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流程图

科技成果鉴定流程图
科技成果鉴定流程图

科技成果鉴定流程(试行)

(国家科委1994年12月)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容,规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科学、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效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四)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学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方法得到评价和认可。

(五)科技成果鉴定严格实行归口管理,杜绝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保证《鉴定办法》的有效贯彻。

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国家科委科技成果司负责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各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二、鉴定围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1本条所称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

(1)国家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只对专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八六三计划只对重大技术项目和课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的围,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定,报国家科委备案。对于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科技计划,就科技成果鉴定来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同意可视为省级科技计划的一部分;

(3)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国务院各部门科技司(局)管理和认定的科技计划。

2本条所称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3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2)性能指标在国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3)经实践证明能应用;

(4)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凡科技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申请鉴定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批准,否则不能组织鉴定。

4科技计划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制定。

5执行科技计划所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评价和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鉴定。

(二)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是指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研究的结果,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其评价方法,应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国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引起国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来获得认可,并由所在单位学术机构出具综合评价意见。

对于可以直接指导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理论成果,它的作用不仅表现为论文的学术价值,还表现在被该理论指导的应用技术成果上,这种应用性理论成果可以视同应用技术成果,并依照《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鉴定。

2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研究结果,主要表现形式为研究报告。

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以该项目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日期为限,申请日后不组织鉴定,局部技术已申请专利但整体

未申请专利且符合《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用技术成果可以申请鉴定。

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是指由研究开发方按照《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将研究开发的结果转让给其他企业,并投入工业生产的应用技术成果,应该由生产实施单位作出评价。

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除《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外,应通过市场机制得到社会认可。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是指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或主管行业部门规章明确规定,必须按照法律、规章的规定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审定的科技成果,如《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规定,新药必须由“卫生部药品评审委员会”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应用;农业新品种必须经农业部确认的专门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正式推广应用。这些都是评价和审查科技成果的方式,因此,无需再组织鉴定。

凡不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都不得受理鉴定的申请。通过其它方法评价的科技成果,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以下简称《鉴定证书》)格式。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国家资源有破坏作用,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科技成果(包括三废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科技成果),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受理鉴定的申请。已经受理正在进行鉴定的,应立即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三、鉴定组织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国家科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是科技成果鉴定的具体组织单位。

1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可以视具体情况授权省政府有关业务厅、局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科委组织鉴定。

2国务院有关部门,有特殊情况的,经商国家科委同意后,可授权其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或派出机构)组织鉴定。

3组织鉴定单位同意组织鉴定后,可以直接主持该项科技成果的鉴定,也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的需要,委托有关单位对该项科技成果主持鉴定。受委托主持鉴定的单位为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家教委可委托清华大学主持由该校某系完成项目的鉴定;农业部可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主持其所属研究所完成项目的鉴定;冶金部可委托钢铁公司主持其下属企业完成项目的鉴定等)或其他有关单位;但不得委托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自己的科技成果主持鉴定。主持鉴定单位要对组织鉴定单位负责。

(二)根据《鉴定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鉴定分为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三种鉴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1检测鉴定:凡通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检验、测试,性能指标可以达到鉴定目的的科技成果(如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新材料等),组织鉴定单位应采用检测鉴定形式。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应依据检测报告对检测项目作出质量和水平的评价。凭检测报告难于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作出质量和水平

评价时,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依据检测报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省、部级专业技术检测机构,由省、部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科委制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认定标准确定,并报国家科委备案。

2会议鉴定:对于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演示、测试和答辩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组织鉴定单位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容可聘请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到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被聘专家不得以书面意见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不得因专家不到会临时更换鉴定委员。鉴定结论必须经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才有效。不同意见应在鉴定结论中明确记载。

3函审鉴定:不需要组织同行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测试和答辩,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即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函审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书面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专家四分之三以上的意见形成。不同意见应在结论中明确记载。

(三)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同行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特殊情况是指:个别地区专业不全,缺少高级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某些新型学科和边缘学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少;某些部门因的需要,选聘社会上专家受到限制。

2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同行专家”是指最接近被鉴定科技成果所涉及的专业的科技人员,选聘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或函审小组或检测鉴定小组)时,应尽可能同时有教学、科研、生产三方面的专家参加。

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科技成果鉴定专家: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人员;

(2)计划任务下达单位的人员;

(3)任务委托单位的人员;

(4)长期脱离教学、科研、生产的党政机关管理人员。

由于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某些科技成果涉及国家秘密,不宜扩大知密围,可以聘请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任务下达或委托单位的同行专家参加鉴定,但不能聘请直接参加被鉴定的科技成果的研制工作的人员。

