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关于贯彻实施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

京造修〔2009〕8 号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11/T63

8—2009)(以下简称《房修计价规范》)已于2009年2月6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现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京建科教〔2009〕104号)文件精神,就本市贯彻实施《房修计价规范》提出以下意见: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执行《房修计价规范》和本通知。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程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办理等活动。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除应遵守《房修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工程项目应执行《房修计价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修缮工程项目宜执行《房修计价规范》。其他修缮工程项目,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亦应执行《房修计价规范》。

三、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是指房屋修缮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等的依据之一。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计量及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工程量的计量时间、程序、方法和要求作出明确约定。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洽商(含设计变更)应在施工过程中随施工进度进行计量,并应按实际完成

的工程量计算。

漏项是指在承包范围内合同、图纸中有工作内容,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的项目。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修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综合单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编制,并应随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变化而进行调整。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时,参照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中的费率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自行确定。

税金应按照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中的费率计算,并应随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变化而进行调整。

规费与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五、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

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一)综合单价的编制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房修计价规范》、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和设计文件等进行编制。

投标报价应根据《房修计价规范》、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或参照本市现行的计价定额及《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对于漏项或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执行:

1、消耗量:可依据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

3、综合单价中各项取费标准:按原投标费率确定。

(二)综合单价调整

1、综合单价中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范围及幅度。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风险幅度建议在±3%~±6%区间内考虑。

2、风险幅度变化的确定

变化幅度应以《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

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若发、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价信息价格。

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低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确认价格或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高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确认价格或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

3、超过风险幅度的调整

发、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差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人工、材料和机械计算后的差价只计取税金。

4、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变化幅度以及超过约定幅度时的调整方法。

六、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

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七、暂估价

(一)材料暂估价

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编制竣工结算时,若是招标采购的,应按中标价调整;若为非招标采购的,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调整。材料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二)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应包括专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时,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编制竣工结算时,若是通过招标采购的,分包费按中标价计算;若是非招标分包的,按发、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结算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其结算原则。

(三)待定变更项目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单独填报,不计入投标总价中。若施工中某工程洽商(含设计变更)的项目,其项目特征与待定变更项目中的项目一致时,工程量按实际完成计量,综合单价按待定变更项目中所报的综合单价计算。

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九、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十、发、承包双方对工程价款的调整等事项,应在合同文件中进行明确约定。十一、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28日内,发包方应将竣工结算书及电子版各一份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

十二、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可受理发、承包双方书面共同委托的房屋修缮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

十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0)工程量计算规则..

房屋修缮工程计算规则 目录 总则 第一分部拆除工程 第二分部土方工程 第三分部砌筑工程 第四分部砼和钢筋砼工程 第五分部加固工程 第六分部金属结构工程 第七分部木结构、木装修工程 第八分部屋面工程 第九分部粉刷工程 第十分部楼地面工程 第十一分部门窗工程 第十二分部沟路工程 第十三分部油漆工程 第十四分部玻璃裱糊 第十五分部电气工程 第十六分部水卫工程 第十七分部通风工程 第十八分部脚手架工程

总则 一、本规则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结算和《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的计算规则,对本规则未表述的工程计量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据项目特点,确定适当计量方法,并不得违反本规则,凡属上海地区内房屋修缮工程预算(结算)报价均以本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二、本规则以分部工程分别表述并根据《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项目子目编排顺序进行编制的,项目计量单位均按《上海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 三、本规则的计量尺寸,以图示表注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亦可根据施工方案现场查勘丈量尺寸为准。工程量的计量单位表注、计算精确度及取值应按下列规定: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分项计精确度取2位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分项计算精确度取2位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分项计算精确度取2位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分项计算精确度取3位 5、以重量计算的为千克(kg)分项计算精确度取2位 6、以套、只、台、个计算的分项计算精确度取整数

