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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约束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性质,与资金运营的基本原则有所冲突,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缺乏后劲。在动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贷款的安全性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相冲突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还将继续存在下去,这一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

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生产和生活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投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由于当前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入,导致农村信用社往往会高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惧贷”现象,而农户由于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缺少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往往会低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盲贷”现象,二者的矛盾将使有限的小额信贷资金难以发挥效用。、

(二)信用担保方式和保障资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

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给农户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信用社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甚至出现有些农村信用社对借款逾期多年的农户也发给“贷款证”的情况。

(三)农民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道德风险更为突出

目前在农村,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是“支农”的,又是“扶贫”的,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发展生产,还不还都无所谓。有的贷到钱后,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挪作他用。有偿还能力的也不主动还款。

(四)小而分散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经营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念,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行为主体,也一样需要规模经营。分散放贷,固然是分散了一定的风险。但与此同时,贷理管理的成本也会随之大幅提升,管理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五)操作方式局限,信贷队伍力量薄弱

1.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缺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抵押、担保的贷款。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定发放的对象是有信誉的农户,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与农户的信誉有关。另一方面,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和经营意识,农民较为保守,担心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借款,信用社又规定原欠贷款的农户要借新贷款必须还清旧贷款本息,这样,借款的人一般都是那部分有社会活动能力的人,而那些忠厚的低收人群体缺少信贷支持,这就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空间,使小额信用贷款失去了开办的初衷。

2.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相对较长的周期不一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这对于种植瓜菜等传统农业是可行的,但对于海南热带高效农业的种植,如胡椒、橡胶等长期经济作物显然不匹配,影响了小额贷款的实施效果。

3.农村信用社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量薄弱。从当前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情况来看,各信用社一般配备l一2名专职信贷人员,而每个乡镇农户一般都在一千户以上,多的达到4—5千户,如果按10%的农户得到小额贷款的支持,农户最多的要达到400--500户,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200多户,从贷款的调查到发放,都显得力不从心,选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

(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缺乏足够动力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对的是千家万户,规模较小,只能解决农户一般性的生产、生活资金困难。它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是潜移默化的、长期的,很难直接快速而立竿见影地显现基层党政领导的政绩,因此,部分急功近利的地方政府领导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表现“冷淡”。同时,部分农村信用社长期贷款垒大户形成的惯性思维难以及时转换。部分信用社没有很好地正确理解开办小额信用贷款的意义,认为这项工作费时费力,畏苦畏难,不积极主动发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出现了“怕逾期、怕难收、怕超标”的“惜贷”、“惧贷”思想,以消极的态度应付上级的工作部署。贷款利率较高,也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

款管理办法》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幅度适当优惠。但信用社在执行过程中,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图方便管理,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管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还是其他贷款,都按上浮40%的利率执行,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规定,也损害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

二、对策

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从自身出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加以解决规范,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走上快速、正规的发展轨道。以塑造农民信用为根本,致力于建立农户信用体系,以信用保障贷款的安全,以安全保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一)优化农户信息资源,建立农户信用体系

在农村,农民之间的长期交往、多次交易即重复博弈中,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已经充分外化,沉淀在民间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存量是很多的,只不过对于信用社而言,其现有的管理方式要发现这些信息显然成本过高。可以借鉴国内外小额贷款扶贫的实践经验,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村贷款中心,实现对散落于民间的关于农民个人资信状况信息的利用。村贷款中心由3—5个村干部和农民组成,并定期召开中心会议,会议内容包括督促社员按期还款、交流经验、相互激励、互通信息、提供和传授实甩农业技术、传达有关贷款政策内容。通过村中心,就可以甄别贷款人类型,剔除掉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不讲信用、违法乱纪、不讲民间道德的人,而且对农户贷到款后的行为选

择也可以进行充分而有效的民间监督。这样,可以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生或增加发放量,并为实现资金安全构筑了最前沿的第一道防线,最终可以提高信用社的经济效益。同时,农村信用社应不断完善现有的农户档案,以自然村为单位,一户一档,详细记录农户用款、还款情况,为做好农户信用评估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供依据。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也就是把朴素的、不太规范的民间信用规范化、制度化,由不太正规的制度变为正规的制度,村贷款中心相当于一种过滤假信息、提高识辩率的组织安排。在这种制度框架下,通过长期交易对象的相互监督,农户和信用社之间的信息结构得以优化,信用社间接地有限介入农户生产过程,减少了信用社的成本。同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通过这些民间性制度安排也得以有效防范。(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传统的支农贷款的发放一般都是信用社“孤军作战”,在贷款发放的“量”和“面”上都存在极大的局限性,这也是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之一,同时也造成了农村信用社自主发放贷款与发挥地方党政组织作用的矛盾,不同程度存在着农村信用社“独撑门面”和行政干预贷款等现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作用,是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环节,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熟悉农户情况的优势,在贷款目标群体的选择上,以支持农民奔小康为目标,对那些忠厚的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支持,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村贷款中心,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定,并以此作为核定贷款限额的依据,这样做,客观上要求基层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要贴近农民,熟悉农民,了解

