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大纲第五版(2018)·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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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大纲第五版(2018)·民法

第五编民法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六、合法及公序良俗原则

七、绿色原则

八、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民事权利及其分类

(一)财产权与人身权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三)绝对权与相对权

(四)主权利与从权利

四、民事权利的行使及保护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四、胎儿利益保护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认定

第三节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及监护人的顺序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

三、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二、宣告失踪后财产的处理

三、宣告死亡的条件

四、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五、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

二、居所

三、经常居所

第六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承担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人的条件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法人的财产和责任

一、法人的财产

二、法人的有限责任

第四节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变更

(一)分立

(二)合并

二、法人的终止

第五节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二、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

三、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四、诺成性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法律行为

五、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视听资料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

第四节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二、意思表示的构成

行为意思、效果意思、表示意思和表示行为。

三、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五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第六节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第七节可撤销民事行为

一、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三、受欺诈、胁迫而订立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行为第八节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

一、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三、追缴财产

第九节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二、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二)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三)复代理与本代理

第二节代理权的行使

一、代理权行使的一般准则

二、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第三节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二、无权代理的后果

(一)本人的追认权

(二)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意义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三)表见代理的效果

四、无权代理人的赔偿责任第四节复代理

一、复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代理人的复任权

第五节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

二、代理关系终止的后果

第六章人身权

第一节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

二、人身权的特征

三、人身权的种类

第二节人格权

一、生命权

二、身体权

三、健康权

四、姓名权

五、名称权

六、肖像权

七、名誉权

八、隐私权

九、婚姻自主权

第三节身份权

一、亲权

二、亲属权

三、配偶权

四、荣誉权

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节时效制度概述

一、时效的概念

二、时效的性质

三、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第二节诉讼时效概述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与效力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效力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三节诉讼时效期间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

(二)特别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三、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第四节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一、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三)诉讼时效可中止的时间

(四)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提起诉讼;提出请求;债务人承认义务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四)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

(一)诉讼时效延长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延长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区别第八章物权和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权的效力

三、物权的客体

(一)动产和不动产

(二)主物与从物

(三)原物与孳息

四、物权的分类

(一)自物权和他物权

(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

第二节物权法概述

一、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我国物权立法的发展

三、物权法的性质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四、一物一权原则

五、公示公信原则

第四节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变动概述

二、不动产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及其效力

(二)特殊的登记制度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三、动产交付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返还请求权之转让;占有改定。第五节物权的民法保护

一、物权的确认

二、物权请求权

(一)原物返还请求权

(二)排除妨害请求权

(三)消除危险请求权

第九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所有权的内容

三、所有权的类型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四、所有权的取得

(一)所有权取得概述

(二)征收

(三)善意取得

(四)拾得遗失物

第二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专有权

三、共有权

四、管理权

第三节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三、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第四节共有

一、共有

二、按份共有

三、共同共有

四、共有物的分割

第十章用益物权

第一节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点

二、用益物权的设立与行使

三、用益物权性质的准物权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五节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地役权的特性

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的不可分性

三、地役权的主体

四、地役权的取得

五、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供役地权利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地役权的消灭

第十一章担保物权

第一节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

三、担保物权的特性

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四、多种担保并存时的处理原则

第二节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抵押权的类型

三、抵押权的取得

四、抵押财产

五、抵押权登记

六、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权利

七、抵押权消灭的原因

八、抵押权的实现

九、最高额抵押第三节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留置权的取得

三、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留置权的实现

五、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二章债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种类

一、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二、债的分类

约定之债与法定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

类物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

第二节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债的发生

二、债的变更和转让

(一)债的变更

债的变更与债的更改;债的变更条件及内容;债的变更方式及效力。

(二)债的转让

1. 债权让与。

2. 债务承担。

3. 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三、债的消灭

履行(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第三节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效力。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概念;成立要件;无因管理的效力。

