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程序

人事代理程序

人事代理程序

(1)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5)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护士人事代理制度、1

护士人事代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精神和我市关于规范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有关规定和全市卫生系统护理人员的用工状况,为进一步规范编外护理人员用工的程序和机制,激励护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体现“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的分配理念,结合省卫生厅“卫生人才建设年”任务目标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制体制创新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积极稳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制度,为了明确和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的原则、程序、管理和待遇等,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是指卫生系统中编制以外聘用的护理人员,由聘用医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其进行人事管理事项的代理行为。 部队、厂矿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本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第三条护理人员人事代理的内容和范围。 (一)人事档案管理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本院编外护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应符合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 (二)人事关系管理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护理人员接转人事关系、核算工龄、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等。 (三)代理社会保险事务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其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务。 (四)护理人员招聘工作 1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护理人员招聘服务,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等工作。 (五)人事政策咨询与规划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护理人员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其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人事管理制度,解决人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等。 (六)人事、劳动争议调解 医院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协助其调解与编外护理人员的人事、劳动争议,进行调查了解,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调解意见。 (七)解除聘用关系的护理人员转岗就业服务 用人单位可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解聘护理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制定安置方案,组织安置工作,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的转接关事宜等。 (八)其它可委托代理的人事管理事项。 第四条鼓励医院通过人才派遣模式对编制外护理人员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所需的各类人员,医院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才派遣合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医院和编外护理人员是聘用使用关系。 第五条我院在对编外护理人员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或人才派遣等服务时,医院应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合同应包括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内容、工作程序、合同期限及其它服务约定等,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合同,保障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我院应积极稳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实施人事代理,各医院要完成编外护理人员全员人事代理制,同时完成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 2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途径有了很大变化,在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下,人的流动越来越频繁.大学生从学校毕了业,往往是一个人带着身份证到处闯,完全没有意识到档案会对以后的生活造成何种影响,对自己的户口档案不管不顾,或者无暇管理。没有户口档案,似乎对毕业生的日常生活工作没有太大影响,可是一旦遇到结婚、生子、购房,以及办理医保、社保、出国等手续需要户籍资料时,就该开始着急了.只得“从群众中来,回到群众中去”,成为“超期”、“黑户”、“无档”派人士。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委托各级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其人事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一种人事管理 方式。人事代理可以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二、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1、凡通过双向选择,择业期内已同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直接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行政、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或在以上单位工作但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2、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准备复习考研、自费出国留学、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等各类毕业生。

三、人事代理的服务项目和益处 1、档案转递和落实户口 一方面,妥善解决了档案及户口托管问题,实现了用人单位对聘用毕业生和管理人事关系的分离,有利于单位实现用人自主权;另一方面,对毕业生个人来说,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实现自主择业。 2、保障自身各项权益 可以享受到与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一旦毕业生正式进入国有单位,可享受转正定级、干部身份的保留、工龄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资格评定等待遇。对毕业生的资历认定、提高待遇和核定工资等具有重要意义,不会出现断档情况。 3、方便改签和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在择业期内,委托代理机构为改签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超过择业期涉及工作调动的,委托代理机构凭毕业生所持正式手续,协助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提取手续。 4、出具相关证明 涉及考研升学、结婚生育、参加养老保险、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依据有关规定,委托代理机构可为其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事证明等,并协助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毕业生档案代理和求职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办理档案代理时,应注意办理单位是否为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代理机构,防止非法中介或非正常渠道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上当受骗。

人力资源部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部主要工作流程 目录 一、招聘工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培训工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考勤统计工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人事手续办理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绩效考核工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工资表编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员工档案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人事印章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质量体系内外审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工程系列职称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和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招聘工作流程 接收用人申请 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申请(填写《用人申请表》),需注明招聘原因、招聘岗位、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资格(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性别、工作经历年限、技能等)、期望到岗时间等; 用人申请报批 人力资源部结合用人部门人员编制和实际情况,提出招聘意见,制定招聘计划,并上报总经理批准,获准后实施招聘; 招聘实施 1、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发布招聘信息; 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网络招聘、现场、员工推荐)。 目前使用的招聘网站:智联招聘、前程无忧、(付费)58同城、赶集网等免费网站。 2、收集应聘简历并进行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通知初试; 3、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交由用人部门复试; 4、复试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进行,根据岗位胜任素质设置情景模拟测试; 5、复试通过后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职业性格测试等; 6、根据调查及各项测试结果,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其《应聘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 入职手续办理 根据要求提供入职相关资料; 到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