农民的疾苦,与农民打成一片。同时,也要求农民群众充分依靠党支部、村委会,与他们保持联系,有困难及时向他们反映,使信用社、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农民紧密联系,极大地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加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必将产生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的效果,促进信用村(镇)的建设,也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建设。

(三)不断丰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方式

1.贷款期限要与贷款用途相结合。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深入农村及时了解农户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

2.建立农业信息预测体系和贷款保障机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由于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农业是一个低收益的弱势产业。自然灾害是不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市场风险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要由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和信用社建立农民信息中心,通过增加对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对市场的分析、预测功能,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咨询和市场价格的调节,加强农民对市场的认识和了解,种什么、不种什么,由农民自己来决定,不能采取行政化的手段强制农民,更不能采取垄断经营的手段侵害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增产义增收,贷款的偿还也得到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从农业发展的高度和从农民的利益出发,

与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险基金,以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补偿问题,确保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发展。

3. 进一步完善信贷服务网络。农村信用社既要为广大分散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方便农民借贷,又要讲求经济核算观念,尽量精简人员,这就对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量大,需要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减少内勤、增加外勤人员,并通过实行客户经理制,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并发展培养农户联络员,吸收农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员帮助信用社发展业务,逐步形成县、乡、村、组各层次都有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人员的服务网络体系。

4. 理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外部政策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职能定位,使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在法律保障下正常开展。二是理顺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环境,对农村信用社办理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免征营业税,通过这种机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增加对农户贷款的投放;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少资金占压,增加支农资金供应。

(四)以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农民,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注入活力1.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切实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工作。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开办小额信用贷款,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贯彻、实践党中央惠农政策的重要思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创举。要改变观念,转变作风,进一步端正为农业、农

村和农民服务的方向,切实通过改进服务加强管理,更好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加强信贷力量,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实现信贷管理由“坐门等客”到积极营销的转变,深入农村研究市场需求和农户生产,围绕农户需求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信贷员要走村串户了解农户贷款需求,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农贷款需求调查,调查面应在辖内农户总数韵50%以上。要强化贷款营销观念,制定贷款发放责任制,实行全员营销,象抓存款一样抓农户贷款,切实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放在业务经营的第一位,转变单纯以抓存款为中心的经营行为,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送到田间地头,帮助农民增加收入。

2.严格执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作了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又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农户种植业贷款利率原则上要少浮动或不浮动。农村信用社要严格执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规定,在信贷工作中,采取区别利率,对农户采用《贷款证》贷款,实行贷款基准利率。

3. 通过简化农民贷款手续促进农民增收,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根本利益。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贷款支持,以发展生产,扩大经营,增加收入,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农村信用社通过对农民核发贷款证,在核定的贷款限额以内对农户发放勿需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极大地简化了农民的贷款手续,方便了农民借贷,前几年普遍反映贷款难的情况得到了根本缓解。从一些地方的典型调查情况看,农民从事一般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资金需要基本已经满足。便捷的

贷款手续使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得到及时供应,从而确保了经营收入的稳定可靠,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如我们乡地处偏远山区,经济发展一直较慢,推行小额信用贷款后,全乡2004户农民有730多户得到小额信用贷款的支持,其中主产茶叶的大楼村100户农民中有76户得到这种贷款支持,引进基数发展有机茶,使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三、结语

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

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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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杨序琴. 小额信贷发展的占优均衡:福利主义宗旨与制度主义机

制的有机融合[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7,(02)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

But when I plainly cannot resist the yearning

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struggling against the tides

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

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

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学生黄远其 学号0926781613027 专业经济管理 层次专升本 通讯地址紫金县苏区黄布田心小组1号 邮政编码517400 指导教师熊大生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目录 摘要 (4) 前言 (5)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5)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5) 1.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必要性 (6) 2.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6) 2.1利率的不合理 (7) 2.2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商业银行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7) 2.3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8) 3.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的相关建议 (8) 3.1合理的利率水平 (8)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 (10) 3.3加强监管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2)