第十三章合同法总论

第一节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

性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

订立的合同。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要约

要约的概念和要件;要约邀请;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二)承诺

承诺的概念和要件;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撤回。

二、合同订立的特别程序

招标方式;拍卖方式。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四、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五、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二、合同的生效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四、效力待定合同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内容

三、向第三人履行和第三人代为履行

四、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三)后履行抗辩权

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一、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

(二)保证人

(三)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保证合同的形式及内容;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四)保证的效力

二、定金

定金的概念和特性;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的效力。第六节合同债权的保全

一、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和效力。

二、债权人撤销权

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和效力。

第七节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三、解除权的行使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八节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形态

预期违约;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

三、违约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四、违约的免责情形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当事人的过错。

五、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十四章合同法分论

第一节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概述

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责任负担

第二节赠与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特征

二、赠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

二、租赁合同的订立规则

三、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承揽合同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

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章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三、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客体的无形性;地域性;时间性。

四、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概况

第十六章著作权法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

二、著作权的特点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的概念

二、作品的种类

三、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已过保护期的作品。第三节著作权的主体一、作者

自然人;视为作者的单位。

二、著作权的归属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视听作品的

著作权归属;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

权归属。

三、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四、外国人的著作权保护

第四节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

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取报酬的权利等。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五节著作权的限制

一、合理使用

二、法定许可

第六节邻接权

一、邻接权的概念

二、出版者的权利

三、表演者的权利

四、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五、播放者的权利

第七节著作权的保护

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章专利法

第一节专利权的主体

一、专利权的概念

二、专利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三、专利权的归属

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合作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委托

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第二节专利权的客体

一、发明

二、实用新型

三、外观设计

四、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能成为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

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第三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新颖性

现有技术与公开;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二、创造性

三、实用性

四、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要件

第四节专利权产生的程序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先申请原则;一申请一发明原则;书面申请原则。

二、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

三、专利申请的提出、修改和撤回

四、专利审查

初步审查;早期公开;实质审查。

五、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

第五节专利权的内容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禁止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第六节专利权的限制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或销售;先用权规则;临时过境规则;合理使用规则;“博拉例外”

原则。

二、强制许可制度

三、国家许可推广

四、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第七节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二、侵害专利权行为的具体形态

三、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四、侵犯专利权的处理

五、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十八章商标法

第一节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

二、商标的分类

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平面商标和立体

商标。

第二节商标注册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

三、商标的法定条件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四、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确定商标申请日;审查;初步审定及公告;核准注册;复审及

起诉。

第三节商标权

一、使用权

二、禁止权

三、转让权

四、许可权

五、续展权

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

一、保护范围

二、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类型

三、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额计算的三种方式;行政责任;刑事

责任。

四、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第十九章继承和继承法概述

第一节继承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二、继承的分类

第二节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法的概念和性质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继承法律关系

一、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继承人

三、遗产

四、继承权

继承权的含义、继承权的丧失。

第二十章法定继承

第一节法定继承概述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第三节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一、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转继承

转继承的概念;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第四节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一、遗产的分配原则

二、法定继承人以外有权分得遗产的人

第二十一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节遗嘱继承概述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二、遗嘱继承人的范围

三、遗嘱继承的适用要件

第二节遗嘱

一、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嘱的生效要件

遗嘱生效的实质要件;遗嘱生效的形式要件(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

嘱和口头遗嘱)。

三、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四、遗嘱的无效和不生效

五、遗嘱的撤销和变更

第三节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三、遗赠的生效要件

四、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二章遗产的处理

第一节继承的开始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死亡推定规则。

二、继承开始的通知

三、继承开始的地点

第二节继承和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一、继承的接受和放弃

二、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三、接受或放弃继承和遗赠的效力

第三节遗产债务清偿与遗产分割

一、遗产债务的清偿

二、遗产的分割

三、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财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章侵权民事责任概述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二、侵权行为的种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二)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三)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第二节侵权民事责任的性质