人事代理科业务工作流程【模板】

人事代理科业务工作流程 一、服务项目:申请人事代理 (一)所需材料: 1.失业职工的凭《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2.灵活就业人员的凭《就业认定表》; 3.县外流动职工凭人事档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费凭证》; 4.复退军人的凭《就业认定表》; 5.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到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办理代理手续。 (三)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四)咨询电话:********。 二、服务项目:代理人员申请退休 (一)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个人退休申请;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5.失业职工的《失业证》; 6.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 1 -

潍坊银行等开户申请或银行卡复印件; 7.申请特殊工种退休档案记载不全面的,需提供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工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8年以上,每年1本)。 (二)办理流程: 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初步审查档案及退休材料,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节假日顺延)前来签字,退休材料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审批,特殊工种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初步审查研究后将档案及原始材料一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办理时限: 代理人员到达正常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申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退休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前一个月申报。 (四)咨询电话:********。 三、服务项目:代理人员申请病退(职) (一)所需材料: 1.代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个人病退(职)申请;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因先天残疾等原因无住院病历的,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二)申报条件及流程: - 2 -

人事代理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代理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客观评价我院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人事代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和《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办法》(赣制院字[2013]6号)文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把思德放在首位,强化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实绩为重点,体现工作量,突出业绩贡献 2、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坚持分类考核,兼顾各类岗位工作的不同特点,按教学岗、实训(验)岗和管理岗等三类岗位进行考核。 3、坚持定性评价,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既充分考虑人事代理人员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业绩贡献,也要充分考虑其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效果。 二、考核范围:全院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教学效果、管理服务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制度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1、教学岗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应包含教学、育人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取得工作实绩情况,主要以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和取得的业绩为主要依据。 2、实训(验)专业技术岗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除考核其实训(验)教学工作量和取得的业绩外,还要考核其承担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3、管理岗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管理能力水平和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注重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及质量。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1、学院成立人事代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2、教学岗、实训(验)专业技术岗的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由教务处参照我院现行教师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人事代理的基本内容

人事代理的基本内容 1、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 2、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代发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 3、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 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 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 8、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 9、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 10、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 11、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 12、为委托单位承办其他人事管理事宜。 13、对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可参照上述人事代理内容提供代理服务。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办法

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说明第五条“除本合同所列内容之外,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之精神,对受聘人员劳动关系的建立、解除,考核、续签等作出具体规定,以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基本规定 1、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才机构代理用人单位实行人事编制管理职能的制度。人事代理制人员是指与社会人才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的相关协议,接受人才代理机构的编制管理,同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受聘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 2、受聘人员的编制及相关问题由社会人才代理机构负责,个人档案及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 3、受聘人员与学校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解除,以及在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双方签订的《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学校招聘受聘人员以教学岗位为主,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选拔或选聘。 二、聘用程序 1、教务处在寒暑假提出所需聘用人员计划报分管校长同意并经党政联席会通过。 2、由校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情况以及上级安排确定招聘形式,按规定上报。

3、受聘人员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招考招聘程序,符合上级规定的条件和学校的实际需求,同意《合同书》的条款和本管理办法,可以签订合同。 4、由校办公室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书》,书面通知各有关处室为受聘人员办理相关事务并向全校教师介绍新老师。如有其它安排,由各处室上报校行政会统一协调。 5、续聘和合同变更程序 ①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六个月),续聘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起、迄时间一般为学年初、末。 ②试用期满或合同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受聘人员有续签意向的,需向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聘。 ③学校和受聘人员可以根据《合同书》的规定或经过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④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主动方需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需填写离校单,交割清财物后,经校长签字,方可办理离校。 三、受聘人员的待遇与薪酬 1、受聘人员的薪酬按《合同书》的商定及上级规定,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在首次合同期限(一年)内,学校发放的福利享受一半,续签以后享受全部福利。 2、受聘人员职称晋升并获得聘任以后,与在职在编人员一样调增薪酬。 3、工资和津贴的发放执行《南昌十三中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受聘人员与在职在编教师实行同等管理,须服从学

