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工社武海峰精讲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工社武海峰精讲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工社武海峰精讲

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一、法的形式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形式: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条约。◆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我国法的形式。

二、法的效力等级

1. 法的纵向效力等级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

3. 一、法人成立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②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③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④有法定代表人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民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法人分类

1.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通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2Z201022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工程建设任务而设立的组织。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施工企业非常设性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项目上的管理者。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Z201031代理的特征与种类

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被代理人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第三人

◆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

◆代理的种类:①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包括招标代理、采购代理、诉讼代理;

②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设立:

◆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且主体必须自行完成);

◆一般民事委托代理,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除非法律规定书面形式(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事项、权限、期间及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终止: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或代理人辞去;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 1)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

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

4)代理事项违法: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5)转托他人代理:需事前或事后取得被代理人同意,否则由代理人负民事责任。

表见代理条件:①无权代理;②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持有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等证明文件;③本人有过失;④相对人为善意。

法律效果:对本人有效(本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土地所有权;

◆国有(城市市区土地)、集体所有(一般农村和城郊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建设用地使用权;

◆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只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应订立书面合同;使用期限不得超出剩余期限;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

2)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依法律规定办理。

◆地役权(约定)

◆指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应采用书面合同订立,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地役权变动:地役权与不动产要同时转移一人。

◆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权。

2Z20104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生效:◆依法登记生效,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物权的保护

物权侵害解决方式:调解、和解、仲裁、诉讼。

◆物权损毁:修理、重做、更换或恢复原状;◆侵害物权:赔偿损失或其他民事责任;

以上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侵害物权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一、债的概念:◆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的内容是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债权主体、内容、责任的相对性);提示:债权与物权的主要区别是义务人是否具体特定。

二、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最主要、最普遍;

◆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①悬挂物、搁置物脱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②建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③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难以确定侵害人,由可能加害的使用人赔偿;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无因管理→无法律或受托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2Z201052建设工程常见的债

1)施工合同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2)买卖合同债:买方和卖方设备材料采购合同;3)侵权之债: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噪音、废水污染。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Z201061知识产权概念——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客体: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商业机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2Z201062知识产权常见种类

1)专利权:◆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予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均自申请日计算。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具体权利,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构成: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以上要素组合。◆有效期:10年(注意起算时间:核准日)。◆续展:12个月+6个月。3)著作权(版权):◆客体: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保护期限:公民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合作作品,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法人及其组织作品,为首次发表后50年,但自创造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

商标的保护:下列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造假货)

②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的;(卖假货)

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造或卖假商标)

④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贴牌)

⑤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其他损害的。

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三保:◆人保:保证合同;◆物保: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钱保:定金合同。

注意: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一、保证

1)概念: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不得作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分公司)书面授权可以。

3)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

4)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5)保证期间:6个月(未约定);

保证期间合同变更:债务人变更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变更,保证继续有效;变更主合同,应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

◆施工投标保证金: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或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保证书。

◆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1. 抵押财产的范围: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注意:1、2、3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不动产)的,登记为生效设立,其余(动产)为合同生效设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不可抵押财产的范围: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人转让已登记抵押财产的,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抵押权与担保债权同时存在,不得单独转让。

4.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实现顺序:◆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比例清偿;

◆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清偿。

三、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的担保法律行为。

◆质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质押对象:动产质押(动产)和权利质押(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知识产权)。◆注意:无房产证。

四、留置权(法定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动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适用: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维修等。注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

五、定金

◆定金合同:实践合同(交付定金合同生效);

◆定金罚则:①交付定金方违约:没收定金;②收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

◆定金限额:①不超过合同金额20%;②超过部分无效,视为预付款。

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开工前,发包人应为建设工程办理;

◆投保人:发包人;

◆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商或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请的建筑师、工程师等。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动工或材料运抵工地,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工程。

①以先发生为准;②保险期限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责任范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自保险工程动工或材料运抵工地,至工程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使用或接收工程。①以先发生为准;

②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长短由保险合同约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但对旧机械设备不负考核期和维修期的保险责任。

3)工伤保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鼓励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法定非强制性,属于商业保险);

◆施工企业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法定强制险,属于社会保险)。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质量问题倒塌了) ◆重大责任事故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违规操作死了人)

造成其他重大严重后果。(设施条件不符合死了人)

◆重大安全事故:①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①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令他人违章作业;②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令他人违章作业;③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

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申领条件: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许可证)。③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要求。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大中型公用事业;成片建设住宅小区;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⑧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不少于合同价50%;超过1年,不少于30%)。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规定办理消防)。

二、许可证例外工程:

①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②抢险救灾工程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③临时性建筑(如工人宿舍、食堂)。④按照国务院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⑤军用房屋建筑。

三、许可证管理:◆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过期自行废止;

◆中止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应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国务院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一、施工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一级1亿以上;二级4000万以上;三级800万以上)。

◆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有符合规定已完成工程业绩(三级企业不再要求已完成的工程业绩)。

注意: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1)施工总承包:12类(每个划分3至4个资质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2)专业承包:36类(每个划分1至3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3)施工劳务: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按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具体细分。 承揽的业务范围

施工总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 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其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建筑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变更,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申请之日前1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违法):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资质撤回(经营能力):◆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资质撤销(发证前):◆资质许可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许可;越权许可;违反法定程序许可;不符合条件许可;

◆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许可。 吊销→发证后

资质注销(死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企业依法终止的;◆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注意:注销后应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建筑企业应将证书交回许可机关。

四、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规定:

种类: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出资要求: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外资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资金全部来自境外的建设工程;◆国际金融机构资助的工程;◆外资不少于50%的中外联建项目;◆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少于50%且技术困难中方无法独立完成项目;◆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批准,中国投资且技术苦难中方无法独立完成项目。

发包 施工总承包工程 发包

专业工程 分包

分包

专业工程

◆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但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主张权利,也可以向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方、违法分包方为被告起诉的,法院应依法受理;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应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发包方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禁止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以任何形式用其他施工企业的名义(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揽工程,也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证书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的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六、施工企业资质违法的法律责任:

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挂靠)和违法分包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最严重的的处罚方式);

2)民事责任:两者违法承担连带责任(出借方和借入方)

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起源于英国,我国2002年启动)

执业人员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按照规定注册,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执业凭证),否则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注册的种类及申请

