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虾事件】青岛天价虾时评作文2300字

【青岛天价虾事件】青岛天价虾时评作文2300字
【青岛天价虾事件】青岛天价虾时评作文2300字

【青岛天价虾事件】青岛天价虾时评

作文2300字

【--国庆节祝福语】

旅游我们经常去当地吃海鲜,但是如果被商家恶意屠宰那么就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下面带来的是青岛天价虾时评作文2300字,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庆假期,不少人出门旅游被堵在路上,而有的人却是堵在心里。比如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他们说在山东青岛的一家烧烤店里用餐时都被宰了,而且宰的离谱,一份“蒜蓉大虾”,点餐时菜单上的标价是38元。但到结账时,店主却要按照每只虾38元来收费,多的一盘虾要收到1500多块钱,而当时警方物价局皆称管不了?

经过网上连续好几天的舆论“声讨”之后,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对涉事店家进行严肃处理;10月8号,青岛四部门联合发文称将采取措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至此,吵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虾”事件的终于告一段落。

人无信则不立,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家也是,商家经营要以诚信为本,顾客是上帝;而新闻中的青岛市乐陵

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却背离了自己招牌上“善德”两个字;“善德”应该是与人为善的道德,善良而有道德,对于一个餐馆经营者来说,无论是“诚信”还是“善德”都应该是他的立足之本、生存之基。只有赢得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诚信才是生意兴隆的保障和关键所在,诚信是价格上的公正公道,也包括材料上的“童叟无欺”,反之如果不讲诚信,就会让它的形象大打折扣。古语云“人无信则不立”、“言必信,行必果”都是要求树立诚信观念;明明是38元一盘的大虾等顾客吃完了老板就改口38元一只,这就严重背离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而用棍棒威胁顾客这种行为更是与善背道而驰,这样不诚信的商家只能害人害己,自食其果。

游客被宰,无奈选择报警,而警察到场后却称,这种事情他们管不了,吃饭出现的纠纷属于价格纠纷;他们没有执法权,建议给工商部门打电话,然后便离开了。其实这样的价格纠纷,警察可以帮助当事人协商解决,而不是一走了之的。至于后来餐馆老板用棍棒威胁的方式来让顾客交钱,就属于敲诈、勒索以及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了,这种不公平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应该属于警察的管理范畴了。物价部门以“现在市场价都放开了,我们也不好处理”,这样一句话来应对这起消费价格纠纷,显然有着诸多不妥,不免有点不作为之嫌。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青岛“天价虾”起着推波助澜的

作用,直等到事件引起全国轰动后才去解决,说明我们相关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有待改进。

青岛作为一个国际化都市,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它是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同时也是中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15个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之一。这样一个城市却因为一盘“天价虾”而被推向风口浪尖,对青岛的负面影响可见一斑。那么这盘“天价虾”是如何“重创”青岛市的呢?其实就是在互联网时代下,消费者维权有了新路径,运用“互联网+维权”的方式,成功捍卫了自己的权益!

从青岛“天价虾”这个个案可以折射出我国旅游市场和旅游业的监管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旅游市场粗放式发展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旅游市场维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青岛大虾”引发的轰动效应刚刚平息时,10月20日,网名为“青岛滩”的青岛企业家去到四川广元,给在青岛吃了38元一只虾的肖先生送上5万元的慰问金,同时邀请肖先生再到青岛,重新感受“好客山东”。

据成都商报报道,“青岛滩”说,作为一个普通的青岛人,他非常热爱自己的城市,得知肖先生在青岛的遭遇后,自己非常不安和难过,希望当面慰问肖先生。这次之所以用网名,是因为怕被误会是炒作自己。

自从10月5日肖先生报料称自己在青岛“善德活海鲜

烧烤家常菜”吃虾挨宰后,青岛这个在人们心目中一直与美丽共存的城市突然以另一种方式“走红”。这种“走红”的颜色就像烧熟的大虾,成为人们编排段子和笑话的原料。

在持续近半个月的“民间段子大赛”中,计量单位成为段子的基本元素。一碗饭、一碟虾米、一瓶吊针、一块芝麻饼??到底应该以碗、碟、瓶、块计费还是以粒、只、点、滴计费?这些都成了让“富翁破产”的计量陷阱。

地方形象就像个人形象一样,一旦沾染某种影响广泛的坏名声,其坏的一面就会得到无限放大,连过去的“坏”也会被旧账新翻。有篇被广为转发的文章,就忆述了多年前在青岛住宿时被敲诈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而在“天价虾”之后到青岛旅游办事的人更会目光炯炯,随时发现并曝光青岛的负面。紧跟“天价大虾”之后,网络上又有人曝出青岛的“天价蟹”,以及在青岛坐出租车被倒卖受威胁等等。其实宰客的事并非青岛独有。几乎在青岛“天价大虾”曝光的同时,香港的个别药房也在玩“计量游戏”:他们使用计量单位的障眼法,令顾客以为所购中药是以两计算,到结账时却是以钱计算。为了防止顾客反悔,店员以最快的速度把中药材磨成粉末,让购买者毫无退路。

由于青岛“天价虾”曝光在前,香港的宰客新闻已难以发酵了。这看起来是香港宰客药房的幸运,但其实他们没那么走运。香港《商品说明条例》规定,商户如果在交易过程

中有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提供重要资料,或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的营业行为,因此误导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的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50万港元及监禁5年。“十·一”长假期间宰客的药房,就有8男1女的职员被捕。

宰客被捕在香港不是第一次。去年12月,香港一家药店店员以误导性手法宰客,就被判刑6个月,缓刑3年。

“天价虾”给青岛形象造成的创伤可谓鲜血淋漓,但迄今未闻宰客者被捕,也没有见到负监管责任的工商旅游部门的人受到处分。现在时过境未迁之时,出来一个热爱青岛的企业家以个人名义为青岛形象疗伤。这种乡情虽有感人之处,但宰客给一个地方造成的创伤表面上好像是商家的行为结果,实际上却是管理者监管失职内伤的外化。外伤易疗,内伤难治。那个青岛企业家的5万元钱,是无法为青岛的巨大创口止血的。

