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浅谈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浅谈食品安全法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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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现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一简要介绍。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及过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来,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折射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为了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亟需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修改、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工作立足中国实际,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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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9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WWw.yBASK.法制办成立了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草案经2007年10月国务院第1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当年12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为了更好地修改、完善这部法律草案,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9年4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共收到各方面意见11327条,充分体现了国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性。关于食品安全法是否应当规定电子监管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19年7月召开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来的第一次立法论证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赴广西、上海、北京、河南、河北进行实地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有关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家学者对草案的意见;就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与有关部门多次进行协调、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食品安全法经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五次、第七次会议共四次审议,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二、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食品安全法立法中的难点。近年来,一些食品安全事故暴露

---------------------------------------------------------------范文最新推荐------------------------------------------------------ 出有的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问题,有的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能责任划分不清,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为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本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第一,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二,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于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食品安全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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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四,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五,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二)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对此加以规定,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与时俱进,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第一,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方案。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第二,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

---------------------------------------------------------------范文最新推荐------------------------------------------------------ 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法律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操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关于评估结果的用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三)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针对食品标准政出多门、标准缺失、标准“打架”以及标准过高或过低等问题,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作了相应规定。第一,为防止食品安全标准畸高畸低,食品安全法规定,制定食品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同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第二,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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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三,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地位。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对此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四)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第一,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第二,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管理体系,减轻企业负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

---------------------------------------------------------------范文最新推荐------------------------------------------------------ 任何费用。第三,建立完备的索证索票制度、台账制度等。如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第四,严格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管理。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与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第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停止经营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六,严格对食品广告的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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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五)关于食品检验第一,明确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字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二,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同时明确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六)关于食品进出口第一,明确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

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二,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七)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一,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农业行政、质量监

---------------------------------------------------------------范文最新推荐------------------------------------------------------ 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第二,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八)关于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第八章“监督管理”重申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九)关于法律责任第一,对特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的资格进行限制。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第二,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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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第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息,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真正实现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企业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同时,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法一定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从而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钢铁长城,造就一个体质强健、生机勃勃的民族,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_1

( 安全心得体会)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17670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Learning experience of food safety law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xx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

新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全)

新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全) 一、单项选择题(共90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A、整合执法队伍 B、建立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工作机制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D、成立统一食品检验机构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A、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B、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D、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A:申请人要求B:各级政府要求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C、《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 A )。 A、餐饮服务场所 B、私人住宅 C、家庭餐桌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D、工商登记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国家立法部门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

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 修订背景及过程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被立法部门提上日程。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5篇

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5篇 【篇一】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状态,人类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害的隐患。 近年来,一系列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红灯频闪,大家从新闻及媒体上或多或少都看到听到让我们百姓痛心的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接二连三地爆发,让我们对入口食品的安全产生了质疑。2001年的南京冠生园食品厂月饼“陈馅新做”事件使消费者惊愕;2004年阜阳地区婴幼儿长期食用劣质奶粉会导致婴幼儿营养不良、生长停滞、免疫力下降,进而并发多种疾病甚至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恨;2006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消费预警,称其抽检的30多件多宝鱼样品全部含有可能致癌的禁用渔药残留,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这些事件让人们一次次“领略”了不法生产经营者见利忘义的“黑心”;2008年三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事件。一种叫做三聚氰胺的化工原料原本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瞬间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其添加在原奶或奶粉中可以使蛋白质增加的成份,三聚氰胺竟然成了黑心企业牟取暴利的“秘密武器”。正是它导致了众多婴幼儿得结石,给我们下一代的成长造成了阴影……老百姓对端上餐桌的食品、对“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牛奶梦终于破碎了。形形色色的鲜艳的食品使大家疑虑重重:我们到底还能吃什么?! 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于20XX年2月28日上午9时,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的165名全国人大会委员按下手中的表决器,以158票高票表

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寄托着全国人民沉甸甸的期盼和重托的《食品安全法》终于诞生了。 20XX年4月11日在青岛啤酒公司,全国人大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食品安全法》给大家进行了解析。李主任解释,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有多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暴露了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检验不规范、责任不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的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所以制定《食品安全法》。李主任介绍,食品安全法监管方式的转变主要有以下重点: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为食品的风险检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国家以风险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许可、进出口管理等监管,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进行处置,如报告、评估、召回、查封、处罚等。相较于以前仅关注产品的外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方式,这种以加强检测、评估和检验的监管方式更注重产品的内在质量。对食品监管方式进行观念的转变。 “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两个字的差别,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李援主任说,“食品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而食品安全则涉及到无毒无害。这是由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外在为主,深入到食品安全的内在因素来进行监管,并且导致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伴随科技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食品工业的不断进步,食品中添加了其他成份,比如各种添加剂、防腐剂等。这些成份的毒害性是眼睛看不到、手摸不到、鼻子闻不到、嘴尝不出来的。所以说食品安全事关

