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成立条件(精)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成立条件(精)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成立条件(精)

汽修厂成立条件

一、汽修厂级别划分

一类维修是指各种维修,包括发动机维修等全方位的维修企业而二类维修是不能拆装发动机的,只限于一般维维修保护养服务。

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项目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三、所需设备

1清洁作业设备

a)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 零件清洗设备;

2 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 举升设备或地沟;

b) 机油加注器;

c) 齿轮油加注器;

d) 润滑脂注器;

e) 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f) 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g) 悬架弹簧螺检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3 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 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 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c) 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d) 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e) 润滑油分析仪;

f) 工业纤维内窥镜;

g) 电器试验台;

h) 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i) 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j) 声级计;

k) 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l) 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m) 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n) 无损探伤设备;

o) 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p) 车轮动平衡机;

q) 转向轮定位仪;

r) 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s) 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t) 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4专用设备

a) 磨气门机;

b) 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c) 充电机;

d) 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e) 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f) 制动蹄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g)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5 通用设备

a) 钻床;

b) 电焊设备;

c) 氧、乙炔焊设备;

d) 钎焊设备;

e) 液压或机械设备;

f) 空气缩机;

g) 砂轮机;

h) 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6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1)量具

a) 外径千分尺;

b) 游标卡尺;

c) 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d) 百分表;

e) 平尺;

f) 平板;

g) 前束尺;

h) 厚薄规;

i) 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a) 万用电表;

b) 电解液比重计;

c) 高频放电叉;

d) 转速表;

e) 轮胎气压表;

f) 气缸压力表;

g) 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h) 温度计;

7 主要手工具

a) 千斤顶;

b) 扭力扳手;

c) 各种扳手;

d) 手电钻;

e) 各种拉压器;

f) 各种手动铰刀;

四、设施条件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设置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和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

应坚实、平整。

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停车。

2、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

主要总成零部件的维护的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m。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m。

五、人员条件

1技术管理人员: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下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2 技术工人: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

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级:a) 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

b) 其他工种,不低于初级。

3 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至少有二名质量检验员。

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

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检验员兼任,

4 财务人员:至少两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

六、质量管理条件

1 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维修和行业和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 必须具备所维护、小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3 应具备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 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维修制度等。

七、安全生产条件

1 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装操作规程。

2 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烂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元首尖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八、环境保护条件

1 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用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2应积极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使之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九、资金条件:

资金方面因现在场地租赁费现在没有正价,而且要看具体位置和场地大小确定场地价格,还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相关设备价格还未确定,加之门面的装修等,目前无法确定资金条件。

十、承担救援维修条件:

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开办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所需要的条件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的要求。 一、设备条件: 1清洁作业设备 a)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 零件清洗设备; 2 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 举升设备或地沟; b) 机油加注器; c) 齿轮油加注器; d) 润滑脂注器; e) 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f) 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g) 悬架弹簧螺检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3 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 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 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c) 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d) 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e) 润滑油分析仪; f) 工业纤维内窥镜; g) 电器试验台; h) 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i) 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j) 声级计; k) 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l) 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m) 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n) 无损探伤设备; o) 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p) 车轮动平衡机; q) 转向轮定位仪; r) 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s) 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t) 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4专用设备 a) 磨气门机; b) 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c) 充电机;

d) 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e) 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f) 制动蹄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g)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5 通用设备 a) 钻床; b) 电焊设备; c) 氧、乙炔焊设备; d) 钎焊设备; e) 液压或机械设备; f) 空气缩机; g) 砂轮机; h) 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6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1)量具 a) 外径千分尺; b) 游标卡尺; c) 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d) 百分表; e) 平尺; f) 平板; g) 前束尺; h) 厚薄规; i) 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a) 万用电表; b) 电解液比重计; c) 高频放电叉; d) 转速表; e) 轮胎气压表; f) 气缸压力表; g) 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h) 温度计; 7 主要手工具 a) 千斤顶; b) 扭力扳手; c) 各种扳手; d) 手电钻; e) 各种拉压器;

汽车维修分类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维修种类如下: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 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三类汽车维修企业:汽车专项维修业户的定义为: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3类汽修,就是2个举升机,烤漆房,另外加点必要的设备就可以)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一类与二类企业的主要区别是:一类企业必须自备竣工检验设备,二类企业部分竣工检验设备可以外协;其次,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及停车场的面积要求有所差别。由于一类、二类业务范围一致,所以对人员、管理等