浅议网络环境下政府危机公关——以青岛天价虾事件为例

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浅议网络环境下政府危机公关——以青岛天价虾事件为例On the government crisis PR Network Environment - The Case of Qingdao shrimp price 学院:_ 文学院______ 专业班级:_ 新闻学1201 _ 姓名:___ 徐少华 __ __ 学号:__ _ 120103020125 __ 指导教师:___ ____ __ 完成时间: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浅议网络环境下政府危机公关 ——以青岛天价虾事件为例绪论 1.政府危机公关的定义与特点 1.1.政府危机公关的形成与定义 1.1.1. 政府危机公关的定义 1.1. 2. 政府危机公关的形成 1.2.政府部门应对危机公关的特点 1.2.1.主体的自觉性 1.2.2.目的的社会性 1.2.3.内容的多样性 1.2.4.结果的多样性 1.3.政府部门应对危机公关应坚持的原则 2.近期发生的一些城管与商贩纠纷案例的分析 2.1.案例回顾 2.2.案例解析 2.2.1.起因分析 2.2.2.发展分析 2.2. 3.各方参与分析 2.2.4.处理措施分析 2.2.5.结果分析 3.我国政府部门在危机公关中政府形象修复存在的不足

3.1对危机公关的认识不够科学 3.2.政府危机公关体系的不完备 3.3.政府公关危机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3.4.政府对危机信息的公开力度不够 3.5.相应法制建设的滞后 4.网络环境下我国政府危机公关中政府形象修复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4.1形象修复的定义 4.2.解决对策 4.2.1.增强信息公开力度 4.2.2.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办事能力 4.2.3.充分利用媒体及舆论的力量 4.2.4.正确估计、处理危机避免冲突扩大化 4.2. 5.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应对危机公关的体制机制 5.结语

天价鱼事件

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目录 一、“天价鱼”事件导读 (1) 二、案例背景 (1) 三、企业处置 (2) 四、政府应急 (3) 五、舆情追踪 (4) 六、责任追究 (6) 七、案例分析 (8) (一)“天价鱼”后把脉旅游顽疾良性价格竞争是趋势 (8) (二)黑龙江省旅游局:五方面问题凸显 (9) (三)建议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10)

建立监管联合体从根源杜绝“天价鱼” 一、“天价鱼”事件导读 2016年2月发生在哈尔滨市松北区的社会热点事件,起因是一名常州游客陈岩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北岸渔村饭店疑似被“宰”。 同年2月15日晚,哈尔滨市松北区公布了该起消费争端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通报称,据调查,北岸野生渔村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及相关图解,属明码标价。 2016年2月19日,“天价鱼”涉事饭店被曝出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后,有游客投诉该饭店使用手撕发票真伪不明、公章不全。黑龙江省地税局稽查局正在调查涉事饭店的税务状况。 2016年2月21日,松北区“天价鱼”事件专项调查组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做出吊销涉事饭店营业执照,对店主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同时启动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问责程序。 二、案例背景 2016年2月14日,江苏常州游客陈先生在微博中爆料称,2月9日(大年初二)晚上9点多,他和家人共计20人在导游的带领下到哈尔滨市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就餐。点餐时,他们看到菜单上的标价,鳇鱼的价格是398元一斤,其他两种鱼的价格是298元一斤。但在结账时,陈先生认为当时他看着鳇鱼称重为10斤4两,账单上却写着鳇鱼14斤4两,两桌饭结算下来总计花费了10302元。为此,陈先生一行人在结账时与店家发生了争执,并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陈先生提供的菜单显示,“鳇鱼中段铁锅”单价为398元/斤,14.4斤共消费5000余元,“赶条鱼”与“雅罗铁锅”的单价均为298元/斤,加上几百元的配菜、饮品和主食等,陈先生一行20人共消费10302元。 陈先生表示,2月9日一行人参观完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已是晚9点多,导游说过年期间少有餐馆开门,便将游客带往了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就餐。陈先生表示,结账时发现账单上所写鳇鱼的斤两数与之前看到的不符,他们便与店家理论,突然店里冲出一帮人逼迫他们付账,双方产生争执并互相拉扯。随后,陈先生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到店内后调看监控录像。陈先生称受到店家的威胁。陈先生还说,店家的人当着警察的面还在打他的头,“110说,解决不了带双方去

青岛天价大虾的公共危机处理

青岛天价大虾的公共危机处理 时间:10月4日 地点:青岛“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酒楼 人物:肖先生 事件核心:本以为大虾38元一份(事先已问过店家),结果为38元一只 事件始末:①拨打110报警——警察称属价格纠纷,无执法权,应找物价局 ②找物价局——物价局称已经下班,让他们报警 ③凌晨两点左右,在警方调解下肖先生和朱先生被迫给了800和2000 ④第二天再次致电物价局,物价局称需过完节解决 为何演变如此激烈:(失败在何处) 第一阶段:舆情酝酿阶段:网友投诉微博化 10月4日,顾客被宰,走正常举报投诉渠道不顶用(因地方投诉热线形同虚设,把顾客逼上了微博),无奈之下只有发微博吐槽和求助。 微博内容:“按虾计算,而不是按盘算,38元一只,报警无人理,只能屈辱交钱。” 这些描述很容易把网络情绪点燃,一般而言,网友微博爆料或转发时,一般都会@当地相关部门,这是监测舆情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可青岛相关部门官微值班人员不把这种容易引爆舆情的曝光@当回事,缺乏舆情嗅觉和问题敏感,这是失败点一。 第二阶段:形成热点阶段:大V转发热点化 这种氛围下,网友的转发很容易引起网络大V和媒体官微的关注,微博很快会设置成话题推到热点首页,舆论领袖的转发评论会对事情定性。官方这时如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介入表态,还有挽救机会。但青岛政府相关人员却并没有及时表态。 第三阶段:集中报道阶段,媒体跟进新闻化:

传统媒体人采访当事人进行报道,经过网络的疯狂传播,变成了全国性的新闻热点。如果官方反应滞后,第一波传统媒体的报道中没有官方的态度,那事情基本上无可挽回了。如果官方反应快,在报道中出现官方对这种宰客行为是绝不纵容的坚决态度,则可以形成平衡。可惜青岛官方态度基本是缺席的,舆论没有看到官方的重视和及时回应,甚至看到了相反的态度。权力部门的推诿是事件发酵的关键因素,新闻中看到的有关部门态度是:管不了。 第四阶段:牵出更多问题:扎堆曝光集中化 媒体聚焦青岛,使之成为众矢之的,激发了更多网友曝光在青岛的挨宰经历,新旧大小事件扎堆出现,形成一波“不只是个案,青岛宰客很严重”的新闻爆炸。这时候官方才出来处理相关店商,远远落在公众情绪期待后面。 的确,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需要时间,无法再第一时间就做出处理,但可以做出严厉的表态,并第一时间安抚当事人。(注:安抚被宰当事人是很重要的环节、如果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受到重视并安抚,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然就不会那么充满愤慨,“被宰情绪”会降温。从最新报道看,当事人称一直未收到退款,也没有接到任何道歉,让人感觉一直被晾着) 第五阶段:恶搞渲染放大:全民参与段子化 经典段子:(1)国庆期间,外地的王先生赶到青岛想吃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因饭店爆满,王先生就点了几盘8元瓜子边嗑边等。轮到王先生就餐时,店员却要他先交62万,原来该店的瓜子不是8元一盘,而是8元一个!曾躲过全国嗑瓜子速度冠军的王先生非常后悔。后面排队买单的李先生当场休克,手里紧紧握着小票:米饭3元。 (2)青岛人黄晓明办婚礼,却在上海办婚礼,难道昔日的杨大侠也害怕青岛大虾吗 当一个时间被段子化和漫画化后,形象的损失基本无法挽回了。 第六阶段,成为宰客典型:贴上标签典型化 在传播中成为宰客的典型,死死地打上了宰客的标签,提起宰客,就会想起这起宰客典型时间,想起青岛名字。 总结:一起极为失败的舆情危机处理。网络时代,一个城市的想想可以“毁于一虾”教训十分深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府职能部门没有舆情危机意识,没有遵循“黄金一小时”法则。舆情危机处理如果错过了黄金一小时,后面会极其被动。

辩解理论在危机传播中的运用

摘要:近些年热门旅游景点频频深陷各种危机事件当中,尤其是来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兴起,其危机曝光的频率不断增加,其曝光范围不断扩大。本文以辩解理论为分析的理论框架,通过对该理论具体内容进行梳理,结合具体的事例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探讨出在此次事件中运用辩解理论的所取得的效果。本文发现:深陷危机的组织已经意识到危机传播的作用,能够快速的作出反应,并能灵活运用辩解理论的三大原则安抚受众,赢得谅解。 关键词:辩解理论;危机传播;哈尔滨“天价鱼”;社交媒体 危机是一种特殊的情境状态,深陷危机的组织和个人通过外界信息的反馈能够获知自身所处的境遇,以此实施相对应的举措。近期,涉及到热门旅游景点的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并在社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如:”丽江的酒托坑人“事件;“乐山大佛-峨眉山景区也被央视曝光;“青岛天价虾”;三亚客房现天价……,涉及到热门旅游景点的危机事件层出不穷和危机事件发生频率的不断增加都在警醒政府组织,灵活运用各种社交媒体和重视危机传播的时刻已经到来。因而组织要在明晰危机事件,清楚自己身处的境地,对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把关之后,通过社会化媒体与广大公众进行双向互动沟通,使得有利于组织的信息得到广泛传播。本文通过案例哈尔滨“天价鱼”事件的梳理,对危机传播中辩解理论在实际中的运用进行分析。 一、说话的艺术:危机传播中的辩解理论 危机传播从传播学的角度予以阐释则是:深陷危机当中的组织和个人有效利用各个媒介与相关利益者进行有效沟通,使得信息能够准确的传递,继而修复组织或者个人在危机当中的受损形象,让公众能够重新信任组织。传播是信息的传递和意义的分享,而意义是信息和符号的结合体。信息的载体符号可以是语言符号、也可以是非语言符号,但最能表达的意义的往往还是言语。[1]辩解是所有危机传播理论的基础,辩解就是自我防卫的言说。而危机传播中与所传播的信息和表达情感态度密切相关的是辩解理论,辩解(apologia)并非道歉(apology),而是一种“自我防卫的言说”。经过整合以往学者所提出的众多关于辩解理论的阐述性内容,把危机传播的辩解理论分为三大原则:[4] (一)重新定义原则 深陷危机的组织可能坚持认为这些控诉是诬陷或者全盘否定,或者组织有可能告知利益相关者他们并非有意为之。若组织的规定方针无可挑剔,当突然发生莫名其妙的、不可预判的事情时,公众往往会原谅组织所犯的错误。组织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重新定义:一是完全否认指出危机不存在,如采用强烈的对抗手法,组织会提请或威胁提请法律途径、行政途径控告散布消息的人。另外一种情况是承认现象的存在,但指出是别人的过失,和组织没有关系,这属于部分否认。[2] (二)分离原则 分离原则是通过告知公众,组织似乎犯了过错,但是实际上没有,紧接着会用事实进行阐述和解释。当组织面对来自外界的连篇累牍的抱怨时,要努力向公众解释是否犯下了某种错误,以及错误的性质如何。当组织认识到不能否认危机的存在时,就要承受危机。但是组织会寻找理由或借口来进行自我防卫,实质上就是推诱责任或缩小责任范围。 (三)安抚原则 在这个阶段的辩解策略往往是出于说服大众的目的。如何说服大众,使大众理解组织的立场,体谅组织的难处,第一:需要组织强调组织过往的“善行”、强调组织的“宗旨”和“社会贡献”;第二:积极宣扬组织对受害者的补偿行为,抚恤受害者家属,安慰大众的心灵;第三;组织也可以强调事件的突发性和复杂性,从而在理性上说服大众。 二、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分析 根据整个事件的发展进展和不断曝光的信息,考虑相关的因素,把哈尔滨“天价鱼”事

