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

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
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

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我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等。

(三)政府采购目录调整。根据《政府采购法》、省级和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门槛价、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做出适当调整,报本级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五)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审批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有特殊要求的分散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资格管理。对取得资格认证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专员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其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

(七)政府采购投诉管理。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

(八)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政府采购法律、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考核

督查政府采购内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督查科室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审批、配置、调拨及管理工作,并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新增、调入调出、报废实行动态管理。

(十)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权力清单

(一)编制和批准部门采购预算

采购程序的第一步是解决采购项目的确立问题。采购项目确立的方式是编制预算和批准预算。采购专员(部门或单位)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编制部门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统一上报、审核、汇总、批复。(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二)填报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金

采购专员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时,应填报《嘉荫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计划表),报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并落实采购资金(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目是否列入年度部门采购预算;采购金额是否超过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和上级专项拨款,是否有分拆项目以

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嫌疑),采购项目较多或配置、参数复杂的要附政府采购清单。

(三)采购方式审批及预算评审

落实资金后采购专员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清单和资金来源证明等资料到政府采购办核准采购方式。财政投资工程的同时报送该项目批文及工程施工预算,并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交财政评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各学区及县直学校应于月底前上报主管部门次月的采购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并连同本级采购计划一并汇总,于当月10日前持资金来源证明等资料到采购办核准采购方式后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专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采购的,应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政府采购办审查后,报局长批准方可实施。

(四)采购代理选择

采购专员凭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及工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采购。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招投标代理资质;二是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资格。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并备案。采购办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

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协议一式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办各一份。

(五)采购招投标

1、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根据采购专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后的招标文件要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办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无异议,招标人方可发布招标公告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或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经批准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3、招投标程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公开进行,在财政、监察、审计等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邀请所有投标人、评标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参加。预中标结果产生后,招标代理机构要将预中标结果在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三日,三日内无异议,方可签发中标通知书。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4、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自采购活动结束后5日内,向采购办备案谈判纪要、询价纪要及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六)采购合同签订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确定中标人或供应商后,由采购专员或代理机构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采购办备案,可调价格合同和重大投资公共工程的施工合同经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专员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工程项目还应同时将监理合同一并报送。

(七)采购合同履行

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合同履行中,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采购专员应当将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的措施,及时书面报采购办。采购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采购资金时,按原预算程序审批,并报采购办备案。

(八)采购合同验收

供应商完成合同后,由采购专员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并签发《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请专业机构参加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等进行验收或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各方均无异议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方应在验收书上签字,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十)采购项目备案及拨款

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资料在政府采购办备案齐全后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验收报告、正式单据、合同等有关资料办理拨款手续。

(十一)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专员、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政府采购制度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湘财购[2009]14号)转发给你们,依据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下列标准进行调整。 湖南省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一)货物类 1、交通工具:公务用车、专用车辆、改装车辆; 2、电器设备: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吸尘器; 3、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服务器、碎纸机、传真机、速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等; 4、办公大宗消耗用品:纸张、硒鼓、碳粉、U盘、光盘、移动硬盘; 5、计算机软件(指操作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数据库、中间件); 6、办公家具(含档案密集架); 7、电梯(不含工程内的); 8、农机、农具; 9、建筑装饰材料; 10、变配电设备; 11、电线电缆;

12、救灾物资; 13、防汛抗旱物资; 14、免费教科书; 15、网络设备; 16、监控设备; 17、网络工程; 18、系统集成。 (二)工程类(100万元以内) 1、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绿化工程。 (三)服务类 1、会议定点、培训、接待; 2、汽车保险; 3、汽车维修; 4、汽车加油; 5、印刷项目; 6、物业管理; 7、软件开发; 8、服装加工;

9、网络租赁、网络维护。 二、其他货物和服务采购 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经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招标公司)或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包括:工程机械、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医疗设备和器械、计划生育设备、医疗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测绘专业仪器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专用教学设备、广播影视设备及专用摄影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地震专用设备、质检专用仪器设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水利专用设备等。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预算管理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限额标准的,均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具体限额标准为: (一)货物类 省级: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10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 市(州)级:单项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 县(市、区)级:单项在1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1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 (二)工程类(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省级: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市(州)级: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县(市、区)级: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服务类 省级: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5万元以上金额的服务; 市(州)级:单项在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万元以上金额的服务;

