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

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

和“新参加工作”。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图2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查

询”。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

受理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2.社保大厅办理

1)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①个人信息录入

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并按照个人事先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进行个人信息录入。

(图:1)

点击后在弹出的以下窗口进行逐项录入,其中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

(图:2)

②增员

如图3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增员”

(图:3)

出现如图4的窗口,点击“确定增员单位”按钮,点击窗口下方“查询”按钮,出现刚才录入待增员人信息,在拟增员的人员姓名前面的打勾选中。在“人员列表”下“增员险种类型中选择“四险、医疗”。设置四险和医疗缴费/支付(恢复)原因,首次参保的一般选择“新参加工作”和“新参统”选项,若一次增员两个以上人员,可采用批量设置方式。点击窗口下方“增员”按钮,系统会询问是否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是”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四险和医疗增员表。

(图:4)

③报盘

(图:5)

点击后出现图6窗口。点击下方“查询”按钮,出现拟增员人员列表,勾选本次要增员的人员,点击“报盘”按钮,将报盘文件存放至U盘。

(图:6)

2)每月24日前到社保大厅报盘、提交材料,办理增员手续。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最好单、双面的都

带;

②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③《个人信息登记表》、《四险增员表》、《医疗增员表》各2份(签字盖章);

④存有报盘文件的U盘;

⑤公章最好也带着。

(二)转入增员

员工之前已参加过社保,在我单位只需转入即可的,可直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点击“增员”“他区转入”,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陆查询显示

“导入成功”即可,该员工社保转入操作即已完成。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的

导入失败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

二、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录入要减员的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然后点击“保存”,若此次操作只需减员一位员工,则点击“返回”按钮,若需要减员多位员工,反复进行灰色阴影部分操作,然后点击“返回”按钮。此时出现图窗口,在要减员的员工姓名前的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按钮。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陆,点击“查询管理”下“申报信息状态查询”,在“申报日期”中选择需要查询的申报业务的日期区间,点击“查询”,可查询到所有在此期间的申报的所有业务。也可通过“身份证号”、“姓名”查询单个人员的申报情况。若查询结果四险和医疗显示均“导入成功”即可,该员工社保减员操作即已完成。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一、新参统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3)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4)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 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2)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3)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4)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5)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2)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3)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 和“新参加工作”。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 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查 询”。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 受理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 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2.社保大厅办理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doc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一、社保登记 新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企业开户行行号及帐号。 二、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当月新入职人员情况办理如下事宜: ○对从未上过社会保险的本市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即:在社保电脑程序中为其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电子表(表二),并打印出表二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表(表十一); ○再在医疗保险电脑程序中为其填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情况电子表(表三),并打印出表三在表的右上角贴一寸彩照1张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去万寿社保分中心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及医疗保险存折;在初次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25日至月底到双榆树商业银行领取医保存折; ○对持有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北京市医疗手册(蓝本)的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填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电子表(表十一)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 ○对上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如有事项变更,填医疗保险变更情况表(表六); ○对已上医疗保险,但中途有终断且在4月以的员工要填医疗保险基数确认表(表七); ○对本市劳务工,持其原单位给上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证明,可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

武汉社保新增、减员流程(文字)