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摘要 我国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贫血”的根本原因,而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是破解中国农户贷款难题的关键,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贷款利率、缺乏监管、贷款品种单一、风险大等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文章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障碍,对策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及其防范【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及其防范 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步伐,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方针。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业务。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经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发放贷款作为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盈利业务,农村贷款的规模和质量事关农村信用社经营和生存发展。因此对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研究有重大意义。金华地区由于义乌这个国际商贸城经济的带动,金华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也不仅是农民,中小型企业的贷款也开始增加,关于信贷风险防范的研究有着实际意义,也是本文的研究意义所在。本文通过对国内对信贷风险防范的研究,结合金华的当地情况,分析研究总结出适合金华的信贷风险防范对策,使金华地区农村信用社以及当地经济更好发展。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农村信用社是与农民联系的桥梁,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且在农村经济政治的稳定上发挥了巨大作用。发放贷款作为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主要资产业务,是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要使农村信用社得到良好的发展,那么如何有效的防范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仍然备重视。 1 国外研究 自70年代,孟加拉乡村银行就创建了小额贷款的模式,对贫困人口提供小额贷款。传统认为,向穷人和小型经营活动发放贷款是会有较大风险。自1976年以来近二十年来的孟加Grameen Bank的实践,证明穷人同样是银行可接受的服务对象。所以把穷人不作为贷款对象不是风险防范的内容。Adams,Graham and和Von Pischeke (1984)提出Ohio学派认为利息补贴在很大程度上应对上述缺陷负责。1998年Gulli发表的文章中说到,改善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来源结构,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应该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机制。在1989年,Suzanne Pinson发表Credit risk assessment and meta-judgment认为运用信用风险评估来防范风险过于复杂,且涉及的性质是不确定性的判断程序。提出运用评估业务风险模型来表示专家的战略推理提供动态的解决策略。在发达国家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主要都是一些小额信贷,其面对的人群一般都为农

2007浅析农村信用社加强信贷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定稿0

浅析农村信用社加强信贷队伍建设的 重要性和紧迫性 泰安办事处李延玲刘岑 目前,农村信用社收入的来源主要是贷款利息收入,贷款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成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是确保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人是第一生产力,农村信用社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发挥人的作用。因此,如何加强信贷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队伍现状令人堪忧 近几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业务规模日益膨胀,但信贷管理滞后、信贷队伍建设与业务规模不匹配的矛盾日渐突出。通过我们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信贷队伍的调查,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贷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全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达178亿元,是1994年行社分门的5 倍多,是20 04年底的1.7倍,而信贷人员数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减少趋势。经调查统计,今年年初全市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762人,占全市在岗员工总数的21.6%,其中一线客户经理只有

487人,仅占13.8 %。由于换岗或内部退养等原因,到10月末全市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降为746人,一线客户经理降为433人,比年初减少 54人。10月末全市个人贷款类客户经理人均管理贷款客户820户,人均管理贷款550笔,人均管理贷款金额2600万元,公司类客户经理人均管理贷款客户25户,人均管理贷款50笔,人均管理贷款9300万元,客户经理最多的管理贷款1500户,金额达8500万元。客户经理管理贷款业务量成倍增加,同时还要组织存款、抓中间业务,有的还要执行守库押运任务,因此只能是疲于应付,贷款“三查”制度根本无法落实。其产生的最终后果是贷款粗放管理,资产质量不高,经营效益下降。 (二)信贷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客户经理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上看,全市客户经理中30岁以下的仅30人,占比为6.9%,40岁以上的156人,占比为36.03%。第一学历专科以上29人,占比6.69%,初中以下学历的98人,占比为22.6%。从专业职称上看,中级职称仅9人,占比为2%,没有职称的320人,占比为73.9%。信贷人员平均年龄大,文化层次低,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相当突出。同时部分信贷人员由于思想老化,平时不注意加强自身修养,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法规制度观念淡薄,违规违纪,以贷谋私,发放关系人情贷款,造成大量的风险和损失。从顶冒名贷款的清

2018——2019关于农村扶贫小额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关于农村扶贫小额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 建议 下面给大家带来整理的是一篇关于农村扶贫小额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范文,扶贫小额贷款中到底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我们在某县开展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落实专项调查时,发现这一惠民政策执行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未能发挥金融扶贫政策应有效应。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策执行滞后。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扶贫小额贷款自2015年1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我省实施的整体情况是:截止2017年10月,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亿元,放款额和贷款户数均居全国前列。此次审计调查的该县,首笔扶贫小额贷款于2017年8月才获批,该县相关金融机构执行金融扶贫政策严重滞后。 二是财政投入不足。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风险补偿金1∶7比例进行放贷。2017年,该县投入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仅300万元,按1:7的比例,金融机构最大放贷金额为21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投入不足。 三是金融机构惜贷。审计调查发现,2017年该县际发放扶贫小额贷款717万元,占应放贷金额%,帮扶贫困户195