食品安全法试题以及答案【最新版】

食品安全法试题以及答案 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法自(A)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A、2009年6月1日B、2009年6月28日C、2009年8月1日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C)。 A、公众身体健康 B、公众生命安全C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A)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A、2 2 B、3 3 C、5 5 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C)倍的赔偿金。A、3 B、5 C、10 5、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中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的工作,将处以(B)元以上(B)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A、1000 10000 B、2000 20000 C、3000 30000 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A)。A、免检B、不定期抽检C、定期抽检 7、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B)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 )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3 5 B、5 10 C、5 5 8、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C)。 A、道德谴责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9、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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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 大“亮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检程序、快检等。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第一章总则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一、适用范围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2.新法的进步—— 8 个“强化”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第二章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3.“新”还表现在哪里?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第一节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一、一般性规定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 123 类。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第四节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一、特殊食品 第二节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第五章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一、食品检验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二、复检的规定 饮餐具洗消要求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口包装食品、添加剂标签的规定。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 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报告、通告的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三、医疗机构 / 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通告的规定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应当采取的规定 五、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的规定 第三节

2017年《食品安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1)

新南洋考试试题 部门: 姓名:分数: 单项选择题(共30道题,每题2分,共60分) 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D)起施行。 年1月1日 年5月1日 年6月1日 年10月1日 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B)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A.食品添加剂 B.食品污染 C.食品有害物质残留 D.农药残留 3、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C)。 A.食品卫生许可 B.食品生产许可 C.食品经营许可 D.无需取得许可 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B)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5、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C ) A.鼓励性标准 B.引导性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自愿性标准 6、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B)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7、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D)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对 8、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C),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A.公司公章 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 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D.监督机关行政章 9、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B)之日起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A.五个工作日 B.七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三十个工作日 10、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罚款。(A) A.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B.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C.五倍以上 D. 十倍以上 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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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本文是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 ___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 ___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 ___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 ___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 ___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___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什么是食品,对于这个名词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品。什么是安全,通俗地讲就是使人的身心健康

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

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 食品安全法试题 1.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时间是: A. 2009年2月28日 B.2009年6月1日 C.2009年5月1日 D.2009年7月1日 2. 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 A. 保证食品安全 B .保障食品生产者利益 C. 保护食品正常出口 D. 严惩违法行为 3.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含义是: A. 在商店里出售的,可供吸食的物品 B. 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 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C. 历史上,人类曾经食用过的所有动物或植物种类 D. 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4. 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细菌 B. 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身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

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 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D. 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5. 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A. 卫生行政部门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 质量监督部门 D.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 对餐饮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A. 卫生行政部门 B.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 质量监督部门 D.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 下面哪项权利不是《食品安全法》赋予组织和个人的? A. 举报权 B.知情权 C.名誉权 D.建议权 8. 哪个部门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 乡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 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委员会 D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9.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

食品安全法解读学习培训内容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第一部分 一、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亮点 1.新法主要亮点“严”“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最“严”体现在哪里?——8大“亮点”: ①实行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 ②提高了财产处罚的数额; ③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④加大资格处罚力度,设行业终身禁入制 ⑤对“累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 ⑥强化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⑦确立首负责任制 ⑧加大惩罚、赔偿力度 2.新法的进步——8个“强化” ①强化食品安全统一管理; 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③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 ④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治理; ⑤强化食品安全专业治理; ⑥强化食品安全阳光治理; ⑦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⑧强化食品安全考核与问责。 3.“新”还表现在哪里? ①进一步明确食用产品的管理。 ②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制度。 ③规范网络食品交易。 ④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⑤其他食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经营要求,复检程序、快检等。 第二部分新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二、使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适用 三、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四、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八、食品安全褒奖制度 第二章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 三、食品安全信息通报 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 五、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第一节 一、一般性规定 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123类。 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二节 一、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四、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五、散装食品贮存要求 六、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公开 七、餐饮服务提供者设施设备清洗维护和餐 饮餐具洗消要求 八、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九、餐具、饮局集中消毒的规定 十、食品添加剂采购进货查验规定 十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的食品安全责任十二、网络食品交易规定 十三、食品召回制度 十四、食用饮产品销售规定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一、销售散装食品的要求 二、转基因食品标示规定 三、标签、说明书的标注要求 四、食品广告的规定。 第四节 一、特殊食品 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和原料目录规定 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规定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规定 五、婴幼儿配方生产的规定 第五章 一、食品检验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编号:AQ-BH-05966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Experience of food safety law

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备注:每次经过学习之后总想着把自己学习到的经验记录下来,这会在潜移默化中濡染到生活中的其他事情, 做事更加具有目的性,做事更加具有连贯性,不再是一股脑去做,步步摸棋。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食品安全法》),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确定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的重要依据。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做到及时、客观、准确。 二是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相关制度,防患于未然。 三是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

度。 四是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进口到我国境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口食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强制性要求,并经出入境检验合格。 五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负总责,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监管权力,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六是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食品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获得赔偿。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食品安全法试题含答案