青岛天价大虾的公共危机处理

青岛天价大虾的公共危机处理 时间:10月4日 地点:青岛“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酒楼 人物:肖先生 事件核心:本以为大虾38元一份(事先已问过店家),结果为38元一只 事件始末:①拨打110报警——警察称属价格纠纷,无执法权,应找物价局 ②找物价局——物价局称已经下班,让她们报警 ③凌晨两点左右,在警方调解下肖先生与朱先生被迫给了800与2000 ④第二天再次致电物价局,物价局称需过完节解决 为何演变如此激烈:(失败在何处) 第一阶段:舆情酝酿阶段:网友投诉微博化 10月4日,顾客被宰,走正常举报投诉渠道不顶用(因地方投诉热线形同虚设,把顾客逼上了微博),无奈之下只有发微博吐槽与求助。 微博内容:“按虾计算,而不就是按盘算,38元一只,报警无人理,只能屈辱交钱。” 这些描述很容易把网络情绪点燃,一般而言,网友微博爆料或转发时,一般都会@当地相关部门,这就是监测舆情与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可青岛相关部门官微值班人员不把这种容易引爆舆情的曝光@当回事,缺乏舆情嗅觉与问题敏感,这就是失败点一。 第二阶段:形成热点阶段:大V转发热点化 这种氛围下,网友的转发很容易引起网络大V与媒体官微的关注,微博很快会设置成话题推到热点首页,舆论领袖的转发评论会对事情定性。官方这时如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介入表态,还有挽救机会。但青岛政府相关人员却并没有及时表态。 第三阶段:集中报道阶段,媒体跟进新闻化: 传统媒体人采访当事人进行报道,经过网络的疯狂传播,变成了全国性的新闻热点。如果官方反应滞后,第一波传统媒体的报道中没有官方的态度,那事情基本上无可挽回了。如果官方反应快,在报道中出现官方对这种宰客行为就是绝不纵容的坚决态度,则可以形成平衡。可惜

2016山东各地市一模成语+病句

①(潍坊) 4.下列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企业的激励机制要让人才实至名归,既重视精神激励,也最视物质激励,要体现个人和企业发展的利益一致性原则。 B.当地居民透露,去年11月底警方攻入阿莱芒贫民窟之前,这里的毒贩就闻风而动,指使建筑工人把下水道改造成了逃跑的通道。 C.正是在以“物欲”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的驱使下,科技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峰,人对自然的破坏也发展到无出其右的地步。 D.绵绵青山环抱如屏,万竿翠竹,郁郁葱葱,鸟鸣叶间;一湾清水,碧波荡漾,鱼翔浅底——绝美的景色让我如痴如醉,久久难以释怀。 5.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项是 A.海防纪念馆坐落在甬江北岸的招宝山南麓,分序厅、抗倭、抗英、抗法、抗日、尾厅六部分组成,由中科院院士、建筑大师齐康教授负责总体设计。 B.当时,混血土著儿童被政府强行带走并接受白人教育,他们被称为“被偷走的一代”,身心遭受极大的摧残,生活在残酷的环境下,饱受虐待与凌辱。 C.本轮比赛过后,“中超”迎来了一个半个月的间歇期,国安队可以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调整状态,演练战术,以期在最后几轮比赛中迎头赶上。 D.直到深夜,“村官”小王才回到宿舍,一开门就见屋子里灯火通明,老书记朱正孝和他的朋友任晓菲还坐在炕沿上,一边聊天一边写着什么。 ②(淄博) 4.下列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2016年德国乒乓球公开赛31日落幕,中国选手马龙再次初试锋芒,战胜自己的对手,夺得男单冠军。 B.2015年,在世界经济总体下滑、差强人意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来源:学&科&网] C.某些现代作家的作品思想深刻,但用现代汉语语法标准衡量,其作品中某些语言的表述显然并不规范,不足为训。 D.在大量的犯罪证据面前,犯罪分子抱残守缺、丑态百出,最终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5.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项是 A.日本的海上巡逻机于2月2日下午2点左右,在日本青森县西南大约150多公里处发现正在航行的中国海军舰队。 B.过去中国的城镇化可以总结为“要地不要人”:要土地建设指标,但不要农民工到城里落户。 C.菲律宾虽然与中国在领土问题上有争端,但菲律宾也一直试图将该问题与其他领域的合作分开处理,加强与中国的经济关系。 D.一种新型的袖珍电脑将亮相本届科博会,它采用语音输入、太阳能供电,具有高雅、时尚、方便、环保的功能和作用。 ③(枣庄) 4.下列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未来五年,中华民族将穿越萦绕千年的小康梦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一幅亿万人民勠力同心决胜全面小康的壮丽图景即将展开。 B.在马云的“未来医院”,人们通过支付宝就能享受挂号、缴费、查报告、手机问医生等全流程服务,此举不同凡响,颇受欢迎。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

青岛大虾事件及评论 事件:2015年10月4日,肖先生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 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 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 价格为38元一只。 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两级物价部门赶到位于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 烧烤家常菜”大排档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 不规范,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鉴于此,将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按照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青岛市7日对“天价虾”事件相关部门人员作出处分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局 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青岛市同时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评论: 最近,“天价虾”事件让青岛“火”了一把。当然,这把“火”烧到了青岛这座城市的“眉毛”,此事件不仅给青岛的城市形象摸了黑,还让热情好客的山东人民背了黑锅。 此前也有人抛出过这样的问题,国庆节就是“国庆劫”,商家逢节或多或少都要捞一笔,“宰客”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了。早在2012年春节,“三亚宰客门”事件就引发了社会强烈 的反响,时隔3年时间,三亚“宰客”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除,此次青岛“天价虾”事件又 再次发酵,让民众那段想封存的记忆再次被唤起,在触动民众敏感神经的同时,也痛痛戳中 了经营者与政府的软肋。 赚钱本是商人之本性,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商之人理应把诚信与道德作为立身之本。时代在不断发展与进步,但商人不该为图个钵满盆盈,就把道德丢的一塌糊涂。青岛店家既 然把“善德”二字高高挂起,那么也应多多积善行德,不仅把“善德”挂在嘴边、刻入牌匾,还应言行一致,把道德落实到行动上。