◆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专业)注册和变更(企业)注册。

◆自资格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初始注册,需接受继续教育。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初始注册条件:◆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无不予注册的情形;

变更注册:

◆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在签订合同1个月内通过新受聘企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因变更注册不及时影响建造师执业,导致项目损失的,由所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③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④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受聘两单位只申请一个可以);

◆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受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未满5年;◆其他原因受刑事处罚决定之日未满3年;

◆被吊销注册证未满2年;◆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年龄超过65周岁;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单位破产;◆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

◆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年龄超过65周岁;◆死亡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Z202033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可以受聘具有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资质的单位执业。

◆如果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其所受聘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三种除外情形: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2Z202034建造师的基本权利: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

◆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多个专业工程的,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的签章;

◆分包管理文件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修改建筑师签章应征得所在企业同意,且由本人修改;本人不能的,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建造师修改。

建造师的基本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还包括22个不得(常识: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撤销注册建造师注册的情形:

◆注册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许可;越权许可;违反法定程序许可;不符合条件许可;◆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许可;2Z202035建造师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是行政处罚:警告、撤销或吊销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1至3万元的罚款、终身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恶劣) ◆《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2014)规定,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令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总结: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是终身不予注册。

2Z203010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

一、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商品住宅);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投资或融资的;利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

二、可以不招标的施工项目: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抢险救灾;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使用农民工;主要施工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影响工程质量。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三、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采用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组织。

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占控股、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例外是可以邀请招标。

2)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组织。

范围:◆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地域环境影响,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招标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较大;

◆国务院和省级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政府批准。

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两阶段招标: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第一阶段,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四、建设工程招标交易场所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应当告知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2Z203012招标基本程序

(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资金已经落实;◆审批事项: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

◆禁止性规定: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

(3)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

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5)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投标前)和资格后审(开标后)。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其代理人或公证机构检查密封情况,当众拆封和宣读,并记录;◆投标截止前收到的所有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少于3人,不得开标,应重新招标;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记录。

(7)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包括五人,由招标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专家不少于2/3,成员名单中标前保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依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情形: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两章);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投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除外;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互相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8)中标和签定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阴阳合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订施工合同与备案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9)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层面等分解)。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三、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时 间 期起算 文 件 时 间 书 息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Z203013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其投标无效。

二、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含义: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属于非法人和合同关系);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

联合体,且联合体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资质条件要求:均应具备资质;就低不就高(同一专业);

(1)共同投标协议:必须签订,否则,否决投标;

(2)联合体各方的责任:①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且承担连带责任;②不得重复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③预审通过后不得改变联合体的构成,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可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文件的送达与签收

◆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要求: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不得开启;

◆有效投标数量:3个及以上;◆拒收:未通过预审、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投标保证金

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金额: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元;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作用:◆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招标人有权不退投标保证金;

◆两阶段招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第二阶段提出。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撤回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Z203014禁止串通投标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一、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其他串通行为;

三、禁止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帐外暗中

四、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

五、下列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一步协商谈判;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国有资金控股或主导的必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

◆确定其他排名:①第一名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没提交履约保证金;②中标候选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再次审査确认。

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标

◆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后不得改变,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报政府监管部门。

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不得超过中标合同的10%;

二、招标投诉:自知道招标违法之日起10日内(先异议后投诉)。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

建设工程发包方式:直接发包(有资质)和招标发包(依法中标人)。

禁止违法采购:按约定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发包单位不得指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014年《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违法发包:(建设单位违法行为)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2)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

(3)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

(4)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5)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6)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7)建设单位违反施工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分包单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2Z203021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总承包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一、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及主要模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二、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本项目禁止),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基本要求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与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责任及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组织分包企业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2Z20302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适用范围:◆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资质的认定——就低不就高;

◆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包各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

2Z20302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分为专业工程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作业分包(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

◆分包工程的范围: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转包和肢解转包;

◆分包的认可:按总包合同中有约定分包,没有约定,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采用选择;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例外: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不管不问)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违法分包:(必须自己完成或无资质)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借名或有中间人)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2Z203024《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资质进行核查,达不到资质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撤回资质。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对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工程量未全部完成而解除或暂时终止履行合同的,为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

2Z203031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概述

◆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案件依法终结执行等,人民法院要在3日内屏蔽或撤销其失信名单信息。屏蔽、撤销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通报给已经推送单位。

◆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社会投诉和违法行为等情况。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两大类。

2Z203032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指无资质、超资质、骗资质、伪造和出借资质及有关人员不具备资格上岗,情节严重的)。

◆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指贿标、串标、骗标、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主要指偷工减料、不按图纸、标准、节能施工、不检测、不出具质保书或不保修)。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报告、培训、标志、安全说明、封闭围挡)。

◆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2Z20303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公布的时限: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3年;

◆整改确有实效的,可缩短,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为3年;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外进行记录公告,公告期限为6个月;长于6个月的,从其规定。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公布的内容和范围:

◆一般行政处罚都属于公告范围,公告部门可将行政处理决定书直接公告;

◆下列除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隐私、个人隐私,经权利人同意或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影响公共利益的,可以公开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不良行为记录除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公布的变更:对发布有误的信息,由发布该信息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正。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被变更或被撤销,应及时变更或删除该不良记录,并在公告平台上予以公布。被公告的招标投标当事人认为公告记录与行政处理决定的相关内容不符的,可向公告部门提出书面更正申请。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2Z20303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种类:

◆政府诚信评价: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受到行政处罚为主;

◆社会中介诚信评价: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行业协会)。

2Z2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合同订立的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不包括监理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财产、劳务、工作成果;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无效不影响)

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竣工日期

①计划竣工日:按约定日期;②实际竣工日:(司法解释)

◆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工程款的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合同。

◆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合同价款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 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2.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完工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提出结算文件审核意见;逾期未答复,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有异议的,应当协商;协商不成,重新审核;审核仍有异议,承包方1个月内,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限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约定期限均为28日)。

发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下列情形时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价格调整信息的;

(3)经批准变更设计的;(4)发包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的;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总结:主要是国家或发包方的原因)

4. 解决工程价款解释争议的规定

1) 工程量争议结算(司法解释):首先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的,可以按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2)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司法解释):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包括工程款本金和利息;利息计付标准按约定;无约定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利息计付时间从工程款应付之日;