拆除工程 一、拆除屋面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搭建以建筑面积计算。 三、拆除屋架以榀计算。 四、拆除屋面保温层以实际面积计算。 五、拆除屋面防水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拆除钢筋砼(砼)基础、柱、梁均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拆除钢筋砼墙、板以平方米计算;拆除天沟以延长米计算;拆除钢筋砼楼梯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扶手栏杆);拆除雨蓬、晒台、阳台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拆除砖基础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拆除砖墙均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拆除砼地坪和钢砼地坪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九、拆除地砖、马赛克、花岗石地坪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拆除木地板、木搁栅夹沙地板、阁楼均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拆除门窗按樘计算。 十二、拆除石库门或老虎窗以扇或只计算。 十三、拆除铝合金门窗、橱窗按实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拆除钢屋架、钢柱、钢梁按重量以吨计算。 十五、拆除钢楼梯、钢扶手、钢窗栅按实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六、拆除各类平顶均按实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七、铲除墙面粉刷、装饰面均实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八、拆除门窗筒子板和窗台板分别按樘和块计算。 十九、拆除窗帘盒或踢脚板按实际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拆除壁橱按平方米计算。 二十一、整体拆除木扶梯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拆除扶手连栏杆按延长米计算。 二十二、拆除池槽、岸塘凡水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三、拆除落水管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四、拆除各类给水管、排水管均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占有长度。 二十五、拆除阀门、浴缸、大便器、小便器、面盆、水盘均按只计算。 二十六、拆除各类电管均按延长米计算。 二十七、拆除各种规格电线均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八、拆除各种开关、插座、灯具等均按只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03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 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 08规范: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工程计量-第三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七)

(六)现浇混凝土楼梯(编号:010506) (七)现浇混凝土其他构件(编号:010507)

(十一)预制混凝土屋架(编号: 010511) (十二)预制混凝土板(编号:010512)

(十三)预制混凝土楼梯(编号:010513) (十四)其他预制构件(编号:010514) 【2007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关于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A.有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 B.无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下表面 C.框架柱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 D.构造柱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顶层楼板下表面 【答案】A 【解析】B错误,无梁板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C、D错误,构造柱按

全高计算,嵌接墙体的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2007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关于工程量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A.现浇混凝土整体楼梯按设计图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连接梁B.散水、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 C.电缆沟、地沟和后浇带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D.混凝土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E.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答案】ABDE 【解析】C错误,电缆沟、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后浇带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010真题】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有关分项工程工程量的计算,正确的有()。 A.预制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B.灰土挤密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C.石材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D.保温隔热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砖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答案】ABD 【解析】C错误,石材勒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E错误,砖地沟按设计图示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十五)钢筋工程(编号:010515) 钢筋工程包括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钢筋网片、钢筋笼、先张法预应力钢筋、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线、支撑钢筋(铁马)、声测管。

房屋修缮定额标准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建分册上、下)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分册(上)土建分册说明 一、土建分册分上、下两册,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灰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及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构架及屋面木基层工程,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白铁及庭院工程,脚手架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门窗工程,顶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二、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工程中的旧房拆除、修缮改建、抗震加固、二次装修工程。传统古建筑修缮工程,如遇按现代作法施工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三、本分册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搭拆操作高度在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费用。发生时按第九章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额中板枋木材的形状名称系依据国家标准GB4822·1的规定:木材宽度尺寸是厚度尺寸的2倍以上者为板材,宽度尺寸小于厚度2倍者为枋材。板材规格按国家标准GB153·1-84规定(毛料):厚度在12~21mm为薄板;厚度在25~30mm为中板;厚度在40~60mm为厚板。五、定额中生石灰的块末比是以5:5考虑的,粉化灰每立方米按生石灰434kg计算。在编制各地区单位估价表时,应按当地规定的生石灰质量调整定额的生石灰用量。粉化灰与生石灰数量换算如下:项目单位生石灰成分(块末比) 8:2 7:3 6:4 5:5 4:6 3:7 2:8 1:9 0:10 每立方米粉化灰生石灰数量 kg 383 399 417 434 456 476 502 526 558 每1000