一、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

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二、侵权民事责任的性质

三、侵权行为所生之债

第三节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一般归责原则

二、特殊归责原则

第四节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

一、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概述

二、侵权损害赔偿

(一)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分类

财产损害赔偿与非财产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与间接损害赔偿;一次性赔偿与分期赔

偿;预付赔偿与结付赔偿。

(二)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

(三)当事人均无过错时的公平责任分担

第二十四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第一节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判断方法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二、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判断步骤

三、一般侵权行为构成的主客观条件

第二节侵权民事责任的客观要件

一、损害

二、因果关系

事实上原因的检验方法;法律上因果关系的若干学说。第三节侵权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一、主观要件的意义

二、过错的概念和分类

三、过错推定

第四节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一、基本概念

二、受害人的故意与过失

三、第三人的行为

四、不可抗力

五、正当防卫

六、紧急避险

七、“见义勇为”行为

第二十五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节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规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

一、基本概念

二、单位侵权的主体

三、单位侵权的责任范围与责任承担

第三节个人劳务关系情形下的侵权责任

一、概念

二、个人劳务关系的法律含义

三、责任承担

第四节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一、概念

二、通知与删除

三、损害赔偿

第五节管理者与组织者的侵权责任

一、概念

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范围

三、保护对象的范围

第六节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一、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承担

二、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承担

三、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致损第二十六章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产品责任

二、产品责任的要件

三、产品责任的主体

四、产品责任的抗辩

第二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一般规定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占有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第三节医疗损害责任

一、基本规定

二、几个重要问题

第四节环境污染致损的民事责任

一、概念

二、责任要件

三、抗辩事由

第五节高度危险责任

一、适用范围

二、责任要件

三、免责和减轻责任

四、连带责任的情形

第六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一、适用范围

二、责任要件三、免责或减轻责任

四、第三人的过错问题

五、关于动物园的特殊规定

第七节物件损害责任

一、地面施工致损的民事责任

二、建筑物致损的民事责任

第八节侵害英烈人格利益的责任

一、保护英烈人格利益的特别规定

二、英烈及其人格利益的界定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面对同等学力考试,相信每一位考生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相信每一位考生的心中各不相同。但是提醒考生切勿兴奋过头,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冷静答题。尤其是英语考试,考生要注意一下几方面: 一、不要“抢”答,要做好答题前的准备 按照英语考试的组织规程,考试两个阶段正式开始答题前几分钟,同学们就会拿到英语试卷。首先要快速地整体浏览一下试卷,大致判断一下对于自己来说试卷的难度。这里要特别注意留意两个部分: 第一个是阅读理解,第二个是看一看书面表达题目 二、不要“长”答,要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在第一个阶段的英语考试中,控制好答题节奏,合理利用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不要在一道试题上耽误太多时间。阅读理解部分由于语篇多,词汇量和阅读量都大,因此比较耗时,但千万不能在这里“恋战”。 三、调动语感做到“一答”准确 英语考试考查语言的运用,因此,考试中有没有语感,就变得非常重要。答题时,不要一味地想语法,想考点,要把考试变成“调动语感”和进行“语言交流”。要自觉运用平时训练所形成的答题技巧。对应试卷各个题型,在回答问题时要注意:

(1)单项选择; (2)完型填空; (3)阅读理解; (4)翻译的重要一步就是一定要理解原文,然后在用自己的语言通顺的表达出来,英语重在意合,英语重在形合;(5)书面表达 四、仔细填涂答题卡避免“非能力失分” 英语考试不仅检验平时训练是否“有素”,“功力”是否“完满”,也体现临场发挥的程度和水平。 温馨提示:考试们在面对考试的时候不用有太多的担心,这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其实英语考试除了考查学生英语知识,也是考查学生的应试能力,所以考生在考试中,一定要沉着冷静,保持一个稳定的心,希望同学们关注考试注意事项,注意答题的每一个细节,稳定心理,正常、甚至是超水平发挥,以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2019 历年浙江省政治学考真题主观题汇总