(四)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作出实事的评价结论。并对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有义务和责任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保守秘密。

(五)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不得干涉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独立地进行鉴定工作,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鉴定专家在鉴定工作中提出与鉴定工作有关的请求,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作出明确答复。

四、鉴定程序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当负责鉴定的全部过程,但不得成立鉴定领导小组领导鉴定工作。

(一)鉴定申请的渠道

根据《鉴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可按下列渠道申请鉴定:

1完成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的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鉴定;

2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申请鉴定;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经完成单位共同协商,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鉴定,同一科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鉴定;

4属于多学科、跨行业的,整体性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鉴定申请的主管机关可以向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报告,由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二)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应当符合《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围,并具备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1没有完成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一律不能申请鉴定,“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约定要求,主要是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与指标。

2凡有异议或争议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不得受理鉴定申请,应待异议或争议解决后方可受理鉴定申请。

3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主要包括:

(1)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2)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容);

(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4)设计与工艺图表;

(5)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6)国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以及国家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结论报告;

(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8)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9)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0)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按解决该项成果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

(11)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上述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三)申请鉴定的程序为: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向组织鉴定单位提交申请;

2申请鉴定单位应在其建议的鉴定日期前二个月将鉴定申请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同时报送组织鉴定单位;

3能独立应用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经下达任务的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单独申请鉴定。“重大阶段性成果”是指在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取得的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四)组织鉴定单位接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认真地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在三十天批复审查意见。形式审查由组织鉴定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技术性审查由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业务管理机构共同进行。

1形式审查的主要容是:

(1)是否属于鉴定围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和起草的《鉴定证书》是否正确无误;

(3)提交的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要求;

(4)成果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排序是否正确,有无成果权属争议等问题。

2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容是:

(1)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报送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容是否正确、翔实;

(3)初步判别技术的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成熟性、可靠性、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组织鉴定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或者其所会同的有关业务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听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技术情况介绍。

3组织鉴定单位在完成审查后,应及时作出批复,批复的主要容包括:

(1)同意组织鉴定的

A确定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确定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时可分三种情况:由组织鉴定单位组织和主持鉴定;由组

织鉴定单位组织鉴定,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鉴定;责成其他有组织鉴定权的单位组织鉴定。

B确定鉴定形式。采用检测鉴定时,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确定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并同时下达《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采用会议鉴定时,确定鉴定委员会及正、副主任委员,需要现场测试的,确定测试专家组;采用函审鉴定时,确定函审专家组及正、副组长。

C责成其他单位组织鉴定时,需要采用的鉴定形式和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被责成的组织鉴定单位确定。

(2)不同意组织鉴定的,应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根据《鉴定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

(1)鉴于目前国家科委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尚处于试用阶段,人库专家的数量和专业以及地区的分布等还有待补充和完善,部分省、部的专家库尚未建立,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时,可先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A从国家科委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部已建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中选聘;

B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C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业务管理部门推荐;

D由本单位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推荐。

(2)组织鉴定单位在确定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时,应事先征得专家的同意。

(五)鉴定步骤

1检测鉴定步骤

按《科技成果检测鉴定规则(试行)》进行,程序如下:

(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检测机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

(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实物和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

(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

(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以下简称“专用章”),“专用章”由检测机构的认定机构统一刻制;

(5)检测机构对被检测成果的个别技术指标不能进行检测时,可委托其它机构对该指标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使用成果完成单位的仪器或设备,但事先必须确定该仪器或设备的可靠性;

(6)检测机构认为被检测成果不在本机构的检测围之时,应及时向组织鉴定单位提出,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其它检测机构;

(7)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证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式书面评价意见;

(8)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

(9)《鉴定证书》的颁发,按会议鉴定步骤中《鉴定证书》的颁发规定办理;

(10)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会议鉴定步骤

(1)会前准备

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发与鉴定会有关的通知或请柬),通知的主要容包括:批准组织鉴定的文号和机构;组织鉴定单位和主诗鉴定单位名称;鉴定形式;鉴定日期、地点、联系人、联系等具体事宜。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改变召开鉴定会时发资料的做法。

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测试组工作期间,成果完成单位应该为测试组积极创造条件,配合测试组顺利完成测试工作。

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

D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

E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

(2)鉴定会过程(通常程序)

A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鉴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成员,报告出席鉴定会专家人数,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B在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技术报告、测试报告、应用报告。

C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

D专家质疑。专家根据已经审阅的鉴定材料和听取的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报告、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等,提出质疑。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据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所需要的原始技术资料。

E专家评议。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派一至二名代表列席会议(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发表评价意见。