2020年政府采购办公室职责与权力x.doc

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我县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程序。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参与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批复;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资金支付的审核等。 (三)政府采购目录调整。根据《政府采购法》、省级和市 级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门槛价、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做出适当调整,报本级 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五)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审批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和有特殊要求的分散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资格管理。对取得资格认证的采购代理机构 实行备案管理;规定政府采购专员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负责其 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 (七)政府采购投诉管理。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和处理下级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 (八)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监督政府采购法律、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考核 督查政府采购内部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督查科室内 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审批、配置、调拨及管理工作,并对全县公务用车的新增、调入调出、报废实行动态管理。 (十)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府采购办公室权力清单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人操作手册

保安服收集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操作手册 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2011年7月 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090276.html,

目录 1 如何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2) 1.1 登录系统 (2) 2 个人工作台 (3) 2.1 功能概述 (3) 2.2 个人事务管理 (3) 2.2.1 待办事项管理 (3) 2.2.2 已办事项管理 (4) 2.2.3 维护常用意见 (6) 2.3 采购业务管理 (8) 2.3.1 采购预算管理 (8) 2.3.2 进口产品申报管理 (14) 2.3.3 采购计划管理 (16) 2.3.4 采购项目管理 (19) 2.3.5 采购合同管理 (20) 2.4 内部事务管理 (21) 2.4.1 用户管理 (22) 2.4.2 维护注册资料 (22) 2.4.3 联系人管理 (23) 1 / 25

1如何登录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1.1登录系统 登录系统可以直接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可进入主界面。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广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090276.html,。在用户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 和密码进行登录。 2)如果您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您机构的管理员;如 果是管理员账号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联系所属区采购办 查询用户名或密码重置; 3)登录成功后,请选择系统角色进入系统。 2 / 25

2个人工作台 2.1功能概述 业务管理子系统主要由个人事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及内部事务管理模块构成。 2.2个人事务管理 2.2.1待办事项管理 在提交申报后,如审核不通过或代理机构不接受委托时会被退到此处,采购单位需要在此处理。在采购成功后,也需要在此上传采购合同进行合同备案等操作。如图2.2.1.1 3 / 25

(岗位职责)首创集团办公室工作职能及岗位职责说明

(岗位职责)首创集团办公室工作职能及岗位职责说 明

首创集团办公室工作职能及岗位职责说明 (送审稿) 壹、工作职能概述 (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组织服务管理职能 1.负责集团董事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集团工作会议及集团有关专题会议的议题程序准备、资料准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以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印制和分发。 2.负责集团重大活动方案的制订、重大活动的通知、筹备、协调和组织以及后勤服务;负责集团重大活动的影像制作、文字记载以及信息宣传等。 (二)综合协调管理职能 1.根据集团领导授权,办公室牵头组织集团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解决、处理专项问题。 2.根据集团部门、单位的邀约,办公室牵头邀请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某项工作,解决、处理某个问题。 3.根据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集团工作会议的决定、决议和集团领导同志的专项指示,对集团各部门、各单位有关工作的进度情况、落实情况进行询问、督查、反馈。 4.配合集团战略规划部对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改进企业工作和管理提出建议或方案。 5.负责集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部门、单位的事

