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分包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检测检验分包方进行评审,选择合格分包方的各项控制活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检验工作的分包全过程。

3.职责

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相关各科室具体执行。

4.程序

4.1根据分包工作的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4.1.1分包方的仪器设备状况;

4.1.2环境条件;

4.1.3人员素质;

4.1.4质量管理体系。

4.2技术负责人根据分包方评审结果,将拟分包的项目报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与分包方签订《检测分包协议书》。

4.3办公室在进行检测检验工作分包时,应通知客户,适当时应书面通知并得到该客户的准许。

4.4由分包方完成的工作,应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记录连同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5为客户出具的报告应注明分包项目。

4.6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分包方的工作质量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组织进行监督。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序

供应商及分包商管理程 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概述目标 供应商管理流程目标: 确保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提供过程进行监控管理。 供应商管理流程主要步骤包括: 供应商合同签订;供应商服务提供的监测与控制;供应商服务成果评审。 范围 流程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各部门。 流程管理范围 供应商; 分包商。 3 角色和职责 供应商管理流程涉及的角色包括: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供应商经理、供应商管理员等。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和供应商经理可以由同一人担任。各角色职责如下: 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 供应商管理流程负责人从宏观上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在各部门间被正确的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实际情况时,流程负责人必须启动分析研究,找到解决方案并进行改进,实现流程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提高。具体职责包括: 1)确定供应商管理流程的衡量指标; 2)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能够取得管理层的参与和支持; 3)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 4)总体上管理和监控流程,建立供应商管理流程实施、评估和持续优化机制; 5)确保供应商管理流程有效、正确地执行,当流程不能够适应公司的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分析、找出缺陷、进行改进,从而实现可持续提高;

6)保持与其他流程负责人的定期沟通。 供应商经理 1)负责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签订供应商合同; 3)对分包进行控制; 4)进行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评审; 5)进行合同争议处理; 6)负责流程运行质量的监控管理,向公司负责 7)合同终结; 供应商管理员 1)提出需求; 2)参与合同谈判; 3)进行供应商的服务定义; 4)对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5)参与对供应商的评审。 输入 输出 流程描述

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

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方满足施工生产与工程质量的需要,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对劳务分包方施加影响,确保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公司制定《劳务分包方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方选择、管理、评价和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相关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4. 术语和定义 五个一样:思想上一样教育、施工上一样要求、生活上一样关心、报酬上一样合理、行政上一样管理。 5.职责 5.1劳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贯彻实施本程序;根据企业用工的需求,负责劳务分包方的招收、录用、管理、考核和评价。 5.2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协助劳务管理部做好劳务招标及劳务分包方的考核、评价工作。

5.3劳务管理部协助施工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行政保卫部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所使用的劳务分包方,在施工生产中遵守公司对管理体系运行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施工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综合施工生产计划,劳务管理部负责编制用工计划。 5.5安全管理部对劳务分包方负责人进行培训,负责代办《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 5.6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方的环境影响全面负责,负责向劳务分包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防护设施,使其在施工生产中减少对重要环境因素的影响,并对进场的劳务分包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全员教育,在施工生产中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工作,做好记录。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项次修订 日期 前版本 版次 修订 页次 修订记录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实施日期 版本 文件编号 页码 第1页共3页 制作制定单位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质检部 实施日期 版本 页码 第2页共3页核准

质检部负责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标准的制订和检验。 各班组工人工作时应按照《工艺卡》和技术图纸、过程检验规范进行自检和互检。 检验员按照《过程检验规范》、工艺卡质量要求、技术图纸对现场每道工序进行巡检。 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检一次,每道工序至少抽检一件产品,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巡 检日报表》上。出现不合格时应及时反馈给操作工人,进行返工。具体参考《不合 格品控制程序》。 目的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或试验,确保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材料、 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和出厂。 2.0 范围 适用于原辅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0 职责 3.1 3.2 生产部各小组负责自检及互检。 4.0 方法 4.1 4.1.1 进料检验控制(IQC ) 仓管员在收到到货的原辅材料后,依照《物料申购单》上品名、规格、应到数量, 负责核对实际到货数量、重量,合格后通知 IQC 进行来料检验。 4.1.2 质检部IQC 接到通知后,按照《进料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抽检或全检, 将检验结果 记录在《进料检验记录表》上,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 制程序》进行处理。 4.2 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 4.2.1 自检、互检 4.2.2 巡检 4.3 最终、出货检验和试验控制 1.0