人才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办事和相关政策法规

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人事代理简介 1、人事代理的含义: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并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单位和个人提拱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人事服务。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其相关的政策,确定为人事代理制度。 2、人事代理的实质: 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单位只管用人,一些技术性、专业性、事务性、咨询性具体人事业务,由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代理,使用人单位摆脱一般的人事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和业务;使委托代理的个人,由代理机构提供有关人事保障,免除一些后顾之忧。 人事代理双方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自愿、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事代理提供的服务是技术性、事务性服务,而不是干涉企业事业内部决策性管理的服务。" 3、人事代理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 人事代理是断八十年代初我国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九十年代初人才市场蓬勃兴起之后,人才交流史上出现的第三次重大变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人事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公,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和方式,难以满足和适应这些用人单位的要求,亟需探索建立一套社会化、专业化人事管理和服务的新形式、新机制。 二是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对人事管理方式呈现了多样化的需求和趋势,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形成冲击,呼唤建立灵活,高效法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三是政府机构和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后,需要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人事服务。 4、人事代理的主要对象有: (1)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及其他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2)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各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自主创业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5)自谋职业的军队复转、退伍人员; (6)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分流人员。 5、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的主要服务内容有: (1)负责单位和个人档案整理、保管、接转、档案材料收集、甄别、归档,生成电子档案; (2)办理毕业生,职称初定,评审中、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出具相关证明等手续; (3)出具各类以档案为基础的相关证明; (4)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

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人事档案接收管理办理流程 一、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 1.履历材料; 2.自转材料; 3.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 4.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及工人总结; 5.审计材料: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学历学位材料; 7.培训材料; 8.政审材料; 9.职业(任职)资格材料; 10.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11.反映科研技术水平的材料; 12.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际、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等材料; 13.表彰奖励材料; 14.涉纪渉法材料; 15.录(聘)用材料; 16.辞退、罢免材料; 17.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 18.工资、待遇材料; 19.出国(境)材料;

20.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体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21.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22.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材料; 23.治丧材料; 24.其他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一)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人事档案材料,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坚决做到干部人事档案经审核不合格的不接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归档,查阅不符合规定的不提供,做到档案管理“三防”(防丢失、防涂改造假、防失密泄密)。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三)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

人事代理科工作管理制及工作办法

人事代理科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办法 为了更好地依法完成人事代理工作任务,现将人事代理工作所承 担的各项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制度及工作办法: 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工作主要依据 1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文件118 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 、《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 号) 3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文件辽人发29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4 、辽宁省人事厅文件,辽人发3 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5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营政办发11 号,关于印发《营口市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6 、营口市人事局文件。营人发8 号,关于印发《营口市人事代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7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营口市人事局文件,营人发[12 号。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8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9 、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 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253 号。

二、档案管理工作 1 、普通院校毕业生档案管理 ①、与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办理移交手续。 ②、逐个进行登记入册,进行编号入柜。 ③、逐个进行信息录入,以便查询。 ④、按照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开去的就业单位进行档案转递。 ⑤、免费保存两年,以后按每年60元收取管理费。 2 、非统招毕业生档案管理 ①、市属大中专院校非统招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与人才中心直接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移交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持一份,收费每年60元。 ②、市外大中专学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带档案和毕业证书来办理存档手续。首先要带毕业证书到毕业生就业指导科检验毕业证书真伪,如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方可办理存档手续,每年收费60 元。 3 、接收管理个人委托管理的原有干部身份的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档案 ①、个人可带原工作单位密封的全部档案和辞职、辞退、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表及身份证前来办理。 ②、待对其档案审阅,确认不缺少应有材料后,即可办理存档或人事代理手续。对单独存档的,为其出具《存档证明书》, 每年收费 60 元;对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的,填写《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每年收费240 元。

人事代理委托书范文

人事代理委托书范文 人事代理委托书怎么写?下面是一篇关于人事代理的委托书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人事代理委托书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我单位同意与学校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姓名)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委托贵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 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地: 经办人:传真: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应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办事流程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签署意见、

盖章。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年度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 1、落户省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①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④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 ⑤一张一寸照片。