务联络和处理。 (三)文秘和档案管理职能 1.负责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安排,且协助集团领导对内对外事务的联络、接待。根据领导意图、指示或授权处理有关事务。 2.负责集团领导交办的及办公室需要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制。 3.负责集团工作动态、简报、年报所需信息的搜集、整理,且编攥、印发。 4.负责集团大事记的编攥、印制及保管。 5.制订集团公文制作和文件管理办法且组织实施。负责集团系统、上级及有关单位各种文件、资料的领取、接收、传阅、转递、上报。负责集团各部门各单位以集团名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单位报送文件的文字把关、校对以及文件类型、文号、主题词确定。负责集团系统文秘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对集团系统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 6.制订集团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且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各类文件、合同、协议、意向书、责任书、文字资料及声像资料的归档、保管。负责集团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集团系统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负责集团系统文书档案人员业务培训。 7.制订集团保密工作规定,检查、指导集团系统的保密工作,负责集团总部机要文件的管理,负责集团系统失密事件的调查处理。 8.制订集团总部印章、证件、证信管理办法且实施,负责集团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的年检和使用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萍乡市皮肤病防治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院招标采购规定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萍乡市相关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文件,医院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应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程序公正、环节透明;遵循竞争、择优、价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的功能与质量需求。 一、招标范围: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招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科研等的仪器设备。 二、招标步骤:医疗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十个步骤:(一)医院临床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采购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申请报告。 (二)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季度会议上审核商讨,通过要采购的设备。 (三)后勤科工作人员填写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书,报萍乡市卫计委审批。

(四)萍乡市卫计委组织萍乡市医疗专家进行论证,审核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萍乡市卫计委还将邀请萍乡市的医疗专家前来论证。 (五)通过专家论证后,如果设备是进口设备,设备科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交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审批和公示。 (六)萍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公示无异议后,设备科递交申请报告给萍乡市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批。 (七)萍乡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委托萍乡市招投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八)医院和中标单位签订购买合同。 (九)医院建立医疗设备验收制度。医疗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使用后,医院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十)验收完毕后,医院根据合同条款,按医院有关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 (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 (三)、独家生产的设备 (四)、医院已另订立协议的设备 (五)、设备的维修及其他售后服务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资料.docx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黑龙江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流程

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流程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步: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注册账号 1、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090276.html,/。 2、若注册过程中提示“组织机构代码或单位名称已经被注册”,则说明已经拥有账号,可省略该步骤。 第二步:供应商准备好以下资料。 1、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一式二份); 2、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注:“三证合一”企业则无需提供此项);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电子签章采集表(一式一份)。 温馨提示: 1、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需要缴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办理一个机构证书,业务证书可视自身投标业务量的多少选择办理。 第三步: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业务办理窗口。

第四步:下载并安装驱动、登录交易系统 1、驱动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090276.html,/cms/wz/view/index/layout2/fwzn_morecjwtjd. jsp?channelId=90(含CA数字证书驱动和签章安装包) 2、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090276.html,/