进料检验记录 巡检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6.0 参考文件 《进料检验规范》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过程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记录表 名称料号 数(重)量 版 本 文件编号 第3页共3页 4.3.1 最终成品检验和试验依据:《成品检验规范》 和工艺卡、技术图纸要求执行,并将 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上。 4.5 对所有检验不合格品都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并标识清楚。 4.6 所有要求的检验项目,在相应的记录中都要填写具体的检验数值或内容及日期并有 经授权的检验人员的签字或盖章,经检验主管审批。 4.7 检验和试验记录由质检部负责保存,当合同中有规定时,检验和试验的相关记录 可提供给客户查阅。 5.0 记录

实验室分包检测程序

分包检测程序 1 目的 明确合同的要求并行成文件,消除合同双方的不一致,确保本中心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与顾客签定关于检测各类合同的评审、协调和修订控制。对分包检测只使用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大,本中心的某项专业技术欠缺或暂时不具备某种检测能力或与其机构(实验室)签订长期固定分包协议,可以在客户书面同意情况下对产(商)品相关项目分包。分包的比例不能超过报告检测项目的50%,分包的项目仅限于仪器设备使用频此低和价格昂贵的项目。 3 职责 3.1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明确性进行评审。负责批准分包协议。 3.2业务室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调查,起草分包协议,编制分包单位名称。与顾客签订正式合同与补充合同及与顾客的联络。负责识别顾客的要求。 3.3检验室负责准备样品、送样及取回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分包协议及分包调查资料。 4 工作程序:合同的分类、(合同/协议)、用户提供的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样品检测各性质抽样单、委托书。 4.1样品收发员接待客户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检测目的、样品情况及对检测方法的要求,协助客户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检测目的的检测方法。常规检测项目由委托方填写检测委托书。

4.2当检测领取样品时,仔细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确定无误签字领用。 4.3报告审核员在审核报告时首先核对检验委托书内容完整性,如有疑问及时报业务室根据程序进行补正。 4.2常规检测项目由业务室主任对委托单进行合同评审,有疑问的项目应与检测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进行沟通。评审的内容包括检测委托单全部项目,确认无误后在委托单上签名。 4.3对于长期委托项目、仲裁项目和新项目,由业务室主任与检测室主任一起对检测方法、检测能力和资源、收费标准等进行协商,由检测室主任填写“新开展项目/重大项目合同评审表”,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合同。 4.4当检测需要分包时,业务室主任应明确告诉被检测单位需分包的检测项目及分包单位,征得被检测单位同意后再行分包。由检验室主任提出需要分包的项目,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4.5当接到分包任务是应提供选择仪器设备实验环境、人员素质、内部质量管理等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并通过了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和检验项目。业务室列出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名单,有委托分包单位自行选择合适的实验室进行分包检测。 4.6对于分包合同,由检测室主任起草合同,由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合同。 4.7被检测单位要求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检测工作开始之前由合同联系人与被检测单位沟通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业务室主任汇报,待与客户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 4.8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分包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审,评审应记录并做出结论报中心主任审定。

外包过程控制程序

外包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整合型管理体系的需要,对组织选择的外包方施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影响,通过对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外包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组织对任何生产过程进行外包(指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时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 外包方:即劳务分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指为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位或成建制的施工队伍。 3.2 顾客:即发包人(业主),指公司为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位。 3.3 组织:即承包人,指公司(含分公司、项目部)。 4 职责与权限 4.1 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其所需外包的生产过程编制外包计划。 4.2工程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外包方的归口管理,对外包合同(协议)进行审批,发布和保持合格/不合格外包方目录。 4.3 以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委托分公司管理、或组织项目部进行施工时,由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对外包方的评价和选择,保持相应的评价记录和外包方名单,负责同外包方草拟合同(协议)。直管项目的专业分包(协议)报公司工程管理控制中心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直管项目的劳务分包(协议),以及分公司自管项目的专业分包(协议)和劳务分包(协议)报分公司工程管理控制中心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