千克生石灰粉化后体积 m3 2.61 2.51 2.40 2.30 2.20 2.10 1.99 1.90 1.79 不同块末比生石灰换算系数 0.88 0.92 0.96 1.00 1.05 1.10 1.16 1.21 1.29 六、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以手工或配合中小型机械操作方式编制。 七、本定额中各项目工作内容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1、本定额所列的综合工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现场100m以内)、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所列的材料用量,只列出了主要材料消耗量,其他材料费按主要材料总价的1%计取,计入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中。 八、本定额除个别子目外,均未考虑使用大型机械的情况。凡需使用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甲、乙双方的签证办理工程结算,计入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中。 九、本定额的施工操作高度按建筑物自然层6层或高度20m以内编制。建筑物自然层超过6层或高度大于20m时,按下表计算超高增加费。单位:% 序号项目取费基础费率 1 7-10层定额人工费 100 2 7-16层 120 3 7-20层130 4 7-40层 160 5 7-60层 210 十、定额中用土均按就地取土考虑,定额基价中不含黄土价格,如需外购土,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定额中周转性的模板、脚手工具是按租赁价格编制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 建办标[2003]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于二○○三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贯彻好《计价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计价规范》的意义,加强实施的组织领导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措施。《计价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同志,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要加强对实施《计价规范》的组织领导,把实施《计价规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当前应加强《计价规范》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使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尽快全面掌握《计价规范》,熟练应用《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 二、切实做好《计价规范》的配套工作 1.制定发布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计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方法。但是,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程消耗量社会平均水平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还十分薄弱。为了解决从预算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渡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在实施《计价规范》的同时,按照我部有关计价依据编制的统一性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尽快制定与《计价规范》相适应并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参考。应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网建设,做好对市场供求、设备材料价格、社会平均成本等的采集和测算,并分析其发展趋势,通过适时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生产要素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等,引导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增强价格信息服务的社会效果。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建立反映本企业水平的造价指标和价格信息数据库工作的指导,增强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 2.完善与《计价规范》相适应的评标细则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计价规范》在商务标评审和询标中的作用,并配合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规章,完善与《计价规范》相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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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分册上、 下) 上传:[441927278] 作者:[山东其其] [编辑日期:2009-5-23 ] [文章编号:ZJ023973] [页面浏览93 次]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土建分册(上)土建分册说明 一、土建分册分上、下两册,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灰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及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构架及屋面木基层工程,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白铁及庭院工程,脚手架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门窗工程,顶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二、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工程中的旧房拆除、修缮改建、抗震加固、二次装修工程。传统古建筑修缮工程,如遇按现代作法施工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三、本分册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搭拆操作高度在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费用。发生时按第九章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额中板枋木材的形状名称系依据国家标准GB4822·1的规定:木材宽度尺寸是厚度尺寸的2倍以上者为板材,宽度尺寸小于厚度2倍者为枋材。板材规格按国家标准GB153·1-84规定(毛料):厚度在12~21mm为薄板;厚度在25~30mm为中板;厚度在40~60mm为厚板。 五、定额中生石灰的块末比是以5:5考虑的,粉化灰每立方米按生石灰434kg计算。在编制各地区单位估价表时,应按当地规定的生石灰质量调整定额的生石灰用量。粉

化灰与生石灰数量换算如下: 项目单位生石灰成分(块末比) 8:2 7:3 6:4 5:5 4:6 3:7 2:8 1:9 0:10 每立方米粉化灰生石灰数量 kg 383 399 417 434 456 476 502 526 558 每1000千克生石灰粉化后体积 m3 2.61 2.51 2.40 2.30 2.20 2.10 1.99 1.90 1.79 不同块末比生石灰换算系数 0.88 0.92 0.96 1.00 1.05 1.10 1.16 1.21 1.29 六、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以手工或配合中小型机械操作方式编制。 七、本定额中各项目工作内容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1、本定额所列的综合工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现场100m以内)、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所列的材料用量,只列出了主要材料消耗量,其他材料费按主要材料总价的1%计取,计入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中。 八、本定额除个别子目外,均未考虑使用大型机械的情况。凡需使用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甲、乙双方的签证办理工程结算,计入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一)中。 九、本定额的施工操作高度按建筑物自然层6层或高度20m以内编制。建筑物自然层超过6层或高度大于20m时,按下表计算超高增加费。单位:% 序号项目取费基础费率 1 7-10层定额人工费 100 2 7-16层 120 3 7-20层 130 4 7-40层 160 5 7-60层 210 十、定额中用土均按就地取土考虑,定额基价中不含黄土价格,如需外购土,其费用另行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 3、 4、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附录包括六部分(A~F) 5、①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②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6、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7、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编码,三四位专业工程顺序编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编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编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编码。 8、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9、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1、措施项目清单:一,不可竞争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二,可竞争项目: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费 12、其他项目清单:(1)招标人部分: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2)投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项目工作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指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13、规费项目清单:(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4、税金项目清单:(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 15、工程量清单格式:(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零星工作项目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2.0.1工程量清单规定了分区和分区建设项目,计量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数量,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2.0.2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随附招标文件用于招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包括其说明和形式。 2.0.3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清单,经算术错误(如有)纠正,并由承包商确认,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子项目分区项目是单个或单元项目的组成部分,根据结构位置,断面长度,施工特性或施工任务将其分为几个部分。子项目是子项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步骤和截面长度分为几个子项目或项目。 2.为了完成项目建设,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准备和建设过程。2.0.6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代码中分部和分部作品及计量项目清单的名称。2.0.7项目特征构成部门和细分项目以及度量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2.0。劳动成本,材料和工程设备成本,建筑设备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成本在完成指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一定范围内。2.0。它隐含在已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用于解决双方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10为了执行合同项目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商必须消耗或使用劳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的班次及其管理,以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的费用和税款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2.双方同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条件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的建筑合同。2.0。双方同意根据建设项