附件1: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 一、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介绍 1. 机构数字证书 机构数字证书用于标识持有机构的真实身份,具有唯一性,即每个机构只有一个。证书中包含单位信息和单位的公钥。数字安全证书和对应的私钥存储于硬件介质设备介质中。 2.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是为已申办机构数字证书的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机构在特定业务中真实身份的机构证书的附属证书,该证书提供给机构授权人员办理某一特定网上业务。证书中包含单位信息和单位的公钥。数字安全证书和对应的私钥存储于硬件介质设备介质中。 3.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注册(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8514090276.html,) 第二步:下载并填写《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申请表》。 第三步:按照申请表中办理资料的提示,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 第四步:提交申请材料,缴费、领取发票。 用户前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缴费(现金/刷卡均可)、领取发票。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29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7年7月 Vol. 29 No.4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July 2007 ────────── 收稿日期:2007-03-16 作者简介:周春梅(1966-),女,河北唐山人,唐山学院财务处高级会计师。 - 110 -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周春梅 (唐山学院 财务处,河北 唐山 063000) 摘 要: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十年探索,引发了人们对政府运作经济项目的效果及其功能的思考。通过分析政府采购制度的现状,提出健全采购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制度;法制建设;规模效应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07)04-0110-02 一、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95年,我国政府采购从上海开始试点,1998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政府采购试点,2000年,绝大多数地方政府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2002年《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带来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推进。十年的发展历程,采购制度从无到有、采购规模由小到大,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与西方政府采购制度200多年的历史相比,从制度建设、规模数量等总体情况来看,我国尚处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初级阶段,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存在误区 “无为论”,即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搞招标,做起来劳神费力,干起来难有作 为。“本位论”,即对政府采购的职能划分认识不清,对下级而言,认为上级实行集中采购是越俎代庖,把下级的事抢着干了;对同级而言,实行政府采购,打破了原有的格局,职能部门还不适应。“单一论”,即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范围认识不清,在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中,单一注重有形货物采购,忽视了服务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片面论”,即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方式和程序认识不足,不能辨证地看待规范与效率的矛盾,片面认为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程序复杂,手续繁琐,降低了工作效率。 2.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逐步扩大,但未实现规模效益 政府采购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也决定了其调控经济的力度。通常,国外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占当年GDP 的10~15%以上,占财政总支出的30%。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发展迅猛,但是采购规模小,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所占比例有相当差距(见表1)。 表1 2000-2005年政府采购数据统计 2000 89 468.1 15 886.5 327.9 0.37 2.06 2001 97 314.8 18 902.58 653.2 0.67 3.46 2002 105 172.3 22 053.15 1 009.6 0.96 4.58 2003 117 390.2 24 649.65 1 650.4 1.41 6.70 2004 136 875.9 28 496.89 2 135.7 1.56 7.5 2005 182 975 33 650.57 2 927.6 1.6 8.7 此外,采购范围应涵盖政府所有购买性支出预算项目, 从我国目前各省市的采购情况看,采购范围狭窄、品种较为单一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局限于一些财政专项拨款的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管理、接待办会、少数市政工程及房屋修缮和采购限额以上的一些易于操作且较为标准化的产 品上。 从表2的统计数据看,2005年政府采购中货物类占的比重最大,工程类作为财政支出的大项,所占比重仍偏低,而服务类项目几乎很少。而发达国家一般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所占比重较大。如“法国每年用于公共采购各个部分消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完整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一、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 总则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的企业单位,是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 服务的一种技术性中介服务机构。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 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理全部或部分招标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时,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代理业务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规及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业务范围 第一条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为: 一、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招标工作; 二、代招标人解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有关事宜,提供招标方案; 三、代编招标文件、标底; 四、代编工程预(概)决算; 五、代编标书; 六、其他与政府采购招标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七条从事代理业务服务时,不得同时代理或接受两委托方的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的招标投 标服务工作。 代理责任 凡接受委托方代理政府采购招标后,应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委托方签定合同,必 须遵守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为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对文件中提出的商务原则、技术方案、计算数据、分析 结论的政策性、科学性、正确性负责。 第九条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委托方对我方提供的方案、文件、建议有采纳或否定的权利,我方不得强加于人。对委托方有违背政策性要求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规, 耐心向委托方解释。 第十条从事代理政府采购招标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对 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准泄露,不得擅自引用或提供第三方。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程序必须遵守受嵩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有形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则。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招标业务工作应服从监督部门的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代理招标业务时,应无条件的遵守代理程序,不准随心所欲,自乱章法。 代理职责 第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政府采购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采 购的规则。 第十五条尊重招标人的招标愿望,引导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规范招标。