员工社保新增报停流程 (武汉社保) 一、新参保人员(增员) 1、办公室员工入职满三个月,试用合格后从入职第四个月起公司为其 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在投保期间享受退休养老、住院医疗、失业补助、 工伤费用核报、生育补贴等待遇。由人事部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每月 10号前将最终结果上报财务部王璐。确定下月新参保人员名单。(本 月新增,下月开始购买保险) 2、制卡需提供的资料(医保卡): (1)提交身份证正反全屏扫描件 (2)电子登记照 (正面免冠照,背景为白色,照片为JPG格式,相片尺寸为 358*441,文件大小15-35KB) 3、社保制卡资料由投保人在确定购买保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财 务部王璐,如因资料未及时提供引起的制卡延后由本人承担责任。 每月20号之前财务部王璐会前往武汉社保局办理下月社保新增、减 员及社保卡制卡等工作。 4、制卡费25元,直接从参保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医保账户(医保卡) 每月会根据年龄段的不同固定划入一定金额到医保卡内,以实际到账 金额为主。卡内金额只能用于药店购药或医院就医门诊。(限于武汉 本地药店和武汉医保指点医院门诊) 5、制卡时间从收到资料之日起1个月左右,方可完成制卡。具体时间以 社保局发卡日为准。 6、制卡成功后,由财务部王璐电话通知参保人领取社保卡。 7、每年社保基数随工资水平的变化会略作调整,缴纳款项也略有不同。 2014年1月至今个人每月缴纳227.78 元,公司承担:623.06元。 个人缴纳部分会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二、停保人员(离职或自离、自愿不购买保险人员) 1、公司为每一位合格入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由于部分员工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保险的购买。为保障双方共同的权益,自愿放弃不购买保险的 员工必须到人事部填写《不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每月15号前提 交者,下月停止缴纳社保,当月社保不可停缴。人事部每月18号前必须 将当月《不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交财务部王璐,如未能及时提交 引起的纠纷,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2、每月离职人员及自离人员名单由人事部于每月15号前交财务部王璐, 确定社保扣款金额。原则上当月社保自缴部分当月工资中扣除,但已确 认该员工下月已无考勤,本月工资中扣除当月及下月社保自缴部分。 3、停保人员自停保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为其提供的任何保障。视为自 愿放弃享有退休养老、住院医疗、失业补助、工伤费用核报、生育补贴 等相关待遇。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单位网上业务办理说明 第一部分: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第二部分:网上申报社保新年度缴费工资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操作指引 只有申办了“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办理社保业务资格”的单位(即CA用户)才能应用网上在线增减员功能,非CA用户单位均不予办理。凡需在网上在线办理增减员业务,CA用户须先登录成功。 一、登陆办法 登陆网址: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418838548.html,)网上业务大厅。 网上登录方式:通过位于网上业务大厅内的“社会保险查询系统”下方的进行登录,录入PIN码成功后,进入操作页面后即可办理在线增减员业务。 二、网上在线增员操作办法 (一)网上在线增员操作步骤 1、成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边的“网上增减员业务”栏目下的“网上在职增员”,进入“网上在职增员”页面;

2、若被增员的人员以前从未在广州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必须先录入人员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新参保”;若被增人员曾在广州市参加过社会保险,暂停了社会保险关系,录入该人的社保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续保”;若被增人员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并领取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录入此人的社保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该人的变更类型将被自动显示为“再投保”。 单位操作员根据被增人员的实际情况录入页面上其余项目信息(若用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的方框被置灰,表示此方框无须填写,而红色字体是为必录字项); 备注:单位在网上办理增员,若系统自动默认变动类型或出现提示时,请留意以下重点事项: (1)正常参保的人员不能办理增员。若单位经办人录入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编号,检索到人员为正常参保状态,系统则会自动提示:“该人非停保状态,不能办理增员!”并退出清屏; (2)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现为暂停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参保,录入个人编号或身份证号码两者其中之一项,系统自动默认此人的变更类型置为“续保”; (3)曾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领取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金,个人参保状态为终止,有以下两种情况:A、单位若录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可以参保,系统就会自动默认此人的变更类型置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和“新参加工作”。 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图2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和业务类型,点击“查询”。 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受理成 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章)。 2.社保大厅办理 1)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①个人信息录入 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武汉市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武汉市社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单位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进入业务模块 录入信息 确认信息 是否正确 否 保存 放弃业务退单 信息进待办 任务列表 提交审批系统后台审批进已办任务列表 业务结束是审核未通过 记录放弃 信息无误 不通过 通过 审核未通过记录重新办理 放弃业务 退单主动放弃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 单位和普通单位,VIP 单位办理的

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入的基本信息。 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

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 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 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 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 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 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 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表”填表说明

《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电子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增减员手续时填写。 二、本市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员可以在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但一个报盘文件只允许填报一个单位,不能在同一个报盘文件中申报多个单位(除首次办理外,报盘文件需命名为单位社保编号)。 三、○符号为公共必录项、☆符号为劳动用工备案必录项、△符号为社保增减员必录项。 “本市人员失业登记号码”是“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必须填写”项目,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必须填写,未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人员不需填写。 社保增减员必录项中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仅适用于公务员补助填报,其它人员不需填报;户籍所属省、本次缴费起始年月、月缴费工资、新年度月缴费工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间填写)、各险种选择参保为增员必填项目;停保原因、供养人数、是否有继承人、死亡时间为减员必填项目。 四、录入规则 1、身份号码:使用18位身份号码。 2、姓名:字符串类型。 3、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工作岗位、就业前身份、就业形式、备案类别、合同类型及个人身份代码、行政职务代码、户籍所属省、各险种、停保原因、是否有继承人栏提供了下拉选择框,请选择所需的值。