人,仅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扶贫小额贷款扶持不到位。该县金融机构承诺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10万元以内、3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但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顾虑,担忧贷款风险,放贷极为谨慎,不会轻易为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且金融机构为了分散风险,大幅度减少单笔贷款额度,扶贫小额贷款出现“微贷”化现象,有违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的初衷。如某镇2017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9户,贷款金额为万元的有17户。 四是贷款门槛过高。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实现“10万元以内、3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全覆盖。审计调查发现,该县金融机构在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时设置较高门槛,违规设置附加条件。如某农商行要求贫困户办理扶贫小额贷款时,要提供公务员担保;贫困户夫妻一方办理扶贫小额贷款,需要配偶签署连带责任担保书,并出示个人产业证明。如某贫困户贷款3万元,银行要求其配偶出具“转让山羊46头、估价万元”的财产证明。 五是违规“搭车”借贷。相关政策规定,扶贫小额贷款的扶持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利息按基准利率计算,财政全额贴息。审计调查发现,该县存在少数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搭便车”贷款现象。如某村贫困户贷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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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考试信贷业务复习题 1、信用社贷款分类有哪些? 一、按贷款主体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二、贷款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按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什么是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什么是保证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4、什么是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5、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6、如何进行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一)短期贷款到期前7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应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农户贷款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借款人,筹措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保证贷款应通知担保人协助催收。 7、贷款逾期后,信用社应采取哪些措施? 贷款逾期7日内向借款人、保证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向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处分抵押物通知书》或《处置质押物通知书》;对贷款逾期一个月仍不能还款的,要进行如下处理: (1)采取质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质押物偿还贷款,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借款人;

(2)采取抵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先与抵押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可直接凭抵押人出具的《委托拍卖书》委托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抵押物; (3)采取保证形式担保的,要依法追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 (4)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信用社可于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根据《委托扣划工资授权书》和《代扣工资还款承诺书》,按月扣收借款人、联保人或保证人的工资,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扣收工资时不能全额扣收,要为其保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8、贷后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1)帐务是否准确,总分帐是否相符,帐簿是否一致,科目划分使用是否正确; (2)有无借款户不认帐,顶名、冒名贷款及以贷收息行为;

对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风险防范的思考精修订

对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风险防范的思考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对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风险防范的思考 全省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2948个,遍布14个市、76个县(市、区)和所有乡(镇),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农村信用社已经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在农民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用农民的话说:“农村信用社是我们农民自己的银行。”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发放农户小额贷款为主的农村信用社也培植了一批优质客户。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单笔资金的需求量大大突破了信用社的原有贷款规模,为了抓住这批优质客户,农信社也正突破原有模式,开始抢滩大额贷款的发放与管理。由于在大额贷款管理方面的先天不足,农信社的大额贷款风险日益凸显,成为农信社信贷风险的一个重要成因。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由于对象、额度、方式、期限等方面的特殊性,风险特征有明显特异,从维护金融安全和维系信贷资金运转看,大额贷款风险防范具有现实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管理现状 (一)大额贷款收息率高,到期回笼率低,隐形风险大。笔者所在的新邵县农村信用联社从2007年开始就把辖内的大额贷款全部统归联社营业部管理。现有大额贷款11户15笔,贷款余额为2860万元。这些贷款除一笔贷款是原来历史形成的不良贷款,其余都是07年以后的新放贷款,现有3笔380万元形成了不良,除一笔贷款现不能正常还息,其余无利息结欠情况。但贷款风险主要来自于贷款本金的损失。到期回笼率是衡量贷款质量好坏的主要标志,贷款回笼率低说明贷款质量较差,贷款沉淀的风险较大。截止调查日止,该社大额贷款到期回笼率约为83%,与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要求的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有明显的差距,其风险显而易见。因此在大额贷款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贷款项目的跟踪监控,防止被眼前高收益蒙蔽了对大额贷款长期风险的正确判断与决策,从而引发大面积的贷款损失。 (二)、限制性行业贷款占比过高,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背道而驰,行业集中性风险日趋显现。从产业结构看,大额贷款发放对象主要集中分布在造纸行业、房地产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工程承包,其中造纸行业占比28%,水泥及水泥制品行业贷款余额占比24%,这些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大,政策风险明显。从贷款时间看,贷款期限在一年左右的比较集中,中长期贷款较少,贷款到期时间相对集中;从贷款资金支付形式上看,以货币资金方式发放的比较集中,按照“实贷实付”原则用信用中介工具和其他衍生信贷手段支付的较少。 (三)担保形式单一,对客户的第二还款来源估值存在偏差。目前,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一般有房屋、不动产和其他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价值认定由国家指定评估部门认定。农村信用社一般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贷款额度,比如我县规定的最高比例是抵押物评估值的60%,比较偏重于贷款形式上的规范性,对担保物的风险性、可变性预估不足,评估价格抬高的可能性大。目前,评估机构管理不规范,按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收取佣金,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所以评估时评估公司往往根据借款人的意愿来确定评估价格,一般情况下是抬高抵押物价值而忽略了房产的实际价值,这样就增加了抵押物不足值的风险。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前言 目前,农户小额信贷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由原来只有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09 年 1 季度我国涉农贷 款余额为 7.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9%,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20.8%。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518.6 亿元,同比增长 17.5%。这些近期的 数据显示出我国涉农小额信贷正呈现出不断改善的面貌,数字背后是各相关 部门对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机构响应政策对农村金融工 作的持续改善。但是从我国 10 余年农户小额信贷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或在个别时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额贷款在国 外也不乏失败的教训。各国政府每年为小额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但真正成 功的并不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仍然 停留在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中,在对小额信贷中的设计、运作和评价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 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 服务体系的空白。本文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 要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 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农村信贷市场,存

