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制度范本

领导带班制度范本
领导带班制度范本

津宁高速二标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以及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安监[2012]741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带班生产职责

(一)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

(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

行为;

(四)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填写带班生产管理日常记录表并签字归档备查。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公司、业主、总监办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作业,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到项目经理,严禁超能力组织施工。

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工程技术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安全员蒋志东)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七、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施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调度,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工程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工程技术部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主管管理人员和劳务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并对严重违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施工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八、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九、附表: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时间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3:交接班和替班记录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安排表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交接班和替班记录

领导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现场,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将风险因素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安排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现场带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人组成,项目部要制定以上人员轮流带班时间表,遇到因公出差、开会等情况带班人员无法到位时,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现场时,应向分公司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掌握项目本日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进度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危险源和安全重点监控环节。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特别对深基坑开挖与监测、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顶升,使用,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吊篮、电动升模等是否按方案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提前五天书面报告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分公司负责人,施工时旁站监督。

2、选择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的站班会,提示当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检查整改责任人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彻底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授予施工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告。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6、填写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尚未整改完的安全隐患,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向下一班次带班人员在作业面当面交代。

三、带班要求

1、带班人员带班期间必须佩戴带班标志,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现场员工作出表率,坚持“两同时”“二不放过”。“两同时”即与作业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二不放过”即对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整改不放过。

2、项目部是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项目负责人或至少一名项目班子成员在现场带班,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轮流带班,一般危险源可由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带班,并做到与作业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保证只要有作业工人在现场作业,现场就有项目班子成员带班。

附件: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现场交接班记录

中铁四局莆永高速A2标项目部 2012年3月1日

附表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带班现场交接班记录

危险工程领导带班制度

漳州厦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及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以及《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领导带班生产工作制度细则》(闽交质监〔2012〕335号)有关法规规定,经我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及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所有参建单位现场领导带班作业,均应当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带班领导,是指本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还包括安全总监。 对于有专业分包的合同段,还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还应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其中专业分包单位和项目分段的负责人现场带班范围仅限 于其负责施工的范围。 三、施工现场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

四、施工期间,项目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承担二个及以上非相邻的施工合 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需在其他项目兼任的,应当征得项目公司的书面同意。 五、项目经理是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六、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建立项目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人员安排和考核奖惩等要求,制定《月份带班生产计划》附件一),并严格实施。 对于有专业分包的合同段,应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制定《月份带班生产计划》。 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应负责督促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实施单位制定《月份带班生产计划》。 七、施工企业的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和《月份带班生产计划》应报总监办和项目公司备案。 项目领导因其他事务不能带班生产时,项目经理应指定其他项目领导承担其带班工作,并提前向总监办和项目公司报备。 八、施工期间,应当在项目经理部驻地和施工现场设立《项目领导带班公示牌》(如附表二),公示每日带班生产的领导、职务、联系方式、带班作业项目、照片等。 九、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方式主要有:

公司领导带班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领导带班制度

关于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决定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决定如下: 一、带班组织机构 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执行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具体如下: 总经理: 总工程师: 总经理助理: 安全总监: 二、工作职责 1.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带班领导干部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2.落实规章制度。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检查、抽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损失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4.强化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管理。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加氢车间)、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液化石油气、石脑油等)、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5.科学处置紧急情况。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政府相关监管部门。 三、基本管理要求 1.领导带班必须按要求安排好班次,调度处组织建立领导带班时间表并张贴在公司公告栏醒目位置,带班领导严格按计划时间要求进行带班。 2.带班领导要规范填写带班记录,将本班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记录、签字并归档,记录内容要清晰,不得污损。 3.因特殊原因未处理的隐患和问题,经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的安全、高效、连续,增强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公司生产部各车间、仓库。 2. 人员范围:本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 三、职责与内容 1. 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 认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及人员安全行为,发现有不安全行为者,应立即予以纠正。 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有权对“三违”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5.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6. 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7. 负责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

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8.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9.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四、领导干部带班的时机 1. 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进行:停工抢修、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 2. 发生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事件。 3. 特殊时段: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夜间。 五、相关要求 1. 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规 定,深入现场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现场带班人员有事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管理部安排其他领导干部替班。 3. 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和拖鞋进入生产现场。 4. 带班现场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5. 带班领导干部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 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六、监督考核 1. 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 2.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责任人绩效分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最新】