鉴定委员会评议容包括: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核对起草的《鉴定证书》与提交鉴定会审查的技术资料是否相符。评议时,作出的总体性能、水平的评价要有可比的对象。

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不能由其他人代拟。不明确写上“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鉴定意见视为无效鉴定,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

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评议情况,特别是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对外泄露。

F鉴定意见形成后,鉴定委员会委员在鉴定意见原稿和《鉴定证书》中“鉴定委员会委员签字表”栏签字。不同意鉴定意见的委员有权拒绝签字。经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复印件交成果完成单位填写《鉴定证书》用。

科技成果经鉴定委员会评议未通过的,鉴定委员会应正式写出未通过的理由,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后,通知成果完成单位,并报其主管部门。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发现鉴定意见有不符合《鉴定办法》和本规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向鉴定委员会指出,责成鉴定委员会改正。

G鉴定意见形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领导主持会议,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鉴定会上宣布鉴定意见,有关领导讲话。鉴定会结束。

特别注意事项:鉴定会开始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不能对被鉴定科技成果发表导向性评价意见;专家的技术咨询费应在专家评议后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发给,经费由成果完成单位支付。

(3)颁发《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结束后,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照国家科委制订的格式颁发《鉴定证书》。

A成果完成单位将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中,再将《鉴定证书》送主持鉴定单位和组织鉴定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署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组织鉴定的,由主管主任签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厅(局)组织鉴定的,由主管厅(局)长签字;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的,由科技司(局)主管司(局)长签字。

B《鉴定证书》由组织鉴定单位按年度统一编号,并填写“鉴定批准日期”。

C成果完成单位按国家科委制订的格式和尺寸要求印刷《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最多不超过五十份。

D印制的《鉴定证书》先送主持鉴定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主持鉴定单位印章,再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组织鉴定单位“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鉴定证书》生效。

E科技成果鉴定会全部程序完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成果鉴定的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鉴定会的所有原始文件和资料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3函审鉴定步骤

(1)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函审专家组成函审组,并指定正、副组长。

(2)组织鉴定单位将同意鉴定的批复件、《科学技术成果函审表》(以下简称《函审表》)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初稿送函审专家审阅,函审专家收到函审材料后,按会议鉴定评议容进行审查,在《函审表》中填写审查意见,一个月将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技术资料、《鉴定证书》初稿寄回组织鉴定单位。

(3)组织鉴定单位将各函审专家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寄函审组正、副组长,函审组正、副组长根据专家的函审意见,写出综合鉴定意见,签字后寄组织鉴定单位。

(4)鉴定意见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后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

(5)函审鉴定意见原件和《函审表》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6)《鉴定证书》的颁发程序与会议鉴定相同。

五、鉴定的管理

(一)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酌情发给技术咨询费,费用由成果完成单位支付。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由国家科委统一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统一刻制本地区授权的组织鉴定单位的“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一、工业应用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一)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4、研究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是对成果研究过程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和先进性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5、技术研究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 6、标准及质量检测报告 7、设计、工艺及质量检测文件 8、查新报告 9、应用单位证明材料 10、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1、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2、行业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 1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二、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3、研究(推广)总结报告。包括研究方法、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及结果分析等,采用技术路线有何突破性进展和创新,推广应用的范围、措施,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系统论述。 4、栽培技术规范(要点) 5、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方法对比情况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7、测产验收意见或权威部门出具的实打实收报告 8、应用证明 9、查新报告 10、附件:论文、专利、评价证明等 1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三、医疗卫生科研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 3、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4、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侧重社会效益); 5、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6、临床资料及推广应用证明(推广应用证明需两份以上); 7、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著、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年以上;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8、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1、如何进行检测鉴定?(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5)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述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3-5人,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意见。(6)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7)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8)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如何进行会议鉴定?(1)会前准备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D、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住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B、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一、医疗卫生科研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 3、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4、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5、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可以不写,侧重社会效益); 6、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7、临床资料及推广应用证明(可以不写,推广应用证明需两份以上); 8、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著、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年以上;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9、其它证明材料 二、鉴定大纲编写 鉴定大纲作为科技成果鉴定活动的依据,是鉴定委员会技术文件之一,并经鉴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鉴定大纲基本格式: 一、项目名称; 二、概述:简要叙述项目任务来源、工作起止时间、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具备鉴定条件等

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的编写要求:工作总结报告要着重阐述该成果从立项到完成计划任务的整个工作过程及结果。 综述:包括任务(课题)来源、立项背景、研究工作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基本概况(包括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等)等。 正文: 1.任务要求:依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设计书中的研究任务及计划进度安排与达到的效果进行简要描述。 2.研究过程: (1)研究概况及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方案的制定,选择试验研究过程中各阶段工作的主要工作及技术关键和创新点。 (2)解决关键技术和示范推广中遇到的问题及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研究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3)组织协调(可以不必写):包括课题组内部的分工和相互配合、协作单位之间的合作,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的结合等。 (4)达到的目的与效果,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和产业化已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3.存在问题与今后努力方向。

