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现场安全生产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1、项目部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领导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3、项目部带班负责人包括项目部经理,主管生产经理等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项目经理为落实项目部内领导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4、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带班领导职责:

1、项目经理经理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项目部带班负责人应按照《项目部负责人现场带班巡查计划表》的安排,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分公司所属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负责

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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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安全质量环保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3、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项目部安质环部职责:

1、做好项目部领导带班巡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负责对领导带班巡查检查记录的填写及备案存档。

各单位负责人带班职责:

1、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4、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5、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工作流程

1、安质环部负责编制项目部领导带班巡查计划并归档备案。带班安全巡查计划应包括检查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

检查人员等内容。

2、当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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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有需要的可以预请分公司带班负责人一起参加。

3、项目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带班领导应至施工现场检查,督促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如遇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总公司。

4、各单位负责人执行经理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5、各单位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安质环部、监理、业主备案。

带班要求:

1、各级带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在带班记录上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存至安质环部及巡查项目处。项目部的带班记录应在带班台账中予以签字证明,填写《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

2、认真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检查工作遗留问题向项目部负责人交待。

3、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组织对伤员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上报,以便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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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考核奖惩

安质环部每季末对所属各级带班情况考核,并按照本规定进行奖惩。

1、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使辖区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分公司报请总公司财务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分公司报请总公司财务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处罚细则:

1)、带班领导不按计划和要求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相关的追查和处罚。2、)项目部领导负责人现场巡查检查时间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次处罚200元;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时间1次处罚1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带班的检查的,年终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为零,并取消个人年终公司先进评奖资格。

3)、未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分公司领导负责人带班巡查检查时间未满本月工作时间的50%,给予分公司内通报并处

罚300元。

3、各单位负责人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分公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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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业主单位请假擅自离开者,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处以8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4、因带班责任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处以800元罚款。

5、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带班检查的给予1000元处罚。

6、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7、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分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2、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委会解释。

附件: 1、《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巡查检查计划》;

2、《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巡查检查检记录》;

3、《单位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公司

******工程项目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领导带班制度

工程项目部2013年12月27日

下发:各单位共打印10份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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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巡查检查计划 1)附件:(

序值班领巡查检查时检查巡视项目检查巡视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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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日期:

项目部领导巡查检查

记录 2附件:()11

/ 7.

时间:

序巡查地巡查时巡查结当班职

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理)情况本次未整改到位隐患告知情况

巡查检查领导签字被查单位经理签字

临起重机械;模板排架;脚手架;2安全管理: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等;、(即:11345施工机具;6、出现重大隐患或隐患过多98安全防护设施;7时用电;文明施工3项目部各留一份。\、本表一式二份,带班检查组2生活后勤)。时,开具隐患整改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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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3)附件:(工程名称:

序备日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带班生产人签

注:1、本表由项目负责人(或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的人员)填写

2、当天如有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3、如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栏填写不够,可注明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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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附件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内计划实施时分部分项工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5)的基开挖深度超5(一深基坑5,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开挖深度虽未超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8及以;搭设跨18及以上,施二、模板工总载1㎡及以上,集中线载2及以及支撑体70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承重支撑系统以以上的起重吊装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

起重吊装三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起重30安装高200及以上内爬起装拆卸工设备的拆除工50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搭设高四、脚手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提升高150 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架体高20 采用爆破拆除工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

五拆除爆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工

除工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施工高50及以上的网架和跨度大60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36模结构安装工开挖深度超16的人工挖孔桩工六、其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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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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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1、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术语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企业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经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主任工程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所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第七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分级负责制: 1、集团公司: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载明事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当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公司领导带班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2012.2.1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 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 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 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 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 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 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 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 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 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 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 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 措施及处理意见。

项目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建筑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领导轮流值班,是指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在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 本规定所称项目部领导带班,是指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必须在施工现场夜间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项目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带班全面负责。项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值班责任。项目负责人是落实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责任人。 第四条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项目部领导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项目部领导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制度。节假日必须安排领导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有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替班,顶替班领导未到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制度。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施工现场公布,以便及时了解生产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并建立安全值班档案。 第六条项目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项目值班领导是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项目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第七条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制度