目成本加上合同约定的报酬来计算,调整,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根据调查和计算,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机械团队的价格信息,以及各个工程的造价指标。2.0。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成本相对于固定时期的变化率的比率。它包括按建筑或工程成本要素划分的成本指数(按单位或单个项目划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指数。2.0。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或者承包人提出并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施工技术,顺序和时间的增加,减少,取消或变更;修改设计图;施工条件的改变;投标数量清单的错误和遗漏,导致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数量增加或减少。2.0。承包商应按照合同项目的图纸(包括用人单位认可并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实施合同项目,并计算完工合同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数量之间的数量差。根据当前国家计量规范,在相应的投标数量清单中列出。2.0。暂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价格中的款项。用于签订工程合同时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出现合同中指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索赔费用和现场签证确认。

工程计量-第三节-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三)

表5.3.8工程量计算表 二、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编号:0102)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对项目特征中“地层情况”的描述按表5.3.2和表5.3.6的土石划分,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或分别列项;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项目特征中的“桩长”应包括桩尖,空桩长度=孔深-桩长,孔深为自然地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一)地基处理(编号:010201) 如图5.3.4所示。在图5.3.4(a)中每个点位所代表的处理范围为A×B(矩形面积),共20个点位,所以处理范围面积为20×A×B;在图5.3.4(b)中,每个点位所代表的处理范围为A×B(菱形面积),共14个点位,所以处理范围面积为14×A×B。 预压地基是指在地基上进行堆载预压或真空预压,或联合使用堆载和真空预压,形成固结压密后的地基。堆载预压是地基上堆加荷载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真空预压是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封闭薄膜内抽真空排水使地基土固结压密的地基处理方法。

强夯地基属于夯实地基,即反复将夯锤提到高处使其自由落下,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将地基土密实处理或置换形成密实墩体的地基。 振冲密实是利用振动和压力水使砂层液化,砂颗粒相互挤密,重新排列,空隙减少,提高砂层的承载能力和抗液化能力,又称振冲挤密砂石桩,可分为不加填料和加填料两种。 褥垫层是CFG复合地基中解决地基不均匀的一种方法。如建筑物一边在岩石地基上,一边在黏土地基上时,采用在岩石地基上加褥垫层(级配砂石)来解决。

安装工程修缮定额

安装工程修缮定额(2012) 主讲老师:张毅坚 2012年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编制技术报告 2012.10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建立健全我省工程计价依据的要求,为满足我省建筑市场计价的需要,适应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需要,我站组织成立了以各市造价站为主要成员,部分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建设单位参与的编制组。在编制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各项编制任务,并组织召开了多次审查会议。2011年9月26日省住建厅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征求《广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机电安装、市政工程)》意见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638号),2012年经厅办公会议审查通过,2012年7月23日正式发文粤建市【2012】8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要求自10月1 日起施行。

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简称《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过程 《修缮定额》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筹备。2010年6月《修缮定额》编制方案得到省住建厅的批准,《修缮定额》编制工作的全面启动。 为满足编制工作的需要,确保编制进度和质量,《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专家共10余人,先后召开了6次专业会议,参会人员71人次,累计会议时间14天。 2010年6月23-24日,召开编制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了编制方案,组织成立了编制工作组,并对编制任务进行分工。第二组负责《修缮定额》(安装、市政修缮工程)。 2010年6月-2011年7月,着手编制《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2010年10月18-20日、2011年2月23-25日、3月23日、7月4-5日召开《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编制审查工作第二、三、四、五次会议,讨论、审查并原则通过列项内容,确定并审查各章节定额消耗水平。《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征求意见稿完成。 根据《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的反馈意见,2012年1月4-5日召开了《修缮定额》安装修缮工程编制工作第六次会议,决定反馈意见采纳与否,调整了部分定额与修改编制说明等。2012年2月再次进行审校工作,对文稿内容进行检查,最终形成报批稿。 二、编制原则