《食品安全法》试题库 一、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本法自(A)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A、2009年6月1日 B、2009年6月28日 C、2009年8月1日 2、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C)。 A、公众身体健康 B、公众生命安全 C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A)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A、2 2 B、3 3 C、5 5 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C)倍的赔偿金。A、3 B、5 C、10 5、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中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将处以(B)元以上(B)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A、1000 10000 B、2000 20000 C、3000 30000 6、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A)。A、免检 B、不定期抽检 C、定期抽检 7、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B)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3 5 B、5 10 C、5 5 8、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C)。 A、道德谴责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9、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 A)。 A、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10、(C)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A、卫生部 B、质检总局 C、国务院 1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A)应当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年 B、每两年 C、每半年 12、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C),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A、疾病预防 B、治疗功能 C、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13、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C)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A、虚假 B、夸大 C、虚假、夸大 1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B)责任。A、相同 B、连带 C、基本相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有(C)条。 A、10章101条 B、10章106条 C、10章104条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_规章制度 2020食品安全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0导语: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我们去关心,下面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解读,欢迎阅读!解读: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除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第1项是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有三个:一是场所的大小和布局应当与其生产经营的规模相适应,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该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二是场所应当整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干净整洁。三是场所应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证食品安全。第2项是对设备、设施的要求。主要有两个:一是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的要求,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与设施。二是应该配备其他保证制品安全的设备或者设施,如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第3项是对人员和制度的要求。要求:一是要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二是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既可以是企业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其他员工。三是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管人、管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证食品安全。第4项是对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设备布局和工艺应当合理,避免引起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应当固定,并有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应当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有专人管理,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的物品,保证食品安全。第5项是对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使用前,对餐具和、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互相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对使用过的炊具、用具等应当及时清洗,保证清洁,防止病菌滋生。第6项是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要求。本条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影响食品安全。二是对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有特殊要求,应当在合适的温度、湿度等环境下进行,防止食品腐烂变质、脱水变形变味,影响食品安全。三是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防止交叉感染,影响食品安全。第7项是对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如餐具、饮具等。第8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衣着整洁,指甲常剪,头发常理,勤洗澡等。在生产经营时,应当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套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避免容易、售货工具和设备污染食品,影响食品安全。第9项是对用水的要求。生产经营用水标准为2019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9)第10项对洗涤剂和消毒剂的要求。保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第11项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兜底条款。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多、链条长,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所以对未提及到的法律要求也要同时遵守。解读:第三十四条第1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三类:第一是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如使用甲醇兑制的酒,用纸板做的肉包子馅等。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如吊白块、三聚氰胺。三是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如地沟油等。第2项除禁止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外,还禁止生产经营该类食品的添加剂、食

《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

《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 绍-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10章104条,内容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起施行。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

食品安全法经营企业培训考核试题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考核试题姓名:成绩: 一、名词解释 1、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4、食品保质期,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二、填空 1、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9、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10、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1、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2、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4篇)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4篇)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1 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3月23日,我县召开了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与8个乡政府、10家成员单位签定了《xx县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工作目标细化到各成员单位、乡镇,会上对XX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与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监管部门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整合了监管资源,增强了监管合力。 二、加强宣传,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积极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县食药安委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第三届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共有89个机关单位、84个食品企业参赛,参赛人数1077人,其中机关796人,食品企业225人,社会公众56人,参加网络答题641人,答题卡答题346人。此次活动中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荣获全国第三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奖。 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各职能部门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企业自觉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 做好信息的收集和编发、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及时反映食品安全市场信息,充分展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编发食品安全信息46期,其中食品安全监管信息27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2015年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食品安全考试 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起施行。 A.2015年1月1日 B.2015年5月1日 C.2015年6月1日 D.2015年10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包括()。 A.九章共一百零一条 B.十章共一百零一条 C.九章共一百零四条 D.十章共一百五十四条 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A.食品添加剂 B.食品污染 C.食品有害物质残留 4、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 A.食品卫生许可 B.食品生产许可 C.食品流通许可 D.餐饮服务许可 5、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六、二 B.二、六 C.十二、三 D.三、十二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7、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 ) A.鼓励性标准

B.引导性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自愿性标准 8、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以上才能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 A.60度 B.70度 C.80度 D.100度 9、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A.实验室 B.食品检验机构 C.第三方检测机构 10、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个月。 A.一 B.三 C.六 D.十二 11.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12.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 )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是 13.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 ),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A.公司公章 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 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14.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

新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摘抄

(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目录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1) 第二章实体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 (2)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 (2) 第四章 2015最新食品安全法落实职责分工 (6)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一、监管体系更全面 风险全面控制,责任全面落实,体系全面推进,能力全面提升 二、史上最严的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执法衔接,强化规范执法,强化执法公开

第二章目前实体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实体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食品检验等方面管理存在不足。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及案例分析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级处罚十万起步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级处罚五千起步 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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