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下列视为应付款时间:◆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工程未交付,价款也未结算,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 工程垫资的处理(司法解释):◆当事人对垫资和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同期贷款利息);◆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4) 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拍卖/折价所得)(合同法及司法解释):

◆优于抵押权③和其他债权④;◆不得对抗房屋买受人(消费者购房款)①;

◆承包人工程价款包括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付费用②,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④。

◆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或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计算;

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一、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具有违约行为;◆造成损失后果;◆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二、赔偿损失的范围:

◆法定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原则上约定赔偿损失(只需证明违约和损失)优先于法定赔偿损失(需证明违约和损失数额);三、赔偿损失的限制:

◆可预见性原则(间接损失限制):赔偿不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损失;

◆防止损失扩大的原则(直接损失限制):守约方没采取措施而扩大的损失违约方不赔;

2Z204014合同生效要具备的条件: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合法);④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形式合法)

◆内容、形式不合法:无效;◆主体不合格:待定;◆意思表示不真实:可变更、可撤销;

一、无效合同的规定(欠缺合法性要件)

无效合同的类型: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情形:

◆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人借用资质;

◆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合同时);

◆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条款的效力;

◆法律责任: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损失。

3)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按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修复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应按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修复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二、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主体不合格)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纯获利益或智力相当除外);◆无权代理合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租赁、保管、运输、承揽)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未被追认表示拒绝;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②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未被追认表示拒绝;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③无权订立合同事后取得处分权或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

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一、合同履行:◆当事人不得以主体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变更:◆应双方协商一致且遵循法定程序;变更内容约定不明视为合同未变更;

1)合同权利的转让:

◆不得转让的权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人身性质);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建设工程合同、监理合同);

2)合同义务的转让:◆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3)合同中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如采购合同更换当事人):◆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可撤销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大意、缺乏经验或信息不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价值过于悬殊);

◆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注意: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无效。

撤销权消灭情形:◆撤销权一年内没行使的;◆知道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的法律后果:自始无效(签合同时)。

四、合同的终止→不受合同约束

合同终止的原因: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公证处)、混同(同归一人)、免除。

合同解除的分类:①约定解除:协商一致;②法定解除:一方通知到达对方(3月内异议)。

法定解除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中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和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效力(书上无)。

施工合同的解除(司法解释):

◆发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约定期限内未完工,催告合理期限仍未完工;

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承包人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

解除法律后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按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修复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修复后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1)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法定责任: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停止违约行为;约定责任:支付违约金或定金;

2)违约金和定金:①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③定金罚则(双倍返还);④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对方可选择其中一条款,但不能同时适用。3)违约责任的免除:①不可抗力为违约方免除违约责任的法定事由;②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由自己承担;③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④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负有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种类:《勘察合同(示范文本)》、《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①合同协议书、③通用合同条款和②专用合同条款;

◆法律地位:参考作用,无法律强制性;

2Z204020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必须满足: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④自用工之日连续1年不定书面劳动合同,直接认定;

◆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必备条款: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病防护;其他。

◆约定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三、劳动关系建立

◆应1个月内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即以小时计酬,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可以口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四、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同岗位工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五、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在后的时间为准;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劳动报酬确定六、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

◆集体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2Z204022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用人单位如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不能继续履行,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五、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注:①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

②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Z204023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包工头”用工模式:违法;

◆劳务派遣(合法):——指由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给付劳动;

◆劳务派遣用工只能用于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订立2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务管理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规定:

◆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应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发展木工、电工、砖砌、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

◆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

◆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

◆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Z204024劳动保护的规定

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缩短工作日:从事矿山、高山、有毒、有害、纺织、化工、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行业或岗位的职工;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16至18岁的未成年劳动者等。

◆不定时工作日:

(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综合计算工作日:交通、铁路、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等职工;

◆计件工资时间:加工行业职工;

劳动者的休息休假

◆主要七个法定节假日,共11天;◆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休息日工作、安排法定假日工作应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分别为不低于工资的150%、200%、300%;

二、劳动者的工资

◆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当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下列不包括在最低工资内: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推动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

◆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拖欠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女职工经期不得安排高处、低温、冷水或3级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3级劳动;◆怀孕7个月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女职工产假98天,产前可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生1个增加15天; ◆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满四个月,享受42天;◆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招用;◆不得安排16都18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从事矿石井下、有毒有害和4级劳动强度的工作,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

◆养老(个人、企业共同缴纳,累计缴15年); ◆医疗(个人、企业共同缴纳,累计缴25年); ◆工伤(用人单位缴纳); ◆失业(个人、企业共同缴纳,缴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1至5年,12个月;5至10年,18个月;10年以上,24个月); ◆生育(用人单位缴纳,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举证

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处理:伤残治疗、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月)、护理费(三级)、致残待遇(三种)。

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遗属补助、一次性伤亡补助(上一年全国年度工资20倍)。

《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问题》(2014)规定:

(1)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3)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4)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可追偿)

(5)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可追偿)

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

建设单位应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Z204025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

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劳务合同

①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③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④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⑤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⑥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2Z204030相关合同制度

2Z20403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

一、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

①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②承揽人有权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不受定作人指挥,但接受定作人监督检验。

二、承揽人的义务:

◆发现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应当保密。◆在工作期间,要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定作人的义务:

◆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协议补充;不能补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否则应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有留置权;

◆定作人中途变更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四、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可催告,合理期限仍不履行,承揽人可解除合同;

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定作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前提是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2Z204032买卖合同:有偿、双务、诺成、转移所有权

一、出卖人义务

◆交付标的物及相关单证:现实交付、简易交付(租→主人)、占有改定(主人→租)、指示交付和拟制交付(仓单、提单);

◆转移所有权: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瑕疵担保: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二、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按约定数额、地点和时间;

◆受领标的物:可接收或拒绝多交部分,如接收按合同价格付款;

◆检验和及时通知:未约定检验期,两年内没通知出卖人,视为标的物符合约定,但有质保期例外;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违约时,标的物的风险自违约时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在途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

◆出卖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清,货交第一承运人风险转移

◆标的物孳息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

四、特殊买卖合同

◆凭样品买卖: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要符合通常标准。

◆试用买卖:试用期没约定,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习惯确定;否则,由出卖人确定。