修改记录

中国能建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领导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现场带班制度》(中葛股安质环2011 第11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负责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公司所属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电力基建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国际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现场带班管理。 第七条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将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公司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考核。 第八条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公司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施工时,公司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各单位的(危大工程)现场带班检查,公司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直管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规定。 第十三条各单位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公司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现场带班记录表》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质量安全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 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 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 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科研究处理。 3、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 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部, 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 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

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生产科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 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科, 由生产科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 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 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科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 次扣生产科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集团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 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 领 导 带 班 生 产 制 度 编制单位:亚泰建设 编制时间:二零一六年三月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福地·御景城二期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在掌握现场施工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容的检查和巡视,并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职能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上报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容、安全防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

安全生产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木源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部门管理人员。 3.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安全生产值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人员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 职责 公司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公司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5 管理内容 5.1 公司各单位值班和带班制包含两种类型: a公司领导带班制 b公司部门管理人员值班制 5.2 值班和带班制的工作形式 5.2.1公司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17时—次日8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2.2 公司部门管理人员值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各级人员,在当日17时—次日8时,在所值守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5.3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3.1 如人员流失变动行政部负责每月30日前调整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值班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 5.3.2 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3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5.3.4 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3.5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3.6 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5.3.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8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5.3.9值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的性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记录

青金建发[2011] 18号 关于下发领导带班检查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分公司、各部室、各项目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经公司研究,下发《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1、公司及项目部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2、施工现场值班带班交接班记录表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六月十日 青岛前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领导值班带班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解决,特制定公司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企业及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建筑施工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研究处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项目部领导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基坑、脚手架等)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领导轮流值班遵循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周不少于一次深入施工现场带班巡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值班带班人员应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样本

施 工 现 场 领 导 带 班 制 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 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 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 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 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 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 设专人进行考勤, 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 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 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 如工作忙或出差等, 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 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领导带班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制度。 一、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环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技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安环部报告。 二、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安环部,由安环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车间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部门、车间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安环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部门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安环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建筑施工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值班带班制度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并定时巡查。 2、安全值班领导在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因有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替班,顶替班领导未到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3、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制度,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施工现场公布,以便及时了解生产安全情况。 4、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安全值班档案。 5、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 6、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7、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公司 2017年3月

项目部施工现场值班带班表 ************项目部 年月日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建筑施工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值班带班制度如下: 1、轮流值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挥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 5、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6、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地,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

班 制 度 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IP科技中心三期12#楼工程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项目工程的质量,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IP科技中心三期12号楼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定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2.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3.项目部应建立好项目领导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三、带班职责

1.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以高风险工点带班为主。 2.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及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班组不推给项目、项目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推给上级政府)的原则处理; 6.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项目部)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8.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领导,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片区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本制度所称的项目领导,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和项目领导带班生产。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是指由公司领导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是指项目领导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推行项目领导跟班作业制度”的要求,项目领导要轮流在施工现场与工人同时上下班,跟班作业。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落实公司领导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检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督促整改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对重大安全质量事件进行决策。 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样本可选用附表格式。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一般情况下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其他应负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视实际情况和需要带队到现场进行带班检 查。负有带班职责的公司领导与各片区分管领导签订书面委托书,委托片区分管领导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界定范围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公司领导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第十条项目领导带班工作内容: 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质量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质量事故,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班、同时下班。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各项目部均应建立好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情况记录及考勤制度,设专人进行考勤,并每天在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领导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现场,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将风险因素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可控,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带班安排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现场带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人组成,项目部要制定以上人员轮流带班时间表,遇到因公出差、开会等情况带班人员无法到位时,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现场时,应向分公司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掌握项目本日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进度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危险源和安全重点监控环节。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方案要求,特别对深基坑开挖与监测、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顶升,使用,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吊篮、电动升模等是否按方案作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提前五天书面报告公司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分公司负责人,施工时旁站监督。 2、选择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的站班会,提示当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促、检查整改责任人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彻底整改,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授予施工现场带班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部门报告。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6、填写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尚未整改完的安全隐患,需要注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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