科技成果鉴定详细流程

科技成果鉴定详细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科技成果鉴定流程 为提高办事效率,现将科技成果鉴定流程总结如下,供参考。 一、成果鉴定 (一)申请鉴定条件 1、申请人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 2、申请鉴定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不存在权属争议且技术资料齐全; 3、申请组织鉴定单位应是有权组织鉴定的机关或组织,如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申请鉴定必须具备的材料(视成果类型选择使用)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2、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函审鉴定至少一式五份,单位盖章。会议鉴定不需要此表) 3、鉴定大纲(视成果类型选择使用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或应用技术成果函审或会议鉴定大纲) 4、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名称、任务来源、研究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5、研究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成果鉴定用,包括:成果名称、摘要、立项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结论、技术关键与创新点等);技术报告(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用,包括:技术方案论证、

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6、科技查新报告(成果达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7、检测报告 8、试验报告 9、效益分析报告 10、用户意见 11、产品标准 12、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13、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一式三份,主持人签字、单位财务负责人盖章、填报单位盖章) 14、发表的论文及论著或其它技术资料 15、推荐参加鉴定的专家名单(函审鉴定最少5位专家,会议鉴定最少7位专家。评审专家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可聘请不多于总数四分之一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第二,评审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与被评审成果专业相符或相近;第三,与课题组人员单位相同或属于同一系统以及课题合作单位的专家不能作为评审专家)

科技成果鉴定-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篇一:科技成果鉴定指导手册 安徽博瑞咨询有限公司 成果鉴定项目指导手册 2009-03-12 目录 一、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要点 ............................ - 1 - 二、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流程 ............................ - 3 - 三、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规范 ............................ - 4 - 2.1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 - 4 - 2.2技术研究报告 ........................................ - 4 - 2.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 - 7 - 2.4设计工艺图表文件..................................... - 8 - 2.5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 - 8 - 2.6查新报告 ............................................ - 8 - 2.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 9 - 2.8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及证明材料 ..................... - 9 - 2.9环保证明 ............................................ - 9 - 2.10其他附件材料 ....................................... - 9 - 四、科技成果鉴定材料送审与评审 ......................... - 10 - 附件1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提纲............................. - 12 - 附件 2 技术研究报告目录................................. - 13 - 附件 3 鉴定会准备材料清单 ............................... - 14 -一、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编写要点 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博瑞咨询公司所做的鉴定主要是科技计划外的应用技术)。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做一个企业的产品鉴定,企业技术水平是关键,与企业的规模和所从事的行业无关。在接到鉴定任务后,首先与相关企业领导、技术人员来从产品原理、结构、材料、工艺、工装等方面探讨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异同点和创新点,异同点和创新点的发现识别通常情况下还需查阅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以及现场观察,了解制造流程及其所使用的特殊设备、模夹具和关键工艺参数。了解真实的技术达到什么水平,了解企业里有没有专门将这个技术转化为文字的技术员。 其次,通过对企业的了解和相关主要产品技术水平的了解,确立一个(或者几个)相对具有技术含量的产品做鉴定。因为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这个产品的技术水平。同时,询问其他的材料如检测报告、产品标准、环评报告是否齐全和文件中的产品名称是否一致,缺少的文件日后根据需要安排企业补做。 第三,确定完产品之后,我们需要根据对方提供该种产品的技术资料进行学习和研究,而自己要上网查阅一些相关文献,力求我们在短时间内成为该行业的半个专家。结合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我们来着手进行技术研究报告的编写及企业创新点的挖掘。力求在与企业的技术人员经过几次来回修改后,能够达到明确体现企业产品特点和产品创新点的目的。同时,编制查新委托书,交给查新机构进行查新。查新结论出来后,根据结论完善材料。在这过程当中,一个好得鉴定材料还需要与专家得配合,将企业、咨询公司、专家三者结合起来。我们要征求专家意见,将专家的意见与企业现实技术水平结合起来。这是一个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得地方。(技术方面也可采取先查新报告再技术研究报告的流程)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样本)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协作单位:×××××××× 组织鉴定单位:山东省科技厅/东营市科技局鉴定形式:××鉴定 ××××年××月

