 严禁检修和维护 , 严禁人员 ( 上下 ) 设备 ; 在危及人身 挂接短路接地线。安全的作业范围内 , 严禁人员和设备 (停留 ) 或者通过。 14、机动设备在维修前,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由维修工挂相关的( 警示标志 )。30、露天煤矿爆破作业 , 必须遵守 ( 爆破安全规程 ) 。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 15、矿内各种机动车辆在坡道、弯道和交叉路口行驶中均应让路于运输卡车任何车辆( 必须让必须制定 ( 安全技术措施 ), 并在 (专业人员 ) 指挥下进行。 路 ) 于正常养路作业的平路机及工程机械设备。31、爆破后剩余的爆炸物品 , 必须 (当天 ) 退回爆炸物品库 , 严禁私自存放和销毁。 16、排土场应当保持平整 , 不得有积水 , 周围应当修筑可靠的 ( 载泥 ) 、 ( 防洪 ) 和 ( 排水设施 ) 。32、爆破起爆前 , 必须将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 ) 。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戴 (抗静电 ) 17、凡接触危险材料或物品的职工,必须熟知其在使用中的危险性 ,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 保保护用品。 护自己和他人 ) 不受伤害。33、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 必须符合最终边坡 ( 设计要求 ) 。 18、严禁任何人在吊起或悬挂的重物下( 工作和通行 ) ,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通过,如需要通34、单斗挖掘机尾部与台阶坡面、运输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 )m,停止作业时 , 上下设备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露天施工爆破安全规程(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施工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财产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施工生产,防止爆破事故,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2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1.3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1.4必须执行定时爆破制度。 1.5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1.6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全面领导,组织爆破工程实施,并检查实施

情况; b、监督检查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c、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和使用; d、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1.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a、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b、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c、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 d、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e、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8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的职责: a、负责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 b、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 c、负责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 d、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7834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100分)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44分) 1、露天开采过程中,作业人员在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或者设置(安全网 )。 2、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专业人员 )指挥下进行。 3、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4、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当预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 5、单斗挖掘机向矿用卡车装载时,装入车内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装、(超装)。 6、排土场卸载区应当有(通信设施)或者(联络信号),夜间应当有(照明 )。 7、露天煤矿应当进行专门的(边坡工程)、(地质勘探)和(稳定性分析评价 )。 8、露天煤矿执行电气检修作业,必须停电、验电、放电,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装设遮栏并悬挂(标识牌)。 9、露天煤矿内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0、电压小于 (10k v)的输配电线,允许采用移动电杆,移动电杆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 ,特殊情况应当根据计算确定。 11、有爆炸危险场所中的金属设备、管道和其他导电物体,均应当(接地 )。 12、露天煤矿必须配置能够覆盖整个开采范围的无线对讲系统,有基站的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同时配置其他的有线或者无线(应急通信)系统;调度室与附近急救中心、消防机构、上级生产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系必须装设(有线电话)。 13、检修设备高压线路时,必须切断相应的断路器和拉开隔离开关,并进行(验电)、(放电 )挂接短路接地线。 14、机动设备在维修前,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由维修工挂相关的(警示标志)。 15、矿内各种机动车辆在坡道、弯道和交叉路口行驶中均应让路于运输卡车,任何车辆( 必须让路)于正常养路作业的平路机及工程机械设备。? 16、排土场应当保持平整,不得有积水,周围应当修筑可靠的(截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 17、凡接触危险材料或物品的职工,必须熟知其在使用中的危险性 ,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1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18、18、严禁任何人在吊起或悬挂的重物下工作和通行,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通过,如需要通过必须撤离人员?。 19、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 ),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 )。由架空线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当采用(橡套电缆)。 20、采场内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最大排水负荷。 2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 )。 22、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 )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2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 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24、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必须(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66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版本

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工人担任。 2、爆破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炮棍要用木质的,并且要直,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3、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点清数量,雷管和火药必须由爆破员亲自领取、退还和携带,其他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 4、雷管、火药往工作地点携带时,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领取火药后要立即上锁。

5、火药运到工作地点后,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全地点,不得混放。 6、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严禁将炸药、雷管寄存在其他地方。 7、装配引药要在安全地点进行,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8、装配引药的数量要以当时需要的数量为限。 9、装药时,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仝地点。 10、放炮要一次装药一次拉炮。 11、放炮前,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员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未经班长或组长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12、放炮撤人时,爆破员要最后离开放炮地点。放炮时,爆破员必须连续三次喊话或鸣笛,并确认放炮地点无人时,才能放炮。

13、放炮后,爆破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的情况,检查炮窝和炮眼数是否相符,如有危险必须处埋。发现残炮、瞎炮要收集起来,交回火药库。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2006中6.5.2项)的相关规定 6.5.2电气线路 6.5.2.1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 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 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敷设明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6.5.2.2敷设在硐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电缆,应选用塑料护套钢带(或钢丝)铠装电缆。 6.5.2.3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应和竖井深度相一致,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电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 6.5.2.4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套管。 6.5.2.5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钥质或非可燃性材料覆盖。不应用木材覆盖电缆沟,不应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 6.5.2.6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度和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断面电力电缆间距应为1.0~1.5m,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

50mm; ——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应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应不小于300mm; ——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倾斜巷道内,电力电缆应不超过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截面电力电缆应不超过1.5m;在竖井内应不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应不损坏电缆的夕皮; ——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 ——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 6.5.2.7电缆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密闭。 6.5.2.8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 6.5.2.9高温矿床或有自燃发火危险的采区,宜选用矿用阻燃电缆。 《铀矿山空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EJ378-1989) 第一篇:氡测定方法有闪烁室法、电离室法和气球法。 1.闪烁室法:用真空法或换气法对闪烁室内气体进行取样,采用α闪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92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正式样本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 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 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 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 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 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 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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