4.4工程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对以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在外包发生前,对外包方的资信证明进行复审,并审查回复已经草拟的合同。 4.5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对外包方通报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程序,并施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影响。 4.6 工程管理控制中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对由外包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实施验证,根据验证的结果对外包方进行年度评价或最终评价。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对外包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根据实际情况,分公司、项目部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对外包的控制类型: a) 对外包方进行调查; b) 对外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外包方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c) 组建审核组对外包方进行第二方审核评价; d) 对外包方以往的业绩进行评价; e) 对外包方在同行当中进行类比评价。 5.2 根据外包方提供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和选择 a) 由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对外包方进行现场考察(包括外包方名称、地址、联系人、企业简介、质量能力、资质等级、以往质量/环保/安全业绩等),对其技术管理和人员配备、质量/环保/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调查,填写外包方资质评审记录,交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审查批准。 b) 分公司、项目部在其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将外包方评审表及资料按合格、不合格外包方的分类存档,编印《合格/不合格外包方名单》,在负责人审批后交工程管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ZS/CX/GC02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2003年9月26日生效 0 目的 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产品满足顾客期望和规定要求。 1 适用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01标准中的术语。 2.2 工作业绩:指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工区所从事工程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批准实施性施组; 3.2 工程部负责审核实施性施组及公布“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 3.3 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实施性施组并审批工程分包报告; 3.4 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与“不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并报工程部; 3.5 项目部工区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 3.6 项目部工区负责提出“工程分包报告”,并负责签定工程分包合同; 3.7 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性施组的编制和送审。 4 工作程序 4.1 组建项目经理部 4.1.1经营部根据中标通知书,提出组建项目经理部的初步意见; 4.1.2总经理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和定员,公司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文公布; 4.1.3人事部调配项目经理部所需的人力资源。 4.2 总经理组织确定工程任务分配及工区划分。 4.3 项目部工区/劳务协作方管理 4.3.1项目部工区评价执行《项目评价办法》。 4.3.2工程分包方评价 a)项目部工区依据实施性施组并结合本单位资源配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分包项目,并填写“工程分包报告”送项目经理部; b)项目经理部经理审批“工程分包报告”; c)批准后的工程分包项目,由项目部工区对参与投标的工程分包方进行调查、评价,填写“工程分包方调查及评定记录”,报项目经理部; d)项目经理部核实确认后,项目部工区实施; e)项目经理部每季度收集整理管辖围相关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送工程部; f)工程部于每年元月和七月公布集团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并发至各项目经理部。 4.3.3 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实施 a) 项目部工区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合格工程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实施有效控制; b)项目部工区每季度对签订合同的工程分包方进行跟踪考核,并形成“工程分包方履约情况跟踪报告”。 c)项目部工区依据“工程分包方履约情况跟踪报告”对工程分包方进行验证评价: 1)重合同、讲信誉的工程分包方将继续保持其合格资格; 2)不讲信誉和施工能力不满足要求的工程分包方,则报项目经理部取消其合格工程分包方资格,并由项目经理部将其纳入“不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送工程部。 4.3.4 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管辖围工程分包管理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形成“工程分包管理检查记录”,通报检查结果,并送工程部。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的检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1 概述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质量的检测和测量及产品交付实施有效控制,旨在防止不合格品转序和交付,验证工程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并提供证明和记录。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质量的检测和测量及产品交付实施全过程控制。 3 职责和权限 3.1 公司 3.1.1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一、二类工程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工作的监督检查。 3.2 子(分)公司 3.2.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实施项目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3.2.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项目施工工序、工程产品的自检、复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2.3 采购部门负责对进场结构材料的进货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3.3 项目部 3.3.1 质检部门负责对结构材料、施工工序、工程产品的质量进行专检。 3.3.2 工程部门负责对施工各道工序、工程产品的质量实施自检、复检。 3.3.3 物资部门负责对进场结构材料进行验收并做好保管和记录。 3.3.4 工地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工作。 4 监督管理要求 4.1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年对公司一、二类工程试验、检测和交付工作组织不少于一次检查。主要核查试验检测资料、报告和记录的真实性、规范性以及工程产品实体质量;必要时参与公司一、二类工程交工预验收。 4.2 子(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项目的结构材料、施工工序的检测和测量以及工程产品的检验、交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3 子(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解决工程产品检测和测量以及交付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并直接或间接检查中心试验室日常工作。 4.4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 4.5 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解决工程产品检测和测量中的日常技术问题,并检查工地试验室的日常工作。