试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试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内容摘要 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在本地区实行政府采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我国政府采购没有法制化,各种配套措施不健全,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作者特撰此文介绍政府采购制度,分析国外政府采购的经验,并对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即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第二部分介绍国外政府采购的先进经验;第三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建立我国政府采购的政策建议。 前言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很多国家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不仅历史久远,而且采购范围也极其广泛,除了一些费用性支出外,其余的所有实物性支出均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由于政府采购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它所达到的规模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资金利用率。而且,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得政府采购在财政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寻租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近年来,我国部分省市在本地区实行政府采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朗,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政府采购制度已迫在眉睫。 一、建立和推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与特点 政府采购又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所属单位为了日常政务的开展或者为公众提供服务,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相对私人采购而言的,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具体来说: 1、采购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主要表现为政府性资金,即由纳税人的税收所形成的公共资金,而不是私人资本。因此,它的支出只能按法律严格进行。 2、采购目的的非盈利性。政府采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和公共利益,而不是赚取利润。 3、采购原则的公开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和程序都是公开的,采购过程也是在完全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要作公共记录,所有的采购信息也是公开的,政府官员、管理机构的活动受公众和新闻媒介的监督。 4、采购范围的广泛性。政府采购对象除了公务用车、大宗办公用品等实物外,还包括工程和服务等各领域。 5、采购规模的巨大性。政府始终是各国国内市场单一消费的最大用户。据统计美国政府在1989—1992年间每年仅用于货物和服务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 6、采购的政策性。政府采购是按一定的意图制定的,这些意图包括保护本国企业和产品以及刺激企业技术创新等。 、建立和推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建立和推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 1、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政府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建立效益财政是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效益财政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实现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当然,这里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具体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采购前的基础工作”阶段: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及采购项目需求(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和需求的电子版送达采购中心办公室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因2010年3月份开始,市纪检委按省纪检委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除询价中车辆采购(已在纪检委备案)、定点采购、市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均需由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具一式两份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给采购单位经办人,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到纪检委综合室进行备案,纪检委指定采购项目制作及评标监督人员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送还给采购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还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按照采购类别分配到业务科中,业务科科长接到“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需求(纸质、电子)及“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分配任务到科室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录入相关采购信息后,开始着手准备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制作标书。 不同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制作情况不同:

1、采用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因采购的内容都是标准性产品,是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心文件范本制作询价文件; 2、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的制作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代表,会同中心办公室专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按中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制作,招标文件中同时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审核,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后,连同招标公告由制作标书专家及监审人员签字确认后移送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复杂、采购金额比较大的询价采购还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上发布公告,并由办公室专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公布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家数及名单。 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这里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技术需求指对采购标的物的功能和特征的描述。采购标的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技术规格、参数、数量等,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时每种货物均应将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辅助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分别编制。其中,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

关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 政府采购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从我国采购制度运行的实践来看,政府采购尚处在起步摸索实践阶段,还客观存在着一些必须着手破解的问题。要完善我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破解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我国的国情状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各个方面着手采取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制度,综合的改革和创新,实现政府采购功能最优化,从而推动我国政府采购不断深入发展。 标签: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制度;完善 政府采购,也即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制度的时间不长,由于政府采购法制化进程推进较慢,各种相应配套制度和措施不健全,各地区政府采购在收到较好实践效果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针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在深入调研分析基础上,对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 对于我国政府来说,推行法制化、现代化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一个崭新的国家财政管理概念。我国的《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正式实施以来,采购制度领域开始有了自己的基本大法,随着近年来的实践,我国政府采购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1.政府采购制度法律框架初步形成。自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财政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相继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制度多个,初步建立了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采购法规建设对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完善基本程序和监督管理、规范地方政府采购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基本上在财政部门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大部分地区设置了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职责分工日趋合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了采购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具体操作执行的采购管理体制。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综合办公室职能说明书

综合办公室职能说明书 综合办公室职能说明书部门名称综合办公室部门编号部门性质行政、宣传、设备维护、安全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 车队、保安队、检测中心、维修队、物业、食堂管理直接上级人力资源总监下属部门 职位设置主任、副主任、工程师(设备)、助理工程师(检测)、网络技术员、保安队长、维修队 长、车队副队长、秘书、宣传文员、设备采购文员、前台文员、化验员、采购兼基建员、 物业管理员、俱乐部管理员、保安员、保洁员、司机、电修工。管理权限 1、固定资产调拨的权利 2、劳动制度检查和现场安全卫生检查奖罚的权利 3、对不按规程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段限期整改的权利 4、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和入厂不合格产品限期整改和要求退回的权利主要工作: 制订与完善公司各项行政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实施、企业文化推广等 一、行政事务: 1、负责公司行政文书的起草、通告、发放、传达,以及分类存档; 2、负责对政府职能部门相应工作; 3、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负责企业文化的宣传推广工作; 5、意外险,财产险、机损险的提报、投缴与出险理赔工作;