37.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中美经济联系日益密切,2017年,两国双边货物贸易为5837亿元,中国成为美国增长最快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对美出口总额约占中国对外出口的19%和GDP的4%。中美经贸往来对各自的经济增长、劳动就业、消费者福利和经济结构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全球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然而,2018年3月以来,美国特朗普政府多次对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致使中美贸易摩擦上升为贸易战。对此,中国政府在积极寻求与美方协商解决贸易摩擦的同时,对美国强加的贸易战非常明确地表达了立场:“不愿打、不怕打、必要时不得不打”。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联系《经济生活》中“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的知识,分析中国“不愿打”贸易战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说出中国“不怕打”贸易战的原因。(2分) (3)运用《政治生活》中国家利益的知识,分析中国“必要时不得不打”贸易战的原因。(4分) 评分标准: (1)经济全球化推动生产力发展(1分,突出“生产力”),促成了贸易大繁荣、投资大便利、人员大流动、技术大发展(1分,四个“大”写出任意两个“大”才可得1分,可用“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代替),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1分,突出“强劲动力”,可用“为各国经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代替)。[3分]不打贸易战,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能够延续或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2分,不打贸易战的积极作用要紧密结合材料不可杜撰,“能够继续发挥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增进中美两国经贸往来”、“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答出任意两句得2分)。反之,只会使中美两败俱伤,且殃及世界(1分,只要点出打贸易战的消极作用就可得1分)。(说明:在不写原理的情况下,无论答出几点积极作用或几点消极作用,均得1分;作答既有积极作用又有消极作用的也只能得2分)[3分] (2)美国发动的贸易战不足以影响中国对外经济发展大局;对中国GDP增长的负面影响有限;也会损伤美国自身经济(说明:答出一点给1分,答出两点及以上均给2分)。[2分] (3)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分,“出发点”、“落脚点”各占1分,答不出此“点”的情况下,写出“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或“利益的对立是冲突的根源”可给1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1分,点出“维护人民的的根本利益”且强调“在我国”才可得1分)。如果美国发动贸易战严重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损害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必须还手(1分,答出损害我国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的才可得1分)。[4分] 38.为了满足我国农业遥感监测中作物监测时效性要求高,监测内容多,数据要求高等需求,中国科学家做了大量研究,于2018年6月2日成功发射高分6号卫星。这颗卫星实现了空间分辨率与时间分辨率的优化组合,具有大范围、重访周期短、定量化探测等优势,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可以为农业农村管理提供精准保障,是我国第一颗真正意义上的农业遥感卫星。 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与哲学》中的相关知识,分析我国提升农业遥感监测水平是如何体现“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的。(6分) 评分标准: 实践提出的新问题、新要求(1分,点出“新问题”、“新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推动人们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1分,点出“探索”、“研究”其中任意一个或两个均得1分)。我国农业农村管理实践对农业遥感监测提出的新要求,推动科研工作者研发新型农业卫星(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实践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1分,点出“认识工具”才可得1分),促进了认识发展(1分,可用“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代替)。新型农业卫星的成功发射,提升了我国天地一体化的对地观测能力,提高了我国农业遥感监测认识水平(1分,根据原理分析材料占1分)。[6分]

【自考真题】全国2018年4月自考民法学考试真题含参考答案附马列真题(自考必备) (3)

全国2018年4月自考民法学考试真题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顶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顶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A.平等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不能作为民事主体的是 A.国家 B.法人 C.胎儿 D.合伙组织 3、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主权利和从权利相互依存,主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从权利消灭主权利也消灭 B.专属权不能转让,但可以继承 C.民事权利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仅由国家提供保护 D.超过权利人权利限定范围,义务人没有必为某种行为的义务 4、下列有关宣告失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制度的目的仅在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 B.某甲已下落不明一年,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

