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托收的管理

商业汇票托收的管理
商业汇票托收的管理

商业汇票托收的管理

(一)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

1.票据中心(票据业务相关部门)票据专管员应定期登陆“商业汇票交易管理系统”或信贷业务台账,根据商业汇票到期情况,提前7-10天办理托收手续,先打印委托收款票据清单,从金库保管员处提取票箱,筛选出需办理托收的票据。负责发出托收。

2.分行营业部负责托收人员在委托收款票据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取票办理托收手续,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在汇票背面栏加盖委托收款章,交会计人员加盖部门相应私章及结算专用章。

3.托收人员查询确定收件行电话、地址后,填写特快专递(EMS)信封,包括详细的邮递地址、联行电话、邮政编码和委托收款份数。

4.填写完毕后,托收人员将票据正反面、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及快递信封复印一份留底。

5.在特快专递(EMS)封口前,由托收人员协同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双人核实,审核无误后将票据原件、托收凭证及印有托收业务联系人、电话的托收说明函装入信封,同时在委托收款票据清单上签名确认,清单留托收人员备查。

6.人员在办理快递时,须设立特快专递(EMS)登记簿并登记,与邮局收件人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

7.托收人员在寄出快递后,应电话联系收件行以确认票据安全到达,并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留底的票据正反面、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复印件交会计人员做对账处理。

(二)未能及时收回托收款项的管理

1.如商业汇票计息到期日当日未能收到款项,应电话催收。会计部门接到承兑行(企业)的拒付电话或退票理由书后,先用电话方式同承兑行(企业)协商,协商情况应予记录。

2.公函催收。

电话询问之后仍不获票款,会计部门用特快专递(EMS)形式向承兑行发出催收公函;7日后若票款仍未划回,再次发出催收公函。发出公函均应做好登记,并派专人专职处理。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上门催收:

(1)票据涉及诉讼纠纷的;

(2)与我行发生结算纠纷,电话协商不能解决的;

(3)承兑人在本市市区,发生票据逾期6天以上的;承兑人在本市辖区的,发生票据逾期15天以上;承兑人在异地的,发生票据逾期20天以上的。

(4)经多次沟通,对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的。

4.对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的,可向承兑行上级行和当地人民银行发函,请求其协助催收票据款项和滞纳金。

5.若上述措施均不见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6.承兑行如拒绝付款,可依《票据法》规定向票据上所有背书人追索,也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具体情况应及时咨询律师,商定解决方案。

7.如若发生票据实物遗失或毁损等意外事故,托收经办人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查明原因,明确各方责任,并立即向承兑行(企业)办理挂失止付,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知识点大总结 票据四种结算方式 知识点大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 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 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 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且这笔“贷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 “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

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第十条接入机构应按规定向客户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并保证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存储的相关信息相符。 第十一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十三条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流程及账务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流程及账 务处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第一步:争取敞口(银行授信额度,手续如同贷款,此部分一般由融资专员办理)开银行承兑汇票需要缴纳保证金,例:保证金比例若为33.33%,当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后,可以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为100/33.33%=300万元,其中100万为无授信额度部分,200万授信额度(即为敞口)。200万的敞口部分需要做担保抵押(抵押物为:房产,设备,应收账款,存货等)。当争取到敞口后就可以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手续了。 第二步:具体开票(此部分一般由资金专员办理) 携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合同,购销合同复印件(开票金额及付款方式要和清单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也可以在3个月内补齐)”。去银行信贷部门(企业部)开票,信贷部门会要求填写开票清单(即开票给哪些供应商及每个供应商开票的具体金额等)。在票据审批之前,公司需要将100万元的保证金打入“一般存款账户—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内,且100万元的保证金在汇票承兑期内不允许动。等待审批结果,主动联系银行确认票据开具的情况及取票时间。 整个流程涉及的主要会计分录: 1、由一般户转入保证金(银行流水单做为凭证附件) 借:银行存款—保证金户 100万 贷:银行存款—一般户 100万 2、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发票,银承复印件,对方开出的收据做为凭证附 件) 借:应付账款—张三 100万 应付账款—李四 200万 贷:应付票据—张三 100万 应付票据—李四 200万 3、承兑到期之前准备款项,将保证金专用账户款项转入一般户(银行流水 单做为凭证附件) 借:银行存款—一般户 100万 贷:银行存款—保证金户 100万 4、在一般户内补足200万敞口部分 借:银行存款—一般户 200万 贷:银行存款—其他具体银行(或者现金) 200万 5、供应商到期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划款