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分包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检测分包工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防止引入外来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包检测工作的管理,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3. 职责 公司经理签立或授权签立分包合同。 技术主管: 受权签立分包合同;对分包检验检测能力的持续维持进行定期审核。 专业检测室:负责组织并参与分包检测活动;对分包检测活动进行监督。 综合管理室:负责对分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审工作并做保存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以及其工作符合认可准则的证明记录;负责征求客户的意 见。 4.工作程序 分包需求 4.1.1 当公司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检测资源配置不足)时,有关专业检测室 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分包要求,报公司技术主管。 4.1.2技术主管依据专业检测室的分包要求选择有能力开展分包项目的分包检测机构。 4.1.3综合管理室负责征求客户的意见和了解其对分包工作的质量要求。当得到客户同意分 包的书面答复后,将客户的质量要求一并纳入对分包实验室能力和资质的审核。 对分包检测机构的审核 4.2.1技术主管应组织专业检测人员对拟选择的分包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审核,确认其 能力是否满足分包项目的要求。 4.2.2综合管理室负责收集分包实验室的有关资质资料,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 审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只有以上四点全部满足时方可确定为分包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及计量认证证书附表、行业内资质资质证书

及应用范围是否满足分包项目的要求。 ·是否有足够的承担分包项目所应满足检测标准或规范要求的检验设备(查看其检测设备清单及检定状态和维护保养记录。 ·是否有足够的承担分包项目所应满足的持证或合格的操作能力的人员(查看其能力验证结果记录及人员的岗位证书和培训记录)。 ·是否有能力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并能承诺保守秘密和履行合同(查看其年度回访记录及申诉投诉记录以及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文件)。 4.2.3审核中发现可能影响分包检测质量的问题时,应重新选择分包检测机构。 4.2.4综合管理室应每年组织对分包检测机构能力是否持续维持的评审,并保存合格分包检 测机构工作的证明资料,纳入公司合格分包方的名录。 分包合同的签立 4.3.1技术主管在确认分包实验室的能力及资质符合要求后,应组织有关专业检测室负责人 确定分包检测项目和相关要求。 4.3.2与分包方达成意向后,技术主管与分包检测机构签立正式分包检测合同。合同内容应至少包含: ·甲乙双方检测机构的名称; ·分包的检测项目; ·分包性质;(固定的还是临时的) ·检测执行标准和方法的规定; ·分包检测所需仪器设备的配置; ·分包检测的环境条件; ·检测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数量; ·检测收费的约定;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对样品及资料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保密的要求) ·分包方授权签字人的资格确认;(分包合同的签字和分包报告的签字) ·违约处理; ·合同签立日期和有效期。

分包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方满足施工生产与工程质量的需要对分包方实施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工程劳务分包方进行控制。 3 职责 3.1 材料科分管经理是分包方控制的主管领导。 3.2 材料科:组织指定公司分包管理制度,审查项目部的分包商申请计划;组织评价和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单,指导检查项目部分包商选择及其管理工作,组织公司的集中分包选择及其管理工作。 3.3 项目经理:批准项目上报的分包商采购申请计划,批准项目分包商选择结果,代表项目签署项目选择的分包商合同。 3.4 项目部应对分包方的施工履约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分包方由材料科、项目部、工程部等共同参与评价,并形成记录存档。材料科汇总各分包方评价记录,并编制合格分包方名录存档,并发送到各项目部。 3.5 工程部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方进行督促、质量检查和知道工作。 4 程序 4.1 对分包方的评价 4.1.1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应包括: ①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 ②专业能力; ③人员结构和素质; ④机具装备; ⑤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 ⑥工程业绩和信誉 4.1.2 材料科、项目部。工程部等共同参与对分包方进行评价,再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形成记录存档。 4.1.3 材料科汇总各分包方评价记录,并编制合格分包方名录存档,并发送到各项目部。 4.2 分包方的选择 4.2.1 公司的分包方涉及。如劳务、专业工程承包、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

