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二零一八年元月

监测监控系统制度汇编目录

1、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2、安全监控工操作规程

3、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控系统网络运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5、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安全监控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7、监控系统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安全监控系统维修、维护制度

9、监测监控设备调校管理制度

10、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1、安全监控监测仪表计量校验制度

12、监控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3、监控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4、监测监控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搞好安全工作。

2、认真做好井上下监控设备的检修工作,定期巡查,做到线路敷设符合规定,吊挂整齐,传感器调校准确,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认真及时填写各类表格记录,以备后查。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部门领导的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安装检修任务。在分管经理、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所有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校验等工作。

4、爱护系统设备和设施,遵守治安、防火、卫生等各项规定。

5、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并立即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6、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调试和处理故障的能力,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设置情况。

7、必须熟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安装要求和主要性能指标。

8、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安全监控章节的有关规定,并按规程要求进行工作。

9、加强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做到与现场相符并及时绘制布置图。

10、配合使用单位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后交于使用单位管理。

11、负责分站、传感器下井前的调试工作,确保下井后能正常运行。

12、负责单位内各类监控设备的维修,对返修设备要认真询问故障情况,仔细检查并彻底解决,确保修复后的设备性能完好可靠。

13、对返修设备应及时处理,保证待修率不超过20%,以提高使用率。

14、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监控设备的通断状态。

15、正确使用和保养好各种仪器仪表,合理使用元器件。

16、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好传感器清洁、整齐。

17、认真填写监测监控运行日志等记录。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传感器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18、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数据不更新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22、监控值班人员平时应经常学习计算机知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维修技能、故障处理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以便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23、监控人员无故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致使重大隐患和险情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造成事故的要追查刑事责任。

24、在监控室内不允许与监控无关的人员出入或随意操作监控计

算机,发现后对当事人和监控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25、安全监测工作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安全监测工操作规程

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安装要求。

(2)了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5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断电试验完毕后,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恢复正常后,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处理分站电源时,协调专业电工,严禁一人单独作业,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6、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校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等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

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7、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

8、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一章监控与通讯的有关规定。

9、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调度室。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值时,应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2种设备调试完毕。

10、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

11、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查看传感器报警点的设置是否正常,不正常及时进行调整。

12、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调零,再通入标准气样校正精度。通标准气样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200ml/min,保证送气平稳。

13、检查监控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各类设备正常。

1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程应一致。

15、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无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

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6、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测试,经48小时通电工作稳定后方可下井使用。

17、系统主机发生交流电源停电后立即自动切换至UPS备用电源,并在2小时内将交流电源恢复供电。监控设备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18、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值班人员要经常浏览分析监视器显示的监控信息数据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安排处理。

1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

20、井下现场各类传感器及关联设备,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严禁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2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登记表;

(4)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3、安全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是有效预防和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重要设施,监控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为天、以人为本”的思想,确保本矿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并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操作,保证系统设备与线路的敷设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安全监测监控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3、积极配合主管领导开展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并及时对系统装置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证所有传感器等设备安放位置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实际情况。

6、保持井上下设备清洁,保证各传感器进气嘴进气畅通及各类设备正常观测、使用。

7、及时对各种传感器进行标校,保证设备完好并能准确反映该测

点数据,并做好设备维护、标校记录。

8、保证及时回收、移动监测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不得丢失。

9、对破坏井下监测设备的行为和个人有权进行处罚。

10、及时与地面工作站联系,确保监测系统正常工作。

1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12、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1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监控与通信的有关规定。

14、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15、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原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16、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有接线、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接通电源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与井上联机检验调整,检验可靠性。

17、定期清理传感器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截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及时对传感器进行升井检修。

18、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处理分站电源时,协调专业

电工,严禁一人单独作业。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4、监控系统网络运行、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监控系统网络运行

1、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测;调度室必须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打印监控日报表,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2、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责任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单位赔偿。

3、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对甲烷传感器每15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15天进行一次测试。

4、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5、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6、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7、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电等异常

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8、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9、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和断电图。

二、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制度

1、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模拟量传感器、开关量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数据真实可靠。

2、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及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连接电缆、供电电源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4、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并应安装在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的地方。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5、与安全监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使用单位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申请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

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6、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时,方可人工复电。