票据业务基础知识考题

票据业务基础知识考题 1.我国所称票据,是指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和支票。(错) 2.银行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联,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对) 3.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两种。(错) 4.票据出票日期不可以使用小写填写的,否则银行不予受理。(对) 5.银行汇票因为其提示付款期限为1个月,故其为远期票据。(错) 6.银行、单位和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不能使用原子印章(万次印章)作为预留银行签章。(对) 7.单位出票人于支票上的签章,可以是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支票专用章。(错) 8.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错) 9.背书的背书日期必须记载,未记载背书日期的票据不得流通转让。(错) 10.票据小额金额¥,大写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叁佰贰拾肆元肆分。(错) 11.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或以票据质押的,除按上款规定记载背书外,还应被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或“质押”字样。(错) 12.签发支票可以使用黑色或蓝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但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错) 13.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B )。 A、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 B、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C、付款人 D、收款人 14.我国的票据管理部门是(A )。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及各银行类金融机构 C、各商业银行 D、所有金融机构 15.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是(B)。 A、业务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B、单位财务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C、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D、单位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16.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不低于(C)元的罚款。 17.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防伪特征包括(C )项。 A、5 B、6 C、7 D、8 18.以下不能于票据大写金额栏书写的中文数字为(A )。 A、弍 B、陆 C、万 D、圆 19.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 )个月。 A、1 B、2 C、6 D、12 20.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原则是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入谁的账,(C )不垫款。 21.银行汇票的()不得更改,更改(B )的银行汇票无效。 A、多余金额 B、实际结算金额 C、汇票申请人 D、背书人 22.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其金额(B )。 A、可以部分转让 B、必须全额转让 C、可以超过面额转让

电票系统实操手册

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lectronic CommercialDraft System,简称ECDS)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指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服务、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2、电票票面要素

电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票面的承兑日期等于或者晚于出票日期。 票据正面及背面存在转让标记表明该票据是否可再转让。 电票在流转过程中,不同的交易行为都会以背书的形式在票据背面记载。例如,发生背书转让行为时,会留下转让背书;发生贴现行为时,会留下贴现背书等。背书

记录内容包含交易类型、交易对手方名称、转让标记及交易日期。 电票号码分为5个部分,共30位,全部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结构如下:(1)票据种类标识为两种:1为银行承兑汇票,2为商业承兑汇票。 (2)支付系统行号为出票人开户行的支付系统行号。 (3)出票信息登记日期是票据信息成功登记到ECDS的工作日。 (4)当天流水号为ECDS系统当天唯一的流水号。 (5)校验码为ECDS系统自动生成,用于防止录入错误。 票据正面右上角的票据状态为电票特有要素。企业客户在票据流转过程中主要会遇到以下几种票据状态: (1)出票已登记 (2)提示承兑待签收 (3)提示承兑已签收 (4)提示收票待签收 (5)提示收票已签收

(6)背书待签收 (7)背书已签收 (8)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9)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10)提示付款待签收 (11)提示付款已签收待清算 (12)票据已结清 3、企业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功能 企业需在已接入ECDS的银行开户并开通网银功能,企业向银行申请在网银中开通电子票据功能模块,开通后即可开展电票业务。 4、电票系统功能 企业客户主要使用的电票系统功能包括票据签发(出票信息登记、承兑业务、提示收票及收票)、背书转让、贴现业务及提示付款这四项。 5、电票流转过程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填空题