4.2.2 根据项目分包内容的要求,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材料科在合格的分包方中选择,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分包方,由分管领导最终确定分包方,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4.2.3 邀请采购,材料科以招标的方式邀请多家合格分包方投标,而确定分包方,对于工程量较小、承包额较低的以及不宜招标的,可采用询价招标。 4.2.4 采用议标确定的分包方时,由项目部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质量、安全、物资设备供应、结算办法及工程价款支付等),通分包方进行洽谈,最终由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分包方。 4.2.5 分包方的资格审查 对于拟招标的候选分包方,若已在材料科合格分包名单中,则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查,即可直接进入投标阶段。 对于未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单的,则须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投标。 4.3 分包方考察 4.3.1 根据需要,材料科组织项目部及工程科对分包方作必要的考察。 4.3.2 采取到分包企业总部、在施工程以及其合作过的单位进行调查,以了解其施工能力、管理水平、工程业绩、履约能力、信誉、财务资金状况等。 4.3.3 对于企业分包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考察,项目部应派专人参加,必要时对分包商的技术管理、施工机具设备配置情况等作更进一步的考察。 4.4 分包方的合同 4.4.1 公司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依法订立分包合同。当与分包方订立的合同为非标准文本,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所分包的内容、时间、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结算方式与付款办法,交工后必需提供的服务,违约处理意见等。 4.4.2 分包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该认真执行。公司项目部、材料科对分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价,可在分包施工和服务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按照管理要求由项目部或相关部门实施,分包合同由公司办公室存档。 4.5 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 4.5.1 项目部应在分包项目实施前对从事分包有关人员进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务要求的交底,审核批准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或服务方案并据此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 ①项目部应在施工或服务开始钱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如特

检测分包工作管理办法

检测工作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分包工作进行控制,确保分包方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满足检测工作需求,保证分包检测工作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任务的分包。 3.职责 检测科室提出分包检测项目,并收集分包方相关技术能力及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部门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分包方检测能力是否达到有关要求; 安全装备管理科对分包方的能力进行调查论证; 部门负责人负责起草分包协议,经过合同评审后与分包方负责人签定、实施分包协议书; 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管理分包工作。 4.工作程序 4.1分包项目的申请和批准:检测科室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出拟分包出去的检测项目和准备分包的乙方实验室,检测科室填写申请书及相关能力资料交安全装备管理科审核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如客户指定分包方或由法定机构指定分包方,则需将检测工作分包给指定的分包方)

4.2分包方能力调查和分包协议:由安全装备管理科和检测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分包方的环境、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资质进行调查,并填写分包方调查表,分包方应是经实验室认可或经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经中心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批准确认分包方。分包方确定后,检测室负责将分包方的情况向客户介绍,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客户不同意此分包方,则不得自作主张私自将工作分包,另外选择其他分包方,直至客户满意为止,客户满意后,由部门负责人与分包方负责人鉴定分包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关系、检测项目、技术依据、对分包方的质量要求、报告日期、双方的责权利等。 4.3样品分包时,委托方对分包项目的确认 当客户的检测项目需由分包方进行检测时应经客户同意,并书面通知分包方,书面通知的副本及客户同意的证据应附在检测报告的副本上存档。检测报告中应注明分包检测项目与分包方的机构名称。除客户指定的分包方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本单位检测室对分包出去的检测工作负责,检测室负责与分包方保持联系,负责对分包方的检测质量进行监督。 4.4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与终止 4.4.1合同评审: 对于超过15万元以上的合同,由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本中心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门评审会