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目录 1、范畴……………………………………………… 2、术语………………………………………… 2.1流淌人员…………………………………… 2.2流淌党员…………………………………… 2.3 人事代理…………………………………… 3、资质……………………………………………… 4、业务范畴………………………………………… 5、服务流程和要求………………………………… 5.1单位托管人事档案接收………………………… 5.2个人托管人事档案接收………………………… 5.3人事档案转出…………………………………… 5.4人事档案查询…………………………………… 5.5档案材料接收…………………………………… 5.6出具各类人事证明……………………………… 5.7办理档案工资调整手续………………………… 5.8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5.9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5.10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5.11储备人才集体户口治理………………………… 5.12办理因公出国手续………………………… 5.13办理婚育证明手续………………………… 5.14办理人才储备手续……………………… 5.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与申报晋升………… 5.16党组织关系接转………………………… 5.17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5.18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5.19人事代理单位接收职员………………………………

5.20代办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1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5.22人事档案库房治理………………………… 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 人事代理服务规范 1范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为用人单位和流淌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治理、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户籍托管及流淌党员治理等服务的业务范畴、服务流程及差不多要求。 2 术语 2.1流淌人员 特指在依法获得有关资质的人事档案治理机构储存人事档案的人员(以下简称个人)。包括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 人员和治理人员;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 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 人员和治理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其他流淌人员。 2.2 流淌党员 流淌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缘故,在较长时刻内无法正常 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2.3人事代理 是指受企业和机构或个人托付,提供职称评定申报、人事档案治理、 社会保险金收缴、集体户口治理等事务性服务,不涉及劳动关系法律责任 的转移。

就业中的人事代理解释

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的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试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它的建立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改革传统的毕业生就业方式、拓宽毕业生就业渠过、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部门和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招聘的员工均需办理人事代理,一部分无编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员工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一)人事代理的服务范围 (1)人事政策咨询服务; (2)管理人事档案服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3)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4)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5)办理人才招聘服务,制定培训计划,并接受委托进行岗位培训,开展人才测评服务等。(二)人事代理的作用 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能得到保障。对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办理就业手续,但想把户口和档案留在某市的,或毕业当年不就业,次年继续考研的,或要求出国的,或与没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签约的均需在人才市场办理个人委托代理。人事代理有以下作用。 (1)工龄连续。委托方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2)工资调升。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整工资时,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档案工资的调整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3)组织关系接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一年到期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 (4)转正定级。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毕业生一年后,即可由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 (5)职称评定。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1年、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3年后可申报初级职称。 (6)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7)根据个人求职意向,推荐工作。 。 (8)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如考研证明、婚姻及计生状况证明等。 (三)办理人事代理的程序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也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对于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的接收单位统一委托 管理;对于离校时未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本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并需要作以下准备: (1)毕业生签订《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 (2)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3)毕业生离校后到人才中心报到时,应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照片和《户口迁移证》。

办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办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程序 一、建立单位代理关系 (一)单位开户 1、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提供拟代理人员人事档案; 4、到吉林人才网—人事代理部—材料下载内下载《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两份,根据内容填写详细信息并加盖公章; 5、持上述材料来我中心签订代理合同,设立单位代理户头,建立单位集体委托人事代理关系。 (二)单位信息变更 1、单位名称、法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变更的,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2、单位提供信息变更说明、工商出具的变更证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到吉林人才网—人事代理部—材料下载内下载《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两份,根据内容填写详细信息并加盖公章来我中心重新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变更事宜。 (三)代理关系终止 1、单位出具终止代理关系的报告; 2、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3、结算档案费用; 二、业务办理 (一)转入单位户头 1、提供单位聘(录)用人员离开原单位的证明和现单位聘(录)用证明及时间,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 2、对来档进行审查,检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3、材料齐全即时办理存档手续; 4、档案原就在我中心代理的,根据单位证明直接转入单位户头管理。 (二)转出单位户头 1、单位提供离职人员名单及离开时间,注明档案费用缴纳情况; 2、根据单位证明材料结算档案费用; 3、将离职人员档案转出单位集体户头,如需调转其他单位,请持接收方出具的商调函办理。 (注:离职人员档案转出单位户头后可继续在我中心管理) (三)日常管理 1、单位如需出具档案相关证明,办理转递、查阅、借阅档案等事宜的,请单位提供介绍信或证明材料; 2、单位应及时补充档案材料,充实完善档案。及时将代理人员的后续学历材料、聘用合同、年度考核表、职称考评申报材料、任免、工资、奖励与处罚等相关材料送交人才中心归档。 3、费用缴纳。代理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才中心缴纳档案管理费用,如不按时缴纳,经催缴后于当年年底仍未补缴的,我中心有权停止一切代理服务。 三、注意事项 1、建立单位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人员数量需达到5人以上。 2、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单位,请于每年年底前持接收人员名单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以便及时转入单位集体户头。