要求是相同的。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区别见下表。一类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整车维修企业设施条件接待室面积;㎡≥40 ≥20 停车场面积;㎡≥200 ≥150 生产厂房面积;㎡≥800 ≥200 专用设备条件汽车举升机;≥5台≥1台地沟设施;≥2个≥1个车架校正设备;必须具备允许外协悬架试验台;必须具备允许外协主要检测设备条件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必须具备允许外协侧滑试验台; 必须具备允许外协制动检验台;必须具备(仅修理大型货车允许外协) 允许外协车速表检验台;必须具备允许外协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二类汽车维修

二类汽车维修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 1 年;厂房场地平面图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 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 格; 3、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企业各类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资金证明 4、必要的技术人员: ⑴各配备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⑵各配备至少 1 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 人员,上述维修技术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 度及配件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机具设备管理制度、车辆进出 厂交接制度、计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竣工车辆保修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汽车维修收费规范和环境保 护管理制度) 6、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上述许可条件的具体要求按照 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6739 )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一、汽车整车维修经营设备配置表 (代查验记录表) 表一通用设备 序 设备名称数量其他要求查验 号和备注记录1钻床 2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 3气焊设备 4压力机 5空气压缩机 表二专用设备 序 设备名称大中型大型小型号客车货车车 1换油设备√ 2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3轮胎螺母拆装机√√—4车轮动平衡机√ 5四轮定位仪——√6转向轮定位仪√√—7制动毂和制动盘维修设备√√—8汽车空调冷媒加注回收设备√—√9总成吊装设备√ 10汽车举升机——√11地沟设施√√—12发动机检测诊断设备√数其他要求查验量和备注记录 二类不少于 3 台 应具备示波器、转 速表、发动机检测 专用真空表功能 13数字式万用电表√14故障诊断设备——√15气缸压力表√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12、凡三桥以上的车辆大修时,四桥以上每增加一桥按同类车型的后桥与轮胎的工时增加不超过40%。 13、厢式货车厢视情况按同类车型车身工时增加不超过30%。 14、自卸车6t(含6t)以上的汽油车,二级维护工时按4-5t汽油车工时增加不超过50%结算。 15、车辆维修竣工后,承修方应出具有效发票,其工时费、材料费、服务费、外加工费等,须开列清楚,并附工时清单、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托修方, 一份存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 (一)清洗拆装作业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3、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4、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5、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 6、举升设备或地沟 7、拆装起重、搬运设备 (二)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①立式精镗床 ②立式珩磨机 ③磨气门机

④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⑤连杆校正器 ⑥连杆衬套加工设备 ⑦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 ⑧机油加注器 ⑨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 ⑩曲轴磨床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⑵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 ⑶燃烧室溶积测量装置 ⑶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⑸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⑻润滑油分析仪 ⑼废汽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⑽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⑾声级计

⑿油耗计(允许外协) ⒀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 ⒁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⒂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⒃曲轴、飞轮与离俣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⒄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三)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①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②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③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④离合器磨擦片修理设备 ⑤润滑油、脂加注器 ⑥车架校正设备(从事矫车维修除外) ⑦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①前轴检验装置 ②制动检测设备 ③四轮定位仪(从事矫车维修)或转向轮定位仪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1)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实施说明? 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成立条件