6、负责前台接待、传真复印、文件下发、快件收发工作 7、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 8、负责组织公司厂区安全、卫生现场管理检查工作; 9、负责公司软件系统、网络系统、通讯、监控、防盗设施等电子办公用品管理和生活设施的维护与维修 提报工作; 10、负责公司办公、劳保用品和福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11、负责公司三个厂区所有车辆和人员安全出入管理; 二、物业管理: 1、负责公司物业管理方案计划的制定、修改工作; 2、负责物业费制定、收缴和开支管理工作; 3、负责员工公寓、家属楼、招待所的管理工作; 4、负责员工俱乐部、培训室的卫生及管理工作; 5、负责三个厂区办公楼、主路、员工公寓、家属楼、食堂、浴室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卫工作: 1、负责来人来客的登记、接待、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车辆出入登记工作 3、负责维护公司财产、人身安全 4、负责物品、人员放行管理 四、设备管理及维修 1、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固定资产管理 2、设备档案及台账的建立和管理 3、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督 4、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管理

试论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

「摘要」政府采购制度是西方国家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我国《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我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政府采购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观念上没有转变,配套措施尚不健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政府采购制度的含义和特征;第二部分则分析我国现阶段政府采购制度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立法,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制度法制化纳税人 引言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很多国家有着相当长的历史,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我国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制度的时间不长,各地区政府采购实践在收到较好效果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们所面临着空前的挑战与机遇又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宏观调控、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社会经济政策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政府采购,也即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采购[1],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2].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及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私人采购相比,政府采购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 (1)政府采购资金来源是公共资金,其最终来源为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收费。政府采购的权力来源于纳税人的授权,因此政府采购行为应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应该具有透明性和公开性。 (2)政府采购为非商业性采购,采购意图一般是围绕政府政策制定的。政府采购非以盈利为目的,不是为卖而买,而是为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消费品或贯彻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是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扶持弱势群体,实现分配正义和实质公平的有力宏观调控手段,具有较强的福利性、政策性和公共性。 (3)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其资金运作需纳入国家预算约束的范围之内;又因政府采购范围广,规模大,所涉的资金数量多,因而需要按照法定的方式方法运作,以防出现腐败侵害广大纳税人的权利。 (4)采购过程要求能够较充分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方式和程序必须法定化。这是贯彻财政法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财政民主主义的应有之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内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内容解读 2015年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出台《条例》,是更好地实施政府采购法,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十多年来,政府采购的实践日益充分,政府采购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总规模从2002年的1009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6381亿元。同时,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天价采购”、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质疑,有必要制定出台配套行政法规,细化法律规定,充实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出台《条例》,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为更好的学习该《条例》,现引用专业媒体对《条例》的解读内容如下: 解读1:明确了何为财政性资金。 《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解读2:政府采购服务包括两大类。 《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解读3:集中采购有了明确概念。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采购活动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二、采购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 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3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政府采购中心现有人员岗位职责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现有人员岗位职责 采购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主任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分管科室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成分管科室承担的政府采购业务工作。 三、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考核,审定相关文件和审批有关单据。 四、负责签定或组织签定分管科室的政府采购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参与政府采购的验收工作。 五、受理本部门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的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确保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 七、及时分析总结所分管工作情况,向主任办公会汇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八、完成上级或主任交给的其他工作。 九、在主任外出时受主任委托代行主任职责。 采购中心内勤岗位职责 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做好后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公文收发、登记、呈送、催办、归档及文档保管等工作; 二、负责管理和使用印章,审核、开具介绍信和其他证明,记录和传达重要电话内容; 三、负责收发各类电报、信函和报刊杂志; 四、负责工作人员考勤,按时上报局机关办公室;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中心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草拟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登记、呈报、下达采购项目计划; 二、负责年度采购金额统计工作,采购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年、月报表的编辑; 三、负责中心各类资产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大厅、评标室等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四、负责协调联系参加开标仪式的相关人员; 五、负责采购资料的留存、报送;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中心业务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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