4、下拉选择框中选项较多时,可到“字典代码项”页按Ctrl+F 查找确定后,复制粘贴到“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页面上;复制的内容必须含有相应的编码与小数点。 5、日期类型的栏目一定要严格按照“YYYYMMDD”(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或“YYYYMM”(即年年年年月月)的格式填写,勿以“-”或“.”等符号分隔。 6、增员报盘后实际参保险种将按照单位登记的参保情况及个人身份、户口性质予以确认。“工伤”一栏只有农村户口人员才能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非农村户口人员选择此标识在社保机构读盘时将被系统判断为错误数据),选择“农民工先行参工伤”标识代表该人员只参加工伤保险,其它险种不参加。 五、打印名册 1、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导入已录资料。具体办法:在“打印简化版”页面定义首行内容后,往下拉复制,直至已录入资料行完结。 2、按预设格式进行浏览或打印。 3、“打印简化版”为A4页面格式,请勿自行调整列宽。 六、请如实填写,如有变更请及时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民族、合同开始日期、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4个公共数据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修改即可;身份号码、姓名、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等4个公共数据需到区(县级市)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申请修改。 七、项目说明: 1、本次缴费起始年月:即本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

社保增减员流程

987987 每月底30号左右问兰建芳,唐小配,小曹下个月增减员名单. CA办理社保增员流程 社保增、减员办理流程:(在每月:15号之前完成) 1.插入电脑主机中,点击电脑桌面--优证通--登录--进入养老服务--输入密码(111111) --点击确认之后即可登录社保网站 2.增员(如原先有参保过),点击左上方增员业务窗口,则跳出增员页面--下方增员操 作--增员人员身份证号码--回车(会跳出参保人员姓名)--填入工伤保险基数(最低范围)、生育保险基数(最低范围)--确认--密码后点击下方提交即可。操作完毕返回增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3.增员(原先从未参保过),点击左上方首次参保增员,则跳出首次增员页面—点击下 方新增参保—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职工岗位(选择其他)、文化程度、个人身份(选择其他方式)、婚姻状态、户口所在地、邮编(可上网查询)、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养老缴费工资(即基本工资,可询问小曹)、工伤缴费基数(最低范围)、生育缴费基数(最低范围)}输入完毕点击保存—点击下方提交即可。操作完毕返回首次参保增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4.减员,点击左上方减员操作后会跳出减员页面。点击下方减员操作—输入减员人员 的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回车—点击确定。点击下方提交后即可。操作完毕返回减员页面复查,是否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如是,则操作成功,待3-4天过后打开CA看看是否已经审核通过即可。

5.增减员审核通过后,点击下方盖章导出键后保存好电子版,将电子版打印出来交给 财务林晓彦处一份。 医保增、减员办理流程:(在每月20号之前完成) 1.增员流程 a.首次参保人员所需资料 社保增员申报表(一张) 首次参保人员需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参保人员一寸红底彩照(一张) 医保增员变更申报表盖章(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城镇居民停保申请表(一份)加盖公章注:有办理过居民医保卡的才要,否则不需要此表。 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之后,拿到医保中心进行办理即可。 b.续保所需资料 医保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医保增员变更申报表盖章(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社保增员表(一份) 注:如本月增员人数超过三人,需把个人资料录入U盘后带到医保中心进行办理

武汉社保单位操作流程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待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回退标志为“是”。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单位分为VIP单位和普通单位,VIP单位办理的业务全部由系统自动审核,保存资料备查即可,但普通单位经办的业务(包括增减员、年度工资申报)需携带相关资料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其他业务也是系统自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

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如审批还未结束,则在已办任务列表中的审批结果中显示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 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招工登记流程: A.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已取得网上办事密码的: 招用上海户籍员工: 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招用外地户籍员工: 登陆来沪人员就业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持劳动保障年检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带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对"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如系统中无本单位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办理基本信息初始化。在签订《上海劳动保障

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以后,由工作人员赋予网上办事密码。 B.柜面办理(适用于不方便网上办理或网上填写信息错误(需携带劳动 合同复印件)): a.招用上海户籍员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b.招用外地户籍员工: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份,加盖公章 (2)未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需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外劳管理所,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手续,再通过网上(详见四1(1)A)或各区县社保中心柜面申办社保事务: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并粘贴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 注:新参保员工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次月,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也可请人代领,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前往) 办理完招工登记,下一步进行社保转入、新进操作: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社保转入流程: A.法人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办理: 1)凭U盾及密码登陆——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申报,可进行以下操作:完成所需操作后,可进入——查询打印服务——预申请缴费通知单,提交申请——次日9:00可打印。 注:1、网上的新进申报:申报对象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社保增员及减员办理手续及流程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表格(一式两份)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调入本单位时曾在北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 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市农村户口、外埠城镇及外埠农村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如果四险和医疗一起办理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医疗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一)新参保人员增加 1、所需材料: (1)从医疗报盘数据软件程序内录入信息后打印《参保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表三)此表必须粘照片(一寸免冠彩照); (2)带装有导出信息的软盘U盘及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二)转入人员增加 1、所需材料:(1)带装有导出信息的软盘或U盘及手册;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 2、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3、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武汉市单位办理社保详细流程