◆试用期满,买受人未作表示,视为购买。

五、买卖合同特殊解除情况

◆主物解除及于从物,从物不及于主物;◆数物中,一物解除,其他物受损,数物也可解除;◆多批物品中,一批解除,视关联程度解除其他批次;◆分期付款, (买方)未支付价款达到五分之一,对方(卖方)可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支付该物品使用费。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适用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①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②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③按照《合同法》第62条确定

约定不明,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包装方式不明确的,按照足以保护物品的方式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给第一承运人;不需要运输的,双方知道标的物地点的,在标的物所在地交付,否则,在卖方订立合同时的营业点交付,支付价款在卖方营业地;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时遇价格调整的

①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②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格上涨,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按照新价格执行;

③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价格上涨,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按照原价格执行;

记忆小窍门:有违约行为的,按照不利于违约方的方式执行。

2Z204033借款合同

◆非自然人借款合同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区别:前者为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后者为不要式合同、实践合同。

◆借款期限未约定,协议补充;无法补充,按条款或习惯;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需给借款人合理期限;

◆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协议补充;无法补充,按条款或习惯;否则1年付一次;◆逾期还款,支付逾期利息;提前还款,按实际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Z204034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且转移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定期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6个月以下可不用书面);

◆当租赁物危及到承租人安全和健康时,即使订合同时知道危险,仍可随时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租金支付期限约定不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否则1年付一次;

◆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且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承租人负责赔偿;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 2Z204035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书面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承租人 出卖人 1. 出租人的义务: ◆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协助承租人索赔和尊重承租人选择; ◆出租人把租赁物

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2. 出卖人的义务: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3. 承租人的义务:①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妥善保管、维修占有的租赁物的义务,并履行租赁期限届满返还租赁物;②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③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人赔偿。

2Z204036运输合同:双务、有偿、诺成且标的是运输行为

承运人的权利:求偿权、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留置权适用于运输合同、保管合同、承揽合同)。

承运人的义务:按指示运输、货物毁损灭失赔偿和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托运人的权利:托运人的任意变更解除权,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类似承揽合同的定作人)。

2Z204037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法律特征

◆属于提供劳务合同,以双方信任为基础,可以以自己名义工作;

◆可以是法律行为(委托采购、招标),也可以是事实行为(委托监理);委托代理只是法律行为;

◆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注意:法律行为的委托一般对外产生委托代理的效果。

2Z205010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2Z205011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在市区,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15日以前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报告。

◆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区域内(医疗区、文教区、居民区),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或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除外。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Z205012大气污染的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规定: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暂不开工超过三个月的工地,应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施工现场重点防治扬尘污染;

◆运输土方、垃圾等,不污染场外道路,采取必要封闭措施;

◆土方作业,采用洒水、覆盖措施,场内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外;

出租租赁物 购买租赁物

交付租赁物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

◆爆破作业须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做好计划;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

2Z205013水污染的防治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三同时”。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建设与供水、保护水源无关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建设排放污染物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建设对水体严重污染项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规定,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因工程需要拆除、改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规定,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不超过施工工期。

2Z205014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的规定

◆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收集、储存、运输固体废物,必须采用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

◆省级以上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Z20501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2)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3)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4)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2Z205020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节约能源主要包括建筑节能和施工节能两个方面。

一、用能单位的法定义务:

◆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

◆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二、建筑节能的规定:

1. 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节能义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 建设单位的节能义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3. 施工单位节能义务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查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 工程监理单位的节能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 既有建筑节能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与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既有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与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三、施工节能的规定

◆应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轻型、再生产品;

◆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

◆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

◆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2Z205030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一、国家文物保护范围

(1)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各时代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一、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法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须经有关机关批准 B 、有技术负责人 C 、承担有限民事责任 D 、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 有法定代表人。 2、甲施工企业与乙签订了机动车买卖合同,该车辆所有权自( )时发生移转。 A 、交付 B 、合同成立 C 、合同生效 D 、车辆完成登记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上 B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可以采取转让方式 C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D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选项A,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选项B,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选项D,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4、在施工合同中,就施工行为而言,债权人是() A 、建设单位 B 、设计单位 C 、施工企业 D 、监理单位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5、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有形财产权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前押题-提分卷(二)答案解析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点睛提分卷(二) 第 1题:单选题 某建筑公司与某工程项目部签订了承包协议书,约定项目部对项目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但项目部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本原因是( )。 A.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B.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C.不是独立法人 D.没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正确答案】:C 第 2题:单选题 关于建设工程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招标活动应当委托代理 B.代理人不可以自行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可以单方取消委托 D.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法定代理关系 【正确答案】:C 第 3题:单选题 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当向施工企业赔偿损失 B.施工企业补缴保费后,保险公司方可赔偿损失 C.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方可给予施工企业赔偿 D.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并可向张某追偿 【正确答案】:D 第 4题:单选题 某建筑公司为了工程施工需要租赁3台塔吊用于现场吊装作业,则建筑公司对3台塔吊享有的权利属于( )。 A.所有权 B.自物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第 5题:单选题 甲将闲置不用的工程设备出售给乙,双方约定3 d后交付设备。次日,甲又将该设备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该设备。经查,丙不知甲与乙之间有合同关系。关于甲、乙、丙之间的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C.甲与乙、丙之间的合同均无效,丙没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先生效后失效,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丙取得该设备所有权 【正确答案】:A 第 6题:单选题 下列发生在工程实施中的事项,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 A.总承包单位为分包单位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B.施工单位按照约定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C.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办理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项 D.建设单位因合同无效拒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工程款 【正确答案】:D 第 7题:单选题 某开发商在一大型商场项目的开发建设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因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该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是(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正确答案】:B 第 8题:单选题 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用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用地批准手续前,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 )。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质量安全报建手续 C.施工许可证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及重点