+填空题 1.行内电票系统记载的票据信息以(ECDS的记录)为准,通过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机额度控制,以对账方式保证与ECDS及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储存的信息相符。 2.(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3.行内电票系统的清算方式分为(线上清算)和(线下清算)两种方式。 4.电子商业汇票的转贴现、提示付款业务可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方式。 5.信用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单张出票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 6.行内电票系统运行时间原则上支持(7*12小时),每日运行时间从(8:00-20:00) 7.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利率统一使用(年利率)为利息计算的标准利率。 8.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9.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是对纸质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登记方式分为(手工录入)和(自动采集)登记。 10.公开报价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转贴现公开报价及相关报价信息的查询,报价方式包括(定向发送)和(全部广播)。 11.出票人向信用社申请承兑时,应先做(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票据的(未用退回)。出票人不得在提示付款期后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12.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是),“存款账户”栏位填写签约账户。转贴现业务单一额度合同“贷转存”标志必须为(否)。 13.客户发起贴现申请,信用社发起再贴现申请时,清算方式只能采用(线下清算)方式。 14.撤票申请只有在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和(承兑已签收)时,由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 15.各会员单位在办理纸票承兑、未用退回、贴现、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止付解除等业务后,应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纸票登记查询)模块。 16.电子商业汇票具有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流转,并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的特点。 17.行内电票系业务主体应本着(合规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出票据行为。 18.行内电票系统操作坚持(保密性)、(真实性)、(及时性)、(稳定性)原则。 19.票据当事人对票据信息有异议的,应通过接入机构向票据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最终由(票据业务管理部门)向票据当事人作出解释。 20.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 21.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2.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24.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25.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26.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27.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8.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29.如果接入机构未对票据申请信息和签收信息进行审核,造成背书不连续引起纠纷的,由(未按规定进行业务处理)的一方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30.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31.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32.客户开展电子商业汇票活动时,其签章所依赖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向接入机构指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注册审批机构申请。 3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在(承兑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34.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应由付款人承兑。 35.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并交由(金融机构)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及业务管理知识手续(DOC 150页)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主体分为以下类别: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ECDS)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行); (二)直接接入ECDS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接入财务公司); (三)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行); (四)通过接入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被代理财务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 (六)除前五项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 二、客户可与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签订协议,由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代为发起以下业务并代理电子签名: (一)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二)转让背书申请的回复; (三)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另外,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未按规则及时回复提示付款申请时,其开户行、开户财务公司应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则代为回复并代理签章。 三、票据当事人(接入财务公司或通过接入财务公司办理业务的企业除外)收款时,入账应遵循以下规定: 付款方应按票据记载的收款方的开户行行号、账号、名称(贴现入账应使用贴现入账信息)向收款方汇划资金。

四、电子商业汇票票据显示样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样式的正面、背面、底色分别见附1、附2、附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样式的正面、背面、底色分别见附4、附5、附6,票样说明见附7。 第二章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未用退回处理六个业务子流程。其中出票人提示保证、承兑人提示保证业务处理详见保证业务处理。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其他的出票业务子流程由票据当事人视情况选择使用; 3、承兑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4、出票人必须在票据提示付款期末前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一、出票信息登记业务处理 (一)出票人发起出票信息登记的处理 出票人应自行填写或确认由其开户机构代为填写的出票申请信息。出票申请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电子票据种类; (2)票据金额; (3)出票人名称; (4)出票人账号; (5)出票人开户行行号;

集团财务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有效防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风险,健全内部管理和操作流程,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资金归集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包括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及提示付款等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务公司所办理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经集团公司授权,财务公司办理成员单位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在财务公司不能满足成员单位需求时,由财务公司统筹安排其它银行办理。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二章办理条件 (一)办理承兑业务须在财务公司已开立存款账户;办理贴现业务可以

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 (二)在财务公司取得信用评级并获得授信额度,如需担保则严格按照授信条件要求落实担保措施。 (三)生产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和服务较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财务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财务公司审查后留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二)根据电子票据业务类型,提供相应的申请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 (三)财务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电子商业汇票推广 第七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作为集团融资的渠道,且为国家大力推广的金融产品,应当在集团内积极进行推广实施。 第八条集团公司计财部、**股份公司计财部负责在月度财务收支预算中安排电子商业汇票签发预算,合理安排各单位的电子商业汇票使用额度。 在集团内部推广成员单位之间结算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进行支付结算,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借款的使用量,降低融资成本(见附件1)。 第九条财务公司协调各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向供应商、客户推广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保证电子商业汇票使用额度(见附

电子商业票据网上银行操作手册

目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三、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五、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是指出票人记载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出票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拒绝付款日是指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行为的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追索清偿等行为的发生日是指相应的签收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六、每个业务环节都历经提示、签收:对每一笔业务的发起,均需向对方做“提示”;对每一笔业务的接受或拒绝, 均需做“签收”。 七、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八、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2、注册杭州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专业版,并做好相应的操作员权限、授权模式设置;