舆情案例的分析

舆情案例的分析 一、涉民生类突发舆情大幅度增加,线上线下关联度进一步加强,民众更容易被煽动,舆论形势也更为严峻。涉及民生的突发舆情呈现大幅度增加趋势,且横跨多领域多部门,环保、教育、涉警、安全生产、医疗、食品安全均有不同程度涉及。网络舆论形势正式进入涉“民生”时代,之前纯以“推墙”、“凿船”言论为颠覆策略的推墙派已悄然改变策略,更倾向于利用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类突发舆情进行针对性炒作、集中性煽动,这种煽动效应隐蔽性强,线下影响度大,且较易刺痛公众的敏感神经,引发的舆论颠覆往往容易延伸到线下,引发群体性事件,这点从漳州古雷PX 爆炸案、庆安枪案、毕节儿童自杀案等等这一系列的突发舆情中就可见端倪,舆论形势非但没能有所改观,反而渐趋严峻。 二、因官方舆情应对不力而衍生出的“舆情搭车”现象,拷问着各地官方的舆情智商。舆情搭车是指,当一个突发舆情未得到官方足够重视和有效处置时,往往会在网络中衍生出由这个热点展开的各种舆情传染效应。天津港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由于天津地方与交通部之间迟迟达不成发布主体的共识,加上天津官方的舆情应对不力,直接导致了此次

事故的“舆情搭车”传染效应很快在全国各地逐渐显现。青岛天价虾事件,也是如此,就因为当地物价部门一句“现在休息,等上班了再说”而使得舆情不断发酵,不仅事后青岛相关部门吞下了舆情处置失败的苦果,而且还衍生出各种与此相关的传染效应。例如:刚过几日,舟山的陈年旧事就再次被重提,而与“天价虾”事件有着本质区别的宁波“青蟹”也莫名其妙地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看似毫无关联的“舆情搭车”却一次次拷问官方的舆情意识与智商。 三、政务微博频出低级事故,凸显网络政务建设短板。政务微博作为官方与民间“上通下达”的中间平台,却因“领导认识不到位”、“管理员媒介素养缺失”、“制度设计空白”等各种原因而陷入“僵尸微博”、“微博个人化”、“微博娱乐化”的尴尬境地,非但显现不出政务微博该有的信息源属性,反而频出各类低级舆情事故,令政府公信力蒙受巨大损失。面对出事故后的“舆论补救”,一些政务微博表现出的担当缺失令人失望,例如@和顺国税12366官微发出侮辱警察的言论引发舆情后,非但没能表现出直面错误的责任担当,反而以“被盗号”之类的滑稽理由意图掩盖,而@南芬网安面对舆论的一致质疑干脆关了评论。这类政务微博在如今“互联网”的形势下表现出这般极不匹配的舆情意识与应对能力,令人遗憾,若还不能有所改观,今

请呵护我们的旅游品牌

2015年《半月谈》第20期:请呵护我们的旅游品牌 假期出游,已成为国人消费时尚,旅游成为经济发展中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近年来,各地都在着力打造自己的旅游名片,许多响亮的品牌已经深入人心。我们本应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呵护旅游品牌。然而,一些地方却因宰客、价格欺诈、管理混乱等行为给自身形象抹了黑,甚至被主管部门摘去5A级景区牌子,令人扼腕。 旅游品牌需要细心呵护。无数事例证明,打造一个品牌可能需要十数载甚至数十载,而毁掉一个品牌只需要一天甚至是一个“小事件”。在刚刚过去的国庆节假期,“青岛天价虾”就给“好客山东”的品牌蒙上了一层阴影。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监督力度的加强,已为部分服务意识不强的景区敲响了警钟。 在互联网发达、信息传播迅速的今天,旅游业已全面进入“口碑”竞争时代,这个地方旅游名声不好,那我就选择另一个地方,谁也阻止不了游客用脚投票。 好在我们的一些主管部门已经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久前,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山海关景区就是因为监管不力,出现价格欺诈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被直接摘牌。这是自《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实施以来,全国第一个被取消5A级资质的景区,可谓开了先例。 在旅游行政管理措施中,取消A级资质是最严厉的处罚,其次是严重警告、警告。国家旅游局此前曾警告过多家5A级景区,却从未取消过其资质,这次可谓力度大、动真格。一方面我们要为国家旅游局坚持动态管理,通过摘牌、警告等手段,督促景区坚持以游客为本,不断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品质的行为点赞。另一方面,我们应将旅游景点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重视起来。不少旅游景区只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产品的品牌代表着核心竞争力;对于景点而言,旅游品牌同样代表着这个景点的综合实力。对于各级别景区资质的授牌与摘牌,形成动态管理,能升能降,能授能摘,对于问题严重的,冒出一个摘一个、发现一处降一处,才能让所有景区都警醒,督促其不断改进服务,提升品牌形象。 和“青岛天价虾”、山海关景区被摘牌的新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故宫博物院对游客深夜排队的关爱之举,吸引了诸多网友为其点赞。 故宫博物院“石渠宝笈特展”因为参观者众多,10月10日的展览一直延长至11日凌晨一点半。对排队的观众,不但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而且单霁翔院长还带着热水到现场慰问游客。故宫方面承诺:凡是当天排队的游客,不管多晚,一定不轰游客,让游客看完展览。这既是对游客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品牌的最好呵护!

