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幼儿园(所)教育收费公示标准表

南京市幼儿园(所)教育收费公示标准表
南京市幼儿园(所)教育收费公示标准表

说明

1、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在我市幼儿园(含民办)就学的费用,

按宁教财[2009]16号文件规定,实行“助学券”制度。民办幼儿园按报物价部门备

案的该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减去“一般园”保育教育费每月220元的标准收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①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②农村低收入纯

农户家庭子女;③特困职工家庭子女;④孤、残学生;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

警察子女;⑥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课本费和借读费教育。经本市县级以上教育

行政部门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含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按本市公办学校

免费标准免收学生的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该校学费标

准减去公办学校免收杂费的标准收费;免课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08]5号文件规定

执行。

3、具有南京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民办,不含择校学生)的学习费用,按

宁教财[2009]16号文件规定,实行“助学券”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①

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②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③特困职工家

庭子女;④孤、残学生;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⑥少数民族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

4、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

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

学生除外),按宁财教规字[2010]1号文规定免收学费。

投诉电话

南京市物价局:12358 学校所属区、县物价局:

南京市教育局:83639945 学校所属区、县教育局:

83639901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高中)

序号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般高中学费900元/学期区县重点高中学费1200元 / 学期市重点高中学费1500元/学期寄宿制高中2000元/学期2 外籍高中生就读收费600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07】第8号外籍中学生就读(随班就读)住宿费900元/学期沪教委财【2007】第8号住宿费(一类)360元 / 学期住宿费(二类)270元 / 学期二、 教学类代办费1 课本和作业本费22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用书按市教委和新闻出版社联合发文规定的书目征订,学期结束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出具结算清单,告知家长。教育局备案。2 课外教育活动费16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多退少不补,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用于春秋游、电影、戏剧、参观等)3 卫生保健费20元 / 学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由区政府专项补贴,暂不收费。4 国防教育费210元/次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高一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5 民防教育费不超过50元/天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高一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6 学农费不超过50元/天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高二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7 社会实践费用学校协商,按协议执行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高三学生,含住宿费及餐费。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三、 代收类代办费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0元 / 年沪府办发【2012】71号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2 学生平安保险费60元 / 学年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基本保险40元;协商附加保险(意外费用补偿险、住院定额给付险)20元。教育局备案。3 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80元 / 学年沪儿基金办〔2011〕26号 沪教委财【2011】138号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4 招考资料费不超过250元/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包括:高考指南、高校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招生专业目录、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高考英语口试手册、计算器、2B 涂卡专用笔等。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5 高校招生体检费35元/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据实结算。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6 报刊费不高于发行价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每人最多1份。教育局备案。四、 生活类代办费1 学生服(校服)费学生服:不超过172元/套校 服:不超过250元/套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学生服:夏装、春秋装、冬装,具体价格按《关于本市2005学年学生服价格的复函》(沪价商〔2005〕6 号)。学生购买学生服或校服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套,即:夏装、春秋装、冬装各一套。如学生确有需要,可向学校提出书面代办申请。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2 餐费不超过10元 /每餐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教育局备案。3 住宿学生生活用品费不超过400元/生沪教委财【2011】第27号学生自愿,据实结算,教育局备案。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新生入学时收取。注 1 2监督举报电话:长宁区物价局22051132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长宁区物价局 长宁区教育局 2013年2月16日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高中) 1 沪价行【2000】119号沪教委财【2000】28号根据沪财教【2011】80号、沪财教【2011】104号以及沪财教〔2012〕61号文件精神,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享受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每生每学年2000元生活补贴(其 中残疾学生同时免住宿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具体资助金额学校可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确定。取消高一年级学生学工管理费、高一劳技管理费、学军茶水费、学军学农交通费、各种外购试卷、质量监控卷、讲义、学生证、毕业证书、学生答题卡、高二年级劳技考证书、学籍卡、成长记录册、新生校徽等费用。取消学生每人每月的就餐搭伙费10元。3 沪教委财【1998】第11号配备空调设施,加收200元,卫生间供应热水洗澡,加收40元。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篇一:高庙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 1 / 8

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篇二:古猗小学收费公示制度2018学年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 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 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紫溪中心小学收费公示制度1.doc

紫溪中心小学收费公示制度1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四、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省、市、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督导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六、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七、学校设有监督和举报电话为:4562992