浅谈农村信用社信贷队伍的现状及对策

浅谈农村信用社信贷队伍的现状及对策 众所周知,信贷资产是金融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之一,要想加快发展,就必须重视金融资产管理,加强信贷员管理工作。信贷员作为信贷资产的直接掌控者,可以说与农村信用社发展直接相关,信贷队伍建设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甚至关系到农信事业的长远发展。如何以人为本加强信贷管理,促进农村信用社整体发展,笔者在此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标签:农村信用社信贷队伍 1 当前信用社信贷员管理现状 信贷员队伍存在的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二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而且相当一部分员工因年龄大,所掌握的金融知识已经老化,其知识更新能力弱,难以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电子化的需求,甚至有个别员工连电脑启动都不会。三是工作压力大,贷款管理难度大。信用社贷款普遍存在金额小,笔数多,客户分散的问题,贷款管理难度大。四是后备队伍建设不够。 2 对策与建议 上述问题存在由来已久,信贷员队伍建设的滞后必然引起的是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难以控制,直接影响信用社的长期稳定发展。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完善以下五个机制入手,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2.1 完善人员配置机制 一是合理核定信贷岗位。合理设置信贷岗位,避免信贷投放单兵作战,在有条件的信用社逐步实行个贷、企贷、按揭贷款中心管理,按贷款类别设置不同客户经理,集中投放管理。并对不同的贷款部门实行不同的岗位补贴。二是充实调整信贷人员。要优先选拔年轻的、文化层次较高的,思想作风优良、与农民感情深厚的人员,把他们充实到信贷岗位锻炼。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提拔,提高信贷人员的整体活力。三是完善进出机制。信用社网点绝大部分在农村,面对的客户分散、户数多,很多客户的资料都是由信贷员下乡摸索掌握的,甚至有些客户资料并无纸质或电子资料记载,全由信贷员自己一手掌握,信贷员轮换或调换很可能会造成客户流失和信息缺失、断档。因此要循序渐进,建立合理的流动机制。一方面建议畅通进入渠道。对信贷岗位实行招考,实行两年一考或三年一考,通过考试考核的调整到信贷岗位,以引入竞争机制,激活信贷队伍潜能;另一方面建议合理分流。根据信贷岗位人员配置现状,对不符合现有信贷岗位需求的人员采取换岗、待岗、下岗等方式分流;逐步逐批进行,最终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信贷队伍。四是强化后备力量建设。通过信贷员招考考试暂不能进入信贷员队伍的,纳入后备人才,在信贷人员出现缺失的时候,迅速安排补充到信贷岗位。 2.2 完善培训机制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存在问题 及对策 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这30多年中,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的背景下应运而生。2005年作为率先开启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五省市,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旗开得胜。银监会于2008年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开展。随后《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以及《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相继出台,进一步规范管理小贷公司的业务行为。本文以借鉴国内外学者在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的理论研究为基础,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归纳。在此背景下,分析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显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对策。希望有助于小贷公司发挥扶助三农、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现实作用。 国外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小额贷款的定义上。19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率先提出小额贷款这一概念。随后世界第一家穷人的银行格莱珉银行成立,成为现代信贷模式创新发展的又一里程碑。随着玻利维亚团结互助银行、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印度互助小组等迅速发展。小额信贷模式也在世界范围内逐