理化检验分包管理控制程序

理化检验分包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制造过程中理化检验的控制内容和基本要求作出规定,以保证理化检验各实验报告的正确且可追溯。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制造过程中理化检验分包管理质量控制。 3职责 3.1理化质控责任人对理化质量控制负责。 3.2技术部负责编制相关的工艺及工艺文件,理化质控责任人审核后实施。 3.3理化外协供方控制,理化质控责任人负责对理化的供方名单进行评审,形成理化合格供方名单,并定期复评。评价和复评的主要依据及准则如下: 1)理化单位的资质。 2)理化能力,人员和设备情况。 3)合同履行情况。 3.4理化外协应在合格供方内择优录用。 4工作程序 4.1合同控制 4.1.1理化检验外协应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合同应经理化质控责任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4.1.2理化合同中应明确处理项目和有关质量要求,遵循的试验规范、标准和方法,以及供方的相应责任。 4.1.3理化委托合同中应明确本公司有权在供方现场,对理化设备、理化过程以及结果检查和确认,供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4.1.4理化合同内容需要修改时,应重新经过审批。 4.1.5理化合同签订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可采用委托单的形式与供方沟通。 4.2理化设备控制 4.2.1供方使用的理化设备应与检测项目要求相对应。 4.2.2理化设备应完好,并经调试合格,特别是需要做-196℃冲击试验时,设备及环境试验温度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2.3理化设备和仪表应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4.2.4本公司理化质控责任人负责对供方使用的理化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确认。 4.3理化实施过程控制 4.3.1本公司对供方提供的理化工艺文件、使用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确认,通过确认才能实施。 4.3.2委托时应先开具理化检验委托单(一式二份),详细注明检验项目、检验标准、试样数量、评定标准、委托日期等内容。 1)金属原材料试验应填写产品名称、产品编号、材质、规格、试验项目、数量、检验内容和验收标准。

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控制程序

1.目的 选择高质量、高素质的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改善环境质量,增强集团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分公司劳务分包及工程分包的控制。 3.职责 3.1经营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各分公司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劳务分包单位管理 4.1.1分公司在需要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到经营部领取《劳务分包合同》。 4.1.2分公司必须从北京市建委发《外地在京施工企业名录》中选用并承诺执行集团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劳务队伍作为分包单位,对选取的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进京许可证进行审查核实,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企业来京施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填写《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审批表》(EMS/0809-1)。经用人单位经理批准后带相应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报经营部审批,即可列入《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EMS/0809-2)。

4.1.3用工单位可不经过4.1.2条款直接在《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4.1.4劳务分包单位注册登记 a.按规定到当地建委办进京注册登记手续; b.由用人单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暂住证; c.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4.1.5劳务分包合同书的签订 a.分公司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到经营部加盖劳务合同专用章,办完手续后将一份劳务合同交经营部备案。 b.当顾客对所选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审定,并提出充分理由反对使用该分包单位时,本企业必须更换该分包单位。 4.1.6每年年终经营部组织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评审,分公司填写《外地施工企业年终信誉评价表》。对考核中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上报集团公司经营部,将此劳务队伍从《合格劳务(工程)分包单位名录》中除去,并将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一年之内不得使用。 4.2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管理 4.2.1当总包单位需要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和环保意识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与分公司或项目部签订环保协议。

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

1.目的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规范工程分包行为、防止工程分包中各种问题的发生,公司制定《工程分包控制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中对工程分包的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 相关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 《施工技术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工程分包:指非本公司的施工企业以包工包料等形式承包本公司承建的施工作业。 5. 职责 5.1主管工程分包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分包。 5.2施工管理部审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分包申请》;预选参加工程分包的投标方;对投标方的施工方案、工期、安全、进度计划和综合施工能力进行评审。 5.3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贯彻实施本程序。负责工程分包的招标工作,发布工程分包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拟订编制分包工程标底,组织投标单位填写《资格预审表》。 5.4技术发展部负责对工程分包投标方技术人员的能力及资格、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5.5物资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方的物资分供商、材料供应计划及使用材料的合格品性进行评审。 5.6设备管理部负责根据需要对投标方的设备能力、配置进行评审。 5.7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方以往施工质量业绩、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5.8劳务管理部对投标方的劳务人员规模、构成整体素质进行评审(本市单位除外)。 5.9财会部负责对投标方的财务状况、运营资金能力、资金保证能力进行评审。 5.10市政(公路)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市政工程合同的签定与管理。 5.12项目经理部可以推荐分包单位,按公司规定并对分包单位资质等级进行考察。 6.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由于本所仪器突发故障、工作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长期不具备某项检测、校准或生产条件需分包的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所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商/合作者的评审以及合作过程的验收工作。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合格分包商的资料汇总、初评和具体的分包工作。 3.2.质量负责人对合作者资格进行评审和对合作过程进行验收。 3.3.所长负责对合作者进行批准。 3.4.办公室负责管理合格分包方的档案。 4.工作程序 对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合作者都进行评审,只有评定合格的合作者才有资格承担合作过程,并且规定对合作工作的验收条件。 4.1合作者的评审 4.1.1 管理能力 合作者或合作者所在组织应建立按照ISO/IEC导则17025或ISO 9000族系列标准要求建立的管理体系,或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且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4.1.2 技术能力 合作者在冶金检测、校准或生产领域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以确保所承担的检测、校准或生产分包工作的质量能够达到预期所确立的目标。对参加检测、校准或生产合作者技术能力的评估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合作者的相关技术证明,如以往类似、相关领域的检测成果、校准比对、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结果、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成果(在测定性质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类似或等同,且已被很好测定过的样品时取得可接受的结果)等。