目录 鉴定大纲 (1) 工作报告 (2) 一、项目立项背景、目的及意义 (2) 二、主要做法及项目完成情况 (2) 三、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前景 (2) 四、主要体会与建议 (2) 五、主要完成人员 (2) 技术研究报告 (3) 一、立题依据与设计指导思想 (3) 二、研究内容 (3) 三、技术关键与创新点 (3) 四、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 (3) 附件 (4) 1、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5) 2、检索查新报告 (6) 3、应用证明 (7) 4、其他要求提供的附件 (8)

鉴定大纲 一、项目名称:×××××××× 二、完成单位:××××××××××× 三、任务来源:(国家各类计划、省各类计划。市各类计划及计划编号,非计划内项目写自选) 四、组织鉴定单位:山东省科技厅(或东营市科技局) 五、鉴定形成:会议鉴定 六、鉴定内容: (一)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属实,符合要求 (二)评价研究成果的试验方案、工艺路线、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三)对成果的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做出评价(四)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七、提供鉴定的材料: (一)鉴定大纲 (二)工作报告 (三)技术研究报告 (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五)用户使用证明 (六)检索查新报告 (七)发表论文 八、鉴定程序: (一)成立鉴定委员会 (二)讨论通过鉴定大纲 (三)课题组汇报工作报告、技术研究报告 (四)专家质疑、课题组答辩 (五)讨论、提出鉴定意见 (六)通过鉴定意见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报材料,保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申报材料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客观依据,要求科技成果完成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完整、详实、规范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是指符合《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全部技术资料与文件;符合《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被鉴定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凡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将一律不予受理,不进入鉴定程序。 第二章科技成果鉴定所需基本材料 第五条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鉴定申请书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鉴定依据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批复、下达计划文件) (2)有关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 2、鉴定具备的条件 3、鉴定的目的 4、鉴定内容 (1)提交鉴定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图样的规范性,是否能够用于指导生产。 (2)评价试验方案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3)有关检测数据、质量性能是否达到有关技术标准。 (4)考核生产工艺是否合理、稳定,设备、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生产条件,能否保证产品质量以及评价技术水平。 (5)评价技术关键及创新点、推广应用价值。 (6)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评价经济社会效益。 (7)考察试验、生产现场。 (二)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这是科技成果鉴定的依据性文件,具体包括: 1、计划任务书是指科技行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提供计划任务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2、合同书是指受托研究或者合作研究所签订的研究开发合同书(或者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3、自行研究开发的(计划外)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但须提供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 (三)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科技成果鉴定详细流程

科技成果鉴定流程 为提高办事效率,现将科技成果鉴定流程总结如下,供参考。 一、成果鉴定 (一)申请鉴定条件 1、申请人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 2、申请鉴定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不存在权属争议且技术资料齐全; 3、申请组织鉴定单位应是有权组织鉴定的机关或组织,如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二)申请鉴定必须具备的材料(视成果类型选择使用)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单位盖章) 2、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函审鉴定至少一式五份,单位盖章。会议鉴定不需要此表) 3、鉴定大纲(视成果类型选择使用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或应用技术成果函审或会议鉴定大纲) 4、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名称、任务来源、研究起止年限、完成单位及参加人员、任务要求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过程、经费支出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5、研究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成果鉴定用,包括:成果名称、摘要、立项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结论、技术关键与创新点等);技术报告(应用技术成果鉴定用,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

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6、科技查新报告(成果达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鉴定,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7、检测报告 8、试验报告 9、效益分析报告 10、用户意见 11、产品标准 12、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13、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一式三份,主持人签字、单位财务负责人盖章、填报单位盖章) 14、发表的论文及论著或其它技术资料 15、推荐参加鉴定的专家名单(函审鉴定最少5位专家,会议鉴定最少7位专家。评审专家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可聘请不多于总数四分之一的副高级职称人员;第二,评审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与被评审成果专业相符或相近;第三,与课题组人员单位相同或属于同一系统以及课题合作单位的专家不能作为评审专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办事指南

附件1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依据《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4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9号)和《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国家科委1994年12月)。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完成单位,应是在川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是列入四川省科技厅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部份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科技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以下简称计划外,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等)。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具备: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经实践证明能应用;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三、申报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计划内项目必备);

(三)研究工作总结; (四)研究技术报告; (五)国家和省认定的测试单位出具的分析报告及重要的 试验、测试记录; (六)具有科技查新资格的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 报告; (七)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八)用户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证明) (九)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一套。 四、办理程序 (一)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单位,项目实施完成形成成果,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政府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转省科技厅。 (二)计划外的重大项目,需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要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申报材料,经相关市、州科技局或省级行业科技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政府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经形式审查合格后转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对申请鉴定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批后,对符合鉴定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四)经省科技厅组织的鉴定委员会评审并通过鉴定的成果,

科技成果鉴定书样本.