7、采用载体催化燃烧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每隔15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每隔15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8、甲烷载体催化元件以外的其它气体监测设备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它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9、新购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经专人验收,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安装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测试,经测试性能可靠,工作稳定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0、井下各地点出现气体超限现象,通防科必须安排专业人员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或其它检测设备到现场去检查有害气体的实际情况。

11、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进

行全面检修、清理、调试、校正。

12、系统的拆除工作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13、安全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系统安装后要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鉴定。

14、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各单位必须对所有安全监控设备严加保护,防止炮崩、物撞、水淋、破坏等。

5、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2、系统(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及时进行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4、本单位其他部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5、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6、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等记录,每天打印《安全监控日报》,并监督通防科有关人员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6、安全监测人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记录,坚持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缺岗脱岗,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好各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事务。

2、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及值班期间的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应每天不少于2次对井口大屏显示状态进行检查。中午12点、下午4点各检查一次。

4、加强值班监督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值班人员处理的问题及值班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6、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值班人员要强化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值班期间不许休班,特殊情况必须找好替班人员。

二、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3、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

4、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5、交接班主要内容

①、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

②、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③、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填写准确;

④、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6、接班主要内容

①、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4条必须正常,清楚。

②、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

③、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7、监控系统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15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15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

3、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12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

4、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15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

8、安全监控维修、维护制度

1、加强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要正确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

3、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维护、值班和技术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应当根据矿井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保证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地面监控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

4、要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规定的要求安设相应类型的传感器,并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对传感器的布置进行及时调整。

5、要认真进行系统的定期调校和断电闭锁装置功能的测试,确保监控系统作用的充分发挥。

6、专人负责系统的检查、检修、维护、调校。对本矿监控系统和网络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要按照有关要求实时上传数据,确保系统和网络正常运行。

7、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非正常情况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努力实现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并发挥其检测、控制和预警作用。

8、新安装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规定的内容,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后方可入井。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 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 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07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 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 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 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 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

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五.一周内不少于2次对井下各传感器用便携仪进行标校,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安全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调试完毕。 六、定期检验监测监控设备是否具有风电闭锁和甲烷断电功能。特别是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的测试,每7天必须测试一次。使用标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进行测试报警、断电、复电超值、断电范围、馈电状态。同时检查断电后是否自动恢复送电。瓦斯超限断电,严禁开关自动送电。 七.安全监控设备(包括分站)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通风安全、机电副矿长、及各专业分管副总。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财务、总务、工会、保卫等科室负责人。 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一)矿井瓦斯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 小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3)

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5)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围巷帮周边进行冲洗(7)各输送机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 事故预警的条件(1)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预兆时。 (二)矿井煤尘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按粉尘防治规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进行粉尘测定工作。(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作业场所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 SiO2 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2.主要预防措施(1)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3)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围巷帮周边进行冲洗(4)各输送机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5)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 事故预警的条件(1)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 2mm 连续长度超过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 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顶板管理,将危害程度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避免和减少矿岩冒顶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 )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井下顶板分级管理。 4术语(无) 5职责分工 5.1总经理 对采掘顶板分级负领导责任。 5.2分管生产副总经理 领导相关生产技术部门对本矿采掘顶板进行分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5.3生产技术部 负责采场顶板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一级顶板采场进行定期检查;对危险采场现场进行危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负责作业采场的设计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定采场顶板分级报表。

5.4生产单位 负责采场出矿前顶板边帮松石(即浮石,下同)处理;作业班(组)长对本班作业采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在作业前对采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处理; 采场作业人员对当班采场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处理。 6工作程序 6.1采场作业环境要求 6.1.1采场进路口应设有安全确认牌。 6.1.2采场顶板边帮应安全可靠,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围岩松软不稳固的作业面,应采取支护措施。 6.2采场顶板分级 6.2.1生产技术部根据地质构造、矿岩结构及矿岩稳固程度,采场跨度的大小、顶板岩石的渗水状况以及回采范围毗邻介质进行危险评估,确定顶板等级。 6.2.2顶板分级原则:采场顶板按危险等级分为一级顶板、二级顶板、三级顶板。具体分级原则如下: ☆一级顶板,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一级顶板: a)顶板的矿岩特别松软,层节理发育形成较大的压碎状态; b)有较大的断层和较多的中小断层,或分层交错形成有三角滑板者;

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584-92 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二、建立企业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三、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四、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 五、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