考场作文的审题

作文评讲学案5: 考场作文审题起,审清要求最关键 ——关注写作要求,写符合要求的文章 一、仔细阅读2015-2016全国新课标I、II卷的四个作文题,找出题目中“写作要求”的句子,仔细对比,明确其各自的要求: 2015年全国新课标I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义,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统一以“明华”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2016年全国新课标I 阅读下面的漫画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要求:结合材料的内容和寓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2016年全国新课标II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语文学习关系到一个人的终身发展,社会整体的语文素养关系到国家的软实力和文化自信,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语文素养的提升主要与三条途径:课堂有效教学、课外大量教学、社会生活实践。 请根据材料,从自己语文学习的体会出发,比较上述三条途径,阐述你的看法和理由。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2015年全国新课标II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当代风采人物评选活动已产生最后三名候选人。大李,笃学敏思,矢志创新,为破解生命科学之谜做出重大贡献,率领团队一举跻身国际学术最前沿。 老王,爱岗敬业,练就一手绝活,变普通技术为完美艺术,走出一条从高职生到焊接大师的“大国工匠”之路 小刘,酷爱摄影,跋山涉水捕捉世间美景,他的博客赢得网友一片赞叹:“你带我们品味大千世界”“你帮我们留住美丽乡愁”。

青岛大虾公关分析

“青岛大虾”事件公关分析 “十一”黄金周过去后,有媒体对各地旅游收入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已经公布数字的15个省区市中,山东省以392.1亿元列旅游总收入排行榜第一名。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山东省的这份成绩单却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调侃,原因无他,盖因数起宰客事件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10月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遭遇宰客,说好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却变成了38元一只,仅一份“蒜蓉大虾”,账单价格就高达1520元。无独有偶,当天还有一桌客人遭受了同样待遇。在社交媒体的广泛传播中,此事引起网友极大关注,乃至于事件发生地竟成为一个另类“景区”。随后又有网友曝光,在青岛旅游时点了一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先拔掉了蟹腿,最终,两个人消费了近3000元。 接连发生的宰客事件,立刻将青岛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互联网上,随处可见各类戏谑调侃的段子,“天价大虾”持续引发舆论狂欢,宰客却并没有到此结束,“日照一海鲜排挡因嫌顾客少点海鲜大打出手”昨日遍布社交媒体,舆论再度火上浇油。山东省近年来着力打造的“好客山东”品牌,则因此遭受重创。 毋庸讳言,宰客现象非某地所独有,但如此密集的冲突已很难用个案来形容。宰客之所以能在民怨沸腾中不时出现,关键就在于监管滞后且问责乏力。“天价大虾”事件中,令人难以接受的不仅是宰客,同时还有投诉无门——游客虽然第一时间报警投诉,警方与物价局却互相踢起了皮球,最终只得屈辱性付费走人。这样的监管局面,无疑是这家“一直都挺黑”的大排档延续至今的关键所在。引爆舆论之后,宰客的大排档被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这样的公关处理结果不可谓不严厉,但显然已姗姗来迟,如果相关部门早拿出这样的诚意与态度,事态何至于发展至此? 以下是天价大虾事件中的公共关系分析以及给我们的反思启示: 一.加强官方对于舆论传播规律的敏感性和及时干预 这是一次典型的由于应对迟缓和不当导致的不断发酵。本来只是个案,如果及时处置,不至于对整体旅游形象产生伤害,也不至于成为黄金周宰客典型,成

orry,“宰客饭”不在预算内

orry,“宰客饭”不在预算内-会计 orry,“宰客饭”不在预算内 编辑吴红艳 我们热爱生活,所以喜欢在旅途中感受乐趣,我们到处旅行,却也害怕“被宰”,既然“宰客”这个概率事件时有发生,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变“聪明”一点,不吃那碗“宰客饭”…… 十月,全民普天同庆地讨论着娱乐明星黄晓明与Angelababy杨颖的大婚,婚礼的奢华一度引来诸多艳羡与质疑。当然,即便如此奢华的婚礼仍然逃不开大家的调侃,微博上有戏言:“黄晓明身为一个青岛人为何在上海举办婚礼?原因还不是38元一只的大虾闹的” 。打趣归打趣,但说到今年国庆假期的“热词”,这38元的青岛“天价虾”上榜没商量。 正如媒体评论的那样,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让事态进一步激化。可想而知,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当我们遇到旅游宰客的事,脑子里恐怕就会蹦出“青岛大虾”四个字来。 那么,我们是不是该自备一本《吃饭防宰秘笈》,避免为“宰客饭”埋单? 防被宰第一式·勿过分信赖名头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即便你如何内行,难免也会偶尔遇到“彩头”。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180元一扎的三亚西瓜汁,588元一小盅的佛跳墙,58元一只有名无实的法国生蚝,400多一份的西藏墨脱石锅手掌参炖鸡,不知来路肥得令人发指的藏香猪……哪个不是“盛名”在外,如雷贯耳。 每到一处旅游地时,即便并不十分感兴趣,却也总有人抱着“来都来了,要不尝尝”的想法为高出合理价格甚多的食物或其他商品埋单,就是因为所谓的

“名声在外”,盲目信赖是十分不理智的行为,因此往往吃到“宰客饭”的几率也颇大。 防被宰第二式·寻当地吃客推荐 很多人的旅行,多半是觅食之旅,如果能在出发前做足功课,则可躲掉不少麻烦。最有效的方式是找当地的吃客推荐。如果你走南闯北并认识不少大厨、美食家或资深吃客,那么每到一处自然能有靠谱的美食体验。或者你是一个资深网友,那么即便是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只要在微博上发条状态打个招呼,也会有不少当地网友给出一些靠谱推荐。 当然对于寻常游客而言,会更注重与家人在一起时的放松感,“去一些旅游景点,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无奈避无可避。即便如此,之前做些功课,查询诸如大众点评网的餐厅点评、携程旅游网的旅游攻略或从当地论坛中了解风土人貌并备选几家当地特色餐厅,既简单易行又非常务实。 防被宰第三式·尽量避免跟团游 出国旅行或存在语言障碍、文化差异、签证办理等一系列状况,选择跟团尚可。但在国内,如条件允许,选择跟团旅行的必要性相对较小。观光型旅行团被诱导购物往往无法避免,即便下定决心分文不出,但总会在某些意外时刻放弃坚持。团餐往往不能令人满意,这点国内外都十分类似。常规旅行团去欧洲想吃到一顿米其林几乎无望,往往都是去当地华人餐厅“品尝”熟悉的味道——中国菜。 防被宰第四式·拒绝“热门”二字 尽量不选择热门的旅游城市,即便去了,也尽量不去那些热门的旅游景点,大可选一些更有人情味的民房建筑。比如“想去海南,海口也不错,何必非三亚