检测或校准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文件号: (2)向合作者发放与待定值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基体、浓度水平相近,其特性量值已被确定但对合作者未知的样品,要求合作者提交附带不确定度的测量结果。 (3)合作者必需按规定向测试所提供所使用的方法、结果和所有运作程序方面的全部细节。测试所保存所有合作者的名录以及有关它们认可、质量体系或其他形式能力状态的记录(或数据库)。 4.1.3 硬件设施 合作者应拥有与合作内容相关的硬件设施,包括必要的空间、设备和环境条件等。 4.1.3.1 有能满足检测、校准所需的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设备; 4.1.3.2 有能满足相关生产所需的冶炼、锻轧设备和加工车间。 4.1.4人员素质 有较高的人员素质,有熟悉检测、校准所需的分析测试人员,以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的冶炼、锻轧、数理统计的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应占总人数的40%。 4.2 本所保留每一参与检测、校准、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与定值的合作者的名录,由合作者提供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根据本规范要求对完成合作工作的能力进行评价的所有记录,并由档案员对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4.3合作过程的监控 本所对合作者在合作过程中的活动进行监控,以确保每个合作者所执行任务的质量。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取合作者与合作内容相关的信息。 4.4 合作过程的验收 合作者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或委托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合作工作,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同或委托书的要求。 4.5本所以书面形式如检测报告、校准报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制报告及证书将合作情况通知用户并对所有合作工作向客户承担责任。 5.支持性文件 NACIS/B 25:2005《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编制和管理程序》 NACIS/B BW 10:2005《记录、档案管理程序》

总承包管理措施

对专业分包商的管理计划及程序 总包单位要以总包的高度、姿态和意识,既要严格管理控制分包,又要帮助协助好分包,使总分包形成一个有机的工程实施实体,从而实现工程的综合目标。 一、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主要服务 总包单位需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提供现场已有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合理分配使用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并尽可能提供施工场地; 4、提供各专业承包商临时办公及库房场地; 5、在施工现场提供所有分包的照明及需要的电源; 6、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 7、清运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 8、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9、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10、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专业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仓储的警卫和消防工作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总包单位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12、若分包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给总包,总包应采取一定的产品保护措施; 13、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4、对分包的所有工作按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进行日常协调; 15、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与分包队伍签订合同后,向其提供一册《分包队伍入场须知》。该《须知》是为了保证在工程管理中总包单位与各分包之间能统一管理程序,便于工程协调,加强相互间密切配合。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进场程序;分包入场安全管理程序;物资、机具管理及验证程序;质量控制验收程序;技术管理程序;工程管理程序;工程款结算程序。 二、对分包商的计划管理 1、分包商须根据总包单位制定的总控进度计划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编报周计划,周计划编排为每周一至下周一,以横道图形式编写,于每周五下午三点交于总包单位责任师。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

