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外逃现状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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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外逃现状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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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民间资本外逃现状分析
资本外逃(CapitalFlight)是指由于国内政治、经济、制度等因素引发的投资者出于安全动机、避税动机、投机动机或者其他动机以各种非法的或表面合法化的方式将本国资本流出国境的现象。资本外逃的异常情况与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是一个博弈悖论,一方面我国政府不遗余力地吸引外资,另一方面国内又有大量资本外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从1989年到1995年中国资本外逃的总额可能超过1000亿美元,其中约有500亿美元是未经政府批准外流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做了一项专题调查,估计1997年至1999年累计资本外逃530多亿美元,平均每年177亿美元。经济学家樊纲教授分析认为,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总额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其中,民间资本外逃数量也相当大,按中国目前46万名留学生的正常学费、杂费消费推算,其民间教育资本的流失也至少突破了100亿元人民币。但留学生产生的民间资本外逃远远不止这些,事实上,还有很大部分资金是通过境外旅游和消费外流的,2000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为1047.26万人次,比1999年同期增长13.43%。其中,因公出境人数为484.18万人次,比1999年同期下降2.51%,占出境总人
数的46.23%;因私出境人数为563.09万人次,比1999年同期增长31.99%,占出境总人数的53.77%。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国资本大量流入,“九五”时期,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国家和企业借用外债、国内企业到境外股票市场筹资等多种形式,我国共利用外资290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2135亿美元,是“八五”时期的1.87倍。从1993年起,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已连续八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2001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68亿元,比2000年增长14.9%。同时也伴随着国内资本的大规模流出。截至2001年底,中国投向海外的直接投资总额约为150亿美元,高于墨西哥的120亿美元和俄罗斯的140亿美元。我国资本外逃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国有资产大量化公为私,许多非法资产拥有者出于安全的考虑将资产转移至国外(李扬,1998;宋文兵,1999)。按照卡廷顿法、世界银行法等不同的统计口径和方法,我国资本外逃规模有不同的结论,但都呈上升趋势。资本外逃作为一种地下或者灰色经济,在以前并没有对中国的宏观经济产生太大影响,但若资本外逃的情况愈演愈烈,对资本原本就相对短缺的中国经济将产生较大影响,一是不必要地加大中国融资成本,甚至还会造成中国就业机会的减少。二是弱化了我国为引进外资举借外债而制定的政策绩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成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二、我国资本外逃的动因和方式分析
1.资本外逃的主要动因
(1)规避外汇风险。我国的汇率政策一开始是为了配合进口导向的贸易发展战略,汇率长期被高估,由于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外币以及本币实际汇率高估造成外汇风险增大,使国内居民产生保值的动机,从而采取行动利用资本外逃将资产转移到国外,规避人民币汇率下跌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我国实行的数量控制型的外汇管制是为了保证外汇的供给,由于缺乏可以自由出入的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使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不能进行套期保值等活动以抵补汇率风险,反而刺激了资本外逃,这就是所谓的“老鼠夹子效应”(MouseTrapEffect),即为了不丧失用汇的灵活性,居民不愿将外汇汇回或留在国内。同时,一些投资者对国内金融体系信心不足,在预期上缺乏对政府稳定人民币汇率的信心。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为了规避外汇风险,不少企业和机构将其在国外收入的外汇留在了境外,造成资本逃避外汇管制而外逃。
(2)居民与非居民资本具有风险不对称性。在发展中国家,居民与非居民资本面临的风险具有不对称性。西方学者Edwards和Cuddington研究发现,居民要承担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风险,而非居民只承受拒付的风险,由于拒付风险很容易通过一定方法加以控制,因而比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风险小得多。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转轨时期,由于巨大的改革成本需要财政和社会负担,居民会由此产生通货膨胀和汇率贬值的预期。在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和人们转移资本能力有限时,居民只好选择资本外逃的套利行为来化解双重风险。这种风险的不对称性导致了资本外逃。
(3)规避国内资本市场较高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不完善,不能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使投资者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印花税较重、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财务造假和庄家效应严重损害了广大散户的投资利益,挫伤了投资积极性,加重了资本市场的非理性和高风险性,从而使国内交易成本高于国际交易成本,也面对较大的资本市场风险。
(4)享受外资的超国民优惠待遇。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势头,投资环境日益改善,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宏观经济运行良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和吸收外商投资最快的国家。在此情况下,大规模的资本外逃现象与宏观经济环境是相悖的,其原因是与我国实行的内外资待遇不同有关。内外资的不同待遇源于我国的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而制定的一系列外资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在流转和所得税方面、进出口经营权方面、外汇管理方面都享有不同于内资企业的特殊和优惠政策。内资为了也能享受外资待遇,有的企业便设法将资金转移到国外,然后以“外资”的面目回流,套取各种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形成了许多“假三资”企业。国外研究表明,从内地流向香港、美国等的资本,不仅数额巨大,而且十分活跃,在香港和美国已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且很大一部分又回流到中国成立“假三资”企业。根据世界银行的资料,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大陆投资的香港资本中的25%属于回流资本。
(5)无风险套利。国内资金投资领域有限与国外实际利率较高造成国际国内资本相对价格差异,由此产生无风险套利的机会,特别是在汇率机制缺乏灵活性的情况下,会引发短期资本在国际间的无风险套利。我国自1996年以来几度降息,目前又实行征收20%的利息税、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等金融政策,从而降低了本币资产(存款与债券)的收益率。在存在利差、汇差、收益差的情况下,资本追求收益最大化的本性引起资本外逃。
(6)不法分子转移“灰色收入”。转移“灰色收入”所导致的资本外逃是性质最为恶劣的资本外逃,有着深刻的制度背景,已经引起了政府和学术界高度重视。一些国有企业管理者利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结构和内部约束机制的制度性缺陷,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谋取“灰色收入”。更有甚者通过权钱交易、贪污、行贿受贿、寻租、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等非法途径攫取了大量“灰色收入”,为“安全”起见,他们只有千方百计地转移到境外。
(7)一些私营企业主转移合法获得的私人资本。这部分资本外逃所占的比重比较小。在产权保护方面缺乏相应的制
度安排,保障私人产权的法律与制度安排也没有配套,一部分通过合法手段先富起来的私营业主和居民由于担心私人合法资本被侵占,激发了资本外逃的本能反应,采取抽逃资本或购买“绿卡”到国外的办法,将资本转向所谓“避风港”国家。
2.资本外逃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