步推广。Morduch(1997)研究中,提出了一种无须资产担保的小额贷款模式,直接发放比较高利率的贷款给贫穷农户以解决融资难题。Timothy-G(2010)认为小额信贷是一种为个体工商户或中低收入者提供储蓄及贷款服务的经济途径。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2011)定义小额信贷是指为帮助贫困者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方面的需求,而为其提供储蓄和贷款服务的一种模式。 国内对小额贷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小额信贷定义上,杜晓山(2001)提出小额信贷又称微型金融,是指为低收入阶层(包括贫困户)提供贷款和存款服务,尽管存在着多种模式,其本质都是提供稀缺的资金要素给传统金融忽略的低收入人群。何广文和李莉莉(2011)基于对小额信贷市场强烈需求的研究,得出大型商业银行可通过合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接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结论。对于影响小贷公司的发展因素,杨小丽和董晓林(2012)依据对江苏省24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证分析,提出过高的大额贷款比例、过于集中的贷款、过高的贷款利率及贷款的期限长等因素会阻碍小贷公司的经营效率提高。罗剑朝和曲小刚(2013)则指出影响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几大因素有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融资渠道狭窄、监管缺失等。至于只贷不存模式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其热度自小贷公司产生以来从未减弱。杜晓山(2011)和潘淑娟等(2011)指出小贷公司可借助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来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定岗定责、尽职免责、失职咨询责的信贷治理机制,促进审慎经营,提高信贷治理水平和资产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治理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信贷工作尽职是指在整个信贷业务流程中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本方法是信贷人员履行职责和失职咨询责的依据,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受理岗职责: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和对客户的主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进行初审。 第五条调查岗职责。调查岗包括信贷调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一)调查人员职责:负责调查评价工作,对调查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调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调查报告,对调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评价办法的正确性负责。并且应直接参与辖内大额信贷业务的调查评价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调查报告,对调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并且应组织或直接参与辖内集团客户和重大项目的信贷调查评价工作。 第六条审查岗职责。审查岗包括信贷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贷审查专员。 (一)信贷审查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接受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操纵风险的措施。 (二)审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审查报告,对审查程序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审查办法的正确性负责。并且应直接参与对大额信贷业务的审查工作。 (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审查报告,对审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 (四)信贷审查专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独立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接受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操纵风险的措施。 第七条信贷审批岗职责。信贷审批岗包括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有权作出信贷决策的其他人员。 (一)贷审会委员职责:负责审议信贷业务,并对信贷业务进行表决。 (二)贷审会主任委员职责:负责贷审会工作,按规定审议信贷业务。 (三)联社理事长职责:负责行使一票否决权。 信用社信贷审批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比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放款操作岗职责。放款操作岗包括放款操作人员、法律审查人员、会计人员和放款部门负责人。 (一)放款操作人员职责:负责按照要求降实贷前条件和用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登记录入人行征信系统,收集、整理和移交客户档案资料。 (二)法律事务岗职责:负责在放款前对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相关凭证等资料,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 (三)会计岗职责:负责依据信贷审批表和放款通知书,审核信贷人员办理的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按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研究

XX县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前景堪忧 XX县注册有XX县XXX有限公司和XX县XXX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自2012年开办业务以来,作为农村金融的有效补充,两家小贷公司为解决“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XX县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自2015年至今,由于受经济下行和其他民间融资中介冲击,两家小贷公司均出现风险防控能力减弱、不良贷款上升、经营利润减少等情况,再加上融资难、限制多、出路少、征信缺失等多重因素影响,小贷公司长期无资金、无业务、无人员,基本处于“空壳”状态,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前景令人堪忧。 一、企业经营现状 XX县两家小贷公司成立至今始终按照《云南省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规定》、《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XX县X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业务类型为支农、商业、小微企业、个人贷款,贷款期限为短期贷款,主要期限类型3-6个月,平均利率水平18.668‰。贷款方式全部为抵押贷款,100万元以下贷款占85.7%。截止2016年9月末,XX县XXX有限公司共发放贷款21笔金额1094.06万元(2016年未发放贷款),其中:正常类贷款421万元、关注类贷款468万元、次级类贷款205.6