科技成果鉴定书 编制单位: 二零一一年六月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背景 1.1:项目来源 由于我国煤机行业的生产是一个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行业,几乎所有煤矿机械生产企业都是以订单方式生产的,而且由于市场变化速度的加快与竞争的激烈化,给企业的生产组织带来较大的困难,企业为了及时应对市场的变化、尽可能满足客户交货要求,只能采取提前备货、加大采购库存的应对措施,这样无形中增加企业负担、增加企业产品成本、降低企业经济效益。我公司在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就遇到了产、供、销、存、财没构成完善体系的问题,即:管理手段落后、市场信息不灵通、可用库存不能及时掌握,时常造成积压或者短缺、生产过程中浪费严重、产品品种多,产量大,成本核算难,销售员时常对产品的竞标定价出错等。 为了彻底解决在管理、生产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上述问题,我公司领导、技术人员通过调研,考察了解到山西煤机实施、运行的和创ERP,在完善原有MRPII 生产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突出实现了以财务成本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财务会计人员由过去的记账会计真正变成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的触角通过ERP伸向业务的各个环节,对库房资金占用、车间在制品资金占用由过去的月度粗放考核,发展为日资金占用考核,不但有效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而且还起到了加速物流周转、平衡生产的作用。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技术对比 1.2.1 国内ERP现状

21世纪是新经济时代,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国内的ERP软件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1. 技术上支持Interne; 2. 走国际化道路(语言相通、多币别的管理; 3. 产品行业化; 4. 走专业实施的道路; 5.ERP咨询服务的加强和提高。 1.2.2 国外ERP的现状 在2010年,也就是ERP概念提出10年之后,Gartner Group在原有ERP的基础上扩展后,再一次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ERPII:支持和优化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协同运作和财务过程,以创造客户和股东价值的一种商务战略和一套面向具体行业领域的应用系统,最主要的是引入了“协同商务”的概念(Collaborative Commerce,简称C2Commerce:企业内部人员、企业与业务伙伴、企业与客户之间的电子化业务的交互过程。 2.项目工作情况 2.1.实施概况 按照公司的计划,ERP的实施分成了三个阶段,具体的实施过程如下: 在第一阶段完成如下工作: 1.明确了各部门的权限,对各部门的人员进行了授权; 2.定制了原材料、外协件、配套件、产成品的编码规则,并将现有的产成 品及库存的原材料导入ERP系统;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范文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范文 导读:本文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范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成果名称:完成单位:申请鉴定单位:(盖章)申请鉴定日期:申请组织鉴定单位:组织鉴定单位受理日期:经办人:(签字)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一九九四年制科技成果中文名称(限35个汉字)研究起始时间□□□□□□□□ 研究终止时间□□□□□□□□ 申请鉴定单位单位名称隶属省部代码□□□ 名称所在地区代码□□□ 名称单位属性() 1.独立科研单位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 2. 通信地址任务来源( ) 1-国家计划2-省部计划3-计划外成果有无密级( ) 0-无1-有密级()1-秘密2-机密3-绝密内容简介内容简介技术资料目录主要研制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文化程度(学位)工作单位对成果创造性贡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主要研制人员超过15人可加附页申请鉴定单位意见领导签字(盖章)主管业务部门意见领导签字(盖章)任务下达单位意见领导签字(盖章)组织鉴定单位意见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鉴定形式填写说明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铅印,字体为4号字。 2.成果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3.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4.申请鉴定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原则由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鉴定之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5.申请鉴定日期: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并以申请鉴定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6.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指向有组织鉴定权,并向其提出鉴定申请的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7.组织鉴定单位受理日期:指申请鉴定单位将本鉴定申请表送达申请组织鉴定单位的日期。由经办人填写并签字。8.申请表中的

科技成果鉴定大纲(格式)

科技成果鉴定大纲(格式) 一、项目名称 二、任务来源(国家各类计划、省各类计划、市各类计划及计划编号,无计划的写自选) 三、组织鉴定单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或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四、主持鉴定单位(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五、鉴定目的(完成计划任务。正式批量生产、应用、推广等) 六、鉴定依据(包括计划任务书、研究合同、开题报告、国家或行业标准等) 七、鉴定形式(会议、函审、检测) 八、鉴定内容 1.是否完成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中的内容和指标; 2.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规定; 3.评价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成熟性及效益; 4.应用价值、推广条件和前景; 5.对项目总体水平做出评价; 6.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九、鉴定技术资料(主要技术文件目录) 1.鉴定大纲; 2.任务书(合同书)或开题报告; 3.技术研究报告; 4.测试报告(法定检测单位出具); 5.设计工艺图表; 6.质量标准(须备案); 7.国内外同类技术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 8.查新报告; 9.用户证明; 10.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11.环保证明;