青岛大虾宰客事件法律分析

青岛大虾宰客事件法律分析 今年国庆节期间一位游客在青岛遭遇宰客事件引起了全国热议,一时间舆论纷纷指责不良商家的黑心和政府部门的不作为,青岛的旅游城市形象也大打折扣,事件过后青岛各部门开始大力整顿。通过对这一事件过程的的具体了解,我也结合法律知识对其进行法律分析。 首先从商家角度分析:(1)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因此店家向顾客递出菜单可视为要约邀请,顾客点菜可视为要约,但是在本事件中该游客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合同法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对原要约的新要约“。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所以商家与顾客之间确定的合同实际是以顾客为标准的新的要约,但是最后商家坚持按个收费构成违约。(2)基围虾并不是商家菜单的“海捕大虾”构成了虚假宣传。(3)顾客点餐时说38元一份,结账变成38元一只,构成欺诈。(4)商家在顾客拒绝支付时手持木棍试图使用暴力强迫交钱构成强买强卖、敲诈勒索。(5)《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可以在政府指导所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但不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很明显该商家不仅是价格而且包括经营方式都违反了价格法。 从政府部门角度分析:公安机关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本案中,公安机关有权有责对当事店家的“强卖商品”行为实施治安处罚,如果查实店家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且情节严重的,那就有可能进入刑事追诉程序了。即使公安机关受限于法律专业能力,一时无法识别“隐蔽的不合意”和法律上不那

青岛天价虾宰客事件的处置及职责分析

青岛"天价虾宰客事件"的处置及职责分析 原创种瓜得豆子来源:食药法苑 事件简况 10月4日,四川游客肖先生和南京游客朱先生两家人在青岛善德烧烤店用餐时,分别点了一份虾,之前问明服务员是“38元一份”,结账时老板却按每只虾38元收费。最终派出所协调,肖、朱二人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800元和2000元餐费后离开。此事经当事游客微博曝光后引发强烈反响。 目前的处理情况: 青岛市官方微博“青岛发布”回应:10月5日,接到游客投诉后,青岛市、市北区物价局及市北区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到该大排档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大排档“提供的菜品虽有明码标价,但不规范,并涉嫌误导消费者消费”。对该大排档的行为,青岛市物价局已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市北区物价局表示,将根据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从快处理。 6日晚,青岛市北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6 日下午,市北区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拟对市北区善德成烧烤店(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作出9 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该告知书已于6 日下午送达该店。 10月7日据央视报道: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即日起,青岛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联合在全市拉网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这些处置措施,疑问有三个: 一、仅仅在3天内,青岛市相关部门对涉事烧烤店下达了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其中物价局是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是哪个部门作的?是如何在2天内完成行政处罚程序的? 二、即日起,青岛旅游局、工商局、物价局、公安局等联合在全市拉网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发生的宰客行为,有什么用? 三、市场监管局负主要责任,是什么职责逻辑? 宰客事件发生机理: 旅游宰客跟拐卖人口、哄抢事故车、电信诈骗一样,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顽疾,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可以说许多人都有切身之痛。曾经有压死村民一只鸡被全村人围攻,要赔几千元的事例。这必定的制度出了问题,而不是某个部门或某个人的责任。从上面青岛市的处理措施来看,仍然是一种摆平舆论的思维,并且还不在现行法律制度内解决。分析宰客事件的发生机理,豆子认为是两个原因: 一是黑店主采用纠缠、阻拦甚至暴力威胁的方法,限制了顾客的自由,威胁了人身安全。被宰顾客肖先生说:民警离开后,肖、朱两人和店方僵持着。周围食客劝他们走,可他们做势欲走时,“老板拿出支撑遮阳伞的杆子要打我们,还威胁说打电话喊人来。今天不给钱,别想走人。”双方一直纠缠到5日凌晨。 争吵声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有人建议他们,不如留下正常价格的饭钱赶紧逃走。据肖先生事后回忆,为了防止他们逃跑,烧烤店老板一边用棍子恐吓,一边指使手下人打110报警。

16作文素材:光明时评精选17篇

2016届作文素材:《光明时评》精选 (2016.05.12) 一. “诚信日”从来都不是用来包治百病的2016-02-15光明时评龙敏飞 浙江省义乌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决定,将1月9日设立为义乌市“诚信日”。据义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组织在公共媒体上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大多数市民认为1月9日寓意为“一言九鼎”,将“诚信日”设在1月9日更能体现诚信精神的内涵。(1月13日新华社) 设置“诚信日”的城市,越来越多了。早在2001年,浙江温州就设立了“8?8诚信日”,今年,其将迎来第16个节日;而在2007年,河南洛阳又将11月22日定为“诚信日”,取义于11月22日的谐音,“一是一,二是二”,今年也将迎来第9个诚信日……如今,浙江义乌将1月9日设立为义乌市“诚信日”,正是这样的一种传承与延续。 “诚信日”的越来越多,终究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说明:重视诚信品质,正成为很多人的一种行动自觉。而类似的共识,也不再停留在民间层面,政府对此也开始重视。 即便如此,义乌市“诚信日”的设置,还是遭遇到不少的质疑。比如,有些人就认为,设置一个“诚信日”,就像是一种形式主义,因为这不会让所有的人立地成佛,立马就具备“诚信意识”;还有人表示,真要每个人都一言九鼎,就不能只是设置一个日子,而必须靠法律法规来约束…… 类似的理解,更像是一种“习惯性质疑”,而这也误解了诚信日的意思,放大的诚信日的价值。就“诚信日”的设置而言,它也不可能达到“一设就灵”的高度。毕竟,一个节日而已,友情提示的价值更高一些,强有力约束的可能性并不大。打个比方,节日的设置,只是一个“闹钟”,闹钟的存在,只是提醒你一下,但你能不能按照闹钟的约定去办事,还得看你自己。 真要从源头上让人具备“诚信品质”,一方面,自然是自我与社会道德的约束,比如这“诚信日”的设置,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以启示,让人记住“诚信仍然是一种备受推崇的品质”;另一方面,则是法律的约束,2015年,最高法便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了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类似的制度规定,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仍然是很有必要的。 这样的“自我反思”与“法律治理”齐头并进,才是让更多人具备诚信品质的治本之策。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诚信日”肯定是有价值的,但不可高估其价值,因为任何日子的设置,都不是用来包治百病的。(935字) 【运用角度:诚信法治】 二. 明码标价不代表没有欺诈2016-02-16 光明时评苑广阔 “吃了3种鱼,竟然1万多!”江苏常州陈先生称,大年初二在导游带领下在哈尔滨一家餐厅消费了一万多元,其中鳇鱼售价398元一斤,结账时因“斤两问题”与店家发生冲突致伤。记者了解到,该鳇鱼在当地普通餐馆售价为每斤100元左右。(2月15日《新京报》)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的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去年夏天著名的青岛“天价虾”,而这样的联想,不管是对于游客,还是对于哈尔滨当地的旅游形象,无疑都不是一件好事。随着围绕事件的更多细节被曝光,我们目前可以基本确定这样几个事实:一,游客吃了三种鱼,花了1万多块钱,这显然超过了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认为自己“被宰”了,所以事后选择网络曝光;二,这家店所售鳇鱼的价格,确实比附近其他酒店、饭馆要高;三,