武汉市单位社保新开户及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新操作版2013) 一、企业社保办理对象 (1)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另单位必须为职工统一缴纳五险。 二、单位新参保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首次需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原、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 (4)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职工签名且盖单位公章); (5)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2张; (7)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位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9)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用U盘拷贝); (10)所有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合同起止期限和双方签章部份)。 (1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2张。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另提示武汉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还需要最近一个月装订成册的财务凭证原件,以及工资表上的所有职工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参保。 三、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1)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单位须妥善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流程 [导读]:办理社保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身分证复印件等;填表内容有税号、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开户银行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需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社保操作流程

各参保单位: 根据无锡市”金保”工程业务要求,所有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20日向社保申报窗口盘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经社保系统审定后开具<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书>,为规范社保申报及劳动用工录用流程,更好地做好社会保险费的足额申报及缴纳工作,特作如下操作说明: 进入系统步骤如下: 1、双击无锡市劳动保障管理系统任意选择一个单位进入 系统,专管员密码是3,单击进入系统。 2、点击“开始”,选择“添加新单位”,输入“单位社保 号码”、“单位名称”,选择“非机关单位”以及“劳动和社保操作员”,单击进入系统。 3、再次点击“开始”,选择“重新登陆”,以“单位社保 号码”选择“单位名称”。单击进入系统。 4、最后点击“开始”,选择“读盘与报盘”,选择“读盘”, 选择“读盘路径”,单击“全选”,单击“开始读盘”。

录用操作: 1、点击“打开”,进入“系统模块浏览”窗口,单击“人员变动” ——“录用登记”,双击打开,单击右下脚“添加”,然后单击“添 加”盘的“明细”。 2、跳出“录用登记”对话框,将所有蓝色字体输入,注意有两处 黑色字体要输入的:一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无固定时间的可 以不要输入),二是“合同履行地”下的“合同鉴证”选择“否”。 3、最后选择“返回”,单击右下角的“保存”,就可以报盘了。 注意:单位做”录用登记”时,因没有正式个人代码选择”否”输入的,单位报盘时单选”卡办申报”,先到开发区劳动所进行卡办申报,开发区劳动所接收后产生正式个人代码并下发个人代码数据,下发数据存于单位报盘文件中的文本文件”bpok”中,单位根据下发数据再把正式个人代码逐一输入到”录用登记”中,保存后打印相关表格,单位同时操作”社保新增”和”社险申报”,然后到开发区劳动所盘报劳动用工录用,到劳动局二楼五号窗口盘报社保新增录用,再回开发区劳动所申报”社险申报”,同时下发数据. 总而言之,只要办理录用的人员已有个人社保代码,单位在系 统中就可以同步操作<录用登记> / <社保新增>/<社险申报> 4、”劳动打印”:1)录用登记备案表(1份) 2)合同制职工合同订立报告花名册(4份) 3)外来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花名册(2份) 同时带好: 1)合同 2)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精编版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 流程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员工社保增员、减员操作流程一、增员 (一)新参保增员 新参保人员增员可有网上申报和社保办公大厅申报两种渠道; 1.网上申报 1)基本信息收集让新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网上申报每月5日至21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在窗口左侧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新参保人员增加申请”如图1:如 图1 点击“新参保人员增加”弹出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的窗口。按照新参保人员已填写好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依次填写申报信息。(图2为该窗口的下半部分。)亮蓝色字体项为必录项。邮编若以“0”开头的,则无法直接录入,可在word中写好,贴进去即可。新参保的人员在“医保个人缴费原因” 和“四险个人缴费原因”处一般选择“新参统”和“新参加工作”。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点“继续录入”可依次录入多个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图2 在图3窗口中打勾选中要增员的人,点击“提交申请”。 图3 3)申报查询、报表下载打印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询。 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选择查询的日期区间 和业务类型,点击“查询”。若查询结果中四险和医保均显示“导入 成功”,则该人员网上申报增员已受理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 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导入成功”后点击左侧“业务报表查询”“个人信息登记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人员增加表”,勾选要增员的人员,“下载打印”。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和《增员表》。 4)材料提交每月25日前准备当月新参保人员以下材料到社保大厅网上申报专柜提交: ①《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②《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③二采要求的一寸白底彩照2张; ④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 章); ⑤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在一张纸的)1份(盖 章)。 2.社保大厅办理

苏州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苏州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

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