3、在我行柜面签署《杭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第二章出票及承兑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撤票六个业务子流程。 成功的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须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承兑、出票人提示收票三个业务子流程。其他的出票业务子流程由票据当事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3、出票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可办理撤票; 4、出票人必须在票据逾期前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5、承兑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完成; 出票及承兑简要流程: 1.出票登记-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2.等待银行审核并办理手续; 3.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若票据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收款人无法收票,操作步骤如下: 1.撤票-撤票授权; 2.出票登记(填写正确的票据信息)-提示承兑-提示承兑授权; 3.等待银行客户经理重新办理手续; 4.提示收票-提示收票授权。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需求书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业务需求书 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

目录 前言 (8) 第一章总体需求 (12) §1.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概述 (12) §1.1.1 电子商业汇票的定义 (12) §1.1.2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 (12) §1.1.3系统参与者和业务参与者的定义 (12) §1.1.4接入点和接入点银行的定义 (13) §1.1.5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基本功能概述 (13) §1.2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设原则 (14) §1.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总体结构 (16) §1.3.1 总体拓扑结构 (16) §1.3.2 应用系统设计的原则 (19) §1.4基本业务种类 (19) §1.5系统运行时间 (22) §1.5.1 系统运行时间 (22) §1.5.2 业务处理周期 (22) §1.6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风险控制 (22) §1.6.1 流动性风险管理 (22) §1.6.2 运行风险管理 (23) §1.7业务和技术指标 (23) §1.7.1 业务处理容量 (23) §1.7.2 系统响应时间 (24) §1.7.3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靠性要求 (25) §1.7.4 系统建设的实施 (25) 第二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体业务处理 (26) §2.1电子商业汇票活动的基础条件 (26) §2.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 (26)

§2.2.1 出票业务处理 (29) §2.2.2背书转让业务处理 (36) §2.2.3贴现业务处理 (38) §2.2.4回购式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40) §2.2.5 转贴现业务处理 (43) §2.2.6 回购式转贴现赎回的业务处理 (46) §2.2.7 再贴现业务处理 (50) §2.2.8 回购式再贴现赎回业务处理 (53) §2.2.9质押业务处理 (57) §2.2.10 质押解除的业务处理 (60) §2.2.11 背书保证的业务处理 (62) §2.2.12提示付款的业务处理 (64) §2.2.13逾期提示付款业务处理 (68) §2.2.14 追索 (71) §2.2.15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承接 (76) §2.3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 (77) §2.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票据信息查询 (77) §2.5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 (79) §2.5.1纸质商业汇票登记 (79) §2.5.2纸质商业汇票查询 (86) §2.6公开报价功能 (87) 第三章系统运行时序及信息核对 (88) §3.1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时序 (88) §3.1.1 日间处理阶段 (88) §3.1.2营业截止阶段 (88) §3.1.3日终处理阶段 (89) §3.1.4营业前准备阶段 (89) §3.1.5系统运行时序及控制流程图 (90) §3.2年终的处理 (90) §3.3业务信息核对 (90) §3.3.1每日业务信息核对 (91) §3.3.2每月业务信息核对 (91) 第四章差错处理 (93)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知识答卷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知识问卷 一、填空题(共6题,每空1分,共10分) 1.商业汇票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发展的产物,它是经济活动中一种重要的支付工具,其主要功能包括:、和。 2.《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对电子商业汇票进行了分类,根据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人的不同,电子商业汇票又分为:和两种。 3.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所拥有的是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唯一身份标识。 4.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可分为和。 5.《》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子签名技术和电子认证制度进入规范发展的阶段,成为实现电子票据业务中的身份识别、数据完整、不可否认以及信息安全的切实保证。 6.银行、财务公司需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应以法人为单位向提出书面申请。 二、单选题(共10题,每题仅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1分,共10分)1.以下不是纸制商业汇票优点的是()。 A、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和受理机具的限制 B、通过邮寄等方式收款时,资金可以实时到账 C、兼具支付功能和融资功能 D、如为银行承兑汇票,则依托的是银行信用,信用程度较高 2.为了使电子商业汇票的交易更加活跃,同时便于中国票据市场短期利率曲线