12.主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十、鉴定程序 1. 组成鉴定委员会; 2. 通过鉴定大纲; 3. 课题组作工作总结报告; 4. 课题组作技术研究报告; 5. 讨论、提问及答辩; 6. 鉴定委员会评议、讨论并提出鉴定意见; 7. 通过鉴定意见。 ------------------------------------------------ 工业科技成果鉴定的资料要求 1.计划任务书(合同书)或开题报告 这是科技成果鉴定的依据性文件。包括:任务名称,任务来源、研究目的和要求、配套系统、研究和试验内容,主要技术关键及技术途径。可提供的条件(经费、协作单位等),计划进度及完成日期。 2.研究报告 这是对全部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的成果总结,是鉴定材料的主件。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及研究过程概述,可选择的研究方案和实现途径,研究的产要内容,理论分析的实验结果、分析、比较与结论,存在问题,改进意见,文字说明及有关图表;研究报告是评价成果水平的主要依据。 3.技术指标测试报告 这是产品或工艺进行技术指标测试的结论性资料。包括:产品或工艺名称及内容,原订指数及测试结果,测试条件和方法,测试数据和图表,环境试验后的特征及结论等。 为了提高检测结果的权威性,选择检测机构,要尽可能从国家科委,省科委认定的检测机构中挑选。 4.质量标准 这是根据当时当地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和技术经济水平,对产品质量所作的规定,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几个层次。质量标准(技术条件)是对产品的性能、参数、指标、质量、规格以及试验、工艺、检验等方面所作的技术规定,是产品的生产和使用部门的一种共同技术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前言( 编制说明、产品定义及功能);目的和用途;文件与配套产品工作示意图;技术要求,外形尺寸及主要技术参数;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等。 5、设计与工艺图表 设计与工艺图表就是指我们所称的图样(图纸(及生产工艺流程图之类的图表,它包括总图、总装配图、部件装配图、成套设备平面布置图等方面的内容。

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可编辑版】

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 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 国家科委关于发送《科技成果鉴定规程》的通知国科发成字0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明确规范科技成果鉴定操作规程,现将《科技成果鉴定规程)发送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科技成果鉴定规程》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国家科委1994年12月)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四)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学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方法得到评价和认可。 (五)科技成果鉴定严格实行归口管理,杜绝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保证《鉴定办法》的有效贯彻。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国家科委科技成果司负责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各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二、鉴定范围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本条所称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 (1)国家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只对专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八六三计划只对重大技术项目和课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的范围,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定,报国家科委备案。对于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科技计划,就科技成果鉴定来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科技成果鉴定申诡表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

铅印,字体为4号字。 2.成果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3.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4.申请鉴定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原则由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鉴定之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5.申请鉴定口期: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并以申请鉴定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6.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指向有组织鉴定权,并向其提出鉴定申请的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7.组织鉴定单位受理口期:指申请鉴定单位将本鉴定申请表送达申请组织鉴定单位的口期。由经办人填写并签字。 8.申请表中的“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科 技成果名称完全一致。 9.研究起始时间: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

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10.研究终止时间:是指该成果最终完成的时间为准。 11.申请鉴定单位:(1)单位名称:封面上的申请鉴定单位。 (2)隶属省部: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哪个地方或部门,如果本单位有双重隶属关系,请按本单位最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隶属省部的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需称与代码;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机构名称与 代码”填写。 (3)所在地区:是指鉴定申请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填写。 (4)单位属性: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5)联系人:是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该项成果的技术负责人。 (6)通信地址:指鉴定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 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范文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必须打印或铅印,字体为4号字。 2.成果名称: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3.完成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4.申请鉴定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原则由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鉴定之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5.申请鉴定日期: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并以申请鉴定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6.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指向有组织鉴定权,并向其提出鉴定申请的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7.组织鉴定单位受理日期:指申请鉴定单位将本鉴定申请表送达申请组织鉴定单位的日期。由经办人填写并签字。 8.申请表中的“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科技成果名称完全一致。

9.研究起始时间: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10.研究终止时间:是指该成果最终完成的时间为准。 11.申请鉴定单位:(1)单位名称:封面上的申请鉴定单位。 (2)隶属省部: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哪个地方或部门,如果本单位有双重隶属关系,请按本单位最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隶属省部的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机构名称与代码”填写。 (3)所在地区:是指鉴定申请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填写。 (4)单位属性: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5)联系人:是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该项成果的技术负责人。 (6)通信地址:指鉴定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科技成果评估案例