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七、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 八、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 九、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十、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十一、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 十二、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制度

掘开工区顶板动态监测管理规定 目前,我区顶板动态监测主要采用矿压观测及顶板岩性探测的方法, 15#煤层的准备和回采巷道普遍推广和应用了锚杆和锚索支护工艺,为了进一步加强锚杆锚索巷道顶板动态监测工作、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建立顶板预测预报体系,健全矿压观测的汇报和分析、通报制度,及时确定合理支护参数,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矿压观测管理规定 矿压观测由生产技术分部分管技术的部长助理和掘开工区分管技术的主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分部工程组和掘开工区具体承办。 1、矿压观测的使用仪器 用MLG-10/20型锚杆拉力计、扭力矩扳手对帮锚杆的锚固力、扭力矩实施抽查检测,用YCD-200型涨拉千斤顶检测锚索预紧力,用LBY-型顶板离层仪观察顶板位移量,在顶帮标注观察点,用钢尺实测巷道表面位移,及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具体观测内容见表-1。 2、观测站设置 15#煤层埋藏较深,矿山压力明显,锚网锚索支护后巷道变形仍然严重,特别是受邻面采空区影响的回风巷道顶底位移,两帮位移十分严重,巷道要增加观测站,自掘进开口处设立第一个观测站。15#煤实体煤巷道每100m设一观测站,遇到顶板破碎(或切巷)每50m设置一个观测站;受邻面采动(空)影响的进、回风动压巷道每50m设一个观测站,每个测站要吊挂牌板。每个测站仪器安装见表-2。 观测的内容表-1 (3)观测站牌板内容

牌板规格尺寸为600×400mm(长×宽),牌板内容有巷道名称、站点编号、距上一测站的距离、顶锚杆测力计、加强锚索测力计、顶短锚索测力计、帮锚索测力计、离层仪的内套筒初始读数、离层仪的外套筒初始读数、观测站两帮宽度、观测站顶底高度、建站时间、观测人姓名并吊挂于巷道顶板中部。 各测站的仪器仪表安装由各施工项目部的经理、技术员负责进行。 观测站仪器安装表 -2 3、观测方法 自巷道掘进开始,各施工项目部就要按规定设置矿压观测站。每个观测站自设置第一天起开始进行矿压观测至掘进完为止,:距掘进工作面200m以内,每天观测一次,其它测点每周不少于两次,如遇特殊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同时顶、帮锚杆锚固力和锚索预紧力均得每日抽检一次,并做好观测记录。 4、观测要求 (1)日常观测由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负责、施工队组队长和技术员组织实施,每周向矿生产技术分部、安监部报一次观测数据,观测数据必须由观测人签字、掘开工区主任工程师签审,同时观测情况要在掘开工区技术组和本队分别备案。 (2)掘开工区技术组要建立健全矿压观测记录本,建立专用矿压观测数据报表,要求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3)每条巷道掘进至设计位置后,掘开工区技术组要在10天内将其观测结果进行汇总,并报矿生产技术分部,由生产技术分部将观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写出分析报告备案。 二、顶板岩性探测管理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81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更好地服务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设施时,必须对安全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一、安全监视系统: 在使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

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监控系统: 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3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吹甲烷传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撤设备及线

缆并及时交回调度室。 三、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 100M,放炮后挂在距迎头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线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此项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回撤及敷设。 2、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5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出安设监控申请单,交于调度室。掘进巷道从风机至工作面由使用单位敷设,采煤面从分站以外由本单位敷设。 3、机电处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使用单位要给予配合,机电处要制定甲烷传感器的使用制度、维护保护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矿压观测管理制度

安宁煤矿矿压监测管理规定 各单位: 为加强我矿矿压监测工作,准确掌握采场矿压显现规律,适时有效监测矿山压力,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现状,特制定如下矿压监测制度。 一、矿压监测领导小组 (一)总工程师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生产技术部设矿压监测小组,配备专业人员4人,负责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采掘区队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矿压监测专业人员1人,负责本区队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二、具体要求 (一)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 1.岩巷矿压监测规定如下 (1)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定期对锚杆及锚索进行拉拔力及锚杆扭矩力试验,并做好原始台帐的资料记录。 (2)矿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锚杆(索)原始台帐记录、锚杆拉力计、锚索张拉机具、锚杆扭矩扳手等检测工具进行监督检查。 (3)定期(每100m3做两组,每组三块)做混凝土强度检验:将混凝土喷在15cm×15cm×15cm的立方体模块内,要求喷射时与实际结构部位相同,并在相同条件下养护28天后,送交相关质检部门进行强度试验,强度标号不得小于C20。 (4)顶板岩性探查孔,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按指定地点(岩巷原则上每20米施工一探查孔)负责打探查孔眼,然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协助矿压小组用顶板窥视仪对顶板岩性进行窥视,同