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考试考点及重点 P1 影响资金时间价值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1. 2. 3. 4. P3 三、利息的计算下面一段 P5 现金流量图IZ101012-1说明……规则:1. 2. 3. 4. P6 4.第一段内容二、终值和现值的计算重点 P12 二、有效利率的计算这部分内容重点看 P13 【例IZ101013-2】重点看 P14 一、经济效果评价的基本内容:(一)(二)(三)这三部分所有内容重点看 P15 (一)经济效果评价的基本方法: (三)按评价方法是否考虑时间因素分类……本页末。 P19 图重点看 P20 (一)总投资收益率这部分内容重点看 P22 第五段的前两行;静态投资回收期计算题 P23 最后一段 P24 概念全段;二、判别准则下面一段 P26 三。全部内容。一、基准收益率的概念 二、基准收益率的测定1. 2. 3. 4. P27 4. (2) P28 一、偿债资金来源包括:…… P30 (二)利息备付率要求会计算 P35 四、产销量(工程量)盈亏平衡分析的方法要求会计算 P36 五、生产能力利用率盈亏平衡分析的方法要求会计算 P40 第一段中第四行,每一条直线……敏感度越高。 最后一段中第一句。 P42 第二行所在的整段。表格上面一段中的倒数后四行。 P43 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第一段内容 P47 (二)补贴收入第一段最后三行。 P48 1.技术方案资本金的特点下面一段 2.技术方案资本金的出资方式下面第一段中倒数第四行。 P53 一、设备磨损的类型(一)1. 2. (二)1. 2. 全部内容 P56 (一)设备的自然寿命的概念;倒数第十一行设备的技术寿命的概念;倒数第六、七行 P57 第一段中的后三行我们称设备从开始使用。。。。。。 P60 2. 确定设备更新时机。…… 这即是设备更新的时机。 页下方 1.对于承租人来说…… (1)~(5) P61 2.设备租赁的不足之处在于。。。。。。 P66 (一)。价值工程的含义。。。。。。页上半部的公式 P67 第三行;二、价值工程的特点:(一)(二)两点重点看 P73 本页下部分功能定义的目的的:(1)(2)(3)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讲义完整版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讲义完整版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左右,考试时间预计9月15-16日,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讲义完整版,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更多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一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开森学官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18年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建筑技术与材料 1.结构的可靠性:安全性、实用性、耐久性 2.荷载效应:内力、变形、裂缝。 3.抵抗能力与截面的大小和形状以及材料的性质和分布有关。 4.SR不可靠状态;S=R极限状态;S 5.极限状态 6.杆件的稳定计算-受压细长杆件 不同支座情况下的压杆的计算长度: 一端固定一端自由:l0=2l 两端固定:l0=0.5l 一端固定一端铰支:l0=0.7l 两端铰支:l0=1 矩形截面:圆形截面: 7.梁的位移计算 影响位移的因素:材料性能、构件截面(I)、跨度(影响最大) 梁的变形主要是弯距引起,叫弯曲变形。 8.混凝土裂缝控制三个等级: 不出现拉应力 有拉应力,但不超过抗拉强度 有裂缝,但裂缝宽度不超过允许值 9.力的作用效果:运动效果、变形效果; 10.力的三要素: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11.作用与反作用原理、力的合成平行四边形法则。 12.力的平衡: 二力平衡 平面汇交力系 一般平面力系 桁架:节点法、截面法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13.静定结构(静力平衡条件求解全部反力和内力)、超静定结构 14.力学计算:剪力图和弯距图 15.荷载分类 按时间的变异:永久、可变、偶然 按结构的反应:静力、动力 按荷载作用面:均布面荷载、线荷载、集中荷载 按荷载作用方向:垂直、水平 1.设计使用年限分类(四类)5(临时性)、25(易于替换)、50(普通)、100(重要) 2.光环境: 热辐射光源:白炽灯、卤钨灯 气体放电光源:缺点频闪 光源的选择: 开关频繁、瞬时启动、连续调光:白炽灯、卤钨灯 高大空间场所:高光强气体放电灯 应急照明:瞬时启动的光源 潮湿场所:防潮防水的密闭型灯具。 3.建筑材料吸声种类: 多孔吸声材料:防振、隔热 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 薄膜吸声结构:共振频率附近 薄板吸声结构:低频 帘幕:多孔材料吸声特性 4.影响耗热量: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体型、朝向、窗墙比。 耗热量与体形系数成正比。 5.建筑防潮:围护结构内表面宜采用蓄热系数大的材料; 防结露:架空层或空气层;热容量小的材料装饰;通风。 6.防治内外层装修层开裂:抗、放、封。 7.散水与外墙间缝隙应填弹性膨胀防水材料。滴水凸出墙身≥60mm。 8.门窗:满足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 寒冷地区:填充保温材料;金属门窗框:密封胶密封;塑料门窗:闭孔弹性材料、密封胶。 金属门窗:结露→断桥; 隔声窗:隔振的弹性阻尼构造。 疏散用的门:不允许侧拉门、转门。公共疏散门:不允许侧拉门、转门、吊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开窗,应采用内开或推拉。 玻璃顶:节点。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须使用夹层玻璃,支撑在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 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9年二级建造师市政继续教育试卷及答案

2019年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试卷及答案 (市政工程专业) 1.智能式压力表按测量精度来分大致可分为分辨率为0.5m的和分辨率为()m两类 A.0.4 B.0.3 C.0.2 D.0.1 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2.燃气管道进行气压试验前,应对管道及管路附件的耐压强度进行验算,验算时安全系数 不得小于() A.3 B.2 C.3.5 D.2.5 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3.压水试验也是检查地层灌浆实际效果的主要方法 A.<空> B.错 C.<空> D.对 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4.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在靠近胀力两侧的活动支架,应向膨胀的反方向偏心安装 B.供热管网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应敷设在 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C.对于用汽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蒸汽管道的支管应从主管的上部或侧部 接出,避免凝结水流入支管D.蒸汽管通最低点应设疏水器,热水管道最高点应设排气阀 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D 5.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途径是()。 A.水量的自动化调度 B.水质的实时监测 C.计算机模拟技术 D.都不是 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D 6.降低混凝土入仓温度的措施,不包括以下() A.采用加冰拌合 B.采用自然散热 C.合理安排浇筑时间 D.对骨料预冷 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 7.关于整地的方法,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土山多数不太大,坡度较缓,又全是疏松新土,整地时可以按设计要求进行整体的自然块状调整 B.C.园林植物栽植地的整地工作包括适当整理地形、翻地,去除杂物,碎土,耙平,填压土壤等内 容D.对于坡度在8°以下的平缓耕地或半荒地,可采取局部整地的方法 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 8.截流中封堵龙口的工作叫闭气 A.对 B.错 C.<空> D.<空> 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试题及答案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试题及答案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管理 与实务》试卷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全卷共三大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2.作答时,采用28铅笔在答题卡上涂黑所选的选项。 3.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抗渗混凝土试件每组()块。 A.3 B.4 C.5 D.6 2.下列各选项中,对梁的正截面破坏形式影响最大的是()。 A.混凝土强度等级 B.截面形式 C.配箍率 D.配筋率