的形成,《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把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由()延长至()。 A、6个月,12个月 B、6个月,18个月 C、8个月,12个月 D、8个月,16个月 3.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出票的()承兑。 A、政府机构 B、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C、企业 D、个人 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为()。 A、1亿元 B、10亿元 C、100亿元 D、无最大票据金额限制 5.《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是: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创新并重,通过规范电子商业汇票签发、转让、()、()、()、()等行为,明确有关票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票据流通的安全有效,促进全国电子商业汇票市场的健立,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变化对票据种类和功能的要求。 A、保证、质押、付款、追索 B、质押、付款、保证、追索 C、保证、付款、质押、追索 D、质押、保证、付款、追索 6.出票人发出的撤票申请信息中不包括()。 A、电子票据号码 B、电子票据出票日期 C、出票人类别 D、出票人组织机构代码 7.下列电子票据编码正确的是()。 A、1 100058407859 20091028 12345678 5 B、2 100058407859 20094213 12345678 2 C、3 100058407859 20100510 12345678 3 D、4 100058407859 20050101 12345678 6 8.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分为:()。 ①、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申请交易,必须强制落地审批。银行客户经理/柜员审批通过后,将数据信息发送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处理。 ?客户可与开户行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发起以下一项或几项业务并代理签章: ①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②背书转让申请的回复; ③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单笔出票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票据出票日期不得超过当前申请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 ?签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0”;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时,承兑人账号项输入承兑人的账号。 ?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时,开户行行号项输入账户开户行的大额行号。 (2)提示收票申请 Ⅰ.功能简介 出票申请成功,承兑人回复签收后,出票人通过该功能向收款人发出提示收票申请。提示收票申请发出后,出票人等待收款人的提示收票签收回复,将该电子票据交付收款人。只有收款人提示收票回复签收后,出票人才成功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及承兑业务。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出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承兑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和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禁止办理无商品交易和劳务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申请条件 1、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持有经年审有效地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要求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有两年以上的结算业务往来。 3、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4、与信用社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5、资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6、必须在我社存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5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担保。 1、办理要求 (1)最低保证金缴存不低于50%;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除外); (4)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按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5‰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 (5)银行承兑汇票由县级联社依照短期贷款单笔、单户余额权限统一审批。超过权限的,向办事处或省联社报备; (6)银行承兑汇票纳入企业统一授信进行管理。 2、申请所需资料 (1)填写《银行承兑业务申请书》; (2)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年审过的近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其成立期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 (3)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货运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5)《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6)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出具申请开立承兑汇票的正式文件; (7)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核对后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样本; (8)经年检的贷款卡及查询码; (9)在人民银行IE查询系统查询借款人负债、对外担保等情况资料; (10)拟设置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复印件; (1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办理汇票抵押的决议; (13)承兑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3、调查阶段 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其经营变化情况,重点调查出票人经营行业风险、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资金回笼情况,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汇票金额以及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和抵(质)押物状况的价值变化的分析。 (1)调查承兑申请事项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 ①出票人和担保人的身份与资格是否真实有效; ②出票人和担保人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③出票人申请承兑是否正属于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套取资金; ④购销合同标的物是否属于国家、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是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的限制流通物,或是国家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⑤购销合同内容是否超过出票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⑥通过对出票人的实地调查,对其生产经营、材料储备的查验,是否属于出票人生产经营需要;

2018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2016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保障电子商业汇票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 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票据行为。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保证、提示付款和追索等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的类别分为: (一)直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接入机构);

(二)通过接入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被代理机构); (三)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不同业务主体分配不同的类别代码。 第七条票据当事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被代理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在接入机构开立账户。 第八条接入机构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应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与客户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名称、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和业务主体类别等信息。 第九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和监管。 第十条接入机构应按规定向客户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转发电子商业汇票信息,并保证内部系统存储的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存储的相关信息相符。 第^一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十三条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商业汇票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商业汇票知识点:商业汇票 (一)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1.概念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注意】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3.适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注意】只有单位才能使用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和商业汇票。 (二)出票 1.出票人的资格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与付款人(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电子商业汇票还应具备的条件:

2.出票人的确定 (1)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3.必须记载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电子商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表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出票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出票人签章。 【注意】比纸质汇票多了“票据到期日”、“出票人名称”。 (三)承兑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付款期限 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1年”; 2.提示付款期限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注意】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进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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