C.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前置条件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为财产代管人 5、下列对法人的财产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人的财产,是能够为法人独立享有、自主支配的财产 B.法人的责任,仅由其出资人承担 C.法入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的,应由其出资人承担责任 D.法定代表人无需对法人的非法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6、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是 A.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 B.普通合伙和隐名合伙 C.隐名合伙和显名合伙 D.企业合伙和个人合伙 7、下列对物的表述正确的是 A.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 B.从物脱离主物即不能独立存在 C.特定物既可是因物自身的特点而区别于他物的物,也可以是依当事入的主观意志确定的物 D.种类物和特定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均可以约定在交付前转移所有权 8、依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是 A.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B.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心理学怎么备考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心理学怎么备考? 距离2018年同等学力考试也快到临了,但是做为在职人员学习的时间也就是周末。所以,要参加2018年同等申硕的考试,必须提前做万全准备。下面是相关老师给大家介绍的如何备考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心理学的考试。 首先,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备考时需要记忆和理解的内容比较多,那么除了工作,一旦有空余的时间就拿出来心理学专业的资料多看几遍,看多了自然就记住啦。不管工作再忙再累也要以一个积极的心态去复习,时间可以安排在早上或者晚上,每天能够学习1-2个小时最好。 其次,心理学专业复习内容比较繁琐,考生应该学会利用自己的零散时间。比如说在地铁里,晚上睡觉前看半个小时书,早上早起20分钟等都可以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 再其次,由于备考时间相对较长,考生要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复习计划,张弛有度,不能过急也不能过缓。在考前多注意节假日对复习状态的影响。 最后,考生要根据具体复习情况对复习计划灵活作出调整,保证复习效率。把每个复习阶段的计划进行细化,要有可行性和可量化性。 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备考过程中不能过于劳累,不然会影响记忆和理解效果。学会劳逸结合,掌握复习小技巧,可以让复习效果事半功倍。 以上就是关于备考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心理学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要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 院校名称热招专业方向推荐院校简介 中国人民大 学 公共管理企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是一 所以人文社会科学 为主的综合性研究 型全国重点大学, 直属于教育部,由 教育部与北京市共 建。目前学校是国 家“985工程”和 “211工程”重点 建设的大学之一。 社会学人力资源管理 EMBA 艺术学 技术经济及管理会计学 计算机哲学 市场营销法学 国民经济学网络经济学 历史学项目管理 传播学新闻学 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 院校名称热招专业方向推荐院校简介 南开大学 劳动经济学金融学南开大学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部直 属,国家“211工 程”和“985工程”, 入选首批“2011 计划”、“111计 划”、“珠峰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 育培养计划”,被 誉为“学府北辰”。金融投资与公司金融金融管理与理财规划 金融投资与证券实务金融投资与理财风控 财务管理与财政税收人力资源管理 企业管理项目管理 资本市场与会计EMBA 行政管理MBA 法学西方经济学 国际金融与投资世界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财务管理 财政税收与金融实务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进出口管理与战略 教育学心理学 国际政治学风险管理与私募股权 民商法经济法 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 院校名称热招专业方向推荐院校优势 上海财经大 学 财务管理金融学上海财经大学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部直属的一所以经 管为主,法、文、经济学金融管理与投资分析 国际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 法律金融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测验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测验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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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精选试题及答案一 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广义的民法是指()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 C.私法 D.民法通则 答案:C 2.甲擅自处分乙财产给丙,嗣后,甲概括继承乙之财产,则甲与丙之处分行为有效。这是根据对《合同法》51条进行的() A.扩张解释 B.目的性扩张 C.文义解释 D.类推适用 答案:C 3.股东权是() A.财产权

B.支配权 C.身份权 D.社员权 答案: D 4.自助行为 A.只有权利人可为之 B.第三人亦得为之 C.不限于保护请求权 D.一切权利皆可以之求助 答案:A 5.农村承包经营户是() A.国有经济组成部分 B.个体经济单位 C.必须以承包合同为基础 D.须依法核准登记 答案:C 6.高等学校招收自费学生,有偿提供教学服务,故学校是() A.营利法人