3.下列元素中,属于钢材有害成分的是()。A.碳 B.硫 C.硅 D.锰 4.关于后浇带施工的做法,正确的是()。A.浇筑与原结构相同等级的混凝土 B.浇筑比原结构提高一等级的微膨胀混凝土C.接槎部分未剔凿直接浇筑混凝土 D.后浇带模板支撑重新搭设后浇筑混凝土5.关于钢筋连接方式,正确的是()。A.焊接 B.普通螺栓连接 C.铆接 D.高强螺栓连接 6.下列材料中,不属于常见建筑砂浆胶凝材料的是()。 A.石灰 B.水泥 C.粉煤灰 D.石膏 7.关于砌体结构施工的做法,错误的是()。

A.施工现场砌块堆放整齐,堆放高度1.9m B.常温情况下砌筑砖砌体时,提前2天浇水湿润 C.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为11mm D.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砌成直槎 8.钢结构焊接中,能够引弧的构件是()。A.主要构件 B.次要构件 C.连接板 D.引弧板 9.冬期填方施工时,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时()。 A.增加20%~25% B.减少20%~25% C.减少35%~40% D.增加35%~40% 10.大致积混凝土浇筑时,当采用分层浇筑时,应保证在下层混凝土()将上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A.初凝前 B.初凝后 C.终凝前

(完整版)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应在到期前12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 (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 (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3.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

2017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真题答案和解析1

2017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真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按照建筑层数分类,属于多层住宅的是() A、三层 B、五层 C、七层 D、九层 答案:B 解析: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 2 、下列建筑钢材性能指标中,不属于拉伸性能的是() A.屈服强度 B.抗拉强度 C.疲劳强度 D.伸长率 答案:C 解析:建筑钢材拉伸性能指标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 3、终凝时间不得长于6.5h 的水泥是()。 A 硅酸盐水泥 B 普通水泥 C 粉煤灰水泥 D 矿渣水泥 答案:A 解析:硅酸盐水泥终凝时间不得长于6.5h。 4、针对平面形式为椭圆的建筑,建筑外轮廓控制网的测量方法宜采用() A、直角坐标法 B、角度交会法 C、距离交会法 D、极坐标法 答案:D 解析:根据测定点与控制点的坐标,计算出它们之间的夹角与距离,即可将给定的点位定出。 5、不以降低基坑内地下水位为目的的井是() A、集水井 B、减压井 C、回灌井 D、降水井 答案:C 解析:井点回灌是在井点降水的同时,将抽出的地下水通过回灌井点持续地再灌入地基土层内。(P100)

6、下列用于建筑幕墙的材料或构配件中,通常无需考虑承载能力要求的是( A、连接角码 B、硅酮结构胶 C、不锈钢螺栓 D、防火密封胶 答案:D 7、关于高温天气混凝土施工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入模温度宜低于35℃ B、宜在午间进行浇筑 C、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 D、宜用白色涂装砼运输车 答案:B 8、关于高强度螺栓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是() A、高清度螺栓不得强行穿入 B、高强度螺栓可兼做安装螺栓 C、高强度螺栓应一次性拧紧到位 D、高强度螺栓梅花头可用火焰切割 答案:A 9、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节点是指() A、连墙件与架体连接处 B、剪刀撑与水平杆连接处 C、剪刀撑与立杆连接处 D、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处 答案:D 10.下列施工场所中,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的是() A.隧道 B.人防工程 C.锅炉内 D.高温场所 答案:C 11、关于外用施工电梯与楼层间防护门的做法,正确的是() A、门为常闭型,开闭装置设在电梯一侧 B、门为常闭型,开闭装置设在楼层室内一侧 C、门为常开型,电梯运行期间上锁 D、门为常开型,电梯停运期间上锁 答案:A 12、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其他项目费用不包括() A、暂列金额

一二级建造师可承接工程范围标准(房屋建筑工程).pdf

一、二级建造师可承接建筑工程范围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规 模 备 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1 一般房屋建筑 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米 ≥100 15~100 <15 建筑物高度 米 ≥30 15~30 <15 单跨跨度 平方米 ≥30000 3000~3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平方米 ≥100000 3000~100000 <3000 建筑群建筑面积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2 高耸构筑物工 程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平方米 >3500 2000~3500 <2000 淋水面积 高耸构筑物工程 米 ≥120 25~120 <25 构筑物高度 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3 地基与基础工 程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 米 ≥100 25~100 <25 构筑物高度 基坑围护工程 米 ≥8 3~8 <3 基坑深度 软弱地基处理工程 米 ≥13 4~13 <4 地基处理深度 其他地基与基础工程 万元 ≥1000 100~1000 <1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4 土石方工程 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立方 米 ≥60 15~60 <15 土石方量 其它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5 园林古建筑工 程 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 程 平方米 ≥800 200~8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 古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200 <200 无 修缮建筑面积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 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300 100~300 <100 修缮建筑面积 其它园林古建筑工程 万元 ≥1000 200~1000 <2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6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 (包括轻钢结构工程) 米 ≥30 10~30 <10 钢结构跨度 吨 ≥1000 100~1000 <100 总重量 平方米 ≥20000 3000~2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 米 ≥70 10~70 <10 网架工程边长 吨 ≥300 50~300 <50 总重量 平方米 ≥6000 200~60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其他钢结构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7 建筑防水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8 防腐保温工程 各类防腐保温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9 附着升降脚手 架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 制作、安装工程 米 ≥80 15~80 <15 高度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天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P3 A、登记 B、注册 C、备案 D、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2、行政法规的的制定主体是()P6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3、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其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这种事实是债权债务()P16 A、抵消 B、提存 C、混同 D、免除 4、甲公司租用乙公司脚手架,合同约定每月底支付当月租金,但甲公司拒绝支付租金,乙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从应付款之日起算()年 P20 A、1 B、2 C、4 D、20 5、根据《物权法》,下列不适合作为质押财产的是() P36(法规选编) A、汇票 B、仓单 C、建设用地 D、应收账款 6、下列行为中,不必将建筑物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是()P25 A、转让 B、抵押 C、出资入股 D、投保火灾险 7、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18各月,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原则上最少到位资金为()万元。P29 A、100 B、200 C、600 D、1000 8、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P33 A、总承包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B、发包人可以将一个单位工程的主题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 C、建筑工程只能招标发包,不能直接发包 D、国家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9、下列建设工程分包的说法中,属于承包人合法分包的是()P37~38 A、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进行分包 B、将专业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建筑法禁止) C、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人(建筑法禁止) D、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违法分包)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真题