青岛大虾论文 终结版

法学院/海警学院 2013 级学年论文(设计) 关于“青岛大虾”事件背后的问题及法律思考 学生姓名:夏西 学生学号: 教师姓名: 专业名称: 2016 年10 月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学年论文(设计) 目录 摘要 ..................................................................................................... I 第一章事件始末 (1) 第二章法律思考 (2) 2.1 刑法角度观案情 (2) 2.2 公安机关的角色 (3) 2.3 行政法角度察案情 (3) 第三章结论 (4)

摘要 就青岛大虾事件的原委状况,以及持续发酵的深层次影响做简单介绍,从而厘清事件中各个行为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就现有法律定性观点进行辨析与评判,最后在横向比较与理性的思考中得出对该事件的合理法律关系确认,指出各部门在事件中表现的不足之处,并发表个人拙见。 关键词:青岛大虾,法律思考,行政法学,刑法学

第一章事件始末 10月4日,四川广元游客肖先生等人于青岛市乐凌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肖先生称在点菜时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不是38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却反悔说是38一只,最后结账价格为1300余元。肖先生因此与老板就价格设置上产生了纠纷,在僵持过程中,老板叫人拿出棍棒要挟肖先生说不给钱就不让走,肖先生随即报警,但是民警说这属于是价格纠纷,派出所没有执法权,建议肖先生找物价局,随即拨通物价局电话,但是物价局以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为理由,建议消费者报警处理,直到深夜12点依旧毫无进展,民警也相机你离开。5日凌晨两点左右,肖先生第二次报警,当事双方被带到辖区辽宁派出所,民警出面协调,并再次告知肖先生派出所没有管辖权,除非双方打架闹事,派出所才能介入,因此建议肖先生结账离开,因此肖先生以借钱的方式支付了800元。物价局称需要过完节才能处理解决。暂且告一段落。 10月6日上午,青岛市物价局官微通报该烧烤店涉嫌误导消费者,责成市北区物价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理。 10月6日晚间,青岛市市北区宣传部发布消息称,青岛市北市区物价局已经于5日下午做出行政处罚事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对该烧烤店作出九万罚款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告知书下达,店主失踪。 10月7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北区物价局、市北区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善德成烧烤店宰客”处理情况通报》中,称该店涉嫌欺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致歉消费者。同时,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 10月10日,山东省旅游部门电话联系肖先生,要求其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但是被拒绝,肖先生表示不再愿意去青岛。

【青岛天价虾事件】青岛天价虾时评作文2300字

【青岛天价虾事件】青岛天价虾时评 作文2300字 【--国庆节祝福语】 旅游我们经常去当地吃海鲜,但是如果被商家恶意屠宰那么就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下面带来的是青岛天价虾时评作文2300字,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庆假期,不少人出门旅游被堵在路上,而有的人却是堵在心里。比如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他们说在山东青岛的一家烧烤店里用餐时都被宰了,而且宰的离谱,一份“蒜蓉大虾”,点餐时菜单上的标价是38元。但到结账时,店主却要按照每只虾38元来收费,多的一盘虾要收到1500多块钱,而当时警方物价局皆称管不了? 经过网上连续好几天的舆论“声讨”之后,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对涉事店家进行严肃处理;10月8号,青岛四部门联合发文称将采取措施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至此,吵得沸沸扬扬的“天价虾”事件的终于告一段落。 人无信则不立,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家也是,商家经营要以诚信为本,顾客是上帝;而新闻中的青岛市乐陵

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却背离了自己招牌上“善德”两个字;“善德”应该是与人为善的道德,善良而有道德,对于一个餐馆经营者来说,无论是“诚信”还是“善德”都应该是他的立足之本、生存之基。只有赢得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诚信才是生意兴隆的保障和关键所在,诚信是价格上的公正公道,也包括材料上的“童叟无欺”,反之如果不讲诚信,就会让它的形象大打折扣。古语云“人无信则不立”、“言必信,行必果”都是要求树立诚信观念;明明是38元一盘的大虾等顾客吃完了老板就改口38元一只,这就严重背离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而用棍棒威胁顾客这种行为更是与善背道而驰,这样不诚信的商家只能害人害己,自食其果。 游客被宰,无奈选择报警,而警察到场后却称,这种事情他们管不了,吃饭出现的纠纷属于价格纠纷;他们没有执法权,建议给工商部门打电话,然后便离开了。其实这样的价格纠纷,警察可以帮助当事人协商解决,而不是一走了之的。至于后来餐馆老板用棍棒威胁的方式来让顾客交钱,就属于敲诈、勒索以及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了,这种不公平甚至涉嫌违法的行为应该属于警察的管理范畴了。物价部门以“现在市场价都放开了,我们也不好处理”,这样一句话来应对这起消费价格纠纷,显然有着诸多不妥,不免有点不作为之嫌。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青岛“天价虾”起着推波助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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