B.社团法人 C.企业法人 D.公益法人 答案:D 7.甲受诈欺与乙订立买卖合同,该合同原则上()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待定 D.可追认 答案:B 8.甲对乙为要约,下列哪种情况该要约可以撤销?() A.要约到达乙之前 B.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C.乙对甲发出承诺之前 D.乙善意地信赖甲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作好了准备 答案: C 9.甲与乙订立空调购销预约,甲支付5万元,并约定,甲若半年内不与乙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甲即丧失5万元。反之,若乙半年内不与甲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则应向甲双倍返还5万元。此时,甲所支付的5万元是()

2007 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200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法学试卷 一、名词解释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2.西周五刑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危险犯5.法律责任 二、简答题 1.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2.法对社会正义的促进作用。 3.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 4.举权的普遍性。 5.法律概念及其种类 三、论述题 1.犯罪中止的种类及处罚原则2..知识产权特征 2007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法学学位学科 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因共同关系而形成的成员权组成的复合性的权利。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同使用权与专有使用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等。 2.答:西周五刑即奴隶制五刑,是指在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即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五种刑罚。这五种刑罚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3.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4.答: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5.答: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法律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法律义务。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二、简答题 1.答:“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1)作为一种言行规范,“礼”最早源于氏族时代的祭祀风俗。在阶级明显分化、国家形成以后,一部分反映等级差别和专制要求的精神原则逐渐从具体的礼仪形式中被抽象、概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词汇部分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词汇部分 1.According to the minister, measures are being taken to introduce more diversity into the education system. A.difference B. adversity C. unity D. variety 2.He would once in a while lose his temper when he found himself involved in an argument. A.rarely B.often C.occasionally D.seldom 3.Intuition is something that cannot be proven, but many people believe in it an use it for decision making. A.Instinct B.intelligence C.Rationality D.Experience 4.A global company must be sensitive to the cultures and customs of the countries where it operates. A.patient B.generous C.emotional D.responsive 5.At last John Smith stepped down as the company’s CEO and returned to his roots in software research. A.retired B.resigned C. revived D.reacted 6.Immersed in his experiment, they had no idea what happened just outside their lab. A.Concentrated B.Addicted C.Absorbed https://www.360docs.net/doc/8412580832.html,mitted https://www.360docs.net/doc/8412580832.html,st month the government initiated a public debate on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the sport policy. A.transmitted B.followed C.promoted https://www.360docs.net/doc/8412580832.html,unched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最新法考民法历年真题及答案汇总(五)

2018法考民法历年真题及答案汇总(五) 2018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民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1、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正确答案】ABD 2、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未盖公章,但乙公司已付款,且该款用于甲公司项目建设 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 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向甲公司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以个人名义收取该保证金并转交甲公司出纳员入账 【正确答案】ABCD 3、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

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正确答案】ABCD 4、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 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BC 5、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2019年法考主观题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或者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考试方式。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考试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考试方式。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法考民法历年真题及答案汇总(四)

2018法考民法历年真题及答案汇总(四) 2018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民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1、老夫妇王冬与张霞有一子王希、一女王楠,王希婚后育有一子王小力。王冬和张霞曾约定,自家的门面房和住房属于王冬所有。2012年8月9日,王冬办理了公证遗嘱,确定门面房由张霞和王希共同继承。2013年7月10日,王冬将门面房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3年12月,王冬去世,不久王希也去世。关于住房和出售门面房价款的继承,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霞有部分继承权 B.王楠有部分继承权 C.王小力有部分继承权 D.王小力对住房有部分继承权、对出售门面房的价款有全部继承权 【正确答案】D 2、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4、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B.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 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 【正确答案】A 5、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 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考试样卷及参考答案