案例一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一段二级公路的路基工程,路基宽度12m,其中K1+600~K3+050为填方路堤,路段填方需从取土场借方:K1+600~K2+300填方平均高度为1.6m,设计填方数量16200m3;K2+300~K3+050填方平均高度为2.1m,设计填方数量24000m3。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复查和现场核对,补充了必要现场调查资料,发现该路段原地面下有50cm厚淤泥,设计文件中未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会审中提出处理意见后,经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同意,按路堤坡脚每侧扩宽1m采用抛石挤淤的方法进行处理,抛石方量14193m3,要求采用粒径较大的未风华石料进行抛填。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了取土场位置,并拟定了新的施工便道A、B两个方案,施工便道A方案长度1420m,施工便道B方案长度1310m,最终确定采用A方案,取土场位置 图1 取土场位置平面示意图 问题 1、计算K1+600~K3+050路段设计填方量的平均运距。(单位:m,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根据《路基施工技术规范》,K1+600~K3+050路段是否需要进行路堤试验路段施工?说明理由。 3、说明施工单位确定采用施工便道A方案的理由。 4、路堤填筑时,两侧加宽超填30m的主要作用有哪些?对抛石挤淤的材料还有什么要求?该路段软基处理还可以采用什么方法? 5、计算K1+600~K3+050路段加宽超填土方量,并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该路段业主需计量支付的路堤填土方量。(单位:m3,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 【参考答案】 1、1420+(16200x700+24000x750)/(16200+24000)=2149.85m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复习重点

一、建筑工程技术要求 (一)构成要求 1-3层低层,4-6多层,7-9中高层,10及以上(24m)高层,100m以上超高层。 建筑的组成:结构体系、围护体系、设备体系 建筑构造的原则:坚固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美观大方 民用建筑主要构造要求:在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空调机位、窗罩,突出尝试不应大于0.5m;严禁将幼儿、老年人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有人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低于2m。临空高度24m以下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24米及以上的1.1m;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cm。 (二)物理环境要求 采光: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窗口宽度0.6m 通风:自然通风口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5%。 体形系数:严寒、寒冷地区的公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大于0.4,越大,耗热量比值越大。 住宅室内空气质量:氡200,游离甲醛0.08,苯0.09,氨0.2,TVOC0.5 (三)抗震构造要求 框架结构震害的严重部位多发生在框架梁柱节点和填充墙处。梁面宽度不宜小于200mm,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4,净跨与截面高度比不宜小于4 (四)建筑结构技术要求 结构的功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概括为结构的可靠性。 梁的变形主要是弯矩引起的弯曲变形。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纪念性、重要的建筑100年 (五)钢筋混凝土梁、板、柱的特点及配筋要求 梁:梁中一般配制:纵向受力钢筋(承受拉力,伸入支座范围的钢筋不少于两根,梁高不小于300mm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小于300mm,8mm)、箍筋(剪力)、弯起钢筋、架立钢筋、纵向构造钢筋; 梁的正截面破坏与配筋率、混凝土强度、截面形式有关。配箍率是影响梁斜截面破坏的主要影响因素。 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的最小厚度:单向受力屋面板或民用建筑楼板60mm,单向受力工业建筑楼板70mm,双向板80mm,无梁楼板150mm,现浇空心楼盖200mm。 板的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强度小于或等于C25,20mm,大于C25,15mm。 柱: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净间距30-50mm,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箍

2020二级建造师模拟试题《建筑工程》

2020二级建造师模拟试题《建筑工程》 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挖土前必须做好地表和坑内降排水,地下水位应保持低于开挖 面至少() A.300mm B.140m C.800mm D.180m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此题比较简单,对于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考生来说,属常识性知识,主要考核土方开挖前基坑降排水的知识点。相关规范规定:挖土须做好地表和坑内排水、地面截水和地下降水,地下水位应保 持低于开挖面500mm以下。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B.500mm"。 2衡量各种建筑材料热工性能的主要指标是()。 A.传热系数 B.导热系数 C.遮阳系数 D.可见光透射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解析:导热系数是指稳态条件下,1m厚的物体(如玻璃、混凝土)两侧温度差为1℃,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是衡量各种建筑 材料热工性能的指标。传热系数与导热系数不同,它是衡量各类围 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指标。传热系数是指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如 外墙、幕墙)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1h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如果围护结构是300mm厚混凝土墙,它与500mm厚混凝土墙的传热 系数是不一样的,而同一类型和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导热系数却是一 样的。所以导热系数是衡量建筑材料热工性能的指标,不是衡量围 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指标。 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主要是衡量透明幕墙和玻璃热工性能的指标。这两个选项干扰性不大,考生容易将其排除,难度不大。本 题主要要求考生分清导热系数与传热系数两个不同的概念。 故本题答案为“B”。 3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层设一 道安全平网。 A.一 B.二 C.三 D.四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此题不难,对于具备工程实践经验的考生来说,属常识性知识,主要考核电梯井内安全防护网设置的知识点。根据相关规范:电梯 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Om) 设一道安全平网进行防护。故本题正确选项应为“B.”。 4关于土方的填筑与压实,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填土应从最低处开始分层进行

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 )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A.登记 B.注册 C.备案 D.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参见教材P 2.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参见教材P 3.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他们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这种事实是债朽债务的( )。 A.抵消 B.提存 C.混同 D.免除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参见教材P 4.甲公司租用乙公司脚手架,合同约定每月底支付当月租金,但甲公司到期后拒付乙公司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应付之日起算( )年。 A.1 B.2 C.4 D.20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参见教材P 5.根据《物权法》,不适合用于质押财产的是( )。 A.汇票 B.仓单 C.建设用地 D.应付款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参见教材P 6.下列行为中,不必将建筑物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的是( )。 A.转让 B.抵押 C.出资入股 D.投保火灾险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参见教材P 7.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工期为18个月,合同价款为200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原则上最少到位资金为( )万元。 A.100 B.200 C.600 D.1000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参见教材P 8.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总承包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B.发包人可以将一个单位工程的主体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 C.建筑工程只能招标发包,不能直接发包 D.国家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 【自测答题】 【考点】 【解题思路与方法】 【参考答案】