职责类 一、校长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对学校的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检查。 二、总务主任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后勤财务工作,是学校后勤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 1、协助校长制定各项后勤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遵照勤俭办学的原则,尽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经费;审核票据;编制学校的经费预算,科学使用经费。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教学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学校财产,充分发挥其效益。 4、负责学校的校园建设和校舍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进行校舍的建设、使用和维修。搞好绿化、美化,保持校园的整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5、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 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别收费,划分为省实验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市级二类园、市级三类园,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凡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公办市直幼儿园和各县区幼儿园,由幼儿园申请,市和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上海主要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上海主要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2007学年) 单位:元类别项目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 基础教育一普通高中学费 1 一般高中每学期900 沪价行(2000) 119号沪教委 财(2000)28号 高中统一代办费:书 簿费一期课改190 元;二期课改220 元;卫生保健费20 元;课外教育活动费 160元。 2 区县重点高 中 每学期1200 3 市重点高中每学期1500 4 高级寄宿制 高中 每学期2000 二公办学校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1 小学每学期500 沪价费(2004) 042号沪教委财 (2004)61号沪 财预联(2004) 28号 1、不含学杂费(其 中小学50元,初中 80元)。 2、 对进城务工就业农 民子女减免借读费。 2 初中每学期800 3 高中每学期1500 三中小学住宿费 1 一类条件每学期360 沪教委财(1998) 11号 配备空调设施,加收 200元,卫生间供应 热水洗澡,加收40 元。 2 二类条 件 每学期270 3 三类条 件 每学期180 四公办高中择校费 1 高级寄宿制 高中 每人28000 沪教委财(2007) 24号 2 市重点高中每人21000 3 区重点高中每人12800 4 一般高中每人4600 五 民办中小学 学费 每学期 按成本核 算 沪价费 (2005)029号 六 公立转制中 小学学费 每学期最高5000 沪价费 (2002)035号 中一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等职业教育 1 一般学校 沪价行(1997) 173号沪财综 (1997)044号 (1)一般专业每学期1100 (2)特殊专业每学期1300 (3)艺术类专业每学期2300 2 国家级重点学校 沪价费(2002) 34号 (1)一般专业每学期1500 (2)特殊专业每学期2000 (3)艺术类专业每学期4000 3 成人教育 沪价行(2000) 180号 (1)一般专业每学期300-900 (2) 艺术类专业 及特殊专业 每学期900-1500 4 职业高中学 费 每学期1200 沪教委财(1999) 40号 5 综合高中学 费 每学期 参照主办 学校同类 专业标准 沪价费(2002) 054号 二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1 一类条件每学期360 沪教委财(1998) 11号 配备空调设施,加收 200元,卫生间供应 热水洗澡,加收40 元。 2 二类条件每学期270 3 三类条件每学期180 三技工学校学费 1 普通技工学校沪价费(2003) 020号沪财预 (2003)36号 (1)普通专业每学期1100 (2)复合专业每学期1300 2 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 沪价费(2002) 050号 (1)普通专业每学期1500 (2)复合专业每学期2000 四技工学校住宿费 1 一类条件每学期360 沪价费(2003) 020号沪财预 (2003)36号 配备空调设施,加收 200元,卫生间供应 热水洗澡,加收40 元。 2 二类条件每学期270 3 三类条件每学期180 高等教育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 1 一般专业和每学年5000 沪价行

中学收费公示制度

中学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3、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4、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5、在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总务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6、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市物价局、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总务处、财务科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8、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幼儿园幼儿每月伙食公示表

幼儿园幼儿每月伙食公示表 日前《南京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施行,南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其他对6岁以下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教育的教育机构均要严格遵守。 新办法对幼儿园等学前机构的规划、选址、建设做出明确规定。规划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规划布局学前教育设施,配套新建的学前教育设施应当设置在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危险场所的地方,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建造。利用已有房舍、场地设置的学前教育设施,必须有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独立出入通道和相应

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坏学前教育设施;不得在幼儿园等教育用地范围内兴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房屋建筑;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教育用地周围兴建妨碍学前教育机构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设施。 玩是孩子的天性,新办法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为学龄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龄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虐待、歧视、侮辱、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龄前儿童。 学前教育机构要建立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障学龄前儿童的人身安全。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按照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学龄前儿童入学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者也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慢性传染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疾病患者,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该怎样确定?新办法明确收费标准要根据办学成本确定,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执行。幼儿膳食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定期公示。幼儿园支付的公用事业费供水、供电、燃气、排污、垃圾处理费等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新办法特别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监督、指导和检查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卫生、财务等各项工作。但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不得妨碍学前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向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教育机构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