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

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记录

青金建发[2011] 18号 关于下发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分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经公司研究,下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1、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青岛前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特制定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建筑施工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研究处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领导轮流值班遵循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施工现场带班巡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值班带班人员应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现场,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将风险因素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安排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现场带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人组成,项目部要制定以上人员轮流带班时间表,遇到因公出差、开会等情况带班人员无法到位时,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现场时,应向分公司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掌握项目本日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进度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危险源和安全重点监控环节。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特别对深基坑开挖与监测、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顶升,使用,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吊篮、电动升模等是否按方案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提前五天书面报告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分公司负责人,施工时旁站监督。 2、选择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的站班会,提示当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检查整改责任人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彻底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授予施工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告。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6、填写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尚未整改完的安全隐患,需要注意的事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1〕970号文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三条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九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重大危险源作业领导带班制度样本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4标项目经理部重大危险源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重大危险源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进一步加强项目 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根据项目部施工进度, 本制度适用于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4标石壁炉隧 道右洞开挖、洋墩大桥T梁架设、洋墩大桥薄壁空心墩、洋墩弃碴场的治理四处工点。 三、重大危险源作业带班制安全职责 ( 一) 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 全面掌握当班安 全生产状况,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 并指导现场 人员安全作业; ( 二)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 严禁违章指挥; ( 三) 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 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并立即下达停工令, 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重大危险源作业带班制工作内容 1、各工点分管领导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 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 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 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 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质部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 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 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严禁违章指挥。 4、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 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 并及时向项目领导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排查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 并交由安质部存档备查。 六、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领导未按规定执行的, 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 办公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 每次扣罚办公室负责人50元。

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1〕970号文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三条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四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八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九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落实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 号)及中交二航局《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二航安监﹝2012﹞ 472 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1)施工现场 是指公司从事的铁路、公路、水运市政等工程及附属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维护等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2)企业负责人 是指公司、分公司的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领导班子成员。 3)项目负责人 是指公司项目的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3.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制订领导带班管理与现场带班表编排与责任落实工作; (2)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公司领导带班实施情况的检查及考核。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1)公司、分公司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3)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的内容及职责有: ①全面深入了解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协调组织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生产问题; ②认真组织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③监督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督促其落实各项组织、技术、经济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分管生产、安全的企业负责人,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5)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行带班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①工程项目出现被上级单位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出现较大事故险情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②工程项目处于滑坡、泥石流、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严重威胁中的地区或工程项目严重受灾后恢复生产时; ③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投诉时; ④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样本

施 工 现 场 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 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 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 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 设专人进行考勤, 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 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 如工作忙或出差等, 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部所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规定的带班工点范围主要包括:隧道施工、桥梁施工、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等。 第三条落实包保责任,贯彻“公路质量高于一切,公路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确保安全、质量、进度、环水保等目标实现,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可控。第四条项目部是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领导在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并与工人同时上下班 第五条施工现场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段落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选择适宜的施工工艺。 第六条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A7项目部主要领导包保,A7项目部各部室人员轮流带班作业制度,落实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七条高风险工点实行A7项目部班子成员包保制度,并督办旁站情况和检查带班制度落实。 第八条 A7项目部成立风险工点包保领导组,按类别隧道、桥梁2个包保组。第九条包保工作主要内容:检查重大技术方案落实情况,检查《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全面控制极高度和高度风险工点施工组织及工序衔接情况,分析节点工期与施组兑现情况。 第十条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阶段风险评估,根据施工评估和施工进程情况风险点予以动态管理,经评估风险为中度及以下风险工点由工区责任到人实施风险工点包保,并将包保人予以公示。对于极高、高风险等级以下的点进行风险评估,报项目部安质部审批。 第十一条 A7项目部领导在抓好分管系统工作的同时,抓好风险工点的包保,包保工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包保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A7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3.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带班要求 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领导带班制度 一、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总经理按分管生产负责人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①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时进行,规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②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地的质量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③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④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①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②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③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④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⑤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⑥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⑦公司建立值班记录本,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登记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签名确认,问题当面告知责任单位值班领导。 四、考核: 对带班领导实行考核奖罚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100 元; 4、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50元; 5、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7、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8、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C19-安全生产-危险作业环节领导带班制度

C19 危险作业环节领导带班制度 编制: 审核: 日期:2020年8月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领导带班的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项目部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3)《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76号 四、术语 (1)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施工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同时包括安全总监。对于有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合同段,同时包括分包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同时包括项目分段(分部或工区)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2)现场带班:是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五、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并对领导现场带班具体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落实,负责对带班资料收集管理,报送领导带班情况,负责对带班人员的考核。 (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排领导现场带班表,及时传递带班信息,并将信息汇总,对外报送带班信息。 (3)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控制,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隐患整改,制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认真落实带班领导提出的问题及要求。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一、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环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技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安环部报告。 二、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安环部,由安环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车间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部门、车间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安环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部门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安环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工贸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日常管理。 三、术语、定义 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2、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四、职责 1、企业生技部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企业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五、管理内容 1、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2、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正常工作时段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3、企业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时 17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4、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标 准版)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定,为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带班安排 4.1.1厂级领导带班安排 厂级领导按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部部长、销售部长、财务部长、机动部部长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

人带班。厂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并报安环部。 4.1.2车间级领导带班安排 车间级领导按主任、技术员、工段长的顺序每人轮流带班。各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带班领导名单安排报安技部门。 4.2带班职责 4.2.1厂级领导带班职责 4.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1.2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片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本制度所称的项目领导,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领导带班生产。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是指由公司领导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推行项目领导跟班作业制度”的要求,项目领导要轮流在施工现场与工人同时上下班,跟班作业。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公司领导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督促整改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对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进行决策。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样本可选用附表格式。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一般情况下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其他应负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视实际情况和需要带队到现场进行带班检 查。负有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与各片区分管领导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片区分管领导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界定范围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公司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第十条项目领导带班工作内容: 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质量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质量事故,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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