时施工单位技术员在现场必须及时记录打眼过程中顶板的岩性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顶板岩性观测孔资料,要求对顶板岩性探查孔进行编号管理。 (5)矿压小组对顶板岩性进行窥视后,要及时将探查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并存档备案,对顶板岩性探查孔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管理。 (6)按规定每次需要打顶板探查孔时,矿压小组应提前一天通知施工单位及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提前备齐打眼工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否则,矿压观察小组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7)施工单位每次应及时将当天收集的顶板探查岩性资料上交于生产技术部矿压小组,以便于矿压小组对资料的整理,同时结合钻孔内影像资料,质量抽查情况等进行汇总,报送矿领导。 2、煤巷矿压监测规定如下 煤巷锚杆支护巷道每掘进50~100m,施工单位必须至少打1个顶板岩性探查孔,由矿压小组利用钻孔窥视仪进行顶板岩性的观测和分析,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予以配合。探查孔的观测工作完成后,必须编制顶板岩性探查孔柱状图,建立顶板岩性探查台帐。当顶板岩性出现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 (1)为了加强锚杆支护的顶板管理,进一步优化锚杆支护参数,随时了解顶板的离层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4条第7款的规定,在煤巷锚杆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 (2)所有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内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以便及时掌握顶板离层变化,监测巷道支护质量,确保掘进及回采期间的安全。 (3)所有顶板离层仪应按安装时间的先后进行编号,并挂牌管理,牌版上应清晰表明顶板离层仪的编号、安装日期、初始读数、深、浅基点位置、观测责任人等内容。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1182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监视和监测设备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和生产设施的监视、监测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设施安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视、监测设备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安技科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监督管理。 3.2业务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检测检验,保存检测报告。 3.3采购部门负责对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采购。

3.4各使用部门对监视和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 4 工作内容 4.1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 4.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监测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监测装置。 4.1.2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监测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3 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监测作用。 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监测设备,要经过鉴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汇总(最新、完整)43767

11县11乡11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021年10月3日

目录 一、瓦斯检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4) 二、瓦斯检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5) 三、瓦斯检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 四、瓦斯检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8) 五、瓦斯检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 (10)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0) 七、瓦斯检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1) 八、瓦斯检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5) 九、瓦斯信息反馈制度 (15)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16) 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17) 十二、瓦斯检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7) 十三、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19) 十四、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20) 十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21) 十六、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 (22) 十七、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 (23) 十八、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23) 十九、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24) 二十、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25)

二十一、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26) 二十二、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27) 二十三、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 (27) 二十四、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28) 二十五、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28) 二十六、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 (29)

一、瓦斯检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工程师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工程师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0384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有效、安全和稳定,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以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基于《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 4、不得空岗、缺岗、睡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精心打造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6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确保井上、井下监控通讯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服务生产,确保安全,提高监控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人员责任心,强化人员劳动组织纪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监控中心站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连续监测监控。 2、监控维护人员实行早班、贰班入井对井下设备进行维护、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值班主要负责地面监控设备维护、修理及夜班井下突发故障处理及设备搬迁等工作。 3、早班8∶00~15∶00,贰班14∶30~22∶00,值班24小时,每班两人。

4、入井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程》及矿有关规定,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5、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应密切注意井下瓦斯及各种开关量传感器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6、中心站值班员应对中心站内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7、监控人员严禁出现迟到、早退、空岗、脱岗、缺岗、睡岗(中心站)等违纪现象。 8、监控维护人员每月入井不少于22次,入井时间每次不少于4小时。 9、值班人员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清扫工作及设备、记录等要摆放合理,不得乱扔乱放。 10、对井上、井下出现的监控故障要及时、有效处理,不得拖延或拒不处理。 11、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对井下监控设备布置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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