学校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制度说明

上海培佳双语学校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制度说明 为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校务公开、公示情况作如下规定: 完善制度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的文件精神,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工作的规定,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各项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管理,依法治校。 二、民主决策 学校重大决策举措经学校领导班子及教师例会讨论决定,杜绝个人说了算,保证学校各项决策工作健康发展。

三、民主监督 学校内部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外部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参与和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 四、校务公开 学校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教职工、家长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要求公开的均向教职工、学生、社会、家长全面公开,如: 学校重大决策举措、学校对社会的承诺、教职工评先和调资晋级、职称评聘、学校学年度考核及奖惩、教职工调动调整、中层干部任免、教师聘用、学校财务收支、重大基建投资项目招标、学生评先等。 五、收费公示 1、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每学期开学之前在学校大门口对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向全校师生张榜公布。 2、学校不擅自设立任何(例如:转学费、赞助费、择校费、补课费等)收费项目,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无任何 搭车收费现象。 3、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教育局财务 科的要求,财务结报规范,代办费结算项目清单明晰。 六、渠道畅通 1、校务公开工作与学校管理相结合。 充分发挥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了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信赖感,使学校管理渠道畅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幼儿园)

序号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一、每生每月225元沪价费【2012】009号每生每月175元沪价费【2012】009号每生每月700元沪价费【2012】009号2外籍儿童就读费 每生每月1300元沪价费【2012】009号二、1每生每餐6元沪教委财【2013】82号2点心费 每生每餐2元沪教委财【2013】82号3生活用品 每生每学期35元沪教委财【2013】82号4每生每次3元沪教委财【2013】82号三、教育类代办费1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每生每学期100元沪教委财【2013】82号2课外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0元 沪教委财【2013】82号四、其他类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学年90元沪教委财【2013】82号注1 2监督举报电话:长宁区物价局22051132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长宁区物价局 长宁区教育局 2013年8月9日幼儿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幼儿自愿,据实结算。指小毛巾等。教育局备案。延时服务费保育教育费(二级园标准) 保育教育费(市级示范园标准) 保育类代办费餐费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幼儿自愿,据实结算。该项服务费需使用发票。教育局备案。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幼儿园) 收费项目备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保育教育费(一级园标准) 1、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大班按照原收费标准。一级园200元/月,二级园150元/月(收费文号:沪价行【2000】187号、沪财综【2000】55号)。 2、持有《上海居住证》B 证的留学人员子女随班就读的,以及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收费标准等同于本市儿童。自愿原则,多退少不补。指图画纸、图画笔、剪纸、橡皮泥等。教育局备案。自愿原则,多退少不补。开展春秋游活动、观摩电影、木偶剧等。教育局备案。根据沪财教【2011】58号及沪财教【2012】61号文件精神,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烈士家庭的适龄幼儿、适龄孤儿以及残疾儿童,享受免保育教育费及伙食费政策。自愿原则,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目前按照沪府办发〔2012〕71号执行。教育局备案。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 取消幼托园所报名费2元/生;取消视力、听力、智能、肢体等障碍儿童管理费70元/月;取消幼儿体检费,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体检项目包括问诊、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范文3篇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范文3篇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 费政策。 三、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均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 费范围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做到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及时更换。 五、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 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 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 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 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反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 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 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 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

钟楼中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钟楼中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说明报告.doc

洋山小学校务公开与收费公示说明报告 为加强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校务公开、收到公示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完善制度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的文件精神,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工作的规定,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洋山小学校务公开制度》《洋山小学收费公示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章管理,依法治校。 二、民主决策 学校重大决策举措经学校领导班子及教师例会讨论决定,杜绝个人说了算,保证学校各项决策工作健康发展。 三、民主监督 学校内部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外部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参与和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 四、校务公开 学校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教职工、家长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等问题,要求公开的均向教职工、学生、社会、家长公开,如学校重大决策举措、学校对社会的承诺、教职工评先和调资晋级、职称评聘、学校学年度考核及奖惩、教职工调动调整、中层干部任免、借聘教师