人事代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用心地耕耘,无尽的收获 ………记人事代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人事代理制度自一九八八年初创,至今已走过了16个春夏秋冬,16年的探索与实践,既平凡又精彩,在这创建、试行、总结、提升、立法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中,包含了多少为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而不辞辛劳、忙碌奔波的人们的心血与汗水。 人事代理,顾名思义,是指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单位或个人的人事业务。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对用人单位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负担,而且可以消除人们对单位的依赖关系,真正实现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尤其可以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户籍挂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可以改变过去“人才单位所有”的人身依附关系,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人事代理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法行使法定的代理权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代理权。例如: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项目及其部分项目的审批、核准和代收费用;另一种是在国家规定的有效人事代理权限范围内,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人才个人的委托而行使的委托代理权。综上所述:人事代理就是法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接受国家、政府、单位、个人四个相对独立的主体的委托,而承办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它既是一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又是一种社会活动的民事关系。它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实行这一制度将有利于人才的规范合理流动和潜能的开发,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臵。 回顾走过的16年,人事代理首先是从改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开始的。一九八三年中央作出决定,打破高度集权的干部管理制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个人可以申请向当时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流动,也可以在国家优惠政策的鼓励下向边远贫困

应届毕业生档案、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报到证

应届毕业生档案、就业协议书、人事代理、报到证知识宣传 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 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 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

单位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单位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人事 代理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号:

签订日期: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以及省有关人才流动和人事代理政策法规,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 的人事业务,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本协议期内,甲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及管理服务: 1.及时通报国家及地方人事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2.管理乙方员工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提供借阅查询及出具与档案记载内容有关的证明;办理相应的职称申报、出国境政审、生育指标以及接转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 3.协助乙方做好人才招聘工作;为乙方招聘的国有单位人员办理工作流动或辞职审批的人才流动 手续;并确认保留存档人员的原工作身份和计算连续工龄; 4.协助乙方引进外地人才入户及办理相关调(流)动手续; 5.为乙方代办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接收就业手续以及办理有关户籍关系;并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 6.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 7.办理其他另经协商需要代理的事宜。 二、本协议期内,乙方承担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负责提供所聘人员的人事档案所在地方或单位,并出函介绍所聘人员到甲方办理其流动及 人事档案的调转手续; 3.乙方与所聘的存档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乙方应于办理手续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告甲方(函告须加盖乙方公章),同时督促当事人到甲方另行办理转存手续;甲方见乙方函告

或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后,按规定为个人办理转存手续,其《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书》中涉及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就此自动终止; 4.乙方及时按年支付给甲方委托代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每人每年它人事代理专项服务费 元;其以实际发生的代理项目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受理时支付; 5.本协议的内容乙方应如实告知本单位员工。 三、乙方付费方式:初期采取单位每办一个(或一批)档案托管后即结清(或分批分段结清)相关管理服务费,到次年在确定统一期限后,经核算存档总数的相关管理服务费按年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帐号:、开户行:)。 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 解除本协议。如有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经双方协商约定 七、附件:《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日期:

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陕人发[1997]10号文件《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我校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新进部分教职工实行了人事代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完善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现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事代理是指对我校新进的部分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学校与个人是劳动关系的职业聘任。聘用期间学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聘用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解除合同或聘期届满未续聘者,由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第二条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合同制。学校与个人以聘用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待遇,实现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 第三条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内容 1、代管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 2、代办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代办解除聘约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的手续。 4、代办人事关系转移。 第四条我校人事代理的种类 我校人事代理分两类,一类是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由陕西省人才

交流服务中心委托校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一类是企业编制人事代理,由校内企业单位自行到省市区有关人才交流部门或委托西北工业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 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是指经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占用学校正式事业编制和公布的岗位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代理人员聘用期间由学校发放工资,享受学校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六条企业编制人事代理 企业编制人事代理是指学校企业性质单位不占用学校编制,自行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工作人员。聘用期间所发生的薪酬及各类保险、住房基金等一切费用、待遇和责任由企业单位自行承担,被聘人员不享受学校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七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其范围先从新进非教师人员开始,分层次实施,代理的内容也实行先易后难,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逐步调整代理的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的范围暂定为新入校的所有非教师人员。 第九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必须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要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签定,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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