汽修厂成立条件 一、汽修厂级别划分 一类维修是指各种维修,包括发动机维修等全方位的维修企业而二类维修是不能拆装发动机的,只限于一般维维修保护养服务。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项目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三、所需设备 1清洁作业设备 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零件清洗设备; 2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举升设备或地沟; b)机油加注器; c)齿轮油加注器; d)润滑脂注器; e)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f)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g)悬架弹簧螺检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3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c)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d)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e)润滑油分析仪; f)工业纤维内窥镜; g)电器试验台; h)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i)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j)声级计; k)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l)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m)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n)无损探伤设备; o)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p)车轮动平衡机; q)转向轮定位仪; r)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s)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t)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4专用设备 a)磨气门机; b)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c)充电机; d)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e)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f)制动蹄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g)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5通用设备 a)钻床; b)电焊设备; c)氧、乙炔焊设备; d)钎焊设备; e)液压或机械设备; f)空气缩机; g)砂轮机; h)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6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1)量具 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 c)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d)百分表; e)平尺; f)平板; g)前束尺;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 标准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单价标准 一、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3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助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二、维修费的具体构成: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 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 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三、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12、凡三桥以上的车辆大修时,四桥以上每增加一桥按同类车型的后桥与轮胎的工时增加不超过40%。 13、厢式货车厢视情况按同类车型车身工时增加不超过3 0%。 14、自卸车6t(含6t)以上的汽油车,二级维护工时按4 -5t汽油车工时增加不超过50%结算。 15、车辆维修竣工后,承修方应出具有效发票,其工时费、材料费、服务费、外加工费等,须开列清楚,并附工时清单、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托修方,一份存档。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摘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 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主管部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主管部门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 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 能性。 GB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JT/T27.18~27.41----93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the second kind of enterprises of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4.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4.1清洁作业设备 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零件清洗设备。 4.2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举升设备或地沟; b.机油加注器; c.齿轮油加注器; d.润滑脂加注器; e.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f.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g.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开办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所需要的条件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与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的要求。 一、设备条件: 1清洁作业设备 a)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 零件清洗设备; 2 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 举升设备或地沟; b) 机油加注器; c) 齿轮油加注器; d) 润滑脂注器; e) 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f) 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g) 悬架弹簧螺检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3 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 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 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c) 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d) 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e) 润滑油分析仪; f) 工业纤维内窥镜; g) 电器试验台; h) 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i) 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j) 声级计; k) 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l) 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m) 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n) 无损探伤设备; o) 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p) 车轮动平衡机; q) 转向轮定位仪; r) 前照灯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s) 制动检测设备(允许外协); t) 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4专用设备 a) 磨气门机; b) 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c) 充电机;

d) 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e) 制动鼓与制动盘修理设备; f) 制动蹄擦片与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g)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5 通用设备 a) 钻床; b) 电焊设备; c) 氧、乙炔焊设备; d) 钎焊设备; e) 液压或机械设备; f) 空气缩机; g) 砂轮机; h) 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6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1)量具 a) 外径千分尺; b) 游标卡尺; c) 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d) 百分表; e) 平尺; f) 平板; g) 前束尺; h) 厚薄规; i) 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a) 万用电表; b) 电解液比重计; c) 高频放电叉; d) 转速表; e) 轮胎气压表; f) 气缸压力表; g) 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h) 温度计; 7 主要手工具 a) 千斤顶; b) 扭力扳手; c) 各种扳手; d) 手电钻; e) 各种拉压器;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实施说明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 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 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 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 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X工时单价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I 、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 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 工时。 II 、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 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12、凡三桥以上的车辆大修时,四桥以上每增加一桥按同类车型的后桥与轮胎的工时增加不超过40%。 13、厢式货车厢视情况按同类车型车身工时增加不超过30%。 14、自卸车6t (含6t)以上的汽油车,二级维护工时按4-5t汽油车工时增加不超过50%结算。

江西省汽车一、二类维修企业.doc

江西省汽车一、二类维修企业审验表 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制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申报类别: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填表说明 一、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企业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即与企业公章一致。 二、详细地址应填写具体的市(县),路,门牌号码。 三、经济类型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中外合资,股份制,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及其他。 四、申报类别为:一类轿车维修,一类客车维修,一类货车维修、二类轿车维修,二类客货车维修,三类汽车专项维修,摩托车维修。 五、现有类别为一类甲级.一类乙级,’—类丙级,二类,三类专项修理,摩托车修理。 六、核算方式为:独立,非独立。 七、场区面积,是指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占地总面积。 八、主生产厂房面积:是指汽车(摩托车)维修业用于维护和修理的车间总面积。 九、停车场面积,是指用于停放车辆的总面积。 十、管理人员,是指担负生产,经营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长期(六个月以上)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 十一、技术人员:是指已取得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并担负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十二、在填写汽车维修企业(业户)设备清单时,若同类型设备有多台,可按设备清单表样另附页填写。 十三、三单一证:是指汽车维修进厂检验单,汽车维修工艺过程检验单,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单,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 十四、近期检定时间:是指经具有合法资格的计量检定机构,最近一次对该设备进行检定的时间。 十五、检定结果:是指具有合法资格的计量检定机构,对该设备进行检定的结果。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种。 十六、现经营范围:是指各级运管部门按照江西省交通厅1994年以赣交综发[1 99 4] 33号文颁发的《江西省机动车辆维修业户开业技术条件》中核定的经营范围,即《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技术合格证》中具备(填写)的技术条件。 十七、申请经营范围: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允许从事相应类别的汽车大修、总成修理、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作业。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允许从事相应类别的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的小修作业。 十八、持证上岗:是指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的人员。高级,中级和初级是指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中级技术职称,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具有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各种证明应提供复印件。