聘用、学校财务收支、重大基建投资项目招标、学生评先等要求公开的都全面公开。 五、收费公示 1.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之前在学校大门口对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向全校师生张榜公布。 2.学校没有擅自设立任何(例如:转学费、赞助费、择校费、补课费等)收费项目,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无任何搭车收费现象。 3.学校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按市教育局财务科的要求,财务结报规范,代办费结算项目清单明晰。 六、渠道畅通 不定期地召开教师、学生或部分家长座谈会,广泛收集师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评、整改。学校每学期都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们通报学校的各项工作情况,适时开展面向家长的教学开放日活动,家长们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学校的办学声誉也逐年提高,深受家长的好评。 我校把校务公开工作与学校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了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信赖感,使学校管理渠道畅通、政通人和、师生融洽、教师和睦相处、

收费公示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a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我园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努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现作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如下: 一、统一认识,健全制度 我园对规范教育收费问题非常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幼儿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在班子里进行教育和学习,力求达到思想上 高度统一,行为上严格遵守。通过落实教育收费工作,推进幼儿园 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学期初,领导班子一起学习领会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同时在教职工大会上积极宣传有关规范收费的精神;又 向广大家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有关收费工作的意见。使全体教职 工明确规范收费的意义,也使家长都了解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在制定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发展情况,逐年修订,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在制度保障 的基础上,我园加大制度的宣传、学习、落实、检查的力度,使制 度落到实处。 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 准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 定下运行。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事先公示,发放征询表,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同意后,按标准收取并 且规范使用。每位家长分项目签字,自愿清单归档保存。

每学期结束时向幼儿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幼儿提供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 向家长加收任何费用,不侵害幼儿家长利益。 三、规范收费,成效显著 在推进依法办学,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 范围的行为;我园不存在违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 收费范围的行为;我园无任何一起受理家长、居民反映有关教育收 费问题、信访件的情况。因此,我园在家长、社区中的反映一直是 比较好,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以人为本,为幼儿着想,为家长着想。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在接到教育局《关于开展20**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年秋季学 期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 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幼儿园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 党和政府的形象。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 也很重要。因此,幼儿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五、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六、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 七、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八、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九、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 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 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的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 费标准等内容,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 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 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按照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

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要按规定查处。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doc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一) 根据沪府办发(20**)15号、沪价费(20**)009号、沪教委财(20**)4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园的收费行为,我园就关于教育收费问题进行 了自查。自查的时间范围是自今年以来的所有收费,自查的方式以幼儿园帐目审查为主,认真查找我园在收费工作上的漏洞,以待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经过严格细致的自查,结果显示:我园领导非常重视收费工作,积极组织落实 各项收费情况工作。我园基本贯彻了政府文件和上级有关要求,能够依照上级要求的收费程序,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在每学期初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给我园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家 长公示,开学之前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教师会议,让本园教师和家委会代表了解本学 期的收费情况。并利用各班家长会,再次向家长宣传。从而得到他们的支持,并及时将 收费标准公示在橱窗、及学校网站上。在收费前填写“代办服务内容收费征求意愿表”, 收费过程中耐心接受家长咨询。 二、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同时,对于教育局、财政局、物价部门允许的代收范围 内需其他的收费项目及时公布,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签名工作和细致的解释工作;幼儿平安>保险的投保、幼儿互助医疗保险、幼儿居保等,我园能够按上级有关 文件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自愿和自发的原则,本着方便和服务幼儿的宗旨,在家长自 愿的前提下,为幼儿办理了这些事情。 三、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我园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 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幼儿园按规 定在园醒目位置张贴由区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教育收费公示表,学校真诚地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幼儿园各种收费行为。幼儿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区、物价局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 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幼儿园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收费公开” 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收费专管员负责,财会专管,做到明明白白收费用,实实在在办教育。园长作为第一把手人对收费全权监管。在收取费用时,幼儿园严格要 求每一个教师不得私自设立名目收取班级费用。每学期结束前认真做好代办费、伙食费 的结算工作,将结算清单发放于每位家长手中,将多余的钱款及时退还,做到多退少不 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家长对幼儿园的收费工作给予了认可和支持。 五、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我园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幼儿园 成立以园长为主的收费领导管理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 抓落实”的原则。我们十分注重这种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幼儿园能适时召开全体教工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所有收费由>会计室扎口管理,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组织向学生收费。制订了幼 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委派财务负责人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幼儿园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幼儿园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幼儿园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梁山县小路口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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