无形资产评估案例3.7 科技成果评估案例 案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SE大学所有的W电子封装材料生产技术。该成果的技术关键在于生产工艺,评估对象包括生产W电子封装材料的生产工艺、图纸等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技术培训。 SE大学新材料研究开发中心的科研攻关小组,在国防科工委、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和省科委的大力支持下,凭借多年来对电子封装材料的跟踪了解,利用学校现有的科研条件,在研究国外生产工艺的同时,结合十多年对纯W、M制品的生产经验,探索了一套新工艺,已将这种国家急需的电子封装材料研制成功,并部分投入使用,解决了国家工程的急需。 二、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是为W电子封装材料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尽快使W电子封装材料技术成果产业化,为我国电子工业提供先进适用的高新技术产品,发挥该技术成果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国防安全效益,拟以该技术成果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在多家投资者中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实现技术优势与资金优势的结合,缩短产业化的进程,尽快替代进口,满足市场需要,形成品牌优势,并进

军国际市场。 三、评估依据 1、法规依据 包括国务院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9号《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年第36号文件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36号文件《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SE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 2、产权依据 W电子封装材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行为依据 公司股东会议关于W电子封装材料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决议书及公司章程等文件。 4、取价依据 XX大学科技园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工程保障条件项目建议书;查新报告;检验报告、13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4份产品使用情况报告或试用报告;2份产品应用证明;4份项目需求表;评估机构收集的其他资料(期刊资料、专家咨询资料);《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5、评估工作依据 委托方与评估方签订的评估合同书。

科技成果鉴定流程

科技成果鉴定流程(试行) (国家科委1994年12月)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四)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学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方法得到评价和认可。 (五)科技成果鉴定严格实行归口管理,杜绝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保证《鉴定办法》的有效贯彻。 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国家科委科技成果司负责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各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二、鉴定范围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1 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 (1)国家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只对专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八六三计划只对重大技术项目和课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的范围,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定,报国家科委备案。对于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科技计划,就科技成果鉴定来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同意可视为省级科技计划的一部分; (3)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国务院各部门科技司(局)管理和认定的科技计划。 2 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3 须具备下列条件:

新产品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要求 1、鉴定大纲 (1)鉴定依据(2)鉴定具备的条件(3)鉴定的目的(4)鉴定内容(5)鉴定程序 2、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1)计划任务书:是指科技行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提供计划任务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2)合同书:是指受托研究或者合作研究所签订的研究开发合同书(或者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3)自行研究开发的(计划外)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工作报告 (1)选题立项的背景及其目的、意义。 (2)技术方案的论证和研究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等。 (3)项目研究进展基本情况,如工业项目的试制、试产、试销、试用,农业项目的试种、试养,医药卫生项目的临床观察及应用等情况。 (4)研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5)计划任务目标与项目已完成任务指标对比表格,以及未完成计划任务目标的原因说明。 (6)研究工作的主要经验与体会以及下一步的研究发展目标等。 4、技术报告 (1)采用的详细技术路线,技术原理及主要技术特征。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业项目需主要工艺、技术参数,装备水平,

检测手段,原材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环保、安全及卫生状况等;农业项目需试验设计,试验材料,试验方法,试验对比数据等;医卫项目需各种实验数据、图表(图片)、统计分析,主要技术指标测试结果,临床研究病例数及对照研究资料,随访资料及应用反馈材料等。 (3)技术创新点,技术的新颖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水平的比较,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作用意义。 (4)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条件及前景。 (5)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及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设想等。 5、查新报告 国家科技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资料和查新结论报告。需要与国际同类技术和产品进行比较的项目,必须提供国际联机检索的材料。 6、经济效益(一次性或一年的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包括经济规模成本构成、节能降耗、年新增产值、年实现利润和税收、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市场需求预测及推广应用前景等。 7、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用户意见由直接使用的单位提供,不得少于2份。 8、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 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项目,须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综合述评报告或证明。 9、测试报告(产品)

《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1、如何进行检测鉴定。 (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5)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述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3-5人,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意见。(6)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7)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8)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如何进行会议鉴定。 (1)会前准备 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 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

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 d、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住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 b、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 (2)鉴定会过程 a、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签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名单,报告出席鉴定会专家人数,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b、在签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技术报告、测试报合、应用报合。 c、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 d、专家质疑。专家根据已经审阅的鉴定材料和听取的技术报告、测试报合、用户报告、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等,提出质疑。成果单位必须据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所需的原始技术资料。 e、专家评议。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派一至二名代表列席会议,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发表评价意见。评议内容包括: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核对起草的《鉴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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