(完整版)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机电工程(真题及答案)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机电工程真题及答案(全)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一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 1.下列材料中,可用于制作热电偶丝的是()。 A.紫铜 B.锡黄铜 C.锰白铜 D.铍青铜 【答案】C P4 2.下列变压器中,不属于按用途分类的是()。 A.电力变压器 B.油浸变压器 C.整流变压器 D.量测变压器 【答案】B P14 3.地下管线工程回填前,不需要测量的项目是() A.管线起点坐标 B.窨井位置坐标 C.管线顶端标高 D.管线中心标高 【答案】D P17

4.下列分析取源部件安装位置的要求,正确的是() A.应安装在压力变化的位置 B.应安装在成分稳定的位置 C.应安装在具有生产过程化学反应的位置 D.应安装在不具有代表性的分析样品位置 【答案】C P102 5.下列接缝形式中,不用于绝热工程金属保护层施工的是() A.搭接形式 B.对接形式 C.插接形式 D.咬接形式 【答案】B P109 6.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验收文件中,不包括的文件是()。 A.应用软件文档 B.接口技术文件 C.防火墙配备文件 D.接口测试文件 【答案】C P148 7.下列消防产品中,无须通过强制认证(3C认证)的是()。 A.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B.消防排烟风机 C.消防加压送风口 D.防火涂料 【答案】C P155 8.关于电梯整机验收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电梯的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B.断相保护装置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C.电梯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D.限速器在联动试验中应使电梯主机延时制动 【答案】D P166 9.下列工程变更中,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是()。 A.工艺方案变化 B.增加单项工程 C.扩大设计规模 D.满足用户需求 【答案】D P200 10.下列因素中,会导致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的因素是()。 A.拖欠工程进度款 B.规范标准的修订 C.现场的管控能力

2017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真题及答案

2017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共20题,每题1分) 1、按照建筑层数分类,属于多层住宅的是() A、三层 B、五层 C、七层 D、九层 【答案】B 【解析】住宅建筑按层数和高度分类: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高度不大于27m)为中高层住宅,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大于27m为高层住宅。 2、下列建筑钢材性能指标中,不属于拉伸性能的是() A.屈服强度 B.抗拉强度 C.疲劳强度 D.伸长率 【答案】C

【解析】建筑钢材拉伸性能的指标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 3、终凝时间不得长于6.5h的水泥品种是() A.硅酸盐水泥 B.普通水泥 C.粉煤灰水泥 D.矿渣水泥 【答案】A 【解析】考查无机胶凝材料的性能和应用。国家标准规定,六大常用水泥的初凝时间均不得短于45min,硅酸盐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长于6.5h,其他五类水泥不得长于10h,教材27。 4、针对平面形式为椭圆的建筑,建筑外轮廓线放样最适宜采用的测量方法是() A、直角坐标法 B、角度交会法 C、距离交会法 D、极坐标法

【答案】D 5、不以降低基坑内地下水位为目的的井是() A、集水井 B、减压井 C、回灌井 D、降水井 【答案】C 6、下列用于建筑幕墙的材料或构配件中,通常无需考虑承载能力要求的是() A、连接角码 B、硅酮结构胶 C、不锈钢螺栓 D、防火密封胶 【答案】D 7、关于高温天气混凝土施工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入模温度宜低于35℃ B、宜在午间进行浇筑

C、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 D、宜用白色涂装砼运输车 【答案】B 8、关于高强度螺栓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是() A、高清度螺栓不得强行穿入 B、高强度螺栓可兼做安装螺栓 C、高强度螺栓应一次性拧紧到位 D、高强度螺栓梅花头可用火焰切割 【答案】A 9、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节点是指() A、连墙件与架体连接处 B、剪力撑与水平杆连接处 C、剪力撑与立杆连接处 D、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处 【答案】D 10.下列施工场所中,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的是() A.隧道

2019年二建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二建真题下载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法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须经有关机关批准 B.有技术负责人 C.承担有限民事责任 D.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答案】D 【解析】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 2.甲施工企业与乙签订了机动车买卖合同,该车辆所有权自()时发生移转。 A.交付 B.合同成立 C.合同生效 D.车辆完成登记 【答案】A 【解析】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上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可以采取转让方式 C.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D.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答案】C 【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B选项说法

错误,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D选项说法错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4.在施工合同中,就施工行为而言,债权人是()。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企业 D.监理单位 【答案】A 【解析】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就完成施工行为而言,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就支付工程款而言,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5.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有形财产权 B.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C.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D.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 【答案】C 【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又称为无形财产权。B选项说法错误,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专用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的法律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6.某企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作为担保向某银行贷款,确保按期还贷。此担保方式属于()担保。 A.保证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B 【解析】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真题含答案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考试真题含答案 一、单选题(1-70小题) 1.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主要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A)。 A.在平等条件下可通过竞标获得施工任务并参与施工B.不能参与业主的招标和发包工作 C.对于业主选定的分包方不承担对其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D.只承担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方面的管理任务和责任 2.施工总承包模式下,业主甲与其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丙单独签订了合同,则关于施工总承包方乙与丙关系的说法,正的是(A)。 A.乙负责组织和管理丙的施工 B.乙只负责甲与丙之间的索赔工作 C.乙不参与对丙的组织管理工作 D.乙只负责对丙的结算支付,不负责组织其施工 3.某建设工程项目设立了采购部、生产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但在管理中采购部和生产部均可在职能范围内直接对后勤保障部下达工作指令,则该组织结构模式为(A)。 A.职能组织结构

B.线性组织结构 C.强矩阵组织结构 D.弱矩阵组织结构 4.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深基础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属于(D)。 A.施工组织总设计 B.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C.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D.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事前控制是指(B)。 A.事前分析可能导致偏差产生的原因并在产生偏差时彩取纠偏措施 B.事前分析可能导致项目目标偏离的影响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C.定期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 D.发现项目目标偏离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6.对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的纠偏措施中,属于技术措施的(D)。 A.调整管理方法和手段 B.调整项目组织结构 C.调整资金供给方式 D.调整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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