万元,无可疑及损失类贷款,根据五级分类结果,已计提坏账准备64.5万元。 XX县XXX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开始营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贷款资金流向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运输业、商业、其他贷款,贷款期限一年期以内,平均利率(加权计算)12.8%,最低利率12%,最高利率14.4%。贷款方式主要是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无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贷款金额60至90万元客户群较多。截止2016年9月末,XX县XXX有限责任公司共发放贷款45笔金额1876万元,其中:抵押贷款20户,金额1110万元,占比 59.2%;担保贷款25户,金额766万元,占比 40.8%。按照五级分类结果,正常类贷款1261万元、关注类贷款400万元、次级类贷款215万元,无可疑及损失类贷款,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53万元。 二、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XX县两家小贷公司主要由XX县财政局金融办进行监管,小贷公司按规定向金融办报送报表资料。XXXXX县支行作为监管部门之一,两家小贷公司均未能按时报送相关报表资料,为此,XXX难以对小贷公司的利率执行情况、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测,无法预判其经营风险对县域金融稳定的影响程度,对其经营风险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结合市场现状和两家小贷公司经营现状分析,主要存在以下行业危机: (一)客户资源有限,信用风险较大。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分析与建议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分析与建议 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她的源动力和她产生的必然结果,一个预期的经营目标决定企业经营的周转生命期,而企业创造的价值不仅在目标经营上,同时在于企业经营过程中所表现的影响作用。而农村信用社经营的源动力在于什么呢?产生的结果有哪些呢?预期经营目标产生的附加作用是什么呢?一个个疑问带着我的思考,激发我对信合发展未来的分析。 农村信用社多年来以经营信用贷款业务为主要的信贷业务,以利息收入为信用社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营的品种形式单一,经营的品牌业务较为呆滞,经营的环境狭小,区域经济严重,同业之间缺少竞争优势。在贷款业务的经营方式中,信用贷款占比较高,面对农村信用环境较差,这样增加了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在贷款管理方面,存贷比例失调,贷款营销落后;贷款管理的制度执行不到位,考核办法缺少依据;信贷人员经营过程中主观因素严重,评估、判断能力缺乏依据。这种贷款营销现状,阻碍了信用社的发展。为了提高信贷业务质量,对当前信用社信贷业务做如下分析: 一、信贷员管理分析 农村信用社信贷员是信用社联系农村的纽带,是农村经济建设的实践者和决策者,也是信用社资产风险把握方向的前沿管理者。因此,信贷岗位在信用社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只有具备最高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经营能力,才能经营好信用社贷款业务,才能算一位合格的信贷员。目前信用社对信贷员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信贷员本身素质较差。信贷职务的聘用没有经过培训、考试考核,许多信贷员对贷款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或了解不透彻,导致概念模糊,主观意志较强,判断力低下,信贷员经营理念、经营认识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担当着专职放款员、专职收款员的职务。 2、信贷的工作模式不规范。目前经营的信贷资产缺少贷款营销管理制度,没有认真执行规范的贷款操作步骤。许多信贷业务等客上门,贷户申请借款时信贷人员没有进行贷前调查,对贷户实际状况没有深入调查。对于农村小额农贷没有做到一年一次核定,核定的农户贷款限额数量缺乏依据。信贷员对贷户经营状况的评定主观因素较强,核定的贷款限额随意性较大。面对农村社会环境变化较大,人员流动较大,农民素质较低,信用较差的状况,一年一次核定的小额农户贷款不能成为发放贷款的依据。大额贷款主任调查、审批,员工虽然发表建议,但在操作上许多大额贷款随着主任的意志而投放,在这方面,大额贷款的风险对职工责任不大,而主任本生具有大额贷款发放的权限,职工对贷户状况的评定只能作为贷款发放的参照形式,这决定主任在贷款审批上主动性较大,大额贷款风险权数增加。对于管理层审批的大额贷款,在形式上只注重资料的完善性,缺少调查、监督考察和考核依据,监督管理实施不到位。在检查贷户状况时,缺少对贷户经营状况的跟踪追查,仅凭主观判断,缺少科学分析和信贷资产的质量评估,不能正确认定风险性贷款,无疑加大了贷款风险比重。 3、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检查实施方案不健全。对基层社发放

浅谈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512543464.html, 浅谈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卢志国 来源:《科技与企业》2013年第24期 【摘要】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信贷风险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如何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减低不良信贷的发生成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重要管理问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 1.前言 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发展越迅速,所表现出来的风险管理问题就越突出,过去的管理模式显然不能应对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问题,改革风险管理制度,开创新的管理方法就变得非常必要。本文就当下的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新的风险管理措施,期望与同行进行共同探讨。 2.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居高不下的原因 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存在的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道德风险,这些风险都对信用社的发展和生存构成威胁,如何管理和控制这些风险因素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农村信用社之所以经营风险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其所服务的对象是农业或农村,而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还处于较弱的阶段,农业容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旦出现低产或零产灾害,对信用社也会造成威胁。此外,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对象多为农民,大多数农民的教育水平都不高,其信贷观念也容易给信贷带来风险;加上一些信贷工作人员法律观念低下,也进一步使农村信贷风险不断增加。 3.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不足 当前农村信用社所制定的管理规范很多,但是没有一个系统化的合理制约机制,在农村信用社的制度中包含有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而实际上却并没有真正落实,在内部的控制管理问题上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也为内部管理风险埋下了隐患,造成某些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等现象,为信贷管理造成了很大风险。 3.2不良贷款现象多,信贷风险高 所谓信贷风险实际上是指信贷资金出现损失的可能,造成风险的原由来自金融、信用、规范、操作等,都对信贷构成一定的风险。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一直没有统一的信贷流程,这就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介绍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介绍 主讲人信贷管理部主任郭星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分类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信贷产品 二、存款业务 三、电子银行产品 四、结算产品 一、信贷产品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产品按贷款方式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类: 1、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贷款、个人授信贷款等); 2、保证贷款(保证担保贷款、联保贷款、信用共同体 贷款等); 3、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果园贷款贷款、林权 抵押贷款、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等); 4、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矿产品质押贷款等);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产品按贷款主体分类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个人贷款业务 1、农户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文明信用农户 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果园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 2、个体工商户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联保贷款、