一类汽修厂标准

一类汽修厂标准 (2009-05-24 17:08:30)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一经营范围: 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二定义: 汽车维修: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 汽车大修:用修理或更换汽车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汽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汽车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总成修理:为恢复汽车总成完好技术状况、工作能力和寿命而进行的作业。 汽车维护: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 汽车小修: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 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条件。 三设备: 1清洗/拆装作业设备:

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零件清洗设备; c.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d.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e.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 f.举升设备或地沟; g.拆装起重、搬运设备。 2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1)专用设备: a.立式精镗床 b.立式珩磨机 c.磨气门机 d.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 e.连杆校正器; f.连杆衬套加工设备; G.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 h.机油加注器; i.发动机冷、热磨合设备; j.曲轴磨床。

2)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 c.燃烧室容积测量装置; d.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e.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f.工业纤维内窥镜; g.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h.润滑油分析仪; i.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j.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k.声级计; l.油耗计(允许外协); m.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共用); o.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p.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q.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3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设备

汽车维修工时收费标准

维修工时收费标准 编号修理项目普通中档高档备 ?注 FDJ-01大修发动机180022002600 不含外加工费及清洗材料费FDJ-02中修发动机100014001800 不含外加工费及清洗材料费FDJ-03换发动机总成(拆装)800 10001400 需改装加收15%-20% FDJ-04更换气门室盖垫40 50 180 FDJ-05更换凸轮轴250 280 400 FDJ-06调校气门间隙200 250 400 FDJ-07更换火花塞40 50 80 全部4个 FDJ-08更换喷油器50 60 300 FDJ-09更换节温器60 80 100 FDJ-10更换汽缸垫300 400 600 不含缸盖磨平面FDJ-11更换汽缸盖300 400 600 FDJ-12更换进、排气管250 350 600 FDJ-13更换进气支管垫200 300 600 FDJ-14更换排气支管.垫200 300 600 FDJ-15更换排气接口垫20 30 50 FDJ-16更换三元催化器120 150 200 FDJ-17清洗节气门阀体80 80 150 FDJ-18换消声器总成40 50 80 FDJ-19更换正时皮带.齿.链.张紧轮180 250 600 FDJ-20换曲轴前油封.皮带盘150 180 400 FDJ-21换曲轴后油封250 300 350 FDJ-22换发动机上水管20 30 60 FDJ-23换发动机下水管20 30 60 FDJ-24更换水泵80 150 300 FDJ-25更换机油泵200 300 600 FDJ-26更换发电机皮带20 30 50 FDJ-27更换冷却风扇.电机30 40 50 FDJ-28更换发电机50 60 120 FDJ-29更换发电机调整支架30 30 80 FDJ-30更换起动机50 60 120 FDJ-31更换油门拉线30 40 50 FDJ-32更换散热器30 50 120 FDJ-33更换汽油滤清器20 20 20 FDJ-33更换汽油滤清器(在油箱内)80 100 120 FDJ-34更换电动汽油泵.密封圈.油箱80 100 120 FDJ-35清洗汽油箱80 100 120 FDJ-36清洗节气门80 80 150 FDJ-37清洗油路(包含洗节气门)120 120 200 含换大梁油滤,管

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一类、二类维修企业均为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其经营业务范围广,能对所承修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维护、修理及更换。其主要区别在于一类维修企业必须自备竣工检验设备,二类维修企业部分竣工检验设备可以外协;其次,有关设备要求有所差别。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定义为: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其经营业务范围广,能对所承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维护、修理及更换,按规模大小和竣工检测设备拥有条件区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汽车专项维修业户的定义为: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门窗玻璃安装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三类)。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997版)将汽车维修企业分为三类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三类专项维修业户:专门从事项目为车身修理,涂漆,篷布、座垫及内装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蓄电池修理,散热器、油箱修理,轮胎修补,安装汽车门窗玻璃,空调器、暖风机修理,喷油泵、喷油器、化油器修理,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身清洁维护等专项修理或维护。 修订后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004版)保留了原标准的三种分类模式,但三种类型企业的内涵相对原定义有所改变。 1)取消了以从事汽车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为经营业务的原二类企业的定义,一类、二类企业均定义为整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及竣工检验设备条件不同区别为一类和二类整车维修企业; 2)确立了"车型(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定义,并将其与整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的承修车型相联系; 3)增加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等较大汽车总成为专项维修项目,调整原专项维修项目的电器、仪表修理为电气系统维修等,使具备规定条件的三类专项维修业户可从事汽车某总成、某系统的维护与修理。 新分类既符合汽车维修行业的现状,与原标准的技术内容有较好的衔接,有利于新标准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又适应行业管理部门对汽车维修行业调整与改革的发展要求。现在的标准中一类、二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一致,三类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的深度,解决了目前汽车维修市场大量存在的超范围经营问题。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实施说明 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和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和自制配件费。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他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材料服务费: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 件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流动资金等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交通主管部门对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批和年度审验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JT/~ 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the second kind of enterprises of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4.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应具备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清洁作业设备 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b.零件清洗设备。 补给、润滑、紧固作业设备