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新规范发布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1.1 体现并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08规范充分考虑了在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实施中的要求,在现有的法规框架下,补充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如按照招标投标法近年来实施的情况, 08规范中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03规范相比,扩大了规范实施的范围和力度。在规范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内容中,也体现了合同法和高法对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精神。 1.2 总结了各地、各部门推行工程量清单改革的成果 在贯彻执行03规范中,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工作需要,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规范修订时采纳了很多的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规范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有关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做了强制性的规定,将竣工结算和工程计价争议等内容纳入了规范。 1.3 08规范强化了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计价行为的管理 与0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大量的与合同价和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这也是总结了全国人大建筑法执法检查,特别是大规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后,新规范中增加的内容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将有效的防止或避免出现虚假施工合同、工程款拖欠和工程结算难等现象。同时,规范中新设置的内容或规定,是建立解决工程计价诸多问题长效机制的要求,规范作为参与建设各方计价行为的准则,将对规范建设市场的计价活动产生长远的影响。 1.4 规范修订工作是积极和稳妥的 03规范的修订工作长达二年多的时间,修订时充分发挥了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广泛征求了造价管理机构、咨询企业和施工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些意见反复进行论证,数易其稿。尽管新规范中还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但可以说,新规范巩固了03规范实施的成果,反映了当前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水平和现状,同时对今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具有引导性和前瞻性作用,是一部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的计价规范。 第二章08新版清单计价规范简述 2.1 与08年新计价规范颁布有关的事件及政策规定 1、国务院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多条涉及工程合同条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2007年中国造价管理协会发布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对工程结算进行了规范。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措施费和规费的概念。 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2.2 08年新规范与03年规范的重要变化

2008清单计价规范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计价表式 一、计价表格的组成 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 1.1 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控制价:封-2 1.3 投标总价: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2 总说明 3 汇总表 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 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 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

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 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 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6.1.4 计日工表:表-10-4 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 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 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 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 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 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 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 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 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 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

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八)

(6)钢筋工程量计算的基本方法: 钢筋工程量计算首先计算其图示长度,然后乘以单位长度质量确定。即: 钢筋工程量=图示钢筋长度×单位理论质量(5.3.1) 钢筋单位理论质量可根据公式(5.3.2)计算确定(d为钢筋直径,单位mm),或查表5.3.13确定;也可根据钢筋直径计算理论质量,钢筋的容重可按7850kg/m3计算。 钢筋单位理论重量=0.006165×d2(kg/m)(5.3.2) 1)纵向钢筋图示长度的计算。 在计算纵向钢筋图示长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参数: ①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 表5.3.14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注: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厚度数值应增加5mm。 2.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②弯起钢筋增加长度。 弯起钢筋的弯曲度数有30°、45°、60°,如图5.3.24所示。弯起钢筋增加的长度为S-L,不同弯起角度的S-L值见表5.3.15。

表5.3.15弯起钢筋增加长度计算表 注:弯起钢筋高度h=构件高度-保护层厚度。 ③钢筋弯钩增加长度。 钢筋的弯钩主要有半圆弯钩(180°)、直弯钩(90°)和斜弯钩(135°),如图5.3.25所示。 对于HPB300级光圆钢筋受拉时,钢筋末端作180o弯钩时,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2.5倍,弯钩的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的3倍。 按弯弧内径为钢筋直径d的2.5倍,平直段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倍确定弯钩的增加长度为:半圆弯钩增加长度为6.25d,直弯钩增加长度为3.5d,斜弯钩增加长度为4.9d。 当平直段长度为其他数值时,可相应换算得到弯钩增加长度,如斜弯钩平直段长度为10d时,弯钩增加长度为11.9d(4.9d-3d+10d=11.9d)。对于现浇混凝土板上负筋直弯钩,为减少马镫筋的用量,直弯钩取板厚减两个保护层。 【2010真题】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直径为d的I级钢筋做受力筋,两端设有弯钩,弯钩增加长为4.9d,其弯起角度应是()。 A.90o

修缮定额说明

修缮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GYD-601-95~GYD-605-95),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房屋修缮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的拆除工程、修缮工程、加固工程、不变更房屋外型和建筑结构的翻修工程以及零星项目的修补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和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人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 1.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损耗。 2.混凝土、砌筑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计算的。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混凝土的养护按自然养护考虑。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木材的出材率按综合出材率考虑:松、杉原木为66%,硬原木为50%。 5.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6.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其他直接费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考虑。 八、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机械施工工效编制的,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宣贯学习测试卷 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中的9本计算规范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范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范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13、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14、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放破系数表、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2020)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 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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