信用共同体贷款等); 3、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 贷款、其他消费贷款等); (二)公司贷款业务 1、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仓单 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等); 2、社团贷款; 3、企业综合授信贷款; 4、银行承兑汇票; 5、票据贴现;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和资产等情况,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担保的贷款。 产品特征: “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贷款额度: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结息方式:可实行按年、季或月结息。 2、文明信用农户贷款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是以农户为主体,以农户道德评定为依据,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发放的不需要担保的小额生产和生活费用贷款。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5629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约束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性质,与资金运营的基本原则有所冲突,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缺乏后劲。在动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贷款的安全性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相冲突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还将继续存在下去,这一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

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生产和生活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投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由于当前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入,导致农村信用社往往会高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惧贷”现象,而农户由于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缺少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往往会低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盲贷”现象,二者的矛盾将使有限的小额信贷资金难以发挥效用。、 (二)信用担保方式和保障资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 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给农户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信用社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甚至出现有些农村信用社对借款逾期多年的农户也发给“贷款证”的情况。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严格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及时掌握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运作和风险状况,最大限度的降低贷款风险,规范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预警操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信用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对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本办法所称全辖机构网点,指有信贷业务的信用社(部)、联社直属机构。 第三条信贷风险预警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慎、稳健经营、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辖机构网点贷款风险管理责任感、实现全辖机构网点信贷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第一时间预警报告责任明确、风险蔓延责任追究透明。 第二章风险预警责任 第四条全辖机构网点风险预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社主任或负责人,分管信贷副主任(或分社主任)、信贷员为第二责任人。 第五条他社(部)信贷客户出现风险信号,社(部)贷款和风险信号当地信用社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应及时预警,知晓社承担本办法第三条风险预警管理责任。 第三章风险预警上报 第六条全辖机构网点应制定和落实风险预警管理职责,明确风险预警信息收集和管理责任,并由社主任或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及相 应应急处理意见在第一时间上报,对重大紧急风险信号,可先直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告,正式书面资料可酌情次日报告。 第七条风险预警信息分纵向上报和横向上报,信贷关系不在本社,但信用社知晓或应当知晓的,其风险预警信息有责任在第一时间横向上报。 第八条联社风险管理科负责预警信息的整理、通报和风险预警提示,拟定风险贷款退出意见,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向上级汇报并提请及时处理。 第四章风险预警内容

第九条外部重大风险信号(38条) 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如财政政策、贷币政策、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或作重大调整。 2、区域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环保政策等出现重大调整。 3、当地发生水灾、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影响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 4、制约经济发展的能源、交通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电力、燃油紧缺,交通瓶颈等,直接或间接影响行业或客户发展。 5、主要贸易伙伴国(地区)进出口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提高关税、进出口管制(配额、许可证等)、倾销、实施反倾销调查、设 置贸易壁垒等,对客户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担保人)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对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如进行租赁、分立、承包、联营、并购、股份制改造;集团企业内部组织模式或产权结构发生变化;医院、学校、新闻单位因政策影响面临降级、撤销、合并、拆迁等。 7、借款人(担保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母子公司)等发生严重亏损、重大经济纠纷、涉嫌重大经济案件,转制、重组、关停倒闭、破产等重大变化。 8、借款人(担保人)业务性质、经营范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章程出现不利于信用社债权维护的重大修改。 9、借款人(担保人)营业执照、贷款卡未年检或年检未通过,导致营业执照、贷款卡失效。 10、企业(项目)资本金未按时到位或存在抽逃、变相抽逃资本金行为。如股东因非经营因素向企业借款;私分企业财产;未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违规分配利润等;虽出具资本金承诺书却难以落实;借调资金验资但验资后抽逃资本金等。 11、借款人(保证人)资本金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主要股东减资,资本金大量减少;主要股东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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