a.举升设备或地沟; b.机油加注器; c.齿轮油加注器; d.润滑脂加注器; e.各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f.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g.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检查、调整作业设备 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 a.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c.曲轴箱窜气量检测仪; d.润滑油质量检测仪; e.润滑油分析仪; f.工业纤维内窥镜; g.电器试验台; h.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i.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j.声级计; k.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l.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m.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n.无损探伤设备; o.转向盘转动量检测仪; p.车轮动平衡机;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

深圳市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 申请表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申办指南) 企业全称 经营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深圳市交通局印制

申办指南 一、递交本申请表时,需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营场地的有效证明(验正本,并交一份复印件备存) 2、规定的技术人员资格证明(验正本,并各交一份复印件备存) 3、汽车维修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各交一份备存) 4、新开业的,提供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升级的,提供原经营 许可证原件;增加经营范围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验正本,交复印件备存) 二、生产厂房、接待室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整车维修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800m2,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200 m2。场地应能满足规定设备的工位布置和正常作业要求,消防通道畅通,不同性质的作业工位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生产厂房不得设置在住宅、写字楼等非工业用途的楼宇内,维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 三、维修设备按照《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主要作业设备一览表》的要求配备。 四、人员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的要求。 五、汽车维修管理制度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应急措施和设施;3、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六、环境保护措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与收费标准》 实施说明 一、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范维修市场经营行为,保护车辆承托修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汽车维修价格管理有关方面的规定,特修订《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与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二、凡从事各类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轮式工程车维修的单位与个人(含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各类汽车特约维修中心(站)、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部等,均应遵守本《标准》。 三、汽车维修收费实行国家指导价管理。各维修企业可以在本《标准》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按规定报当地交通、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在醒目处挂牌公布。 四、汽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一类维修企业每工时10元,可上下浮动30%;二类维修企业每工时8元,三类维修业户每工时5元,机加工、车辆急修每工时14元,可上下浮动20%。其中一、二类维修工时单价不含辅料费,三类与机加工、车辆急修含辅料费。 五、维修费的具体构成: 维修费=工时费+材料费+其她费用 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 本《标准》规定的工时定额为最高标准,企业可以根据维修车辆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收费结算工时。 2、 2、材料费:就是指维修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构件费(含配件、漆料、油料、辅 助材料等)与自制配件费。漆料、油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 3、其她费用:包括外加工费及材料服务费等 外加工费:就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发生在厂外加工的费用,按实际外加工费结算。材料服务费:就是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六、维修费用结算规定 1、本《标准》未列车型的维修工时定额,可参照同类车型工时定额,并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2、进口或引进技术生产的客、货车整车或总成大修工时按同类国产车工时定额增加不得超过30%。 3、卧铺客车车身大修工时按同类客车车身工时增加不得超过20%。 4、各类双排座车大修,其车头、车身、蓬垫部分的工时按同类车型相应工时增加不超过20%。 5、带有轮边减速器的车辆,减速器的修理,按原前后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6、前驱动装置的车辆,驱动装置大修按其同类车前桥工时增加不超过20%。 7、方向机装有液压助动装置的车辆,其液压助动装置大修,按同类车型前桥工时另增不超过20%。 8、大梁断裂(复加),更换二跟以上横梁的,由承托修双方商定后签订维修合同。 9、装有独立机组装置的车辆,独立机组大修时按相应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结算。 10、装有空调装置的轻型客车大修时增加不超过50工时,中、大型客车增加不超过100工时,货车增加不超过40工时。 11、全车喷漆工时按硝基漆工艺测算,需烘烤漆的增加不超过原全车喷漆工时10%;金属漆(烘烤)增加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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