考试样卷及参考答案 试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5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该小题不得分) 1.法与社会经济基础的相互关系具体表现为()。 A.经济基础是决定法的性状和发展的唯一因素 B.法的发展决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 C.法通过对社会生产力发生作用而促进或阻碍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 D.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本质 2.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合法的社会关系,因此()。 A.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B.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态 C.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的社会关系D.法律关系是由合法行为产生的社会关系 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A.法的渊源不同B.法的分类方式不同 C.法典编纂技术不同D.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4.在我国,有权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 5.适用法律时需要进行辩证推理的情况包括()。 A.法律规定的内容模糊 B.法律有缺漏,出现了“法律空隙”或“法律漏洞” C.不同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发生冲突 D.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情势,发生通常所说的“合法”与“合理”的矛盾 6.西周中期制定吕刑时的周王是()。 A.周穆王B.周宣王C.周恭王D.周厉王 7.“十恶”规定于()。 A.《晋律》B.《隋律》C.《唐律》D.《北齐律》 8.形成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部分为法典结构的中国古代第一部法典不是()。 A.《永徽律》B.《大明律》C.《大清律》D.《大元通制》 9.明代中央主审机构是()。 A.枢密院B.大理寺C.审刑院D.刑部 10.清末变法后中央的司法主审机关是()。 A.大理寺B.刑部C.大理院D.法部 11.下列机关需要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的有()。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12.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可以检查公民的通信是出于()的需要。 A.维护国家安全B.打击刑事犯罪C.解决民事纠纷D.解决个人恩怨 1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进行()。 A.申诉B.控告C.检举D.取得赔偿 14.我国在民族自治地方包括的范围是()。 A.自治区B.自治县C.民族乡D.自治州 15.香港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权的内容包括()。 A.立法权B.行政管理权C.独立的司法权D.终审权 16.刑法中的免除处罚是指()。 A.宣告无罪 B.作有罪宣告,由于情节轻微而免除其刑罚处罚

2018主观题真题

第一题:论述题 (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些止血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2016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2016年同等学力法学综合真题及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暂无答案) 1.法人包括() 2.监护人职责包括() 3.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时间() 4.身份权包括() 5.区别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 6.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7.我国刑法规定,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8.行为人实际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 9.刑法的机能体现在() 10.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有() 1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参议院的职责有() 12.清末预备立宪中仿照西方国家设立的中央立法审判机关有() 13.元代中央主审判的机关有() 14.秦代的法定死刑有() 15.西周的“婚姻六礼”有() 16.法律解释的意义通常在于() 17.行政执法活动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8.从法律分类上看《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属于() 19.我国为防止和消除立法中的法律冲突而采取的方法包括() 20.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我国(主体,参体,依据,目的) 二、名词解释: 1.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 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分裂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客体是国家的统一。2)客观方面是为组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行为人实施组织、

策划、实施行为之一的,构成分裂国家罪的既遂。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 3.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 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4.禹刑 “禹刑”是夏代法律的总称、泛称,“禹刑”不是一部成文法典而是夏代的法律和刑罚。 5.禁止性规则 依据调节性规则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可把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禁止性规则规定主体不得做出一定行为。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对于实现主体自由所具有的意义. 第一、法律确认和保障主体自由的实现所需要的各种现实条件。 第二、法律为自由的实现排除主体间的相互强制与侵害。 第三,法律还为了自由这种目的价值的真正实现而排除主体自身对自由的滥用。 2.简述《唐律》五刑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1)死刑。唐律只规定绞刑、斩两种死刑,较前代轻缓了许多。(2)流行。唐律规定流刑有三等,即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另规定加役流刑,除流三千里外,还要居作三年,用以替代某些死刑。 (3)徒刑。唐律把徒刑分为五等,即徒刑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4)仗刑。唐律杖刑分为仗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共五等。(5)笞刑。唐律笞刑分为笞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共五等。

2018年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回忆版)

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法)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 3000 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 30000 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 30000 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第三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事诉讼法)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 10:20 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 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 5 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2002-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单项选择题 (2011年)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年卷三单选第1题)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2题)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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