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1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O b j e c t i v e 对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防止不合格的原材料、协配件非预期使用,不合格半成品转序,不合格成品出厂。 This is to inspect and test the raw material,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to avoid the nonconforming raw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from unexpected usage, to avoid the defective semi-finished product from flowing into the next process and to avoid the defective finished product from releasing out of the factory. 2 适用范围Applicable Scope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控制。 This is applicable to the control over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of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of the company. 3 职责Responsibility 3.1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和验证的归口管理。 The Quality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ncoming inspection and test of the raw material,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3.2 技术工程部负责制订和发放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的图样、检验规程及相关接收标准。 The Engineering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to formulate and release the drawings, inspection procedures and relevant receiving standards applicable to the raw materials, components, semi-finished and finished products. 4 工作程序Work Procedures 4.1 检验和试验前的准备Preparation Prior to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4.1.1 由质量部根据《控制计划》和检验指导书,在开始检验工作之前,复查是否已经对每项重要检 验项目的方式和方法做出规定,其内容包括:检验方法、检验工具及精度、抽样方法、评定方法、记录方法,注明可能需要提供的质量保证书/自检报告、要求和验证方式。 Prior to inspection, the Quality Department shall refer to the “Control Plan” and Inspection Instruction, checking if the inspection way and method for each important item have been regulated, including: inspection approach, inspection tools and their precision, sampling method, assessment approach and recording method, as well as the remarks on necessary quality warranty/self-inspection report, requirements and verification way.

CNAS检测实验室程序文件-分包管理程序

1 目的 利用其它实验室的能力对自身能力的不足加以补充,以满足客户的检测要求,保证分包的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评定、协议签订和分包实施工作的控制和管理。 3 引用文件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管理程序 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结果报告管理程序 记录目录清单 4 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审批检测分包工作。 4.2 技术负责负责对分包工作进行管理。 4.3 质量负责组织对分包方的资质能力进行调查、评价。 4.4 办公室负责分包工作的实施。 4.5 检验室就所需的分包检测项目提出申请。 4.6异地实验室负责异地实验室的检测分包工作。 5 措施/方法 5.1 分包实验室的选择 5.1.1 如果客户委托的某些检测项目不能在本公司进行,可进行分包。分包工作应优先在通过实验室认可或计量认证的实验室中进行。必要时,也可在非经认证或认可的实验室中进行。但其质量保证能力,尤其是接受检测委托项目的检测设备能力、量值溯源情况、人员配备、检测方法、质量体系情况,须经本公司进行可行性调查和评价确认。 5.1.2 公司在确定分包方时,除了查阅分包实验室的质量资质外,质量负责还应组织内审员对分包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调查评价,填写《分包实验室质量保证能力评估表》,并将调查结果报告技术负责。

5.1.3 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 a) 实验室的公正性; b) 检测人员的上岗条件; c) 仪器设备的准确度,测量范围和基本功能; d) 检测设施和环境条件; e) 质量管理状态; f) 是否获得过实验室国家认可或计量认证。 5.1.4 经调查评价初步确定分包机构后,由技术负责制订分包计划并在征得客户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5.2 分包的实施 5.2.1 当确定分包方后,由技术负责组织与分包实验室签订《分包检测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下列内容予以明确: a) 对分包实验室公正性的要求; b) 对分包实验室为委托方保密的要求; c) 检测方法的要求; d) 检测质量的要求; e) 检测报告的要求; f) 时间及其它要求(如剩样处理方式、保密要求等)。 5.2.2 由办公室业务受理员将样品送到分包实验室。当路途较远不方便直接送去时,可用快件邮寄。收到的分包检测报告经技术负责审查确认后,由本公司编发检测报告给客户,在报告中注明分包实验室的名称及分包检测项目。CNAS/CMA不认可公司没有技术能力而分包的检测项目,这些项目不能盖CNAS/CMA资质章。分包实验室的检测报告由本公司存档管理。 5.2.3办公室应经常了解分包方情况,当发现分包实验室检测能力或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分包要求时,应立即报告技术负责并终止分包协议的执行。 5.2.4 除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公司应就其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可能时公司应将分包方的相关信息告知客户。 5.2.5 分包工作的比例必须予以控制。 5.3 对分包工作的保密要求 5.3.1 公司应监督分包方履行保密承诺,分包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归本公司,未经允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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